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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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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法规

第1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TU1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296-01

0 前言

安全是生命的保障,目前安全生产己经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近4000万的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我国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建筑业的因工死亡率在不断下降。然而,目前建筑业仍然是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从我国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建筑企业是施工阶段的主要负责人,自然就是安全管理的直接目标。虽然现在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并称为建筑企业管理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制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安全管理仍然没有被建筑企业主动接受,安全管理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约与激励体制,是当前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

1 我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缺陷

1.1 转轨时期的安全管理体系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国家的企业,工人是国家的雇员。企业和工人之间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都是国家的利益。因此安全管理的问题相对来讲就变得简单。只需要上级制定方针、政策和各项基本措施,下级遵照落实就可以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

1.2 以强制性为基础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问题

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国家监管为主的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模式,其指导思想为国家制定强制性的建筑安全法规,由国家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监督建筑企业实施,以形成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由于建筑安全法规在很多国家都是职业安全法规的一部分,因此很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方面的研究对于改进我国建筑安全法规的情况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1.3 政府监管体系的问题

由于我国实施“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建筑安全的立法准备、监察和其他管理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门或其代表机构完成的,法规的安全目标必须通过安全政府的监督管理去实现,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以及行政区域内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对于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不论其监管效果如何,这种监管本身就可能形成监管不力的结果。

2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构建

以实现建筑企业的直接利益为动力,形成以建筑企业为核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利益激励与制约模式,将安全这个社会公共利益融入建筑企业自身利益之中,依靠建筑企业自身利益的实现才能够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根据现代安全管理的原理,建筑安全管理应该是全过程安全管理,而不是指片面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因此这种激励与约束体制的构建,也应该考虑到建筑企业的进入阶段以及项目完成后建筑企业的后评价阶段,下面将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全过程涉及到的责任划分、招投标制度、保险制度、行业监管制度以及国家监管制度进行专门论述。

2.1 合理的责任划分是承包商安全生产的前提

在建筑业中,把安全和健康仅仅看作是承包商的责任的想法被认为是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建筑企业的确应该负起遵守法律,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但要负责任的不应仅仅是企业,其他间接参与到项目的各方,如业主、设计师等都应该承担一定的安全和健康责任,如果大家都能注意事故预防的话,一定能够减少很多事故。

2.2 建筑业安全逆向选择模型和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预期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为基础的进行工程建设预期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在西方市场经济的国家里已经实施了几百年,对于工程建设的各方面的指标控制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通常的状况下,工程招投标是典型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形成了互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建立可以科学评价承包商安全水平的标准,并将这种标准通过适当的方法引入施工招投标的评判准则中,才是解决建筑业安全逆向选择退出问题的合理途径。

2.3 保险机制:重要的经济激励手段

尽管形式不尽相同,承包商为工人购买职业伤害保险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经非常普遍。保险制度最初是保证受到伤害的工人可以容易地拿到足够的补偿费用。但是随着可调保险费率制度的引入,保险己经成为一种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经济激励方式。关键要理顺保险公司、地方安全监督机构、投保施工企业三方的关系,建立职责明晰的分工和合作关系,特别是安全监督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对收集事故统计数据、解决建筑安全管理中的资金困难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的承保与赔付服务一定要专业、到位。优质的保险服务将使企业乐于投保。

2.4 政府、工会和行业协会的介入与制约体系

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在执行公约中,要有机构、有人员、有法规,为我国以国际标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67号国际公约”要求政府、业主、工人三方面通力合作,所有关于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都是三方商定的结果,代表了三方的利益,因此应该建立政府、承包商和工人三方面的制约体系,保证政府、承包商和工人三方之间有足够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形成一个畅通的系统。

2.5 绩效性法规的推广更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

国际上建筑安全健康法规发展的两大趋势,其中包括从传统的规范性法规向新的以绩效为基础的法规发展。基于对职业安全法规的劳动经济学分析以及我国安全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绩效性法规的推广更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水平,保障公共利益。建立企业安全绩效档案,对企业的安全状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及伤亡事故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清出不合格企业。通过实行市场准入、清出,建立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使一大批遵纪守法、优质高效的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在优胜劣汰中胜出;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队伍素质得以提升,管理技术得以提高:使依法经营、安全生产逐步成为各方主体的自觉行为。

