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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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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论文

第1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燃油税改革的分析

 

自1994年起,人们期待已久的燃油税改革历经十四年“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中继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出台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对社会许多行业及人们的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委属企业经济指标的影响不明显。

一、 燃油税改革基本内容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燃油税改革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它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于国于民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二、关于燃油税的税负及征收问题

1、燃油税占汽油零售价34.6%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实施燃油税。美国对汽油征收30%的燃油税,英国税率是73%项目管理论文,日本税率是120%,德国税率是260%,法国税率是300%。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燃油税税负大体为40%左右,韩国、印度、新加坡、俄罗斯、中国香港和澳门的汽油零售价格中燃油税所占比重分别为31.5%、52.1%、26.1%、44.2%和39.3%。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后,税在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中所占比重将分别达到34.6%和30.7%,仍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燃油税税负的平均水平。

2、燃油税通过生产环节征收

目前我国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生产的,燃油税通过生产环节征收,纳税人和税源相对集中,可以降低征纳成本。如果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核算比较复杂,同时容易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此外,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还可以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理顺分配机制。成品油消费税是从原属于地方收入的养路费等转化而来的,改革后先作为中央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给地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加强监管,保证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专款专用。

3、燃油税从量征收多用多缴

从国际来看,燃油税的征收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从量征收,二是从价征收。从量征收,由所使用燃油的量多少来决定,使用量大的,自然需要多缴,如美国、加拿大等国;而从价征收,即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并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如德国。

这次税费改革采取从量征收主要是为了形成税收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直接关系,只与用油量多少直接关联的机制,而且成品油消费税从量征收比较简便站。

三、燃油税改革对四大行业的影响

2009年1月1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开始实施,对与此相关的汽车运输、石油化工、汽车、航空航运等四大行业影响各不相同。

1、汽车运输业:费用明显降低

燃油税改革对汽车运输业而言,将减少公路养路费、公路运

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三项费用支出,大幅度降低运输成本。以河北省一辆25吨的货车为例,每月每吨养路费190元,养路费月支出4750元;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每月1500元左右,三项费用合计6千余元,全年可降低费用7-8万元。

2、石油化工: 炼油毛利由亏转盈

由于国家和地方都没有含税油的总量数据,石油商通常会减少含税油量而增加非含税油量。这样项目管理论文,本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下降而相应下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保住了原来高价位,燃油税改后,两大石油集团业绩会比大家预期的要好。同时,推进成品油价改,有利于长期理顺价格机制。2009年国内炼油毛利将从-752元/吨上升至68.7元/吨以上,实现扭亏为盈。银河证券认为,因为燃油税改革的推出将上调中国石油2009年业绩至1.05元,上调中国石化2009年业绩预测至0.65元,。

3、汽车业: 小排量受益大

2008年前5个月,国产越野车销量同比增长39.72%,进口越野车更是增势迅猛。缺乏税收等经济调控手段正是高油价背景下“耗油大车”仍大行其道的原因。而燃油税的推出,行业对于中小排量车型、柴油车型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生产将有所倾斜,也将给一些具有先进动力技术的生产企业带来空前的机遇。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拥有家庭轿车的私家车主而言,在考虑税费支出时可以计算税费平衡点的行驶里程。改革后按河北省标准,每月可减少养路费支出105元,年节约1260元。由于每升汽油增税0.8元,按百公里耗油量10升测算,税费平衡点为每月行驶1312.5公里,即月行驶超过1312.5公里,燃油税大于养路费;月行驶不超过1312.5公里,燃油税小于养路费,与改革前相比费用减少。

4、航空航运业:直接影响有限

对航运业而言,船舶使用的成品油主要是船用燃料油和柴油。船用燃料油为动力油,而柴油主要用于船舶发电,两者的比例约为9:1。根据目前情况,船用燃料油征收燃油税的可能性不大,而柴油由于占比较低,其价格上涨对上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对航空业而言,由于航油不属于燃油税征收范围,故开征燃油税对航空业没有影响。考虑到航油占航空公司总成本的比例已高达40%,随着国内航油价格的下调,将有利于缓解航空公司经营压力,对航空公司形成利好。

第2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贷款利率既可以影响投机型需求,又能够影响房地产供给,因此,差别利率政策能够很好的消减地域差异的阻碍性。一方面,应当秉承刺激西部,抑制东部的原则,对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给与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扩大该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减轻人们的购房压力,刺激经济发展。对于房地产泡沫较为严重的东一部地区,则应当严格控制贷款利率,同时对于第二套、第三套房屋贷款利率进行差别待遇,控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另一方面,应当秉承“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项目的贷款利率给与一定的优惠,对于高档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则严格把关,实行不同程度的利率上浮。此外,房地产企业一般自由资本较低,在会计核算时,应当能够将这一问题体现出来。国家应该调整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核算方法,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和其他企业不同的核算方法,差别对待,不以统一调整资本金率的方法袭击房地产企业。使货币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约束力有所增强。

2注重差别税收政策的实施

由于地方政府存在财政收入和民生问题的矛盾性,单一的货币政策很难对地方政府形成约束机制。现行的则一税分配制度与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地方政府财政指标、房地产商的利息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和货币政策相比,财政政策的目标性和指向性更为明确。适当的税收政策可以有效的控制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的管理形式,还可以有效的削减投机型需求。因此,对房地产行业实行多种税收政策,可以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首先,是税种的差异。在不同的环节调整税收政策,会带来不同的作用。增加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会增加房地产建设成本,使房地产价格上升。增加房地产交易坏节的税收,既可能增力[l买方的购买成本,又可能减少卖力一的收益,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要具体分析。增加房地产持有期间的税收,可以减少利用房地产买卖获得的收益,抑制投机行为,对房地产价格起到降温的作用。其次,地域差异对税收政策的要求不再局限于税种的差异,更注重税率的差异性。一方面,根据地域的不同实施不同的税率水平。

西部地区经济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经济水平,因此,我们应当对西部地区实施较低的税率,或者不定期的实施一些优惠税率,鼓励资金向西部地区的流入,加强经济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相反地,我们应当对东部地区实施较高的税率,抑制热钱向经济繁荣地区的流入,抑制通货膨胀和投机行为的继续扩大。另一方面,根据地域的不同实施部同类型的税种,可以对东部地区加收一些房地产限额税,即当一笔房地产交易的总额超过一定金额时,开始对该交易行为收税,达到抑制高档住房、高价住房交易的目的。项目管理论文

