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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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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第1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论文摘要:在分析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发现其存在缴费成本过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低、管理机构和体制不健全、财政拨款滞后和监管漏洞较大等问题,从完善管理机构和体制、健全基金筹资机制和加强基金监管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一、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基本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

从2003年试点以来,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下文简称新农合)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参合率逐步增长。2009年底,广西共有88个县(市、区)实施新农合,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80.7%,覆盖农业人口91.8%,共有2 800多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77.35%。截至2010年,广西所有县(市、区)全部实施新农合,参合人数高达3 542万人,参合率上升到86.6%。①

(二)基金来源情况

2010年全区筹集新农合基金共269 695万元,其中:(1)农民个人缴纳35 599.6万元;(2)中央财政补助129 602.8万元;(3)地方财政补助104 492.6万元。

(三)基金支出、农民受益情况

2010年新农合应筹基金284 035.3万元,实际到位基金269 695万元,新农合基金总支出232 325万元,占当年到位资金的86.4%。其中:(1)住院补偿基金支出200 123万元,占当年到位资金74.2%,略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规定的79%的比例;(2)门诊补偿基金支出14 252万元,占当年到位资金5.3%;(3)体检支出6 325万元;(4)其他支出11 625万元。②截至2010年底,广西共补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 549万人次,补偿资金支出2.32亿元,参合农民受益率达43.74%,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率超过40%。③

(四)管理机构、经费及人员情况

广西新农合的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分开运行的。卫生行政部门是新农合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订新农合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相关工作等,而财政部门是新农合基金的业务主管部门。新农合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设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合管办),县级(含县级)以上合管办设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乡级合管办可设在乡(镇)卫生院或财政所。其中,自治区、市级合管办人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调剂解决,具体人数根据工作量核定;县级合管办人员由本级人民政府在其行政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人员的配备要与所承担的职责相适应;乡级合管办人员从乡(镇)卫生院、财政所等连人带编一起划转,最多不超出3人,也不得另外增加编制。各级合管办的工作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缴费成本过高

由于农民主动缴费参加新农合的意识不强,加之农民居住相对分散,各地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发动农民参合和收集参合费,收缴成本很高。在执行过程中,各县对参合农民缴费主要是靠县、乡政府及其部门搞“运动式”宣传、“拉毯式”动员等方式来收取,通过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发动各部门、基层干部、农村中小学教师“兵团式作业”,走村进屯,挨家挨户发动、收取参合费,收缴成本高。据一些县的粗略估算,平均发动一个农民参合需花费0.5~1元的成本。消耗了县乡政府原本就紧缺的财政经费,占用了县、乡政府有限的行政资源,甚至影响到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低,忽视防治结合工作

2010年农民受益1 549.1万人次,受益率仅为43.7%,其中平均每个门诊病人获得了20多元补偿,在现行医疗收费标准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同时,现行新农合制度忽视了农民疾病的预防,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只有80%才能进入家庭账户,按照目前每人一年10元或20元的标准,家庭账户每年只有8或16元,而且8~16元的家庭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和体检。考虑到优先用于门诊,也就是说用于体检等预防的经费几乎为零。就医理而言,预防疾病以及及时发现疾病,比病后治疗疾病更为重要,且所花费的成本远远低于治疗成本。

(三)管理机构和体制不健全,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

一是自治区和各市没有专职合管办管理机构。区、市两级分别挂靠在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和市卫生局农卫科或防保科。由于挂靠部门的人员少、任务重,对新农合工作只能忙于应付,从而不利于全区新农合的调研、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等宏观管理。二是各县的合管办机构管理模式和主管部门不统一。各县合管办机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全县只设合管办一个法人单位,各乡镇合管办为派出机构,人、财、物统一管理,如桂平市、天等县等;一种是县、乡镇合管办独立设法人单位,行政上不隶属,只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如北流市、柳江县、金秀县等。在主管部门方面,县合管办除桂平市直接归属政府管理之外,其他县均归属县卫生局主管。乡镇合管办有归县卫生局管的,也有归乡镇政府管理的。

由于管理体制不统一,不利于合管办队伍的稳定及管理。三是机构编制和人员不到位,管理经费相对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差额拨款单位不能直接调入全额拨款单位等原因,乡镇合管办人员基本属于借调使用,没有入编。一般情况下,乡镇只配备3个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另外,办公经费普遍不足。四是管理和监督人员合一。目前,县、乡合管办人员主要从卫生和财政系统抽调,人员分工基本上是由医疗部门安排人员负责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则安排人员负责基金管理工作。县乡合管办领导主要由县卫生局局长、乡卫生院院长或财政所所长担任。从而造成机构和人员一般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无法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能。再加上经费短缺,人力、业务熟练度不足,缺乏交通工具,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乡镇卫生院“滥住院”、“挂床住院”等方面严重问题的发生。

