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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评价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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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第1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关键词】首件工程;认可制;应用

1、工程概况

六丙公路工程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境内,起于怒江州州府六库,止于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乡,是云南省道S228线瓦贡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线路全长292公里,可研估算投资218亿元。工程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六库至新村)全长14.7km;二期工程(新村至碧福桥)全长约76km;三期工程(碧福桥至丙中洛)全长约200km。

先行启动的一期工程全长14.68Km,总投资6.73亿元,已于2010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

2、首件工程认可制在六丙公路的做法

根据业主“质量创优,树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四保一创”、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业主组织对“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和实施步骤、程序进行了细化,主要内容如下:

2.1成立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总监办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首件工程领导小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在总监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首件工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总监办发文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负责首件工程认可和评审等日常事务协调、组织。总监办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组织召开现场会或邀请专家评审等措施来评价首件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其工艺技术是否可以推广。施工单位和监理应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由监理下达指令,开始批量生产。驻地办负责B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初审。项目业主负责首件工程认可相关问题的协调、仲裁。负责检查考核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负责首件工程的方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责任人落实、过程督促、试验检测、评价报告编制、组织评审认定。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主体,是首件工程认可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自我评价,编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指标、自检资料、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质量及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须对施工过程设计意图和相关工艺、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第三方检测、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均需完成各自的工作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2.2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

2.2.1.临建工程:炸药库*、材料库*、拌合站*、T梁场*、钢筋场*、油库、设备停放场、试验室*、项目部驻地、班组(劳务队)驻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变压器架设安装、三级配电)。

2.2.2.路基工程:河塘清淤回填*、软基处理*(常规处理及特殊处理,如碎石桩软基处理)、台背回填*、路基填筑*(普通及不同压实度标准、不同填料填筑)、新旧路基连接*、挖方边坡*(土、石)。

2.2.3.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透层及下封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路缘石预制及安装*,中分带加填土。

2.2.4.桥涵工程:挖孔桩基础*、钻孔桩基础*、承台*、立柱(墩柱)*、墩(台)帽*、梁板预制*、梁板安装*、新旧梁板连接、上部结构现浇*、悬臂现浇*、体系转换*、桥面铺装*、施工缝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及更换、旧结构物加固补强、圆管涵*、盖板涵*、箱涵*、倒虹吸、通道的接长和新建、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2.2.5.隧道工程:大管棚*、小导管(首个循环)*、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砂浆锚杆、中空锚杆*、格栅网架支护(首个10米)、工字钢支护(首个10米)、二次衬砌*、仰拱混凝土浇筑*、防水层、防火涂料*、电缆沟、装饰工程。

第十四条 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防护栏栅*、波形梁*、防眩板

2.2.6.防护排水工程:挡墙(片石混凝土、浆砌片块石、锥坡)、护坡(喷射混凝土、植草、草灌、浆砌片石网格*、框格梁锚索*、框格梁锚杆*、三维植被网等)、抗滑桩、预制块制作及铺砌*、中分带绿化、截水沟、排水沟、边沟、盲沟、渗井。

2.2.7.房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预制、管线预埋、水电安装*、防水*、装饰工程。

2.2.8.机电工程:管路埋设*、电缆(光纤)敷设、设备安装。

2.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步骤

2.3.1.编制清单:各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批准的项目划分和本办法“首件工程认可制”工程范围编制首件工程项目清单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后报项目业主备案。

2.3.2.选定:各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的项目清单和施工时序在每一类型的分项工程中选定第一个施工的项目作为本单位的首件工程,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项目部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危险性较大、工艺复杂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的首件工程,需要报母体单位或外请专家审查。

2.3.3.方案会审:监理单位收到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A类首件工程监理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B类首件工程由监理单位内审,审查意见以正式意见批复。

2.3.4.方案交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审查批复意见后,编制培训课件资料,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A类首件工程须组织两级技术交底,两级技术交底原则上应由项目总工主持实施,除项目技术人员外,第二级交底应有施工队伍的技术负责人、操作工人参加。交底内容包括:

(1)工艺方法、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质量要求、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等;

(2)机械设备安排、操作规程;