3 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为受到了大量的限制。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手段,本文指出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症结所在,提出建以建筑企业为核心的利益激励与制约机制,应当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监管体系,对建筑业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有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第2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 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进了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困难。目前,由于我国还出去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导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施工安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由于多发的安全事故,使得安全施工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眼球。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函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间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二、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行规范,没有涵盖建筑生产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安全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基本的“三级安全教育”都不进行。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全面的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二)增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安全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安全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安全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安全意识不强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力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结语

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建造出社会认可和业主满意的建筑产品,而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参考文献:

[1]鲍红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研究,《中国商界》,2010,(4);

第3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安全监管

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第4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 管理 现状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是建筑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科学合理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升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减少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在施工时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忽视了安全防范措施的重要性,必然会给施工现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隐患一旦酿成事故,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更会直接影响着施工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

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建筑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能力和施工状况时刻受到社会的关注。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有利于建筑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相反如果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以至于引发了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经媒体宣传出去,必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从而影响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稳定的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1. 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度不足。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很多施工企业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常会以裁减监督管理人员配备、缩减项目的安全投入来减少工程成本,让安全处于从属或次要地位。现代建筑向大型化、高层化发展,施工难度与工程量在不断加大,施工现场各工种、工序的危险系数也相应增大,而很多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意识显得很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和施工的进度,往往忽略了现场安全问题,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频发。

2. 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有些施工企业管理层法制观念淡薄,刻意逃避政府监管。部分地方的建设项目为逃避政府监管,不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另外,挂靠经营、非法承包、层层分包、包而不管的现象严重,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最终引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目前与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内容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其中的一些由于时间过久,已不适合现在的建筑安全生产的发展要求。此外,一些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也不够健全,不能给建筑工程以最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依据。

4.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受参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不强的主观因素影响,应有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并没有建立,这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基于此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的各项任务没能落实到各级管理层面和所有生产岗位中;同时,由于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存在严重的侥幸心里,安全责任制没能落实到位,从而直接降低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效用,导致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的发现、识别、治理,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转变作业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建筑项目施工建设的安全工作重如泰山,它已经成为建筑施工质量高低的有效组成部分,也贯穿于建筑工程作业的始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建筑施工的作业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近些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我们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很多都是麻痹大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统一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把安全作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施工安全无小事,树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的意识。作为建筑企业的领导,必须强化安全认识,深入了解安全作业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及人员安全教育的问题,切实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事故的问责制,做到思想上和行动上时时处处都重视安全生产。

2.建立完整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制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之所以还有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的就是建筑企业缺乏施工中科学化的安全管理理论,缺乏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制度建设。介于此,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就成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建筑企业必须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实现安全作业管理的常态化。

3.创新管理理念,应用现代科学技术

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由于现代建筑施工中作业面相对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导致安全管理的难度加大。可以通过在施工难度和危险性大的那些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管理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对监控领域的生产活动和机械设备进行不留死角、全天候地记录,更加有效的监控施工安全难点和重点部位,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整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管理漏洞和弥补,大大丰富企业安全管理手段。

4.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管理系统应当完善到包含施工现场的所有项目, 并能够指挥整个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 使现场人员在日常施工中拥有安全意识, 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施工单位要对将要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 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包含施工现场的环境和状况、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护措施, 以及相关施工技术和安全操作流程等,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设。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还要进行特殊工种的相关知识及技术培训。只有在安全教育和施工技术审核合格之后, 才可以上岗工作, 并严格确保其持证上岗。

5.完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不断融入标准化、体系化、实效化的内容。认真做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更新地方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形成国家与地方相互呼应、互为补充、比较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同时还要保证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终,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6.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不断由政府监管向市场监管转变,并逐渐把社会力量引入安全监督体系中。合理划分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应承担的安全监督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开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四、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管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切实搞好自控,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牛金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

