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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工作总结
2011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围绕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和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展各项工作,现小结如下:
一、工业小区及经济、招商工作
招商引资一季度有两个项目正在进行洽谈:一是通用五菱4s店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全部工作,落实用地手续后即可动工兴建;二是大连一户纺织企业拟投资万元在西城园区建厂,目前正在进行洽谈。
二、四重工作
配合市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做好以下三项工作的启动:一是西城工业园区北扩(征地300亩)用地、拆迁、评估和地面附属物清点;二是做好物流工业园征地(80亩)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原市造纸厂的测绘、评估、收储工作。
三、计生工作
四、综治殡改
制定了综治工作计划,并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综治维稳责任制书,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村、社区也结合本辖区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月积分考核,同村、社区两委工资挂钩。始终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放松,坚持每月一次对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继续实行矛盾纠纷周排查和半月报表制度,对村、社区处理的矛盾纠纷实行奖励制度。一季度,共处结矛盾纠纷22起,化解矛盾苗头26起,并启动为期100天的综治宣传活动。
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对重点老户实行包保,一季度接访案件4件,已全部化解;上级交办案件1件,也已化
解。
殡改工作一季度共火化遗体87具,完成全年任务的27.6%,位居全市落后位次。
五、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六、打非拆违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界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全面布置打非控违工作,与各社区签订责任书,落实打非控违网格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容局开展在建违法建设摸排,登记在建违法建设54户,责令停工并上报。
七、农业农村工作
八、安全生产工作
九、充实和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配备了执法中队专职人员,落实了办公经费和办公用房,讨论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各村、社区、园区管委会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和信息员;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量化、细化并层层分解到村、社区和园区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了节日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我办共发现3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全部建立了台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九、民生工程工作
民政工作:对城市所有低保人员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数据,建立电子信息库;1-3月份共上报城市医疗救助81人,已救助64人,救助款191900元;发放民政救灾款物3.1万元,救灾棉被30床;汪庄敬老院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已进行配套工程建设预算并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征地拆迁中如何统筹考虑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
2、街道城乡工作内容繁杂,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3、城市社区工作任务今年异常繁重,社区干部疲于应付,亟待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工业小区、经济、招商
1、争取小区中路建设立项;
2、争取在谈的两个招商项目落地投产;
3、配合完成大型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并争取废水循环池建设立项;
4、争取完成工业小区规划修编工作。
二、四重工程
5、完成市政府交付的征地、收储及拆迁工作任务,为重点项目开工提供保证。
三、综治维稳
6、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7、抓好科技防范工程工作,落实灯光工程、电话互助、视频监控,并与派出所联网;
8、开展严打整治工作,以两个派出所为依托,扎实抓好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四、计划生育
9、努力解决村为主机制落实不力和后进村转化慢问题;
10、努力解决经常性工作不到位问题,强化妇检的龙头作用和孕情包保责任制;
11、认真排查“两非”线索,努力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12、努力做好全员人口系统完善工作,尤其抓好流动人口全员与常规全员的对接工作。
五、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
13、按照文明创建4581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开展文明创建季度考评;
1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做好“五清一消杀”和除“四害”工作。
六、打非拆违
15、根据界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打非控违网格化管理工作。
七、农业农村
16、完成第一批35套新农村住房的建设工作。
八、安全生产
17、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抓好小上海商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一、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为体现市政府对会展经济的支持和引导,在部分重点展会的举办初期,市政府可作为展会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不参与展会的具体运作,不承担相关的法制责任和经济责任。随着展会的不断发展和运作模式的不断完善,要逐渐实现展会从政府层面向协会社团层面转变,让行业协会成为办展的主力军,真正实现会展业的市场化运作。
(二)坚持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原则。要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于重要展会、重点展会和品牌展会,市政府可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对于需加以扶持、加以鼓励的展会,市政府将有选择性地作为支持单位;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容易引起经济纠纷或负面效应的展会,市政府将坚决不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
(三)坚持整合资源、规范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避免相同或类似展会之间的不良竞争,实现从多头办展向联合办展转变,对于同一主题或相类似的展会,市政府原则上只选择一个展会作为主办单位;同时申请的,均不作为主办单位,只作为支持单位,待整合后才考虑作为主办单位。
(四)坚持树形象、塑品牌的原则。对于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展会,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展会举办单位塑品牌意识,逐步实现从区域性展会向全国性、国际性展会转变,打造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二、条件
申请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规模,展场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且参展企业在150家以上;
(二)具有一定层次、档次,有10家以上国内、国际知名企业或市重点企业参展;
(三)具有稳定的组展机构和组展人员,具体负责展会的筹展招商工作,组展人员不得少于10人;
(四)每届展会的宣传推广费用在50万元以上。
(五)展会举办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依法纳税。
(六)展会举办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作为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三、程序
(一)展会举办单位向展会举办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镇政府(街道办)或相关市直部门出具同意作为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的回复函;
(三)展会举办单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贸局提出申请;
(四)市经贸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并提出相关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
(五)市政府审定后行文批复。
四、材料
申请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本)。
(一)申请市政府作为展会主办单位的请示报告;
(二)本届展会的组展方案;
(三)镇政府(街道办)或相关市直部门同意作为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的回复函(复印件);
(四)展会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五)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名单;
(六)展会举办单位向市政府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展会组展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2.展会组展经费的筹措;
3.展会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各自职责;
