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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就是指证券公司对自身的涉税业务进行的一种计划分析、协调沟通、研究处理以及监控预测等整个过程的管理,这个过程管理存在于证券公司的整个运营过程当中,其中最不可避免地存在税务风险。税务风险不是一种人为现象,而是客观存在的,所以相关管理人员无法完全将其避免掉,只能以积极态度来进行应对,采取有效对策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降低和化解税务风险。本文对加强证券公司税务管理的作用进行了简单分析,同时对防范以及化解证券公司的税务风险的措施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使证券公司涉税行为能够得到一定的规范,有效的降低其税务风险。
一、证券公司进行税务管理的作用
1.减轻证券公司的税负
在证券公司的工作运行当中,对其进行税务管理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就是减轻公司的税负负担,从而使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不断增强,税负高低对它的业务运营的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证券公司通过对其进行管理而使税负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那么它的市场竞争力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增强,从而使其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大大提升。
2.有利于证券公司合理的配置资源
证券公司加强税务管理,能够使公司快速的了解国家税收的相关政策,从而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以及各项技术的更新等相关工作,从而使证券公司的相关资源得到非常合理的配置,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优化的效果,从而使公司的竞争力有所提升。
3.有效降低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
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通常包括税收违法风险、税款负担风险等等,如果发生其中的某一项风险,那么就使证券公司的税收成本有所增加,同时还使公司的名誉遭到了破坏。所以对证券公司加强税务管理,对各项涉税的业务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估等等相关事宜,从而有效的使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有所降低。
4.证券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在证券公司中,税务管理是财务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实行良好有效的税务管理,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在证券公司中进行税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使其防范风险的效果也有所提高,最终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导致证券公司税务风险的原因
在证券公司进行税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税务风险是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主要是在证券公司的涉税行为上会影响到纳税准确性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最终也许会使证券公司交税太多,或者是少交税所受到的处罚等等,而其中任何一种状况都会对公司产生不良的影响。如果交税太多,则会使证券公司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而如果少交税,那么可能会使其承担税务责任,严重的可能还要按照法律来负刑事责任等等。所以在这些情况下,证券公司要对其税务风险有深入了解,查找问题来源,实施有效的措施来降低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在证券公司当中,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很多种,主要表现为:
1.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
在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工作中,在依法纳税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对这方面相关知识的了解不是很深入,或者是为了追求一些小的利益等现象都会给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在部分的证券公司当中,一些管理人员就会认为财务工作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税负,严重的还故意指使一些财务工作人员来以非法手段来使公司减少税负,久而久之,就会给公司带来非常严重的税务风险。
2.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证券公司的税务工作当中,由于部分的税务管理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相对比较低下,对相关税收法规缺乏深入的理解,在纳税行为上面存在一定的疏漏,如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相关的税法规定来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从而导致偷税、漏税以及逃税等行为的发生,给证券公司带来了相当大的税务风险。同时,有的证券公司在涉税工作上任务比较繁重,同时加上相关的税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很可能造成了纳税金额出现失误等现象,会使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受到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给其带来风险。
3.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证券公司防范税务风险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是实现这项工作的基本前提。通常情况下,证券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等。证券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直接影响着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如果在公司当中缺乏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使防范税务风险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不能够有效的对其进行控制。
4.国家多变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多变性是产生税务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税收政策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它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它的时效性相对比较短。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行业当中有着不同的税收的政策,所以它经常性的会发生变化。例如:2016年金融行业实行了“营改增”税制改革;2016年12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关于资管产品要缴纳增值税的新规(“140号文”)等;如果证券公司以及相关企业对改变后的税收政策不能很好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就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证券公司防范、化解税务风险的措施
1.管理人员要提高税务风险的意识
在证券公司当中,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增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制度上面,还要形成依法纳税意识。对于这些客观存在的税务风险,相关的管理人员要时刻具有警惕的意识,通过分析造成税务风险的原因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风险的发生。
2.加强信息管理建设
在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当中,要加强税务风险的信息管理制度,从而使与税务相关的各种信息的搜集以及处理的过程得到规范,将相关税务信息的收集系统加以完善,通过发达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公司的内部和外部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其信息传递通畅,在税务工作当中加强信息管理,使其更加有效便捷的防范风险的发生。
3.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证券公司应该建立一支专业的税务管理工作队伍,能够满足税务管理工作的高要求、高标准,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意识要比较强,从而不断学习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对于国家所发生的税收政策变化能够及时的做出反映并且采取应对对策。对和税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从而有效的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4.学习相关政策,适应“营改增”税收环境
国家的税收管理政策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改变,所以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相关的政策加强学习,实时了解税法变动的趋势。例如:2016年3月启动的金融行业“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金融行业由于业务复杂、规模庞大、没有任何增值税操作基础,税收政策变化很大,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营改增”税收制度带来的不仅是税种、税负的变化,还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业务定价模式、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内部交叉业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多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在行业税收的新旧制度交替时机,企业的财务及税务管理均容易出现漏洞。所以,企业必须加强管理,降低财务及税务风险。对企业而言,税收制度改变必将影响税收核算方式,必然需要企业财务人员的重视。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关的税法制度及体系已经逐渐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在税务管理工作上也不断的加大力度,使其得到不断的强化。金税三期的上线、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国家的税收管理机制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这种情况看,税务风险成为证券公司运营管理当中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所以,在证券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大税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在一定的程度上制定出有效的防范以及化解税务风险的方法。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将其正确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成本,使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有效发挥证券公司税务管理的作用。
