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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行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归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净化食品医药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核心价值观,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防止和解决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使社会公众对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满意度得到明显上升。
三、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检查内容
(一)法制队伍建设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
2、设立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二)法制制度建设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行为)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三)坚持政务公开
1、公开政务信息专人管理和审核把关;
2、政务公开信息的渠道合理,范围合法,适当;
3、制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四)举报投诉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有举报、投诉登记,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分管法制工作工作人员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并进行登记;
2、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案件;
4、按照县食药监发〔2014〕17号文件要求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均开听证会;
7、严格执行《规范化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六)法制宣传工作
每年在州级以上各类新闻宣传媒体上发稿5篇以上。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及时进行反馈。
五、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25日前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自查,查找问题,组织整改,总结经验,迎接检查。
(二)迎检考评阶段。7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材料迎接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检查。
(三)总结和整改阶段。10-11月,根据上阶段检查情况开展整改和自纠。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统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直属执法单位以及厅直管理机构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1)和《市局直属管理机构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2)。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分为组织动员、全面考评、市局考评和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县区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考评(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评。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和所属执法单位的考评工作。自查自评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案卷评查。从被考评单位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处罚案件,在评议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强制的处罚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机构评点为擅自超限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3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标准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
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录,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各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4)。案卷目录及评查打分情况(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局。
3、执法考试。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对所属各执法单位的抽考人数不少于30人。所属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少于30人的,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数的50%。具体考试人数和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试统分表》(附件6)。考试纪律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
4、全面考评基层执法站所。市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按照部、省规定对本地和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检查结束前,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市局将认真总结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得分统计表》(附件8)。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评议考核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以及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市局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要认真填写《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推荐表》(见附件9)。各单位对于推荐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考评打分,在推荐表中列出考评得分,并将其基本情况、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创新亮点在推荐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10)。同时,要选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报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评(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管理机构按照部、省规定全面开展考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闭卷考试、现场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公正评分。
考评结束前,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评议考核得分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统进行公布。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形成专题报告(附自评得分表)上报省厅,向省厅推荐部、省厅优秀单位各1个。
(四)省厅考评(2014年7月—8月)。
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案件。
3.执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人员40人,被检查单位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运政10人、交通质监2人。考场要求参考人员能间隔而坐,并设置录像设备,确保不留摄像死角,考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制作光盘交给检查组带回。各单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的座位表,包括其执法证件号码、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录像资料时,发现有考场秩序不良、录像时间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其中,发现一次作弊扣1分,同时本人考试得分按照0分处理;录像时间与实际相差10分钟以下的考试得分扣一半,与实际相差超过10分钟考试得分为0;考试由检查组统一监考,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不得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影响考场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规定。
省厅抽考成绩不合格者,将于11月份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补考)考试,再不及格者,省厅将吊销执法证件。
4.检查基层站所。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单位随机抽取2个基层执法站所深入实地督导。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检查组在每个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不少于5份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查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5.检查结束前,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6.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在系统内进行公布。
7.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推荐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部推荐2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省厅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推荐对象不得评为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
8.省厅将专题报告、评议考核排序结果、推荐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报部。
(五)整改总结(2014年9月-10月)。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认真整改。评议考核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各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回顾总结2017年度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实际,通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推动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整体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估方法
一是工作安排“一盘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查执法要求,对职业健康执法评估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将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2016年以来纳入重点危害行业专项治理企业、历年评估中查出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其他评估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企业等三类重点单位,全部纳入今年评估企业范围,同时纳入检查执法重点,在评估中安排检查执法、督导整改,推动落实各项要求。省、市两级评估时,将检查执法情况纳入评估,现场抽查企业要全部开展检查执法。
二是既定企业“全生产”。各村、辖区各有关企业要汲取前几年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按照评估内容全面做好评估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区局分配的评估企业提前做好充分的摸排与定位,确保评估时所上报的评估企业全部是正常生产企业。
三是评估信息“上平台”。今年评估企业要全部应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通过网络上传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并提交评估申请,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评估步骤及安排
(一)自评整改(2020年1—6月)
全面摸排确定2020年评估企业名单,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工作并进行网上填报,开展资料审查和督促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备查。
(二)迎接评估(2020年7—9月)
8月份,区局将在省局、市局评估之前,适时组织人员对区属各有关企业开展情况预前进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12月)
对各有关企业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五、评估资料准备
(一)2020年度评估周期(2017年9月--2020年8月)工作情况,包括评估工作基本情况、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上一年度评估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年度检查执法计划。三类重点单位汇总名单。
