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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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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第1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至5月份,全市累计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类企业、火灾等安全事故1653起,死亡327人,受伤1367人,直接经济损失1696.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1.51%,死亡人数下降24.65%,受伤人数下降24.9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29%。

我局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强化监督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市安委办按照市领导指示,进一步改革、创新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方法,针对不同的辖区和部门,制定了具有个性化的责任书内容,并扩大了签定责任书单位的范围,在20*年第二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李铭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同各区和15家责任单位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下达了20*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要求各责任单位勇挑重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突破。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市安委办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府办〔2006〕82号)的规定,结合《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政府2007-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各区政府和各部门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本次考核采用自评考核方式,通过自评,各被考核人均较好地履行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职责,绝大部分被考核单位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考评成绩优秀。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各区、各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还牵头组织了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20*年初市五套班子领导带队督查了各区的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工作;3月3日,玉浦书记、宗衡市长分别带队检查了龙岗和宝安两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随后,张思平、李铭副市长也分别带队对各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察看了清水河、南山半岛油气库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防范部署

市安委办先后在1月11日和4月24日,牵头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宗衡市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分析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听取了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专题汇报,确定了关于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及搬迁整改工作、解决废品收购行业存在问题、“午托班”管理意见、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特区内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九个方面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制订解决办法、方案和思路。6月12日,宗衡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逐项研究解决九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任务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将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真正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穷尽排查,铁腕整治

“2?27”事故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力推,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和“2?27”事故现场会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广度、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安委办牵头对全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做到了一周一报、月月通报,切实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环境。据统计,截止6月29日(第十七周),全市共出动147,367,7人次,检查场所288,060,5处,发现隐患596,787处,已关闭取缔28603处,已整改完成575,891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并有专人跟踪落实。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印发了《深圳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各部门在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固化责任,强化机制,穷尽排查,铁腕整治,持续不断地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不存侥幸,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档案,落实整改,逐一消号。

(四)全面推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与工作方案,全面规范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与各区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关行业企业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基层和企业的需求后,我局以市安委办名义了《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有效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此后,又向全市6个区和光明新区分解下达了全市20*年完成托管企业2000家的任务,并在总体目标上分解细化,将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的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同时在经费保障、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各区的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地展开。

2.做好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为中小企业和基层安监部门做好服务和指导

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局迅速制定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工作规则,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备案申请资料的收文、核对、核查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经过严格细致的核对、核查和核准工作,我局分批印发了符合备案条件的17家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及90名执业人员名单。为方便基层和企业之需,全部在市安监局网站上予以。

此外,为指导基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我局委托市安科学会编印了《深圳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服务手册》10000册,并为各区安监执法人员举办了10期培训班,共培训1500多人;为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执业人员举办4期培训班共培训180人。

3.继续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关于实施〈深圳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企业达标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继续督促指导各区认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上报工作,并委托市安科学会对安全标准化复评机构出具的复评报告进行现场抽查评审。截至20*年上半年,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机构完成复评报告的企业共有179家,复评报告通过区级安监部门核查的有89家企业,市安科学会完成抽查评审的有59家企业。目前,我局已拟文核准这59家企业成为首批重点行业中的三级达标企业。

(五)加强采石场整治与综合监督管理

1.做好非煤矿山的执法监督工作

我局主要抓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协助省局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专家对我市新建以及到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核查,并及时出具意见;二是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尤其是采石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我局会同区安监部门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全市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多次执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开展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区级安监部门的交叉检查正在进行。

2.抓好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备案工作

市政府已决定在20*年对石矿限采区采矿权全部实行公开有偿出让,石矿限采区的采矿权出让后,要重新进行规划开采。针对这种局面,我局和相关区局都积极做好非煤矿山“三同时”的工作准备,在项目规划和建设阶段,提早介入,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能够及时向省局申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加快清水河油气库区及蛇口东角头油气库区的搬迁工作

我局已按照《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深府办〔2006〕214号)赋予我局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提出了现有仓储区需搬迁的企业名单,出台了我市其他危险化学品仓储区项目建设指引,制定了拟搬迁企业、保留危险品仓储区和新建危险品仓储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报告了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河和蛇口东角头油气库区包括成品油和燃气两类危险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最近的工作部署,对这两类危险品的搬迁,分别由市发改局和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力推动这两个库区尽快实施搬迁。

