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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县城市门楼牌的设置、编号、制作、安装、管理工作,实现城市门楼牌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市门楼牌编制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城建、物价、公安、镇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局户政科,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分工为: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地名标志设置的相关资料,城建、镇抽调人员协助开展调查摸底及编号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牵头调查摸底及门楼牌的制作、安装、管理工作,物价部门按省发改委、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32号文件精神核定和监督收费问题。
三、更换完善范围、内容
(一)范围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本次更换完善的范围是县城所在地镇城区。
(二)内容
1、年以前设置的门楼牌;
2、目前缺损数量较多需要更换的门楼牌;
3、城市新区或开发、改造需要完善的门楼牌。
四、更换完善的任务和目标
今年底完成现有城区全部门楼牌的更换完善任务,遵照“美观易找”的原则,对年以后更换的门、楼牌不符合标准的力争在5年内分批更换到位,最终使全县城市门楼牌标志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到位。
五、设置标准
县城门楼牌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规定执行。
六、方法步骤
按照先中心区、主干道,后城郊插花区、小街巷的做法,我县城区门楼牌的更换完善工作分八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年5月前完成)。各单位要把开展门楼牌编制工作作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城市地名标志、美化城市和优化发展环境,方便社会交往和人们生活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在县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向群众宣传本次门楼牌更换完善的意义,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调查摸底(年6月底前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编码技术的学习培训并参加开展全面核查工作,逐门逐户摸清本辖区内门楼牌设置情况,统计需要更换完善的门楼牌数量,填报《门楼牌制作统计表》,由公安局统一上交具有地名标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进行门楼牌订制,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统一规范,严禁自制门楼牌。
3、设置、编号(年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未设置以及需要更换完善门楼牌的单位、住户、店面进行重新设置和编号并登记造册时,要遵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处理好户口簿、身份证换发等相关问题。
4、制作、安装(年10月底前完成)。按照《门楼牌编制管理规范化意见》,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城市门楼牌的更换完善任务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对门楼牌进行设置编号,禁止一门多号,有门无号和多门一号的现象发生。门、楼牌的制作设置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公安部门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范围为:楼牌向楼房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物业管理部门不得向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居民另行收取,没有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向楼房产权单位收取,每楼限装二块楼牌;各类门牌向各类单位或组织(门牌使用)者收取,属个人产权的房屋,可向个人收取;临街的独立门户也应按规定安装门牌,有产权单位的,向产权单位收取,属于个人产权的,可向个人收取。对有困难的企业、单位及生活困难的个人,应酌情予以减免。对2002年以来城市规划中原地名没有发生变化并且在这个时段以来新更换了门、楼牌的,暂缓更换,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上述收费为一次性收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
5、自查整改(年11月底前)。我县先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关键词] 机构编制 实名制管理 档案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部分,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工作信息化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可以利用其共性,互相促进。通过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促进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进程。
1.开展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客观需要
实现档案信息化,就是要实现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实名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共同推动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一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了,一方面为领导及时了解各单位机构编制整体状况,适时调整提供准确依据,为决策提供支持性证据;另一方面有利于借助先进的档案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一套包含申请、审批、核准、公示、督查、处理、反馈等顺次递进的网络管理流程,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平台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和办公自动化三大功能,切实管住、管好并用活国家有限的执政资源。
2.实名制硬软件建设是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前提
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将档案信息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管理,使其实现数字化、标准化、系统化、网络化,以满足机构编制实际管理档案信息的需要。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一是整合资源。通过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约束机制,进一步确立机构编制的源头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实现机构编制数据资源的编制、人事、财政共管共享共用。二是管住底线。通过建立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确保按规定和程序批准设立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编制和人员按既定规则运行,解决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等问题,全面提升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辅助决策。通过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能够掌握更直接更准确的情况,能够更好地对人员编制进行描述、分类、核定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管理的参谋作用,从而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更科学更准确的决策依据。
3.实名制队伍建设是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的关键
档案信息化是档案工作的客观需要,是传统档案管理走向现代化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将全面促进档案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和服务化。随着信息技术、现代科学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现代档案信息服务主角的档案工作者,不再是以往的档案管理员,必须具有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创造新知识信息,努力培养自身具有更深层次、更高的综合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既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又热爱档案事业的专门人才,以满足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因此,现代档案人员应由一般的管理者变为档案信息专家,由传统的“档案保管者”变为“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者和传播者”,成为档案信息建设的行家里手。尤其是推进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计算机管理档案,通过实名制档案信息化管理,达到对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控制编制,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有效杜绝“吃空饷”情况的发生,为监督、检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4.丰富实名制形式是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基础
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科技将人类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信息时代。在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中,我们可以利用实名制档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
