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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车辆保障方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根据《xx市市直机关机要通信与应急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出行保障,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交通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留车辆,是指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所称租赁车辆,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在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并与市民政局签订定点租赁协议的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车辆。
第四条 公务出行保障应当遵循厉行节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坚持多措并举,分类保障,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目标。
第五条 坚持先审批、后用车的报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非公务活动或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不得使用保留车辆或租赁车辆。
第二章 内控管理
第六条 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确因公务活动需要使用保留车辆或租赁车辆的,由相关业务科室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xx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审批单》,审批单应注明公务活动事由、随行人员、用车时间、出车地点等。车辆管理员应根据公务活动需要,提出拟派保留车辆或租赁车辆建议,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工作人员在朝阳市内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第八条 建立用车登记备案制度。车辆管理员对使用保留车辆和租赁车辆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注明用车人姓名、事由、地点、天数、派(租)车情况等。
第三章 保留车辆管理
第九条 一般公务出行能够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客车等)的,原则上不使用保留车辆。
第十条 以下情况公务出行,可以使用保留车辆。
(一)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
(二)去省里参加临时通知的短期紧急会议;
(三)临时去各县(市)区处理紧急事务;
(四)非工作时间出现的紧急公务;
(五)有公函的上级或外地来朝的公务接待活动;
(六)取送人事档案;
(七)携带涉密文件;
(八)财务工作人员到银行提取公款现金或取送支票等符合规定的公务出行;
(九)各单位开展上级要求的集体调研工作;
(十)其他不违反八项规定的特殊情况。
第十一条 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公务车辆必须按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驾驶员负责公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每次出车前和出车任务完成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文明驾驶,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没有出车任务的公务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在局机关车库。
第十二条 公务车辆在朝阳城区加油,要在定点加油站加油,经车队队长签字确认后登记。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加油,需同行人员签字证明并在车辆管理员处登记。
第十三条 坚持先审批、后维修的报批程序,对确需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前1天填写审批单,经车辆管理员审核、局分管领导审签后,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车辆维修结束后,由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共同负责验收签字。
车辆在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出现故障,确需就地就近维修的,由乘车人员证明并报车辆管理员,经局领导同意后维修。
第十四条 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加强支出管控,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坚持公务车辆单车核算制度。实行“一车一账”,按车牌号建立单车经费台账,按月登记行驶里程,单独核算燃油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维护费等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年检、保险等事项由驾驶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费用按程序审核报销。
第四章 租赁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 从严控制租用车辆,确需用车且保留车辆无法满足公务活动需要时,在保证节约和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可以临时租赁社会车辆。
第十六条 租用车辆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
(一)属于可以使用保留车辆的五类情况之一的;
(二)保留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
(三)租用车辆实行“一事一批”;
(四)以完成单次工作任务为租用时限,坚持“一事一租”,不得长期租用;
(五)租用车辆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禁租赁超标车(轿车排气量1.8升以上或价格18万元以上;越野车、旅行车排气量3.0升以上或价格40万元以上;各类进口汽车);
(六)租赁社会车辆必须在公开招标的定点汽车租赁企业中选择,严禁租用个人或其他社会车辆。从严控制租用越野车,对非特殊情况必须使用越野车的,应当租用小轿车。租车费用在办公经费及相关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机构提供用车依据及相关原始凭证,经用车人员签字确认后,按照采购合同和租赁协议进行报销结算。各项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招投标报价或协议价格。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领导、车辆管理员、财务人员等按程序对用车及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十不准”。
(一)不准公车私用;
(二)不准损毁“公务用车”统一标识;
(三)不准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务车辆或租赁车辆;
(四)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
(五)不准将公务车辆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
(六)不准用公务车辆或租赁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其他事务及个人事务;
(七)不准用公务车辆或租赁车辆搭乘与执行公务无关的其他人员;
(八)不准将公务车辆停放在超市、旅游景区、居民小区、休闲娱乐等非办公场所,非公务接待不准停靠宾馆、酒楼等;
(九)不准违反单车核算制度规定,报销因违反交通法规和管理规定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交通事故等费用;