第5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论文摘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提出实现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而安全却是效益的前提,因为安全的结果决定了效益的大小。为此,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的就是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三、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安全意识淡薄。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传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克服单调枯燥的方法,变传统说教方式为寓教于乐,采用安全演讲、知识竞赛、报刊、安全漫画展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贯彻。

(二)加强培训教育问题。培训教育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各级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本质安全。

(三)责任问题。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制度执行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分散企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问题。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搞好专项治理。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故要定期开展企业项目部、班组检查制度,要做到查问题、找隐患、对存在危险源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的作用。事实表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监督问题。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七)查处问题。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或停止投标的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媒体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焦红,王松岩.现代建筑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2]纪明波.当前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6):4~6.

第6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 安全管理 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而安全却是效益的前提,因为安全的结果决定了效益的大小。为此,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的就是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三、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安全意识淡薄。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传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克服单调枯燥的方法,变传统说教方式为寓教于乐,采用安全演讲、知识竞赛、报刊、安全漫画展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贯彻。 

(二)加强培训教育问题。培训教育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各级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本质安全。 

(三)责任问题。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制度执行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分散企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问题。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搞好专项治理。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故要定期开展企业项目部、班组检查制度,要做到查问题、找隐患、对存在危险源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的作用。事实表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监督问题。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七)查处问题。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或停止投标的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媒体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焦红,王松岩.现代建筑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第7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损失 监理 安全投入与绩效

一、我国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现状

98年《建筑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形成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标准体系和科学地位;基本形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实现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但是,当前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如下不足。

1.安全意识淡薄。企业领导长期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充分重视,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加上大部分工人由于自身素质较低,相应的也会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谈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而造成的。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二是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许多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还有不少的缺陷,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二、安全事故造成多方面的损失

1.个人和家庭的损失。事故灾害最直接的损失就是人员的伤亡。一方面,受灾人暂时的或永久的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家庭的主要收人来源,这些人的伤亡将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有时还需要社会的经济援助。

2.企业的损失。从直接角度看,工程事故造成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企业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非自由财产的损毁,客观上带来企业生产额的减少。损失的来源主要有:支付伤残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法定治疗或修养期间的工资;新员工适应工作环境造成工作效率下降所产生的潜在损失;企业的声誉损害,使企业已占领的一部分市场丧失所造成的损失。

3.社会的损失。人为事故性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社会总价值的净损失。工程事故的发生,将造成发生事故的土地价值的下降。另外,工程事故可能波及临近土地,降低其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提高建设成本。同时,工程事故对整个社会心理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监理在工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监督,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是维护建筑业安全发展的卫士,其责任主要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综合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期停工整改。

监理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才能保障建筑施工顺利的进行。

四、建筑项目中安全的投入与绩效之间的关系

建筑业一直是职业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之一,一方面,我国建筑市场供过于求,致使施工单位压低投标价格以获得工程承包权,从而加剧了本来就严重不足的安全经费与必要的安全投入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有限的安全投入没有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承包商对安全投入如何分配才算合理,认识和见解不一,不能科学地控制和优化安全投入,从而使这部分经费没有充分的发挥作用。对此,清华大学的强茂山等在04年的《土木工程学报》11期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与绩效研究”中运用多元回归法得出了合理结论:从回归结果看,安全绩效(的对数)与人均劳动保护投入、单位面积安全设施投入存在线性关系:每增加1元人均劳动保护投入,安全绩效降低01025(分) ;而每增加1元单位面积安全设施,安全绩效提高01071分。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有效的安全管理绝不只是单纯的增加这方面的投入,而是科学合理有效的将安全方面的经费合理分配,最大效用的发挥出来,就是所谓的有钱用到刀刃上。

参考文献:

[1]强茂山,方东平,肖红萍,陈洋.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与绩效研究.土木工程学报,2004年11月.

