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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笔者认为,做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将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主线贯穿始终,做到“学深、细照、笃行”。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同时,也要对自己提出“三问”,即“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什么?”
“入党为什么”从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看,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决不犹疑、决不含糊、决不动摇;就是要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与群众心相连、情相依、意相和;就是要坚定发展方向,把干事创业热情与科学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开拓进取与尊重规律结合起来,把抓好当前工作与着眼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当干部做什么”,当干部首先要具备爱国、爱党、爱民的热情,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工作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为后人留下什么”,焦裕禄同志离开我们整整五十年,他留给我们的是伟大的焦裕禄精神。是听党的话,对党忠心耿耿,为人民鞠躬尽瘁和热爱本职的思想;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的崇高精神;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工作作风。
前不久,xx总书记继XX年4月考察兰考后再赴兰考调研,他强调指出:“焦裕禄精神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今天,时代和人民对发展的要求更高了、面临的任务更重了,更需要党员干部继承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弘扬焦裕禄精神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十分深远,它有利于党员干部端正和形成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有利于我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行。
通过学习焦裕禄,党员干部要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整改,把这些问题和不足解决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作风,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把群众最期盼的事情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急群众之想,急群众之需,勤政廉洁,做人民满意的公仆。让焦裕禄旗帜永放光芒,让焦裕禄精神永恒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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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集中学习了"钉钉子"的精神,包括什么是"钉钉子"的精神,为什么要发挥"钉钉子"的精神,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是将党的群众路线走宽阔走长远的强大力量。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最后方算大功告成。
干事情,需要一种"钉钉子"精神。这强调一种持之以恒的态度,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无论做任何事,一步一个脚印走,一项接着一项干,认准目标、持之以恒,终能久久为功。
治""、转作风,也离不开发扬"钉钉子"精神。作风问题是积弊,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整治起来就得"咬定青山不放松"。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不抓。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眉毛胡子一把抓,也抓不好。扭住硬钉子,在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集中发力,收拾要害、以点带面,就能为解决其他问题创造良好条件。
钉钉子,看似简单,实则不容易。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绝非一日之寒;除弊去垢、正风肃纪,也不会一蹴而就,要打持久战,要攻硬骨头。
钉钉子,是门技术活,先对准位置,再落锤。一锤子钉不好,还得一锤一锤地敲,才能把钉子钉牢。钉完一颗还不够,还得一颗一颗往下钉,最后方算大功告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跟钉钉子一样。
一些领导干部作风飘浮的现象,早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发扬钉钉子精神,是对症良药。我国正处在矛盾集中和高发期,全社会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很多。如何解决?光靠唱高调、喊口号,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给很多困难问题雪上加霜。
工作要实打实,要一步一个脚印。"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的工作,与"钉钉子"式的工作,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只有像钉钉子那样,一下又一下,扎根在一个地方,坚忍不拔、毫不动摇,才会最终取得成效。
钉钉子,看似是多么小的事,多么简单的事,但若能一下又一下地钉下去、一个钉子又一个钉子地钉下去,却需要一种极大的毅力与担当,这就需要有"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硬度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
"发扬钉钉子精神"既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工作态度。做任何工作,都必须要有一种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而真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必定是一个具有"钉钉子精神"的人。他们会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钉好每一个钉子做起。
钉钉子,首先要准确定位。钉之前,需绳墨衡量,钉错了地方,不仅白费功夫、影响全局,恐怕还得返工。坚持群众路线要对准什么?对准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对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表现和危害,对准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深刻剖析产生""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集中精力,一丝不苟,才能钉得准。学习教育学深、学透,查摆问题找准、查实。党员干部要紧紧扣住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认真思考、反思,找准"病灶",建好"病历本";针对病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这样后面钉起钉子来才能有效率。
钉钉子,还得力度稳。钉的时候,力度要均衡。力气小了钉不进,使用蛮力则会把钉子钉歪。扫除""、密切联系群众,不是靠"说",而要靠"做"。如果光是唱高调、喊口号,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一阵风过去,效果就如隔靴搔痒,这样钉子怎么钉得进?找出问题,就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敲定时间表,找出路线图,落实责任人,确保步步不虚、环环扎实。钉钉子,不是抡起锤子使劲敲就行,用力不均匀,不仅会钉歪,甚至可能砸伤自己的手。有的干部为民出发点是对的,但工作方法不当,结果费了大气力却没有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当然也得不到群众的认同。改进作风,要有决心,还得有毅力,稳扎稳打;为民解难,要有热情,更要有智慧,须讲究方式方法。
钉钉子,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钉钉子不可能一锤就搞定,钉牢一颗,还要接着钉第二颗第三颗……事实上,作风问题往往具有一定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如果抓一阵、放一阵,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难免就会出现反弹。因此,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同时,要利用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的漏洞,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深圳应利用"特区立法"优势,以法治思维抓作风建设,在如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务人员接受馈赠等重点领域率先探索,使"一流法治"成为根治""的良药。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
为更好地有序开展学习,我局制定了学习计划,把学习焦裕禄同志和龚全珍同志纳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了“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大讨论。学习结束后,每一位党员干部都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争做龚全珍式的好干部。5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学习焦裕禄将神,践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交流会,全体党员干部就通过学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观看电影《焦裕禄》和观看专题纪录片《永远的焦裕禄》谈了心得体会,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和革命遗址,接受教育,学习和发扬革命先烈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传统,一心为民,勤政廉政。
二、精心开展大讨论活动,正视差距谋转变
我局制定了“模范”工程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贯彻执行,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远学焦裕禄,近学龚全珍,我该怎么做?”的大讨论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通过党员干部间的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激发学习模范的内在动力,自觉做到见贤思齐,打牢争做模范的思想基础。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了讨论的发言材料,并按要求切实做到发言言之有物、触动灵魂、引发深思。我局将把此次大讨论活动作为谋求思想转化、作风转变、能力转型的重要载体和主要举措,不断巩固学习成果。
三、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立足转变争优秀