(四)财政拨款滞后,县级财政压力大,影响基金补偿能力

目前新农合财政补助基金的转拨,无论是中央、自治区还是市级,基金指标层层下达或拨付的时间大多在下半年和年末,预算文件到达县级后再筹集资金,而拨到新农合基金专户的时间更晚。县级财政筹资负担过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中央补助资金实行转移支付方式,只有资助资金指标,没有实际拨付资金到各县级财政,平常用于支付农民住院、大病补偿等费用的资金必须由各县财政自行筹集,致使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县,筹集资金困难。二是自治区规定县财政补助9元/人。这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如资源县、德保县、天等县等,面临的筹资压力大。

(五)医疗费用控制不到位,监管漏洞较大

一是药费相对偏高。部分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乱检查,使用自费药品不告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导致参会农民看病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二是各地均不同程度地过度治疗问题。有些乡镇卫生院为了增加自身收入,有意让一些不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去“住院”,这不仅加重了新农合费用的负担,也加重了农民的个人负担。三是一些卫生部门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虚报冒领新农合费用时有发生。 三、推动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构和体制

一是建议自治区和各市设立负责新农合管理的专门机构,加强对新农合的宏观管理。设立县合管办为唯一法人单位,各乡镇合管办为县派出机构这一管理模式,以利于保证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有效监督。二是建议自治区编委统一明确自治区、市、县合管办机构性质、机构级别、人员入编等管理办法,解决现行的管理和监督人员合一问题,确保新农合管理部门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同时,要使医疗监管和基金监管相分离,相互牵制,确保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建议财政部门将各级合管办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杜绝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办公经费,从经费上保障新农合工作正常规范开展。

(二)健全基金筹资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补助及时到位

一是要加快新农合财政补助拨款速度,减轻县级财政资金压力。为保证实现新农合基金80%的使用率,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对区、市、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时间的检查监督。同时及时协调中央资金及时拨付,督促各地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上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以保证资金及时审核拨付,确保新农合基金正常运转。二是自治区财政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建县、贫困县、财政困难县的财力补助,切实减轻其财政压力。三是探索建设新农合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在编制各级财政预算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筹资标准,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2.探索多样、便捷、低成本的个人缴费机制

在加大宣传、调动农民主动缴费的基础上,可尝试报销资金预缴、村卫生院包片、经农民同意后从粮食直补资金中代扣、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专户委托代扣等方式,创新个人缴费机制,降低新农合筹资成本。另外,建议自治区规定各县在乡镇卫生所设立长年新农合收费专窗,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农民就医时收取新农合个人缴费,并开具由自治区卫生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使缴费方式尽可能方便农民,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三)加强基金的监管,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1.建立基金管理预警机制

区、市、县要尽快建立新农合基金管理预警机制,按月、按季度、按年度对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和基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预警内容主要包括当期新农合基金征缴预警、当期新农合基金结余预警、统筹新农合基金累计预警、个人新农合账户基金预警,根据发生事态的轻重程度,每项预警可进一步分为I、

Ⅱ、Ⅲ、Ⅳ四级。确定相应的预警处置主体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警处置措施。

2.建立健全资金运行管理监督的制约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审计制度。对审计项目要作出中长期计划,实行定期、不定期审计,明确审计重点,防范重大问题发生,促进管理制度健全。二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纠纷等部门每年都要组织人员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乡合管办要坚持实地审核参合农民住院、体检情况,防止挂床住院、门诊转住院、编造假处方或假病历、虚报体检人数等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产生。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截留、挪用、挤占新农合基金或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乱收费等行为发生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形式,努力促进管理的公开透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

[1] 胡丁维.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路[J].法制与社会,2008(13).

第2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试点工作运行情况汇报

20*年1月*日,我县*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县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民缴费和政府、集体支持为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互助共济为保障形式,以提高集体抗风险能力为目的,以提高农民整体健康素质为目标,并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等试点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两个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策划、筹备以及试行过程中,原创: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试点乡镇农民的普遍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开了个好头,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近一年来我县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从*年*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基本赢得

了农民的认可。同时也为增强农民集体抗风险能力,缓解参保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改善参保农民整体健康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承保情况。*镇、*乡两个试点乡镇共有农业人口*人,其中学生人数*8人,参加商业保险人数2*人。本年度两个乡镇应参保人数*人(包括五保、低保户6*人),实际参保人数*8人,参保率5*42%;全县共筹集农保基金58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30*元。(具体见表1)。

