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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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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款申请书

第1篇:保证金退款申请书范文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决定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两艘深舱货轮,并邀请各合格货源国的造船者或在合格货源国组成和注册并受该国控制的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造船厂或贸易公司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两艘深舱货轮的投标,务必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期间持公函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每份100美元。

投标者应交一式三份的投标书,该投标者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领取,每份1,000美元。

预审合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在收到邀请信后,按邀请信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购买投标文件。

投标书的发放日期于19__年__月__日时截止。

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附于投标书。

组织单位:____

电传:ns22215电挂:sic-115

电话:5-23567邮政编号:110012

预审资格文件

凡申请参加“深舱货轮”投标“预审资格”的营造商需按下列项目填写

1.由公司法定代表签名的表示愿意参加投标的意向书。

2.卖方____(某地)注册证明的最新版本及公证书。

3.由投标者的国家政府机构或在____的外交使团出具的介绍函件,证明投标者的信誉和建造“深舱货轮”的能力。

4.公司名称:____

5.公司创办日:____

6.营业地址/电话/电传:____

7.组织形式与注册办公地址:____

8.公司的组织法和章程,或其证明无误的副本。

9.董事长姓名:____

10.资产负债表,关于借项、贷项、固定资产、投资、股份和在其他公司合作及盈亏状况等,并附过去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盈损计算书。

11.详细说明债务及其他财务义务,附有阐明最近结帐和经审计的损益计算书。

12.银行、商业和信贷的参考函件。

13.年度营业额(标明近3年的)。

14.关于订单金额。

15.在船舶建筑和造船工程方面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专业条件、任职、经历、及其特长。

16.拟视情况决定提供国家或国际组织出具的证明书,以资证明该投标公司有经营业务的经验,曾向哪些国家或买主提供过类似的船舶。

17.提供目前执行定单详情,包括工程名称、金额、地点、买主姓名、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船舶类型、原产地、安装的设备、劳务及完工比率等。

18.过去十年执行的大宗合同,请提供如下:

(1)客户;(2)地点;

(3)金额;(4)合同签订日期;

(5)交船日期;(6)提供设备清单。

19.请附上贵公司详细的技术资料。

预审资格申请书

致:____ 日期:____

先生:____

兹代表____公司参加____艘____船投标,送上申请书并授权以此名义予以接受预审资格。

按预审资格文件所列要求,呈送我公司与预审资格有关的情况和文件。

随申请书附上经官方当局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和文件,请准予签字人代表我公司申请参加投标和签署合同。

本签字人知晓审查者对无签字的申请书,有权予以拒收。

申请人(签字)____

招标通知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2艘深舱货轮,并邀请各合格货源国的造船者或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造船厂或贸易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条件

1.smith国际有限公司采购两艘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详见投标书。

2.价格部分详列于投标书价格表中。

3.招标截止日期。

投标书可用挂号邮寄,并应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寄到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如果招标者委托____(某地)处理上述事项而不用挂号邮件投寄投标书,可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按上述要求注明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大楼的投标箱内。在投标书信封上写明投标者的姓名和地址。

投标押金

4.在投标书的正本(不是副本)中应附有以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投标押金,款额为1,000美元。可由____(某地)任何一家银行付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投标押金的有效期应在招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履行所需保证手续时退回。若中标者出于任何原因,未能签订合同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约,该投标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由招标委员会主席予以没收。

未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中标者签订合同后壹个(01)日历月内,最迟不得超过招标截止日后的陆个(06)日历月,予以退回。凡未附投标押金的“投标”均不予受理。

开标

5.开标将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在smith国际有限公司办公楼举行。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人可在开标时出席。凡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人,如有要求,可经主席的同意与主席约定,检查投标书的复制件,只供开标时对报价修订确认。

中标者的通知书

6.中标者的通知书将按照投标者提供的地址,用挂号邮件寄出,则视为中标通知“已收到”。

投标者应注明投标者的地址,便于互相递交标书的通知、订单和协议书等。地址的变更应书面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尔后应按变更的地址递交订单和来往书信。

