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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调;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一、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图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核心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图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图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图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二、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图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图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图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图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图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核心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核心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图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三、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核心所在。
注释:
[关键词]社会政策经济学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养老金经济学
TheTheoreticalFoundationsof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
PersonnelBureau,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s]ProfessorRosnerusesthesetofmicroeconomicconceptsandtoolstoanalyzethecauseofsocialpolicy,theextentofsocialpolicy,theobjectivesofsocialpolicy,somepoliticalscienceaspects,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Itprovidesanewparadigmfortheanalysisofsocialpolicy.WeintroducethefindingstoChinesescholars.
[KeyWords]EconomicsofSocialPolicy,SocialHealthPolicy,EconomicsofPensions
前言
社会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政策针对贫困、失业和社会供养等等问题规划蓝图,因而能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政策的制度设置应当被视为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回答,要理解一项社会政策制度设置的应力,我们必须理解它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要考虑它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对于探询在不同制度结构下,社会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济理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手段。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罗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专著《社会政策经济学》,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基础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笔者将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给国内学者,以期拓宽我们社会政策研究的视角。
1、社会政策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计量方法
1.1社会政策的范围:
社会政策范围不仅覆盖资助贫困人口,还包括帮助人口中的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从实践上讲,社会政策的内容应当包括:(1)健康保险,(2)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供养,(3)帮扶失业者,(4)有关家庭的政策,(5)贫困。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
1.2社会政策的目标:
为了评价社会政策的效果,我们必须清楚所提出的社会政策计划的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评价社会政策的福利效果。社会政策的目标有:(1)反贫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险),(3)再分配,(4)规定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契约结构(例如,劳动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会政策计划,其目标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贫困计划不是为全体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尽管反贫计划对减少贫困有贡献,对于贫困人口来说非常重要。基本养老金是反贫非常重要手段,但几乎不适合防止风险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私人退休供养。我们并不清楚建立社会保险计划的原因,个人要面对许多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避免,如防止火灾、汽车被偷等等。社会政策计划则不涉及防止火灾和汽车被偷遭受的损失。但大多数国家针对一些不测事件,建立了社会政策计划。因此,我们将思考,为什么一些风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而其他的则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赖以设立的最重要的风险有:(1)失业,(2)疾病,(3)残疾,(4)与退休有关的财富损失,(5)寿命超过个人资产和财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社会政策计划的范围。我们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会政策的经济学方法
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社会政策。这种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学家探讨人们面对不同的选择,将如何行动。经济学家把社会现实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社会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视的危险局面,在这种局面下,理性个人不可能做出连续的选择。而且,对于一些人,理性选择假设不适用,例如,精神有障碍的人。限制选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会政策的背景。
社会政策分析使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技术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户效用最大化。这些限制包括预算限制和现存的管制。例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适当的数学,即受约束的最优化技术。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图表分析通常足够了。
1.4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
就社会政策来讲,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结构。按照个人受影响的方式进行区分,社会补助金有:(1)只针对贫困或首要针对贫困的社会援助计划;(2)对所有那些主要通过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支付缴费款的人员的计划;(3)针对所有公民的计划。如果第一种方式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减少贫困是它的主要目的。这种类型社会政策的意图可以与自由思想相联系,即支持穷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给市场。在第二种方式社会政策中,保护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标。第三种类型的社会政策希望为每一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保护工人的收入。有人认为,社会民主思想支持这种类型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这三种类型政策的区分越来越模糊。当评价不同社会政策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时,这些区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们同样需要对国家作为社会政策的管理者和国家作为社会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政策的组织结构:(1)国家组织健康服务等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国家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式。(2)国家为社会政策建立特别机构,使之为社会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这些机构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组织领域和活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机构之间不存在针对顾客或活动领域的竞争。这些的机构通常按照职业界限来划定。(3)国家强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但把组织的机构留给市场。
2、社会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与福利经济学定理[2]
讨论社会政策计划的效果,必须提及比较的标准,否则,不可能阐述一项计划的引入以及它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利于或者减少福利。
前面已提过,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目标,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发现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这样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呢?用保险防止不测事件和确保个人自身的再分配?人们能自我照料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意的、必要的补充。为了理解这种背景下社会政策,我们需要探讨介入市场体制的运行。第一个问题是:商品和服务只通过市场分配给个人,这种经济的后果是什么?这是一般均衡理论所探讨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及:(1)有均衡吗?均衡是价格的向量。(2)如果有,这样的均衡从社会想望的意义上讲,是件好事吗?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政策特别有意义,在一些情况下,自愿合约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卖身为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均衡在特殊意义下是件好事,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种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种极端不平等的分配。关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有一个强有力的定理:在某种经济状态下,市场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们从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导出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定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损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严格的条件下,通过再分配资财可以实现每一个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给竞争的市场。第二个定理能用于社会政策的背景吗?这有一个很大的益处,因为这样,国家可以把它的活动限定在再分配。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是政府征税,以资助特殊群体。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税和转移支付产生大量的分配效应,因此,没有任何分配效应的再分配是不切实可行的选择。
2.2不确定性分析