2、补偿情况。截止2年月2日,共2××人次获得保险补偿,给付补偿金额累计v.54元,平均补偿金额为每人次××14元,单次最高补偿金额为××元,最高赔付比例为××,平均赔付比例为v60%。在县内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v65%;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27.57%;选择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获保险补偿的仅有2例,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0.××%。(具体赔付情况见表2、3、4、5、6)。

二、主要措施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试点工作管委会成员会议及××等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在基线调查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依托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对试点乡镇开展业务理赔工作,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2、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由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分管农村的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设立县新型农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管理中心(简称“县医管中心”),建立农保网络服务平台,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三是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及三班、美湖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医保管理站”。四是两个试点乡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五是成立由县人大、政协、监察局及参保人员代表组成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机构、人员、基金管理和赔付运作的监督。

3、广泛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召开干部动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认真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动员工作。对每一个参与农保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引导,明确政府责任,详细安排和部署运行办法,使试点工作一开始就高标准、高效率运行。二是印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宣传单××000多份,分发到试点乡镇的每家每户。同时采取领导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小组长、党员包户,把农村医保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给群众讲明,让群众清楚。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瓷都××》报、宣传车和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参加农村医保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此外将受惠农民的典型事例制作成专题片在有线电视台予以宣传,使农民群众从实际事例感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投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4、抓好基金管理。本次合作医疗基金筹措主要是实行农民(居民)个人缴纳保险基金、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五保户、低保户由县政府统一缴费参保。农保基金由乡镇政府负责收缴,在规定的收缴截止日前向县医管办上缴全部保险基金;县医管办在保险生效之日前一天,把全部基金一次性汇入县医管办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管理。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试点乡镇、村每月对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和总结,及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核实并兑付医疗补偿费用,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赔付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赔案,实行现场理赔;赔付金额在××元以上的赔案,一般在七日内向参保人给付补偿金(据统计,全部案件中××按照要求及时结案。在未能及时给付的v件赔案中,有××是发生在××)。在定点医院里,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让群众清楚明了。同时要求试点乡镇农保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并提供指导服务;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以住院病人健康和利益为重,实行重点服务、规范服务;医保协管员对住院病号实行跟踪服务,及时答复疑难、解决问题。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民对疾病治疗资金的储备意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储备疾病治疗资金提供了新的有利的载体,农村居民可以每年做好计划,预留新年度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款。从而使参保农民治病、防病的行为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意识更加增强。

2、建立了弱势群体参保费用代缴制度。试点乡镇的农村“五保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代为缴纳,使农村居民弱势群体享受到与其他农村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解决了弱势群体因贫困参保难的问题。

3、增强了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在××9人获得保险补偿中,获得500元以上医疗补助的农民有129人,其中有××人达到10v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充分展示出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作用。

4、简化了办事程序。和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强调“简单”、“方便”。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的简要证明和材料,同时规定了赔付金额和时限。县医管中心还经常深入参保农民家中,把医保补偿金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5、融洽了干群关系。过去一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农民因生活困难,而找政府寻求帮助。政府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往往是只能救济一时,不能长期解决。通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民就医用药的问题,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融洽了干群关系,又改善了政府形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启动初始,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认识不足,存有疑虑。

2、试点乡镇参保率总体不高。由于各试点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基础较好的村参保率可达到100%,较差的村仅为××%。××两个试点乡镇的参保率分别为××%,有将近一半的农民还没参保。

3、基层卫生院服务功能较低。由于我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服务设施简陋,基础条件较差,技术水平有限,尽管这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较低,但农保补偿的优费标准和县级医院差距不大,加上农村居民大量流入城关,群众选择在乡镇卫生院看病的愿望不高。从补偿情况来看,在乡镇卫生院诊治的只有××人次。

4、县外医疗费用控制难度大。尽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县外诊治的费用,原创:按县内标准的××补偿”。但是从目前的补偿情况看,县外赔付案件件数及赔付金额所占比例均偏高,尤其省级医院治疗的案例平均赔付金额将近是县级医院的××倍。因此,制定更为合理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有待今后进一步解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疑虑,通过身边事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使广大农民真正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适时扩大试点乡镇范围。

第3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健康;倍差法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4-0110-05

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的实际影响,借以考察新型合作医疗最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同时检验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性,以便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快速、稳步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一、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不同模式