3其他差别政策

第3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R&,D投入,中美工业企业,差异原因,启示

在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条件下,国家、地区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科技的竞争,尤其是企业R&D能力的高低。如今,R&D在企业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成为了企业持久发展的关键因素。坚持研发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作为技术研发创新的源泉,企业非常重视R&D活动。随着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我国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如今,我国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工业产品制造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国R&D与GDP比值及R&D人员人均经费投入仍然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美国在科学和技术研究,以及技术产品创新方面都是最具影响力的国家,要想促进我国的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就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Schumpeter(1942)认为,公司规模越大资源越多,越有利于公司R&D的投入,因为通常只有大企业才能够负担研发项目的费用,一些多元化且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市场控制能力,可以通过大范围的研发创新来取得市场。[1] Galbraith(1952)认为,大企业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技术创新上,大企业往往是的有效的发明者和传播者,一些大企业组成的现代工业最有利于R&D活动。[2]Scherer(1980)也认为,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可以为R&D项目带来范围经济。[3]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大中型工业企业既是从事科技活动的重要部门,也是中坚力量。因此,本文以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为例分析,通过对中美两国工业企业R&D投入的描述和比较,找出响国家工业企业R&D投入差异化的主要因素,分析我国工业企业R&D投入存在的问题以及与美国的差距,针对如何缩小差距,解决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中美两国R&D投入现状

(一)R&D投入总量和强度

1.总量和增长速度比较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研发经费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而各国R&D经费投入总额也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1世纪以来,美国的R&D经费从2003年的2897.36亿元到2007年的3687.99亿元(本币),但年均增长速度较慢,约为3%,属于研发经费增长速度较稳定的国家;我国的研发经费从2003年的1539.6亿元增加到了2007年的4616亿元(本币),年均增长速度大约为14%,属于研发经费增长速度相当快的国家,从年增长速度看来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我国的R&D经费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美国,但从绝对量上看,我国的研发经费总额却与美国相差甚远,2007年美国的R&D经费为3687.99亿美元,同年,我国的R&D经费按当时汇率折合为487.67亿美元,仅仅相当于美国同年R&D经费投入的13%。

2.R&D经费投入强度比较

美国是发达国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经济总量相差巨大,因此仅用R&D经费投入总额作对比是不足以衡量两个国家的科研活动规模的。R&D/GDP是指当年的R&D经费投入总额与同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这一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国际组织与世界各国评价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首选指标,即R&D投入强度。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R&D/GDP小于1%,经济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创新能力;大于1%而小于2%,经济处于发展快速阶段,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大于2%,则经济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创新能力比较强。21世纪以来,我国的R&D经费投入强度突破了1%,并逐渐呈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经济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是仍然属于较缺乏创新能力的发展中国家,而美国的R&D投入强度一直保持在2%以上,处于稳定发展阶段,2007年,美国R&D经费投入与GDP的比值约为2.68%左右,创新能力非常强,同年,我国R&D经费投入与GDP的比值约为1.3%左右,只相当于美国的一半。由此可见,我国在R&D强度方面,与美国的差距相当大论文格式模板。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我国R&D投入总量不足强度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企业R&D投入的规模以及R&D强度。

(二)R&D经费来源情况

美国在R&D投入经费来源上,属于企业主导型。联邦政府对于整个产业界的技术研发活动及其他应用研究只是采取了间接推动的方式,在R&D活动中,政府充当的角色更偏向于政策引导者而非行政控制者。[4]这跟美国国情有关,稳定的政治格局,相对完善的民主制度促使美国社会逐渐形成了一种不畏艰辛开拓创新的社会风气,这在一定程度上为R&D的投入提供了保障。2004年,美国R&D投入的经费来源中,企业投入占到了71.4%,其他渠道筹集了15.4%,而政府的投入仅仅只占了13.2%。在美国,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工业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军。

二十世纪中后期,我国R&D经费投入的主体一直是政府,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属于自己的科技开发队伍,也没有最基本的科技研究装备,科技力量大多集中在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中,这种状态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据统计,九十年代初期,我国R&D经费来源中,企业经费投入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一,1990年,企业经费投入仅占全部经费的27.4%。1993年,在1.8万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独立R&D机构的也只有50%,R&D经费来源中来自政府投入的比例高达54.9%,仍然超过了一半的总经费投入。随着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把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并把科研重心由依赖政府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力量逐步转移到企业中去以实现企业产业化,以便更好的发展生产力。在R&D投入上,我国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转变。企业投入比例超过50%并逐步增长,到2008年企业R&D经费投入比例已经高达71.1%(表1)。此种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已经成为我国R&D经费投入的主体,我国的R&D经费投入结构也逐步趋于合理。

表1.中国R&D经费来源中政府与企业投入比例(%)

年份

政府投入比例

企业投入比例

其他投入比例

1999

32.4

34.9

32.7

2000

33.4

57.6

9.0

2004

26.6

65.7

7.7

2005

26.3

67.1

6.6

2006

24.7

69.1

6.2

2007

24.6

70.4

5.0

2008

23.6

71.7

4.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三)R&D经费支出情况

1.活动类型比较

R&D经费支出按活动类型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其中,基础研究是新知识产生的源泉,新的发明创造也是基于基础研究产生的,因此,要想科学技术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它是一个国家实现科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国际竞争力及国际影响力,基础研究投入力度不足,在研发活动中的比重不合理,都将制约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

图1. 中国R&D经费支出按活动类型分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无论在地区上看,还是分行业看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我国工业企业R&D活动中试验发展占有绝对优势,但基础研究在我国企业R&D活动中几乎为零,恰恰与此相反的是,有证据表明企业创新越来越多地来源于基础研究,这些本不以任何专门或具体的应用为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的成果商品化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5]据相关资料显示,三种类型的R&D经费支出占总经费的合理比例一般为:基础研究占总经费支出的13%—19%,应用研究占总支出的20%—25%,试验发展占50%—61%。

图2. 美国R&D经费支出按活动类型分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2007年,我国基础研究占总经费支出的4.7%,应用研究占总支出的13.3%,实验发展的比重高达82.0%(图1),足以说明我国的R&D经费主要集中于试验发展领域,而最重要的基础研究的经费却投入甚少,导致了我国的R&D经费投入结构极不合理,直接制约了我国技术水平的发展及创新能力的提升。而在2003年,美国基础研究就占到总经费支出的19.1%,应用研究比重为23.9%,实验发展则占了总支出的57.1%(图2)。

不合理的R&D经费投入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科技发展,据国家科技部统计的数据,我国近几年的专利授权结构中都是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发明专利仅占25%左右,并且多以模仿为主,自主创新的很少,所以难以申请专利,也难以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引进经费支出占研发经费总支出的比重逐年减小,说明了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6]但仍须加大基础研究的力度,这样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2.执行部门比较

R&D经费支出按执行部门一般分为研究与开发机构、企业、高等学校及其他四种类型。发达国家R&D经费支出都是以企业为主体,通常在60%—70% ,R&D成果转化率较高。因此,必须确立企业在我国R&D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图3. 中国R&D经费支出按执行部门分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由图3可以看出,我国企业R&D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最大,上升速度最快,由2003年的62.4%上升到2007年的72.3%,五年间上升了10个百分点,除此之外,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R&D经费支出都在逐年减少。

