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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营销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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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营销

第1篇:道德营销范文

【关键词】营销道德,非道德行为,文献综述

一、引言

随着国内外学者对非道德行为研究的逐步深入,营销,与企业的另一个运营职能――会计,共同受到了学者的普遍关注。企业的营销,由于集中了企业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是一个利益冲突高度集中的领域。同时,大量实践中出现的非道德行为,也促使学者们更加关注这一领域。

从1961年到1981年的20年间,根据Murphy和Laczniak的统计,在营销中的道德问题这一领域,已经出现了接近100篇学术文章。根据研究者的观点,这些研究可以分为以下6个方面:

(1)从哲学上的一般性道德理论与营销领域的相关性角度:例如Robin在道德相对主义上的研究;McMahon在情境道德上的研究;(2)发展营销中的道德决策模型的角度:例如Bartels提出,影响道德决策的因素包括:对经济的影响、组织的期望,以及不同的支持群体对决策的影响;Pruden提出,影响道德决策的因素包括:个人的道德观、组织的道德观,以及职业道德;(3)检验营销殊领域的道德问题并试图找出道德与非道德的判断标准:这一方面所涉及的领域包括:营销研究、营销管理、营销人员、广告、社会营销,等等。这一类的研究包括:Crawford对市场调查公司总裁的研究;Dubinsky等人对假想的销售行为的研究;Krugman和Ferrell调查了广告从业者的道德认知;Lusch等人研究了社会营销中的道德问题;(4)营销研究机构与其客户间的相互责任关系:例如Bezilla等人的研究;(5)营销研究者对他们的调查对象和调查项目间的责任关系:例如Tybout和Zaltman的研究;(6)研究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能让下属更有道德地决策的行为有哪些:Coe和 Coe提出道德准则;Kaikati和Label提出迅速地对道德违规行为进行惩罚;Murphy和Laczniak提出使用咨询顾问和道德研讨会。

在此之后,后来的学者们对营销道德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多年来若干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们,在不断地反思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有新的理论与学术贡献。

综合来看,已有的对营销道德或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营销道德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层面,下面将根据这一分类,对营销道德方面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

二、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

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是指研究者从个体的角度出发,主要研究组织中个体的营销道德及非道德行为,根据每一项研究的重点与着眼点的不同,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主要方面。

1. 营销经理或营销员究竟面对何种道德问题以及这种道德压力的程度:这方面的研究例如:Chonko和Burnett发现道德所引起的冲突是所有三个类别的样本群体都认为引起冲突最多的来源;Chonko和Hunt对1076位营销经理在营销中是否考虑道德问题作了研究,结果显示,贿赂是他们遇到最困难的道德问题,且高层管理者的行为的确影响下属的非道德行为。DeConinck和Good的研究结果表明,销售经理对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认知的确随道德问题情境的变化而不同,该项研究的重要之处在于,道德问题情境影响了销售经理是否开除这个营销人员的意愿;Chung和Khan将非道德行为的研究引入到了管理信息系统(MIS)领域,并运用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对管理信息系统领域的非道德行为进行了分类与评价;Harding对于一个工程学学生的学术造假状况是否与将来在专业领域的非道德行为意愿相关作了一项探索性研究,数据说明,工程学学生在学术上造假的参与度,完全可以预测将来在专业领域从事非道德行为的概率。

2. 哪些因素影响了营销经理或营销员,使得他们更容易面对道德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包括:Dubinsky等人的研究发现,允许主观选择是可以创造道德困境的,营销人员因此希望管理层能够给出详尽的面对道德困境的行动指南;Dubinsky和Ingram的研究结果显示,营销人员的角色冲突和角色模糊都与道德冲突的相关性不显著;Verbeke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组织的内部沟通状况与控制系统共同影响了道德决策制定,且这一影响由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来中介影响道德决策制定;Vitell和Davis的研究结果显示,管理信息系统的专业人士是能够感知存在着从事非道德行为机会的,但是他们很少参与。同时,成功的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士被认为是道德的。最后,当公司的道德准则缺乏的时候,高层管理者被认为是更能够影响员工的道德标准的;Gregory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当面对陌生人时,个体更有可能采用非道德手段来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女性、更倾向于合作而不是竞争的个人、有规律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更不倾向于使用非道德手段来谈判。