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经济学中分析不确定性问题,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预期效用函数或者叫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NM效用函数不是处理不确定性问题唯一的效用概念,但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从数学上讲,NM效用函数的优越之出在于他容易操作,并且经过适当修正,均衡分析(包括福利经济学定理)的基本结果有效。不确定性对于社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在帕累托意义上不存在外部性,一些人在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后,情况变得相当糟糕——一些人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得病,或者寿命超过他们的预期和他们积累的财富资源,解决这样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保险。不测事件有关的涉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可以通过市场来保险来防备有些不测事件的发生,而对其他一些不测事件,则不存在市场保险,必须由社会政策来补充?
是否存在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特定的市场失灵?从帕累托意义上讲,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条件是什么?均衡有效的条件有两个(1)事件的独立性,(2)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不对称信息相联系,导致非帕累托最优均衡的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事前机会主义),另一个是道德风险(事后机会主义)。这些都是研究社会政策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2.3.制定社会政策的经济原因
首先是风险分离与保险金供给不足。在不同的保险计划中,风险分离不被社会想望,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规范方面的原因:为什么具有不同风险的人要支付不同的保险费?二是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分离可能导致保险金供给不足。避免风险分离的一个办法是建立社会保险。当社会保险建立后,它不可与以能够分离风险的保险公司为竞争对手。因为保险公司会拿走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而把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留给社会保险。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竞争,但风险分离必须被抑制,抑制的办法是,强制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合约。另一个办法是,竞争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横向补贴,即拥有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给拥有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补贴。一种风险,由于它产生恶劣后果的概率很高,市场保险公司不愿为它保险,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为它保险。社会保险是在一种制度安排内保险和再分配收入的设置。
第二个方面是经典的市场失灵观点,即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分配的结局是非帕累托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市场失灵。这可以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是没有被覆盖的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然而,如果抑制个人所属的群体产生成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群体被约束在市场中,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3]
2.4社会政策的效应
不管社会政策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政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有时候,这种考虑会被拒绝,因为一些人认为社会政策颁布的目的是应当将经济考虑置于一边。但社会政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学家要做的事情不是讨论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否应当实施,而是分析社会政策应当怎样实施,并有收效,即以最小的成本达到社会政策的想望的效果。
社会政策计划有两种类型的效应:一是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二是D型分配效应(distributiveeffects)。这两种分配的意思几乎一样。之所以做出区分,是为了分析两种不同的问题:A型分配问题是分析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影响资源的使用,即在引入养老金制度后,总的储蓄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以及劳动供给由此受到怎样的影响。自由地享用健康服务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计划的供给,这是总的福利问题,不考虑在不同人群之间如何分配。对D型分配后果的分析是探讨既定的福利总量如何被分配。它探询的是谁受惠和谁支付的问题。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两个问题不可能被明确地区分,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必须做出区分。
2.4.1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A型分配效应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实施社会政策计划,相对价格改变。价格变化是因为某种商品或活动变的便宜了,以及资助计划需要缴纳保险费改变其它商品或活动的相对价格。为了了解税收或收益如何通过改变相对价格影响经济活动,我们可以使用标准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家庭户理论和公司理论中,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分(具体分析略)。这些A型分配效应是目前许多国家社会政策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社会政策背景下讨论的最重要的A型分配效应包括:(1)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如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贫困减少等)。(2)储蓄和消费(如养老金计划、健康保险等)。(3)使用免费和(或)补贴价格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如健康服务、住房补贴、贫困减少等)。
2.4.2D型分配效应。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收入分配的效应时,我们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判断和假设:
(1)、比较分配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使用“历史上既定的分配”还是使用“理论上解释性的分配”作为标准呢?一个现存的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理论分析,使用理论标准更可取,不应把这条标准看成规范标准——一个公平的分配或非常不公平的分配,而是在具体假设下的奏效的分配。经济学可以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2)、计算再分配的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一方面使用以个人、家庭户或家庭为计量单位的数据,会使研究的结果产生差异;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数据的可得性。在一些国家,关于家庭户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
(3)、再分配或保险?我们不能从理论上区分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提供保险好还是再分配收入好。有时候,把再分配计划看作保险是一个有用的方法。因此,当探询一项计划的垂直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收入流看作是既定的;而当探询一项计划的水平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某些特征看成是既定的(如家庭规模、发生疾病的概率等等)。
(4)、缴费和补助金的归属,即:谁得到补助金,谁缴费?社会政策法规只从形式上规定谁必须纳税和缴费,谁接受补助金,而不决定谁实际承担税收负担和谁实际得到补助金。“税收归属”探讨这些问题。
(5)、应用研究,使用解释性的案例,还是使用真实数据,哪个更好?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喜欢用实际数据,但研究社会政策时,使用实际数据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问题是由于在终生框架和在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中,分析收入再分配出现的。首先,研究者会需要几十年个人化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很难得到,因为缺乏对过去几十年数据的系统处理,另外,还因为被分析的制度设置存在的时间不够长。其次,在使用经验数据的时候,研究者可能混淆社会政策计划的效应和结构变迁的效应。例如,分析垂直再分配,研究者需要生命周期过程的收入数据,但由于不同的时间环境,收入发生变化了。由于经济增长,对于特定的同批人来说,收入增加对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垂直再分配是无关紧要的。[NextPage]
3、应用分析
在这部分,我们重点介绍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和养老金政策。
3.1社会健康保险政策
3.1.1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两种方法
在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文献中,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精选的假设方法,另一个是社会政策方法。精选的假设方法把健康看作一种资本储存,这种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下降,并增加健康支出。以这种方法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那些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政策方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就卫生健康问题来说,只有在技术的可得到的情况下,才有特殊服务需求在卫生健康与其它商品消费之间没有多少替代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不探究卫生健康效用,但是探究卫生健康服务的效用,不考虑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与其它商品之间的选择。这种方法是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的社会政策立法的基础。这两种方法只有在事实的和规范的假设下才切合实际。精选的假设方法假定关于自己的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人们能够并且应当做出决策。社会政策方法则拒绝这种观点,并假定哪有疾病,那里就有服务。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方法与事前和事后的观点联系起来:经济方法采用事前的观点,它考虑预期效用;而社会政策方法关心实际结果,采用事后的观点。每种方法都不全面,因为一种方法忽视的重要方面往往被另一种方法包含。概括地说,精选的假设方法忽视了需求问题,而社会政策方法没有考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经济问题。
3.1.2公共健康保险的目标:规范方面的问题
(1)贫困。让一些收入太低买不起保险的人能够得到健康服务。(2)维护人口健康。一项成功的政策不仅减少疾病发生率,还要提高健康水平,这是一种定位于输出型的目标。还有一种定位于输入型的目标,即保证良好的健康服务的供给。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口健康并不随着医生和医院床位数量的增加而提高。(3)社会健康政策要覆盖没有被商业保险的风险。(4)实行有利于家庭的再分配计划。(5)实行有利于高风险人群的再分配计划。
3.1.3A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政策具有A型分配效应,它影响一个国家经济资源的使用。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政策是否导致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效率。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人均健康支出也增加,健康支出成本增加的原因归结于(1)价格上涨。我们必须对价格上涨与质量提高做出区分,因此可以说,成本的增加不一定就是由价格上涨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的因素。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得到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部分归结于政治和社会因素,即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健康服务延伸到都市以外、过去被认为是偏离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健康问题。(3)人口演变。人口参数的变化会影响健康支出:预期寿命增加和人口构成的变化。(4)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许多医疗服务变得便宜了,但同时刺激新的医疗产品的研制,增加医学研究成本。