4.1依托账卡册,加强档案资源的数字化建设
目前,大量电子文件的产生推动了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现代化管理,其重点应放在对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与管理上,努力收集到归档单位以前产生的电子文件,又要切实实现与办公自动化的有效接轨,为归档单位和利用者提供服务。以重庆市为例,从2001年开始,就开始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实施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制度,凡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机构建立一本管理册,并相应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编制管理卡(证)》,将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员,实现了一人一编一卡。编制管理电子台帐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用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记账式管理,是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和《人员编制管理卡(证)》由各单位保管,记录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变更确认。实现档案信息处理计算机化,信息存储数字化。
4.2.扎实推进档案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是网络的信息资源,必须加强数据库建设。首先加强文件目录数据库建设,然后开展对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全文信息数据库,最后将所有馆藏档案全部数字化。重庆市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机构编制实名制软件管理,在20个区县和少数市级部门积极推广使用了中央编办研发的实名制管理软件(单机版)2.0版,有部分市级机关和近50%的区县采用EXCEL电子表格管理,丰都和潼南自行研发了实名制管理软件。这些软件库里设置了各个单位的机构属性、沿革、编制、人员性质、岗位设置等。实名制的软件化管理,带来的一个直接成果就是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完善自己的实名制数据库,使数据统计更加准确,数据分析更加直观。
4.3加强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档案信息网络建设需要通过设计软件系统对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检索、利用、编研等各个方面能够实行计算机的有效管理、控制,实现档案工作自动化。实名制网络数据库的建立,提升了实名制管理的实时性。根据中央对实名制管理的新要求,从2010年开始,重庆市以全市党委办公内网为基础,把统一管理、规范管理的思想融入到系统建设之中,开始在全市推进网络实名制管理方式。到2011年,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了全市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平台,把集管理、统计、分析功能为一体的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覆盖各个区县编办和市级各个部门,实现了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办公自动化。
总而言之,机构编制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辅相成,作为各区县编办,要抓住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大好机遇,与时俱进,全面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探索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新思路,以开创新时期档案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孟世恩,王颖,何芳.对我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的理论思考[J].档案学通讯, 2004, (5): 29-32.
[2]《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管理学分析》刘为民[中图分类号]D0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863(2007)03-0026-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随意性。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在于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而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强调自身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为理由,在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等方面做文章。另一方面,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等理由对下级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相关问题发文件、打招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条条”干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编制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和困难。
(二)政事不分,行政部门包揽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随着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近几年来,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转变成间接,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宏观调控和指导经济运行,而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上。相当一部分行政主管部门把所属的事业单位当成附属物,对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于是,有的部门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增配领导职数、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事业人员臃肿难消。
(三)超编势头难挡,编制控制难度较大。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超编现象。一是上轮机构改革的分流任务尚未完成,至今仍然留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形成事实性超编。二是结构调整不到位。如事业单位中县城及乡镇中心学校超编严重,形成人员膨胀,乡镇村级小学离城区较远,人员严重不足,编制空缺,大量聘用临时代课教师。三是政策性安置人员,属政治任务,在无编或超编的情况下超编安置。四是工作需要与人员编制冻结难以协调。五是人为因素难对付。
(四)处罚机制不健全,监控乏力。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机构编制法律,中、省、市各级虽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但是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不够明确,管理缺乏权威,监控缺乏力度。
(五)部门协调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的局面。组织、人事、财政、编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在对人员、编制、经费的管理过程中沟通不够,工乍脱节。如部分区市县配备副科以上干部时,没有事先与编制部门衔接,存在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的现象;在人员调配上,有的不与编制部门核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随意办理调配手续。
二、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政权建设。加强机构编制宣传工作,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机构膨胀、人员臃肿、政企政事不分、效率低下,是阻碍生产力和社会事业发展最大的体制,损害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建立精简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协调发展。实践证明,机构编制管理的好坏,关键在领导。领导认识提高了,才能带动全社会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才能促使上下左右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也才能真正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从而为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体制保障。
(二)继续建立和完善制度,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制度。聘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两办”督查室等部门的领导为机构编制特邀督查员,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统一制定处罚规定,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签批进人的行为追究责任,对擅自进人的要坚决清退,对擅自增设机构的一律不予承认、不予登记,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责令重新调整,对严重超编的由相关部门重新组织竞争上岗、限期分流超编人员。
三是完善控编进人办法。全市统一印制《机关事业单位减人通知单》和《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机关、事业单位增加或补充人员时,包括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录用、聘用人员,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卡》,再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人事计划调配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按编制部门审核的编制数核拨经费。