(3)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及使用要求;

(4)测量放样,尺寸、高程和施工过程控制;

(5)试验检测项目、标准、试验配比等。

2.3.5.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准备、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监理单位须对安全技术措施、备用方案、作业环境、材料、设备、人员、测量、试验等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达到条件后准许开工。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收集整理视频和图片资料并及时纠偏,监理单位需要全过程监督。

2.3.6.评价及认可: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应对已完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评意见,再由监理单位提出复评意见,评价意见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优良工程可进行批量生产和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试生产,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其中A类首件工程评价认可须由监理单位组织成员单位代表现场验收和会议评价认可,并有评价认可报告或会议纪要,决定是否返工、试生产、批量生产或推广应用。B类首件工程由监理单位内审,审查意见以正式意见批复。

第2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管理流程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1

前言

自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以来,对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项目管理企业在众多方面发挥了专业的公司管理作用,如规范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建设单位依据等。在项目管理公司还没有参与到项目管理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管理流程已经较为明确了,若项目管理公司此时参与进来,如果管理流程规范不合理就会造成信息传送丢失,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因此,在项目公司参与到项目管理后,相关的单位之间的应该重新明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就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立项决策管理

立项决策管理主要是由项目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合同。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文件以及评估研究资料的编制,然后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同专业公司进行服务合同签订,技术文件要由专业公司提交,最后由管理公司对专业公司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相关的审核,若审核通过则管理公司要协助建设单位报相关的部门进行批准,将资料进行存档;若审核没有通过,则管理公司要将提交的技术文件返回给专业公司。

二、项目手续办理

项目手续办理主要是由项目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领取资料和表格,其中要涉及到很多内容,如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建议书、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件等。资料和表格领取后管理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填报表格和准备材料,待完成后报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若审批合格就将其登记备案或者取证;若审批不合格相关部门要将表格和资料返回给管理公司。

三、项目采购管理

项目采购管理是由项目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对拟招标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此划分要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进行考虑。委托招标单位根据招标范围和要求编制相关的招标文件,然后由管理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将招标文件送到招标办进行审核;若审核没有通过则要将招标文件返回招标。招标办最终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招标。

四、项目勘察设计管理

项目勘察设计管理主要是管理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来协助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管理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勘察设计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然后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提交勘察、设计任务书,提出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资料,交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则要将其返回;若审核通过则提出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再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评审、图纸审查,若不通过则要将其返回,若通过则要提交正式的报告或者施工图。

五、项目造价管理

项目造价管理首先要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然后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合同,对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或者决算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并最终的审核意见作为招标依据或者是军工结算依据,最终管理公司审核通过再提交正式的预算或者决算资料,否则要将相关资料返回。

六、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实施管理要设计多方的部门或单位,比如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和施工单位等,而且由于每个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不同其工作流程也有所不同。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项目实施管理所涉及的工作流程:

1.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流程。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公司进行审核、管理公司进行审核、建设单位签署意见、设计单位处理、管理公司接收、变更发放登记。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流程。设计变更提出、监理公司审核、管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发放相关单位。

3.施工单位提出的洽商、进度款支付流程。洽商提出和进度款支付、建立公司审核、管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签署意见、管理公司对前上发放登记。

4. 质量及安全政府监督流程。管理公司领取监督计划、假话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待检点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公司检查、管理公司检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5. 暂定价设备和材料认可流程。施工单位提出认可计划、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以及管理公司提出品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认质认价。

七、项目信息管理

1.由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招标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联系进行统一,然后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指令下达,并且对其中涉及到的合同及费用等事项要与施工单位直接交流,并要报送给相关的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要按照事项内容向主办单位上报行文,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以及进度计划和项目周报要同时报告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管理公司。

3.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之间要互相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且要以监理单位作为主报单位,在监理单位受到文件经审核后要签发给其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单位或部门,同时也要上报给建设单位以及管理公司。

八、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就是在项目投资完成以后要对项目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并进行合理的总结,以利于建设者今后的学习,从而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可见,后评价着重服务于投资决策过程中,也就是通过项目后评价得到的建议信息反馈来不断的完善管理程序,从而提高决策者的能力,增大透析效益。