图4. 美国R&D经费支出按活动类型分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而美国的R&D经费支出在各个执行部门间的比重变化不大,基本在一个水平线上徘徊(图4),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的研究与开发机构R&D经费支出在逐年增多,但两国都在逐步趋于合理化。相比之下,美国其他执行部门R&D经费支出较多,百分率较我国的四倍之多,这也是美国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更为灵活的原因之一。

二、大中型工业企业R&D投入现状

随着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也必须逐步提高,因为大中型工业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重要部门之一。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从业人员30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一)科技人员及专利产出

近年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R&D人员保持着持续稳步快速增长的势头,从2000年的三十多万R&D人员,到2005年的60.6万人,占到了全国R&D人员总量的44.4%, 2008年,更是达到了246.82万人之多,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12.1%。这表明,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我国的研发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企业中科学家工程师的数量也有较明显的增加,2008年已达158.9万人,比2007年增长了13.4%,占企业R&D人员的比重达到64.4%,比去年增长了0.8个百分点。这标志着我国的科技人员队伍在不断扩大、科技人员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也标志着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研实力在持续增强,科学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

专利是企业科技活动的重要产出之一,通过申请专利对知识产权即科研成果进行保护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获得创新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一般情况下,企业拥有专利数量越多,就表明其科研技术力量越雄厚,同时也标志着创新活动的活跃度越高,具有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2000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为1176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为2772件;2005年,我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及发明专利申请数分别达到了55271件及18292件,为五年前的4.7倍和6.6倍,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由也2000年的23.6%提高到2005年的33.1%;2008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12.2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4万件,分别比2007年增长27.3%和21.3%。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大幅增加,也标志着其申请专利的技术含量得到了大幅提升。

(二)科技经费投入情况

企业的研发投入是衡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论文格式模板。“十五”以来,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持续增长,自主创新力度不断增强,科技经费投入从2000年的353.6亿元到2005年的1250.3亿元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整体翻了两番,并且投入强度始终保持在2.5%上下;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间,增长幅度都连续超过了30%;到2008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共投入经费2681.3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26.9%(图5)。这些数据表明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较快,投入强度相对保持稳定,也说明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图5.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变化(2000—200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网,sts.org.cn/相关资料整理.

另外,从2006年开始,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科技活动内部支出的比例已经超过50%,2008年达到53.2%;并且企业资金占R&D经费筹集总额的比重自2000年以来一直处于80%以上,2008年达到了90.1%,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正在逐步增强,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自主筹集科技活动经费的机制也已形成。如今,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也有效保障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技术引进及新产品的开发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创新活动必须针对市场面向市场。一方面需要通过直接购买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即技术引进以及新产品的开发。

企业通过直接购买技术迅速提高技术水平,缩短与竞争对手的技术差距,增强自身创新能力是企业创新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技术引进按照技术来源地的不同可以分成技术引进和购买国内技术两种类型,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经费有所减少,购买国内技术经费逐步增加。技术引进经费支出经历了先上升、后下降、又上升的变化过程,2000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为245.4亿元,2003年达到405.4亿元,而2005年下降到296.8亿元,然而三年后的2008年技术引进经费又升至440.4亿元,企业技术引进经费增长放缓。但是,随着国内科技成果的不断增多和国内技术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在迅速提高,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用于购买国内技术的经费由2000年的26.4亿元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83.4亿元,2008年达到了16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24%,购买国内技术成为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获取外部技术的重要途径,这表明我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已经由高度依赖国外技术逐步转变成为自主研发为主、技术引进为辅的发展态势。

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结果一方面表现为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推出改进的或全新的产品,即产品创新。产品创新是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和取得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创新活动。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经费由2000年的393.8亿元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1457.2亿元,2008年更是达到了3095.8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26.1%,平均每一新产品项目的投入经费为255.1万元,比上年增加36.8万元。欣慰的是,随着企业新产品开发经费投入力度的加大,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出也在不断增加。这表明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还是很重视新产品的开发的,因为其在市场竞争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三、R&D投入差异化原因

影响企业R&D投入差异化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外部市场的特征,国家建立的相关制度,企业本身的性质及其科技竞争力、研发机构的技术水平、科研成果的转换率以及资金投入的来源等内外部诸多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R&D的投入。

(一)企业外部环境

1.经济发展水平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R&D投入的多少。较美国而言,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企业R&D投入的现状仍不够令人满意。发达国家之所以发展快发展稳,是因为其经济水平高,R&D投入占其GDP的比重高,投入与产出之间形成了一种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关系。[7]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主创新的发展。发达国家如美国可以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的前期及中期,以便于保障创新产出的优质高效,后发性强;而我国的R&D投入主要集中于对设备和水平要求相对较低的二次创新即是技术创新周期的中后期,后发性很弱。经济发展水平高,相对而言就有资金设立专门的R&D机构,在发达国家,百分之百的大中型企业都设立有专门的R&D机构,美国当然不例外,而我国设立专门的R&D机构的大中型企业仅占所有大中型企业的35%左右,三分之二的企业都没有专门的R&D机构与R&D人员。从我国科技投入与产出的地区分布来看,总体上亦呈现出“东强西弱”、向中心城市集中的非均衡态势。[8]2006年东部地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为1215.2亿元,占全部研发投入的74.5%,东部地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2.2万件,占全部发明专利的83.3%,而中、西部地区上述两项指标所占比重分别下降到25.5%和16.7%,发展极不平衡,而我国的东部地区就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所以说,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制约了企业R&D投入的多少,当然,企业R&D投入的多少也决定着经济的发展水平。

2.政府宏观调控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能够把有限的创新资源集中起来,在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领域取得突破。[9]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从直接转向间接,调控的对象也逐步从企业转向市场,逐步形成了在中央统一协调下以间接手段调控引导市场活动的宏观调控模式。由于R&D活动具有溢出效应,所以政府往往采取一些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开展R&D活动。政府的激励政策一般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减免税政策、直接补贴和低息贷款。有学者在对美国113家公司的调查研究中发现,税收减免政策对R&D的投入强度有重大影响,能刺激R&D经费的增加;也有学者通过对我国1994—2002年34个大中型企业的行业面板数据分析发现,政府资助对企业增加R&D投入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10]但是,这些激励政策在我国特有的国情下也显现出了一些弊端,比如容易诱发腐败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并且政府资金比重过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企业的技术创新。[11]美国联邦政府对R&D活动的基础研究采取了直接资助的方式,对于产业界的技术研发与其他应用研究采取了间接推动的方式;我国在R&D投入方面,并未能真正实现政府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的转变,并且对基础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不够,相关的科技保障政策也不完善,这些都是影响我国企业R&D投入的原因。因此,政府应该逐步完善对企业R&D投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与国际接轨,为企业在R&D应用领域的研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企业内部环境