3.1.4D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制度具有许多D型分配效应:人与人之间垂直的、水平的和代际的再分配,以及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再分配。评价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的基础是公平保险。评价再分配的数量,必须假设收益和成本的归属。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定在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中没有赤字或剩余。假设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仅仅是一项以健康服务成本为标准的保险、别无其它,把分析D型再分配效应建立在这样的假设的基础上是明智的。健康支出还要考虑社会地位和教育等问题。
3.2养老金经济学
3.2.1养老金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金制度比较,非基金制度的长处
要了解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情况,我们很自然地假定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即探讨最优的储蓄量是多少。为了方便起见,通常把养老金制度放在一个特殊的框架内,即迭代模型中来分析。假定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两代人,一个人在第一时期工作,在第二时期不工作、如果没有公共退休制度,只能消费储蓄金。再假定他只关心自己的消费,不打算留下遗产,进一步假定死亡的时间是确定的,那么:
maxU(c1,c2)
c1是第一阶段的消费,c2是第二阶段的消费。如果没有公共养老金,他必须考虑以下限制:
c1=w-s
c2=s(1+r)
s为储蓄,r是利息率,结果是最优储蓄数量为s*。在封闭经济中累计的储蓄决定资本存量。
为了讨论公共养老金引入后的效应,需要区分非基金制和基金制。在基金制下,如果缴费比率不大于人们自愿选择的储蓄率,那么,限制不会改变(b:对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比率)。
c1=w(1-b)-s
c2=s(1+r)+bw(1+r)
如果义务储蓄挤出自愿储蓄,那么最优储蓄量s*(=s+bw),。如果引入非基金制计划,并且缴费比率定为β、养老金为p,那么个人面临不同的限制,假定非基金养老金制度既没有赤字也没有剩余,β决定p,反之依亦然:
c1=w(1-β)-s
c2=p+s(1+r)
可以看到,如果两个时期消费的都是正常物品的话,∂s/∂p<0,非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减少了私人储蓄。在实行PAYG(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由于较少的资本存量,利息率更高,边际劳动产量更小,这是引入非基金制的结果:第一代的消费增加,而后代的资本存量更少。这对福利有何意义呢?为了比较非基金制和基金制的差异,仍需要采用帕累托标准(具体分析略)。由于人口增长,实行PAYG制使所有几代的福利更好。
通过引入非基金制确保所有几代人更多效用的另一个假设是:什么时候通过要素W,一代人与下一代产生捐赠,W相当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那么如何比较两种养老金制呢?如果缴款率不超过最优储蓄率,那么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不起什么作用。为了比较两中制度,我们需要比较两种收益率。假定缴款率b不变,如果(1+w+n)>1+r,或(w+n)>r,其中,w表示劳动生产率(W=1+w),n表示人口增长率(N=1+n),r表示收益率。那么PAYG制比基金制有更多的收益,因而更优。如果利息率低于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那么引入PAYG制将确保帕累托改进。从长远来看,我们不得不假定利息率不比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低,这就是为什么非基金制通常不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因。概括地说,将PAYG制转为基金制通常不会产生帕累托改进。
3.2.2A型效用:劳动力供给
大多数国家的有效退休年龄在下降,分析这个问题必须假定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个人财富,即这种养老金是一种公平养老金。尤其是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回推后退休,财富不变。如果有公平养老金,是什么原因刺激在某个具体年龄退休?假定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分为消费和闲暇两部分,U(ct)+V(lt)。其中,ct表示消费,lt表示闲暇。他从t=0工作到N;储蓄率为s;缴款率为b。那么c+b+s=1。终身效用是(T为最大生命跨度,c为一年的消费):
U(c)N+[(U(c)+v)(T-N)]=U(c)t+(T-N)v
人们最大化效用:
Max:TU(c)+(T-N)P
N,c
s.t.Tc≤N(1-b)+(T-N)PP: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是公平的,因此:
P=bN/(t-N)
预算限制减少到Tc≤N
如果没有遗产,他消费所有工作期间所挣,养老金不影响退休时间。如果有借贷限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贷款的利息率明显高于储蓄利率,那么养老金制度会影响退休决策。C*表示工作期间最优消费量,如果C*>1-b,他不能有最优的消费,因此他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是1-b,。最优化问题变为(Cr表示退休期间的消费):
maxNU(1-b)+(T-N)[U(Cr)+v]
Cr,N
s.t.N(1-b)+(t-N)C*≤N
可以看到∂N/∂b<0。增加缴费率相当于增加养老金,降低退休年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养老金制是公平制的,通常有最低退休年龄和最低缴纳年限的限制,另外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使用于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还有对提前退休的特殊规定等。
3.2.3D型分配效用
没有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一般理论,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完全取决于制度是如何被解释。许多养老金制度慎重地再分配收入,通常是低收入人群受益,但也有意外的再分配效应,主要是由于收入与生命预期的相互作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高收入人的预期寿命更高,因此由于生命预期的差异,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有计划的再分配通常被削弱。而且,比较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必须考虑其他社会政策计划,如社会援助、健康服务等。
影响再分配总量的三个重要方面是:(1)性别。女性预期寿命长于男性,平等对待男女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收入再分配有利于女性。(2)收入。由于高收入人群预期寿命更长,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有利于高收入人群。(3)婚姻状况。大多数养老金制度支付幸存者养老金,主要接受者是女性,因为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如果幸存者养老金制度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确定补助,那么幸存者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有利于单身有工资收入的家庭户,如奥地利。
3.2.4人口变迁与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
预期寿命的增加和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减少劳动人口,这两种人口学要素的变化对养老金制度产生的影响有:(1)从绝对数和占GDP上讲,加重养老金负担。(2)为了保持养老金制度收支平衡,必须增加缴款比率。(3)缴纳的保险费的收益率显著下降。(4)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规模发生变化。[NextPage]
4、评论
罗斯那先生的研究成果至少给我们这么几个印象:
第一、多学科交叉研究问题。罗斯那先生不仅使用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作为分析社会政策的原因和效果的基础,还在分析过程中,涉及了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将经济学与政治学巧妙地结合起来。另外,将人口学的变量(如预期寿命、生育率、人口增长、抚养比等概念)纳入到分析中来。当然,这在西方学者中并不希奇,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政策来说,仍然是富有启发性的。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一般比较熟悉或习惯于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很少或甚至不太愿意关注去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在研究中如果需要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时候,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常常是研究经济学的不熟悉社会学,研究人口学的不熟悉经济学和社会学。错用、误用其他学科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单一的知识结构是远远不能社会政策研究的,社会政策研究需要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科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背景,不仅如此,还需要在研究中把这些知识综合起来,作到融会贯通,只有这样,社会政策研究的根基才会厚实。从我们阅读的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社会科学的文献来看,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政策研究的一种趋势,我们需要补课并迎头赶上。
第二、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有新古典主义、后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学等学派,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体现了新古典学派的思想,罗斯那先生的社会政策经济学也不例外,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的研究[4]。但不管怎样,罗斯那先生为我们研究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他提示我们社会政策不仅仅是对社会问题简单的描述和提出解决的办法,社会政策更是一门学问,需要有理论基础。广泛地说,在经济学内部,不仅新古典主义,其他学派同样能够为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其他学科的理论如社会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也是如此。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做社会政策研究,习惯于就某种社会问题和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不太注意基础理论的阐释,使得政策建议显得单薄、空泛,缺乏说服力,往往是一项社会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不象学术论文,政府工作报告不象政府工作报告。象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国家,一种社会问题涉及许多方面,更有必要采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政策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在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有效的理论。
