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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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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

第1篇: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1—6月份工作回顾

(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1-6月,全县30个煤矿共生产原煤7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30万吨,增长63.8%,实现产值3.08亿元,同比增长81.2%。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和去年同期持平;按州、县考核指标,全县1-6月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州、县下达年度控制指标(6人)的66.6%,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严格标准和程序,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严把节后开工复工验收关。年初下发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明确开工复工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抽调专业骨干对全县开展煤矿节后开工复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止目前,全县30个煤矿,经复工验收专班现场验收,有21家煤矿取得了年度复工批文,其中生产矿井12家,技改矿井9家,全县煤矿开工率为70%,

2家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3家煤矿正在办理整合技改手续,有4家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强化检查监督。一是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我们认真贯彻州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于2月15日召开全县煤炭工作会议、2月17日下发《建始县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计划》,对2011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季度检查和日常抽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督促企业一月搞好一次自查。检查前做到有方案、有目的;检查中做到有指令、有要求;检查后做到有总结、有通报。半年来,安全生产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21份,排查隐患182条;其中顶板隐患30条,通风隐患51条,运输隐患23条,机电隐患27条,安全监控系统隐患26条,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10条,综合防尘隐患5条,其它隐患10条。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四)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我们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制定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邀请瓦斯治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县煤炭瓦斯治理工作把脉。

(五)深刻吸取银智煤矿“5·3”事故教训,采取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银智煤矿“53顶板事故发生后。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5月7日全县银智煤矿通报会议和县政府办公〔2011〕40号传真电文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局抽调专业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5月18日我局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按照县人民政府“所有生产矿井全部停产整顿”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开展汛期“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煤[2011]34号)和《建始县煤炭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煤[2011]36号)精神,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县生产矿井进行了停产整改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专项行动,12家生产矿井除事故煤矿外无一漏检,而且检查面之广、检查项目之全、检查环节之细空前少有。经统计,本次专项行动县煤炭局集中全局专业技术力量,前后历时一个半个月,共计到矿10家,下井10矿次,复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条,督促煤矿整改消号59条,使全县10家生产矿井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取得复工资格。二是认真贯彻省、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县掀起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三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

(六)狠抓煤矿扩能技改。全县现有30家煤矿,12家为60kt/a生产矿井、18家技改矿井,其中,3家矿井启动“6改9”,1家因采矿许可证未办结还未进入技改。截止目前,全县煤矿技改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亿元,占县下达年度目标计划2亿元的51.5%.全县18家技改煤矿企业共有9家煤矿按程序经过年度复工检查验收,获准技改复工。其中有5家煤矿初步竣工,进入试运行程序。在煤矿扩能改造中,我们对方案严把评审关,做到投资少和可持续发展。严格要求企业按设计施工,确保建设工期。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巷道建设推广锚喷技术,改革采煤方法,减少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七)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针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依托县煤炭协会,我局于4月5日至25日组织了煤矿特殊工种的培训,培训了安全员、瓦检员、绞车工、支护工等9类,人数达424人,确保了我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基本能满足煤矿企业井下作业的需要,提高了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八)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强化解决具体问题。针对煤矿技术改造没有现成模式,就组织企业负责人外出考察交流,开阔视野,在县内组织现场会、座谈会相互学习;针对有关手续难办的问题,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州赴省与主管部门衔接沟通;针对企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局机关工程技术人员就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针对资料、图件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煤炭协会就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部开展技术服务,如:组织专家组对银智煤矿《调整主井方案》、先进煤矿《调井方案》、安琳煤矿《二采区采掘布置设计说明书》等单项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

(九)以行政执法为着力点,强化依法行政。按照州经信委(2011)27号文件精神,完成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工作。我县现有合法持证企业8家,其中,2011年新办证的企业有2家,参加2010年年检的企业6家,经我局初审,这6家企业基本符合条件。开展了对煤矿依法办矿,守法经营活动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三非”“三违”现象和政令不通行为的少数煤矿,分别给予了限期整改、停厂整顿和行政处罚。