结语

目前,由于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还没有达到很高的水平,很多建设单位也没有充分意识到项目管理过程中各参与单位的责任重大性,因此,明确项目管理工作中职责的划分以及工作流程是迫切需要的,也是提高项目工作效率的关键之所在。上文所述的项目公司参与下的项目管理流程是基于国内项目的,也是整个项目管理的主要流程研究。

参考文献:

第3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关键词:模糊层次分析法 工程监理技术经济评价

Abstract: This paper will theory has a mature fuzzy stratified analysis method applied to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mpany's technical and economic evaluation, established the bag of performance, and the power, and the contract personnel three factors of the model,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mpany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change the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the evaluation model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is a more objective for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mpany technology assessments of the economy provides effective means.

Key wordsFuzzy stratified metho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echnology economic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已经二十多年,建设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表现出了它的强大力量,同时也很好的保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1]。一项项目工程管理的成功与否,不但取决于业主和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而且与监理方对工程的控制能力也是密切相关的。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起步较晚,监理市场还没有相对较为规范的机制,监理市场进入门槛较低,大量“名不副实”的监理单位混入其中[2]。而监理市场明显是一个信息十分不对称的市场,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息缺失 ,监理市场充满了风险与不确定性,十分容易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在监理招投标中主要以价格为主要决策因素,这可能导致一些“名不副实”的监理单位可以以较低的报价得到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柠檬市场”出现。

为了防止“柠檬市场”的出现,可以在招投标之前先依据业主对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的专业性,选择可能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考虑因素,向着些监理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从所有可能的监理单位中筛选出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监理单位作为必选单位;确定能反映单位特征并能满足评价目的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方法计算比选单位的各项指标;综合论证,进行分析与评价,最后择优选取[3]。

在实际使用群组决策的模糊AHP 时, 总是把每个决策者在同一准则下所给出的判断矩阵组,合成一个矩阵。根据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 运用群组决策的模糊AHP 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方案进行评价。

模型建立[4]

根据上述建立好的指标体系确定的定性指标的递阶层次结构,得出判断矩阵并计算相关数值如下表:

1 1/3 3 1 1 0.2583

3 1 5 15 2.4662 0.6370

1/3 1/5 1 1/15 .4055 0.1047

对的判断矩阵有:

(2)对的判断矩阵有:

(3)对的判断矩阵有:

从计算结果来看,以上目标——准则层以及准则——措施层判断矩阵均有满意的一致性。不需要对判断矩阵的元素进行相应调整,建立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判断矩阵符合要求。

2、层次总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

计算最低层次所有因素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相对重要性的排序,称为层次总排序。这一过程是最高层次到最低层次逐层进行的。某一层次相对于最高层的综合重要性权重是按各层元素的隶属关系,以上一层的综合重要性排序权值为权重的层次单排序的加权和。通过运算得层次总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层次总排序的一致性检验:由一致性比例公式

计算出一致性指标,因此层次总排序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各评价指标权重分配如下表:

根据模糊数学的思想,首先给出不同建设监管单位各个指标的评价值,然后根据评价值建立各评价指标的相对隶属度的模糊评价矩阵。设有个评价指标组成对全体个监理单位的评价指标样本的集合,各个指标的取值均为非负数。在确定单个指标的相对隶属度的模糊评价矩阵时,需要对样本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一是为了消除指标的量纲效应,加强模型的通用性;二是为了尽可能地维持各指标的变化信息。

分别用表示监管单位第指标的的最大和最小值,是标准化后的评价指标值。所有的元素构成单评价指标的相对隶属度的模糊评价矩阵。本文以河北两个监理单位为例,对在这两个监管单位的评价如下表:

各监理公司评价指标的实际值与相对隶属度

评价指标 相对隶属度 评级指标权重

(数据来源于河北某县招投标管理处)

此例中9个指标既有越大越优型,又有越小越优型,可按所给公式进行计算,最终求得模糊评价的综合值,即各方案的各个指标的相对隶属度与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计算结果为:

所以有。

由此可得,监管单位2较优,即在所给的两个监管单位中,监管单位2可行性最大。

模型分析

由于层次结构模型的建立, 是综合评价系统中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 决策者在建立层次结构图时不仅应充分掌握建设监理单位的历史数据, 还应多方面、多层次地广泛听取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只有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层次结构图的方案决策, 才可能是正确的、客观的。本文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局限性。

结束语

本文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技术择优评价, 依靠经验法或仅从经济的角度来优选其方案是不合理的, 可能导致问题失真和决策失误。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方法建立的建设监理单位综合评价系统, 则为其优选提供了一种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方法。

参考文献

左松.工程建设监理的选择与激励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0,(11):8-16

陈蓓,范网田.工程建设监理系统性研究[J].经济师,2007,(9):291.

孙大海,刘雪飞.常大勇, 张丽丽. 经济管理中的模糊数学方法[M ] .北京: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5( 8) : 136- 150.

第4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一、工程变更与签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质量普遍较差。现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不顾基本建设程序,人为要求提前开工和强制缩短项目工期,造成对前期调研缺乏深度,甚至边设计边施工。再加上某些设计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勘察精度不足,设计不合理,错漏现象普遍存在,更谈不上优化,从而导致在施工时有大量的工程变更。

(二)对工程变更及造价控制缺乏重视,变更签发程序管理不严。尤其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领导和主管部门一般都只重视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而对工程变更以及造价控制往往不大过问。这样使项目管理人员忽视了对工程变更以及造价控制。再加上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个别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没有认真严格审核,不管是否合理,对一些不该签证的变更一概给予签发。甚至有的对整个工程的所有联系时不予管理,在竣工前一次性签发。

(三)施工单位千方百计进行不合理变更。施工单位为了中标,通常投标时采取报低价或不平衡报价,施工时又找各种机会和理由对工程进行变更,提高造价。如以合理化建议为幌子,以确保工期为借口,对一些项目进行变更;对报价过低的材料以市场上买不到,或此材料质量不能保证,或现在一些材料已过时淘汰为由进行变更,对报价过低的子目以此工艺、技术已落后为由进行变更,等等。

二、对策及建议

对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或意见,规范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以保证少变更、合理变更。

(一)规范工程变更类别。一般可按一定的性质、规模、费用限额分类。如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和特大变更等。

(二)制定变更原则和范畴。变更原则必须遵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变更范畴是经认真审核后确属原设计错、漏、碰、缺,现场无法施工非变更不可的;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可以调整的错算、漏算项目;确属现场实际地质、水文与原地质勘察报告严重不符地;确属改善使用功能、降低造价、提高质量、缩短工期等方案优化引起的。

(三)设置变更审批权限及流程。变更审批权限可按变更性质从小到大,分别由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审批。对特大变更可按基本建设程序重新报批等。审批流程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变更,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再到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会签后报批。

(四)细化签证内容与方法

1、变更签证内容。主要包括:变更原因、依据,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对工程量变化和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合同价款变化的估算,对有关单位或有关工作的要求、影响以及对工程价款、进度计划、工程质量的要求和影响,并绘制相关的示意图,附相关的测量计算资料和费用估算资料等。

2、关于工程变更工程量的签证和确认。签证前要仔细核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对合同已包括部分的内容应剔除;签证应记录真实、内容完整、说明详尽,图示尺寸准确、计算过程符合各专业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无差错,施工签证及附件能够相互印证;签证意见要明确工程量是否属实,对签证内容较多的,要逐条签署意见,意见要清晰明白,无歧义;完整的签证单必须附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联系单、技术专题会议纪要、变更设计图、现场草签单、测量图、原始数据记录、相关现场照片或影像资料等。

3、工程变更价款的签证。变更价款调整方法,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合同中无约定的按工程类型分别确定。经过招投标的工程,投标时材料单价已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规格进行报价的,施工时不得擅自变更材料品牌、规格和单价,对确属需要变更的需经建设单位等集体商议,并出具会议纪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和理由。对变更及新增项目材料单价,当地信息价有的,按不高于施工期信息价签证,无信息价的,经多方进行市场调查和签证,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签证意见要明确是全部同意、部分同意或不同意,要注明签证价款的组成依据及内容。