第三、社会政策的研究范围。一般来讲,社会政策应当有其研究的范围,不能将其外延泛化。罗斯那先生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社会政策限定在五个方面,并指出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对这种限定可能会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中国社会政策的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外延是否需要扩大或缩小,在内涵上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值得进一步探讨。时下,学术界和政府界关注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他们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如何,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社会政策的效应。罗斯那先生区分了社会政策两中不同的效应,我们的理解是,A型分配效应主要从物的或者说是资源总量方面反映社会政策的效应,D型分配效应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划分为我们评价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范式。他启示我们进一步分析:除了这两种经济学的效应,是否还有其他效应呢?比如,社会政策的政治学效应是什么、社会学的效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挥空间思维能力,认真思考。罗斯那先生的两中划分对于我们建立和实施一种崭新的社会政策评价体系和评价的手段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评价体系和评价手段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如果一项社会政策研究有理论基础,恰当的方法,细致的实证分析和可行的评价体系,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五、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罗斯那先生明确指出,他的社会政策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对于东亚国家和穷国几乎没有涉及。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比我们高得多,由于是一元化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社会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人口的,他们没有也不会涉及农村人口。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城乡差别仍就很大,二元结构还要持续很多年,我们的社会政策显然与西方国家既有相同的地方,更多是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我们做社会政策研究时,对城市和农村问题是分别论述的。所以,我们必须考虑西方社会政策经济学在中国的适用性。我们借鉴西方研究的最新成果,但决不能盲目地追随,盲目的追随会使我们失去方向。我们借鉴要善于从社会政策经济学中体会其活跃的思想火花和开放的学术精神。我们研究和制定一项社会政策时需要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现有关社会政策的制度结构的信息,从中发展出中国的社会政策经济学。
参考文献
[1]Rosner,PeterG..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M],EdwardElgarPublishingLimit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2003.1-21.
[2]Myles,GarethD.Publiceconomic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10.
“系统动力学基础”是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系统工程专业本科学员的专业选修课。系统动力学可以为复杂非线性系统的系统分析、系统规划和系统预测提供一种基于因果关系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理论和方法。课程有助于提高学员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因果思维能力,以及利用建模仿真方法和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主要教材为王其藩著的《系统动力学》,总计30学时,其中讲授24学时,实践4学时,考核2学时。
2“系统动力学基础”课程教学准备
2.1了解授课对象的基本情况
想要上好一门课,首先必须了解授课对象的专业、人数、学科背景,以及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基本情况。可以采用集体座谈、个别交流等方式到学员队进行前期调研,了解学员对课程的预期时间精力投入情况,对课程的期望和需求以及学员的个性、情感等基本情况。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梳理学科知识网络,明确本课程相关的先导课程和后续相关课程。例如,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预修课程包括高等数学、计算方法、计算机程序设计、自动控制原理、系统工程原理。通过与学员前期交流,可以了解学员现有知识体系以及对先导课程的掌握情况,这样在课程设计和讲授时就能够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2.2教材选取
教材选取是前期准备的重要环节。系统动力学有一些国内外相关教材专著,其中王其藩的经典教材《系统动力学》内容充实,基础理论方法阐述较全面系统,引入较新的Vensim系统动力学图形化建模仿真软件,理论实践结合较好,比较适合作为基本教材。钟永光等人编著的“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侧重培养系统思维主线,弱化微分方程式等数学知识,对动态系统的行为模式与结构、因果回路图和存量流量图的绘制原则,复杂系统基模等概念阐述较为清晰,是对基本教材的有益补充。其他相关教材可作为课程课外读物,例如《系统动力学与计算机仿真》虽然教材内容和实验软件比较陈旧,但是教学实例非常丰富。《系统思考和系统动力学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系统动力学:政策研究的原理、方法和应用》《环境模拟:环境系统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导论》《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增长的极限》等教材阐述了系统动力学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实例,有利于开拓学员的视野。
2.3教学交流
教学交流是进行课程准备、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想上好本课程需要与学科和课程建设负责人、承担相关学科方向(特别是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仿真工程)课程任务的老师、教学岗老师、教学督导专家等进行交流研讨。作为新教员更需要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培训、教学观摩活动,向有经验的老师虚心请教。此外,还可以通过观看国家视频公开课、MOOC、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同类课程(例如美国MIT的系统动力学课程)进行对比分析,充分借鉴国内外优秀课程的先进理念、经验,借鉴先进的建设成果。除了课前以外,整个教学过程中以及教学结束后都可以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比赛、课件大赛、教学督导、撰写教学论文、申报教学成果奖等方式与教育教学界同行进行教学交流。
3“系统动力学基础”课程设计
3.1顶层设计
要想全面把握和上好一门课,需要从战略上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需要非常用心地按照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思想进行系统动力学课程的顶层设计。本课程面向系统工程、仿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重点突出系统动力学的理论与方法、建模和应用。课程涵盖系统动力学中的系统分析、建模、仿真、实验分析各个环节。目的是培养学员采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能够理解系统动力学的基本思想、建模原理、建模过程,能够应用系统动力学建模方法及仿真环境建立宏观层次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通过仿真实验解决宏观层次的系统分析问题,从而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课程过程和方法设计上,除了进行基本概念方法讲授外,还需要展示系统动力学在社会、经济、生态、军事等特定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学员对系统动力学应用的直观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应用问题,组织学员从系统动力学和科学实验角度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采用系统动力学建模仿真软件开发相关的仿真模型,进行仿真实验和分析,从而培养和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
3.2教学内容
在教学内容选取上,应根据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本课程在整个专业知识网络中的地位作用和学员的认知规律,科学论证和选取课程核心内容和知识点、设计教学实践环节等。需要特别注意与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呼应、分工、衔接。例如,一阶负反馈的基本概念在以前的自动控制原理等课程讲授过,本课程中就需要从系统动力学因果分析、定性定量建模、Vensim建模仿真实验分析全新的角度进行讲授。教学内容力求做到基础性、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本课程理论教学内容包括:系统动力学基本概念、建模原理和步骤;系统动力学建模技术(因果回路图、存量流量图、状态、速率、辅助变量和常数、参数、方程);系统动力学分析技术(简单和复杂系统结构和行为分析、振荡、延迟、基模、灵敏度与强壮性分析、模型精炼与重构、政策/决策分析)。本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包括:系统动力学仿真实验技术(Vensim软件、函数、输入输出分析);一阶系统建模仿真实验、二阶系统建模仿真实验、应用系统动力学分析解决复杂军事问题。
3.3课程特色
每门课程都有其特殊性和独有的特点,本课程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螺旋”主线。与一般的理论课或实验课不同,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非常紧密的课程。课程主要按照“案例引入—原理推导—软件实验—综合应用”的思路展开。因此,教学方法侧重于理论讲解与应用案例结合、抽象的理论知识与Vensim系统动力学软件实现相结合、培养学员综合解决现实应用问题的兴趣和能力。二是突出课程的系统特征、因果特征和动力学特征。通过课程学习,使学员能够建立系统辩证观,强调系统、整体的观点,通过对因果特征和动力学特征的讲解,使学员掌握联系、运动与发展的辩证观点。系统动力学与物理学中的动力学具有相似性,系统的结构相当于物理学中的“力”,系统状态随时间发展变化的系统行为相当于物理学中的“运动”。系统内部结构和反馈机制决定了复杂系统的行为模式和动态特征。系统动力学非常适合研究复杂系统随时间变化的问题,例如人口、经济、社会随时间的发展、兴盛与衰亡等。因此在课堂讲授时可以适当采用具有多媒体动画,仿真实验时特别需要展示系统随时间变化的动态特性。
4结语
1.1某宿舍位于某市新中路立交桥环线附近,房屋建筑设计总面积4600m2,框架结构7层,下设架空
层,层高2.1m;上层层高均为3.1m,于早年竣工建好。该工程总投资600多万元。施工期间,工期紧、气候寒冷、基础差,多数土质属于淤泥,施工前将对基础进行处理。
1.2地质条件:场地内房屋自上而下依次为①素填土厚0.90~3.00m,②淤泥厚5~8m,③粉质粘土滞厚4..8~9m④含泥中粗沙厚0.7~4m⑤砂质粘土厚0.5~3m
2提出对基础进行处理
基础是建筑物和地基之间的连接体,基础把建筑物竖向体系传来的荷载传给地基。如果地基的承载力足够,则基础的分布方式可与竖向结构的分布方式相同,但由于土或质荷载的原因,需要采用满铺的伐形基础。伐形基础有广大地基接触面的优点,但与独立基础相比,它的造价要高,基础的概念都是把集中荷载分散到地基上,使荷载不超过地基的长期承载能力。建筑物如果有几层以上,基础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的粘土,亚粘土、则采用作支承、抗滑,可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如果地基非常软弱,建筑物很高的情况下,则需要采用伐形基础,多数建筑物的竖向结构墙,柱都可以用各自的基础分别支承在土地基上。
假设地基承载力不足,属于软土地基,必须采取措施对软弱地基进行处理。软弱地基系由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或其它等构成的地基,那么在勘察时应查明软弱土层的均匀性组成,分布范围和土质泥沙,据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相应参数。在初步计算时最好计算房屋结构的大致重量,假设它均匀的分布在全部面积上,从而得到平均的荷载位,可以和地基本身的承载力相比较,如果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大于4倍的平均截位,则用单独基础可能比伐形基础更经济。如果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小于2倍的平均荷载位,那么比建造满铺在全部面积上的伐形基础更经济,如果介于在二者之间,则用桩基或沉井基础。
3地基处理方案
当基地质土为淤泥,上层土层又较薄时,应采取避免施工中对淤泥和淤泥土扰动的措施。如果是冲填土,建筑物垃圾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度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能作为持力层。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应综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对地基要求,建筑结构类型和基础型式,周围环境条件、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分析后择优采用。
地基处理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以增加建筑物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能力,对已造定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必要的测试,同时为施工质量提供相关依据。地基处理后,建筑地基变形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现测;如果地基上欠固结土、脚胀土,湿陷性黄土,则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
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换填基层法、强夯法、沙石桩法、振冲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浆法、预压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压桩法和土挤密桩法等。