(十)不准在单位报销私人车辆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机关党总支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构成党纪政纪处理的或涉嫌犯罪的,按规定上报派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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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荥经县2021年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考核细则》要求,我局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我局印发了《荥经县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我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节假日封车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实行车辆维修申报制度,并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使车辆维修工作真正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
(三)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为严格车辆管理,避免用油浪费,以及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我局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的职责。通过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机关驾驶员的良好形象;完善了车辆维修和安全驾驶考核奖罚机制。
(四)狠抓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按照《荥经县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工作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印发《荥经县民政局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荥民〔2021〕45号),公务用车安全管理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用车现象被相关部门通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第一季度派车次数过少,系统使用率不高;二是个别同志在使用公务用车时没有按照审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有配备公务用车辆:本田雅阁轿车1辆,尼桑天籁轿车1辆,北京现代轿车1辆,东风爱丽舍轿车1辆。均为局机关日常公务使用车辆,购置时间均在五年以上。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我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强调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在行为上要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必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为规范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
本制度所指公务车,包括
1. 经集团批准,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办理日常公务需要所配置的车辆;
2. 经集团公司批准,配备给子公司总经理日常使用的工作用车。
第四条 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办公室是各司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调配。
二、公务车驾驶员负责所在公司工作出车,车辆的保养与维护,办理车辆上牌、保险、年审及其它常规手续和养路费等基本费用缴纳,建立《车辆费用台账》,做好记录,其手续的复印件由办公室存档。《车辆费用台账》见附件一。
三、各司保安负责公务车辆在司期间钥匙保管、车辆安全、《车辆出行记录表》的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 车辆管理规范
一、车辆购置与处置:
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二、车辆的调配与用车管理:
(一)总经理工作用车管理规范:
1.总经理工作用车配置对象:
经集团公司正式任命的子公司总经理(或子公司第一负责人)。
2.配置标准:
总经理工作用车由所在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调配或申购。严禁子公司擅自调换、占用试乘试驾或路救车辆,严禁以其它名义购置新车做为工作用车。
总经理工作用车不得擅自配置本车型标准配置以外的其它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车辆装潢及车辆改装。
3.车辆使用:
总经理工作用车白天作为所在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并管理,下班后做为总经理在公司所在城市内的工作用车(交通用车)使用。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调用。
4.事故处理与损失承担:
(1)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本人驾驶),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总经理的个人绩效,其损失按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2)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非本人驾驶),按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第五项: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3)总经理非公务用车,除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其个人绩效外,全部损失由个人赔偿。
4.费用管理:
(1)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汽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维修费)不得超过所在公司其它车辆平均费用。
(2)非公务用车前往外地,除按规定向集团报批外,所有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
(3)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列为总经理个人费用,需由总经理本人填报,按权限规定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5.工作用车借用管理、节假日管理、保养维修等其它管理规定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车管理规范执行。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1、派车流程:
用车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批
司机出车
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流程要求与规范:
(1)、因公用车须经用车人申请,填写派车单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安排。《派车单》见附件二。
(2)、市内处理一般业务工作,原则上不派车。下列情况可以安排用车:
①财务人员有现金进账或取现;
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处理紧急业务;
③公司晚间加班人员的接送;
④采购急需的物品;
⑤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负责人直接派车。
(3)、原则上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单独驾驶外出的,需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车。
(4)、驾驶员凭职能部门负责人签核的派车单出车,前往所申请之目的地。
(5)、各司保安凭派车单发放钥匙,并在《车辆出行记录表》上做好登记,注明出车时间、路线地点、码表数(起始数)。车辆返回后及时收回车钥匙并记录返回时间、码表数(终止数)及本次用车的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名。停车费、路桥费须与《派车单》、《行车记录表》记载相符,经各司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如不相符,不予报帐。《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三。