(十)以党的建设为核心,强化机关效率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求真务实的精神;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全面落实“十个全覆盖”,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管理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和督办,强化干部职工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加强、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五是加快了整村推进联系点的工作,开展了“双联双争”活动;六是高质量完成了“三万”活动;七是按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煤炭赋存条件差,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县大部分煤矿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装备设施不足,且有部分高沼和煤突矿井,煤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浪费大,部分煤矿仍处于找探矿阶段,严重制约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二是煤矿企业未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未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四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五是煤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足,未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全装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基础管理薄弱,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到位,班组建设上有一定的差距。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同虚设,工作走过场、走形式,未起到带班下井的作用,少数安全员麻痹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部分职工技术素质不高,自主保安意识差,跟班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履职不严的现象,甚至还有缺岗的现象。部分煤矿企业的责任状、机构设置文件、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基本上只是应付形式的一纸空文,工人的三级教育仍然只限于厂级教育,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工作要点依然不清楚,规范化管理所要求的用工档案、设备档案和技术档案依然不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依然十分欠缺。部分煤矿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较差,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用性较差,现场管理不严,矿井质量标准化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煤矿企业存在技术人才奇缺的问题。煤矿生产涉及地质、采矿、通风、机电、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现在煤矿几乎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煤矿改造升级扩大生产规模后,更加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人才。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现实工作要求不对等,安全管理基础常识欠缺。煤矿各层次的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管理技术知之不多,对煤矿常见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应有的警惕性,看问题不准确、处理问题不精细、指导管理不注重细节。

(五)监管装备落后,影响工作开展。日常监管中所需设备极为缺乏,现有装备落后,交通工具缺乏,县煤炭局现有车辆1辆,而且以使用7年,车况老化,无法满足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煤矿的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县煤炭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以下措施,扎实抓好下半年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在下步工作中,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剖析近年来特别是今年“5.3”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总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化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动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第二,进一步明确责任,把绩效考核工作抓实抓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考核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煤矿企业要担负起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第三、进一步强化培训。一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切实解决不会监管的问题;二是强化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三是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督办,搞好技术服务。深入煤矿企业,制订一矿一策,强化煤炭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隐患做到“项目、措施、人员、责任、监督”五落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发展

第2篇: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3〕99号、104号文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崇尚安全、敬畏生命、规范行为、自主保安”的安全理念,着眼于巩固、深化和提升,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上见实效,扎实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保留煤矿改造升级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煤矿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8年的总体目标是全县煤矿事故总量控制在省、市、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贯彻“双七条”为总抓手,紧紧扭住矿长(包括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对达不到“双七条”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暂扣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销矿长任职资格,依法关闭该煤矿。

2、巩固关闭成果,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湘煤关退办[2014]

1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14年和2015年共关闭退出14个煤矿,必须对这14个煤矿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踩死,防止死灰复燃。保留矿井必须按保留矿井条件进行改造升级,促进改造提高、促进正规开采、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切实解决落后小煤矿问题,通过生产环节改造、实行正规开采达到保留矿井必备条件的矿井。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现场检查,对生产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月度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步验收工作;四是单独开展以“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汛期、“打非治违”、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及节假日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4.

抓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工作。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两节”、“两会”及雨季等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期间煤矿安全和社会稳定。

5.继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按照《祁阳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规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按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所有的矿井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达到瓦斯监测预期效果;必须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继续完善“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6.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县煤炭局《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搞好水文地质调查和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必须按规定配备专用探水设备、制定探水措施、安排专职探水人员,必须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记录,加强老窑水防治工作。加强地表水防治和雨季防治水管理,采取“阻、截、防、排、疏”防治水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做好联合试运转,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7.强化顶板管理。煤矿要加强井下作业场所和主要通风、运输、行人巷道的支护工作,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制止空棚空帮作业,抓好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的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的要推倒重来,企业不支付工资,待复检合格后才能支付工资。

8.提高通风能力,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通风巷道改造,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形成负压通风,且风量符合要求,严禁串联风、循环风。健全完善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预防系统和煤尘检测、洒水降尘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井下盲巷按规定打好密闭、栅栏,设立瓦斯检查牌板。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必须到位,严禁局扇机乱停乱开,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临时停工地点严禁停风。所有压风施救管道、防尘供水管道必须安装到作业地点。

9.加强机电运输管理。严防矿井电气设备失爆,所有的开关、接线盒必须符合要求,不允许存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严格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坚决杜绝坐矿车上下井的违法行为。主斜井及内斜井安装提升系统警示红灯,绞车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加强人车管理,要按规定进行班班检查,人车保持制动装置灵活可靠、使用正常,人车司机要认真负责,持证上岗,坚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登记,坚持对矿车连接环的检查,发现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必须立即更换。

10、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形成“定期排查、治理、复查”闭合机制和常态机制,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煤矿企业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下作业现场全面隐患排查,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持乡镇每半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煤矿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1.

