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养老院安全达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清零”,根据消防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盯紧养老服务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养老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二)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要加强电器产品使用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离岗、脱岗、睡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培训班,宣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增树一批示范单位。
(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养老机构职工和院民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操实训。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月至3月)。认真总结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制定《深化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4月到6月)。全面组织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全员培训、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查,完善台账资料。
(三)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零”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到位。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县局成立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宁胜任组长,胡德平任副组长,组员:李小琼、刘兰、万润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局,刘兰为联络员,负责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要与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民政局继续实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及时推进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307室。从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将工作小结及附件2和附件3报送至县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2.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3.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附件2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检查情况
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
星级宾馆饭店
易燃易爆场所
客运车站、港口、码头
养老
机构
医院、疾病控制中心
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
培训机构、技工院校
施工现场
老旧
小区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隐患数(处)
整改隐患数(处)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
2、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
附件3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家)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
建立信用体系
“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
能实操实训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挂牌督办
销案整改
媒体集中曝光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单位(家)
纳入社会征信记录系统(个)
纳入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个)
培训合格单位(家)
培训合格人数(个)
培训人员成功扑救火灾(起)
县级挂牌
市级挂牌
省级挂牌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个)
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套)
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单位(家)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起)
培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个)
消防安全达标社区(个)
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个)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
本文通过统计分析池州市贵池区397家“三合一”小型服装加工厂的排查数据,详细对商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成因和现状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国家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消防工作中解决问题的对策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方略,增强处置此类火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
【关键词】 “三合一” 消防安全 现状 成因 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大量集住宿、生产、加工、经营等场地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商业“三合一”场所大量出现,各类火灾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造成巨大威胁。例如:2012年12月25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一门面方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013年1月6日上海市一家农贸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余人受伤。而根据相关统计,发生在“三合一”场所的火灾、爆炸事故占火灾总数比例逐年上升,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屡见不鲜,给地区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危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商业“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下面就从“三合一”现象的现状、成因、火灾隐患,以及预防“三合一”场所火灾的方法对策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思考“三合一”场所如何治理才能达到有效根治,才能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才能为我们的生命营造和谐安定的安全环境。
1 “三合一”场所的现状和成因
近年来,全国各地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在地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长期的对本地区走访排查调查发现,池州市贵池区“三合一”场所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小型服装厂、宾馆、餐饮、储存场所、机动车维修、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等。这些场所经营结构复杂,所涉及的经营模式和经济种类众多,大多以个体工商户和无证经营的家庭、个人的经营方式为主,以小型服装加工厂为例,池州市贵池区397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其中有一半以上厂房均存在“三合一”现象,并伴有以下几点问题:
(1)安全疏散问题严重,多数消防疏散通道拥堵。从排查情况来看,265家厂内的唯一疏散通道被堆积的大量货物阻塞,占总数的67%,其中154家设置影响疏散和施救的防盗铁栅栏,占总数的39%。
(2)居住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居多。对全区397家“三合一”小型服装加工厂成份分析,主要有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家庭住宿和以外来人员为主的员工住宿。这些场所普遍集加工、储存、办公、食宿为一体,在同一建筑、同一空间内既有生产又有食宿的就有246家,占总数的62%。
(3)建筑耐火等级低,装修材料不能满足防火要求。调查发现:有131家小型服装加工场经营户为能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自行增加夹层,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占调查总数的33%。
(4)电器使用不规范,用电线路集中混乱。被检查的场所中,90%以上都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空调、电灯、电热器、电动机、广告牌线路布置零乱,线路没有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进行保护,接线处没有设接线盒,总线处未安装电气过载保护装置等现象。
(5)物品堆放杂乱,排烟通道受阻。397家“三合一”服装厂内,有195家在窗户、通风口等自然排烟通道处堆放大量杂物,封堵了有效地排烟通风设施,占总数的50%。一旦发生火灾,火场产生的烟雾与热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疏散人员的视线,导致人员缺氧而窒息死亡,造成火势加速蔓延,妨碍战斗员的侦察救人和进攻。
(6)建筑消防设施不全,灭火器材缺乏。很多经营业主由于受“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作崇,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消防投入不足,消防器材配备缺乏,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缺少对基本的防火、逃生知识缺乏了解,对火灾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单位场所面积小,建筑物情况都在视野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有能力及时发现并控制。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火灾处置能力。