房层基础处理方案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型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和分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地区抗震裂度等综合考虑,选合理的基础型式。
结合该房层地基的实际情况,地基较差,荷载较大,施工前为增强整体性,减少不均匀沉降,为满足地基和沉降要求,可以采用桩基或人工处理地基,但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地下水位较深,而持力层以上无流动性淤泥质土者,因此采取桩基础作为建筑的基础比较理想。
方案中我们要着重考虑超长给结构带来的不利影响,当增大结构伸缝间距或者是不设伸缩缝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要防止结构开裂,在适当增大伸缩最大间隙的各项措施中,在结构施工阶段采取防裂措施是通用的减少混凝土收缩不利影响的有效方法,我们一般采用的做法是设置施工浇带,另外,当建筑物存在较大的高差,但是结构设计根据实际情况,不设置永久变形缝时,例子中就存在采用施工后带来解决施工阶段的差异沉降问题。
当地下室结构超长过多,单靠设置后浇带不足以解决混凝土收缩和温度变化问题时,可以考虑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在适当位置设置膨胀加强带时,并制定严格的技术保障措施,保证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和微膨胀剂的配合理准确,结构设计应对地下室结构部位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采取措施。
在施工中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是设置永久变形缝,还是在施工阶段沉降后浇带,应根据场地地基持力层土质情况,基础形式上部结构布置等条件综合确定。在采用天然基础埋深,一般应大于裙房基础埋深至少2米,不满足要求时,应计算高层建的隐定性,并与高层建的架空层贯通,期间设置了沉降缝,基础埋深基本相同,沉降缝间采用硬质材料充填,如果处理不好,出现高屋建筑层与地下架空层互质问题,建筑投放使用后,发现沉降缝两侧墙开裂,造成渗漏。
近年来,复合地基得到广泛运用,地基可以提高地基持力层承载力,有效地控制建筑物的沉隆,以解决高层建筑主体和裙房之间差异沉隆问题。不论采用哪种方法,如果采用施工后浇带而不设置永久变形缝,却有可能出现裙房与高层建筑物的整体倾斜,因此,如何保证高层建筑物整体使用寿命。除质量安全、材料、工艺要求外,首先要把握基础施工方案,这是关键。4简述桩基础的计算
(1)计算单桩竖向承载力
F500Ra=41002/2=2050KN
F400Ra=3100/2=1550KN
(2)确定桩数量,间距和布置方式,桩的间距采用了3.6倍桩径。
(3)内力控制:
NK=4666
Fk=4666
F=6200
(4)单桩竖向力计算:N=1.35*(1633.7-78.3)=2099KN
(5)承台形心到承台两腰距离弯矩计算:
M1=2099[1.8-0.75*0.65/(4-0.999^2)^0.5]/3=1063KNM
m2=2099[1.8-0.75*0.7/(4-0.999^2)^0.5]/3=1047KNM
2、承台受冲承载力
①X方向上自述边最近桩边的水平距离:
Aox=900-700/2-433/2=333mm
②Y方向自柱边到最近桩边的水平距离(下边)
Aoy1=1040-650/2-433/2=498mm
③Y方向自柱边到最近桩边的水平距离(上边)
Aoy2=520-650/2-433/2=-22mm
④Y方向冲切系数Boy2=0.84/(入oy2+0.2)
3、底部角桩对承台的冲切验算
N1=N1=2099700N满足要求
4、承台斜载面受剪顾载力计算
X方向斜载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Vx=N2+N3=4199400N
5、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
Ab=(bx+2*c)(by+2*c)
C=Min{cx,cy,bx,by}=650mm
Ab=(700+2*650)(650+2*650)=3900000mm
B1=Sqr(Ab/A1)=Sqr(3900000/455000)=2.928
W*β1*fcc*A1=16227305N≥F=6299100N
满足要求
6、桩局受压承载力:
F=Nmax+vg*Qgk=2099.7+1.35*78.3
=2205KN
A1=∏*d^2/4=196350mm
承台在角桩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计算:
Ab=(bx+2*c)*(by+2*c)
C=250mm
Ab=8894631mm
β1=2.128
W*β1*fcc*A1=5090815N≥F=205432N满足要求
5小结
基础处理方案关键是上部荷载准确性,而荷载的准确性关键是结构型式,如砖墙、框架、剪力墙,外观造型等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对基础的处理。
(一)真实储蓄的理论框架和计算方法本文对真实储蓄进行计算的理论框架,是基于Ar-row、Dasgupta和Mler对不完美经济体跨期福利的理论研究(DasguptaandMler,2000;Arrowetal.,2003)。一个经济体的财富W,在时间t可以用一系列资产的总和来进行表达:K(人造资本)、H(人力资本)以及S(自然资本),可以用影子价格来评估:Wt=ktKt+μtHt+λtSt;可看出对于定量人口以及全要素生产率和进出口价格外生变动情形下,福利W或真实储蓄(GenuineSavings,GS)的变化就等于社会福利的变化,当社会福利变化用Ramsey-Koopans公式来表达。
(二)指标的选定在对指标进行选择时,除了计算真实储蓄必需的GDP、总消费、货物及服务进出口等因子,还必须对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进行指标选定,综合考虑新疆的自然和经济状况。自然资源方面,新疆面积辽阔,拥有丰富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方面,新疆总体属于干旱缺水地区,因此,水资源的存量对新疆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存量变化纳入统计范畴。此外,由于新疆具有大面积的牧草地,其存量变化对新疆的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本文还将常见的林地和活林木指标纳入统计范畴。不可再生资源方面,主要选取新疆产量巨大且对新疆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原煤、原油和天然气三大资源。环境污染物方面,本文选取国际上公认的且对新疆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子,分别是工业废水、SO2、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考虑到环境污染的域外影响,我们还必须选定CO2这个因子。
(三)新疆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的计算1.自然资源实物存量变化和环境污染物排放量计算自然资源数据主要来源于《新疆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其中:林地和活立木2000—2003年数据来源于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4-1998)资料,2004—2008年数据来源于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资料,2009—2010年数据来源于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资料,2011-2012年数据来源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资料,存量变化数据是将5年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变化值取平均值。牧草地数据2000—2008年数据是直接取自于《新疆统计年鉴》(2012),2009—2012年牧草地数据直接沿用2008年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原煤、原油和天然气年生产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4,2013),2010-2012年原煤生产量,由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根据1吨原煤=0.7143吨标准煤换算得来。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来源于《新疆统计年鉴》(2001-2013)和《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3)。其中烟尘排放量为工业烟尘和生活烟尘排放量总和;CO2排放量核算对象包括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和水泥生产过程的排放两部分,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j,y=∑Fi,j,y×EFi。其中,Fi,j,y是活动强度,即省份j在y年份消耗的燃料i的数量(按质量或体积单位),EFi是燃料i的建议CO2排放系数;水泥生产工艺的CO2排放=Mc×EFclc,其中,EFclc为熟料的排放因子;CO2排放2000-2007年数据来源于曾贤刚、庞含霜(2009)的研究结果,2008-2012年数据是根据同一文献中公式计算得来。2.自然资源定价和环境污染损失成本估算自然资源的定价较为复杂,国内外不少学者对此进行研究,本文对自然资源损耗价值的计算主要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包括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等重点研究课题的成果以及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水资源分为地下水和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价格为7省市的平均值,地表水资源价格为拟调整价平均值(杨友孝等,2000;刘文等,1996);林地、活林木资源价格分别为未成林理论价格和按生长量计算的平均价格所换算的当年价格(黄广宇,2002);牧草地价格也引用上述文献研究成果;上述价格再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进行年度折算(SusanaFerreira等,2011)。原煤、原油和天然气资源价格采用矿产资源边际机会成本定价方法计算,包括边际使用者成本、边际外部成本和边际勘探成本三部分(马国霞等,2009),其中原煤和原油价格2005年数据直接取自于文献,其他年度价格根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来折算,天然气资源价格按照净价格法来推算。环境污染损失的计算也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本文对环境污染损失的计算借鉴了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其中,世界银行对CO2的域外损失是按照每吨碳20美元(等同于每吨CO273.33美元)的全球社会成本标准进行估算,该项调查是由Frankhauser于1994年和1995年进行的;MikeHolland和PaulWatkiss对欧盟15国2000年的SO2造成的外部成本进行核算,平均值为每吨SO25200欧元。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欧盟和美国社会福利和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国内,它所研究的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费也就明显的高于国内,按其1/10折算(杨永孝等,2000)。(四)新疆真实储蓄计算结果根据表1公式和上文的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计算结果,通过查询新疆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可以计算出新疆的真实储蓄情况如表3。从表3新疆真实储蓄计算结果来看,2001—2012年12年间有4年(2006-2009)新疆的真实储蓄为负值,其余8个年度为正值。然而,这8个年度中2001、2002、2010和2011年4个年度的真实储蓄率都比较低,不足2%。新疆净国民储蓄与真实储蓄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结合表2可以看出:影响新疆真实储蓄转为负值的最主要因素是自然资源的损耗值逐年增加,尤其是在2008年新疆自然资源特别是原油产量激增,导致新疆2008年真实储蓄率达到最低值(-22%),新疆环境污染损失值对真实储蓄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在研究时段内尤其是从2006年至2009年,新疆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虽然2010年由于原油开采量的减少,新疆真实储蓄转为正值,但真实储蓄率仍不足1%。2011年和2012年随着新疆货物和服务贸易净出口额的迅速增长,新疆真实储蓄虽然保持正值,但自然资源尤其是原煤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较以往有大幅提高,真实储蓄率较低,新疆经济发展的整体模式没有改变。从长远来看,新疆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总体来看,新疆的经济发展建立在巨大的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的基础之上,表现在新疆地表水、地下水及牧草地数量的减少、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以及环境污染的加剧。新疆虽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由于偏远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技术,很多矿产资源在新疆只是进行简单的初加工,能源利用率很低,大量的矿产资源产品和原材料工业产品流向东部地区。同时,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大量的开采,不仅直接增加自然资源损耗,开采和加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也影响新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政策建议