3. 组织应该采取何种对策,才能有效缓解或降低营销非道德行为的压力: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包括:Levy和Dubinsky的研究显示,31种情境中的13种营销人员认为是不需要公司政策来解决的,该研究结果向我们表明了在哪些领域可能产生道德冲突,并进一步指出在这些领域,需要管理者制定政策以降低道德方面的压力;DeConinck的研究表明,销售经理在面对下属的非道德行为时,实施什么程度的惩罚措施是受到该营销人员绩效水平影响的,同时也受到该非道德行为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Valentine的研究表明道德训练(Ethics Training)对于个体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有正向的影响,同时道德训练也通过正向影响道德情境(Ethical Context)来正向影响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这意味着,在从道德训练到对上级和同事的满意度上,道德情境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从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上出发的研究,拓宽了学者们对营销道德问题的认识。但是,逐渐增多的影响因素,使得学者们开始寻求新的角度来对营销道德展开研究。

三、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

将个人的营销道德决策置身于组织/企业内部的情境下进行考察,导致学者们在营销道德的研究上,具备了更为广阔和整体性的思考空间。这一层面包括大量企业营销道德决策模型及相关研究启示,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对之前道德决策模型的检验

例如,Mayo和Marks运用Hunt和Vitell于1986年提出的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采用一个较小的样本,实证检验了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的正确性,同时发现,因为对于后果的优先考虑,大多数的道德选择可能不会作出非道德行为;同样的,Singhapakdi和Vitell的研究部分支持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Donoho等人同样基于此模型进行了一项跨文化的模型检验研究,在Mayo和Marks所做的检验基础上,运用路径分析方法,跨越美国、加拿大、荷兰和澳大利亚四个国家的不同文化,成功的验证了市场营销道德通用理论模型核心思想的正确性;

Jones和Kavanagh基于Jones于1991年提出的道德决策整合模型与问题权变模型的基础上,对于个体的非道德行为意愿展开研究,实验结论为,仅有2种交互状况是显著的,即管理影响与同伴影响、马基雅维利主义与控制点的交互状况是显著的。Bellizzi的研究结果显示,非道德行为与受害者的状况以及销售团队的激励方式相关,同时发现,如果是一个即将离职的同事,更容易发生针对她或他的非道德行为。

2、与组织相关的整体性变量对非道德行为的影响研究

Granitz和Ward的研究说明组织中的群体边界像所想象的一样,实际上也建立起了一个共享道德推理与道德意向的边界,同时个体表现出低估与群体外成员间的道德推理与道德意向的共享,并高估在群体内成员间的共享。基于此结论,研究建议管理者应当致力于消除或者模糊组织内部的内部群体边界。该项研究对于社会网络理论的引入起到了指引作用,虽然研究采用了组织行为学的研究角度,但是也引起了后续研究者的注意。

四、非道德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在营销道德的个人层面和营销道德的组织层面的相关研究基础上,伴随着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手段的逐步发展,在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上,涌现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极大的丰富了我们对于营销人员非道德行为的理解。在这一领域,有三篇综述性文章,分别是:Ford和Richardson的《道德决策制定:一个实证文献的综述》,Loe等人的《商业道德决策评估的实证性研究综述》以及O’Fallon和Butterfield的《1996―2003的道德决策实证研究文献的综述》。这三篇文献中,集中对涌现出的大量道德决策实证研究文献的总结和回顾,为我们更快捷的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提供了方便。因已在笔者的另一文章中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五、研究结论

综上,从上述三个层面上对营销道德的研究回顾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哪些因素影响营销道德及其决策过程,学术界仍然在持续的关注与研究中。

第2篇:道德营销范文

一、西方学者对市场营销道德判定的几种观点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日益成为市场营销所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违背道德的行为,例如商业活动中的贿赂、欺诈、逃税漏税、侵犯消费者或职工权利、重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并没有触犯法律,然而却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如何规范这些现象,许多学者试图从道德层面加以解释。