(7)人员安全意识差,消防责任不落实。大多数“三合一”场所上至业主,下至员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差,员工消防安全观念淡薄,缺少相应的消防培训,灭火和逃生常识缺乏,没有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没有落实相关责任,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很难组织起有效的灭火和逃生,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产生此类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对商品的需求不断扩大,个体私营经济逐渐占据市场成为政府鼓励和支持的经济类型。一些投资少、成本低、规模小、工艺简单、经营方式机动灵活的“三合一”企业应运而生,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则利用商家的这种需求,在建筑设计施工上,形成了以楼下经营、楼上储存经营模式存在的“三合一”建筑。
其次,商家对社会治安的信任度低,导致各家各户都宁愿通过安装防盗网的方法来换取“安全感”,这样就无形中便将消防通道“网死”。从调查结果来看,有67%的 “三合一”小型服装厂建筑在唯一的安全出口处堆积货物和生产原料;其中有39%的厂房在窗户、阳台处设置了影响疏散和救援的防盗铁栅栏。这治安防范措施虽然在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事件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大量的火灾事实告诉我们:火灾烟气无法及时排出、金属卷帘门受热变形和窗户上安装铁栅栏导致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和灭火救援困难是造成火灾时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对商业“三合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不但要在现实状况加以限制,而且要从政治层面加以引导,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
2 “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对策
(1)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防管理重在经常,也难在经常,2012年,贵池区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全区397家小型服装厂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因此,在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保证消防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发动各乡镇、街道、社区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集中行动,每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摸清辖区单位底数,并登记造册,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隐患排查网络。
(2)通过宣传手段,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将“三合一”场所的现状以及危害向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政府有关部门在“三合一”型商业区内部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争取得到更多的群众支持,加强对生产经营业主、员工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大力普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最大限度减少“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危害性。
(3)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三合一”场所监督。消防部门首先应当会同城建、工商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三合一”建筑的法律界定和防火要求作进一步的明确。这样才能使“三合一”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大大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有效控制“三合一”建筑火灾事故发生。同时结合“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检举,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对于照成严重后果的隐患单位,必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通过与社会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加强火灾隐患源头管理。要使消防管理能够适应“三合一”场所的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消防社会化。建筑立项、设计等环节中要明确使用功能,建筑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投入施工,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受理前置条件,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方可办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和制止“三合一”建筑的产生。
(5)通过技术手段,预防“三合一”场所火灾的发生。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在场所内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将住宿场所从经营场所中独立分离出来。对有人员住宿的房间必须开设外窗作为疏散救人的第二通道,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恢复楼梯间和人员住宿场所自然排烟条件,有效的排烟排热环境,可以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因此,“三合一”建筑的楼梯间和人员住宿场所窗口通道阻塞导致的自然排烟系统瘫痪的情况必须得到有效解决,以恢复其火场排烟作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冬春两季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依靠党工委、办事处,推动各村、社区、站办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盯人员密集、火灾高危、高层地下、“三合一”、养老福利、儿童娱乐、老旧住宅、棚户区、群租房、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四、具体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街道于12月11日立即组织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领导亲自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站办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洗浴汗蒸、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危化品、劳动密集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严防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紧盯冰雪旅游景区、演艺休闲、特色民宿、农家乐、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持续实施突出领域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按文件要求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2、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街道辖区消防工作。按照消防安委办《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要求,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三)切实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1、深入贯彻落实安委会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上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2、街道配合行管部门统筹协调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农村消防供水不足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广告栏、农村广播、微信群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2、各村、社区、重点企业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强领导。各村、社区、站办所及重点企业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要点解读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一、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面普查、澄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进行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要澄清火灾隐患存量,找准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宋双兴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祁亚任副组长,区防火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局副局长魏景峰任办公室主任,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梁志宏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情况收集反馈。
三、普查范围
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整治重点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