1.独立研发机构的水平

2008年中国R&D经费中71.7%来源于企业,而且企业的R&D经费支出也达到了73.3%,单从数据上看,与欧美等国相比差别不大,表明企业已经是我国研发活动的主体,但事实上,我国科研成果的转换率仍然很低,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及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仍不理想。美国近年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70%,而我国近年的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仅在50%左右。企业研发主要应该产生专利,但中国专利的绝对数量和质量与世界先进国家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都与企业研发机构的水平有关。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都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而在我国,为数不多的企业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但往往都存在着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研发团队弱等弊端。研发规模上不去,产出自然不理想;技术水平低,自然难以申请专利;跟踪模仿多,也难以掌握核心技术。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对R&D投入产出的影响固然重要,但研发活动是需要一定技术积累才能取得突破,既要资金也要技术,并不是把钱投进去了就会有成果,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是重点,研发机构水平的高低是关键论文格式模板。

2.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的形成决定了企业的类型,随着全球网络的形成和新型企业的出现,技术和知识在企业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股权集中对企业R&D投入有正向促进作用,股权集中度是指全部股东因持股比例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股权集中还是股权分散的数量化指标,股权集中令公司所有者相比企业的短期收益回报更加倾向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与回报。理论上,R&D投入金额的多少以及研发的成功率都会增加企业的股东报酬率;反过来,由于股东报酬率的提高,企业积累更多的资金,企业也会有更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的动力。[12]相关研究还表明,股权集中可以控制董事会,提高大股东的监控能力,股权制衡度越高就越有利于企业R&D的投入,但往往一些企业的法人大股东与被投资企业之间都有着商业关系,他们会去影响控股企业经理人的R&D决策从而影响企业R&D的投入量,因为他们可以从被投资企业的R&D活动中获得溢出收益。此外,股权集中在不同的股东手里效果是不一样的,研究表明,国有股权集中并不利于企业R&D的发展,中国企业的股权结构之所以对企业的R&D投入有着特殊的影响,就是因为在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国有股权占了较大比重。然而事实上,国有控股并不利于R&D的投入,因为国有持股比例越高,科技创新能力就越低。

3.企业家素质

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策略与未来方向的最终决策者,在如今这个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企业家的素质在整个R&D投入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衡量企业家的主要指标不是人格魄力,而应是其形成制度的创新能力,企业家的能力应具体化为企业运行的制度化机制。[13]一方面,企业家的决策主导着整个企业的R&D投入,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出色的决策能力并且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有着熟练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企业家能够更好的利用现有的物质资源及人力资源来发展企业的科研活动,提高企业R&D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创业和创新的积极性。

因此,企业应该选择与企业R&D活动相适应的企业家队伍,这时企业家就需要合理利用自身各方面的良好素质来建立以人为本的R&D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人才激励与培养机制、为R&D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加R&D团队的凝聚力、广泛培养或吸引海内外人才、加强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合作与竞争等。同时,国家政府方面也可以建立一些相关的企业家人才库和企业家市场,为企业的R&D活动提供人才,以保障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更好更快的实施发展。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在R&D投入及科技产出等方面与美国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与两国R&D经费的投入强度、来源、结构以及相关的制度、技术、市场等诸多因素是密不可分的。近年来,我国工业企业的R&D投入总量虽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R&D强度也在逐年提高,但是与美国相比仍然很低,并不足以支撑高端技术的R&D活动以及进行技术储备。影响R&D投入差异化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政府建立相关制度,为企业提供良好环境

国家的政治制度及军事分布也是影响企业R&D投入的因素,因此需要国家应建立或完善相关的制度,为企业的R&D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保障企业R&D活动的顺利实施;并且政府方面,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是实施税收减免等制度刺激企业设立或完善他们的R&D机构,加大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务必做好防范。

2.优化各地区产业结构,保证各地区平衡发展

与地区的经济规模和产业结构有关,我国各地区的工业企业发展极不平衡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因此在需要政府进行适度的宏观调控的同时,也应尊重市场取向规律,坚持效率优先原则,避免无谓的资源浪费,从而调整产业结构或是提高对该地区的R&D投入规模及强度,并调整优化各地区工业企业的R&D投入,以保证各地区平衡发展全面发展。

3.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创造性和新颖性是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决定因素,要想取得更多的研究成绩,要想申请更多的专利,要想保障企业的收益,就必须从根本上加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企业的R&D机构必须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人员以及优秀的企业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科技产出的高效优质及研发机构的良好运作;同时企业家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激励制度,为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积极创新。

5.加强企业与企业、研究所、高校之间的合作

企业可以加强其与企业之间、与研究所之间、与高校之间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以提高企业的R&D能力。因为,在R&D合作的一般情形下,技术兼容性程度越高,成本降低的幅度就越大,其创新动机也就越强;并且,如今发达国家的企业正在积极通过各种联盟形式强化已有的竞争优势,其中R&D联盟已成为重要的技术来源,出于同业竞争等原因,国内企业往往习惯于各自为政的独立研究,这也是至今许多产业、产品的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的重要成因之一。[14]因此,我们可以在企业与企业、研究所、高校之间进行合作研究和联合开发,各展所长、互惠互利,在增强R&D实力的同时,还能避免重复研究,从而整体提高了企业的科技水平,这对企业的技术发展是相当有利的。

总之,要缩小与美国的差距,我国的工业企业R&D投入就仍需加强,R&D活动就仍需完善,我们必须学习借鉴美国政府或是美国工业企业本身所施行的一些R&D投入方面的举措,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走一条适合我国工业企业的科技之路,逐步提升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及技术,从而更好的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参考文献

[1]Schumpeter,J.A. Capitalism,Socialism andDemocracy [M]. London:UnwinUniversity Books.1942.