第5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0.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建设部在2006年10月16日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提供了法律保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谈谈自己的观点,以供同仁参考。

1.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1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身上,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机构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

1.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的。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明确确定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监理规划的编制较为笼统,针对性不强;监理细则也存在内容不全面。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认真和重视,熟悉和了解工程的特点,认真编制使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为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好基础。

1.3做好安全监理的审查审核工作

这是安全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有五项: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施工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分包单位缺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或证件过期等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料的身材审核一定要高度重视,审查深度一定要到位。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因为费用直接影响到措施的落实。

1.4做到检查督促到位

检查督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施工危险源明细表,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视工程进度不定期重点巡查;三是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提出的是验收手续还未齐全就投入使用的现象一定要制止,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这里主要是落实,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施工方常常用甲方没给费用来推脱,要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这是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严格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修改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坚持按程序办事;六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这里特别注意不能用联合检查来代替自查与抽查,不能简化程序造成遗漏。

1.5工地例会与正确行使停工指令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工程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间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为了行使安全监理职责和权力,《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这里要求监理人员在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机构还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如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的指令不进行整改或继续施工的,监理机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有信函、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其中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所做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管理,采取下面三项措施:

①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把责任落实到人。

②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定卷归档工作;

③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计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6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一、水文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政〔1991〕24号)

(一)第十六条:“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对下列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工程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二)水事纠纷、水行政案件裁决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重要的取水、排水的水量资料和排污口设置、改建、扩建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四)其他作为执法依据的水文资料。

“审定工作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负责。

“对所使用的水文资料有争议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裁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有关流域机构或水利部指定的单位负责裁决。”修改为:“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对下列活动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编制各类规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二)编制水量分配方案、水量调度预案、水文水资源预报方案和用水计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四)开展水资源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五)对重要的取用水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或者核定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六)处理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七)其他应当审定的水文资料。”

(二)第十六条后增加三条,分别作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十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文资料审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水文资料审定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使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用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十九条:“水文资料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审定同意使用: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符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由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

二、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

删去第三部分第(六)条第6项的内容。

三、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

(一)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的监督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设备特点,制定本规定。”修改为:“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的监督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结合水利工程设备制造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第七条第三项:“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批、发证、注册、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设备制造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修改为:“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第八条:“水利部设立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评审委员会,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资格和监理人员资格的评审。”修改为:“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设备以及适应监理工作要求的技术能力和监理人员。”

(四)删去第三章的内容。

(五)第十五条第二项“符合资格要求的监理人员”修改为“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

(六)删去第十八条。

(七)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利部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降级、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项目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受吊销资格证书处罚的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3年内不许重新申请监理资格。

“一、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

“二、超出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监理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

“四、、,造成重大质量或人身事故的。

“五、违反合同约定泄漏委托方或被监理方经营或技术秘密,造成委托方或被监理方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修改为:“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泄漏委托方、被监理方的经营、技术秘密,造成委托方、被监理方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重大质量或者人身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删去第二十八条。

四、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2003年2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60号)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于收到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后30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由申请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受理。

“(三)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暂不受理。”修改为:“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1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符合要求后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材料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27日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

(一)第八条:“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向水利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经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汇同有关证明材料报水利部审批。

“流域管理机构的下属单位申请资格证书的,由流域管理机构签署意见。”修改为:“申请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请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流域管理机构的下属单位申请取得资格证书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二)第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水利部应当自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格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6月25日水利部水综合〔2003〕277号)

(一)第十三条:“使用许可证的发放一般每年进行1次,企业可随时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申请。”修改为:“水利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受理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申请。”

(二)第十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审查组对产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企业,以水利部文件公布,同时向企业颁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简称使用许可证)。”修改为:“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审查组对产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进行审查的时间除外。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由水利部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颁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简称使用许可证)。”

(三)第十五条:“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经过半年整顿后,可按本规定向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提出复审申请。”修改为:“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水利部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

(一)第九条第一款:“审查机关应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修改为:“审查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二)在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符合有关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分水协议。”

