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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白皮书》制度适用于全系统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的单位和科室。
二、基本内容
《责任白皮书》由本单位工作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咨询投诉联系电话等四部分组成(具体格式附后)。其中,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一)工作任务。由各单位、各科室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住建局部署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各自职能填报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列入其中。单位内部管理事务及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不列入。
(二)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工作情况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质量和标准,要求客观、合理、可行,并尽可能细化、量化。
(三)进度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和各项工作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度要求及完成时限。工作完成时间以月份计算。
(四)任务分解。把每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五)工作措施。通过优化职能、规范管理、公开政务、创新手段、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强化治庸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制定和公布
《责任白皮书》制度自2012年开始实施,每年度制定一次。
每年2月底前,各单位、各科室拟定年度《责任白皮书》。每年3月10日前,各单位、各科室将拟定的《责任白皮书》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审定后,将《责任白皮书》电子版文档发送局办公室邮箱存档。2012年的《责任白皮书》在4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监督检查
《责任白皮书》公布后,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一)实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工作进度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局办公室。其中,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重大项目一月一报。对《责任白皮书》中确实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工作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重新列出进度表和相关措施。
各单位、各科室在年度内部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责任白皮书》确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二)加强检查督办工作。局办公室要组建督查组加强对《责任白皮书》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对全市性的中心工作要重点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及时报住建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民主舆论监督。把《责任白皮书》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质询,市民的咨询和投诉,有关单位必须如期答复。
五、考核和奖惩
将《责任白皮书》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科室,予以通报表彰;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白皮书所公布工作任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局党组和各单位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组织实施
《责任白皮书》制度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局办公室牵头,抽调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各单位和各科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责任白皮书》的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取信于民。一、实施范围
《责任白皮书》制度适用于全系统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的单位和科室。
二、基本内容
《责任白皮书》由本单位工作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咨询投诉联系电话等四部分组成(具体格式附后)。其中,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一)工作任务。由各单位、各科室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住建局部署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各自职能填报年度重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列入其中。单位内部管理事务及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不列入。
(二)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工作情况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质量和标准,要求客观、合理、可行,并尽可能细化、量化。
(三)进度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和各项工作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度要求及完成时限。工作完成时间以月份计算。
(四)任务分解。把每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五)工作措施。通过优化职能、规范管理、公开政务、创新手段、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强化治庸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制定和公布
《责任白皮书》制度自2012年开始实施,每年度制定一次。
每年2月底前,各单位、各科室拟定年度《责任白皮书》。每年3月10日前,各单位、各科室将拟定的《责任白皮书》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审定后,将《责任白皮书》电子版文档发送局办公室邮箱存档。2012年的《责任白皮书》在4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监督检查
《责任白皮书》公布后,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一)实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工作进度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局办公室。其中,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重大项目一月一报。对《责任白皮书》中确实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工作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重新列出进度表和相关措施。
各单位、各科室在年度内部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责任白皮书》确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二)加强检查督办工作。局办公室要组建督查组加强对《责任白皮书》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对全市性的中心工作要重点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及时报住建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民主舆论监督。把《责任白皮书》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质询,市民的咨询和投诉,有关单位必须如期答复。
五、考核和奖惩
将《责任白皮书》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科室,予以通报表彰;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白皮书所公布工作任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局党组和各单位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及省民政厅要求,我县作为省民政厅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的8个县(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县委常委陈翔任组长,副县长周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残联等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乡(镇)一级也成立相应协调机构,村(居)一级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以此确保“救急难”工作的开展。
(二)启动“救急难”工作机制。经多次反复酝酿和县政府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我县2015年8月18日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县“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工作措施。重点确定了及时主动发现“救急难”对象、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加强救助信息资源共享、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规范“救急难”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措施。现通知已下发全县34个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我县“救急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三)设立“救急难”工作服务窗口。为确保““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在全县34个乡镇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急难”服务平台及服务窗口,县一级设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个专项救助服务窗口。县民政局设立“救急难”专门求助电话:XX,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截至目前,发放“救急难”资金6.8万元,其中临时救助资金1.9万元、慈善救助资金4.9万元,累计实施“急难”救助31户次。
二、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困难问题
一是专项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由于我县“救急难”试点工作于8月份才开始筹划实施,县财政年初未纳入预算,经费保障困难。为切实帮助遭遇突发贫困的群众解决困难,保障“救急难”试点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现救助资金县民政局正在自筹,也在积极向县财政争取支持。
二是专业人员缺乏。我县“救急难”工作县级相关部门、乡镇现已挂牌,成立了专门机构,但“救急难”工作全面铺开后,救助面广,要求救助的对象会越来越多,缺乏相应的编制和专职人员。
(二)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建议县级财政既要加大“救急难”业务经费的投入,也要安排“救急难”日常办公经费的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出台对县级业务经费和工作经费的补助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助“救急难”救助资金,建立“救急难”救助资金常态化捐助机制,确保“救助及时”、“救助有方”。
*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面对复杂的疫情和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围绕财政收支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强化协调督办,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财政增收和民生工作落实,确保财政收入与支出任务圆满完成。
一、 基本情况
(一) 财政总收入情况
**月份,我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万元(省口径),增长**%。其中:税务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财政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月份我县财政总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二)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月份,我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其中:税务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财政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月份我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三)支出情况
**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万元,同比增长**%,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集中精力组织财政收入。围绕省、市考指标,督促乡镇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对照半年目标,强化税收征缴,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税务、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联系,努力挖潜增收,多方协调,重点关注建材业、房地产、商贸行业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做到不遗不漏。针对税种、行业、税源特点,创新征管方法,完善各类措施,强化征管手段,切实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二)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明确支出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建立日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均衡性。加快资金文件周转,切实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支出进度达到50%。同时,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加强资金调度和盘活存量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三)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多渠道整合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投资稳增长。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减费降税等优惠政策,促进公平税负。将减税降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 “总部经济”产业园建立健全,吸引更多基础性、活力型产业落户落地,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的综合竞争力。
(四)严格监督提高管理绩效。坚持实行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收入上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的原则,支出上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在确保收支质量的基础上,顺利达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为了认真落实重信重访的化解工作。依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年3月至8月期间,集中展开一次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切实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在当地,防止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的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本系统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排摸。