(七)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重点部署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结合全省20*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20*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重点部署开展了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至5月底,各区(新区)大队共组织检查加油站232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36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份,发出强制措施决定18条,立案12宗,经济处罚19.1万元。

市支队还对全市各区(新区)加油站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33家加油站,发现存在问题的加油站共25家,安全隐患55处。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一些典型的、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市支队及时向省总队报告了有关情况,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出台了《加油站改扩建和条件变更安全许可工作指引》,并专门召开了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及时通报了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各区(新区)大队均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指引》,严格检查、落实辖区加油站的隐患整改,进一步做好加油站执法检查工作。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从业单位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20*年度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督查工作方案》的部署,20*年5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在全市抽取了7个街道中队,对其开展危化品等从业单位日常监管工作的阶段性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正式通报,指出街道中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区(新区)大队均能按照市支队要求,加强了对所辖街道中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督促所辖街道中队(安监科)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危化品等从业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认真组织查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对群众直接投诉举报、上级部门移交和市部门转办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取缔了一批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查处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据统计,20*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061家,查处事故隐患45302条,做出行政处罚3824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55家,关闭生产经营单位2家。经济处罚罚款1034.97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45.55万元,监察罚款589.42万元。

(八)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

20*年上半年,我局牵头组织了对龙岗区龙岗街道“2.21”坍塌事故和宝安区龙华街道“6.21”中毒溺水较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了龙岗区地铁三号线“4.1”坍塌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省政府调查组开展对南山区“2.27”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目前,龙岗区龙岗街道“2.2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由市政府正式批复,正在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龙岗区地铁三号线“4.1”坍塌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复;宝安区龙华街道“6.21”中毒溺水较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正在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九)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广泛深入开展第七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我市20*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5日在市少年宫举行,市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交警局、公安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局、供电局、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地铁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参与了咨询活动,思平副市长出席活动并发表了讲话。参加活动的各单位通过现场摆摊设点,用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方式向群众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围绕“安全从小做起,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培养安全习惯,达到青少年影响整个家庭,从而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活动吸引了数千余青少年及家长的驻足和参与。

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发了大批安全宣传资料,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如与专业机构合作印制的《市民安全生活手册》,将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中涉及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与防范要点相结合,内容丰富,通俗易懂,一经推出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此外,我局还以龙华街道油松社区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讲座、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场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安全专题电影进社区等活动,将安全知识全面深入普及到基层、企业、社区,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

20*年6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区对选定的10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310人,检查企业154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275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93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8条,对7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立案进行查处。在执法警示行动中,我局还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在各类媒体、报刊播发新闻报道共计11条。

(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础建设

20*年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善培训服务质量,使培训考核工作的质与量都得到了提高。上半年全市共培训各类安全生产人员23630人,发证16780人,其种作业人员培训14046人,发证10553人;安全主任培训7968人,发证43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培训1340人,发证1845人;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76人,发证270人。

此外,我局还组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家,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特种作业培训教材及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更为有效地指导各区开展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在提高安全生产人员培训量的同时稳步提高培训质量。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与具体措施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根本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强化政府与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加强部门联动,切实理清各部门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安全管理责任;三是加强督导,全面推进“隐患治理年”第二阶段工作和百日督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提高隐患治理工作的效率。

(二)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一是在全市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达到20*年全市完成托管企业2000家的目标;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对各区安监局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对各区安监局开展采石场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新采石场,依法做好“三同时”工作。

(三)加大督导力度,全面开展重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区开展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推动各区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二是继续指导督促各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办法》,重点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乙种经营(自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四)继续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

一是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采用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安全生产征文比赛、安全生产主题演讲、安全歌曲传唱、安全主题文艺演出以及安全知识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广泛向市民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识灾、辩灾和防灾能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第2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5月11日对我市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东真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玉林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玉林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代北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周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

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北流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北流市隆盛镇炮竹厂、北流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北流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涛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玉林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北流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北流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

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北流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北流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北流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北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北流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北流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

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玉林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如:大里镇、新圩镇;西垠镇有一个五保户经市镇“打非”工作队多次教育依然顽固不化,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户在自家交易。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逐步减少危险源。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7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对领导、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三环企业为龙头,全面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3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自招入到安监局以来,转眼间已在煤办安监股工作近一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局领导和股室领导在不同层面、不同工作中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培养,在各位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我能够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我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新工作、新起点、新认识。自到安监局工作以来,从起初的无从下手,到逐渐有着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够独立的完成一些具体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思想,充实并完善着自己,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从企业到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转换,逐渐做到以一名政府职员的身份去处理企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不再是片面的从企业角度出发,而是本着为局里、为政府负责的态度的去考虑问题,逐渐的学会责任担当。