(6)、车辆加油在公司定点供应商服务网点加油,并在《行车记录表》中做好记录,报销时根据加油后行驶总里程核算该车百公里油耗,经各司办公室主任核实在合理范围内方可报销。
三.车辆的借用管理:
1.集团各司之间因工作需要需相互借调车辆,需报被借车公司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费用由借车方承担。
2.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外借(包括私人或其它单位),特殊情况,如员工因结婚、丧事或重要社会关系借用等原因借用车辆,在被借车公司所在地使用的,一天以内由该车所在公司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或需前往外地的,报请总裁批准。同时向集团办公室备案。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所有费用由借车人承担。特殊社会关系,经总裁批准,费用方可由公司承担。
3.司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出借公司车辆,一经查实,除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如造成事故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四、节假日车辆管理:
1.节假日期间,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值班路救车辆除外)均应停放在各司指定停放地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
2、节假日期间,各司应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3、节日期间所有车辆油卡上交各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车辆用油用现金购买,节后凭派车单及出车记录据实报销。因私用车,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五、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
1、使用前检查:驾驶人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车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燃油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
2、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临时停车应按规定停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非出车时间,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在外停放。下班及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交公司指定人员妥善保管,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非工作时间,司机未经批准,擅自将车驶离指定停放点,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的当月绩效工资。
5、当月发生安全事故者,按各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同时依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六、保养维修
1、车辆保养与清洁:
(1)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2)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保养手册》的要求按时送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和检查。
(3)每星期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5)物料应放于行李箱内,不得放在椅座上。
(6)如遇贵重物品及设备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防护物品。
2、车辆的日常维修:
(1)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执行。《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见附件四。
(2)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并到修理厂进行质量跟踪,核准报修项目及验收已换损件,防止对方漏项或以劣充优。
(3)车辆维修完毕,应由驾驶员验收,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如费用超出预算规定,须详细秉报情况,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向修理厂提出返修或索赔。
七、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
(1)各项规费:购置税、上牌费用、养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2)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
2、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职能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车辆费用台账,按月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列入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八、考核管理
1、考核项目:
(1)日常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2)费用管理及车辆出行记录表填报情况
(3)工作流程执行情况
(4)服务质量提升情况
(5)安全与内务管理
(6)保养维修
2、考核标准:
各司依据本制度所列管理规范及考核项目,具体制订本公司驾驶员岗位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月进行考核。
小汽车报销费用包括保险费、修理费、汽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年审年检费等六项费用。
因公出差的过路过境费在差旅费中列支,不列入小汽车费用;各种因违反交通法规而产生的罚款不予报销。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经集团公司前置审批确认的私车公用费用,均实行定额管理;成员企业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其费用管理由各企业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三、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费用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定额标准为2—2.5万元/年。
2.集团公司本级部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以及私车公用频繁程度确定定额。
3.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定额标准按照“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经考核,上年或前两年平均年资本收益额[指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考核口径,下同]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下同)以上的成员企业(包括下属分子公司,下同)负责人,年定额标准为2.5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200-3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2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100万元-2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1.8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50万元-1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1.5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在50万元以下但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定额标准为1.0万元以内;年度出现亏损但确实因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该企业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在1万元/年以内给予报销。