(一)显要义务理论。英国人罗斯在1930年出版的《“对”与“善”》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显要义务”理论。他认为,显要义务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适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正常行为的人往往不需要推敲便能知道自己应当作什么,并以此为一种道德义务。罗斯提出了六条基本的显要义务:1、诚实。要求企业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产品和服务要信守承诺。2、感恩。要求企业对那些与自己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供应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帮助。3、公正。对所有顾客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提供相同的产品和服务条件。4、行善。要关心社会公益事业,拒绝与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司交往等。5、自我完善。使自身潜能和美德得到充分发挥,实现自身价值。比如,企业应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及时满足消费的要求。6、不作恶。即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罗斯认为,如果企业的行为违反了这些义务,就可以被判定为不道德的。企业的义务无处不在。但是企业的营销行为种类众多,不可能让评价者利用这些笼统的道德标准,通过逐一核对企业的每一种营销行为的轨迹来判定其道德水准。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道德评价体系。尽管罗斯的理论并不完善,并被一些学者认为“相当武断和不完整”。但是他的理论却为营销道德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二)相称理论。相称理论由加勒特于1996年提出。该理论认为判断一项营销行为是否道德,应从手段、目的和后果三个方面综合考虑。目的是指行为背后的动机与意图。加勒特认为,行为背后的意图是构成道德性的一部分,意图纯正与否应作为判断行为是否道德的一个重要因素;手段是指使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所运用的方式和方法;后果则是指行为引起的结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意欲达到的结果;二是虽不为行为人所期望但能被行为人预见的结果。加勒特把企业营销行为不道德造成的危害分为“大恶”和“小恶”。大恶是指造成某一机构或个人某些重要能力的丧失,如1982年发生在美国强生公司的“泰来诺”事件,曾造成芝加哥地区250人死亡。小恶则指造成他人物质利益的损害,但不致使丧失某些重要的能力,如利用夸大性广告刺激消费者购买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产品。相称理论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的判断标准。比如如何区分“大恶”和“小恶”?在目的、手段和结果不一致的时候如何加以选择?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之间,冲突如何解决等等问题。但是,这一理论仍不失其现实指导意义。它提供了一套全方位思考道德问题的方法。营销人员能够更全面地审视自身的营销行为。对企业的营销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三)社会公正理论。在马克思看来,诸如“公正”、“平等权利”一类观念,都是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处在不同经济地位上的人,对特定利益格局是否公正会有不同的判断。美国当代哲学和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虽然意识到处在不同社会地位上因而有不同利益的人,会对公正做出不同的解释,但他仍然相信人类存在一种基本的、共通的公正观。他认为,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种基本的、共通的公正,只有在“无知之幕”下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人们一致地赞同和选择。所谓“无知之幕”是这样的一种状态:“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由于在“无知之幕”下,人们的处境是相似的,没有人会为了维护因自然恩赐或社会环境因素带给他的特殊利益而提出要求他人遵守的原则,因此,公正的原则才会作为人们一致赞同的结果出现。罗尔斯的社会公正理论启示我们,在营销活动中,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平等的,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购买产品,有权获得关于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这些权利。社会公正理论再一次从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树立市场营销观念,将处于弱者的消费者权利纳入企业营销计划和决策中。

二、我国对市场营销道德的研究

从我国对市场营销道德的研究历程来看,目前仍处在实践探索阶段,而关于深层理论研究则相对滞后。这主要表现在现有的教科书中较少地涉及营销道德问题,研究人员也不多。更多的是对不道德行为的批判和谴责,缺乏正面的引导。再加上我国的信誉体系不完善,人们的受教育程度还不高,只靠外部的法律制度并不能杜绝不道德行为的发生。唤起人们的道德良知,使所有的企业和个人都能自觉地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已成为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三、对营销道德的思考

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企业总是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单纯的道德说教不可能纠正企业的不良行为。我们研究营销道德,实际上是在说明,只有遵循社会公德的企业才有可能取得可持续性发展。

第3篇:道德营销范文

关键词 渠道道德 道德系统 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营销渠道的道德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

1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 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 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 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 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体系,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主义的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进行归纳,并进行深入的,对问题的成因、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 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 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1 甘碧群.企业营销道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

第4篇:道德营销范文

(一)网络营销的优势

1、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通过互联网商品信息和商家信息,利用网络工具广告进行宣传,所耗费的成本相对于传统营销活动而言要少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包括通信成本、采用成本、促销成本、广告成本等。

2、增进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

互联网平台拉近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距离,它提供了一个活跃的信息传输渠道,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有关商品和企业的各类信息,将商品和企业推广给消费者,并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询价或者了解订购信息,同时提出对商品的改进意见,实现互动双向的市场销售流程。

3、突破了时空限制

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企业利用网络可以开展全天候的销售活动,随时为消费者提品和服务;同时,网络营销可以突破地域的限制,把企业的销售渠道建设到网络存在的地方,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网络营销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在电子商务中将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融合为一体,网络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也较为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这里从企业网络营销流程结构示意图可以窥见网络营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图1)。