对排摸出来的重点案件和已经形成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分类,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事项的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时间是年3至4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和司法所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重信重访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司法所要将排查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化解阶段。时间是年5至6月。要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进行分门别类,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动真情、动真心、动真格地加以解决;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一定要调处解决;不能通过调处解决的要将排查情况尽快上报有关部门,并建议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时间是年7至8月。要找准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的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查漏补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案件办理的协调督办。有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当前,要着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稳定要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的稳定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具体负责包案的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一包到底。同时要积极与稳定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一起研究怎么解决问题,要按规定时间把问题解决好;二是建立稳定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按照稳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兑现奖罚,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稳定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在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础上,明确任务,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督促各股室做好稳定工作的保证。
为进一步推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的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2010-2011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创建平安畅通乡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创建平安畅通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乡”总战略,加快建设“平安联云”,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创建平安畅通乡工作,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措施,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不断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将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力争到今年底,全乡建成平安畅通乡村,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有效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要求。平安畅通乡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创建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
二、创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相关交通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全面构建政府主导、村主管、车主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定期研究和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向乡延伸,建立健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一)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出重点治理路段,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实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进一步深化公路路口治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责任和措施。
(二)深化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要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经费,强化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一)大力开展县乡道和村道的道路交通秩序集资整治,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肃查处超速、客车超员、擅自改装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超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深入实施乡村“畅通工程”,完善乡村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乡村交通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以及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营运客车通行的监管。
(二)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
(三)统筹城乡客运交通发展,制定和落实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客运网络。
(四)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着力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通行条件。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
二、整治目标任务
1.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包括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财犯罪;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利诱欺骗学生的传销组织等。
2.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包括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饮食点等摊点以及出租房屋、违章建筑等;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混乱问题,特别是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黑出租”“黑校车”等。
3.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包括各种组织、宗教势力、非政府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特别是要防范恐怖势力和极端分子制造投毒、爆炸等恐怖袭击。
4.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整治行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和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能,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到当前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中,摆上重要的位置,分管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领导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
北辰区双街镇司法所注重发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准人民调解工作切入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确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一、工作思路上抓住三个源头。一是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二是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三是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当前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都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涉及范围广泛,是各种矛盾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因此,该司法所为从根本上做好预防、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开展,着眼全局、抓好源头、综合治理。
二、工作方法上落实三个转变。一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变等访为找访,三是变固定调解庭为流动调解庭。该司法所改变被动坐等群众找上门的工作局面,主动进位、深入基层,及时预防和发现问题苗头,尽快调处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实施“领导包片、部门包线、基层包村”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各有所管、各负其责。
三、工作形式上贯穿三个结合。一是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三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该司法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保证办事人员能灵活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调处手段,真心实意为基层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拖延、讲道理、务实效,创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2011年,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共120个,总投资123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7亿元,其中新开项目78个,续建项目42个。120个项目中,工业项目24个,总投资9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亿元;服务业项目70个,总投资105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2亿元;能源交通项目9个,总投资4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3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亿元;农业水利项目4个,总投资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主要目标是:全年新开工项目开工率确保达到90%以上;续建项目要加快推进,争取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前期工作项目要缩短运作周期,争取尽快实施。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实行区、镇两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第一类是区级领导负责联系的5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04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5亿元;第二类是镇街(园区)负责推进的41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0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2亿元;第三类是部门(单位)负责推进的2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8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5亿元。每个项目都要建立由分工领导、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组成的专门班子,明确时限要求和项目进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重点项目调度、督查与考核。建立工期倒逼机制。责任单位要列出每个项目的推进时间表,对年度任务按月进行分解落实,倒排工期,明确进度,加快推进。加大重点项目调度、分析、督查、考核力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区性调度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没有达到计划进度的项目,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有关部门牵头,进行专项督查,找准切入点,切实推进项目进度。坚持每两月对所有重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三)做好配套服务。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助办理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开通“市长热线”是市政府利用现代通讯设施、互联网平台,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的方便、快捷、公开、有效的直接联系通道。目的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更好地知民情、察民意、疏民怨、解民难,更好地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了解和监督,更好地对基层执行上级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作为,坚持部门联动,坚持属地负责处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调查核实、处理公布,坚持拓宽民声渠道、加强民生监督、不搞舆论炒作等原则,分工合作、上下联动、创新机制,确保“市长热线”工作有效运行,努力让群众信任、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拥护。
二、落实责任,切实强化工作严肃性
做好“市长热线”工作,要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为检验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谁接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市长热线办结负责制,承办单位对所涉事项调查不力、处理不当或当事人对反馈结果提出合理质疑的,市长热线办要及时根据情况督促承办单位重新调查处理。对交办事项办理不及时,解决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单位,由市长热线办发出市长热线工作督办通知单进行督办;对督办工作落实不力,不按时反馈情况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交办问题上推下诿,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交办事项不按时办理或顶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工作不负责任,,多次催办仍不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按照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对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视情移交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规范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