(三)第十八条:“审查机关应自下达受理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逾期不能完成的,须说明理由,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15日;对取水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影响较大的报告书审查时限,经报请水利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修改为:“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因取水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影响较大等原因,20日内不能完成审查工作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业主单位。”

(四)第二十三条:“禁止审查机关越权审查,越权审查的报告书审查意见无效;从事越权审查的审查机关应当对越权审查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修改为:“禁止审查机关越权审查。越权审查的,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越权审查的,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进行不少于1年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其审查权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整改结束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其审查权。”

八、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其涉及的有关事项需要采取其他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的,另行制定:

(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995年6月9日水利部水保〔1995〕155号)

(二)关于印发《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细则的通知(1997年10月14日水利部水机械〔1997〕398号)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1997年10月30日水利部水保〔1997〕410号)

(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8年7月8日水利部水建〔1998〕275号)

(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1999年6月1日水利部水保〔1999〕288号)

(六)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590号)

(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1999年11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637号)

(八)水利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年5月2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1〕177号)

(九)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

(十)水利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5月1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2〕171号)

(十一)关于转发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及规范申报和审批文件的通知(2001年10月10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国科科〔2001〕42号)

第7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十二五”期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方,从各自工作职责及分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认识,也为“十三五”期间的信息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信息化工程监理基于以往的项目案例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新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人员,能够快速掌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迅速进入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监理工作的依据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第十八条指出:“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5号令主要是从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验收评价管理等方面给出了指导原则。项目前期的工作主要有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等。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

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开展采购工作。

监理招标及工作开展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开展采购工作。建设单位首先要完成监理单位的招标,便于后期工作的开展。

确定中标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是《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三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四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五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第六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阶段分为: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对象是各信息化工程项目:基础软硬件采购、基础软硬件集成、应用系统开发、机房建设与改造、标准规范制定、第三方测试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所有以上阶段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

监理工作的支撑要素: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监理机构、监理设施和监理人员以及质量管理等。

监理工作内容是:“四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一协调”:沟通与协调业主、承建方、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项目档案归档依据

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电子政展こ探ㄉ柘钅康慕ㄉ琛⒃诵泻凸芾矸务,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国家档案局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职责,按照《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的要求,对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可根据建设实施单位实际情况,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两种整理方式当中选择一种,电子文件应该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原则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明确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文档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

第8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关键词:施工;监理;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一、监理造价控制内容、依据

做好施工阶段监理造价控制,首先要了解国家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造价控制职责。

在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第7章工程造价控制中,赋予监理工程师三项职责: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在已经颁布即将于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赋予监理工程师如下工程造价控制职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在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供业主选择的条款有: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可见监理造价控制的内容在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变化,内容从全面的接入到非常清晰的界定,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三项工作:

1、负责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请(独占计量权,兼有支付权);

2、负责审核签署工程变更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完成验收并计量(变更知情权);

3、负责工程的结算款的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支付权)。

看来在工程建设各环节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造价咨询范畴的工作,诸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报价、清标、材料询价审核等已经完全从监理造价控制职责中剥离出去,只剩下与工程技术和管理密切相关的必需的三项基本工作。

二、监理造价控制模式及分工:

明确了监理造价控制的基本工作后,如何更好的实施监理造价控制工作就是监理人员要面对的课题。下面以自身的工作经验谈谈监理造价控制的模式和分工。传统的做法上,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派驻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工程实施中全程驻场开展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这种模式虽然总监具有人员管理权,具有能直接向造价人员下达工作指令的优点,但受到人员成本、人员工作经验、专业特长及工作量多少等因素的制约,传统的造价控制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建设单位对造价控制的需要,从而不能适应工程监理工作需要。主要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各阶段,造价人员工作量不均衡,甚至偏少,但工资成本高,工程项目安排兼职造价人员的情况比较普遍,这样造成人员对每个项目都不熟悉,无法较好的完成项目造价控制工作。加之长期的现场工作,造价人员经历的工程数量不足,工程经验积累少,不利于造价人员业务提高和经验积累。为了更好地解决好这些问题,越来越多的监理企业对监理项目造价控制工作进行了分解,即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计量。项目总监审批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变更审核及竣工结算款审核均交由公司造价团队完成。逐步将工程监理业务板块的造价控制工作分解到公司层面负责,形成公司后台造价团队支持现场造价控制的模式。这相当于监理项目部在造价咨询方面工作绝大部分由公司造价职能部门承担,在造价控制方面形成由直线制组织结构演变成职能制形式,实现了职能分工和优势互补,控制了支付风险,比较专业、高效的完成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我司多年来就是采用“两层次审核”的解决方案履行造价控制职能。