第8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安全措施 ; 安全技术; 管理对策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afety value and benefit of this, studi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safety technical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of security measures and adopted measures, so as to reduc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roductivity, improve economic efficiency, promot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easures; Safety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造成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的原因十分复杂, 主要有: 建筑安全管理机制与安全生产的现状不相适应; 建筑安全交叉管理突出; 建筑企业粗放经营, 管理水平较低; 施工工序及安全技术复杂, 不稳定因素较多; 建筑队伍整体素质较低; 建筑安全研究滞后等等。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实际, 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作了深入研究, 以期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率, 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 建筑安全价值及效益分析

安全需要投入, 安全也带来效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安全不仅带来含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 还带来非价值因素( 健康、安定、幸福等) 的社会效益。安全具有两大基本功能: 第一, 直接减轻或免除事故或危害事件给人、社会和自然造成的损伤, 实现保护人类财富、减少无益损耗和损失的功能; 第二, 保障劳动条件和维护经济增值过程,实现间接为社会增值的功能。

第一种功能称为“拾遗补缺”, 第二种功能称为“本质增益”, 无论是“本质增益”( 安全创造正效益) 还是“拾遗补缺”( 安全减少负效益) , 都表明安全创造了价值。这也说明建筑安全维护了系统的创值功能, 从而也体现了其自身价值。

3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3.1 现代安全科学理论的表征

现代安全科学理论认为, 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全状态引起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 通过教育、培训等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 物的不安全状态须采取实用安全技术来改善。对于工业复杂系统, 完全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还不足以完全消除事故; 直接影响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因素, 事实上已成为导致复杂系统事故发生的最深层原因。建筑施工作为一个复杂大系统, 人、设备、环境三类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管理缺陷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四类因素中, 管理因素的结构重要度最大, 制约着其他三类因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问题, 必然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缺陷, 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2 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人们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 或是处理与风险相关的模式和规则。对企业来说, 它是指一个组织对于安全和健康的价值观、期望、行为模式和守则。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 对企业的成功与否影响极大。为了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 建筑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管理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的一致性。建筑企业要做好安全文化建设,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的思想, 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深入贯彻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 培育团结协作、敢打硬仗的团队精神, 积极倡导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 积极营造员工心理认同以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第三, 建立和完善企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不搞形势, 不走过场, 定期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竞赛, 使每一位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对策与措施

4.1 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

一是耐失误设计。这种方法是通过精心设计使得员工不发生失误或者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 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地防止误操作, 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失误无害化等等。

二是冗余技术。IEEE可靠性协会对“冗余”的定义是“在需要时运行并完成指定功能的备用措施”。它的特征是只有一个或几个而不是所有措施( 装置) 发生故障, 系统仍能正常运行。它的目的是提高系统可靠性。例如在危险岗位由双人操作, 或人机并行, 采用备用系统等。当然, 防止人失误的措施还有很多, 在此不再详细论述。

4.2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方法

一是消除危险源, 尽量减少和降低危险程度。通过采用原材料的替代、工艺的替代, 用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用生物技术代替工程技术等等, 都能够达到消除和减少危险源的目的。

二是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通过采用限制的技术措施将能量和危险物质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如限位、限压、控温等。

三是隔离。在时间和空间上采取分隔措施, 或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和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

5 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它不仅涉及社会科学领域, 与自然科学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企业管理、施工组织、工艺工序方法、材料、机械及设备等等, 都与建筑施工安全密切相关。因此, 在施工生产中,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 做到标准化生产、高效生产、安全生产, 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9篇:建筑安全法规范文

中图分类号:TU992.05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一)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壮大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建筑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不可忽视的贡献。建筑业快速增长的潜力强大,彰显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总体实力。建筑业为我国增强国防实力、提升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构建完整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物质基础,成为国民经济之支柱。然而,现行的建筑市场产业结构设置合理性有待提升,无证经营、串标围标、规避招标、偷工减料等现象亟需进行市场规范,过度竞争现象普遍存在,信用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建筑行业过度竞争的特性十分明显,企业的管理水平普遍低下且自律能力有待加强,建筑市场的供需关系严重失衡,严重影响建筑行业整体的发展。因此,必须给予解决。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

其一,根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所颁发且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50项上下,对于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已经无法完全适用于新形势、新环境下的建筑行业管理,现行的规章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与缺陷,可操作性差、体系不健全,如安全法规的内容仅针对某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施工阶段进行管理,没有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与整个项目的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职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控,应当进一步补充与完善。