本文使用的江苏省农村居民的数据来自于北卡罗来纳大学提供的中国家庭营养与健康调查(CHNs)。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取了江苏省4个县,基本涵盖了江苏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代表性较强。CHNS调查内容包括农民家庭的基本情况、收入状况、个人的医疗保险、健康状况等方面。自1989年以来CHNS对江苏省己进行了7次调查,都在调查年度的9~11月进行,CHNS数据集还包含了在不同年份许多同一被调查者个人健康状况的详细信息。本文选择了新型合作医疗正式实施的2003年前后2000年和2006年两年的调查数据。由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特征与成年人区别较大,所以本文研究对象主要是成年人,将年龄限定为18~65岁,即2000年和2006年的同一个被调查对象,2000年的年龄为18岁及18岁以上,但2006年的年龄不大于65岁,最终选择了364位农民,其中参合农民288位,不参合农民76位。下面具体分析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模式的不同类型。

朱玲依据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是“保大病”、“保小病”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特点将其分为风险型、福利型和风险福利型三种模式。结合江苏4个县的调查数据,本文认为这三种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门诊费用补偿共付率的高低上,因此本文依据门诊费用补偿的共付率的不同,来细分这三种模式。具体来说,将门诊费用共付率为100%的县称为风险型模式,门诊费用共付率为0的县称为福利型模式,其他门诊费用共付率在0和100%之间的县称为风险福利型模式。需要说明的是,被调查4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信息来自于农户问卷,有关个人需缴纳保险金的数额、共付率、起付线以及封顶线等均取农户问卷中该项指标的众数作为指标估计值。

表1给出了江苏4个被调查县新型合作医疗三种模式的特征。

第一种模式,C县的“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风险型模式,也称为“住院医疗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关注重大疾病对农民的影响,所以门诊费用的共付率为100%,即不报销农民的门诊费用支出。这种模式下,不仅参加合作医疗的保险金最高,而且住院费用的共付率和起付线也是4县中最高,但住院费用的封顶线却最低,这种模式需要个人承担更多的疾病治疗费用。

第二种模式,B县的“主要保小病”的福利型模式,门诊费用的共付率为0,即门诊费用全部报销,但B县同时还设置了门诊费用30元的封顶线。B县除了最高的参合的费用外,最大的特点还在于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起付线均为0,而且住院费用封顶线20000元以内的共付率为55%,相对较高。

第三种模式,A、D两县的“既保大病又保小病”风险福利型模式。门诊费用设置的共付率分别为94%和85%。两县缴纳的参合保险金较低,为10元,低于B、C两县;住院费用设置的共付率也是4县最低,同为40%:两县住院费用的封顶线设置同为30000元,高于B、C两县。这种模式下,A、D两县不仅满足了农民更高的住院服务需求,而且也关注了农民的门诊服务需求。

以上三种新型合作医疗模式的形成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可能有一定关系,但可能不是主要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C县选择的是风险型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列第三位的B县选择的是福利型模式,而经济发展水平排第二位的D县和最差的A县选择的都是风险福利型模式。因此,可以大致判断,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能更关注农民“大病”的住院服务需求。张兵、王翌秋的调查也发现,江苏省经济发达的江阴市实行了“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风险型模式,而欠发达的灌南县实行的是“既保大病也保小病”的风险福利型模式。

三种新型合作医疗模式有一些共同之处,如门诊服务的起付线全为零,农民个人缴纳的保险金数额都在10MB元间,住院费用封顶线分为20000和30000元两种等等。虽然模式不同,但三种新型合作医疗模式都关注农民的住院服务需求,体现了政策最初设计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要求,同时不同模式对门诊费用补偿做出了各自的规定。因此,新型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在原则指导下因地制宜的特点。

二、参合前后农民健康变化情况

对健康的度量最直接的方法是采用自评健康,自评健康更能反映农民的真实感受,而且操作简单。本文将健康分为好和差两种,对CHNS数据中自评健康的4个等级“非常好、好、一般、差”,选择非常好和好的都作为好,记为1,而选择一般和差的都作为差,记为0,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和文献比较。

表2是农民基本特征及健康状况。从两组农民的健康情况来看,2000年参合农民的健康要好于不参合农民,但2006年不参合农民的健康更好,总体上2006年农民的健康情况要好于2000年,但参合农民的健康情况似乎没有比不参合农民变得更好。具体来看,对于自评健康“差”的农民组,2006年参合农民的健康比2000年变差了,而不参合农民则变好了;对于自评健康“一般”的农民组,参合农民和不参合农民的健康都变好了;对于自评健康“好”的农民组,参合农民比不参合农民变好的比例要小;对于自评健康“非常好”的农民组,参合农民和不参合农民中健康“非常好”的农民比例都在下降,下降幅度基本相同。因此,可以基本判断,参合后,农民的健康没有象预想的情况一样变好,反而是健康变差的农民所占的比例在增加。这说明参合农民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现象。