四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建立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由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统一印制、分级管理,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本级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使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应是组织、人事部门配备领导、办理人员增减、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和统发工资的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所列项目要科学、合理、实用。其内容发生变化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调整备案。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好超编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超编由各种原因造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解决的办法:一是通过改革解决。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改变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事权归于事业单位,使主管部门从包揽所属事业单位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对编制不足造成超编的事业单位,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定编标准,根据定编标准进行据实测算,该补充编制的进行增补。三是对人为因素造成超编的,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进人条件和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进入的,一经查实,应立即清退,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和竞争上岗办法,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激励竞争机制。四是积极推行满编单位先出后进,出一进一,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或“出二进一”的管理办法。四是对改革待分流人员妥善安置和分流。
(四)实行动态管理,编制管控为引进人才开路。
就目前我市情况看,各级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专业人才缺乏,致使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水平低,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严重阻碍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实施人才战略,会造成一些单位超编,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第一:要做到静态定编和动态核编相结合。即在已定编制的基础上,每年对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审核,根据各单位职能的变化、工作量增减和人员异动情况,对部分单位的编制进行审核并予以增减,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第二:实行预留编制引进人才。即在事业单位改革重新核定编制时,由编制部门预留一部分编制,对个别因工作急需引进人才的单位,可给予少量增编。第三:实施弹性管理,暂挂编制。对一些编制已满,又急需引进人才的单位,可采取暂挂的办法,解决引进人才的需要,待用人单位出现自然减员空编时,及时收回编制。第四:确定人才专用编制,腾编引才。由编制部门在各单位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腾出10%左右的编制为人才专用编制,这些编制只能用于引进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一、坚持“三原则”,把握标准不突破
(一)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建设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的中心任务,通盘考虑,保证重点,加强了旅游、海渔、文化、港航、城管等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深入部门,加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研究提出相应的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满足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
(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实行总量内动态调整。针对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现状,明确了调整的三个重点:一是收回职能消失、弱化和生产经营职能单位的空余编制;二是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满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方面的需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存在的超编、未定编制等问题,实现了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精简效能,从严核定。根据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定(以下简称“九定”)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数量,重点把握职责、机构、编制、职数的有机匹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同时,做到精简、效能。
二、严把“四关口”,深入调研解难题
(一)严把职责界定关,理顺职责不清的问题。目前,核定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和依据,事业单位一般都未正式核定过职责,而且不少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机关部分职责。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以调查了解事业单位机构沿革为重点,查阅历史档案,摸清单位成立的背景、近年来履职情况;以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突破,分清职责审核的依据,将事业单位分类进行审核。审核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审核依据材料。对涉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严格审核界定可承担的行政职责。二是重点审核职责任务交叉、重复的问题。三是注重审核职责用语。
(二)严把编制调剂关,用活用好编制资源。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现编制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我们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工作。梳理全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和近年来实有人员配备情况,建立了《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一览表》,对各事业单位超空编情况进行分析。重点从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入手,在与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分析了近三年来事业单位超编或空编的原因,为提出合理的编制调剂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加大调剂力度。在审核部门意见时发现,很多部门都提出增加事业单位编制的要求,很少有部门按规定核减有关单位编制,这给核定编制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按照“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在本部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将职能弱化或空编比例大的单位空余编制收回,用于本部门内职责任务重或超编单位,充分盘活部门内事业编制资源;二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为了增强编制资源盘活力度,我们重点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政策解释,争取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集中收回了生产经营性、职能明显弱化且多年空编10名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全县机动编制,用于加强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维护稳定等有关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这次编制调剂,共核减收回了39个单位304名编制,为34个单位增加了272名编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个别事业单位超编、未定编制等不规范问题。
(三)严把内设机构审核关,优化内部分工。一是调整理顺已设的内设机构。撤并了2个职责任务单一的、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调整了7个职责变化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名称及职责,理顺了10个内设科室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二是严格审核新增内设机构。坚持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以下事业单位不设内设科室,坚持内设机构数与编制数相匹配,可不设的不设;坚持内设科室以业务职责分工为主,除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一般不设综合性科室;坚持内设科室职责是单位主要职责的分解,能合并的合并。
(四)严把领导职数核定关,规范职数管理。一是严格控制科级领导职数。依据职责任务和编制数量进行审核,一般控制在2―3名。同时,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与编制相匹配的情况下,加强了旅游、海渔、社会保险等职责任务重、分工多的单位领导职数,保障了重点领域工作推进。二是严格控制内设中层职数。在精简内设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一般各科室配备1名职数,对职责任务重或实行领导带班制等特殊岗位的,予以增配,切实规范领导职数核定。
三、做好“两结合”,同步推进重规范