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结合我县顶板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切实加强通风瓦斯和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强化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狠反“三违”,杜绝“三超”,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12.

大力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重大举措,明确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四个一律”强力措施,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以及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对企业“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煤矿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将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矿工的依法治安意识,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严厉处罚煤矿不按规定投入、不整改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在春节和“双抢”复工前举办2期脱产培训。新工人下井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特殊工种必须及时输送到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复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全员培训参训率达100%。

1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扎实抓好工程质量班评估、旬检查和月考评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定级工作。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建设煤矿投产验收和停产煤矿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达标方可进行投产或复产验收。

15、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2013〕99号文件精神,按标准配齐“五职”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切实抓好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煤矿,进一步提高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6.加强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切实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确保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全面完成班组长轮训任务,切实加强区队自主、班组自治和员工自律管理。

17、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和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发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煤矿企业要在矿井每个班组配备群监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强化群监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考核、考评、选聘和颁证机制,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煤矿企业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将结果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并向从业人员公布。煤矿必须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工人健康查体,按规定执行疗养制度。

(三)实施科技兴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健全完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严肃处理、处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煤矿企业。

第3篇: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省政府07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08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8〕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第4篇: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按照日程安排,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安监系统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王市长、何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上来,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研究部署好20__年系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紧密结合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突出改革创新,扎实勤奋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__年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__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的关心指导下,市、县各级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现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宣传教育力度明显加大。去年,我市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平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安监精神、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市安监系统首届“安康杯”篮球运动会,在整个活动期间,共展出宣传展板8块,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7万余名群众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和教育。另外,全年还组织开展了安全管理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52期,共培训各类人员2457人,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现场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去年以来,全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查处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去年各类现场安全检查达580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案件1874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3个,通过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源头控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成效明显。市、县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截止12月底,全年共排查企业4501家,排查一般隐患19023条,整改18597条,整改率97.8%。使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根除,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是“三项行动”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职能职责,突出抓好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有力地打击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五是专项排查治理扎实推进。针对我市20__年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市局从20__年11月10日至20__年1月15日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目前,专项整治已全部结束,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了非煤矿山的基础管理,强化了现场监管,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应急救援力量逐步增强。去年以来,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进一步加强了市、县矿山救护队伍装备及人员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组织培训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应急能力;同时,投资4000万元的全省第一家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即将动工修建,这将为规范救援训练,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统筹指挥能力铺平道路。

回顾一年来的安全监管工作,我们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富民强市跨越目标的实现为宗旨,大力依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动作用,全市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较大提升,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__年,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去年我市死亡总数超出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41人,特别是我们直管的工矿商贸领域超出行业控制指标4人,全年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了4起较大安全事故,这是多年来没有出现过的严峻形势。因此,我们必须要深入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的来说,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突出,个别地方和部门抓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认真对待。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方面,企业主 动抓安全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管理上;另一方面,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有的企业安全投入跟不上,生产项目在设计、施工、安装、检测检验和生产环节中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隐患十分突出。