从农民的其他基本特征来看,参合农民和不参合农民的男性比例相差不大,但不参合农民的男性比例相对更高:参合农民的平均年龄约高出不参合农民1岁:不参合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参合农民高,大约高出3年左右;参合农民的已婚比例要比不参合农民稍高。和不参合农民的家庭相比,参合农民的家庭规模更大,而且组内差异也更高,但参合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不参合农民家庭,大致占不参合的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75%-80%,收入低的农民显然想通过参合来减少自己的疾病负担,另外,这应该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参合农民所在县的经济发展

水平相对要差一些。

三、研究方法与计量模型

(一)研究方法

项目评估和政策分析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计量分析方法是倍差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简称DID)。倍差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研究对象分成两组,一组是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群体,称为处理组,另一组是不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群体,称为对比组,将政策或项目实施前后两组群体的同一指标的变化量进行比较,所得差值即DID值反映了该项政策或项目的净影响或真实影响。

倍差法的具体估计方法主要有2x2方格分析法、计量模型估计法。在计量模型估计法中,非观测效应面板数据模型应用广泛。非观测效应面板数据模型倍差法主要有固定效应、一阶差分、随机效应等模型。就源自横截面的大量随机抽样而言,随机效应模型更有意义。由于采用了2000和2006年的两期面板数据,因此,本文使用2x2方格分析法以及非观测效应面板数据模型的随机效应模型分析农民参合前后时期健康状况的变化。

(二)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本文对农民的健康设定为好和差两种,是一个二元选择变量,以农民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及医疗服务有关的变量为解释变量,在控制个体不可观测的异质性的基础上,可以采用随机效应Probit模型进行估计,模型设定如下:

式(1)中,Healthit为健康状况变量,取值1和0分别表示健康好和差。T是时期虚拟变量,赋值1为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后,为O表示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前。D为参合与否的变量,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为1,相反为0。T*D表示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的净影响。X;。是一组解释变量,如农民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以及与医疗服务有关的其他变量等。v2是不可观测的个体异质性误差和时变误差的复合误差项。α、β1、β2和β3是待估参数,衡量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状况的净影响;是待估计参数矩阵,考察控制变量对农民健康状况的作用。

结合已有文献研究,本文选择解释变量如下:

(1)农民的个人特征变量:选择农民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4个变量。

(2)农民的家庭特征变量:选择家庭规模和家庭人均纯收入2个变量。

(3)地区特征变量:选择县经济发展水平变量,以农民所在县的调查样本全体的人均纯收入来表示。而且,以风险型新型合作医疗模式的C县作为对照,加人另外三个县的虚拟变量,控制由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同所造成的对农民健康状况的影响。

(4)与医疗服务有关的其他解释变量:患病史变量,以农民曾经患过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塞、中风、骨折等五种疾病中的至少一种来表示,有患病史的农民健康风险规避意识可能更强,一般比没有患病史的农民的健康状况要差;参加其他保险变量,控制其他保险对农民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感冒治疗费用变量,即农民在就诊机构治疗一次感冒所需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疗服务价格,和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可能呈反向关系。农民的家到最近医疗点的距离变量,它反映了医疗可及性,距离越远,农民可能越会减少就诊概率。反映农民生活环境的变量――农民家中是否使用自来水和室内厕所,生活环境越好,农民的健康水平可能越高。相关变量名称和解释见表3。

四、实证结果分析

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影响的2×2方格分析结果见表4。从表中可以看出,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水平的净影响为-0.057,显示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后,农民的健康状况变差。这说明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中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以后,不注重自己的健康,从而使自身的健康水平下降。但做出该结论需要谨慎,因为我们没有控制可能影响农民健康的其他因素,农民健康变差很有可能是其他因素而非新型合作医疗的作用结果。因此,需要通过计量模型进一步检验这种影响的统计显著性。

表5给出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状况的影响DID模型的估计结果。两个模型的沃德检验值和似然比统计量都显著通过,模型的整体解释力较强。我们主要关注随机效应Probit模型的结果,兼以考察混合Probit模型的结果。

从模型结果来看,我们最关注的DID值,即时期变量和新型合作医疗变量交互项的系数为负值,说明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状况产生的净影响是一种负向影响,这和2×2方格分析得到的结果较为一致,但是,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DID值没有显著通过统计检验,这说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没有使农民的健康状况显著变差,新型合作医疗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并不存在,农民的健康状况没有因为参加合作医疗而有太大的变化。可能的解释是新型合作医疗基于“保大病”的制度设计下,对农民患小病发生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小,报销额度低,这使得农民以牺牲自己健康来获取费用补偿的行为变得不经济。农民只有在健康变差需要住院服务时才能从新型合作医疗中得到切实的帮助。因此,目前所实行的各种形式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下没有发生显著的道德风险问题。但同时,DID值为负值也提醒我们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的这种负向影响可能只是一种短期效应,新型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发生道德风险的倾向。