接受全部或部分投标或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

7.招标委员会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一个或仅接受一部分投标的权利,投标者应有所准备,只被接受和采用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书所报价格不变,接受投标的通知将在招标截止日期后尽快以挂号邮件寄给中标者,按投标者写给投标委员会的地址予以投寄,邀请中标者举行谈判便于合同顺利的履行。

能力

8.投标者应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投标者是一个合格的造船者,或者是一个合格造船者的授权代表。该造船者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实践经验和资金能力并曾制造相似设备和型号的深舱货轮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提供至少包括三个不同用户的清单。

订单应注明这些用户均使用过与报价船相似的船舶,并注明订购单位的地址、订货日期以及交船日期等情况。

行贿和舞弊

9.若发现卖方以行贿、送礼、佣金和在合同价格支付方面进行其违法活动,买方有权撤销所签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撤销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语言

10.合同文件、买卖双方之间的通讯往来,全部图纸、说明书、手册和其他文件等均应用英文书写。除非买方另有要求,本合同一律采用公制单位。

本合同所述的工作,应用的代号和标准,一律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为准或以买方认可为准。

注意事项

11.投标者必须通晓投标书规定的条款条件。届时均不得以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为借口不遵守投标书的条款条件。

有关本招标的其他资料,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联系。

价格

12.投标金额应以美元表示或以造船国家的货币表示。如有可能,在投标时提出最优惠的信贷条款和财务条件的细节。报价尽可能采用固定价格或采用基本价格加滑动公式,应对滑动公式予以说明并提供最近3年来相应指数的抄本。

13.投标者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报价:(填写投标书报价表)

14.深舱货轮试航检验后于____港船。

15.深舱货轮由买方委派的检验人员于检验试航后,在建造方的船厂接船,并在建造方保证人员的保驾下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的人员操船自航。此时卖方应担负在海上航行的全部费用及每艘船5名smith国际有限公司船员从a地到船厂的飞机票费用及在卖方国内的食宿费用。

16.投标应包括旨在维修用的技术说明书,船用手册的固定价格。

17.投标价格应用数字和文字填入价格表。如果文字和数字之间有不符之处,则以文字为准。如果价格没有用文字填写,或者有填写错误等,则按不完全的投标予以拒绝。在投标书上凡有修改或擦掉的字迹处,均应由投标者签名。

18.凡投标者未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其价格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价格之内。投标书均应填写完整,凡不完整的投标者予以拒绝。投标者应在不拟报价的项目栏内,填上“无”(none)字。

付款条例

19.投标者应提供最优惠的支付条款和支付方式。在建造过程中所需付款,应按下列付款条件支付:

(1)在签合同时应预付合同价格的10%,中标者应出具以smith国际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全金额的保函,而保函应由在____(某地)注册的一家商业银行出具。

(2)每艘深舱货轮分段合扰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3)每艘深舱货轮所需主推进装置在造般者的船厂交货时支付合同价格的20%。

(4)每艘深舱货轮下水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15%。

(5)交船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6)每艘深舱货轮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终了后支付价格的5%。第(1)条中提出的银行保函,其有效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双方协议的延长日期为止。保函的保证金额应随着每艘深舱货轮交船而逐渐减少。

技术的定义和内容

20.关于每艘深舱货轮所附性能规格中的全套技术资料应为英文并附有总图、设计图、尺寸图、断面图、透视图及船体型线图。

21.技术部分应满足招标条件及所附性能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字。

22.按附件要求,应提供机械设备清单。

23.投标书包括投标者出具的保证书,保证其深舱货轮可以完全满足性能规格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24.投标书中的一份用印刷体大写字母标明“原本”(original)字样。

25.投标者需明确阐明其建造的深舱货轮应符合招标条件所规定各项要求的程序,对于不能满足性能规格中任何一项要求,投标者应醒目标出并说明理由。

26.投标书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名并附两份投标条件(价格、付款条件),装在一个密封信封内。信封左上角写明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2艘深舱货轮投标书。投标书寄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27.由人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进行投标,应持有造船者或委托人的授权书,授权他/他们作为代表投标,并有权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签订有效的合同和履行有关条款,除此者,其他一律不予考虑。

