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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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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申报材料

第1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绩效,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市政府质量奖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终身制。

第四条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3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为确保市政府质量奖评定顺利进行,成立“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管理专家、行业技术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组成。成员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市政府确定。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评审提出市政府质量奖候选名单。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标准拟订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建专家评审组;编制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评审公告;负责市政府质量奖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为确保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采取专家审核方式,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组,负责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工作。

第九条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有关企业的培育和推荐。

第三章评审标准及方法

第十条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标准。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第十一条获奖企业推荐名单应当是总得分达到600分以上且得分居前的企业。参加评审的企业总得分均未达到600分的,该年度奖项为空缺。

第十二条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应适时修订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细则。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5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四)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发展型企业建设;

(五)近3年内无较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较大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七)获得县(区)政府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

(二)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三)最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的;

(四)最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评审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评审相关事项。评审委员办公室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评审通知以及相关要求。

(二)企业申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经县(区)政府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日期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企业,及时通知有关企业予以补充完善;对符合条件、材料完备的企业,将其申报材料送评审专家组评审。

(四)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评审企业申报材料,形成初步评审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提出进入现场考评的候选企业建议名单。

(五)现场考评。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形成现场考评报告。

(六)综合评价。评审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考评情况,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序,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推荐获奖企业名单。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供的综合评价报告和推荐获奖企业名单,提出综合评估报告和建议获奖企业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七)审议公示。评审委员会对建议获奖企业名单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初选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审定报批。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审议确定拟获奖企业名单,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六章奖励及工作经费

第十六条由市政府向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颁发证书、奖牌,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七条市政府质量奖的奖金用于获奖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人员培训和企业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市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年初拨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账户,作为当年市政府质量奖奖金和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获奖企业应当保持卓越绩效,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并履行向社会公开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的义务,充分发挥标杆示范效应,带动我市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第二十条获奖企业在宣传活动中提及市政府质量奖荣誉时,必须同时注明获奖年度。

第二十一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政府撤销市政府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追缴奖金。

荣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如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等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不再准予申请市政府质量奖。

第2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35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建工城建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在企业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照原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建工城建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编外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及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者;或获省厅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市级以上奖项(“甬江杯”、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市标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县级两项工程质量奖、标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建设系统)专业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年度考核优秀)。

(3)主持本单位相关业务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长期(指满10年以上)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

(4)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甬人专〔2010〕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按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72学时(含公共课和专业课)。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要求

凡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面试。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备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三)《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五)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六)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八)破格申报和特殊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特殊)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九)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第3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创特色,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富强漯河和谐漯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创新的标准

(一)创新思路清晰。善于把创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能够敢为人先、敢于率先,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善于将实践经验总结提炼为理论成果,用以指导新的实践。

(二)创新措施有力。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并在工作中得到较好落实,对工作开展起到较大推动作用。

(三)创新成效显著。创新成果在工作中得到及时转化,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创造性的经验方法,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四)社会评价良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肯定。

三、评比与奖励

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对有一定创新工作成效和推广价值的综合性工作或单项工作进行评选表彰。

(一)申报范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1.某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首创并被同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批示,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某项新做法、新经验被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以上机关或本系统省级以上机关肯定或推广。3.某项工作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得到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信息简报的全面(专题)报道。4.其他具有一定影响,能够指导、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经验。

(三)申报时限与数量。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本地本单位内的申报组织工作,于每年12月25日前填写《漯河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附件二),上报市纪委办公室。每个县区可申报2—5项参评成果,市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可申报1—2项参评成果。

(四)申报材料。每项参评成果需附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创新成果的名称、开展该项创新成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具体实例及成效、主要社会评价等。

(五)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评审小组负责,按《漯河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分标准》(附件一)得分高低,综合其他因素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予以公布。

(六)表彰奖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3种奖项。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纪委成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新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一、选拔培养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办法(粤科干院办字 [2000]26 号)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 建设一支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 根据制干院党字 [1998]39 号文关于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精神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的条件 :

( 一 )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 政治表现好 , 工作积极负责 , 教学水平高 , 科研能力强 , 身体健良 ,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 二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专长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 含三年 ) 者。

第三条 鼓励具有较好教学科研发展潜质的青年教师申报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申报者须明确所报专业 ( 或方向〉 , 以近 8 年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及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为申报依据 , 并按不同类型和等级评分累计 ( 评分标准见附件一〉。今后四年内不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的校级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第四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每两年评一次。隔年九月接受报名。选拔程序如下 :

( 一 〉个人申报或所在部门推荐。申报者向所在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 附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抱定 2 至 3 项成果为代表作。

申报材料包括 :(l 〉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评审表 :(2 〉本人近八年来的教学科研成果 ( 复印件 ):(2 〉本人近四年来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 〉近年来的奖项、荣誉称号统计表 ;(4 〉本人近年内承担上级批准的科研或教学试验示范任务。文件用 A4 纸打印 , 并同时附电子文档。