⒖嘉南祝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风险 防范 控制
■一、前言
税务风险是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必然需要面对的,无论公司规模如何、从事何种行业,其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税务风险。而集团公司由于其规模较大,分支机构较多,有时候甚至跨多个地域和行业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其税务风险的来源就更为复杂。并且由于集团公司在财务体系上的联系性,一旦某一分支机构发生税务问题,就会波及整个集团,从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等。因此,做好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防控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本文将针对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现状展开分析,以期能够对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和控制工作有所裨益。
■二、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现状及成因
从风险的成因来看,税务风险大体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而内外部原因又是由多种要素综合构成的。
1、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内部原因
(1)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大型集团公司普遍缺乏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应涉及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问题,对于集团公司而言,由于其由多个分支机构组成,其各部分能否良好的运转,主要在于制度控制。可以说,企业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特别是有些上市公司在管理体系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普遍缺乏完整的税务风险防控系统。
(2)人员素质难以满足风险防控要求
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设置了风险控制岗,有些还设置了专人对涉税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但是,由于从体系上对税务风险的认知存在偏差,很多税务风险评估人员对税收和相关财务法规缺乏深入理解,在具体流程的操作上也缺乏规范性,很多工作都是做表面功夫,难以从根本上防控住税务风险。
2、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外部原因
(1)国家政策调整引发税务风险
由于我们目前尚处于经济转型期,在政策上相对缺乏稳定性,税收政策调整十分频繁。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总是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而税收政策的调整将给企业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税务人员没有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动情况,极易在运用中发生偏差,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冲突
我国目前有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税务执法主体,彼此之间在执法上存在很多重叠和冲突之处。如在收入确认上,税收、会计准则和合同法三者分别有不同的规定。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核算,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当期纳税金额等指标都会有所不同。企业一旦遇到这类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涉税业务调整,极易违反某一法规的规定,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三、集团公司税收风险防控对策和措施
1、提高集团公司税务风险评估水平
首先,要立足企业内外部环境,对各类影响要素进行准确细致的评估,以便有效的识别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企业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其次,企业在某些特殊经营区间内,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如企业在新领域进行发展的时候,应就该领域所处的经济环境和其所涉及的政策环境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明晰企业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并对这些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妥善的规避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再次,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多层次全方位的对风险要素进行评估。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从企业所处的政策税收环境、行业竞争情况等方面入手,提取宏观和战略层面上的税务风险影响要素。而企业基层负责人则应从具体的工作流程和业务方面来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通过这种多层次的风险评估和识别方法,能够使企业最大限度的获取相关风险信息,以便从整体上提高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2、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制度
对于集团公司而言,税务风险一旦转行为现实危机,往往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股价下跌等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在集团内部建立一整套风险预警制度。企业财务部门和各个分支机构的相关涉税部门应定期根据自身业务情况指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报告,以便集团公司能够全面掌握自身目前面临的税务风险,并从整体战略和决策上及时的规避和化解重大税务风险,以维护集团运营的稳定性。在预警报告的时间上,可以根据整体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予以区别,在政策变动较大的时期,可以一个月或者每季度出具相关的预警报告,而在政策和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时期,则可以每季度或半年出具一次预警报告。
3、完善税务风险应急措施
由于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无论如何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先进的控制手段也无法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遭遇税务风险,最为需要的还是一些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因此,集团公司有必要针对税务风险的特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出一些具体的应急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时企业的商誉损失,保全其声誉和维持其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相对稳定。
4、借助专业机构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
由于集团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十分复杂,财务人员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实践中可以适当借助一些专业的税务筹划机构来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工作。专业税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不但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而且对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了解,借助他们来进行税务筹划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水平,减低企业所面临的税收风险。一方面,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能够作为外部监控人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另一方面,专业税收筹划机构能够行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部分职责,更有针对性的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监督,并在发现税务风险后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对和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造成税款流失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控制。税收行业管理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制度、行业税收分析、行业评估模型等管理措施,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归类和分析,揭示同行业、同一税种税负的弹性区间和行业税收管理特征规律,以期达到控制行业税负,防止偷骗税行为发生,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因此,两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将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应用到实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可使税收管理目标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