4.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的承担;
5.其他须承诺说明的内容。
(七)市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管理
(一)经市政府正式行文同意后,市政府今后继续作为展会的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展会举办单位无须每年向市政府申请。对原已同意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展会举办单位须补签承诺书,连同市政府的正式批准文件报送至市经贸局备案。
(二)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展会举办单位须履行以下义务:
1.展会开幕30日前,将本届展会的组展方案报送至市经贸局备案;
2.展会闭幕后,于30日内将本届展会的工作总结、展会开幕和展场盛况的图片、实际参展企业名单以及相关宣传报道资料报送至市经贸局归档;
3.展会举办单位负责协调工作的联络人员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动时,应及时知会市经贸局。
(三)市经贸局负责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告。
(四)对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展会,由市经贸局负责动态跟踪管理,每三年实行一次综合性考核。对市场化条件成熟的展会,由市经贸局制定方案,逐渐由政府主办向市场化地运作方向转变;对不符合要求、具备任何一种取消情形的展会,市政府将不再作为展会的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由市经贸局代拟文件,上报市政府进行审定公告。
(五)展会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发生变动时,展会举办单位须重新进行申请,由市政府审定是否继续作为展会主办单位。
六、取消
对于以下展会,市政府将不再作为展会的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
(一)展会举办单位之间或举办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经济纠纷;
(二)展会在社会引起不良影响,产生负面效应;
(三)展会效果不明显,对经济推动作用不大;
(四)展会举办单位拒不报送组展方案、工作总结等资料,或展会举办单位联络人员、联络方式变更但无及时通知,导致无法了解展会运作、展会效果;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主要目的是回顾上半年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再鼓干劲,切实做好下半年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
上午,我们观摩了部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刚才,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发展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对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推动全市跨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回去后,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书记讲话精神,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围绕解放思想抓落实。今年以来,宏观发展环境的变化,一些新问题、新现象、新矛盾不断涌现,工作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增多。可以说,我们的干部队伍是过硬的,在急剧变化的新形势下,在诸多困难面前,思想不倒,工作不松,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这也是我们长期以来抓解放思想的结果。但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书记在讲话中分析的非常准确、到位、深刻。在国家不断采取新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形势下,把握形势、适应形势、利用形势,前提就是要做到在思想观念上与时俱进。各级各部门要在解放思想上进一步下功夫,按照书记的讲话要求,坚决破除“满、难、等”三种倾向,强化“发展、机遇、争先”三种意识。具体做到:第一,要高点定位,敢于向更高目标迈进,敢于争先创优,始终保持永不满足的强烈进取心,努力争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第二,要辩证看待困难,看到困难的两重性,看到困难背后的巨大发展机遇,增强突破困难的动力;第三,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工作落实、抓困难解决,不能有丝毫松懈,防止和克服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半年总结,既要查找工作上的不足,更要查找思想根源,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境界,针对症结,认真整改。尤其是没有实现任务过半的单位,要切实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压力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见到实效。
二、要围绕工作重点抓落实。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全面抓好下半年及今后工作,必须按照书记讲话要求,收拢拳头,倾注全力抓好四大重点。
一是落实大产业培植工作责任。一个市形成几大优势主导产业和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就能够辐射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一个镇街能够形成一个优势主导产业或几个大企业,财政问题、农民增收问题等就会大有改观;一个村能有一个大企业,整个村就会有飞跃性发展。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和产业龙头的扶持培育。特别是当前,不能盲目铺摊子,要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自身实际,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调整结构,突出市里确定的主导产业和园区产业定位,按照产业链理论来延伸和拓展,按照规模化的要求来做大做强,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研究,引进和推进相关项目,参谋好、指导好全市产业培植工作。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结合本区域实际,启动村、企主体,调整优化结构,形成产业特色,增强经济竞争力。各重点企业、重点村要想大干大,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各种外部条件,实现自身更快更好发展,促进全市大产业培植工作。
二是落实大招商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将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做为县域、镇域跨越发展的根本途径,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下半年,各级各部门都要努力增加外出招商频次,主要领导要带队招商,提前安排好工作,全力以赴以走出去。要不断深化产业和产业密集区的研究,瞄准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政策鼓励项目和存量资产招商使力,推进在谈项目,引进更多新项目。尤其产业办公室、各园区、外经局、招商局及配备招商科室的重点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为大项目引进作出更大贡献。要积极发动引导各类主体,提前做好准备,精心包装项目,切实做好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文章,展示岩石形象,提高招商成效。
三是落实大项目建设工作责任。要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今年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加快进度,未开工的加快启动,尽快开工,在建的加快进度,尽快投产。尤其是市里最近调整出台的50个重点项目,是今年及今后几年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集中全力,千方百计细化工作、化解矛盾、突破困难、加快推进,确保进度和形象。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调度,半月一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分管市级领导要将重点项目牢牢抓在手中,不断完善推进措施,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操作、亲自解决。各牵头单位要派专人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全力以赴帮助项目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重点项目推进出主意、想办法、搞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和投达产,尽快形成生产力。
四是落实城市化建设工作责任。要立足城市定位来加快推进城市化。规划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面向全省、全国甚至国外引进高层次规划设计单位,加快总体规划详规和重专项规划编制,特别要加快标志性区域、路段和工程的规划,务求高起点、出精品,张扬城市个性,塑造城市特色。交通部门要加快完成码头的规划,尽快立项建设。林业、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及各镇区街道要加快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专家论证工作,争取8月底全面完成;要加快大绿化、污染防治、绿色农业、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确保完成今年生态建设的各项任务。建设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加大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及旅游景点、休闲娱乐、住宅房地产、旧城改造、生态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确保建设进度,加快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招投标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引进更多、更高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城市建设,尤其是承担城市功能项目建设,务必保证建设档次和质量。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政策,争取政策,化解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支持,做好土地经营文章,确保全年经营城市收入10亿元以上。各镇要在超前做好规划基础上加快建设。