二、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煤办各类文件的起草,通知类文件的材料准备,按月汇总各矿隐患排查情况,检查中侧重“一通三防”专业,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来到安监局时间不长,一切都是从头开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虚心听取领导和同事们的意见,积极主动的完成好自己所分内的工作,截止目前共参与起草下发“磁煤管”文件21份,下发“磁煤管涵”7份,起草跑办县政府《煤矿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给峰峰集团函,迎接了河北省煤监局邯郸监察分局的督导监察并起草了检查整改落实汇报材料,参与建立股室档案编号管理,按时向法规股上报每月隐患排查情况和月度执法完成情况、向市局上报每季度隐患排查情况和每季度工作总结、向局里上报半年工作总结,以及部分信息。在企业检查中能够积极深入井下一线,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在企业的实践经验为所检查企业排查隐患。此外,积极利用与专家和上级部门联合检查的机会,向专家请教,提高自己看待问题隐患的高度。认真学习、请教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积极协助领导完成好日常中其他工作,并能够积极配合办公室及其它股室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查找不足,自我批评。近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中仍能够热情饱满,积极主动,但随着时间的积累,热情劲逐渐变淡,工作时有懒散、拖拉,思想波动大,迎难而上的劲头小,学习热情不够高涨,在执法检查中的一些新规定、新条例掌握的不够扎实,这些问题在工作中时有体现,此外,在文件起草时,有时不够认真,出文时把关不严,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处理不当。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好的成绩,克服不足,严格要求,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辜负领导的培养教育。我也将真诚地接受并感谢张主任、韩股长和各位同事的批评,虚心听取各位的意见和建议,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4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07〕58号)精神,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项目

公路交通:市内三级以上等级道路及其途经的城河、漷河、薛河、北沙河、界河等河流的大型桥梁。

水运码头:*市岗头港。

水利设施:马河水库、户主水库、户主东库、自来水公司等。

电力设施:区域内的工矿企业自备电厂、变电(站)所。

城市基础设施:*市燃气总公司、热力公司、在建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住宅小区。

煤矿:市属8家煤矿。

二、排查时间

第一阶段(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由各责任单位汇同市安监局对上述项目及企业至少组织两次督查,于11月16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0日前,将督查结果报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2007年12月10日前完成)由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突出问题和重点企业进行复查,并将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告*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排查内容

(一)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明确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杨位明同志刚为组长,副市长侯宗伟同志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局、煤炭局、水务局、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发改局,由王广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敦岩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事务及联系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5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的总目标,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强化职业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1、县境内搅拌站。

(三)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九个100%”:一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二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三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四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五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六是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识设置率100%;七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八是“一企一档”建档率100%;九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率100%。

二、组织与分工

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由县安委办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安监局主任科员xxx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住建局、交运局,所涉乡镇主管副职,县安监局监管股室,职业健康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股。

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调度;县安监局相关股室队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搅拌站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年4月—4月底)

1.排查摸底。县住建局、交运局各乡镇安监站组织开展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接触粉尘岗位及人数、危害状况、防护设施设置及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数据采集更新和监管系统建档工作;并将本地区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包括生产工艺、工程防护措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发病患者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县安监局及时汇总。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并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粉尘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基础知识技能;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把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让企业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粉尘危害后果,清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法律后果,增强企业开展粉尘危害治理的自觉性。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底)

安监局主要任务:一是抓样板。选择涞源县治理完成的企业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二是抓指导。充分发挥QQ群、微信等信息化交流沟通手段,强化治理工作的过程指导,掌握治理进展情况。三是抓监督。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年内至少开展两轮监督检查。把职业健康体检不落实的、未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或检测粉尘浓度连续超标的、未参加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或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治理重点对象。

“企业主要任务:一是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辨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岗位,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完成省级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建档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一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二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应重点分析粉尘超标和职业病患者新发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粉尘危害排查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粉尘危害排查治理;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而企业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应聘请除尘设施设计机构,对防尘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明确治理措施、进度和资金投入。三是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企业应留有治理前后相应的照片或视频备查。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包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建立定期更换发放领用制度,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并且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依法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加强外包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统一的粉尘作业人员危害告知、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1月底)