公平理论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主要着眼于公平感,而不是绝对的公平。公平感由三维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分配公平指对资源结果的公平感受;程序公平则更强调分配资源时使用的程序、过程的公平性;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即包括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广大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骨干、重点企业,通常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程序、办税事项的流程、环节等希望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服务中更加公平、透明、高效。除税收制度上的公平透明对待外,纳税人要求的公平、透明还包括对税法采取不同态度的纳税人,如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操作性失误的企业、筹划性遵从的企业和恶意偷漏税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甄别,区划对待,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鼓励和纠正。这样更能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和纳税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互补性和协作性。
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同行业同税种税负弹性区间。两者的共性特征是整合分析纳税人各种涉税申报数据指标,包括各项销售收入指标,各项财务分析指标、投入产出指标、物耗、能耗指标等动态、静态指标,利用税务机关构建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一定的数理模型来计算、分析、预测和评价一个企业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或背离正常的指标体系,判断和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为纳税评估、检查、审计、反避税等提供案源和线索。为此,将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更能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监控管理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同时,也符合“两个减负”的根本要求和税源管理联动运行机制的根本宗旨。
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纳税人更具税法遵从性,纳税服务更具普惠性。
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一般可概括为自觉性遵从、筹划性遵从和对抗性遵从。从这几年的税收实际工作来看,广大纳税人随着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增强,考虑到自身的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以及税收风险带来的税收成本等因素,往往选择自觉性遵从和筹划性遵从的纳税人越来越多。但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还有一定的比例,偷、骗税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对于依法遵从度高的企业,授予a级信誉等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审批、发票增量扩版等方面,应给予更为便捷的鼓励和扶持。对于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则应给予强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但不管是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还是遵从度低的企业,纳税服务的普惠性原则必须坚持,政策引导和查漏纠错必须并举。在日管中,更应体现对存在税收风险的企业,通过及时预警提醒,下达管理建议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管理措施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法遵从度,规避征纳双方税收风险。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促使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对税法的遵从性,纳税服务的普惠性。
二、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市局到分局到科建立起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要求下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根据不同的税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监控和指导。基层税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走势,对同类型、同税种、同行业的企业的全面纳税情况、税负状况和税收风
传奇小法师绝世游戏篮球,风云再起的岁月高中篮球风云一剑惊仙重生之官道险隐患特征特性进行归类、剖析、评价、整改,探索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其次,要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上进行整合和创新。目前无锡市局在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流转税行业分析、所得税行业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制度管理基础和管理实践,要将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机整合再创新,形成符合无锡工作实际、基层工作实践的长效管理制度体系。第三,要将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筹安排,既能体现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成效,又能展示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引领工作方向。
2、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结合无锡国税现有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行业评估模型)、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逐步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可分三步走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充实、完善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符合无锡经济行业特点的预警监控指标和行业税负区间值,实施实时重点监控。第二步,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制的统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成一个管理系统平台,这样既有利于管理的统一性,又能为明年的汇缴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开展所得税行业管理铺平道路。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现有的跨国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归并整合,优势互补,建立既体现风险管理特征又展示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第三步,在实践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融入风险管理特征与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系统再进行大整合、大调整,全面形成对各税种、各行业、全方位、有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实例分析、应用推广。
其实,无锡市国税系统在这几年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应用实践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实例,如江阴三分局的毛纺化纤、纺织行业评估模型、宜兴局铸钢用废行业风险模型管理、无锡市局的涉外税务审计行业指南、市局稽查局的行业检查指南、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税源监控与风险管理模块以及流转税行业分析系统等,基层税务机关在应用这些模型、指南、系统过程中,则是各侧重点反映的效果和程度不同,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加强税源税基监控力度,减少和防范税收风险。因此,我们要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练实施风险管理与行业相结合的、形成管理合力和效应的实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上交流、演示剖析、点评讲解、推广应用,使整体税收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关键词: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描述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理念与策略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容许的范围内,从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角度考虑,通过对相关经济事项所进行的一系列规划、设计等具体行为,使公司财富增值的进程更加稳健、更加快速。只有正确认识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掌握防范税务风险的基本方法,才能使税务成本最低化,目标利润最大化,最终实现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目标。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目标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把握公司整体的纳税状况,识别和防范纳税风险,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税务风险管控能力,实现依法纳税、准确纳税、合理纳税。