1、资金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由消费者、网络商家、银行和认证机构参与的信任体系仍然存在不足,安全的电子支付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完善,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为了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往往无故取消订单或者以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增加支出,扣押来往的货款,导致消费者财物两空,降低了网络营销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2、物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商家一般会通过自建的物流体系或者借助第三方物流配送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发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也标志着一次网络营销活动的结束。商家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无故延迟发货,而商品一旦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商家与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则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3、商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根据销售的阶段性划分,网络营销过程中商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售前环节,商家采用虚假宣传,在网店中所描述的产品质量和功能与实际不符,过分夸大产品质量和功能,以次充好,消费者在网站上看到的商品信息和图片大多数都是经过美化和夸大的,与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区别;售中环节,商家为了达成销售,在利用网络客服与顾客商讨交易细节时往往作出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比如顾客拍下商品后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者返款,诱导消费者尽快购买商品,当销售目的达成时却拒不兑现承诺;售后环节,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或者商家要求消费者为原本应当免费的售后服务支付费用等,原本在“三包”期限内的产品或者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信息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涉及信息的安全性、私密性、真实性、数字化产权和信息竞争等。信息私密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即便是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许可,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职业、收入、个人爱好甚至银行卡密码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被不法企业当做商品出售给有需要的商家,这种私自公开或者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信息的安全性。虽然目前网络营销过程中采用多种安全加密技术和安全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但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机制和加密技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法分子仍然可以利用系统和商家网站的漏洞,窃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银行卡号和密码,增加了网络营销的风险;信息的真实性。在商家利用互联网商品信息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商家利用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在网站上虚假的广告、不健康或者违法的商业信息,部分消费者难以甄别信息的真伪,难以选择合适的商家和产品或者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相应的损失,也有违公德;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版权意识的提高,数字化产权问题在网络营销活动中日趋受到关注,数字签名、数据的所有权、电子合同、信用记录、数字商标等新型道德问题开始不断浮现,成为对商家网络营销道德的拷问;信息竞争。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美誉度,获取商业利益,往往在网络中采取不正当的广告竞争,如在网络平台设置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或者利用网络工具恶意捏造散布不利于竞争者的信息,混淆视听,侵扰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的自。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网络营销的道德意识缺失

网络营销建立在一个开放虚拟的互联网平台之上,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没有直接的接触,交易的虚拟性强、可追踪性较差、监管难度大[1]。为了短期内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虚假的商业信息、以次充好,道德意识缺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网络维权成本较高,因此许多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忍气吞声,对企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予追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实施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成本,助长了企业不道德行为。

2、网络营销的立法缺失

目前针对我国网络营销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当消费者遭遇不道德的商业行为时往往难以从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我国网络营销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网络营销中新的道德缺失行为形式更加多样,原有的政策法规中缺少对这种新行为的判定和约束条例,更谈不上如何对商家采取惩罚和追究,网络营销的法制建设急需改善。

3、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虽然网络营销大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和商家的了解,但是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严重,消费者依旧处在信息弱者的地位[2];网络营销过程中的监管、追踪和事后取证难度大、成本高,消费者网络消费遭遇侵权的事件较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却比较少,导致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处于弱势地位。

4、道德监管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网络营销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诚信档案建设尚不够完善,再加上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跨时空性,造成一旦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很难真正有效地进行监管,这也是网络营销中出现不道德商业行为屡见不鲜的根本所在。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影响

(一)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随意侵犯,不仅会给消费者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

尽管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通过不道德商业行为,如:欺诈、误导消费者可以获得眼前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美誉度降低,一旦这种行为被大范围披露,势必会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极大的破坏,企业将会遭受来自消费者、社会的谴责和监管机构的追责,难逃失去顾客和市场的命运。

(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处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得相应的合法利益,这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但是,有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道德的商业手段,比如虚假宣传、诋毁竞争者、窃取商业机密、欺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等。这些行为对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破坏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严重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破坏整个社会道德秩序

当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实施不道德行为造成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时,由于消费者具备相应的外部连带性[3],他们会将上当受骗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的消费者,考虑到信息的扩散效应,这些虚假信息将会在短期内以几何级数在信息源周围扩散。虚假信息将会驱逐真实信息,会造成消费者和社会对网络营销的不信任,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的信任机制,导致全社会道德秩序混乱、诚信水平下降。企业泛滥的网络营销失德行为不仅会对整个网络的诚信水平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会严重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网络营销道德建设途径研究

(一)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法律规范体系

为了建立网络营销诚信机制,加强网络营销的立法建设是必经之路[4],要想把对网络营销的监管落到实处,就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将网络营销行为纳入到法律法规可控的范围之内。对于网络营销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约束,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必须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营销中的商业行为。二是修改广告法。网络广告已经成为“第五媒体”,但是针对网络广告制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现有的针对传统广告媒体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广告,因此必须强化针对网络广告的立法建设。三是完善电子合同法。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用,而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电子凭证,它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的认可、电子证据的有效性等问题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势必会影响到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网络隐私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旦网络隐私权被侵害,极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必须对现有网络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充完善,切实保护网络营销消费者的隐私。