集中执法分三个阶段进行,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搅拌站行业检查覆盖达到100%;

第一个阶段为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以指导为主执法为辅,对拒不开展治理活动或专项治理不认真、职业病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检测不落实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缺失严重、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第二阶段为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份。以执法为主要手段,由县安监局、住建局、交运局及所涉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执法。对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跟踪督办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拒不整改的,及到2017年9月底仍未达到上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并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按照权限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底)

对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将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总表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上报至市安监局职业卫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安监局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搅拌站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强化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治理责任的分解落实;与基础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保障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6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政办〔)精神,请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对本部门年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与年度相比较的情况等,并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评估

重点围绕防御台风和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道路交通、海上安全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防控传染病和动物疫情、处置涉外事件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评估报告一般分为五个部分: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应急工作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在评估中,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编写组,由各组牵头部门自行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各组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负责提供本组典型类别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工作有关总结分析材料,并在各组成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组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地震办、气象局、防汛办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质监局、环保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经贸局、民政局、民宗局、教育局、国土局、建设局、外侨办、环保局、局参加。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7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区委的总体部署,从三月下旬开始,区安监局集中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对于此次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认真落实。通过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激发了工作热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区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上来

为把全局思想统一到区委新一轮解放区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上来,3月29日下午,区安监局召开了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了全区新一轮解放区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峄安监发〔20xx〕15号),进一步明确了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有关同志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为搞好大讨论,局网站专题设立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专栏,并建立了文件资料、领导讲话、活动信息、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五个栏目,有效发挥了宣传阵地作用。

二、明确摆点,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和监察大队及各镇(街道)安监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每一个同志都结合自身实际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重点查找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水平这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推动实现从“管制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重点围绕存在的以下问题展开查摆:一是在工作中有因循守旧,照搬照抄和简单的拿来主义现象;二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有些问题了解得不够透彻,有时只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上;三是有时忙于对上应付,对下布置,没有潜下心来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四是工作思路不宽,仍习惯按经验、惯例办事,要么因循守旧、思想僵化,要么遇事想当然,处理太随意,缺乏规范和创新;六是工作抓落实不够,文件一发就不管了,出了规定也不落实。围绕以上六个方面问题,全局真正做到集中精力,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召开了全局机关人员大会进行讨论交流。各科室和监察大队及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人都在会上进行了发言,从自身和处室实际出发,认真查摆了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深入调研,积极查摆问题

在活动中,利用局网站、座谈会、到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一是开展自查。针对重点解决的问题,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实际,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不同人员参加的会议,认真查摆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局机关人员的意见。二是集中调研。从4月中旬开始,局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结合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深入部分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全区1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20多次,充分听取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设。通过座谈调研,进一步明确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梳理出了影响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问卷调查。根据区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制的问卷,并重点增加了局机关和监察大队履行职责和服务效能方面的内容,发放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13家石膏矿山企业,进行公开问卷调查。共征集到各种意见、建议46条,梳理22条,对于属于局个别工作人员问题的4意见,召开反馈会议进行了及时整改。

四、以大讨论活动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积极创新,注重提高,全面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以区委新一轮解放区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在继续巩固“三个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责任落实、机构网络、机制创新和执法监察“四个体系”建设的良性互动,较好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创新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展开。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以强化,“双基”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广泛深入,安全生产的氛围日趋浓厚。1-6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8起,经济损失28.9万元;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2起,死亡5人;采石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石膏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它行业未发生伤亡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二)立足服务,认真履责,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开创新局面。以全面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为切入点,真正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 安监局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总结第2页

第8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消防条例》、《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综合治理,改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状况,提高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我区建设海湾型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测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区文体局局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的工作人员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及安全员

专项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检测范围及内容

(一)、检测范围:

思明区辖区内符合如下要求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进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

1、2011年4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

2、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

3、不属于部队营区范围内的。

另,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多层民用建筑,宜参照进行。

(二)、检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

4、机械防排烟系统;

5、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及消防水池、水箱;

6、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7、其它自动消防设施。

组织分工

1、商住楼及住宅由区建设局负责;

2、办公楼、综合楼及其它高层民用建筑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独立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公共娱乐场所由文体局负责。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31日,首先由区领导小组组织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区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检测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专项检测工作的协调及配合。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及区消防大队应根据意见精神,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并要组织召开本部门负责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认真落实。