(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项目范围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项目范围涵盖企业的所有经济业务,具体包括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各税种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税务分析和纳税评估。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内容
(一)纳税筹划相关的风险
主要有税收征管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
1、税收征管风险
税务登记风险,是指由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变更所带来的风险,如公司法人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办公地址因搬迁变更等,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否则违反了税法规定,存在税务罚款风险。
发票征管风险,是指纳税人未按税法规定印制发票、领购发票、开具发票、取得发票、保管发票,存在税务征管部门罚款的风险。
纳税申报风险,是指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营业外收入等税率、税金计提的正确、完整性和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调增而未调增的项目,导致税务部门罚款及缴纳滞纳金的风险。以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未通过税务部门允许延期交纳税款,造成罚款及缴纳滞纳金的风险。
纳税评估风险,是指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后,相关企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解决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没有及时规范财税处理而导致税务风险。
2、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引起的风险。由于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知识存在局限性或对税收政策理解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与税收政策相冲突的偏差,引发纳税筹划的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调整引起的风险。若纳税筹划方案跟不上最新的税收政策,则相关的筹划内容可能由合法变为不合法。税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若把握不好税收调整的时机则会引发纳税筹划的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模糊引起的风险。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中某些税收行政规章缺乏明晰性,纳税筹划若以这些较模糊的行政规章为依据,则可能对税法精神理解错误而引发纳税筹划风险。
3、企业经营风险
投资决策引起的风险。税收政策的制定存在导向性差异。这种导向性差异也是纳税人制定具体筹划方案的切入点。如果在考虑分析相关因素时缺乏全面性,未能覆盖所有重要的因素,则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损失。
成本开支引起的风险。理论上很多纳税筹划方案都具有可行性,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被各种因素所制约和影响,筹划的成本会明显增加。如果忽视这一成本,则可能会导致利益的流出。
方案实施风险。纳税筹划方案的科学统筹安排是必要的,同时,如何有效的实施既定方案也是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性问题。纳税筹划方案虽然具有科学性与可行性,但如果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严格的执行规范和完善的操作手段,或缺乏合格称职的工作人员,都会引发筹划方案的实施风险。
(二)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1、纳税筹划具有条件性
因一般企业财务人员编制普遍较少,税务管理人员身兼数岗,不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对相关税务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和解读,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产生了不利影响。
2、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
纳税筹划涉及多个领域,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认识和判断以及筹划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知识面和理解能力等因素或多或少都会对纳税筹划方案产生直接影响。
3、征纳双方认定具有差异性
我国税法中的某些规定具有伸缩性,而纳税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即使纳税筹划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并未与税法发生抵触,但若不符合税法精神,税务机关仍会视其为非法行为。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控制方法
1、纳税筹划风险控制体系
组织控制体系:加强公司流程权责的控制
业务控制体系:区别业务类型及性质对税种准确性的核定
票务控制体系:严格票据的领用、受票、开票管理
会计控制体系:加强会计凭证的制证、复核、审批控制
资金控制体系: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和预算管控
2、纳税筹划风险控制体系具体说明
组织控制体系:成立税务风险控制小组,由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与协调日常税务风险控制工作。
业务控制体系: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与业务部门及有关往来供应商及时沟通交流,分析有关经济业务涉税情况以及业务模式与公司税负形成的关系。如施工工程承包业务,分析含材料设备发包还是部分发包对公司税负的影响,合同鉴定环节需要注意的合同要素,并及时反馈业务部门。
票务控制体系:严格各项发票的购领销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受票和开票,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符合进项税抵扣条件的业务尽量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款。除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外,其他业务尽量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并制定相应成本管理办法,努力将税务风险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会计控制体系:一是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标准化核算的要求,选择会计科目进行日常账务处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文件规范会计核算。三是税金的计提、申报与纳税的复核管理,对计提的税金在复核后,进行纳税申报工作,缴纳税款。月末税务工作人员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部分往来科目,检查相关财务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往来账项的性质,检查各项收入的来源及性质,判断各项收入计提税种的正确性,检查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等是否完整计提,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在各项税金计提正确的情况下,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经专门人员复核后,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资金控制体系:完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金内控制度,检查内部牵制的有效性,业务审批流程的规范性,认真开展资金安全管理的自我检查与自我纠正,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资金的预算管控,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有效控制纳税风险。财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原始凭证复核支出内容、发票真实性、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性,不随意列支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制证形成后由专职人员审核,最后汇总至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层层把关,将纳税风险控制在源头。
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评估与改进
根据税务风险制定下一步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实施,形成税务风险管理和制度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最终实现税务风险的合理管控,达到准确纳税的目的。
订购税法数据库,及时获得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最新税法信息,或者聘请税务顾问及时解决税务管理人员的税收政策理解与难题。
建立一套科学、快捷、完备的税务筹划风险指标体系,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估计,保证纳税的及时、准确、合理。
(一)合同管理环节
1、存在的税务风险
合同价款不公允导致可能被纳税调整的风险;结算时间及方式不合理导致企业纳税义务提前,影响企业资金时间价值的风险;依据合同规定取得或支付不合理、不合法票据,导致无法税前扣除或被税务追索的风险等。
2、防范措施
谈判时,合同部门牵头,组织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人员组成合同谈判小组,拟定谈判方案,制定谈判策略,确定全面、明确、具体的合同经济、技术条件与要求,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合同审批过程要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有: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计算方式是否正确;有关附件是否齐备;合同中关于税率和开具发票的相关事宜,接受或者开具的发票类型,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提前干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与税收法律规定相悖的合同条款,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纪委监察科、审计科负责对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内审外查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将控制重大税务风险摆在首位。
