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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2010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着力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平安四都”建设,全面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县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新局面,为“海西建设、先行、诏安崛起、四都新作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大社会矛盾化解,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按照县委提出的“坚持‘零报告’制度,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做到‘两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一方平安”的要求,推动“三个机制”建设:坚持情报主导维稳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和社会治安形势预警分析,强化重要政治敏感时段社会管控措施,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信息员在维稳工作中的“耳目”作用,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调控力度、重点、节奏变化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人群、部位的特点,拓宽发现各类维稳信息渠道,提高预警、预报、预测水平,更好地掌控社会治安局势,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程序,严格信息报送责任。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强化镇村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建设好各类调解组织,坚持疏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坚持依法治理、调解优先,按照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二审终审的“路线图”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力争用一两年时间把涉法涉诉、执行积案基本消化解决。坚持多元化调解,推动调解组织机关、进企业,拓宽检调对接、调诉衔接通道,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年内,镇综治委将结合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全面摸排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处置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充分听取意见,兼顾好群众利益,从而有效预防新矛盾的产生。完善突发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制订更加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提高预测预知、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一旦发生,领导干部要迅速到达现场,主动靠前做好群众工作,尽最大努力劝说、疏导群众、平息事态。政法综治部门要及时介入,协助党委、政府迅速查清事实,落实稳控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问题。
强化治安打防措施,着力提升动态控制能力
加大严打整治力度,落实治安防控责任,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掌控能力。坚持严打严防。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组织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推进“无”创建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要坚持稳、准、狠、快地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阵地的管控。进一步完善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建立重点高危人员信息库,严格落实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的常态化管控措施。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增强重点整治实效。全面排查和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政法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总结去年开展整治涉车犯罪专项行动的经验,下大力气、多策并举,努力控制“盗、抢”案件的高发态势,狠煞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对虚假信息诈骗、制假贩假售假等突出区域性治安问题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禁毒、禁赌、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重在建立长效机制,重在人民群众满意。年内,我镇将根据省、市、县要求,部署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各村(居)要排查确定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等治安乱点,采取领导包点、挂牌督办、派驻工作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捆绑等措施,限期改变面貌。整体推进治安防控。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完善镇、村(居)治安防范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技防水平,不断扩大技防、国道、省道沿线技防村(居)覆盖面。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物业小区治安防范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并用,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促进互联网业界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破坏性社会动员力量。四都派出所、林头防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度计划。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着力加强综治专项工作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努力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管理的转变。突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要求,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积极跟进全省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解决长期在本镇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落户问题,扩大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站(所)覆盖面,推广租赁房屋“旅馆式”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探索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切实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有效预防打击流窜犯罪。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中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综治专项工作实效。建立监管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建设集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切实加强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组织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警计划”、“为了明天工程师范”、“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部署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奢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完善对境内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加强日常监管的有效办法。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会商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宗教类和基金类等背景复杂、政治意图明显的非政府组织,坚持利用、防范两手抓,抓住重点组织、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依法加强管理。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要纳入管理视线,做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着力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
围绕加快海西建设的新定位,立足新起点,按照“量上求发展,质上求提高,面上求巩固”的原则,强势推进平安创建,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推动新一轮“平安四都”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争创“平安先行村(居)和“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镇综治委将根据县里要求,推荐一“平安先行村(居)”接受县考核验收,镇直部门要发挥领导、指导、管理、监督职能。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带头推进行业系统平安创建,争创县级“平安先行单位”突出创建特色和实效。各村(居)要认真总结五年多来创建经验,力争“一村一品”,着力打造本地区的平安创建品牌,巩固深化平安家庭、校园、金融、海域、企业、医院、边界等系列平安细胞品牌创建,不断丰富载体、拓展领域,创出特色亮点。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深化本行业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将平安创建活动向各行各业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年内,力争推荐一批单位报市参加全省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现场推进会。持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掀起新一轮平安创建热潮,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培育平安文化,打造平安品牌,扩大平安效应,使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并持续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