(二)、督促签订检测合同阶段及实施检测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各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专项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具有检测质资的消防工程公司名单,选择其中一个单位作为本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单位,并与之签订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根据规定,一类及暂定一类施工资质的消防工程公司可承接各类高层民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二类及暂定二类施工资质的消防工程公司只可承接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其以下建筑的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与消防工程公司基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应严格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律,按市场经济规律行事。合同签订后,消防工程公司应按检测合同的有关条款,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逐一检测,检测过程中所采集的数据应如实记录在专用表格中,连同检测报告一并上报专项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测合格的建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如下材料:

(1)、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与消防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

(2)、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综合表;

(3)、检测记录数据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将原件返还);

(4)、消防工程公司对各自动消防系统的评价及建议。

检测不合格的建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消防工程公司对检测中不合格的自动消防设施的整改方案;

(2)、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的期限及资金来源。

检测记录数据应包含如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试验火灾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或警铃的声光显示功能;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用手动或自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功能;

B、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C、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

D、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5)、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6)、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对讲通话试验;

(7)、强制普通电梯迫降、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报警阀动作及警铃鸣响功能;

(2)、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3)、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4)、消防水泵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5)、喷淋泵动作,控制中心人信号显示;

(6)、喷淋泵故障切换;

(7)、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控制盘有信号显示。

(8)、水泵接合器试验;

3、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启泵按钮直接启泵试验,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2)、消防泵故障切换;

(3)、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水位检查;

(4)、水泵接合器试验。

4、机械防排烟系统

(1)、在消防控制室手动、自动、应急启动防排烟风机;

(2)、在消防控制室检测各风阀的启闭状态;

(3)、测量各楼层风阀处的风压、风速;

(4)、检查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封闭楼梯间等常闭防火门的紧闭状态。

5、水喷雾灭火系统

(1)、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及故障切换;

(2)、采用不同方式控制雨淋阀开启;

(3)、水力警铃的动作

6、固定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储存容器中气体灭火剂的实际量;

(2)、检查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

(3)、采用不同方式控制系统的启动;

(4)、检查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及灭火剂喷放指示灯;

7、其它应记录的检测数据。

(三)、复查及抽测阶段。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高层民用建筑专项检测领导小组根据业主委员会及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检测材料,组织安监、建设、消防及相关部门对建筑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抽查、测试。1995年以前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其自动消防设施应具有原设计的功能;1995年以后投入使用的,应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的高层民用建筑,将予以确认。

测试中,如发现由消防工程公司提供的检测材料与测试结果不符的,只有1起的,将对消防工程公司进行警告;发现有2起及2起以上的,则禁止违规的消防工程公司在五年内承接相关的检测业务。

(四)、工作总结阶段。自10月15日至10月31日,在抽查监督结束后,区专项检测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检测工作的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对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将登报公布,对检查中发现检测工作存在敷衍应付、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以确保今后专项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专项治理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区的第三产业飞速发展,由此带动我区经济的迅猛发展。高层民用建筑集中了我区大部分的高级办公楼、星级宾馆、大中型娱乐场所及商场商店、高尚住宅,是我区第三产业及白领阶层的精华所在。抓好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进一步提高我区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而且将有力的保障我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9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全力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压减一般事故,使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组织

区建委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文东

副组长:王桂政

成员单位:

区建委安全监督站、区建委执法队

区安监局综合科、区安监局执法队

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实际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5项标准的要求,检点为:

1.深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的安全验收;

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效果;

4.安全技术交底的及时性、针对性;

5.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

6.个人防护用品的佩带使用;

7.安全网、漏电保护器、扣件等重要防护用品采购管理;

8.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9.洗车池的设置情况,建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情况;

10.主要路面硬化及施工现场的覆盖、固化、绿化、撒水情况。

(二)全面推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建委将下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光盘,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三)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工作。区建委将下发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光盘,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光盘规范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位从业人员掌握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工作要点和防护措施。

五、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6月中旬–8月底,在施工程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9月–10月底,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检查高处坠落、坍塌隐患、扬尘治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标准化执行等情况;严肃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份,各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15目前将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15目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以人为本,落实主体责任。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职责;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体从业人员明确掌握和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根本;全力查找事故隐患,消除违章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