五、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程序和办法
1.报销定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具体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意见,由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2.私车公用费用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财会部复核。定额内一次性报销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费用在定额内由所在企业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或权限审核审批的,财会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3.定额内每次凭发票报销80%,个人承担20%。对确实因公用程度较高而超过年定额费用较多的,凭相关发票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核实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在超定额50%以内酌情增加定额。
六、享受私车公用费用报销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市区出租车费用不再给予报销;省内或距离较近的公务活动,公司原则上不再调派公务用车,特殊情况的需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七、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每年会同企管部、财会部对成员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一条乘坐对象
居住在本市(含农村)、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可凭老年人乘车年票乘坐市内公交车。
第二条老年人乘车年票的办理
70周岁以上的本市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市老龄委制发的《老年人优待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乘车年票。
凡符合条件的,市公交公司应及时办理。
第三条老年人乘车年票的使用
(一)持有老年人乘车年票的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乘车年票,并配合驾驶人员以及公交公司专职检查人员对乘车年票的查验。
(二)老年人乘车年票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
第四条老年人乘车年票的挂失办理
老年人乘车年票不慎遗失,本人凭首次办票时携带的证件到公交公司申请补办。
第五条老年人乘车年票的年审
老年人乘车年票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在年票使用期满前应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年审手续,经年审后方可进行下一年乘坐。
第六条乘坐事项
广大乘客应主动为老年人让座,驾驶员应随时提醒老年人在车厢内和上下车时注意安全。
第七条安全事项
(一)老年人乘车时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乘车规则。乘车时应主动避开乘车高峰期。
(二)高龄老年人或行动不便、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应当有陪护人员照顾乘坐。陪护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三)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乘车年票时,应与市公交公司签订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安全协议。
第八条市民政局、老龄委应严格审核,不得违规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市公交公司也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老年人乘车年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协调和指导。
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2)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3)严格按领料手续领取各种原料,不得随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风筒下的粉料,并按规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应清理永磁筒上的铁杂。
(6)每批原料进完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将线头、麻绳、碎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生产线中。
(7)协助品控员检查每包原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
4、接料、计量工岗位职责
(1)每班生产前从仓管员处领取本班所需生产品种的包装袋。
(2)在包装物上加盖饲料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3)计量时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称量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4)经常清扫计量秤上的清洁卫生,并经常进行回零调试。
(5)监督成品饲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对成品饲料有感观疑问的,及时向当班品控员反映。
5、打包、封口、堆码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领好当班所需的缝包线、不干胶带。
(2)打包时要求不漏钉、针脚均匀一致、缝口平整,双道折线。封口要求不干胶牢固、平顺。
(3)堆码成品料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地点及堆码高度进行堆码。
(4)每班上班前必须清理粉料初清筛下的杂物,并放于指定地点。
(5)每班上班前必须先清扫缝包机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该注油部位进行。
6、装卸工岗位职责
(1)必须服从仓管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随时装卸。
(2)装车时,按照仓管员指定的品种、地点及数量装车,并协助仓管员做好装车数量记录。
(3)卸车时,按照保管员要求的堆码高度把货物卸于指定地点,并协助仓管员做好卸车数量记录。
(4)卸下的货物要求堆码整齐、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认真清扫卸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处罚措施
1.严禁在车间及库房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违者迟到时间在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次;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计件工资。 3.未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每人每次罚5元。 5.严禁坐踏成品饲料及饲料包装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一、领导重视支持。
某经理室高度重视车辆的安全管理,大力支持车管室的具体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参加车管月度会议,详细了解车管具体情况,认真倾听司机心声和意见,研究部署车辆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和检查。在日常工作作息中,某领导用车能够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用车之目标,自上而下为全处车辆管理工作营造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制度健全。