检验

28.卖方根据买方要求至少提前6周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做好参加深舱货轮的检验、试航的准备工作。该船不经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或招标委员会主席正式委托的代表--检验人员的检验、试验和批准,均不得进行交接。

29.卖方应向检验人员提供合理所需要的检验、检查、试验和测量的设施。检验人员在船坞对交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以确知的用材料已达到合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规格要求的材料均不得予以使用,在卖方接到拒绝使用的通知后,予以免费更换。在进行施工前,如有需要,卖方要提供检验人员所需的图纸、资料并将施工方法提请检验人员认可。检验费用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负担。

交船期的起始日

30.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开始供货,无须等到正式合同签署。在未签正式合同前,可由招标委员会主席向卖方提出意向书,陈述协议的概要,签订意向书的日期视为深舱货轮交船日期的起始日。

保修期

31.卖方同意承担自船厂交船日开始计算为期1年内的保修期。对深舱货轮的设计和安装予以质量保证。

32.在保证期内,凡属建造和所用材料质量而产生的缺陷,卖主负责进行消除。

33.对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正常磨损及直接或间接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卖方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

34.如有要求,卖方应将深舱货轮准备交船日期通知招标委员会主席,便于在____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在未办理手续前该船不得起航。

35.卖方应建造深舱货轮所用的由卖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械和部件投保,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由卖方保管时,应由卖方按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的全金额投保。在建造期间,直至按本招标条件由买方接船时,深舱货舱由买卖双方联合名义按比率投保一切险。

不可抗力

36.如果发生战争、动乱、罢工、瘟疫、地震、火灾、风暴、水灾及其他,或由双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灾,本合同条款应按实情予以修改。

37.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尽快用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后10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产品性能的修改

38.双方所同意的对性能规格所作的任何修改和所需的附加费用及交船日期的变更均由双方以书面确认并列为合同的一部分。除应由买方保留支付那部分款额外,如有需要买方应保留支付这种附加费用的5%。保留的总额应在保证期终止时,由买方付给卖方。

39.如果买方对性能要求进行改进、变更、修正或增订,则可一次或多次将交船日期延至买卖双方议定的日期。

施工进度

40.全部工作进度或任何一部工作的进度应按时进行,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船。如买方认为施工进度缓慢,不能确保在原定时间或已延长时间内完成,买方应以书面通知卖方,采取必要的买方认可的步骤加快进度,使施工(全部或部分)按规定的期限或已经延长的期限完成。采取步骤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迟交违约赔偿金

41.若卖方在规定时间内;或者需要增加工作量、修改及改进而在买方规定的延长时间内;或者卖方因不可避免之原因而得到买方书面允许其进一步延迟之时间内,仍然未能按时建成和交付每艘深舱货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向招标委员会主席的买方每月支付每艘深舱货轮价格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作罚款论。足月者按月支付,不足月的按天数支付,若能证明延迟是卖方不可避免的,无法预见的或无法克服的,买方可以同意予以延期,可以推迟深舱货轮交船的期限。

速度降低的违约赔偿额

42.如果深舱货轮(dhcs)达不到按性能规格规定的最高速度,卖方应按下列速度降低的比例支付违约赔偿金:

1.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单价的1%;

2.大于0.5节至1节包括一节--每艘船单价的5%;

3.大于1节至2节包括2节--每艘船单价的10%;

4.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单价的15%。

退款

43.若这些船(或其中任何一艘)届时构成如下状态--出于任何原因构成全损,经调整或折衷处理的推定全损或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严重损害时,买方有权作出继续完成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抉择。若合同被终止,卖方应按合同、协议规定将已付的全部款额退买方。

无论已装船的或尚待装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由于任何原因遭至严重的损坏,本招标书中所规定的深舱货轮的交船日期应予推迟至买卖双方相互同意的时间,以便重新恢复施工,购得所需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以代替已被损坏的部分。

违约

44.若深舱货轮交付或供应,未按投标书或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委员会主席不排除任何其他的违约补救的办法并保留终止合同的全部或违约部分的权利。