( 二 〉申报者所在部门集体评议初审。申报者所在部门须认真组织本部门集体评议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包括:(1) 申报者成果或任务的真实性 , 是否为学术论文 , 审核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 ;(2) 成果是否符合其申报专业(或方向):(3) 申报者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等。初审通过者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院。各部门初审后上报人数控制在本部门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 15% 以内。

( 三 ) 公示成果。将初审通过者的成果向全院教工展示。

( 四 )演讲汇报。召开全院教工大会 , 由初审通过者向全院教工汇报过去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 并组织全体教工进行民主测评。

( 五 ) 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 六 ) 学院党委审批。

第五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实行任期任届制 , 每届任期 4 年 , 滚动管理。

第六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受聘期间 , 必须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 一〉每年都要承担 1 一 2 名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的指导任务

, 其主要职责包括师德建设、指导和检查备课 ( 教案〉情况、听课和指导科研等。

( 二〉承担 1 一 2 项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和规定的教学量。

( 三〉科研工作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

1 、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论文 5 篇以上 , 其中在核心期刊 2 篇以上 (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2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省部级教学法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省教育厅教学研究成 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一项 ( 排前三名 ); 或完成横向科技开发项目 ( 硬技术〉一项 , 该项目通过省 部级鉴定 , 学院拥有知识产权 , 划入学院的科研开发经费 30 万元以上 ( 基础研究与软课题另定〉 : 或获得专利一项。

3 、主编并出版高校教材、教科书、译著 , 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 : 或独立完成公开出版专业〈或相近专业 ) 著作 10 万字以上。

( 四 〉不以教学工作为主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 需完成科研工作

量为上款各项中的两项 ( 内容不重复 ) 以上或各项成果数的两倍以上 : 获奖等级必须是省部级三等奖或厅级一等奖以上。

第七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受聘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

1 、在评定职称、学术会议、进修提高、出版学术刊物等方面享受优先权。

2 、每年提供 5000 元教学科研活动经费。

3 、每年发 2000 元教学科研津贴 , 随工资按月发放。

第八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教学科研活动经费申请程序 : 申请本经费的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需提出书面申请 ( 申请表格见附件三〉 , 填明理由 , 经所属系、部领导签章 , 由教科处签署意见 , 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办理。

本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 用于课题启动、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和出版学术刊物等。该项经费当年使用的结余额可接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九条 受聘期间的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业务工作的安排 ,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的所在 单位要努力支持和保障他们完成第六条所规定的职责。由所在单位领导提出意见与教科处共同商定 , 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办法 :

1 、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在受聘之后 , 须根据第六条工作职责有关规定 , 拟定本任期四年内

的教学科研工作总体目标 , 在此基础上具体规划每年的教学科研工作。每年 12 月份将下一年度的 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章后 , 由教科处签署意见 , 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2 、教科处不定期地对其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 并建立年轻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档案。

3 、每年 12 月份 , 向院学术委员会报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 , 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业务考核 ( 考 核表格见附件囚〉。当年考核不合格 , 取消下一年度的教学科研津贴和教学科研活动经费: 连续两 年考核不合格 , 取消聘约 , 收回聘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长负责解释。

第5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打造、三产融合、分步实施”具体要求,对区级园区开展星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五星级园区1个,四星级园区1个,三星级园区1—2个。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基地建设、设施设备、产品加工、农业新业态、质量品牌、科技支撑、组织方式、保障措施8个大类,建设标准详见《区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附件)。

三、组织实施与认定激励

(一)组织实施。区级园区的星级评定工作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第一年度考评申报工作从2021年12月开始,2022年1月底前评定结束,以后年度按此安排。

(二)申报程序。每年12月,各乡镇按建设标准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区级园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经综合分析提出区级园区星级建议名单,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命名授牌。

(三)申报材料。各乡镇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区现代农业园区申报书》,对标编写自评报告,提供区级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建设规划、明确承担园区管理职责机构的文件,以及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四)等级划分与财政补助。区级园区依据《区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打分评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档次。每年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其中:五星级补助100万元,四星级补助60万元,三星级补助40万元。对于晋级的区级园区,区财政给予奖补,其中:由三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补差20万元,从四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补差40万元,从三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补差60万元。降到三星级以下的,取消命名并摘牌。

(五)评定数量。区级星级园区评定实施期限为5年,第一年原则上评定数量为3个,其中三星级1个、四星级1个、五星级1个,以后每年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评定和晋级数量。

(六)评分模式。对区级现代农业园区每年1月底前进行星级考核,实行考核总分制,入围分数为85分(含),其中三星级园区考核总分需达到85分(含)以上,四星级园区考核总分达到90分(含)以上,五星级园区考核总分达到95分(含)以上。若当年对区级园区的考核分值均低于85分,则当年星级园区评定空缺;若只有1个园区达到入围标准,则评定1个;若入围园区个数超过当年评定个数,则从高分取到低分。同时鼓励各乡镇发展粮油产业,对区级粮油产业园年度考核总分酌情加3—5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及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有效合力,共同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出台本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等。

第6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为了加快我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提高镇域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标准化厂房的任务要求,经研究,现就我镇鼓励和支持投资企业建设生产性标准化厂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专项基金