首先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在熟悉施工合同及图纸技术上,掌握计量原则,按期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同时要求项目总监必须了解并掌握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熟悉施工单位投标商务文件,能将工程设计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描述”有机联系起来思考工程造价问题。从而将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申请审批工作直接下放给项目总监负责,公司仅建立台账备案。

其次对于工程变更文件的审核,包括工程量的计算及计价,在收集到支持性资料(施工合同、变更文件、价格确认单等)后,转交公司造价部审核,充分利用公司人员、软件、价格数据库资源优势,提出审核意见及成果。

其三对于竣工结算款审核,根据监理规范要求,由公司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转项目总监批准。但是如果业主在监理合同中约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竣工结算的实质性审核,则需补充签订监理合同或协议,支付竣工结算审计酬金。

三、监理造价控制流程

工程量计量流程:施工单位按月申请工程量计量监理工程师在质量验收合格基础上计量签署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建立台账并报公司备案。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投标商务文件审核量、价项目总监审核批准,报公司备案建立台账。

工程变更审核流程:项目总监签署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计价文件报监理驻地监理按月报公司造价部审核公司造价部按期审核完成转项目总监批准。

工程结算款审核流程: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文件报监理驻地监理转公司造价部审核公司造价部程序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转项目总监批准报业主办理。

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款审核需收集的支持资料: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签证等)、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变更计价文件及电子版、盖章的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投标商务文件及电子版、工程竣工图及电子版。

四、监理造价控制要点及案例

做好监理造价控制工作,不仅要求项目监理团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

专业技能主要体现在:

⑴、熟悉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通过合同了解业主委托的造价控制内容及与有关造价的条款,评价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对造价的影响。

⑵、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的熟悉,要看得懂、会使用投标商务文件,结合设计图纸和商务文件内容范围管理工程。

⑶、通过对造价规则的了解,在签署工程变更文件时,掌握变更文件的描述深度,将主要的技术经济参数以文字和附图的形式提供给造价人员。

工程建设各阶段和各项工作均有风险,造价控制亦然,不管是“造价确定”阶段,还是“造价控制”阶段。树立工程造价控制风险观念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可或缺能力。具体为:

⑴、业主在监理合同中的对造价控制的约定十分重要,业主是否约定由监理单位做造价控制?具体做到什么程度或深度?总监及监理人员要清晰的了解职责。

⑵、在承担造价工作时,首先要界定是哪个阶段工作?如果是“造价确定”,应还原到招投标阶段,应归属监理造价咨询范畴。如果是“造价控制”,应归属监理造价控制范围。

⑶、工程款支付要有明确的依据和支持文件,养成支付必须有可靠依据的良好习惯,不仅要看总承包施工合同,还要核查专业分包文件。额外支付必须有业主的书面指令。

⑷、工程结算文件审核的深度必须明确,要界定上完整的、合规性审核?还是核量、认价性的实质性审核?

案例一:某项目业主使用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招标,工程开工后施工图纸到位,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对施工图纸工程量进行计算比较。但是项目总监考虑与业主的关系,同意进行核量。造成监理造价控制工作重点严重偏离。此例其实已经超过了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

案例二:某项目总承包合同价中的暂估价专业分包和暂估价材料,因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规定,总包单位未组织招标采购,经总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分包及材料供应商报价,通过业主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报价审核。这就是典型的将招投标阶段工作顺延到施工阶段的案例。解决的方向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合同价;二是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报价进行审核,提供参考合同价。合同价的确定上造价咨询范围工作。包含合同价概算才是监理造价控制的目标和工作对象。

第9篇:监理单位评价意见范文

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前期准备和监理程序

1.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投标或业主委托取得勘察监理任务,就可以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了。