第4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反洗钱 监管 研究 

 

随着反洗钱形势的发展,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人总行在2007年11月召开的反洗钱监管座谈会上,针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思想,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在2008年初全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对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非现场监管评级机制,确立和完善以洗钱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研究和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经过三年多的探索性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在理论认识层面,存在片面性和绝对化的倾向。认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与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相对立,风险为本是对规则为本的否定;风险为本的优势明显优于规则为本;当前对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要求以风险为本开展反洗钱工作。上述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二是在法规制度层面,存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五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范。这些制度、规范在反洗钱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反洗钱工作在金融机构的深入开展,反洗钱合规理念普遍被金融机构接受以后,过多的规定、过细的标准客观上造成了金融机构的过度依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甚至有的制度反而成了金融机构规避责任的依据。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大量的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另外,过多的监管要求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给金融机构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担。这些都是当前反洗钱法规制度滞后于反洗钱形势发展的现实表现。三是在技术操作层面,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还需加强和改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采集和运用效率不高。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是建立在对金融机构的有效评估这一基础之上。要实现有效评估,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评估判断、现场校验、矫枉评估和做出监管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和操作程序,疏通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数据采集和运用的电子化水平。但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硬件建设来看,目前通过网络传输信息数据还仅限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还没有电子化网络传输信息平台,而且2010年推广应用的“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也未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及商业银行电子汇划系统对接,降低了系统的功能。当前,非现场监管部分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影响了非现场监管的效能。另一方面现场检查的重心还没有转移到以风险管理为目标,还是习惯于合规性检查。比如,在客户身份识别上还是以检查静态的客户身份要素是否合规为主;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习惯于根据现有制度设定的客观标准对报告结果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检查方式与引导金融机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极不适应。 

 鉴于以上问题,要实现反洗钱监管由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还需从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上加以改进。 

 一、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风险为本监管理论 

 当前重要的是处理好风险为本与规则为本的关系。规则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是反洗钱处于起步阶段比较通行的监管模式。其工作重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定规则和各种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各类金融机构执行规定的合规性;三是将不合规处罚作为一种日常机制和主要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制定规范—检查执行—调整规范—再检查执行的过程。在一国反洗钱制度的初创期,反洗钱工作的机理及价值还未被金融机构所广泛接受的情况下,以规则为本的监管方式既直接,也富有效率。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贯彻以关注洗钱风险为核心,以原则性监管为导向,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要手段,以现场检查为必要补充的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贯穿着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但两种监管方式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层次递进,互为补充的关系。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合规性监管,而是要将着力点放在风险上,注重对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尤其注重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对其风险管控能力的考核和评价,当然也包括对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区别仅仅是在监管手段、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等方面侧重点不同而已。为此,在监管实践中,应立足实际,灵活掌握,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内控机制运行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如:对反洗钱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主要实施以原则为导向的风险为本监管;对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期货等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的机构则主要实施以合规为导向的规则为本监管。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其内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等基本达到合规要求后,就应更加注重洗钱风险的防范,建立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技术支持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依据风险的大小来安排相应的资源投入。 

 二、尽快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反洗钱发展形势需要 

 一要进一步扩充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结合我国实际,吸收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修改《刑法》和《反洗钱法》的相应条款,尽可能地将一切贪利性犯罪包含在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之内。二要建立健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在研究、评估各行业洗钱风险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规则并分步启动实施。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和特定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反洗钱指引,督促行业加强反洗钱自律。三要制定金融机构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按照《反洗钱法》的立法精神,人民银行可以会同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及实施细则,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反洗钱工作岗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四要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客户在办理大额交易业务时应向金融机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因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积极采用可疑交易“主观”识别标准 

     faft的《四十项建议》在制定可疑交易识别标准时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单位报告”。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人民银行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指导金融机构在客观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实现以主观分析为主,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 

 四、着手建立反洗钱正向激励机制 

 反洗钱补偿与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反洗钱专项基金。该基金有三个主要来源:洗钱罪的罚没收入、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该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主动提供反洗钱情报和线索的社会公众。二是建立政府财政分成奖励制度。对主动提供反洗钱情报和线索的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积极参与反洗钱侦查、破案工作的有关部门,在破获洗钱案件并追回赃款之后,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依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三是对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给予各种政策上扶持和优惠,如市场准入、经营权限、税收减免或优惠等。 

第5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推行和公司改革的深化,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改革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两个关键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作者将针对当前资本结构在我国特殊重要的地位,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作者希望通过对资本结构和委托问题涵义的介绍,对委托问题与资本结构理论发展的分析,针对我国企业的现状,对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从而得出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的结论。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推行和公司改革的深化,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改革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两个关键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学术界在委托问题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对资本结构的讨论更是如火如荼,但大多数只是针对其中的一个问题进行讨论,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研究还是比较欠缺,因此本文作者将针对当前资本结构在我国特殊重要的地位,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作者希望通过对资本结构和委托问题涵义的介绍,对委托问题与资本结构理论发展的分析,针对我国企业的现状,对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从而达到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向作为中国经济中流砥柱的国有经济首当其冲,国有企业的转制,以及上市公司中国有股的减持,同时又要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等等一些问题,都涉及到国家这个委托人与企业受托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深层次讲必将影响到企业资本结构以及产权结构的改变。国家在探索优良的改制途径,企业力求取得优良的绩效,这两方面都与本文的主题有莫大的联系。

而一向作为中国经济生力军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苏南模式乡镇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没落。追根求源,关键在于企业经营体制的陈旧,以及政府机制过多干预,家族制企业的管理体制的局限。这种种情况无不涉及产权机制的不够明了,关系的疏落,资本结构的不合理。

二、委托问题

(一)委托关系

1.委托关系的涵义。当我们开始认识委托问题,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理论的时候,我们不可避免的得从委托关系说起。委托问题实质就是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而理论则分析了委托人-人关系。利益关系人对公司的求偿权可描述为委托人-人关系,其中人是代表委托人行为的。其实,现实社会中包含着很多的委托人-人关系。从短期资本经理、律师以及在不动产、旅游、保险等等方面的人这些情形,最容易看出来明确的委托人-人关系。许多其他环境也可用委托人-人关系来描述,即使一方并不是另一方的人,也可把双方看成好像是委托人和人。实际上,几乎任何环境,只要其中的一个人或集团的决策权能影响到他人,都可用委托人-人关系来描述。例如,虽然大多数雇员并不能被明确地划归为雇主的人,但从某种角度上看他们是作为人而行为的。总而言之,在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下,产权各项权能通过系列分解形成了两个层次的委托关系:其一,全体股东通过公司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以及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委托关系;其二,企业内部经营的委托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只涉及经营者内部的管理控制问题,不属于本文讨论的重点,如下图所示。

2.委托问题存在的原因:人和委托人在利益上存在潜在的冲突。而其直接原因则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究其本质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对称。

(1)从委托人方面来看,第一,股东或者因为缺乏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没有能力来监控经营者;或者因为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没有时间、精力来监控经营者。第二,对于众多中小股东来说,由股东监控带来的经营业绩改善是一种公共物品。对致力于公司监控的任何一个股东来说,他要独自承担监控经营者所带来的成本,如收集信息、说服其他股东、重组企业所花费的成本,而监控公司所带来的收益却由全部股东享受,监控者只按他所持有的股票份额享受收益。这对于他本人来说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们都想坐享其成,免费“搭便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加强监控有利于公司绩效和总剩余的增加,即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但只要每个股东在进行私人决策的时候,发现其行为的私人收益小于私人成本,他就不会有动力实施这种行为。