从3个县变量的系数来看,在控制了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后,实行福利型或者风险福利型的3个县的变量系数都为负值,而且B县变量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因此,和风险型模式的C县相比,风险福利型的A、D两县农民健康状况变化不大,但福利型模式的B县农民健康水平要差。这提示我们,如果在农户患病概率相同的条件下,“保小病”的模式不如“只保大病”的模式对农民的健康提高作用大。对比B、C两县的实施方案发现,两县除了门诊费用共付率差别较大外,B县还没有住院费用的起付线,虽然两县的住院费用补偿的封顶线相同且共付率相似。因此,在这两种模式下,基于B县农民健康更差的情况判断,B县的个别农户有可能通过以健康换钱的方式骗保,发生道德风险。虽然从4县整体上说,这种道德风险问题不存在,但是如果B县有数量较少的个别农户发生骗保行为,那么也很难在总体的统计上表现出来。因此,B县的新型合作医疗模式需要改进,

从模型结果还可以发现,男性的健康状况显著的比女性好,教育水平越高的人健康状况显然越好,而有过患病史的人健康状况显著变差,家庭收入高的农民健康更好。使用自来水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而使用室内厕所的变量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种情况说明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并不太确定。这和封进、余央央的研究结果正好相反。我们推测可能是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农民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这不仅表现为身体健康,而且还表现为心理健康的需求。生活环境的改变没有满足农民的心理健康需求,从而降低了农民的健康状况。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依据2000年和2006年CHNS江苏农民调查数据,运用倍差法研究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状况的影响,考察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三种模式――风险型、风险福利性和福利型的合理性。研究结果显示,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状况产生了负向影响,但统计上并不显著,这说明新型合作医疗没有改变农民的健康状况,但存在道德风险的倾向。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风险型模式相比,风险福利型模式的农民健康状况没有变化,但福利型模式下的农户健康状况显著变差,这增加了道德风险的发生的可能性。另外,研究发现农民健康状况受性别、受教育程度、患病史、家庭收入、生活环境等显著影响。

第4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第5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卫生;医保;基金;运行;分析

2013年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常熟市2013年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精神,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补偿方案,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管理,服务管理,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和发展。

一、2013年1-10月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一)应保尽保,参保率继续稳定在高位水平。2013年1-10月,全市实际参保44.32万人,参保率99.79%,较2012年减少2.55万人,降幅5.45%,主要是参保人员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提高,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补偿。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50元/人,其中,政府财政补助520元,个人缴纳130元,政府补助占80%。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留院观察(日间病房)补偿标准,适当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病种,提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适度调增用药和诊疗目录,减少住院补偿费用分段设置,提高高发费用段补偿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人。积极实施差别化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强了转外就医管理,合理引导就医流向,稳定保持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利用率。进一步做好加强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协同作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三)基金运行情况

当年应筹资为28879.15万元。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1755.73万元,2013年当年可用基金为27123.41万元。风险基金总量为2887.91万元(含历年结余1132.18万元)。

2013年1-10月,基金支出25698.20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9567.84万元,门诊支出5843.99万元,健康体检支出196.38万元,分别占支出基金的76.49%、22.75%和0.76%。

目前基金支出占全年可用基金的94.75%,同比减少0.97%,基金支出较2012年同期增加2360.52万元,增幅达到10.11%。

根据1-10月基金运行趋势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分析,全年基金支出估计在29779万元,本年基金出险900万元,动用风险基金后,估计还有232万元的累计结余。

(四)2013年1-10月各项运行指标情况

1.费用水平

(1)医疗总费用。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55153.01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296.68万元,医疗总费用增幅4.35%。

(2)门诊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15109.65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853.76万元,增幅5.99%。

5.疾病负担

次均普通门诊费用58.73元,次均补偿22.04元,次均自付费用36.69元,次均自付费用较2012年同期下降1.24元,降幅3.21%;次均住院自付费用3084.4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41.28元,增幅8.49%(次均住院补偿增幅10.94%)。

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情况

(一)门诊人次、费用、补偿垫支与总额预付包干情况

2013年1-10月,本市定点服务机构预测门诊人次201.19万人次,门诊总额预付包干资金4397.68万元;门诊实际人次227.22万人次, 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补偿垫支5012.54万元。

2013年1-10月,全市预测门诊人次与实际门诊差数-26.03万人次,门诊总额预付包干资金小于医疗机构补偿垫支614.87万元。预测门诊人次与实际门诊人次符合率88.54%,门诊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与医疗机构补偿垫支符合率87.73%