(三)审查评估资料的相关记录,按计划开展现场检查执法的文书资料及相关企业整改闭环资料等。
(四)区安监局相关股室督查、指导评估工作的相关记录资料。
(五)2020年评估企业的相关资料。通过平台上传评估周期内有效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有关数据,确实无法上传的企业以及现场抽查企业,书面提供资料原件。资料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评估方法有关内容。
六、评估指标及计分
评估指标共10项。应纳入评估的三类单位未纳入评估及检点的,以及因不掌握企业停产停建情况导致评估不能正常开展的,按漏评企业数占评估企业数比率,双倍扣除实际评估总得分相应比率分值。企业资料弄虚作假、篡改的,相关指标项按不合格计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镇属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县本级和各乡(镇)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服务企业的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检查内容、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主要内容
1、执法的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检查各职能部门、同一单位的各科室及下属机构执法职能整合情况,有无重复执法、多头执法。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检查各执法部门及其内设科室、下属机构职能权限是否理顺,责任是否明确,问责机制建立是否规范。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检查是否将执法重心下移,是否对各层级行政执法权限进行明确,执法检查成果是否共享,是否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检查是否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乱执法。
5、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建立公开、统一、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权幅度是否合理、可操作,是否完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6、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追究失职、违规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范围
县直和各乡(镇)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检查时间
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至3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和要求,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自3月份起,省里将对市、县(市、区)开展暗访活动,并贯穿整个活动。3月12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3月中旬至4月)。3月中旬起,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将联合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自4月起,省监督检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5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令有关地方、行政执法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6月)。各有关部门针对自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全县执法种类、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依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统一梳理和规范;对好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行政执法规范性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此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达到三个明显减少:检查次数、检查主体、检查层级明显减少;实现三个一律: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坚决遏制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
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以体制改革、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督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和内涵建设,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案办案力度,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加快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
今年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年,“两项体制”改革、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大步骤。一是尽快全面完成两项体制改革。未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单列,班子、人员和财务独立设置和运行。二是加大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督导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管理。已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卫生监督机构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各地卫生局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参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大势,争先参公,早参公早受益,为下一轮职能调整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稳妥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坚决执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认真履责,实现平稳和谐过度。四是抓住体制改革和参公时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推进体制改革和参公管理的同时,落实监督执法机构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卫生监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提前规划和稳步实施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履行监督职责所必须的装备设施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五是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优化执法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本扭转非法行医严峻形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2009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一是市卫生监督局在“春雷”行动的基础上,实行班子领导划区分片,包干负责,调整整合好监督资源,狠抓专项集中行动的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清理、规范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使医疗服务秩序明显规范,非法行医形势得到根本扭转。二是各地要统一行动和步骤,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整顿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的攻坚战。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工商、计生、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地移送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学习宣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全面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新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查处重大事故、信息、制定标准、新食品许可和检验机构规范六项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序地进行和过度。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继续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8号)精神,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职责,持续深入地抓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整顿工作,在食品安全体制调整到位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责。
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服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面对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府主导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启动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增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能力,扩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项目评价覆盖率,用好法律监管和行政手段,推进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加强职业监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轮哨点监测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四是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继续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文件,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周”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和消毒监管。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疫情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和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做好血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一次性用品和日常消毒的执法检查,重点是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批号和消毒效果监测进行检查。
(二)继续加大卫生执法查处案件力度,实行办案稽查和考核评议责任制。各地要适时成立“行政处罚审理委员会”,规范和优化办案机制,将查办案件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稽查,开展处罚案卷评议活动,不断规范涉嫌犯罪地移送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公开考聘和择优录用,严把进人关,有针对性地吸收有用人才,抓好定期培训和阶段性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活动,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典型、开阔眼界、拓展思路。
(四)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旅馆、小理发美容店、休闲娱乐、小浴池和游泳场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监管整体水平。继续加强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和保障工作。
(五)继续加强事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要求,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乡村的卫生监督体系。
一、目的意义
依法治县是促进我县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是促进藏区社会稳定和建立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加快建设富裕、幸福、和谐、秀美,深入推进“四化联动”,着力打造“世界文化名城”和“全国藏区新型城市样板县”、“全国藏区文化旅游”,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必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以及省、州、县委全委会精神,按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公民自觉学法守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推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加强重点秩序整治,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为确保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四个”建设创造良好地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四个加强”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群众法治意识,自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投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责任到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三)坚持突出实效。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法治工作抓出特色和实效。