(2)从人方面来看,第一,人有着不同于委托人的利益和目标,所以他们的效用函数和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同。第二,人对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拥有私人信息,人会不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因此,现代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委托-关系的产生,会造成一种危险:公司经理可能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而追求个人目标。经理们可能会给他们自己支付过多的报酬,享受更高的在职消费,可能实施没有收益但可以增强自身权力的投资,还可能寻求使自己地位牢固的目标,他们会不愿意解雇不再有生产能力的工人,或者他们相信自己是管理公司最合适的人选,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二)成本

1.成本的涵义。存在委托-关系,就存在成本。对成本的理论解释是:假设信息是完全对称的,人的努力程度可以观察到,那么,即使是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委托人也能在保证人得到其保留效用和努力激励的约束下,找到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对于人的支付方案。如果信息不对称,也就是人的努力程度观察不到,那么,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由于工作绩效不仅取决于人的努力,而且取决于表示环境条件的不同的自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求解支付方案便遇到了最优风险分担和最优激励之间的两难选择。要使经理有动力采取合乎股东心意的行动,则报酬是与业绩挂钩的,而业绩又不完全取决于经理的努力,所以股东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而通常都认为,股东对待风险是采取回避态度的,因此,这在风险分担的安排上就不是最优的。反之,如果要满足最优风险安排,把风险留给风险中性的经理,即在合同中最能承担风险的一方,同时也将风险收入给予经理人员,委托人的效益就不能最大化,通常这种情况下的支付方案被称为次优方案。次优方案与最优方案的偏离,就构成了所谓的成本。成本是让作为人的他人替代自己工作所产生的净增成本。在一个完善的世界里,支付给人的报酬是完全公平的,没有任何浪费。在我们这个不完善的世界里,成本是制度中固有的一种浪费。

2.成本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直接的合约成本,包括订立合约的交易成本,例如销售佣金和发行债券的法律费用;各种制约因素强制产生的机会成本。这些制约因素使本来会是最理想的决策被排除在外。如因为存在一项限制性的债券契约条款而不能进行某项正净现值投资;激励费用,例如雇员的奖金。向人支付此类费用,为了鼓励他们采取与委托人目标一致的行为。第二,委托人监督人的成本,如审计费用。第三,尽管存在监督,人仍会有不当行为,如雇员用途不明的过量开支,此时,委托人的财富会遭到损失。

找到能使委托-关系的总成本最小的决策,是主要目标。在某些情况下周期性的行为不当所产生的成本,比进行监督所需成本要小。但在多数情况下,最理想的解决办法需要对三种组成成本中每一种都加以注意。

(三)产生利益冲突的环境

在我们做出最优化决策的过程中,找出那些自然产生利益冲突的环境是很重要的。当然,消除所有的潜在冲突是不可能的。下面分析几种易于产生这类冲突的重要关系及环境。

1.股东-经理冲突

上文中已具体阐述了股东-经理关系产生的原因,即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在企业中,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财务行为表现为:

(1)在筹资行为中,经营者对增资持积极的态度,因为雄厚的资本可以使经营者更为充分地行使其经营决策权,同时许多非货币收益也随之实现,而所有者对增资则持慎重态度,因为产权融资涉及“稀释效用”,债券融资意味着财务风险的增大,两者的权衡和妥协促成了以杠杆利益为核心的筹资决策技术的形成和应用,以寻求筹资成本、风险、收益三者的均衡点。(2)在投资行为中,委托人从自身利益出发,要求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社会平均的或预期的资本报酬率,而人除了考虑这一条件外,还要综合其他目标,如扩大市场份额、形成集约化规模优势、经营者任期内的绩效等。因此,投资者在将投资权授予经营者行使的同时,会在委托过程中设置一些决策流程、分权监控制度或利益挂钩约束体系来制约经营者的投资行为。(3)在收益分配行为中,为了在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使既定的委托关系在扩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公司所有者除了要求支取一定比例的利润外,还得将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利润留存在公司以备扩大再生产和其他用途。董事会会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对股东现实利益与未来预期收益权衡的基础上,决定支取红利和留存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另外,委托人往往会让渡一部分剩余索取权给经营者,以促使经营者从长远的角度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4)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干扰委托关系效率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信息不对称。人掌握着企业内部大部分的财务信息,委托人的信息需求全部来自人的披露和报告,这容易导致人隐匿实情、虚报陈报,诱发道德危机。因此,必须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政策与质量约束机制,以实现委托双方在财务信息了解方面的均衡。

从具体原因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现问题的所在。

(1)股东和经理两者目标的分离。财务理论认为股东的目标在于使自己投资的现值最大。同样根据自利行为原则,财务理论允许经理的目标不同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2)雇员职务待遇。道德风险是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雇员做出的会影响个人利益即职务待遇的决策。职务待遇包括直接好处和间接好处,前者如使用公司的轿车或办私事时用公费开支,后者如过分花哨的办公室装饰品。在这类事上花费过多的钱,对股东来说就是损失。

(3)雇员的努力。一些雇员希望不做出任何努力就得到报酬。据说,20%的人能干80%的工作。这种不使出全部劲儿的难题被称为规避义务。

(4)人力资本的不可分散性。个人独有的能力和专长被称为人力资本。通常,人力资本受雇佣约束,雇员只能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用于一家公司。因此,雇员不容易将自己的人力资本分散化。他们在自己所服务的公司里和在自己的岗位上是专家。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人力资本的不可分散性。它直接影响到资本投资的选择。大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在金融投资组合里,通常持有多种不同股票。因此,对于某家公司价值的偶然波动,他们并不过分在意。原因在于多种不同股票间价值的偶然波动会相互抵消。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价值的一次偶然波动,足可将其经理“消灭”。

因此,投资时股东和经理的激励因素可能会有很大不同。但是,通常做出公司投资决策的人当然是经理。激励因素的背离导致投资决策中存在偏见。因为雇员在非常坏的结果中失去的更多,所以他们对公司进行高风险投资会产生偏见。而且由于这种偏见是基于风险(而不是报酬),因此,即使投资会带来很大的正净现值,仍然会存在这种偏见。

人力资本的不可分散性对成本的另一个影响,牵涉到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如果产品和服务是专用的(相对于普遍的),那么雇员人力资本的分散化程度甚至会低于一般水平。高度专业化的雇员可能只能在这家公司工作,因为在这一行业中并不存在其他公司。这种情况下,股东不得不向雇员支付额外报酬,以对雇员在工作上缺乏选择性进行补偿。毕竟,能够做更常见的工作的雇员能选择其他公司工作。

总之,资本选择权问题和资产的专用性问题从不同方面产生强制成本。与资本投资选择有关的成本是放弃正净现值投资的可能性,因此是对新投资的选择产生影响。与专用资产相关的成本是为了使雇员为公司工作而支付更高的工资,因此是对现存投资产生影响。