(二)加强社会监管,提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

对于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出现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应当加强社会监管,利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机构一同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增加企业违德经营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具体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实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将不道德的企业暴露在广大消费者的视野下。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舆论监督,网络为消费者之间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如公告栏、论坛等等,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购物心得,将自己在网络消费过程中遭遇的商家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进行曝光,引起其他消费者的共鸣。只有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抵制市场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才能抑制整个网络营销过程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迫使企业提高自身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三是利用行业的监督,行业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重要环节,行业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约束行业内企业的道德规范。

(三)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鉴别能力

在目前我国网络营销法制尚不健全、管理还存在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政府机构及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鉴别能力等。市场中的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不法商贩做斗争,减少受骗上当的可能性、避免遭受损失。

(四)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

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是加强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网络营销的特点[5],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商业信息等多个方面加强道德自律工作。主要来说可以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企业全员道德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广大员工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营销道德。二是建立网络营销道德规章制度,当企业自身或者员工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不道德行为时,做到有根有据,将企业网络营销道德伦理落实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并通过制度建设防范网络消费者遭遇道德风险。三是严格执行道德规章制度,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负责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第5篇:道德营销范文

关键词:营销 职业道德 虚假广告

一、 营销道德的涵义

营销道德是调整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实质是解决企业如何承担好社会责任,妥善解决企业利益同顾客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关系,强调营利与道德的双重标准,杜绝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营销行为,在谋取利益的同时,也要满足消费、引导消费,引导社会道德风尚,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我国营销行为中存在的道德问题及原因分析

营销道德的基本准则应是:公平、自愿、诚实和信用。对市场营销来说:自愿,是指买卖双方要在自由自愿的原则下进行交易,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力;公平,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要互利互惠,避免消费者蒙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诚实,是指买卖双方应互通真实信息,消费者有知晓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信用,是指买卖双方应信守承诺,遵从合约。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看,营销道德还应包含:有效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改善人类生活品质――降低产品的社会成本、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基于以上分析,可将营销中存在的道德问题分为以下几类:即:不公平问题,不诚实问题,操纵性问题,浪费问题,社会成本与环境问题,以及与竞争者、客户有关的诚实、信用问题。

(一) 市场营销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第一,为企业、公司利益不惜侵害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虽然消费者的安全利益,即购买商品和服务时的健康和安全保证,是受消费者权益法首要保护的;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可靠性,一直在法律部门的监督控制之下。但我国消费者对潜在危险性的商品,如危险的玩具,含过量防腐剂、色素的食品,劣等的化妆品等,认识还不够深刻。

第二,为公司、企业的利益,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所得远低于他付出的代价,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它一些合格产品价值也远低于消费者购买时付出的代价,其质量达不到购买时预期目的。这种现象明显反映在许多食品与滋补品中:由于许多情况下无法分析形形食品的真实营养成分,很难检验服用滋补品后的真实效果,这些产品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应得利益便很值得怀疑。

(二)营销中存在着不真实现象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是营销中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严重的道德问题,应与杜绝。但一些不道德的营销人员、企业人员仍有意制造假象以求重利。这类手法有:

第一,虚假的“特价、减价”广告

第二,过分夸张的广告

第三,滥用质量标志

第四,夸大量或质的包装

(三)营销中存在浪费现象

营销促进了经济繁荣,但过分促销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浪费现象。如计划性废旧(产品的更新换代远远快于其使用寿命的到期),不必要的包装材料以及过高的广告、推销费用等。由于我国经济水平限制,发展生产、提高科技是当务之急,这类问题目前虽不突出,但也出现苗头。

(四)营销中存在操纵现象

随着科技进步,产品的品种、式样日益增多,使靠自身商品知识进行消费的消费者越来越少。50 %以上的消费者依据包装的好坏、标签及说明来了解商品的品质、品牌和确定购买决策。这说明消费者更多地依靠企业、营销人员提供的信息来决策购买,许多营销人员利用消费者这一状态进行操纵,以达到自己获利的目的。

(五)营销与保护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问题

目前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工业生产、废弃物品污染环境的问题也日趋显著。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环境保护不能只讲自觉,它需要法令强制。虽然有很多消费者愿意购买有利于环保的绿色产品,但实际调查发现,绿色食品为数较少,并且价格偏高,因此很难销售。

除环境保护问题外,某些产晶带来的社会成本间题也日益严重。如汽车的普及加重了道路的负担,如果公共交通事业不随之改善,交通阻塞、车祸现象便会随之增多。这是需要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的社会成本。