三是直管行业的监管工作亟待加强。非煤矿山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以“三推行、两强化和一整治”为重点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有的地下矿山还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甚至还存在独眼井开采;二是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推进不力,边坡管理制度未认真贯彻落实,普遍存在高陡边坡、一面墙甚至伞檐状等不规范开采的现象。三是执法不严,大部分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非煤矿山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非法生产的现象;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延期和换证手续。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应急救援措施、演练缺乏,工艺、设备安全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烟花爆竹存在非法制造、销售烟花爆竹屡禁不止的现象,个别县区三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储存仓库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问题。中小水电站普遍存在安全设施配备不全、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配套,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规范、也未组织开展实地演练等问题。同时,个别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泊。从全市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中可以看出,伤亡人员基本上都是农民工、临时工,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以下;在岗工作的时间都较短,最长的不足三年,最短的仅有几天,对作业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辨识不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甚至冒险蛮干等等,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0__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和全市安全生产明显好转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做好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安全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20__年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巩固、拓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认清形势,真抓实干,进一步履行好政府监管职责。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我们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必胜信心,开拓工作思路,实现新的突破。要让监管工作取得根本性的突破,我们就必须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要从过去重事后查处,转向重事先防范;从重治标转向重治本;从重眼前转向重长远;从重部署转向重落实;从重政府推动转向促企业自觉行动上来,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监管方法和手段要从一般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转向提高综合监管水平、走“科技兴安”之路;从过去行政干预多,转向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法制轨道上来;从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集中整治又加强日常监管上来。我们必须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开拓新思路,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把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巩固成果,继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一是要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坚决打击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抓好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含尾矿库)、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二是要深入开展“三项建设”,着力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加快安全生产政策治本、源头治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各级应急机构队伍的配合协调,增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统筹协调,强化沟通,努力推进各行业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关系,二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三是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突出对煤矿、道路交通和消防这三大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联合攻坚,坚决防止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对煤矿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和“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坚决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机动车驾考工作、注册登记、定期检查率和报废工作,强化客运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继续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运输、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屋、城中村、学校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确保安全。此外,对建筑、学校、锅容管特等行业和领域,也要协调配合做好相关监 管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今年,全市要进一步加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督促和指导,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1、非煤矿山监管。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合法生产,现场安全达标,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为实施非煤矿山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创造条件。

二是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云安监管〔20__〕2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原则上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应不少于各县区20__年末规模以上非煤矿山企业数的20%),从而以点带面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要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督促其尽快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是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做好现有矿山的整顿,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落后和生产规模较小的非煤矿山,确保非煤矿山数在20__年末的基础上减少10%(为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20__年新增非煤矿山本着“减一增一”的原则进行)。

五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非煤矿山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按规定分别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其它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由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20__年底前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非煤矿山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限于20__年6月30日前补办;否则,将由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请县(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从20__年起,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超过3个月或《安全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3个月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安全本文来源:文秘站 生产许可证申请。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率必须100达%,并按规定报市局备案。

2、危险化学品监管。一是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高标准,严审查,确保发证质量;对到期换证企业实行预警机制,确保换证时限。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危化企业主体责任申报制度。帮助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有效监管。

三是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20__年底前,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3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11家,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四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在县区安监局属地化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市局选择11家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并划分为a、b、c三类,协助指导县区安监局实行重点定期检查。

五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通过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加油站入保率达到100%。

六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全市加油站实行统一管理台账,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台账,实行“一企一档”。

3、烟花爆竹监管。严格进货审批、封签管理、定点进货和进出库登记;认真履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审批职能,严格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重点村,指定专人,明确排查责任,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监控,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4、中小水电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管。中小水电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中小水电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的力度。今年我们将把中小水电安全“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二是对目前还没有与中介机构签定评价协议的企业,相关县区要迅速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对安全评价报告已通过评审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申请审查验收,取得“三同时”审查备案证明;职业健康监管要加强专业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区安监局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继续开展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计划20__年4月和8月与卫生局等单位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县区进行检查。认真开展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打牢基础监管。

5、其它领域。建筑施工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个体防范意识。要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和处理工作。务必要熟悉和掌握《××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本县区分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演练,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事故发生后反应迅速、行动果断、救援有力。《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县、区安监局要加强对《处理规定》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事故报告的程序,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时限。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今后,凡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当将事故 调查报告交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

(六)不断强化和拓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宏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另一方面,要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七)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班子建设。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县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保持协调高效运转;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强化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综合安全监管体系。三是要深化安全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坚定推进安全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识。四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安监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人人恪尽职守、个个廉洁执法的良好风尚。市局党组首先从我做起,从班子每位成员做起,从在座的各位局长做起,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队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抓好安监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把拒腐防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对行使安全监管执法权的督查,严格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并适时进行轮岗,加大行政审批等政务公开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高素质安全监管队伍。

(八)全力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第5篇: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

A.主要工作做法及成绩

(一)以强化目标管理为核心,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核心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2月25日,县安委会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彰了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会上提出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解了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县政府分别与23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基本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局面。

(二)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动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县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徐德县长和各位副县长亲自带队,组成9个小组深入到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企业、渡口等,进行督查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2.安监局组织4个小组,春节前后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市场进行强化管理,局长亲自带队检查,重点对批发企业、近700个零售经营点进行细致查看,共取缔户外经营15家,没收鞭炮、烟花近10万余响,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3.在3月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建设、教育、消防等12个相关单位,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含水上)、火灾事故、客运企业、渡口渡船、供气、供水、供电、建筑拆迁工程、特种设备、防雷装置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县,做好隐患统计报表,坚持边查边改、定期通报、现场论证、挂牌整改等措施。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共排查各类隐患2071处,责令整改2058处,整改率达98%以上。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供电公司发电厂烟囱、上塘镇胡桥村老窑厂烟囱、县云忠洗浴中心等3处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改。