新疆作为我国西部典型的后发展地区,一方面面临脆弱的生态环境、巨大的资源损耗和严峻的减排任务。另一方面经济必须高速发展才能保持新疆的长治久安,要从这对矛盾中寻找实现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双赢的道路———即生态环境不随经济快速发展而明显恶化,新疆有必要迅速改变严重依赖自然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新疆要保证真实储蓄的持续正向增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充分发挥科技驱动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储量巨大,但由于加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并没有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新疆应改变以往简单地将大量的初级能源售往疆外的状态,从大力改善本土投资环境着手:一方面,吸引内地企业到新疆投资建厂,进行资源深加工,提高能源产品的附加值并扩大产业链;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快技术和管理改革,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落到实处,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加强煤层气等共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利用,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此外,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新疆有必要充分利用风能和太阳能发展清洁能源,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发展动力。提高能源效率离不开科技驱动,归根结底,离不开教育、研发的投入。真实储蓄理论比绿色GDP更强调人力资本的投入,新疆要增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培育与引进高素质的科技人才,这样既可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又可以为引入疆外科技型能源企业营造科技氛围,由此新疆能源加工产业链才能得以延长,从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二)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虽然自然资源的损耗价值是影响新疆真实储蓄的重要因素,但不意味着新疆应该大量减少自然资源的开发;真实储蓄的正向增长是以GDP的增长为前提,新疆要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只能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新疆除了充分发挥第二产业对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外,更要注重非资源领域的第三产业发展,降低新疆对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的依赖度,提高真实储蓄率。目前新疆第三产业比重较低。以2012年为例,新疆第三产业对新疆GDP的贡献率为36%,而我国第三产业对全国GDP的贡献率为45.6%,新疆第三产业对GDP贡献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疆可以充分利用其独特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使文化产业成为新疆第三产业的支柱。比如,将文化和旅游有机结合,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入疆旅游,打造新疆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还能减少经济对资源的依赖和对环境损害。要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除了加强对第三产业的扶持,还要从政策上推动第二产业提质增效。2013年新疆出台《自治区“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此举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利用转变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采用新的指标衡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干部政绩,推行减少资源浪费的核算制度。未来新疆有必要将这种考核体系加以改进,并运用到整个经济发展领域,计算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损失,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而保证新疆真实储蓄的正向增长。
为了能够让企业管理层人员以及广大的企业会计工作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与掌握会计基础管理的相关内容以及要求,就需要在思想层面上持续提升其对于会计基础管理之认识,不断提升企业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当开展必要的学习活动,从而让全体员工均能认识到会计工作属于一项极为重要的经济领域管理性活动。会计基础管理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加以核算与监督,从而为强化财务管理能力之提升提供服务,这样一来就能切实保障企业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正常而有序的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均需以规范性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加以保证。立足于宣传培训,能够让企业员工们更好地熟悉相关的财经法规,切实掌握本行业相关财务管理业务方面的知识,全面了解到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深入掌握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环节以及工作方法。在此基础上,应当致力于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力度,运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能够深入到会计人才的内心深处,并且在其具体工作之中成为其行动上的指南,成为社会对于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加以监督的重要标准以及依据。
2切实规范企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加大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力,这是我们抓好企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之原则。为此,应当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切实规范企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要按照《会计法》以及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所规定的内容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内容加以规范。二是要有效规范各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要从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状况以及发展需求加以出发,依据经济管理以及企业会计工作之要求,对于企业会计工作中产生的现象加以规范,比如,在ERP系统的操作中就要进行积极、主动的引导。三是要积极改进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比如,原始凭证的获得、录入与现金支付等,均应加以详细而又明确之规定。笔者觉得,最为基础的会计管理工作,实际上也是最易产生错误之处,对以上问题作出具体细节上的规定,十分有助于企业承包会计人员正确地掌握以及执行,从而推动我国企业的会计基础管理愈来愈规范化。
3推进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要推进企业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应当有效发挥会计所具有的内在监管作,及时发现纠正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类问题,从而抵制与防止各类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损害国家与集体利益之行为。企业专业会计人员应当更加积极地发现问题,并且提出自身的困惑之处以及其所研究的对策。应当做到严格地依法办事,全面落实《会计法》所给予的会计人员的职责。不仅要积极地听话,全面执行领导所提出的能够符合规定的意见,而且还要对于并不符合财会管理之指示以及要求。为此,应当加强说服与制止,更多积极地提出自身的合理化建议,真正做到为领导把好参谋、监督关。
4落实企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要强化企业会计人才队伍创建工作,致力于提升广大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当立足于对企业会计人员实施相关财经法律规范的宣教工作,从而努力提升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此同时,企业管理层人士应当进行全面考虑,形成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比如,要大力强化会计工作人员对于《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贯彻工作,并以此为基础,按照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之实际,有目标和有层次地推进会计人员对于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培训,以实现提升会计从业者业务能力以及政治素质之目的,切实提升其法制意识。同时,还应当将企业会计基础管理的责任全面落实至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及个人,而且要把责任、权力和绩效进行挂钩,从而形成赏罚更加分明的奖惩机制。要深入贯彻财务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保障财务基础工作能够保持平稳运行,而且把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责任和企业经济责任加以联结,真正做到实施全面深入考核、以职责确定权力、保证权责明确。
5结语
关键词:商法、理论基础
我国传统观念上“重农抑商”,商法缺乏它产生的基础,所以,对我国而言,商法是地道的“舶来品”。传统意识的约束,市场的不发达,经济政治体制的影响,商法的发展步履维艰。就是今天,商仍然与“奸商”、“官商”相连的观念还有极大的市场。所以,从观念上澄清人们的认识,从意识上树立人们的信仰,[1]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达,商事活动融入世界“经济大潮”都有迫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且,就世界潮流而言,随着法律体系内部分工的日益细化,商法以其专门的调整对象和独特的理念,而卓立于“法学之林”。在现代社会,“商法的客观性、它的规范的专门性以及它的概念的准确性也都与时俱增;它的普遍性和一般性,它的一致性日益克服各种地方差异;权利的互惠性随着契约机会的增多而变得日益重要;对商事纠纷的裁判也越来越规范化;它的整体性程度也不断提高。换言之,就像构成西方法律传统的其他各种法律体系的情况一样商法的各种特性最终也变成了它的各种有机发展的趋势。”[2]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区分已为理论界所清晰地认识。[3]
商法的产生和发展,与经济的变化息息相关,与政治的需要紧密相连,与社会的进步密切结合,与伦理的提高关系密切。面对廿一世纪商事活动国际化与趋同化的潮流,迎接更广泛领域商事活动对商法的高要求与新挑战,我们不得不重新去反思商法的理论基础,剔除“门户之见”,夯实商法“大厦”的根基,从而,为商法在更广泛领域的发展看好“后院”。因此,笔者对商法的理论基础作一论述,唯愿商法之树常青而更富有活力。
一、经济基础
商法的原生形态并非国家法,而是由习惯法发展而来。商法产生于中世纪,这是国内外法学界的共识。[4]在中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事活动的扩大,交易品种和交易范围的拓宽,在商品交易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商事习惯。商品经济内在的需要交易规范对其进行约束,而且,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交易规范(在当时表现为交易习惯)的发展与成熟。因此,中世纪,通过商人团体对商事习惯的总结,制定了适应商业交易实际需要的许多法规,由商人担任法官的商人法院的建立,适用商事习惯对商事纠纷的判决都促进了商法的发展。商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
在商事活动中,交易主体要追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需要实现自己的私利,它所进行的商事活动本质上就是为了营利,而不是为了福利事业。所以,尤其是在欧洲资本主义早期原始积累时期,以马基亚维里(NiccoloMachiavelli1469-1527)的《君主论》和托马斯孟(ThomasMun1571-1641)的《英国对外贸易的财富》为代表的重商主义理论极力追求商业资本家的贸易,以实现商业资本家的私利,而积累国家的财富。重商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对商事立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哪里有贸易,哪里就有法律”。[5]其实,就是现在,仍然有学者主张商法的贸易本位论之价值说。[6]而且,商事活动是商事主体个人的活动,商事主体为了实现对利润的追求,极力追求商事交易与贸易的自由。他可以自由的选择经营方式、交易对象、交易场所。正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1条明确规定:“在本法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本法各条数的效力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协议加以改变。”