(四)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我局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实施。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法制宣传。按照局内的职责划分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规范行业行为。综合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项目的招标投标,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物价股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高明码标价率,减少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粮食股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督查暂行办法》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能源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二)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实行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四是实行阳光执法,建立群众监督投诉机制,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要严肃处理,让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约束机制,严格执法,公开监督,确保执法公开透明。
(三)强化重点整治。根据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局职责,一是继续做好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油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搞好价格信息宣传服务,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动向;大力扶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强化生猪防疫和各环节的收费治理,减少生猪生产和交易成本,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二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要适时对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开展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串通涨价、合谋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大力规范明码标价。三是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要着力宣传政府稳定价格所作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打击乱涨价采取的措施,及时公布、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震慑价格违法者。要防止跟风炒作、片面失实或过度渲染的报道诱发抢购风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的心理预期,安定民心。四是加强监管,优化消费和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在节假日和旅游季节期间对旅游景区、城区的商贸、餐饮、住宿等行业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在经营中不得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严禁乱涨价、欺客宰客等行为,切实保持市场物价相对稳定。同时我局还实行了24小时值守价格举报电话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
(四)强化法制建设。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各股室负责人要对本股室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规范行政、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执法为民和为民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城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4、加强网上法制宣传,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特定日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化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5、适时组织普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典型,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为加快推进“四个”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二)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积极参与县政府重大项目谈判工作,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对谈判方式、谈判方案从法律角度提供详细的建议及论证。二是协助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配合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起草或拟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是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为保障县政府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四是协助处理县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对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与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同时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五是积极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对县政府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时提供咨询回复,同时辅助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县政府下属单位的法制指导。县政府法制办按照顾问律师具体承办的法律事务,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给予补贴。
(三)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把关、清理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定、登记和备案工作,真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杜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办前置审查直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主动与文件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对不合法、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坚决不予出台。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县政府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5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对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作为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后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四)受县政府委托,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完善听证制度、告知制度、证据制度等,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联系渠道。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便捷、灵活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行政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积极做好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做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应诉答辩、出庭工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出庭应诉,整体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意识,真正实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诉讼地位的平等,从而有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三是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整合行政资源,搭建投诉、复议、裁决、调解等统一解决争议的工作平台。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五)其他工作。一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完善我县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执法和谐,防治执法腐败,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公开行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将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目前我县已制定了《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办法》、《县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名群众公议员,2015年3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加强对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矛盾和争议的协调,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做好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减少弹性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法制办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大整治”各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黄办[]26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和谐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通过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市法制办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部门,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整治重点
按部就班、不推不动,一是学风不浓”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以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认为自己经验丰富而不愿意学习等问题。二是工作不实”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同志工作不太上心。长时间打不开局面,看不见明显效果等问题。三是干劲不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发展意思不强烈,发展责任不上心,发展措施不硬朗等问题。四是落实不力”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碰到困难就退、碰到矛盾就避、碰到难题就推,对一些事关大局的问题不去决策、不敢决策、不善决策等问题。五是形象不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纪律不严等问题。
四、总体安排
开展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分重点治理、全面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治理阶段(年6月-年底)
集中治理机关干部作风,针对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向杨业功、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围绕“创先争优”和“七个凡事”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机关作风有新改进,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新改变,发展环境有新改善”目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底)
使“创先争优”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七个凡是得到明显提升,实现“行政能力有新提升,便民服务有新举措,效能建设有新成效”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
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开展争创“优秀公务员标兵”和“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建立“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成立市法制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