(一)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库,规范基础资料管理。在推进事业单位“九定”工作中,我们与加强机构编制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库。由于现事业单位中不少是历史沿革下来的机构,还有不少是80年代成立的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据、机构沿革文件查找比较困难,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基础资料整理查询工作,我们在着手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定方案同时,开展了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将事业单位“九定”前编制、职责、隶属等机构编制事项内容录入《事业单位“九定”前后情况对比表》,并重点查找核实了事业单位自成立至今所有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依据,将各阶段机构编制调整的时间、文号、内容录入《机构沿革表》,全面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机构沿革情况。目前,已按部门形成了完整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资料库,切实规范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础资料,同步推进了机构编制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录用调配机制。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办法,严格规范进人方法、程序、条件和数量。坚持“凡进必考”,研究出台公务员考录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公平考录;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和选调公务员的力度,完善公务员考录选拔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规定,探索适合不同性质专业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式。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公务员调任、转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流动办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增强计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切实解决个别地方和单位盲目无序进人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提出贯彻实施办法。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建立新进和离开公务员队伍人员审批或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按照急需先建的原则,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合同聘用、考核奖惩等制度规定,改变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的状况。
三是建立完善人员退出机制。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辞职辞退和辞聘解聘办法,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建立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等部门信息互通、相互制约的人员退出管理机制,对退出人员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发生退休不减编和吃空饷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现就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编制闲置和紧缺现象并存
按照教师编制核定的标准,虽然机构编制部门对县直各学校和各乡镇学校核定了人员编制数,配备了人员,但人员编制紧缺或闲置现象在同一县区,甚至同一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是县城周边乡镇或边远乡镇人员编制闲置。近年来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县城周边乡镇的学生就不可避免地转入教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区学校就读,周边乡镇的生源逐年减少。同时边远乡镇的教师想改变工作环境,虽进不了城区学校工作,但县城周边乡镇学校也是不错的选择,导致周边乡镇教师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这样就造成教师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成反比例增长的恶性循环,人员编制就相对富余,致使教职工人员编制闲置,如我县的文峰乡、上庸镇。部分边远乡镇农村学校规模小、设施落后,很多优秀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愿到这些边远学校任教,造成部分校学师资力量薄弱,学生流失严重,形成教职工人员编制闲置,如我县的大庙乡、深河乡。这种现象的产生给人员编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若是一味按学生数量的增减调整人员编制,更是加快两极分化,不利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给农村孩子特别是贫困家庭孩子的上学带来不必要的困难;若是不及时调整人员编制则造成部分学校人员编制的闲置,浪费了教育资源。二是县直学校和部分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学校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城区人口数量和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在校学生数急剧增长,而教师编制核定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人员编制控制较为严格,教职工的编制显得缺口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和部分距城镇位置比较近的一些学校成规模,生源充足,发展较快,教职工编制紧张,致使部分学校超编借用教师或雇佣少量临时后勤人员。
(二)教师队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一些地方前几年补充教师盲目,没有很好地结合人员结构和学科需求,造成一些学校虽然教师总体上不缺,但某一科或几科教师偏多,而有些学科专业教师匮乏。主要表现在:小学段语文、数学教师比较充足,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专业教师缺口大;初中段语文、化学、地理、历史教师富余,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教师缺口大。部分学校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的呼声较高。二是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从调查的农村学校来看,由于近年来人员编制控制严格,年轻教师补充较少,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占10%,31岁-45岁的占46%,46岁-50岁的占12%,51岁以上的占32%。呈现出倒金字塔式结构,学段越低班级教师年龄越大,位处越偏远、规模越小的学校教师年龄越大,专业基础差、工作激情锐减的“爷爷”教孙子,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小学的总体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将要退休的教师人数逐年增加,人员青黄不接的情况尤其突出。
(三)现行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标准有待完善。城市和农村中小学开设课程一样多,而城市学校教职工核编标准却高于农村,影响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另外,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输出,留守儿童愿意寄宿学校的也越来越多,寄宿制学校数量不断增加。而从中小学生自身特点来看,自理能力差,防范意识薄弱,初中及小学阶段后勤管理服务不宜实行社会化。现行教师编制,基本上只能满足学校教学的需求,校医、保卫、餐饮、寝室管理等工作只能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兼管或聘用社会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极易造成工作疏漏,寄宿制学校因需充实后勤管理人员要求增加编制呼声较高。
二、对策与思考
为有效利用编制资源,合理整合教育力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鄂发[20__]8号)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控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合理调整人员编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设置。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方面因素,按照划片分区、就近整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完全小学在校生应控制在150名以上,尽可能减少教学点。这样既有利于节约教育资源,也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均衡城乡教育发展,更有利于教师队伍人事编制管理,使现存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二)进一步加强教师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教师人员调整必须在编制核定员额以内,坚决杜绝向超编单位调整人员。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二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 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教师资格条件,严格考试和审查程序,严把教师“入口关”。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效率;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赋予学校办学管理自。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3、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市招生、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仪器配备、勤工俭学、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及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依据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检查监督县(区)、乡(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了解全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的动态;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教育宣传、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车辆、固定资产。