同时,商事主体通过商事活动,实现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发挥市场资源的最大效用。现代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要求商事主体联系国际国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按国际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配置资源,决定资本流动走向,达到合理的配置国内资源和利用国际资源。市场对法律尤其是商法的要求决定了商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巨大的作用。而且,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更需要商法保驾护航。因此,“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7]
经济学的发展,为商法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供求理论和均衡理论决定了商法公法和私法的结合,以及对交易相对方的关注;博弈论(GameTheory)启示商法既维护经济个体自由竟争的选择权,又维护社会整体的利益;比较利益论在商法上的最重要表现就是权利的互惠性,在制度上具体化为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资源禀赋论(俄-赫理论)奠定了对交易市场进行政策的、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干预,而且以法律为主,以确立起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的基础;贸易无差异曲线理论对在商事立法中坚持平等原则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规模经济理论对现代商事活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贸易规范理论对贸易政策的规范提供价值选择。
所以,商品经济的产生,是商法赖以产生的基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予商法获得发展的原动力。市场的不断进步,给商法不断注入活力。同时,商法与经济互动的另一面是,商法的产生与发展,给予经济以正确的引导,规范经济秩序的有序发展。
二、政治基础
商事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必然盲目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利润,其结果很容易破坏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平衡,给整个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混乱。当然,商法的近代史,的确也有它被“国内化”、“民族化”而涂抹上更多政治色彩,部分的改变了商法的国际性的一面,[8]但是国家有必要干预商事主体片面追求自身利益造成的破坏,引导商事主体协调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引导社会资源合理的流动,正确的导向市场秩序。同时,市场范围的扩大,商事关系和商事主体的复杂化,市场交易的风险性和不可预测因素的增多,传统商法的自治机制无法满足商事主体的需要,所以,商法领域也需要引入公权因素,以防范交易风险和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商法公法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经济与政治的互动性也为我们展现了商法的一个侧面。中世纪的胜利,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城市与商法的互动作用,商人的特权由国王授予,商事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特定城市的市政规章。[9]近代,政治对商法体系的架构,更是给予了直接的指导、甚至是决定作用。近代历史的“及时变革是所有面临不可抗拒变革压力的法律制度获得生命力的关键”[10]法国为了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公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商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是政治上统一斗争在法律上的反映,商法是作为德国统一法的突破口;《日本民法典》是明治维新的产物,它同时又推动和维护了明治维新,巩固了维新的成果。现代,“一个得到国家明示或默示同意的新的商人习惯法已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它冲破国界,具有普遍性”[11]即是说,现代“国际习惯法”仍需得到国家“明示或默示同意”。特别是现代国际统一市场的形成,国际间经济联系增强,国家之间经济依赖性和互补性更大,商事活动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但是,国家之间经济政治地位的不平等,经济上占优势的国家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国际市场占据垄断甚至霸权地位,损害别国经济利益,干预别国经济政策,甚至践踏别国。所以,国家既要参与世界经济的竞争,也要注意维护的安全和民族的利益。我们不否认商法国际性的一面,但我们也不能漠视商法国家性的一面。所以,政治因素对商法的引导,商法体系的架构是其产生发展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三、社会基础
商事活动的扩大,交易主体跨越地域的限制,交易双方除了利润的追求以外,最关心的或许就是交易安全和防范交易风险的问题了。交易主体跳出地域的圈子,一方缺乏对相对方的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增大。但是,对利益的追求是商事活动的活力所在。商事风险与利润相伴而生。商事主体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就需要避免、限制、化解、分配和利用风险。因此,市场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也需要各方面的机制(包括法律)防范和化解风险。商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也正映证了这一趋势。例如,商事登记制度作为公权对商主体的确认,既减少了交易人对相对人资信调查的成本,更保障了商事交往中安全;又如,公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保险,严格责任主义,信息披露制度,破产等。所以,为维护社会利益的整体安全和平衡交易双方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商法应运而生;而且,商法发展的内在张力就是商事活动的风险性和商法的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商事活动关系到广泛的社会经济利益,它不仅为社会提供财富,为广大公众提品和服务,还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环境保护,人格平等,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因此,商事活动是一项广泛的社会公共事业。商法应该而且必须关注社会利益。诚如孟德斯鸠所言:“梭伦订立了一项法律,规定雅典人不得再因民事上的债务拘押债务者……这项法律对于普通民事事件是好的……因为一个公民的自由比另一个公民的福利更为重要。但是我们在贸易的事件上不遵守这项法律,却是对的。因为商人常常为公司社团,因此,关于由贸易而产生的契约,法律应该把公共的福利看得比一个公民的自由重要”[12]
商事活动的发展,只要得到有序的引导,对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莫大的推动作用。商事的自治性和主体应付风险对策的快捷性,使商事活动拒绝行政的干预和违背市场规律的经济手段,所以,法律,尤其是商法体现出明显的优势。
商主体与商行为理论,成为近代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商法立法模式,分别以《德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为代表。将商行为观念和商主体观念相结合的折中理论在现代商法理论中成为商法典制定的基础。
我国的商事历史,尽管有鼓励商事活动的时期,但就整体而言,“重农抑商”、“重义轻利”的儒家主导思想的延续与泛化,对商法发展消极的影响,以及整个社会的显在的或者潜在的对商法的漠视,在现在已到了予以清算的时候了。
社会与商法的互动,由此可见一斑。四、伦理基础
对利润的追求,甚至是对财富的贪欲,使商事活动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我们并非提倡一种绝对主义的平均,但是,社会分配的不公,至少在我国已是多年以来的痼疾。而且,垄断的出现与发展,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权益的不法侵害,都是商事活动中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了市场活动中的陷阱。其实,对社会分配的公正或者社会正义的实现,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这种追求进而在法律上演化为商法的构建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反不正当竞争和对消费者权益的特别保护等制度。
商事活动的风险,不仅来自于外部瞬时即变的市场,而且也来源于交易主体自身的主观态度,因为交易交易主体对交易所持的态度是诚实信用还是坑蒙欺诈对交易的结果大相径庭。“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在于使人们在交易中得到道德的保障,因而诚信原则本质上便是一种交易道德。”[13]对诚信的本质,认识不同。[14]但是,诚信原则确实源于伦理,确是不争的事实。商事活动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诚信的一般原则还是其特殊表现,都反映在康美达、陆上合伙以及合伙人在其中集中资源、分享利润和分担损失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商业合伙之中。这些商业联合体有赖于每一个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会信守诺言的信心。”[15]在商事交易中,交易双方都应信守诚实信用,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利益,最低限度是不能损害相对方的利益来满足一己之私利;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应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采用合法的交易手段和交易行为(包括适当规避和转移、甚至利用风险,即投合理的“机”),但必须杜绝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法律及价值基础
从商法的历史我们知道,商法的产生晚于民法而早于经济法。顺着历史的脉络,尽管古罗马法“无论是从法律内容的发达状况,还是从法律技术的精细程度考虑,与以往的法律相比,罗马法中关于商品交换的法律规定已达到了一个崭新的、较高的水平”,但是毕竟,由于当时交易范围的狭窄及立法技术的不发达,商法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它的价值在于提供了法律术语和责任概念”。[16]中世纪商法的发展适应着经济的发展要求,并且是对民法一般性调整已经不能适应具有风险性的商事活动的要求的扬弃,因为商事活动相对于民法而言,更追求便捷安全、高效营利。商法,来源于商事活动并且服务于商事活动,并在此过程中形成和巩固其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法律制度的体系设计、制度架构都有其价值目标。商法概莫能例外。商事活动的有机发展,更需要商法对商事之价值的协调。[17]
商法首先应协调私利和公益的关系。商事活动本质上就是私人之间的活动,在私人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商事活动对交易双方都有好处。但是,商事活动社会性的一面表明,它必然与其他不特定主体和非商事主体发生联系,甚至有利益冲突。对于该冲突,商法的基本态度应是划出公共利益的范围并确立“商事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原则;而无损于公共利益的空间即追求私利的空间,就是商事活动的空间。商法属于私法,商法考虑和保障私利,通过划定公共利益的空间、列举商事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而实现对私利和公益的协调和统一。
商法还应协调安全和自由的关系。商事活动追求最大的自由空间,这是获取最大化利益的必要条件,但是自由本身就包含着风险,所以商事本身就需要商法制度予以避免和限制。商事活动虽然需要自由,但它以获利为目的,商法不是对商事活动自由的直接满足,而是保障其获利目的的实现。同时,商事活动中的自由通常表现为个体的选择,而安全则包括相对人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全,故而,商事安全的社会性更强。就个体的自由与利益看,商法的价值选择是自由优先;但个体的商事自由涉及到相对人和社会的利益及安全时,商法以安全价值优先于协调自由。例如,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内部的约定影响到他人的利益时,该约定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如,公司利润只有在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才能分配。此外,安全和自由在具体的商事活动中是动态的平衡。
效率与公平,是商法追求与协调商事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商事主体追求利润的过程,既是商法的规范对象,又体现了商法与民法、经济法不同的价值追求。效率是经济学的价值目标。民法的基本价值是公平至上,追求实质的公平,经济法则是对民法的实质公平的矫正;商法则是以效率至上为基本价值取向,注重个体效率,强调形式上的平等,如定型化交易,权利证券化,责任严格化,时效短期化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想化目标很难付诸实践,因为效率与公平并非在任何方面都是相容的,二者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对整个社会而言,当二者相冲突的时候,为平衡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我们应强调公正优先;对商事主体而言,为保障主体积极性和利益的实现,我们应首先保障效率,然后才在此基础上协调社会的公平。这就需要商法在二者之间根据现实寻求一个适应现实的平蘅点。
六、结语
商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它的繁荣,又与经济、政治、社会、伦理、相关法律及价值协调有明显的关联作用。商法,植根于社会的经济生活实践,是商事习惯的集大成,又是商事习惯国际化的媒介;商法,在推动经济进步的同时,又从政治实践中获得动力,从社会获得能量,在伦理中吸收规范,在法律体系中与相关法律协调发展,在对价值的协调与规范中深化。在现代,商法在商事活动中的强大的生命力和活跃的推动力,不仅拓展着我们在商事单行法律中的视野,更吸引我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商法的丰厚的理论基础上。商法的“根深叶茂”必将在现代得到更广阔的展示。