(二)住院按床日付费医院垫支和基金支付情况

2013年1-10月,纳入按床日付费住院病例58216例。住院按床日付费基金应支付13838.46万元,医院补偿垫支14766.78万元,基金支付小于医院补偿垫支额928.32万元, 占应支付基金额的6.71%,住院按床日付费基金支付与医院补偿垫支符合率93.71%。

(三)住院按病种结算实施情况

2013年1-10月,全市19家定点服务机构开展住院按病种结算,实际开展8个病种,按病种结算185例,实际补偿比达到55.37%。

三、存在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次均住院费用增幅明显

2013年1-10月全市次均住院费用6032.90元,高于全省同期指标饿的4.16%。虽然本市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仍保持在较低水平,但年度增幅呈现过快增长趋势(增幅13.87%)。

(二)卫生服务利用仍然维持在高门诊率、高住院率水平

2013年1-10月医疗服务总人次245.72万人次,同比增加1.84万人次,增幅0.76%。医疗服务总人次增加主要是门诊人次的增加。参保人员人均门诊5.39人次,较2012年同期增加0.32人次。住院率14.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35%。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超负荷运行

第6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新农合县外就医报销;存在问题;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R19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我国自2003年开始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新农合”制度,参保人数达8.35亿。参合率达95%。同时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建设,有效促进了市(县)、乡(镇)二级医疗机制的事业发展,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新农合”的优越性逐步显现。但是,随着“新农合”的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制、医疗条件落后、医务人员缺乏等现状也逐步暴露,导致参合农民到县(区)外就诊治疗比例逐渐增多,笔者多年来一直负责县(区)外就医患者的费用报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并在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县、乡(镇)二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不足、设备落后、医疗条件及服务能力有限,导致到县外就医的患者逐年增多,致使“新农合”资金中用于支付县外就医患者的报销费用逐年增加

“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58.4亿万元,支持近5万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初步建成了由55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投入不断增加,有效促进了县、乡(镇)二级医疗机构医疗事业的发展。但是,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只能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随着“新农合”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增强,县、乡二级医疗机构本身医疗条件落后、医护人员缺乏的现状逐渐暴露。特殊病、慢性病及危重病人大部分都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出院后再回到当地报销,不但增加了参合农民的负担,还增加了“新农合”资金的支出。

二、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高,超范围用药过多、超标准收费,造成县外就医患者实际报销比例低等问题

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多为三级医院,“新农合”超付线高。省级起付线为600元,州级起付线为400元。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开展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收费价格,本着“安全、实用、有效、经济”的原则。坚持使用基本目录,控制贵重药品、辅助药品,降低自费药品使用率。很多时候县外就诊病人住院时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农民不知道什么药能报,什么药不能报,医院也没解释清楚,加之检查项目较多,产生的费用一般都是参合农民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当地“新农合”指定的机构报销,这样扣除自费的药品、检查项目费用,造成实际报销比例低等问题。由此增加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负担和合作医疗基金风险,直接影响了全县的整体补偿水平。加大了下一年度的参合基金收缴难度。

三、报销程序繁琐、结算周期长

由于“新农合”报销过程中,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合作医疗本、身份证、户口册、银行账户等多种资料,且报账程序涉及较多环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大多设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卫生局,有的县县外就医报销由县医院或中医院财务人员代行报销,大多数村庄离报账中心和银行、信用社较远、每次报账往返车费、误工费、住院费用清单打印费等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降低了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参合农民费用结算时间,直接削弱了人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导致了部分农民对医疗机构的不满意和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感,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监管力度不够,合作医疗的透明度不高

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化,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杜绝在资金使用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对农民做到合理检查,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发展。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包括电话回访)到相关医疗定点机构,特别是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了解“新农合”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避免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小病大养”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大型检查的审核,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进一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意识,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基金安全。

五、信息网络化管理滞后,经办人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系统设置,明确信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尤其是县外就医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核、报销、清单打印等环节上,使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为县外就医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县外就医农民“及时结报”,使县外就医参合农民报销便捷,确保参合农民利益不受损失,最大程度的收益,完善信息系统参合数据核对与管理,助推全县级新农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年2月13日,国办(2011)发8号.