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不少于1800人(含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1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下;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扶持创业1400人;全市862个村和30处居委会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并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助员,联通人力资源网络,按规定将本村劳动力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一卡通”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年内组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6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00人;组织企业职工在职培训500人;组织创业培训700人。
三是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净增参保6000人、6000人、3000人、7000人、30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征缴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7898万元、9736万元、1634万元、1312万元、738万元,各项保险征缴率均达到95%以上;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分别达到15000万元、3600万元、320万元、80万元,单位及职工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7%;被征地农民参保50000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3500万元。
四是推动劳动维权工作。确保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劳动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适时采集率100%,劳动监察案件网络适时录入率100%;劳动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其中上级交办(转办)事项按期处结率达到100%;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达到95%以上,其中新增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达到100%。
一、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1、落实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重新审核年发放稳岗补贴企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发放稳岗补贴,以此稳定企业用工岗位。落实降低费率政策。按照《关于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继续降低失业、生育两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制定好扩大支出范围方案,报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后抓好落实,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和扩大就业作用,确保扩大支出范围不出问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协调税务、工商等部门,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关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税费减免政策,按期统计并公示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政策类别及税费减免数额,发挥政策作用,激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建立促进就业制度。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选取100户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失业人员排放、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通过对比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企业实际参保人数等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措施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全市选取100个村庄,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按季对农村劳动力人员情况、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产业分布情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和分析数据库信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管理。完善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对企业裁员报告严格审核,实地调查,动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尽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规范裁员。对不遵守裁员报告制度的企业,运用劳动监察手段,实行重点监控,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3、优化促进就业服务。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黑板报等设施,定期不定期公布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供求双方相互对接,洽谈劳务。年内通过各种渠道就业信息24次以上。优化劳务对接服务。确立“瞄准市内外两个劳动力资源,实现无缝隙劳务对接”思路,举办好市内劳务对接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提高集中劳务洽谈成交率。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加强与河南、河北、山西、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的联系,年内至少组织2次以上到省外招工,吸引外省劳动力到打工就业。优化困难群体服务。以4050人员、双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台帐,开发适于就业困难群体的用工岗位,实行就业困难群体包干服务。年内确保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80%以上;城乡双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并组织上岗不少于100人。优化企业用工服务。针对企业缺工问题,加强用工情况监测,组织两次以上用工情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并落实应对措施。建立与外经贸局、招商局、镇街的定期联系制度,随时了解新建、扩建企业用工情况,提前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对接,为企业提供预约招工。优化扶持创业服务。以从事第三产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为创业重点人群,以湖周边及镇街政府驻地等为创业重点区域,选准创业人群,推动创业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指导有创业意向人员选择项目,落实项目,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运用好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政策,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创业人员给予岗位开发补贴,促进创业工作开展。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做强实训基地。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购置机械加工专业设备设施,增设机械加工培训专业,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搞好培训联合。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办学情况进行调查,弄清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培训能力等基本情况,集中向企业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介,形成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优化培训服务。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根据企业需求,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年内重点加强针对企业劳资人员的培训,举办两次以上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提高劳资人员的工作水平。实施分类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提高保障民生水平
5、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定基金征缴基点。把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缴费相对正常的企业和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稳定缴费的基本点,健全社会保险缴费动态监测制度,完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划转社会保险费办法,用好财政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制度,确保缴费基点稳定。突破社保缴费难点。把原国有集体企业和缴费时断时续的外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作为缴费难点,继续实行欠缴社会保险费信息预警制度,分类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外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签订缴费协议,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标考核,推动缴费难点单位和人员积极踊跃参保缴费。。聚拢社保扩面散点。将新建、扩建企业招收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散点,提前与新建、扩建企业进行对接交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落实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缴费基数,引导企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灵活就业有关政策宣传,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服务,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参保,实现扩面增长。