注释:
[1]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载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6。
[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p431—432。
[3]见王保树著:《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徐学鹿著:《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覃有土著:《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任先行、周林彬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等。
[4]同③。
[5]孟德斯鸠语,转引自任先行、周林彬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p141。
[6]胡鸿高:《商法价值论》,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p82-87。
[7]徐学鹿著:《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p14。
[8]同上③书,p29-44。
[9]前揭书任先行、周林彬著:《比较商法导论》,p149。
[10]前揭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p25。
[11][英]施米托夫著,江平主编,赵秀文译:《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p200。
[1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p17。
[13]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p331。
[14]参见徐学鹿、梁鹏著:《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双月刊),2002年第3期,p32。
[15]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p427。
与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中学地理教材体系和内容相比,今日的中学地理教育教材体系和内容都有了很大的调整。1993年,我国开始在中小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教育的目的逐渐由培养专门人才向培养公民转变,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也有了明显的削减;在培养学生的地理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在教育部公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地理教育大纲的统一标准下,中学地理教材的版本也由单一版向多样化发展。目前已有……
自2000年开始,教育部又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教育改革。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依据这个课程标准编写的地理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人教版”、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版”),已经在全国一些实验区试验,教育部立项通过的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版”教材将在2003年进入试验。根据教育部的规划,依据地理课程标准编写的地理教材将于2005年在全国推广使用。
高中地理教材在2002年完成了新老教材的过渡,按照新的高中地理教学大纲(2002年2月修订)编写的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人教版”)已经取代了自1982年使用至今的老教材,在全国推广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北京版”教材也在北京等地区使用。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专家编写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依据这个标准编写的高中地理教材将在2004年9月开始试验,将于2008年在全国推广使用。
由“单一教材”发展为“多样化的教材”,中学地理教材体系与内容的调整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与此同时,从教材印刷规格、开本的百花齐放等都显示出这20年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二、基础地理教育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在中国基础教育阶段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不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基础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美国学者约翰·福布斯认为在21世纪,教育面临着四个重大的挑战,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资源环境问题,其次是各种文化及人群的差异,以及全球化及全球意识。而这些正是可持续发展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是一个人口年龄结构比较年轻化的国家,我国的少年儿童占全国总人口的27.7%,他们是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可持续发展教育正是少年儿童广泛而有效地参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开展基础地理教育改革过程中,以环境教育为主线,强调环境保护,突出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内容。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渐形成了“课堂教学与活动教学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环境教育方法。可持续发展战略自从在中国兴起以来,就一直试图与中小学的课程结合起来。人民教育出版社环境中心编著的《中小学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小学各科设计指南》以及配套的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教师培训手册》,主要是探索在中小学以渗透的方式进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帮助教师们在教学中推进可持续发展教育。在中小学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不是某一科或几科就能完全解决问题,它需要所有学科的参与和跨学科的合作。可持续发展教育在我国基础教育中采取渗透模式,即将可持续发展教育内容渗透到各门中小学课程之中,通过各门课程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目的与目标。目前,我国中小学在已经纳入了资源、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可持续发展教育的资源,把可持续发展教育渗透到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社会、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美术、音乐、体育等各门学科之中。尽管如此,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诸如课本中虽然编入了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但老师如何讲,是否作为会考的内容,仍没有明确的规范;采取渗透方式把可持续发展内容植入有关中学各课程之中,但如何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显在与潜在的统一;可持续发展内容庞杂,如何做到精选与照顾全面,即从单一的环境教育(包括资源、人口、减灾、生态保护等)向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转换。有鉴于此,如何进一步规划基础教育中的可持续发展内容,如何使传统的中小学地理教育更能有机地融合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在中学各课程教材内容体系的设计中加以解决。
一、设定恰当的培养目标
他们认为,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对做人的要求也不同。初中阶段是基础教育阶段,这就决定了初中阶段要进行的是社会上每个人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据此他们设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学做“文明人、现代人、爱国的人”。
二、内容安排贴紧学生生活
首先制定了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行为准则,包括自行车排放、出勤、自习、早操、眼保健操、教室、责任区卫生、校园礼仪、公物保护等18个项目。其次,针对学生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展所遇到的一系列道德困惑进行教育,例如,“如何处理和父母的关系”;如何发展与同学的友谊”;如何与异往”等。他们及时抓住这些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掌握人与人相处时的道德准则。他们还注意把道德教育贯穿在学生参与的每一项活动之中,做到事事有教育,时时有教育。
三、外在规范管理与心灵塑造教育相结合
有关研究证明:初中年龄段学生的道德行为主要是出于外部压力与自我意识交互作用的结果。那么对这一年龄段学生的教育就要将外在规范管理与心灵塑造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们在外在规范管理上抓住两点:
一是严格训练。每年重点在初一开展行为习惯的训练,由学生在形象直观的教育中,领悟和掌握正确的行为方式,并通过反复训练准确而熟练地去执行行为规范。
二是加强管理。在管理中突出“严”“新”“恒”。“严”体现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使学生感到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新”体现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出新点子想新办法,使学生始终处于一种积极接受状态。等“恒”体现在管理过程中,包括计划、实施、检查、总结一环紧扣一环,善始善终,一轮管理过程结束后,新的一轮管理紧跟上,使学生在这种常抓不懈、循环往复的管理中由不经常的道德行为转变为经常性的道德习惯。心灵塑造教育方面制定了一套从初一到初三的系列教育行动方案,这个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1)强调做人的最基本道德,例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2)根据学生年龄的增长,心理和思想道德的发展,由浅人深、由低到高分层次地安排德育内容,这种安排不仅适应学生心理、思想道德不断发展的状况,同时也体现了教育的功能。(3)以活动为载体。通过看电影、讲故事。
讨论会使学生认识道德准则,激发学生向真、向善、向美的道德情感;通过军训、义务劳动、家务劳动、春游、参观体育比赛等活动使学生体验道德准则。此外,他们还开辟了心理素质教育的新领域。主要工作有①举办心理素质教育讲座,介绍心理健康的有关常识,②根据学生实际存在的“心理脆弱,不能承受挫折”、“考试焦虑”等普遍问题设计教案,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辅导。③建心理咨询室,对个别心理问题进行辅导。
四、正确把握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他们认为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关键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首先要把学生看成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人。从这个观点出发、就能够制定出适合其年龄心理特点的教育方案;其次,要把学生看成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从这个观点出发,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使学生处于积极思维、判断、选择、实践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出主体的能动性,使道德规范顺利向学生主体转化。再次,要看到学生是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里的人。从此观点出发,教师主导作用体现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上,使学生将来走向社会以后也能够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教师只有在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学生主体性潜能组织德育活动,才能使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
基于选择的认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改进班会,强调改变教师一言堂、表演式、表决心式班会,提倡主体参与式班会,并为班主任提供主体参与班会范例。
(2)学生参与管理,主要形式之一是建立“文明督导巡查队”,职责是执行政教处制定的“通州四中学生违纪界定”,对校园内外的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督导指正,每班选派三名同学,经过政教处培训挂牌上岗,各班三人为“巡查小组”,各年级为“巡查中队”,全校为“巡查大队”,分别设小组长,中队长,大队长,各层有特定职责、义务和权利,巡查员对立作认真负责,为营造良好的校园道德环境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