(1)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单位应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内上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批复(审查)意见。

(2)应对所有要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的线路、勘察范围、工程概况进行调查。

(3)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勘察单位的勘察大纲,编制所要开展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2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程序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程序可按图1步骤进行:

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2.1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理单位应依据相关规范、合同和拟建公路等级、特点及技术标准等,对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监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要检查勘察单位现场勘察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质量与技术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则制度;

(2)检查勘察单位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的合理性和实施情况,检查勘察单位投入机具设备的数量、质量和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定情况;

(3)检查现场工作的环境条件、人员配备、上岗人员资格是否满足勘察质量控制和进度要求,检查勘察单位、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等资料;

(4)具体检查、审核工程地质调绘的范围、内容和精度;

(5)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现场记录和勘探测试成果;

(6)各种试样的数量和质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

(7)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译成果资料,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

(8)勘探、试验资料的综合分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及主要结论和评价意见。通过检查、审核以上地质勘察工作内容能否满足勘察阶段的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是否合理、真实、可靠。地质勘察过程中,勘察单位应定期向地质勘察监理单位报送“已完成地质勘察工作量报检表”,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2.2监理工作的方法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应组建建设项目监理机构,成立监理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勘察单位的数量和现场设点情况设置监理站点,配置监理工程师。现场配备必须的交通和办公设备。在开展监理工作前组织召开内部监理工作会议,统一监理工作方法和采用的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及手段,明确各段点的工作范围。各监理站、组人员进驻勘察现场后,在全面掌握沿线工点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上,首先应对每个工点的勘察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勘察单位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勘探点的布置是否合理,数量和深度是否满足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尤其是控制性钻孔的数量和深度;孔内测试及取样(土样、水样及岩样)的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完全查清地质问题、无法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点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以增加和补充勘察工作量,同时,产生检查记录表,由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署,作为双方工作的依据之一。在技术要求检查的同时,对现场勘探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依据监理计划,采取旁站、检(抽)查和巡视的监理方式。对地质调绘、钻探、物探、水文地质测试、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勘察过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做法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责其及时整改。同时,应及时要求勘察单位或与勘察单位一道分析勘探资料,进一步检查和验证实际地质条件同预期是否一致,是否需要进一步增加勘察工作量,以达到质量控制的最终目的。根据现场勘察进度、质量控制等情况,各监理站应定期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工地例会。重点对勘察及监理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相互监督落实,以保证后续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由总监或副总监组织进行成果资料的审核检查,提出监理检查意见,并及时通报勘察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资料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监理通知单,采取补救措施。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检查完成后,分段、分工点出具监理检查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勘察单位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3加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建议

通过参加多条高速公路的监理工作和被监理勘察工作,认为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在公路建设项目勘察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地质勘察监理与开展较早的施工监理的不同,以及地勘监理仍然处于初步发展时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人们对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主要是钻探工作监理,注重监理单位在项目上了多少人,检查了多少钻孔,而不注重监理在地质调查、采用勘探方法、勘探工作量布置、地质分析是否合理方面有许多工作可做。

(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与施工监理不同之处是不对当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只是在钻探工作全部完成后进行总的钻探量进行签认),换言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平时检查与勘察单位的经济利益不挂钩,就有可能造成监理检查整改效果差的情况。

(3)在地质成果方面,勘察单位资料审查自成体系,在向相关设计专业提交地质资料时,不需要监理的签字,监理在检查成果资料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勘察单位没有多少约束力。

(4)工程地质工作是多工序、多工种的综合性工作,其工序应该是先收集熟悉区域地质资料,进行工程地质调绘,而后进行工程地质勘探、地质测试,最后综合分析、整理资料。但现在勘察周期短、地质人员少,地质资料必然问题较多,但在目前大环境下,监理无能为力,只能在成果资料阶段检查发现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建议:

(1)认真总结近年来公路工程地质监理经验,制定可行的监理规范。

(2)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勘察周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尽量早期介入,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才能使工程地质勘察质量事办功倍。

(3)对目前地质勘察资料的审查体系进行修订,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要有对成果资料的审核权,对勘察工作量的确认权,才能保证对地质勘察质量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