45.如果违约,主席保留向其他方式订购同样或类似深舱货轮的权利以补偿这一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46.因违约或修正违约超出投标价格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履约保证

47.中标者在收到中标函后于2周内自费取得履约保证,办理有信誉银行(经主席确认)的履约保证。其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保证按时履行本合同。若合同金额增加可观时,主席可要求增加另书一份履约保证。

48.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以确定的交船期或以双方协议的延长期为止。每艘深舱货轮交船后,该保函应按比例相应扣除。

合同权利的转让

49.中标者没有主席的书面授权,不得将投标和中标的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义务转让或分包出去,若中标者将其上述按规定转让或分包出去,他仍然对受让方或分包包商的时履约承担责任。

招标委员会主席有权拒绝承认由中标者出具的代表授权任命书,授权的任何人代表他进行工作。投标者由一个或几个公司联合投标,如果中标得到合同,他们应对按时履约负共同连带责任。

文件及报告书清单

--投标书应附文件及报告书清单(简称清单)--

1.投标书。

2.价格表。

3.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

4.机械设备清单(按技术说明书由投标者提供)。

5.银行担保书。

6.公证书。

7.委托书。

8.关于履行招标条件的保证书。

9.介绍信。

投标书

投标者姓名:____

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提供____投标书。

数量:____提供给____

1.兹遵照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通告和招标条件的要求,按本标书所附“清单”____所列的价格表的价格和所附“清单”____规定的性能规格投标,提供上述____般____船。若能中标我们约定将与____一起履行和完成上述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为按时履行本合同我们有义务向____按招标条件____条款规定应给予合同价格的5%金额的保函,其金额为____美元,存于____。

若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上述文件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而造成难以准确估计的损失,合同价格的5%金额即____美元,可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作为违约赔偿金没收,不作罚款论。

2.兹同意在规定招标截止日期后的120天内信守本招标条件。

3.在未签订正式协议前,本投标书和贵方书面中标通知书一并形成贵方与我方双方之间合同,其全部内容视作合同内容而执行。

4.兹理解贵方不拟以最低价格为准来接受投标,同时也不偿付我方在投标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日期:____

签字全名:____

名称的地点:____

见证人姓名:____

签名:____

地址:____

价格表

离岸价格 a地到岸价格

第一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二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三艘:u.s.d.:____美元:____

第四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五艘:u.s.d.:____美元:____

交船港口 交船日期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投标者名称:____

姓名:____

签字: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见证人:

姓名:____ 姓名:____

签字:____ 签字: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若该船达不到性能规格的最高航速,兹同意按下列比例予以罚款:

a)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价的1%

b)大于0.5节-1节--每艘船价约5%

c)大于1节-2节--每艘船价约10%

d)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价约15%

深舱货轮性能规格

1.总图

2.设计图

3.断面图

4.尺度图

5.透视图

6.船体型线图

7.概要及用途:____

8.主要尺度:

总长:____

型宽:____

平均设计吃水:____

9.入级:本深舱货轮dhcs设计满足(劳氏船级社loyds+100al+lmc)要求。

10.船舶性能:

浮性

稳性

11.最大航速:

机构设备清单

(按技术说明书由投标者提供)

——————┬—————————┬———————┬————┬————

│ 项目名称 │ 容量/额定功率 │ 牌号/型号 │ 规格 │ 附注 │

├——————┼—————————┼———————┼————┼————┤

││ │ │││

——————┴—————————┴———————┴————┴————

担保书

查询号:l/g8331

应中国____公司的要求,按照19____年____月____日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通知和招标条件的规定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2艘深舱货轮。兹开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以1,000美元为限,作为投标的保证金。

此保证金有效期限为120天,从19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19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过期失效。

顺致敬意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授权签字

19__年__月__日

公证书(1)

我查询号____

关于____船投标事

先生:

____公司向____招标委员会

致意:

我公司愿意对____所需的____船进行投标。

顺致敬意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盖章

公证书(2)

兹证明前面文件所盖的____公司之印鉴属实,并证明所附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____公证处

公证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证处印章

公证书(3)

兹证明文件上所盖的____公司的印章和董事长____签字均属实。并证明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委托书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际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深舱货轮事台鉴:

中国____公司拟参加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的深舱货轮投标。兹委托香港abc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我公司在香港为投标作必要的准备工作。但为此所需费用须经我公司同意。

中国____公司董事长

______

履行招标条件的保证书

敬启者:

除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外,我们同意遵守以上规定的投标条款,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将构成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投标者签字

______

19__年__月__日

介绍信

我查询号____ 日期____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两艘深舱货轮投标事

敬启者:

兹确定由____公司的下列两位先生为参加者,代表敝公司出席“开标”。

1)____先生 技术经理

2)____先生 总工程师(造船)

鉴于贵方允应代表先生出席“开标”,谨表谢意!

谢谢!

第2篇:保证金退款申请书范文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品流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图书发行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章名】 二、会计科目

【章名】 (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顺序号编号 名

称 页数1 101 现金

72 102 银行存款 7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104 111

短期投资 115 121 应收票据

126 122 应收帐款

137 125 坏帐准备 158

126 预付帐款 159 129

其他应收款 1610 131 商品采购

1611 135 库存商品

1812 141 受托代销商品 2113

143 商品进销差价 2214 144

商品削价准备 2315 145 加工商品

2416 147 出租商品

2517 149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61

8 151 材料物资 2719 15

5 包装物 2820 157 低值

易耗品 3021 159 待摊费用

3222 161 长期投资 3

223 165 特准储备物资 3524

171 固定资产 3525 175

累计折旧 3826 176 固定资产清理

3827 179 在建工程

3928 181 无形资产 4129

185 递延资产 4230 191

待处理财产损溢 43

二、负债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

数31 201 短期借款 4432

203 应付票据 4533 204

应付帐款 4534 206 预收帐款

4635 209 代销商品款

4736 211 其他应付款 4737

215 应付工资 4838 216

应付福利费 4939 221 应交税金

4940 225 应付利润

5141 229 其他应交款 514

2 231 预提费用 5243 24

5 特准储备资金 5244 251 长期

借款 5345 261 应付债券

5346 271 长期应付款 5

5

三、所有者权益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数47 301 实收资本 5648

311 资本公积 5749 313

盈余公积 5950 321 本年利

润 5951 322 利润分配

60

四、损益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

数52 501 商品销售收入 6153

507 销售折扣与折让 6354 511

商品销售成本 6455 517 经营费用

6556 521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657 531 代购代销收入 6658

541 其他业务收入 6759 545

其他业务支出 6760 551 管理费用

6861 555 财务费用

6962 557 汇兑损益 706

3 561 投资收益 7164 57

1 营业外收入 7165 575 营业

外支出 72附注:

一、上列会计科目,企业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

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企业有调进外汇业务的,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

目。

3.企业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内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可增设

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三、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些表外科目,如“外汇收入”

“外汇支出”“外汇额度”“外商来料”“临时租入固定资产”等。

【章名】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

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

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

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

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

,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

”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

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

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

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

”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

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

记帐”进行明细核算,或增设“外汇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

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

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

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

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

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

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

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

记帐。

五、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取得的外币存款仍

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

,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

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按照调

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

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

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

入的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

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在建工程”“汇兑损

益”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

合为人民币记帐,实际取得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

,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

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

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

”科目核算。购入外汇额度再出让时,取得的收入应先冲减外汇价差,差

额部分列入汇兑损益。企业留成外汇额度调剂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

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的信

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汇往采购地银行

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帐单

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将多余的外

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帐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

等有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

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本科目。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帐单一

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

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国际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中国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委托书”委托银行对境外供货单位开出信用证时

,根据开户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回单,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收到境外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付发票帐单,经核对无误后,

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到银行收帐通知,将未用完的

信用证保证金余额转回银行结算户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

六、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

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

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

科目。

七、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国际信

用证存款”“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

票、本票或国际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帐。

第11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

有价证券,如各种股票、债券等,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它投资。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股票,如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

利,作为应收款处理。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

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科

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的债券利息和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

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

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21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

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商品销售

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企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