(二)生产环节
1、存在的税务风险可能存在计划外施工且隐瞒收入导致少缴所得税、增值税的风险;可能存在甲方供料抵减工程款导致少缴税的风险;可能存在未按实际消耗定额领用物资,多计材料消耗导致多计成本,材料的盘盈盘亏未及时入账,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风险。
2、防范措施
(1)分级监管项目
一般项目,由企业三级生产单位依据合同规定的项目施工内容,编制生产计划并实施,企业生产办负责运行监控,组织生产运行会,协调生产运行。需要成立项目组的重点大型项目,由企业生产办拟定书面实施计划和项目部组建方案,报公司经理或领导办公会审批。
(2)掌控生产全局
生产办公室按生产调度令和生产调度指令组织生产并对下达的调度令做好记录;定期审批下达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准时上传日常生产经营数据及生产运行情况,并定期下现场督导检查。
(3)全面预算管理
企业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目标、相关指标和市场预测,编制成本费用指标分解方案并经企业经理审批。经理办公室拟文下达各三级单位年度成本费用预算指标,交财务部门执行,由经营管理科负责考核。按照费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面打造“二级-三级单位-四级单位-班组”为责任主体的四级预算管理与控制体系,将成本费用最大限度下沉,实现全口径预算,保证成本的真实性、可控性。
(三)结算环节
1、存在的税务风险发生跨期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存在税款计算不准确的风险;未按照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进行结算,存在被纳税调险;未严格区分油气田企业和非油气田企业,未索取或开具正确的发票,存在不能抵扣税款的风险;未严格执行财税(2013)37号文关于营改增实施范围的规定开具正确的发票,造成税款被追索的风险。
2、防范措施
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部门及时编写完工报告及工程结算书或预结算书,提交建设单位验收,取得工程验收资料,及时办理结算或预结算。生产单位配合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委托方或项目管理部门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完工百分比、工程决算报告及时确认工程收入,及时开具正确发票。财务部门及时与生产部门经营办公室核对款项及到账情况,对逾期欠款及时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预警,要求其加快催收力度,防止坏账的产生,避免纳税调整。
二、税务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反馈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时调整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机构人员,促进各税务风险管理节点之间形成主动积极参与沟通的良好环境。定期接受审计部门、财务监控部门的检查。定期接受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梳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和风险及时整改、防范,力争将公司税务工作逐年提升和完善。建立长期稳定的税企互动机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实现税企双赢。
三、结束语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 税务 筹划与管理
税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税政研究,做好税务筹划与管理,对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规避税务风险、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情况下,加强税收筹划与管理,增强公司税务管理的主动性及合理节税的意识,对实现财险公司税后利润最大化、缩短累计盈亏平衡期意义重大。
一、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税务管理的重视不够、节税意识不强,干部员工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二是对税政的理解与把握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税收筹划管理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一)筹划思路
在财险公司自身负担的税费中,虽然营业税金及附加是第一大税种,但由于它是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缴纳,没有可筹划的弹性和空间;而企业所得税占比虽然比较低,但是,随着各财险公司盈利逐年增多,加上纳税调增部分,每年要缴纳相当可观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又是几乎涉及到公司经济业务的方方面面的税种,是可以根据税政导向,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和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管理,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净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合法行为。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税务筹划管控的重点。
财险公司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多集中在下列纳税调整项目:1.未实发工资薪金:税法规定,当年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2.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税法规定,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3.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不合规发票:税法规定,企业应确保发票合法、合规,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上述四项纳税调增额,约占纳税调增总额的90%以上,占调增数额的绝大部分。因此,上述四项费用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管控的重点。
(二)重点管控项目
1.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税法规定: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超出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IBNR超比例提取对报表利润的影响是惩罚性的,一方面多提IBNR增加了公司成本,降低了公司承保利润,另一方面超比例部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了税收成本,也降低了公司的净利润。都会拉长公司累计平衡期。
IBNR包括四个部分:真正的已发生但未报告部分(纯IBNR),已发生已报告在未来的发展变化(估损偏差),重开赔案,已报案未立案部分。
筹划要点:紧紧围绕影响IBNR提取金额的指标进行管理,有效降低IBNR。
(1)加强接报案及立案管理,提高立案及时率;(2)降低估损偏差率,提高估损准确性;(3)加强重开赔案管理,严控重开赔案数量;(4)加强案件注销管理,降低立案注销率;(5)加快案件处理,提高结案率。
在利润目标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影响IBNR因素相关指标的管理,有效降低IBNR,是增加公司利润的有效途径。
财险公司应摒弃通过人为降低估损、注销案件等来创造公司利润的思想,此举不仅不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反而会多计提IBNR,超比例部分还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降低公司利润。
只有通过充足估损、及时立案、及时结案,尽量避免注销案件、避免重开赔案等举措,提高理赔数据的质量,有效降低IBNR,才能真正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业务招待费
税法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只要发生,就有40%需做纳税调增,例如花1元,调增0.4元,缴税0.1元。
筹划要点:(1)禁止通过业务招待费列支不合规费用。(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年底控制在营业收入(主要是已赚保费)的5‰。(3)新税法对公司的会议费支出没有扣除比例,只要是公司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该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具有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因为对于财险公司来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会议事务和业务招待比较频繁,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要准确区分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且勿将参会人员的食宿费作为招待费处理,从而增大了业务招待费的金额,致使业务招待费超标使用,超标部分无法在税前扣除。(4)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制定控制招待费支出的考核政策,对于超比例支出的招待费用支出,年底考核时调减考核利润。
3.工资薪金
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实发后才能全额税前扣除。
筹划要点:(1)控制好人力成本,年度间波动不易过大。(2)当年计提的工资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即:除特殊情况外,年底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应基本为0。(3)当年计提的绩效工资应采取预考核方式,并于年底之前兑现支付,差额部分在次年进行调整。
4.不合规发票
税法规定:没有取得合规发票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键词:税务内控;所得税;管控体系目标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目前我国正在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在税收政策和内容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对于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税务的下降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去发展自身的实力,但是在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加强了对企业税收的监察力度,对企业的税收内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企业在税收风险的防范上敲响了警钟。