利用县政府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借款,设立生产性标准化厂房建设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鼓励和扶持投资企业建设生产性标准化厂房,直至用完专项经费。

二、实行财政扶持

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扶持投资企业建设镇工业集中区生产性标准化厂房,生产性厂房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砖混结构)。根据不同产业,按每平方米奖补投资企业30—50元,投产前必须办好一切工商税务登记,申办一般纳税人,且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否则不享受此政策。

三、规范借款手续

投资企业向镇财政借用生产性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要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由投资企业根据实际用地指标填写借款申请表,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图纸等材料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实施。借款共分四期,厂房基础出地面后借款5%,主体完工后借款5%,竣工验收后借款10%,达到规模企业后借款80%。

四、确保工程质量

借用财政资金新建的生产性标准化厂房(砖混结构)原则上要建设大规模厂房,本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提倡建设两层或多层厂房。厂房建设图纸必须由有资质的正规设计院设计,并经镇政府审核后实施,建设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安排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由城建办跟踪监督。

第7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整个评选活动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和程序对照《莲都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办法》执行。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积极推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参评。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人选由区科协负责组织推荐;“非公”领域的人选推荐由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负责;农村优秀实用人才推荐由区农业局负责。各推荐单位在对参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和初步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报区委人才办。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到辖区乡镇、街道自荐申报。组织推荐截止时间9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二、组织评审。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由区委人才办汇总后,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及其创新创业的主要业绩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处州晚报“莲都专版”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确定表彰名单。时间安排在10-11月。

三、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入选十佳莲都区“创新创业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及证书。时间安排在12月。

四、有关工作要求:

第8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指导开展标准化服务和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江阳区12家申报企业和3名个人进行申报材料的培训,帮扶具备条件的企业争创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对等6家企业开展企业标准公开申明指导,辅助企业重新修订企业标准并上传到标准公开平台。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对重点工业产品企业进行了证后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对江阳区22家加油站成品油和12家重点学校校服进行全覆盖抽检,并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有效提升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

(二)加强标准计量认证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标准化方面。积极宣传新的《标准化法》,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主动公开其产品执标准,对已经通过检查验收的标准化示范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二是计量工作方面。开展“5.20”计量宣传。对40余家计量使用单位的100台电子计量台秤、25台加油机、15台加气机现场抽查,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对主城区和部分镇街所在地的17个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测。三是认证认可方面。对泸州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中心等车辆检测线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辖区内食品农产品认证检查和辖区内3C认证产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改正。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突出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帮扶作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

二是认真抓好产品质量月活动,开展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加强专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第9篇: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

一,思想政治

作为一名党员,时刻认识到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为灾区来的学生排忧解难.

二,工作情况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开拓进取,使我系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理清思路,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密切结合我系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我系的工作计划.计划重点突出,围绕教学条件的改善,重点搞好五项建设,即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围绕迎评工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即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考试工作,教风学风工作.

(二),真抓实干,具体落实

1,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引进计划,引进博士1名,硕士1名.在职教师中,有1名同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成归来,有5名同志获得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有1名同志考取了博士研究生;有1名同志转为硕博连读.

2,专业建设.在坚持稳定发展现有专业基础上,成立了新上专业调研小组,特别对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专业进行了调研,为新上专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按照学校部署,作为我校特色专业的旅游管理专业积极申报了省级特色专业.

3,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旅游管理优势学科三年建设期满,顺利通过学校评估验收.组织老师们积极参与上级( )科研项目的申报,共申报国家社科,省软科学,省教育厅,泰安市科技局,泰安市社科等项目12项,有2项获得立项.有3项科研成果获__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组织了地理学一级学科及旅游管理学科硕士点的申报材料.组织旅游管理团队申报了泰安市委组织部立项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4,课程建设.省级精品课程《中国地理》,通过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了国家级精品课;有3门课程申报校级精品课,其中1门榜上有名.

5,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了地理科学教育实习基地和旅游管理宾馆实习基地建设,3个教育实习基地在新泰相继挂牌,江苏一家五星级酒店成为我系新的实习基地,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开辟了野外实习基地.实验室建设上,旅游管理实验室及天象馆等获准立项.

6,课堂教学.配合学校中青年教学竞赛,积极组织教师加强训练,参与竞赛,我系取得了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的较好成绩.

7,实践教学.地理专业完成教育实习与野外实习.旅游专业学生于7月,拟于1月奔赴东莞和杭州,常熟等地进行宾馆实习.该专业学生的野外实习得到了切实落实,组织了省内外两条线路的野外实习.

8,毕业论文.按照教务处的总体要求,对于届毕业生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学生毕业论文整体质量比往年明显提高.届毕业生论文工作也已进行了具体部署.

9,考试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我校考试工作有关规定,从考试动员到监考,从命题到阅卷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责任心,落 实责任追究制.在学校组织的试卷检查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10,教风学风建设.鼓励支持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爱岗敬业.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加强学生考勤,强化班主任职能,加强考风考纪,表彰考研同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学风建设.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成功举行了建系20周年的庆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