目前纳入我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范围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有《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车管员及专职司机职责》、《车辆维修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重点是指要求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及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在《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中东莞某规定全体司机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文秘家园全法》,二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三是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穿拖鞋驾驶车辆,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病人(司机)不上车”,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三、主管部门尽责。
车管室作为某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司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在某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司机向某签订《车辆安全行驶保证书》,把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逐层落实到人,保证在营运管理中不发生主要安全责任事故。针对车辆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车管室组织开展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车辆管理制度和驾驶操技能等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竭力消除各种导致车辆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技术保障到位。
东莞某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车管技术保障。首先是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年审年检和二保工作,建立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详细填写各类报表,并定点由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汽修厂家负责跟踪车辆行驶状况。其次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交接制度关,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察看车辆车况是否完好,确定无磕碰挂擦和丢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第三是不定期组织进行车辆驾驶技术研讨、驾驶员安全培训及驾驶考核。历年来,我处动员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把自己的驾驶体会与各位司机朋友共同分享,分别整理出了雨天驾驶注意事项、风暴气候驾驶避险措施等心得体会,对帮助司机提高驾驶技术大有裨益。
1.加油卡出现短时间内多次加油现象,其因素无外乎两种:其一油卡故障弹出,重新插卡;其二为绑定外车辆加油。形成油耗管理漏洞。
2.维修费发生具有滞后性,如2月份发生的加油费在登记或保障时已经是3月份,造成数据统计时间误差。
3.公车私用现象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热点问题,为公众所诟病。
4.车辆驾驶人员消极怠工,本该2个小时往返的车程,3个小时才完成,不仅浪费了时间,更降低了工作效率。
5.车辆的寿命周期缩短。由于驾驶技术、驾驶习惯、车辆保护意识差、使用频率大等因素影响,车况往往较同期、同里程车辆差,导致车辆行驶6-8年就提前退役。
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1.管理态度落后。大多数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管理态度为消极地保安全、不出事,未真正形成实时可控在控的科学的车辆管理体系。
2.驾驶员监管工作乏力。有制度、有要求、有计划、不检查、不落实是一些单位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制度落实不到驾驶员,落实不到车辆,放纵不管早晚会出事。引用网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话:管理中可以有不信任的控制,但绝不能存在没有控制的信任,公务车辆管理更是如此。
3.驾驶员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和科学。当前大多单位将车辆管理责刘娟大唐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030032任笼统地归集到某个车辆管理人员,而个人的能力有限,要实时监管调配几十上百辆车的车队几乎是天方夜谭。车辆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把车辆驾驶员的评估指标细化到实际用车流程中,才可形成车辆管理工作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的有效管理机制。
三、公务车辆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车辆管理制度,在此不做赘述。
2..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种信息的交换共享,建立车辆调度平台,对车辆的出车、行驶、停放实行实时精细化管理,避免车辆、人员闲置,有效提高车辆工作效率。
3.通过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养。加强驾驶员驾驶技术培训,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每项出车任务应包含以下三个环节:出车检查、行车检查、存车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车辆的外观、仪表、电路、机油、刹车、轮胎气压、安全设施、冷却系统等,及时掌握车辆状况,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4.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车辆管控重点在于车辆的行驶过程,亦是车辆管控的难点所在。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车辆管理部门都已经开始借助汽车定位系统对车辆行驶状况进行监控。通过汽车定位系统,车辆管理部门可以随时获取车辆现在位置和相应的行驶数据信息,例如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也可以通过汽车定位系统的报警功能向车辆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请求援助。
5.乘客监督,实现过程控制。通过乘客和驾驶员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扩大车辆行驶安全的责任主体,将车辆管理部门由一人负责向全员负责转变。提高全员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职位越高,责任越大”的社会规则,将安全责任分级到人。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根据职位高低,划分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等。作为汽车行驶安全的核心人物,驾驶员除要遵守驾驶员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单位的特殊规定之外,还要做好对乘客的监督工作。对于不服从安全行为规定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载,对于不合理的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
6.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车辆购进到整车报废,建立记载车辆基本情况、性能、运行、维护、保养、事故等内容的档案资料,及时安排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7.固定车辆驾驶人员。由于驾驶习惯的不同,驾驶员与车辆之间有一段时间的磨合匹配过程。固定驾驶员可以减少磨合过程中车辆硬件的损耗,方便车辆的违章、油耗、维修费用等的考核计算,同时也可培养人车感情,使驾驶员爱护车辆,增加车辆使用寿命。结束语公务车辆管理是一个大课题。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