一、当前对于税收内控的理解
1.公司管理松散,领导结构不完善都影响着所得税税务内控的实施
传统的公司管理机制影响着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很多企业在机构的设置上部门重叠,责任不清,权力集中严重,更多的是承袭着计划经济时的管理模式。影响着企业内部信息的沟通,消息的闭塞使公司部门完全没有协调沟通能力。严重的影响着企业的长远目标以及良性健康的发展。
2.税务管理制度的不明确,影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
在公司执行制定的预算,审批等方面都流于表面,责任分工不明确。再加上领导层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导致在税务政策的实施责任不明。更是缺乏在这方面的监管和奖励机制。
3.新会计准则的实行,对税务内控的影响
在当今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的更新发展。但同时对于公司的财务报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使企业在某些方面的利润降低了。例如:某A公司2008年七项计提对利润调减总额高达6.54亿,A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高达6.31亿,但已经暂停了上市的可能,显而易见七项计提使造成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而A公司计提的坏账竟然高达5.28亿。对于如此高额的坏账,已经影响到公司税务的正常运行管理。
4.变幻莫测的经济市场使税务内控成为公司的薄弱环节
市场经济一直都处在风险频发的状态,今年我国又是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外汇占款是其中的主要因素。近些年关于取消出口退税的意见一直高涨。鼓励出口的直接表现就是出口越多,外汇越高,更增加了国内基础货币的贮藏。加之信贷的乘数效应,就更加的引发了通货膨胀的加剧。使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也会越来越多,这时就需要出口退税的调剂。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会让一些依赖出口的公司蒙受重大的损失。使公司在变化莫测的市场中承受危险的频率增加。
5.相关职位的缺失,使税务内控成为企业的薄弱点
税务的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公司管理的主要只能之一。而在国内的大多数企业里并没有相关对于税务管理职位的设置。大多数财会人员对于税务知识也是一知半解,只会一些简单的技能。例如怎样填写报表,而对于国家相关税收的减免政策的实行、优惠政策的出台也是知之甚少。加上对于招聘人员的经验没有相关硬性的要求,也就谈不上对于企业税收的安排、风险的规避了。
二、对于所得税税务内控的完善
1.制定相关法律,严格要求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对于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进行深入细致的考核,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和探讨,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使税务人员在行使权力时有法可依,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些不合乎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的清理,简化工作流程,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实际经验。在明确规定的状态下,对违反行为进行细致的探讨处理;形成一套相互联系的规章制度,在彼此监督制约的基础上,协调促进发展。保证行政权力有效有序的运行下去。
2.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自身的自控能力也越来越体现出来。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这是一个警示。传统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只是强调申请表的税额计算及申报等一些的基础性工作。但是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所得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范围也进行了相应的扩充和调整。这对于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保证企业所得税按时收缴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发展自身的实力,在规避各种危机中快速发展。
3.简化行政管理机构,完善自身发展的体系
各个部门彼此之间的协调制约,是税务内控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条件。这样不但不能降低公司运营的效率,而且会因为部门之间的配合,促进公司保持良性健康快速的发展。
4.企业税务的管理与税务内控的结合
企业的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结合各项资源的同时,致力于企业的税务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种类繁多,内部控制和外部监察成为实现税务管理的主要手段。企业必须凭借自身的调控,运用合理的手段达到分配利用企业资源,进而实现公司的税务目标。以企业所得税的统筹策划为例,在实现其四种类型的税务目标的同时,又与税务构成相联系。只有他们正常运行,才能使税务在企业正常的发展。
5.加强企业在业务和会计核算方面税务内控制度的建设
企业税务的管理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息息相关。要建立一个采购与销售经营一条龙服务的管理通道,企业的税务主管部门要对他们进行时时的监督,发现其中存在的危险更要及时的纠正出来,这样有利于减少企业税务的损失。在此基础上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统一的管理实施。
三、结束语
税收内部调控制度的建立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角度。将税收内控制度和企业的实际相结合起来,有助于帮助企业在防范危机方面能力的提高,并做到企业内部管理的升级。我们在实行税收内控制度的同时,要善于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的职责;规范在实行中出现的不但想象,并加以监管;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发挥自身的内控作用。在总结发展的同时,也要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的经验。促使内控制度的不断发展,使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肖大勇.税务内控为企业筑牢“防火墙”[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2]周叶.公司税务管理——程序正义、风险和案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82 -04
为响应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相较于营业税模式,增值税贯穿于整个业务始终,对企业财税管理要求更严格、管理更规范。“营改增”初期,对送变电公司造成较大的冲击,影响税负的变化。
一、“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税负分析
(一)经营业务涉及税率和征收率
1.送变电公司主营业务涉税情况
送变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工程服务,包括送电线路服务、变电安装服务、土建工程服务等。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电力工程服务属于建筑服务,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其中,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及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营改增”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
2.送变电公司非主营业务涉税情况
送变电公司非主营业务包括送变电特高压工器具租赁、材料销售(如:送变电水泥预制盖板销售)等。
(1)送变电特高压工器具租赁属于“营改增”现代服务业经营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类,适用17%税率,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有形动产租赁自2014年1月1日起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2)销售水泥预制板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类,适用17%税率,属于原增值税纳税范围。
3.送变电公司其他业务涉税情况
送变电公司其他业务包括钢构件对外加工业务、出租不动产、承接上级单位的研发技术服务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承办系统内施工技术教育培训业务等。
(1)送变电原钢构件对外加工业务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适用17%税率,属于原增值税纳税范围。
(2)出租不动产属于“营改增”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营改增”前,出租不动产税率5%。
(3)承接上级单位的研发技术服务属于“营改增”研发和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营改增”前,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4)承办系统内施工技术教育培训业务属于“营改增”生活服务,适用6%税率。“营改增”前,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
(二)“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税负分析
根据增值税原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其中,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上述“营改增”前后送变电公司经营业务涉税情况分析,税负发生变化的有:电力工程服务、出租不动产、研发技术服务和施工技术教育培训业务。
1.“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税负下降的业务
增值税具有价外税特点,对于送变电公司提供电力工程服务和出租不动产业务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下,相较于原营业税体制,税负发生降低。但前提是送变电公司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及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和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税负保持不变的业务
特高压工器具租赁、销售水泥预制板和原钢构件对外加工业务。
3.“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税负潜在上升的业务