为把向焦裕禄同志和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我局深入开展了“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活动和“强素质转作风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下基层,走企业,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牢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争先创优的先锋党员意识。同时,开展义务劳动大扫除活动、党员志愿者下社区提供志愿服务和党员“先锋创绩”公开承诺活动,提升党员政治素养,对照先进典型,立足本职工作创先进、争优秀,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推选优秀树典型,学习典型促发展
我局开展了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学习了吉安市人社局局长曾建同志的先进事迹,同时,通过组织推荐、确定预选、组织考察、审核审定、命名表彰五个环节,最终评选出了“龚全珍式好干部”——同志。我局以评选“龚全珍式好干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实效,从而推进人社各项工作提质提效。
五、牢牢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严守“工作底线”。
增强责任意识,严守工作底线,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成绩,一是要忠实履职,践行“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您放心”,力戒形式主义和,做到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做表面文章,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纳税人对我工作的满意度。二是要勤奋工作,消除慵懒散软等各种不良工作风气,做到人在岗位一分钟,辛勤工作60秒,体现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精神,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平时工作中,要多做调查研究,多了解纳税人在办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的基础上多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务实工作,持续提高服务效能,让纳税人安心、放心、便捷办税。要始终把纳税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到纳税人之中,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切实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三是要执行到位,坚决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决定与工作措施,想方设法,排除万难,攻克堡垒,创造执行到位的良好环境与条件;要奋发主动、创新工作,随时把握时机,寻找工作的突破点,迎难而上,争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优异工作业绩,为地税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要增强“敬畏意识”,严守“执法底线”。
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执法底线,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切实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做到牢固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在税务实务工作中遇到不懂或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认真翻书查找资料,虚心向有经验的老税务干部请教,增加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既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又确保获得纳税人的满意。二是要加强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宣传,特别要宣传好新的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使纳税人能够了解和掌握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增强纳税意识,做到自主申报、主动纳税,为完成组织收入工作目标,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增长,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好国家税收政策,实现政策不棚架、不梗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凡是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做的,必须严格做到,凡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做的,要坚决不做,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在增强敬畏意识,严守执法底线中,我们税务人员要树立一个理念,既然组织上让我们从事税收工作,我们就要出以公心,不计私利,兢兢业业,全力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要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努力成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熟悉各项工作的行家能手,干出优异工作成绩,促进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增强“清廉意识”,严守“廉洁底线”。
三双教育心得体会两篇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守党规、做合格的好党员”活动,在公民尤其是干部职工和有文化的公民中开展“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新时期加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思想支撑和精神动力的一项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提高政治素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事创业形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培养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体系,推动我们的各项事业胜利前进。中国自古以来就强调“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这几个方面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都是强调修身、修心,而修身、修心主要指的就是思想道德修养。如果道德修养好了,则国家安定、社会发展;反之,道德修养不好,则社会混乱,制约发展。所以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我们在健全完善各项党纪国法、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同时,必须着眼于自律,把基础性、根本性措施放在促进每个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建设上。通过加强修养,促进每个人的身心和谐、素质提升,进而达到“天人合一、人我大同、身心如一”的理想状态,努力凝聚起整个社会共同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为促进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省第七次党代会做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战略部署,就我们秦皇岛而言,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确立在全省率先建设富有实力、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奋斗目标,以此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秦皇岛的两大主要任务。置身于环京津、环渤海加速崛起的发展大势中,我们秦皇岛的每位党员、干部和群众都应认真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加快秦皇岛发展,我们各级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能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面对艰巨繁重的历史性任务,我们应以什么样的责任和追求、以什么样的举措,来实现秦皇岛的跨越式发展?我感到,认真思考和回答好这两个问题,必须紧密联系秦皇岛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修身正己、提高素质,弘扬正气、凝聚合力的工作,这些既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更是事关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我们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加强全体党员和全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 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也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把制定和完善、学习和贯彻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总书记指出,“能不能有效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究竟有多少党员能认真学习、切实熟悉,进而高度自觉地遵守,值得在座的每位党员深思。如此,宪法更是这样。目前少数党员党性修养不够、理论素养不高、宗旨意识淡薄、岗位履职较差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很好地学习、遵守。开展“学、守、做合格的好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从根本上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有效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严格遵守党员标准,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事创业形象,尽职尽责、用心用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秦皇岛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同样重要,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互为联系。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培养人们思想道德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道德精神又是影响和渗透法律规范的重要因素。只有健全法制、加强法治,才能规范社会道德原则,有效培养人们的道德修养,增强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责任感。同时,随着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可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因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这是建设法制型社会的根本性措施。宪法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大法,我国以宪法为立国的政治根基和最高法律。