三、提高企业营销道德的对策研究

市场营销活动存在的非道德问题,给社会、企业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企业的营销道德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当务之急。制约企业营销道德决策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对营销决策的作用不是孤立地发生的,它们相互交错、彼此渗透交溶在一起共同起作用。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也是一项涉及到社会诸多层面的系统工程,通过企业营销中存在的非道德营销行为的分析,运用前人研究的成果,结合我国社会环境和企业营销实际,构建企业营销道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首要的是树立全民的社会营销观念

法律、法规只是道德规范的最低标准,合法的营销行为不一定都是合乎道德标准的。因此法律不能全面约束企业的不道德营销行为。提高营销中道德水平最根本的方法是从营销人员、从企业本身做起,自觉地依据法律、道德标准开展营销活动。

第二,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更多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及监督、检察、执法机构,如制定职工守则、服务公约,店规厂规,岗位责任制、奖罚条例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并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来保证企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落实,使职工把个人利益、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为约束企业遵循法律、道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保证。制定法律、法规一方面维持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也对消费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损害实施法律救济。

第三,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增加消费者的商品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企业和政府应通过报刊、杂志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商品知识,使其成为明智的购买者,不会被虚假广告和华丽的产品包装所蒙蔽,并宣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了解它应有的权益,动员消费者积极地和违法、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作斗争,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6篇:道德营销范文

营销道德是用来判定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即判断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能否给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有正确的价值观念,用正确的价值观念来指导企业行为,做出有利于社会和消费者的行动,才能得到善意的结果。企业不正确的营销道德活动不仅危害着企业的生存发展,而且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

现在市场上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缺斤少两、制定欺骗性的高价格等都是不道德营销行为。

1.产品质量、规格、包装等不合格

产品是指能够通过交换满足消费者或者用户某种欲望和需求的任何有形物品和无形的服务。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稳定,法律制度不完善。有些企业受利益驱使,购买一些劣质原料来加工产品,严重的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企业在产品包装和标签上十分模糊,提供虚假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解释含糊,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利。如2011年双汇火腿肠的事件,很多消费者都对这个知名品牌产生了怀疑。瘦肉精的发现,即使双汇企业做出了解释,做出了道歉,但是也流失了很多顾客,丧失了企业信誉。

2.企业与经销商相互推卸责任

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配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营销渠道主要包括了参与某种产品的销全过程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企业不仅要与消费者建立长远的关系,更要与分销商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与合作者之间不仅需要合同来保证,更要用诚信来维持之间的关系。分销渠道中存在很多的问题,生产商或者经销商之间不履行合同,双方关系不稳定,经销商不按时付款,生产商不及时补货,遇到问题,双方都推卸责任。有的经销商采取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行。

3.价格欺诈

价格是市场营销组合中因素最活泼的因素,价格是表现价值的手段,它一般是以价值为基础的。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不懂产品的成本、价格等,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远远高于生产成本,牟取暴利,进行价格欺骗。如家乐福等知名企业,也存在着价格欺诈行为:商场的促销商品原价是七元左右,促销价格是五元多,很多的消费者都会购买。但是在结账的时候,收款价格还是原价而不是促销价,粗心顾客根本就不会发现。有些同类产品的销售商为了获得利润,抬高价格来实行价格共谋,实施价格垄断。这些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4.企业采用虚假促销

促销是企业通过人员或者非人员的方式,沟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引发、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兴趣,使他们产生购买行为的互动。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常常能看到有些企业采用虚假促销策略来欺骗消费者,使企业获得较大的利益。名义上是促销,但是价格却并没有降下来,反而是提价或者是采用其他的方式来欺骗消费者。例如,目前很多企业都是满99元或者199元就可以返购物券等,但商品的定价都会在98元或者198元等。即使返了购物券,还是要花一部分钱去购买另一件产品,但是产品的实际价格用后加的钱就可以买到,购物券根本就没有用处。还有的企业进行搭售活动,搭售产品一般都是销路不好的甚至是消费者不需要的产品。企业采取这种销售行为,在短期上可以实现产品的快速销售,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上来看,随着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变化,会发现企业存在虚假促销现象,对企业产生厌烦情绪,丧失对企业的信任感,企业损失是长久的。

二、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对策

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平,不仅要从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方面着手,还要从外部和内部的约束机制来加强。

1.保证产品质量,做到货真价实

企业要对产品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加强监督,严把质量关。对那些劣质的原材料坚决不采用。生产过程中,企业要注意每一道程序,保证产品的品质。当产品生产完成后,企业也要注意产品的包装。包装要符合行业的规格,不要弄虚作假。也要注意消费者的安全问题,包装物和产品不能对消费者造成威胁。