电力工程服务、出租不动产、研发技术服务和施工技术教育培训业务。除上述可选择简易计税业务外,其他业务均应按照一般计税方式,根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税负变化取决于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经营业务的流程管理。我们对2015年的业务数据进行模拟测算,具体结果如下:
通过对送变电三个主要施工业务的统计测算,比较“无进项税”与“应抵尽抵进项税(部分进项)”两种情况下的税负水平,我们发现企业在不进行增值税管理时,即获取进项税额抵扣情况最差,导致整体税率相较于“营改增”前增加约2.5%-4.5%、税负增加幅度约50%-70%;在送变电企业进行增值税管理,即风险控制体系最完善时,获取进项税额抵扣情况最为理想。随着企业税务管理的制度、流程越发完善,整体税负将逐步接近甚至低于3%,进而达到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企业管理、控制涉税风险的战略目标。
二、“营改增”后导致送变电公司增值税税负上升的风险因素
“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管理体系若不完善,将导致送变电企业部分成本费用无法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造成增值税税负提高。包括如下方面:
(一)送变电企业采购方面
1.大宗采购
根据送变电企业采购规模,其自行购材的材料、工器具、配件等,其大部分供应商均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计占全部物料成本比重不低于20%。同时,对于大宗采购,如土建及基础施工所需的砂石料采购等,由于供应方计税方式的选择或自身管理效益,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于采购金额小、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且经办人增值税知识普及程度、工作惯例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2.零星采购
在建筑业成本结构中,项目部现场辅助材料因零星采购且单价较低,难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送变电企业支付人工费方面
因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工作中,根据建筑企业成本费用构成比例,人工费约占总成本费用的10%左右,送变电企业因工程体量小,其比重平均达到30%以上。
(三)送变电企业支付劳务派遣费方面
财税[2016]4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方式,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的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由于人工费无法取得进项,多数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纳税,即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额。
(四)送变电企业工程分包方面
建筑业的明显特征是存在分包情况,在营业税模式下,因住建部门项目合同登记备案要求,相应不符合规定的分包合同不得进行登记备案,进而导致其难以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成为业内常态。增值税模式下,上述影响因素仍然存在,并且长期以来形成的价格体系和分包单位已有观念,势必造成税金转嫁为总包单位承担的风险。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部分分包单位属于自身无资质存在挂靠情况,导致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是否符合开具条件存在不确实性。同时,若送变电公司强制要求分包单位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1%的专用发票,则需在招标、结算文件中对造价部分予以弥补,进而导致成本费用增加的风险。
(五)送变电企业项目部异地房屋租赁方面
项目部异地施工,存在向当地居民租赁房屋情况,由于房屋出租方多为个人,且缺乏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识,导致送变电公司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三、“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业务流程的增值税风险应对
(一)招投标环节
增加营销获取的信息要素,包括纳税人信息(如纳税人身份、所属行业、适用税率、社会信用代码等)、增值税开票信息(如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细化招标文件的评审,包括付款条件、付款节点、质保金、结算时间、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函等因素。
(二)造价环节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需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及适用增值税税率根据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项费用均以不含税价格计算。因此,经营管理人员应建立不含税收入思维,建立增值税下测算综合税率的模型,根据增值税综合税率作为调整投标报价的依据,并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提出诉求,共同承担税制改革的成本,投标报价时应重点关注供应商的不含税价及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三)业务合同环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不合规,均造成法律和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合同条款的细节描述,是决定后期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关键。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不含税价和相应增值税额、双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及开具发票类型的条款。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合同双方名称、地址、纳税识别号等企业信息准确性、齐全性要求很高,且对后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认证抵扣尤为关键,合同中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表达完整。
(四)分包环节
一是增加对分包商收入规模、纳税情况、资信状况、纳税人身份、实际经营者与分包商的合同关系(社保缴纳证明)、价款支付与开具时间、发票与价格因素的登记、资料备查、年检、抽查等制度。二是结合实际情况推进挂靠分包队伍重组,针对存在建筑市场上挂靠分包队伍规模小、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努力推进优秀承包队伍的培训、重组,是保证公司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和降低发票虚开风险。三是尽量保证业主报量与分包报量、材料款等进项时间匹配,确保预缴税款和申报税款时分包发票和进项税额能及时抵扣。
(五)物资采购环节
采购前应充分了解销货、提供劳务单位纳税资信评级,加强对材料供应商以及其他经常性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筛选、审查。采购过程中,在总价一致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其次选择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最后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供应商。增加对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尽可能采取“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增加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六)工程结算环节
竣工决算过程中,针对部分成本费用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寻求合理理由,以价税合计计入决算成本;决算金额确定后,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收款时间和开票时间,并加强对分包方开票内容规范性的监管。对于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水电费、临时设施使用费及其他扣款票据的索取或者合同约定代扣成本的承担,避免全额开票、差额收款或已承担成本但无票据情况的出现。
四、“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的创新举措
增值税具有环环相扣的特点,严格按照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做到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是规避增值税风险的目标。企业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引进专业税务服务机构,优化增值税管理制度,并形成操作文件,有效控制涉税风险,做到涉税处理有章可循并符合政策规定。面对“营改增”,送变电公司在增值税管理上探索如下创新:
(一)全员重视,引进专业税务服务机构共同应对“营改增”
1.2015年下半年,公司就已开始重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一是组织专门的工作组,以财务总监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二是成立“营改增”应对小组,举办多场内部增值税专业知识讲座和培训;三是积极进行测算和试运行的增值税模式管理,为“营改增”展开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感性认知。
2.2016年3月,公司与AAAAA级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引入“营改增”专项税务服务,在专业税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顺利出台《“营改增”风险分析咨询报告》《“营改增”操作手册》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在业务流程改造、信息化管理、增值税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依法纳税意识,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探索创新
1.依托真实业务交易的原则。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取得均以实际发生业务为基础,依托真实业务交易为准绳,严禁在没有交易或者改变交易内容情况下开具或取得发票,对于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的收取款项(如罚款、拆迁款等),不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涉及其他不得进项抵扣的支付款项(如餐费、利息、职工集体福利等)不得要求对方变换项目,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取得直接影响公司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收入成本,有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任何一个环节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部门或者经办人和取得增值税发票的部门或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凡增值税发票涉及问题均由上述首办人负责处理(重新开具、换取等),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增值税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涉税风险