4.按照文件精神,安监局在4月份,组织4个小组对全县近700户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落实“四个统一”情况,要求实现统一专柜、统一安全制度、统一消防器材、统一安全警示标识。检查中,查出隐患近700处,现场整改625处,出具整改通知书75份。并在4月中旬进行复查,将隐患整改到位,保证安全经营。

5.为吸取洋河某玻璃生产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安监局于5月6-7日组织专项小组,对全县宏祥、红光等6家玻璃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这次对玻璃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中,局长亲自带队,逐个排查,在排查中发现部分玻璃生产企业没有给工人配备防护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配备消防设施,生产设备老化,特别是四河一家玻璃生产企业,存在烟囱破裂,而且距离煤气生成炉较近,安全隐患严重,对此安监局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同时对其他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同时在5月10-12日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安全生产。

(三)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中,不但注重隐患排查,还注重安全知识宣传,3月13日,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卫生、质监等13个单位,在县府前广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职工近5000人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资料1.4万余份。

2.注重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全县23个乡镇均建立安全文化一条街,园县投资5万多元创建了安全文化宣传大道,全县刷写安全文化标语、漫画近3700条,建立村(居)安全文化宣传长廊157处,乡镇、学校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20余处。

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打击非法经营,4月8日—10日,安监局牵头,联合文广新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举办了人员密集娱乐场所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有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厅等206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参加。4月15日—18日,安监局和县经济开发县联手,举办了全县规模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印发资料2万余份免费下发到各个企业。5月24日,组织全县各系统在总工会会议室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演讲竞赛,5月26日和住建局联合,在黄河小区组织13个建筑公司开展技能竞赛,这些活动对安全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以强化专项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月18日,我县举行了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启动仪式,严格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交通局、公安局、农机局配合行动,对全县县乡道路、内河渡口等交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参与春运的长途客车、农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及货运车辆逐一排查。共查处违章驾驶1020人(次),当场暂扣驾驶证729本,发现隐患137处,现场整改137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加油站(点)的规范管理,3月1日至2日,安监局邀请了市局危化品专家前来对加油站(点)的负责人、安管人员进行培训。这次培训,专家们针对经营中存在的隐患,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经营实用指南、消防设备及操作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全面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管理,5月23-24日,和市专家组一起,对亿源化工、悦诚化工、贝斯特等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考评,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重点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内完成3家3级达标企业。

(五)以落实“执行力提升年”为抓手,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按照县委要求在全县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具体方案,安监局迅速落实,出台了《县安监局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召开局内民主生活会,就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确立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六条禁令”,在媒体进行公开承诺。加强廉洁教育,增强网上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运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B.存在工作问题

首先是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控制指标逐年在递减,压力非常大;二是受发展水平影响,我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三是问责力度加大,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必定会实行责任追究。

其次是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县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没有实现“双下降”,容不得半点乐观。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落实不到位。

再次是局人员和资金不足,在编人员8人,负责全县安全监管,任务重,人手少,特别是执法监察大队,按编制为5人,目前只有2人。安监局每月2万元的办公经费只能用于3辆执法车辆的油耗,经费严重不足。

C.对县委、县政府的建议

针对安监局人手和经费不足,建议加强人员配置,特别是执法监察队伍,望尽快安排人员,以便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经费也希望增加资金,同时建议县政府在新办公区增建一处安监系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监局合署办公,并且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二、“十一五”以来主要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及荣誉

安监局正式独立办公于2005年5月,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五年来,各任领导克服人手少,办公设备简陋和资金不足等因素,积极创造条件工作,不断创新,确保了“十一五”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使安全稳定态势逐年好转。2009年打造安全文化阵地和主题公园,实行领导定点包片,扎实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等安全作业技能培训,成为全市亮点;2010年创新性开展了规模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全市安监局局长座谈会在召开;今年开展渡口安全文化长廊、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等亮点。主要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狠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跨入省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精心组织,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县事故总量。

(3)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4)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5)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1+2”配备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和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