2.产品明码标价,定价要合理

企业要对消费者负责任,产品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买的放心。企业对于产品的定价要合情合理,从实际出发。企业不能仅仅考虑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定价太高,对于消费者是不公平的,极大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加强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

一个企业脱离了渠道成员是生存不下的。经销商对于企业来说起到重要的作用,要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实现双赢的智慧。企业与经销商共同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有利于企业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团结就是力量,无论哪一方只考虑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市场造成影响。企业不顾及经销商的利益,那么经销商为了获得利益就会采取窜货等不道德的行为。

4.促销行为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企业开展营销活动要切实起到帮助企业销售产品、获得利益的作用。促销活动要真正的让消费者感觉到企业诚意,让消费者在心理上去接受。消费者对价格是十分的敏感的。企业开展的搭售行为是让消费者反感的行为,代金券在根本上也会起不到很大的作用。

5.改善外部约束机制

(1)健全法律体系,用法律来约束企业的行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目前,我国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行为。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等等,法律体系不完善。只有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才能给企业营销道德一个有效的约束力。法律体系的构建,能为企业之间营造公平的竞争氛围;另外,法律法规也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依据。

(2)开展营销道德宣传,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目前,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比较弱,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为企业的不道德营销行为提供了机会。我国每年的3.15晚会都是很好的维权宣传,更是对企业的营销行为的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所以,为了更好的监督企业的营销行为,社会新闻媒体可以加大监督力度,政府也应该开展各种提高消费者意识的活动,支持监督机关对损坏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进行检查。在提高消费者意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群体的监督,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作为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理性消费,对低价商品做出正确判断,让不道德的企业没有机会欺骗消费者。

(3)加强行业的规范管理。每一个行业都要有行规,每一个企业都要积极地去遵守。企业应该把消费者需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发展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在不同的领域,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用行业协会来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维护本行业内部之间的企业利益,来维护本行业信誉,给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不道德的营销行为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惩罚企业不道德的营销行为,让实施道德营销的企业更好地发展下去。

6.强化内部约束机制

(1)重视企业文化,加强营销道德建设。企业营销道德应该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来建设,从各个方面来重视企业的文化建设,企业更要将营销道德思想灌输到员工的思想中去。在企业文化的贯彻方面,领导阶层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基层树立典型,使企业形成好的道德氛围,使企业全体员工都受到激励,自觉去遵守、实践。

(2)提高企业领导者和员工的素质。一个企业的行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企业领导者是关键的因素。企业领导者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他的经营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道德选择,影响着决策的实施。企业要长期的发展,领导者必须提高素质。同时,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营销道德培训,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服务观,使员工正确处理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注重企业的形象建设,自觉遵守营销行为的规范制度。

(3)加强公司内部的制度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制度越规范,营销人员可能发生的不道德行为就会越少。企业应该建立一套严格的内部营销管理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权责明确,合理分工,奖罚分明等。

企业不道德的营销行为在短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甚至带来短期较大的利润。但是,从长远上看,不仅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损害了企业的长期利益。因此,企业必须从战略高度来重视营销道德的建设,树立正确的营销道德观念,对自己的营销道德行为负责,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要注意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使企业的活动趋利避害,实现企业的目标和价值。

参考文献:

[1]叶朕.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问题研究.经济与管理,2011:110-113

第7篇:道德营销范文

一、企业在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1.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消费,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

由于个体消费者无法拥有比较充分的商品知识,在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尤其在产品技术复杂,产品型号、规格多样化的情况下,是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企业提供的信息,而有的企业恰恰利用了这一点,一些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获得不义之财,主要表现为:虚假广告和欺诈性促销;滥用质量标志;夸大量或质的包装等。

2.纵容炫耀式消费,获取暴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富足,一些消费者,尤其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虚荣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膨胀。他们购买商品过度注重价格,无论进行什么消费都追求豪华、高档、名牌,而不注重实际效用,使许多消费变成了一种单纯用来装门面、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性符号。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花公款消费出手阔绰,一桌宴席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办公楼、招待所越修越气派,小轿车越坐越豪华,会议用品越来越高档。正是在这种公款消费和大款消费的带动下,导致社会上奢靡浮华之风不断滋长。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不是正确地引导消费者,而是推波助澜,纵容其发展。

3.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满足消费者的成瘾消费,

成瘾消费是一种对产品或服务在心里上的依赖,虽然把成瘾与相等,但实际上任何一种产品或服务,当依赖他们来缓解某种需要的程度达到极致时,都可能上瘾。对消费者的安全不顾。仍在加大营销力度,鼓励消费者多消费。以至于每年死于吸烟、酒精、车祸的人有增无减。特别是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网络公司仍在大肆宣传,已成为严重的道德缺失。