要通过开展“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让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成为公民的生活准则和道德规范,让社会主义信念成为公民的共同信仰和精神支柱,使学宪法、守法律成为人民自觉的习惯和准则,不断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培养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进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思想道德体系,实现社会各阶级、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凝神聚力、众志成城地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双”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在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公民中开展“学、守党规、做合格的好党员”“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的三双活动,是市委根据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着眼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党规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所做出的一项事关秦皇岛长远发展的重要决策。是针对解决在少数党员和群众中存在着理想信念滑坡、道德修养缺失、责任意识不强、文明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的重要举措,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推动更好更快发展的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和价值取向,因而影响重大。开展“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必须牢固树立长期努力的思想,只有开始,没有结束,不抓则已,抓就抓好,坚持不懈、持续深入、锲而不舍地加以推进;必须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明确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积小成为大成,从量变到质变,不断取得扎实成效;必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注重做到入脑入心、切事切理、切人切己、求深求实,坚决防止走形式、作表面文章;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稳妥积极推进,面上铺开,重点实践,以点带面,有重点、分层次地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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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兴国县城管大队积极推进“三严三实”专项活动,以聚集“三气”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接地气。接地气就是要针对实际找准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城管工作要做好,就必须要坚持群众路线,组织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为了把活动搞深搞实,在县局网站开设意见箱,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真话纳诤言,突出查找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推进落实城区绿化、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等工作举措,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建成达效。
夯实理论基础,强底气。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底气。活动开展以来,为广大党员干部配发学习用本,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讲话与观看《焦裕禄》等影像资料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请专家学者辅导与理论骨干备课讲课相结合,切实做到了学习内容不丢项,学习时间不缩水,保证了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据统计全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聘请井冈山党校教授做专题学习1次,领导成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20篇,组织收看影视教育片6部。二是坚持活学活用,增强能力底气。把群众路线教育学习与工作实践密切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调研、基层蹲点、帮扶“三送”点面貌改造提升等途径,努力做好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成为改革发展的推动者,社会风向的引领者。
根除“”,树正气。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工作性和纯洁性,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觉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为民立心,务实立行,清廉之举,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了以“治风正风气、治懒增效率、治庸提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全队广大党员、干部及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做到了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互评,以此遏制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执法管理气哼哼现象的发生。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 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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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进行学习,围绕“服务作表率、合力促发展”进行讨论,开展“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大实践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自觉立足本职岗位,深入践行执法为民。
深入开展检察人员群众观念再教育。组织干警开展“如此做好群众工作”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在此基础上,制定服务群众的工作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执法办案的过程转变为服务群众的过程,真正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知;民有所需,我有所帮;民有所忧,我有所为”。
深入开展青年干警挂职锻炼工作。金坛市检察院下派青年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的做法,得到了省院领导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将通过完善务实有效的制度规定,有选择地在乡镇设立实践基地,让新进干警有计划、分批次地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警了解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提升青年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使青年干警锻炼一次、受益一生。
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密切关注群众需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以开展“集中下访、走访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对近年来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疏理分析,检察长带队下访,深入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实现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良性互动,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研究、规划、部署和推动。
针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行学习,围绕“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进行讨论,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能力”大实践
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树立干警勇于奉献的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践行“四个带头、八个一”,即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正视存在问题”的“四个带头”和党组成员“提出一个工作上台阶的意见、抓出一项特色亮点工作、支持出庭公诉一个案件、每月确定一项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分管工作推进会、每月与分管部门干警谈一次心、每月到分管部门办公一天”的“八个一”。评选表彰典型。通过评选表彰“公正廉洁执法之星”、“争先创优标兵”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开展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比学赶超先进。充分发挥先进检察院、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学习身边典型、学习《政法群英录》、《检察英模风采录》教育读本、撰写心得体会、围绕“如何争先创优”开展座谈讨论等,引导检察人员对照先进,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掀起比学赶超先进的热潮。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版)〉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组织干警参加全省、全市业务技能竞赛,通过百庭考核、析案明理、实务调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大对年轻干警教育、培训、锻炼力度,培养各类既有理论功底更具实践经验的检察人才。
一、思想上要统一,重视加强学习。
今年在全省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是省委、省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建设文化名市”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证。因此,要认真学习党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局开展行评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参与到行评活动中去,贯彻落实好局行评办布置的工作要求,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部署上来,提高思想认识,打牢参与行评活动的思想基础。
二、行动上要自觉,结合业务工作。
开展行评活动其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要把行评工作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要自觉做到礼貌待人,做好服务,按章办事,及时快捷,并且认真检查自身的工作风气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查找剖析问题,主动沟通联系,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抵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