(二)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推荐及教育系统各级评先选优工作;负责省、市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三)发展与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编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项目;负责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财务事项;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和教学用书,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禁毒、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直属中小学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各类职业学校和市内高校、中专教学计划的实施、地方性教学计划的审订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及成人中专学生学籍备案工作;负责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绿色证书”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六)审计科
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下属单位、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并负责向上级内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撤销市教育网络中心,职责划入市电化教育馆。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网络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不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校长及教职工的学年岗位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管理指导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检查、审核,组织协调全区各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负责学校的基建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配合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职高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七)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组织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研究制定竞技体育有关奖励政策,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八)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做好机关内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信息、机关学习、会务、文书、收发、档案、、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卫生及局机关政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重要报告。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选拔、交流、任免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和派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办理本系统人员退休手续和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年报和区直属学校党员年报工作;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指导学校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其会计报表;负责校长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监督教育体育经费实施情况;负责检查本系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负责校舍情况的调查规划与基建项目的安排监督和验收;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幼儿园、学前班,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核验发义务教育证书;协调配合普高招生,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全区的师训规划,负责在职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成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教育并负责职工教育统计;制定并组织全区青壮年扫除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燎原计划”,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承办中专(技)在本区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组档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协助市招生办做好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指导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体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撤销原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职能划归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由局机关相关科室承担。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一是专门成立了__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编委主任任组长,政府县长、组织部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并抽调了相关部门工作能力强、业务精的干部形成工作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分工,为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学习好、宣传好和贯彻落实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要文件精神,为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理论把握、政策理解、业务培训、技能操作等方面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严格步骤、稳步推进。
实名制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为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__县客观把握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任务。先后通过动员部署、调查摸底、信息收集、信息审查、信息录入、数据汇总五个阶段,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统一口径,摸清底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应录尽录,不重不混不漏,善后管理。
三、强化培训,提高技能。
为了在实名制信息数据录入过程中少走或不走弯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去年底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新版本的特点,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再培训。先后成功举办了5期培训班,利用多媒体教学方式,采取业务授课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系统演示和政策讲解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别辅导相结合,以单位人数较少的单位进行实例授课,就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演示、讲解、答疑。实现了“讲、学、练”三同步,使业务人员熟悉信息系统,明确填报指标,掌握操作方法,为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完善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进一步确立了机构编制的源头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二是建立编制准用通知单和“四联单”制度,加强对编制使用和进人渠道的监督检查。三是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调配、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保障相互配合的长效制约运行机制。四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实名制信息汇总与机构编制数据库的对接。由以前一年向上级报送一次数据库数据改为每季度报送一次,并对实名制数据同机构编制数据库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对数据变动原因详加说明,实行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六是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流程图,为方便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流程图”,使实名制工作更加实用简便、清晰明了、有序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