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

“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

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

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

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帐户

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短期借

款”科目。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

、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

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

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

笔注销。

第122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

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以及企业采用托收承付

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等。企业出口商品应收境外

客户和以外币结算的进口货款、利息、进口佣金、进口索赔等外汇帐款,

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应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二、企业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

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汇兑损益记入“汇兑损益”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企业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

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

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

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

科目;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

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帐。

应收外汇帐款应分别“有证出口”、“无证出口”等并按国别客户设

户,同时记载原币及人民币。有证出口部分要分清即期、远期;无证出口

要分清d/a、d/p等。每笔出口帐款还须列明应收汇日期和实际收汇

日期。

第125号科目 坏帐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

二、企业提取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

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发生坏帐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

应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

收帐款”科目。

三、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提取的坏帐准备。

第126号科目 预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如预

付的商品采购货款、发放并应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企业按合同、

协议规定预付的外汇帐款和定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预付外汇帐

款”科目核算。

预付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

”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二、企业按规定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商品时,根据发票帐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商品采购”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

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汇兑损益记

入“汇兑损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2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

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

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

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领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

帐。

第131号科目 商品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购入商品包括国内采购、国外进口的商品。企业为了供应和销售给外

单位而购入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企业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

货款的,都在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应在“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

目。

企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在途商品”科目,核算企业购进

的在途商品。

二、商品的采购成本确定如下:

1.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原价为其采购

成本。购进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购进出口商品到达交货地车站、

码头以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手续费,均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

2.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分摊

的外汇价差和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

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cif)为基础。如对外合

同以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负担的

运杂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记入商品的进价;商品到达我国口岸目的

港后发生的费用记入经营费用。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进价,不易按商品认

定的,冲减经营费用。

3.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

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4.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其采购成本包括支付的收购价款、税金等。

三、企业购入商品,根据发票、帐单支付货款和各项费用、税金等,

按商品进货原价(有进货折扣与折让的,应扣除进货折扣与折让),借记

本科目、“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购入的商品,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

按进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按售

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售价低于进价时,应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下同)。

购入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毁损、短缺或溢余,不作为增减购入商品

的采购成本处理,应于发现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并应

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帐。企业经营进出口

商品的,可根据需要分别进口商品采购和出口商品采购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

第135号科目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包括存放在仓库、门市部

和寄存在外库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

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以及出租的商品,不在本科目

核算。

企业运往港口、车站、码头等候装船、装车的出口商品,如待运时间

较长,为加强管理,可在本科目内设“待运和发出商品”明细科目进行核

算。

二、企业的库存商品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采用进价核算的

商品(如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或实际采购成本,下同

)记帐。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如零售商品),应按商品的售价记帐,商

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使用方法:

1.企业购入的商品,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应由“商品采购”科

目转入本科目: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

商品采购”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

品进价贷记“商品采购”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

销差价”科目。

对于月终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商品,按应付给

供货单位的价款暂估入帐: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暂估的进货原价,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按售价借记本

科目,按暂估的进货原价,贷记“应付帐款”科目,按售价与暂估进价的

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

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通过“商品采购”科目核算。

年度终了,凡已转入库存和已作销售的进口商品,属于国外以离岸价

格成交、有应付未付国外运保费的,应先预估入帐,按存销的比例分别转

入本科目和“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实际支付和预估的差额分别调整有关

科目。

2.企业销售发出的商品,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

款”等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采用进

价核算的商品,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个别计价、后进

先出、毛利率等方法计算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

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平时可按商品售价结转成本,借

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月终,应按差价率计算法计算分

摊本月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商

品销售成本”科目。平时不随销售转成本的企业,月终分摊进销差价结转

成本时,借记“商品销售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和结转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变更。

3.有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企业,应在本科目内增设“委托代销

商品”明细科目。企业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应按进价(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按售价)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贷记本科目

(有关明细科目)。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应按销售金额借记“

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按已扣代销手续费等,借

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收到代销单位汇来货款净

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4.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发出库存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

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加工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

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加工商品”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

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按售价贷记本科目。商品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商品的实际加工成本(包括商品进货原价、加工