6、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组建基金管理机构。借鉴市劳动保障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成立社会保险稽核管理中心和劳动保障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对基金运行全过程的监控,防止社会保险基金跑冒滴漏。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大笔支出提前报告制度》、《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基金支出流程管理制度》、《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对基金运行流程、管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抓好规定落实,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7、强化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加强养老保险支付管理。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建立与公安、民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实行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互通共享,防止死亡离退休人员亲属冒领死者养老金。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加强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建立医疗保险长效管理机制,着重建立健全指标控制机制、费用审核机制、付费结算机制,控制医疗费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年度医疗费支出不超出年水平。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等工作流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支付办法,按规定支付参保离休人员医疗费。加强工伤保险支付管理。建立完善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工伤认定责任追究、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开等制度,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其所在镇、街道的沟通和联系,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开展工伤保险收支情况调查,根据市部署和工伤发生率,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保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加强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管理。配合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尽力保障失业保险待遇。完善生育保险发放流程,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创新劳动维权服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8、夯实劳动维权工作基础。整合市级劳动维权工作力量。发挥劳动维权服务窗口作用,实行各类劳动保障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督办,避免出现重复受理、多头受理现象。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在年姜山试点的基础上,将基层调解劳动争议试点扩大到各镇、街道,指导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为实行对企业的动态监控提供信息支持。
9、做好劳动纠纷案件预防。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两次次针对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遵法守法,增强企业经营者维护职工权益意识。建立企业联络人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确定一名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指导联络员按月报送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劳动纠纷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对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劳动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局党委。
10、搞好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抓好劳动监察案件处理。组织好劳动保障面上检查,从3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年检结束后,形成年检工作总结上报局党委。开展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安排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四小”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四个专查,重点解决好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保险三个突出问题,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搞好举报专查,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对职工、群众的各类举报投诉、集体争议、集体上访、罢工等各类事件,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抓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发挥好市镇两级机构作用,完善案前、案中调解办法,力争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实行“举报投诉案件风险告知”、“阳光调解”等阳光服务制度,引导劳资纠纷双方调解结案,避免劳资矛盾恶化和升级。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确保劳动争议案件案结事了,裁决结服,杜绝发生法院裁决决定情况。抓好劳动案件处理。进一步优化劳动案件处理流程,确保案件、来访案件、上级转办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问题,保证全面完成各级下达的案件按期结案率目标。
11、规范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拓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范围。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确定劳动合同重点管理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检查等措施,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网上备案,确保完成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和新增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目标。理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建立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就业备案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互通共享制度,探索实行先办劳动合同备案、再办就业备案、最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争取所有办理就业备案的人员全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加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审核。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的年龄、工资待遇情况等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确定100户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框架,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建立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13、建立目标管理体系。组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班子,明确管理和考核责任,加强对各级各类目标的研究、调度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区分市、市、劳动保障局、局属单位、科室及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四级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层次,明确各级各类目标的具体内容、考核办法、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按月进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调度,对不达进度的目标进行原因分析,弄清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措施,促使全体工作人员绷紧工作神经,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抓好对上争取资金等各项临时性工作,积极与上联系,了解政策动态,争取各级加大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