2.债权人-股东冲突

在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中,股东的角色由股东和经理关系中的委托人转变成人,而债权人则是这一关系中的委托人。债权人希望自己不受人(股东)行为的侵害,而股东又是通过公司经理来制定决策的。

(1)资产替换难题。

在债权人和股东关系中我们首先遇到的是资产替换难题。资产替换最简单、最常见的例子就是用现金购买设备或原料。实际上,在每项投资中都是以一些资产替换另一些资产。谨慎的经理会权衡投资的风险和报酬。我们知道,如果一项投资的风险越高,那么投资者要求的投资报酬率就越高,这样该项投资的现值就会越小。所以当存在风险性负债时,会促使股东用风险更高的资产来替换公司现存资产。当用风险更高的资产来替换公司现存资产,以此从债权人手中谋取价值时,就出现了资产替换难题。资产替换难题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股东可选择违约,而这种选择权是有价值的。要实现资产替换,可以通过进行新投资或通过售出某些现存资产并购入新资产。虽然公司的总价值可能不变、上升或减小,但由于违约可能性增大,债权人求偿权的价值会减小。因为在求偿的两方之间存在零和博弈的情况,所以债权人价值的下降会引起股东价值有一个刚好相抵的增加额。

(2)投资不足难题。

投资不足在本质上是资产替换难题的相反面。当存在未清偿的风险性负债时,若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那么股东会损失价值。而且,即使该投资净现值为正,股东还是会受到损失。所以投资不足的情况是,股东会拒绝从事一项效益好(净现值为正)但风险低的投资,使财富不会从自己这里转移到债权人手中。当然,虽然风险变化会带来损失,股东还是可以从一项投资中获利——只要该投资的正净现值足够大。然而,如果由于降低资产风险导致的股东价值的减少额,超过了该投资的正净现值,股东就会拒绝从事该项投资。

(3)通过股利政策进行求偿稀释。

支付大量现金股利会稀释现有债权人的求偿权。支付股利同时减少公司的现金额和股东权益总量。权益总量的减少,会使公司的负债融资比例提高,从而增加了负债的风险并降低了负债求偿的价值。这不过是不同形式的一种资产替换。替换后,公司除了现金额减少之外,其余方面是相同的。因为现金是无风险资产,减少部分现金(支付给了股东)会提高剩余资产的平均风险。现在你可以知道,由此提高的风险会降低公司未清负债的价值。

(4)通过发行新债进行求偿稀释。

负债的大规模增加也会稀释现有债权人对公司资产的求偿权。如

果新债使不能向现有债权人偿还承诺金额的可能性增大,那么就存在求偿稀释。同资产替换的情况一样,风险的增加降低了公司未清负债的价值。再一次,因为是零和博弈,而且股东有或有求偿权,所以股东会在债权人价值损失时得到收益。

(5)资产的专用性。

一般来说,若公司资产用途是专用的,指其适用于特定的经营领域,当必须进行处理时,处理这些资产的风险会更大。因此,这类资产提供给债权人的担保价值较低。虽然这类资产由于其专用性会受到青睐,他们同时也可能由于专用性变得一文不值(或者甚至要花巨资去处理)。当然,实质还是风险-报酬权衡。所以,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拥有专用资产的公司必须付出较高的利息成本,以补偿债权人增加的风险。

三、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即以债务、优先股和普通股权益为代表的企业的永久性长期融资方式组合。我们研究资本结构,就是要优化资本结构,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使企业资金达到良性循环,降低资金成本,减少财务风险,提高企业偿债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关资本结构的理论,我们知道有传统的资本结构的理论、理想状态的M-M理论以及存在所得税和市场缺陷条件下的M-M理论。在本文中我们不再对这部分进行详细的阐述,我们考察资本结构并不是就其本身理论进行详细的研究,而是要探讨资本结构对研究委托问题、研究资本结构与委托问题的关系的重大意义。因此,我们研究的着眼点不同,导致了我们研究的重点放在资本结构与问题交叉的部分,也即资本结构中涉及理论的部分。下面简要回顾一下几种资本结构理论。

(一)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

资本结构和估价的传统方法认为存在一个最优资本结构,而且管理当局可以通过适当的使用财务杠杆来增加企业的总价值。该方法认为企业在开始时可以通过增加财务杠杆降低它的资本成本并提高总价值。

(二)M-M理论

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的有关资本结构的理论,简称为M-M理论。M-M理论认为企业所有证券持有人的总风险不会随企业的资本结构的改变而变化。因此,不论企业的融资组合怎样,企业的总价值必然相同。简单来说,M-M理论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无论你将企业的资本结构在债务、权益和其他组成部分之间如何划分,总是存在一个恒定的投资价格。也就是说,由于公司的总投资价值取决于它的基本的获利能力和风险,对于资本结构的改变,企业的价值保持不变。因此,如果不存在税收和其他市场缺陷,企业的价值在被分成债务、权益、和其他证券时不会发生改变。

对这一观点的支持是根据这样一个想法,即投资者能够用个人的财务杠杆来替代公司的财务杠杆。因此,投资者通过借款能够达到企业可能采用的任何资本结构。由于企业不能够为它的股东做他们所不能做的事(指利用财务杠杆),在M-M所假定的完全资本市场世界中,资本结构的改变没有价值。因此,仅在资本结构方面有差别而在其他方面完全相同的两家企业必然具有相同的价值。否则,套利就成为可能,而套利的发生又会使这两家企业最终在市场上按相同的总价值出售。换句话说,套利使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东西不可能在同一市场上按不同价格出售。

(三)存在公司所得税条件的M-M理论

M-M理论突破理想环境,考虑缴纳公司所得税条件下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他们的结论归纳为:

1.负债公司的价值等于无负债公司的价值加上税蔽的现值。

2.负债公司的普通股权益资本成本等于无负债公司的权益资本加上财务风险增益。而财务风险增益等于负债权益比率、1减去税率和无负债公司的资本成本与负债利率之差三因式的乘积。

而当我们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情况就变得更复杂了。将债务和股票收入的公司税与个人税结合起来考虑,上述结论中税蔽现值可能会降低。最终的避税利益的数量是一个存在很大争论的经验性问题。但是,一般都同意个人税只会减少,但不会消除与债务有关的公司税的好处。结果是最优的杠杆策略仍要求公司持有很大比例的负债。这一结论是考虑到了在极端的财务杠杆下,避税利益的不确定性可能减少税的“净”影响这一事实。由于总的来说公司的财务杠杆并不是很高,所以我们必须寻找在公司改变它的资本结构中的债务比例时会影响公司估价的其他因素。