第7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一、学习传达情况

县“两会”和农村暨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行动起来,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意见。党组会议传达了两个会议的精神,研究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思路、200年主要工作任务以及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奖惩办法。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介绍了两个会议的召开情况,组织学习了肖书记和杨县长的重要讲话,在全面总结2005年工作的同时,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地分析和部署,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成就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大发展的主题,积极参与、服务于全民创业活动,努力开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二、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情况

根据两个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2006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即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东向发展”和“一主两翼”战略的实施,坚持服务发展的意识不动摇,正确处理好严格土地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城市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

(二)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城镇居民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进一步完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全面完成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设任务。加快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进度,6月底前完成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任务。启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更新任务。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以信息化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

(三)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认真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前的宣传工作,努力形成领导支持、矿业主配合、投资者遵守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全力协助、指导版书乡政府实施白杨岭山体地裂缝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项目,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数据。

(四)规范发展土地市场,推进土地收储运营。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促进土地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重点做好张家坝开发区、南门原汽车八队、交通局配载中心等地块的收储运营工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条例》和《国土资源规定》,妥善处理好国土资源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对各类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切实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城建国土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

(六)巩固活动成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巩固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县政府确定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具体的改革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实施并完成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促进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到位。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巩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成果,强化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牌,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每年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和农户予以表彰奖励。严格项目用地审批,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规划管理,严禁零星占用土地建住宅,引导农民建房按规划要求向中心村集中。

(二)深化农村征地制度改革。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制定符合我县实情的征地补偿标准,目前正在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成果将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二是修改和完善征地程序,建立土地征收的协商机制和司法裁决机制,把征地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三是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抓好土地开发整理。一是成立县土地开发整理机构,要求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从规划、申请、立项、施工到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全程搞好服务。三是走因地制宜、综合开发整理的路子,将土地开发整理与滩地改造相结合,与落实村庄规划相结合,与改造中低产田相结合。2006年重点抓好江村和庙首两个省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三溪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与报告、预算的编制。

(四)抓紧抓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我县是地质灾害易发县之一,全县约有20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根据《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方案》,我县已有3个隐患点列入省批准同意实施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计划,2006年安排版书白杨岭,2007年安排白地洪川和俞村下周家,以彻底消除其地质灾害隐患。我局将全力协助、指导当地政府作好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按要求收集、上报有关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事。

第8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一、实施城镇居民医保是大势所趋

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至今,由于偏重门诊看病吃药“即看即报”且“半价吃药”(药房托管让利40%,区政府补贴10%),深受群众欢迎;也因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做到全区统筹,一直在各街道“自筹自保”。但随着医改步步深入,“医药分开”、“药品零差价”等制度出台,医院在门诊开药让利群众的优惠将不复存在,我区农村合作医疗“重门诊”、“轻住院”的报销比例与城镇居民医保相比形成巨大反差,一些参保人数偏少的街道由于盘子小、统筹能力弱,往往一两个参保对象患了大病就使得医保经费入不敷出,街道财政有如“雨天背稻草,越背越重”,近郊街道先行过渡到居民医保是被逼的选择。此外,从全市角度看,除、外,全都实施了居民医保。据悉,目前区也正在大力推进。年10月,《关于推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政办发〔〕148号)中强调:凡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现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最迟于年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期,市长来区调研时也指出,要按照城镇居民保障的水平来发展社会事业。把农村合作医疗适时过渡到居民医保势在必行。

二、实施居民医保当前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是居民医保宣传力度不够。据初步调查,区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约14万人,目前已参加4.4万人,有近10万人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方面,大多数群众对居民医保认识度不够,对大病存在侥幸心理,满足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低的眼前利益。另一方面,部分街道干部对推行居民医保工作不积极,开展工作时难免出现讲不清、推不动的情况。

二是“一病两报”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我区有近1.5万人既参加了居民医保,又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看病用农村医保报销,住院治疗就用居民医保报销,“一病两报”现象时有发生。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都是有财政补贴的公益事业,“一病两报”则过多地占用了财政资金,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三是缺乏一定的政策扶持。受经济条件影响,远郊部分群众参加居民医保还有许多困难,特别是一些困难家庭的老人和特困群体,参加居民医保更需要政府扶持,应尽早出台这方面的政策。

三、对推进“两保过渡”的几点建议

1、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农村合作医疗向居民医保过渡是一项面广量大、政策性很强的民生工作,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鉴于农村合作医疗与居民医保分属卫生和劳保两个部门管理,而且涉及到全区各街道,建议成立区一级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现行的农村医保工作机构和居民医保工作机构可以合署办公,一方面有利于控制两边参保现象,另一方面有利于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衔接。

2、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据悉,街道由于提前做了大量宣传发动工作,今年年初就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农村合作医疗向居民医保的整体过渡。普遍反映,这项改革既方便了管理,减轻了负担,也给群众带去更多实惠。鉴此,我们建议通过社区文娱活动、发送宣传单以及“一报两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居民医保,为“两保过渡”打好舆论基础。

第9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