1、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损的;
2、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的;
3、故意毁坏、占用建筑消防设施的;
4、未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的;
5、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合格消防产品的。
(二)建筑方面
1、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施工中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的;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
3、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三)规划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后消防规划未作相应调整的;
2、城市建设用地未按照消防规划中消防用地分类要求落实的;
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未按照消防规划调整,规划搬迁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贮存单位未搬迁、规划拆迁或改造的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未按规划期限落实的;
4、城市消防通道未按消防规划及时打通的;
5、城市消防站规划用地未按规划预留的;
6、城市消防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涉及的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购置、消火栓建设等工作未落实的;
7、城市新建、改建道路或敷设、改造给水管网时未同时建设市政消火栓的。
(四)区域方面
1、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2、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城镇集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二合一”商业店铺,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个体私营单位;
3、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留宿人员的;
4、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住宿场所及出租屋消防安全状况。
五、职责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普查。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教育部门重点普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卫生部门重点普查医院及附属院校;文化部门重点普查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普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或场所;建设规划部门重点普查涉及城乡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消防部门重点做好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领域的普查整治;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公安派出所重点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三合一”及“二合一”场所、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进行普查。
六、整治措施
对于普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督促整改。
(一)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二)区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接报后10日内做出决定;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三)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优先安排拆迁、改造。
(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
(五)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对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多合一”厂房,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打通疏散通道,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留宿人员,要立即清理。
(七)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不履行组织、引导疏散义务等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从重处罚,坚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
1、安排部署。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安排,结合实际,制订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3、宣传发动。我区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至年2月)
1、自查整改(年11月)。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
2、全面普查(年12月至年1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澄清本行业、系统属于普查整治范围内单位或场所的底数,登记造册,逐一进行检查。区政府对本辖区无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普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的火灾隐患进行普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3、监督检查(年2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重新进行普查整治。对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区政府要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普查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普查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以迎接省、市政府3月下旬的验收工作。
八、工作要求
· 为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消防安全环境,大队将组织开展“零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16年春节(2月7日-13日)、元宵节(2月22日)当晚19时至次日零时。
为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零点行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涂建煌大队长担任组长、王剑飞、沈伟、朱鹏担任成员,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一)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电子游艺室、宾馆、饭店、网吧、健身房、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三)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消控室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相关操作规程;
(七)寺庙及宗教场所、商业促销、庙会以及节庆活动场所是否有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一)周密部署。根据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划分层次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方法、措施和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具体量化到每名监督员,充分调动内部一切监督警力参与“零点行动”,确保实效。
(二)广泛发动。“零点行动”前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集中时段向社会“零点行动”公告,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组织社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致灾因素,确保安全。落实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显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深厚氛围。
(三)严格整治。对“零点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该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整改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重点单位和场所。
(1)商(市)场、公铁客运车站、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就餐场所;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大型储存仓库、堆垛;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6)医院(含住院部)、学校(含学生宿舍)、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搭设的简易建筑;
3、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屯。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2、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锁闭、封堵、占用而影响安全疏散;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问题;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问题;
(5)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3、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4、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安全规定;