费用、加工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加工商品”科目;采用售价核

算的商品,应按加工完成新商品的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实际加工成

本,贷记“加工商品”科目,按新售价与加工成本的差额,贷记“商品进

销差价”科目。

5.企业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盘亏、毁损,应按进货

原价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商品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点等设置明细帐。

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可在本科目内设置“库存进口商品”、“库

存出口商品”、“其他库存商品”等明细科目或设置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

第141号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或寄销的商品。企业代销

或寄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代销、寄销的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

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

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价贷记“商

品进销差价”科目。

接受的代销商品销售后,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寄销的商品,按售

价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同时,借记“代销

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并向委托单位支付代销

商品款时,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代购代销收入”“银行存款”

科目。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寄销的商品,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

”或“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

的,按售价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

“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月份终了,已销代销商品

应与自营商品一并分摊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商

品销售成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43号科目 商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

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商品采购”“加工商品”“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

,按进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库存商品发生损失,按进价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售价与进

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转为出租商品时,按进价借记“出租商品”科目

,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

科目。

三、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pide;(月末“库存商品

”科目余额+月末“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科

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方发

生额×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

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负担的进销差价。

为了真实反映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正确核算盈亏,年终

应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

四、本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明细帐。

第144号科目 商品削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库存商品预计可能发生削价损失而从成本中提

取的削价损失准备。

二、企业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时,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

记本科目。冲销商品削价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时,按实际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

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借记“商品销售成本”

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还应于月末结转已销

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用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

已销商品的售价低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

科目。

不实行商品削价损失准备的企业,发生的商品削价损失在当期损益中

直接体现。

三、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尚未转销的商品削价损失准备。

第145号科目 加工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自行加工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各种商品的实际

成本,包括发出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加工税金及附加等。

二、企业发出加工的库存商品,按库存商品的帐面原价,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还应将加工商品应负担

的商品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委托加工商品的加工费用、税金及附加等,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加工商品发生的加工费用和应交纳的产品税或增值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按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

价、加工费用、加工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作为加工后商品的进价,借记

“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应按加工完成新商品

的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

加工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三、本科目按加工商品的类别、加工合同、加工批次、加工单位等设

置明细帐。

第147号科目 出租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附带经营租赁商品业务而租出商品的进货原价。

出租商品业务不多的企业,出租商品可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不

设本科目。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出租商品原价;

2.出租商品摊销。

三、出租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库存商品采

用售价核算的,还要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计收出租商品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

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出租商品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摊销)。出租商品发生的修理费,直接记入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商品出售和报废时,按已摊销数借记本科目

(出租商品摊销),按帐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帐面原价与已提摊销如有差

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按出租商品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设置明细帐。

第149号科目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进货原价。

企业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包装、运杂费用,在“应

收帐款”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商品发出时,按商品的进货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

”科目。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应按本期应收的货款

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同时按商

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

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

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帐或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分期收

款发出商品的数量、售价、成本、已收取的货款和尚未收取的货款等有关

情况。

第151号科目 材料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用于业务经营、设备维修、劳动保护、办

公等方面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费等)。企业的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和在建工程用材料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材料、物资,已经验收入库并同时支付货款的,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经入库尚未付款的,借记本科目,贷

记“应付帐款”科目;支付货款时,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已经支付货款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应付帐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材料物资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

款”科目。

三、企业领用材料、物资,借记“经营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对外销售的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通过“其他业

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企业发出材料物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

加权平均”、“个别计价”等方法计算成本。

四、购入及清查盘点中发现材料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先转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按材料、物资的类别、品种、规格等设置明细帐。

第155号科目 包装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

费等)。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

瓶、坛、袋等,包括:

1.用于包装商品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材料物资”科目核

算;用于储存和保管商品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

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二、出租、出借的包装物价值较大的,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四个明

细科目:

1.库存包装物;

2.出租包装物;

3.出借包装物;

4.包装物摊销。

三、企业购入验收入库的包装物,比照“材料物资”科目的方法进行

核算。

企业领用包装物,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摊销,借记“经营费用”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

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贷记本科目;单独对外销售的包装物,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通过“其他业