(四)市场缺陷对M-M理论的影响

对于完全资本市场来说,套利作为论据可以证明M-M理论的观点,即企业的资本成本与总的估价和它的资本结构无关。但是,当我们考虑到市场存在缺陷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

1.破产成本。如果存在破产的可能性并且与破产有关的处理及其他成本很重大,使用财务杠杆的企业可能就不如没有财务杠杆的企业那么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在完全的资本市场中,我们是假定破产成本为零的。如果企业破产,它的资产就可按经济价值出售,而不会发生清算费用或法律费用。然后按照对资产的请求权的优先顺序进行分配。但如果资本市场是不完全的,就可能存在处理成本,而资产就可能不得不按照低于经济价值的价值进行清算。在债务和权益持有人看来,这些处理成本和清算价值相对于经济价值的短缺就代表整个系统的流出。

2.成本。对资本结构和价值产生影响与破产成本密切相关的是成本。在下文中将着重阐述问题与资本结构的关系,也就是企业的财务关系。

3.机构性的限制。对投资行为的限制可能会阻止套利过程的进行。许多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等,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导致机构投资者需求的减少,而这种减少就可能对该公司的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4.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也会限制套利过程。套利只有在交易成本所施加的限制之下才会进行,在此之后套利就不再有利可图。因此,使用财务杠杆的企业的总价值就会比理论上稍微高或低一些。这种缺陷的净效果的方向是不确定的。

四、资本结构和委托问题的关系及解决

以上我们明确了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的理论,下面我们切入本文的关键点,委托问题和资本结构到底有什么关系?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为什么要讨论这个问题,即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目的,那就是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来降低成本,或者通过降低成本来优化资本结构,两者是相互作用的,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资本结构的选择决定了企业的控制权约束机制。同时资本结构决定了企业的财务风险。这就是资本结构和委托问题的关系。而解决该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公司不同权益要求者之间的冲突必须以某种方式解决。可能的话,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解决这些冲突。比如,可通过限制性协议(如对杠杆比率的限制)来避免潜在冲突。当不能通过签订协议来解决某一冲突时,投资者们便会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通过降低他们所愿支付给债务的价格来避免未来财富损失的风险。当公司发行证券时,证券的成本是所有特殊协议(如债券限制性协议。这种协议成本极高,因为他们限制了公司选择的余地。)的成本之和再加上其他潜在冲突导致的降价。

(二)公司资本结构也会影响与公司劳工协议有关的成本。请回想人力资本的不可多样化问题。为一个行将破产的公司工作的雇员为了找到新工作更可能发生寻找成本,而且这些成本各公司不尽相同。雇员找工作的预期成本取决于公司产品和劳务是否具有专用性。执行大众化工作的雇员相对于从事专用性工作的雇员,前者的预期寻找成本较低。人力资本反映了这种差别。因此,当其他条件一样时,与人力相关的成本对于提供相对专用化产品和劳务的公司而言更高。由于较高的杠杆比率会产生较高的成本,所以这很可能意味着公司产品和劳务的专用化程度将影响公司对资本结构的选择。

(三)债务筹资也可能会减少公司的成本,如债权人监督股东的成本和股东监督经理的成本。只要公司发行新债,潜在债权人就会仔细分析公司情况以确定该债务的公平价格。于是每发行一次新债,现有债权人和股东就免费享受了一次对公司的外部“审计”。这种外部审计降低了为确保人(公司经理)尽职尽责而花费的监督成本。

(四)另一种通过利用债务来执行监督功能的办法是利用偿债基金条款。通过偿债基金,公司可以满足每期除付息之外支付的需要。如果难于建立偿债基金,则它可能是一个较早的信号,预示着公司可能陷入了财务困境。如果无法按要求建立偿债基金则意味着公司可能到期无法偿付。显然,这种监督功能有益于债权人,也有利于股东对公司经理的进一步监督。

(五)在降低债务成本时,利用有形资产抵押来确保还款也可扮演着重要角色。带抵押的债务减少了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的潜在损失,因而也就限制了股东侵占债务人财富的数额。用于抵押偿债的资产在未得到债权人或破产法庭许可前不得出售。

(六)解决问题,达到优化资本结构,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以及其他监督手段,其实财务环境中的许多因素均可作为监督手段,在常规的经营程序中,人们公开地提供并寻求信息,他们还通过自身地行为传递信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时也会披露信息,甚至公司的声誉和结构也会传递信息。常见的监督手段有:

1.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是对股东-经理关系、债权人-股东关系的监督手段。财务报表提供了一个预警系统。

2.现金股利。现金股利可以从两方面充当监督手段。首先,公司未能宣布期望金额的现金股利会产生警报。虽然这也许是或也许不是负面信息,但会促使投资者进一步探究。他们必须弄清未能发放预计金额的股利意味着什么。其次,发放现金股利会迫使公司更频繁地寻求外部筹资,上面已经提到外部筹资地监督作用。

3.债券评级。由穆迪或标准-普尔公司之类结构进行地的债券评级在债券发行时提供了监督,而且在债券的整个偿还期里也提供了程度略低的监督。

4.债券条款。债券条款提供了一种预警系统。

5.政府法规。政府用于保护公众利益的监督手段在不断发展。例如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机构都可对公司进行监督,防范种种违法行为。

6.整个法律制度。盗窃、诈骗以及许多其他形式的人不当行为都是非法的。法律制度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种种监督形式。

7.声誉。声誉及其所含的一般信息是一种监督形式。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声誉是有价值的,这会促进提供准确信息的动力,而准确的信息又便利了监督。

8.多级别组织。一个公司中,如果考察和评价各个决策需要通过众多权限级别,那么也提供了一种结构上的监督形式。当你的不当行为需要许多人配合才能做到时,就会困难得多。在这样的公司里,一项计划要取得批准,必须经过广泛的讨论。大群体中可能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人,并非每一个人都能保守秘密。

五、结论

从委托关系的角度而言,资本结构的重要性,表现为债务相对于股权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经理的过度投资。相反,债务也会增加委托成本。这种成本增加效应主要地表现为债务会导致经理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资本结构对经理的经营激励也具有影响。而同时债务也导致由于从声誉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公司或经理倾向于选择相对安全、能保证还清债务的项目,而不是真正价值最大化的项目。资本结构对于公司的清算或产业退出和收缩具有影响。同时,债务融资还会产生另一种成本,即在公司近期可能破产时,即便有好的可以导致价值增加的项目,股东也不会有激励去投资。因此从整体上看,资本结构对于解决委托问题是一个双向的作用。

总之,将资本结构和委托理论交叉起来进行研究,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虽然现在还处于发展阶段,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在公司经营和治理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功用。随着该项研究的深入,一定会实现本文再三强调地目的:降低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指导企业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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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非税收入管理论文范文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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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齐祥,邓树增.200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