1.优化业务部门增值税管理职责
增值税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增值税管理制度、办法,制度中明确增值税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权限,详细列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及进项税发票的认证、抵扣,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增值税相关会计核算等工作,支付款项时,审核款项与合同、服务、发票四流合一的执行,组织开展“营改增”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增值税管理水平。
2.规范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工作
规范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工作,有利于送变电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项目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和专用发票)的管理,强化相关基础工作,明确增值税发票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建立满足税务机关管理要求和内部增值税风险管控体系。增值税发票管理主要包括岗位设定及职责划分,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取得、认证抵扣等流程规范以及特殊事项的处理。
3.增设增值税风险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目的包括提升税收风险意识,提高涉税岗位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完善税务资料传递审核,健全税务管理机构和信息沟通机制,有效控制税收成本,创造税务管理效益。考核过程中,注意企业是否按期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取未取次数、专票丢失张数以及专票未及时认证张数等。
4.建立增值税突发事项处理机制
突发事项主要是较大金额(50 万元以上)的专票丢失、未按期认证或申报抵扣、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稽查及税企较大争议协调等事项的处理流程和应急措施。发生突发事项经办人需第一时间告知所属单位分管领导,上报公司总部财务资产部。突发事项处理完毕后,专门小组进行总结整理,并对相关过错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四)改造完善经营业务流程,形成增值税一体化管控体系
增值税管理贯穿于整个业务始终,梳理经营业务流程,系提高增值税管理效率的关键。企业经营环节主要包括市场营销、投标报价、拟定业务合同、物资集采、分包管理、工程结算及设施设置的购置调配等。企业财务部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找出各环节税收风险关键点。针对关键点,进行业务流程管理工作底稿的完善和改造,把增值税风险控制点串联起来,环环相扣,互动预警,形成反馈、分析、评价一体化的管控体系。
(五)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研讨,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
为确保公司财务人员及时掌握“营改增”知识及实务操作,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增值税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以适用新形势下的税务管理岗位要求而不断努力。
五、结语
在增值税模式下,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和复核基础上,结合制度、流程管控,免于或降低税务处罚,并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税收成本,降低或规避税务风险,为实现集团税务管理战略目标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财税[2016]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0号,2008.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财税[2013]10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号,2009.
一、财税管理情况
(一)营业税:
很多施工单位承建施工的工程点多面广,项目所在地基本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异地县市,跨越多个乡镇村,同一工程跨多个区域、同一区域有多个工程施工的情况不时出现。按照税法规定,营业税及附加属地化缴纳政策,异地施工缴纳的营业税占总额83%。
采用项目核算方法的目的是,在会计上遵循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各个工程项目税金的计缴清晰明了;在税法上按属地缴纳原则,能对应每个项目所在属地、每个属地包括的项目,做到应缴无差异,实缴不遗漏,足额、及时的完成税收缴纳工作。
(二)增值税:
兼营加工劳务,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与营业税应税业务分别核算,税务专责根据提供的合同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统一领用并做账务处理。
二、财税管控情况
电力建筑安装行业,具有工程分布点多、施工线路长等特点,加上营业税属地化带来的纳税地点、纳税环境复杂多样等情况,给财税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
(一)如前文所述,施工单位因跨省、市施工,面对若干税务机关。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时,当地税务机关由于执行属地化政策,存在一些对税法理解的差异,在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执行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跨地区经营建筑业所得税征管》国税函[2010]156号文及《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文,司严格按照上述税法规定,在二级分支机构下设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办理涉税事宜;汇总其经营收入及职工工资,在主管税务机关全员全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建的××线1000KV工程,与××县地税局接洽时,对方依据属地化原则将施工项目部作为总公司直属分支机构,要求按发票金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无独有偶,承建的××800KV直流工程,××市地税局也提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施工单位根据税法规定,出具完税凭据、证明作为依据,不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避免了因属地化政策产生的征纳理解差异所带来重复纳税的风险。
(二)提供涉税资料
由于电力建筑施工地域的特殊性,导致各分公司在办理涉税事宜时,会面对较多的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地方政策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资料。在办理过程中与当地税务机关产生纳税事项疑义时,公司税务专责做好协调、指导的工作,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信息,提供清晰完整的涉税资料,避免当地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引起歧义。
(三)加强税收政策的传递
为了增强财税人员纳税风险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施工单位加入中国财税综合服务领军品牌―中税网,参加其组织的财税相关培训,不断增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且在例会时,将相关的最新财税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及时与全公司财务人员共享。
三、财税合理筹划
(一)加强发票监管:
为避免因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带来的征补税款及罚款的纳税风险,我公司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加上必要的发票管理条款,如:乙方必须出具加盖与合同签订时名称一致的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在建项目劳务分包取得的发票必须由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开具,并提供税票复印件;甲方因取得乙方提供的虚假发票,受到税务等执法机关经济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等。
(二)明确合同纳税地点:
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应税劳务实行属地化管理政策,以工程所在地作为应税劳务发生地。我公司应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约定工程所在地的范围,每段线路所跨地域,有利于明确营业税应税劳务纳税属地,降低纳税风险。
(三)明确合同纳税时间:
按照异地施工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相关规定,该证明可最为营业税纳税属地化的归属证明,最长有效期为半年,在工程工期内可续签,但工程竣工后6个月,应回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由此可见,公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有必要明确约定合同工期,预付款与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开竣工时间有所变动的,应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有利于根据税法的规定,明确纳税时间、纳税地点,合规合法办理完税手续。
(四)明确甲供料与自购材料: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公司可在经济合同中提出,明确约定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款、清单,准确划分甲供材料、自购材料的界限,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作为计税依据,保证乙方税种、税金的准确计缴。有利于避免建筑业劳务因材料计税依据不明造成的漏税风险。
(五)税金缴纳在资金预算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