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销售成本的计算可以采用“先进

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

四、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借记本科目(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贷记本科目(库存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对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没收的押金,应转作

“营业外收入”处理。出租包装物发生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的

经常修理费用,分别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指出租的包装物)和“

经营费用”科目(指出借的包装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指出租包装

物)、“经营费用”科目(指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包装物摊销)

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时,将包装物的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

额,作为报废包装物的摊销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指出借包装

物)或“经营费用”科目(指出借包装物);同时,将报废包装物的残料

价值记入“材料物资”科目,将报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

差额与已提摊销对冲,借记本科目(包装物摊销),贷记本科目(出租包

装物、出借包装物)。

出租、出借包装物价值较小的,包装物摊销也可直接冲减包装物的帐

面价值,不通过本科目(包装物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五、包装物的价值损耗,可以采用“降等摊销法”、“分期分次摊销

法”或按使用程度估价进行摊销等。

六、本科目按包装物的类别、品种、规格设置明细帐。

第157号科目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有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

费)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损耗。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三个明细科目:

1.库存低值易耗品;

2.在用低值易耗品;

3.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也可以不设以上明细科目。

三、购入低值易耗品比照“材料物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在库存低值

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

四、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的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按

使用期限分次摊销、xx摊销等不同的摊销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费用,借记“管

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库存低值易耗品)。如一次大量领用低值

易耗品需要分期摊销时,应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报废时将报废低

值易耗品的残料作为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费用。

按使用期限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

限计算月平均摊销额摊入费用。领用时,借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记本科目(库存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超过耐用期限尚可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

品不再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

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记入“材料物资”科

目。

采用xx摊销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从“库存低值易耗品”明

细科目转入“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根据本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实际

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对于报废的低值易耗品,按月

汇总后,按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按入库残料价值

借记“材料物资”科目,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减去入库

残料后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

本贷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

不设有关明细科目的企业,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应直接冲减其帐面实际

成本。

五、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反映月末时所有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第159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

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

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开办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以

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不包括

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

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61号科目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二、债券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三、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他投资;

4.应计利息。

四、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时,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按认购股票

的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按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科目,按

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收到发放的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根据接受投资企

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的增加额,借

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接受投资企业的所有者

权益减少,作相反分录。分得的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股票投资)。

五、企业进行债券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债券投

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借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债

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债券应计的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购入的债券,应将债券上应计的当期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

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债券,其溢价或折

价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溢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贷

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的

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

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

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

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已计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应

计利息),按未计利息部分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企业向其他单位投出的现金、商品、无形资产等,借记本科目(

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科目;企业

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按重估确认的价值记帐,投出的固定

资产,借记本科目(其他投资),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收到其他投资分得的利润,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股票投资进行

会计处理。

收回其他投资,借记“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和“累计折旧”科目。企业投出的资金与收回的投资有差额时,借记或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股票、债券种类和接受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65号科目 特准储备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国家特准需要而储备的物资。

二、企业购进或收到特准储备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特准储备资金”等科目。

特准储备物资,未经批准不得移作其它用途。

三、本科目应按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格等设置明细帐。

第171号科目 固 定 资 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企业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固定资

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经营用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

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帐: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

扣除原安装成本)、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

约定的价格记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

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

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

加的支出记帐。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估价记帐,或根据

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

资产价值。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

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

益。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

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三、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

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

约定的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付使用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

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本科目,按估计

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企业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减少的固定

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

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按重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科目

,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

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

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

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第175号科目 累 计 折 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三、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

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

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

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四、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

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

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第176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

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净值,

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

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

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材

料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

“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

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正

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

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

第179号科目 在 建 工 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各项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

工程、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外购的用于专项工程的物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工程物资”明细

科目进行核算。

二、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物资),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自营工程,领用为工程准备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

记本科目(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付

工资”科目。

企业进行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商品,应按售价结算,借记本科目(×

×工程),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

企业进行工程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

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企业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

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帐单,补付或补

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

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

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

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应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

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

固定资产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在

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

长期借款”等科目。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应少付的人民币应作相反会计分

录。

四、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余额反映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

程实际支出,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81号科目 无 形 资 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