(3)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
(5)消防控制室建设及管理情况,值班值宿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6)单位消防教育培训以及员工自身消防素质情况。
5、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情况。
(1)各街道、社区是否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
(2)各镇、村屯是否按照《延边州农村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大风天巡逻检查,坚持柴草堆垛远离村屯。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安全防火期从2009年3月27日开始至2009年5月31日结束。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7日至4月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召开春防工作动员会议,研究制订春防工作方案和灭火预案,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自觉履行消防宣传职责。要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工作。公安、司法、广电等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公开曝光和舆论监督,为春季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6日至5月1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以及《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整改活动,确保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开展春季防火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时限落实到位,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火灾隐患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严厉警告或处分,确保春季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单位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和在消防、派出所依法监督的基础上,由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镇、街和本部门春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市政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对组织工作和整治火灾隐患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的。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人。
关键词:宾馆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宾馆人员密集,内部可燃物多,管道、竖井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宾馆发生的火灾已然成为国内外城市安全发展的一大难题,极易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也是一大心腹之患,也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引起警醒。
一、宾馆火灾易发生的主要原因:
宾馆基本处于全天候营业状态,用电用火多,火灾负荷大。经调查,该类场所安全隐患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维护保养不善导致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畅。消防设施对初起火灾效用明显,特别是高层建筑里的大酒店、星级宾馆火灾的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排烟系统等内部消防设施。但由于后期维护保养不善,导致消防设施瘫痪或因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会操作等问题,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作,往往延误灭火最佳时机。
(二)设计、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调查发现,宾馆等场所大多数是原有建筑改造而成,在建筑设计、施工、装潢过程中违规操作,甚至使用伪劣电气产品,致使建筑遗留下大量火灾隐患。另外,一些业主心存侥幸,对消防设施不愿投入、检修或更新,也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
(二)经营者对场所情况不熟悉,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场所多次易主,新的经营线路设备情况不熟悉,对原有电气线路设备的额定电流功率及性能不检测、不计算,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和三相电流不平衡,以及临时线路受外力损坏漏电打火成灾;
(三)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经调查,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火灾占火灾相当大的比例,如电视机、VCD音响等设备长时期处于带电工作状态,通风条件差,容易发热漏电打火。电热器、大功率照明灯距可燃物较近都有可能造成火灾。
(四)违章检修和不安规定营运。由于场所人员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对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一旦出现故障,尤其是保险装置熔断后,不找原因,临时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通电维持经营,久而久之,装头氧化受损,电阻增大,导致电线发热老化而引起火灾;
(五)灭火救援装备数量不足和质量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消防部队装备实力逐年提升,年度消防装备购置经费也大大增加,但相比国外来说消防装备经费相对紧缺。
二、强化宾馆消防监督检查的对策:
宾馆等场所存在的隐患不除,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必定是影响十分深远,对人民的财产安全都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设计、施工,避免先天性火灾隐患。该类场所设计及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电气安装和施工规程。吊顶及其他隐蔽线路敷设必须采用金属管保护。高温灯具和动力较大的电气设备线路应单独敷设,并采取隔热材料加以保护。插头、插座等电气设备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采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漏电、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火灾隐患。
(二)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宾馆等住宿类场所开展各类消防监督以及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万无一失的重要举措。要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搞扎实,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统一领导和支持。
(三)加强对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在防漏电的具体技术措施上,可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即在一般熔断器内增加零序电流互感器和脱扣器;当发生接地短路时,接地短路电流经大地或PE线而不经零序电流互感器返回电源,使互感器检测出回路剩余电流(也称漏电电流),由脱扣器使断路器动作切断电源,以达到安全用电之目的;自动开关应装在专用配电箱内,并对脱扣器定期检查;发现自动开关触点表面有毛刺、金属颗粒等现象时,应及时清除。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克服存在困难,务必把隐患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要督促单位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动态管理,尤其要积极筹措整改资金,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落实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把经费用在刀刃上,确保单位内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完好、消防隐患及时化解消除,单位整体防御火灾能力实现根本性好转。
(五) 摸底排查阶段发现的火灾隐患,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督促改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同时,要积极协调治安、安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宾馆、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六)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提升本单位防范火灾的能力。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大家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提高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水平。尤其加强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特殊工种员持证上岗;
(七) 加大执法,热情服务。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对隐患单位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决贯彻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坚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指导单位制定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督促抓好落实。
参考文献
[1]李志军;;新形势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1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