其二,建筑企业的领导安全意识薄弱,企业法人片面追求生产的规模、经济的利益而规避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从而导致的重生产轻安全现象,导致施工现场仅下达生产指标而不提供安全保障,或安全措施未能落实到位,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一味的蛮干、乱干,在侥幸当中求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重生产而轻安全思想的普遍存在导致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环节薄弱,为安全管理工作埋下极大的隐患。

2、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责任主体行为有待规范

其一,目前政府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方式基本上为突击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缺乏日常的监控管理,造成安全监管不全面、不彻底、不专业、不突出,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且流于形式。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且没有针对性,监管资金未落实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和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与当前的建筑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此外,安全监管部门仅仅注重施工过程的实体安全,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忽视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管理情况检查。监管部门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常采用以罚代管,且对所查出问题忽视进行整改处理的指导与落实,从而导致安全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公信力减弱。

其二,应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行为,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检查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使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施工活动实时处于监管状态。例如,对于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分包工程,中标后设备和安全设施等费用被缩减,因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资金未落实到位而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状况,应给与制止。以保证建筑市场顺利正常的进行。

3、作业人员素质较低

作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我国建筑业市场的80%劳动力来自于农村劳务人员,这些人员因地域、文化、素质不同,进入建筑市场之前普遍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而致使施工生产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普遍不高。此外,施工单位对这些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强,且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多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建筑行业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低下,难以满足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此外,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行业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与环节薄弱。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策略

1、建筑安全之评价方式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系统的分析、预测、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之原理以及工程技术方法对系统当中潜在或者固有的危险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并对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的建筑企业安全控制系统,针对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安全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经济损失,进行最优的安全投资。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与决策科学化之基础,是采取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事故预防的具体呈现。造成建设工程不安全的因素很多,经分析安全隐患归结于三方面: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组织的管理缺陷。专家打分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害分析法、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法等方式在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评价方式,在项目施工前应注重事前控制,针对项目的特点建立安全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在项目施工中应严格做好事中控制,安排专人监管现场、针对事态发展实行动态控制;重视事后控制在建筑施工现场的重要性,出现安全事故时井然有序地启动应急预案以减少人员的伤亡与经济损失,控制事态发展,项目完工时汇总收集相关资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筑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管理的主战场和重点,是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的工作控制中心,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办法

(1)依法管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规章制度的建设滞后于建筑行业的安全工作需要,现行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种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上具有局限性,违法行为处罚的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且容易引发行政处罚的纠纷。因而,应当加强相关章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明确制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等各方的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及行为等等方面的内容,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明确的追究方法、处罚程度,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等,使得规章制度切实可行,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提供引导、促进、管制作用。让建筑市场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施工中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各责任主体有法必依;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行依法管制,严格地追究失职行为,确保各法律、规章在建筑市场得到落实。

(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与事前安全监控,落实企业主体职责

其一,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基层是项目,基础是现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安全方针,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进行施工现场事前监控实现安全生产之标准化管理。同时,应当强化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引导、监督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于安全监管停留于突击性安全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的这一现状,建筑业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全面的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以及要害重点部位专查管理体系,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形成制度化模式,从源头上杜绝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二,施工企业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制定有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操作人员上岗持证制度、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建立建全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项目规模及专业特点配备安全监督管理组和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作为企业领导得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建筑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得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有效使用,使得各项安全措施机制在施工现场生产当中落到实处。

(3)加强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是农民工,他们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普遍低下应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的重点,且建筑施工现场错中复杂、每个建筑物具有单一性造就员工应当在改变施工工艺、变换岗位、上岗前需要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等三级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特种作业人员需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安全生产法律与法规、通用安全技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项目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各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措施、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遵章守纪、岗位操作规程、工序衔接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使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与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三、结语

我国的建筑业获得巨大的成就,建设规模处于逐年扩大的状态,是国家的一大支柱产业。建筑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建筑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十分不协调,对国家、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带来巨大损失。为有效遏制、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深入、全面、客观的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建筑行业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华燕.王国际等.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J].土木工程学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