4.不关心消费者的长远利益,鼓励守旧式消费

当前,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生活领域,都存在着一些墨守成规、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有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因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或者以缺乏资金为由,或者以“节约”为名,对那些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老设备讲究“能用则用,能省则省”,舍不得进行技术更新改造。这种生产消费方式已经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我国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在生活消费领域,有些家庭只计算购买耐用消费品的一次性开销账,不算经常性的耗电耗水账,宁肯浪费大量水电,也舍不得淘汰那些老掉牙的电器水具。诸如此类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违背科学规律和时代潮流,是导致资源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的任务在于确定消费者的需求、欲望与利益。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是消费者满意,同时增进消费者与社会福利。这与市场营销观念有本质的区别。市场营销观念的中心是满足消费者需求,进而实现企业的目标。纵观世界上的百年不衰的企业,他们都有超越利益的社会目标。具体地说就是把人的价值置于我的价值之上,把企业的价值置于企业的利润之上。

2.确立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杜绝不正当营销手段

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应是公平、自愿、诚实和信用。公平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要等价交换、互惠互利;自愿是指买卖双方应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活动,而不能强买强卖;诚实是指买卖双方应互通真实信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信用是指买卖双方应信守诺言,遵从合约。

3.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进步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了所处社会的福利必须承担的道义上的责任,是市场营销道德在社会层面上的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营销的社会文化环境、政治法律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具体要求。企业应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营销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重视企业的经济产出又要重视企业的社会产出,力求两者均衡地扩大,使企业成为社会进步的工具。

4.强化营销道德信念,造就具有高尚营销道德的队伍

道德信念是企业及其员工对某种营销道德规范、原则和理想的正确性深信不疑,以及履行这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一种主观的道德评价,主要通过良心来发挥作用。培育良好的道德信念,能够促进员工产生强烈的道德自立、自律意识,为企业营销道德的内化提供精神动力。

5.将道德标准融入企业控制系统中,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企业在不断追求自我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对整个社会的一份道义上的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性很强,应该说,在对产品及提供服务的认识上,企业与普通消费者永远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消费者对于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性能的认识终究也不会超过生产经营者本身。所以,在杜绝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问题上,企业自律是根本。

6.认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培养更多的理性消费者

第8篇:道德营销范文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公平、自愿、诚实和守信。公平是指买卖双方互惠互利,平等交易;自愿意味着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力,企业有自由买卖的权力;诚实要求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要互通真实信息,消费者对商品有充分的知情权。然而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一些企业不时的违反上述基本要求,侵犯消费者或社会公众的利益,引发了各种营销道德问题。

一方面,影响营销道德的因素多种多样,既有市场、政府的因素,又有企业文化、企业领导个人的因素;另一方面,企业营销道德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营销实践中的不公正、弄虚作假的现象,又有浪费、污染环境等问题。同时,一些营销行为的不道德性表现明显,而有些营销行为是否道德却存在争议,呈现出复杂性。

(一)影响营销道德的因素

市场因素。当市场趋势呈现出供不应求的格局,企业产品不愁销路,市场缺乏竞争,这将驱使某些企业凭借其对某些产品的垄断地位,采用某些非经济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侵害社会及消费者的利益。当市场趋势呈现出供大于求的格局,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在竞争中的行为越是受到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监督和制约。

文化因素。文化因素是制约企业营销道德水准的又一重要外部因素。任何企业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生存和发展,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和影响。

政府因素。政府因素是影响企业营销道德水准又一重要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立法调控体系健全程度,政府对企业违法及违德行为的态度。如果地方政府对企业非法与非道德行为采取严厉的态度进行制约并加以正确的引导,这将有力地限制非道德行为的泛滥。反之,如果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违法与违德行为持纵容或包庇、保护态度,这必然会加剧本地区企业的非道德行为。

企业领导者个人因素。企业最高领导者是企业的人格化,其个人道德哲学必然会融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中。企业领导者个人哲学对营销决策的道德水准起决定作用。领导者具有正确的经营哲学,在制定营销决策中,才能既考虑企业的利润同时兼顾消费者及社会利益,而体现出企业营销决策的道德性。反之,如果企业领导者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不惜损害消费者与社会利益,营销决策必然会偏离道德的轨道。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也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道德的重要因素。企业文化是指处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的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独特的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以及以此为基础而产生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企业风格习惯及传统,经营哲学和经营战略。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价值观,而企业价值观引导着企业的经营行为,规定着企业领导者及广大职工的决策动机。

以上因素对营销决策的作用不是孤立地发生的,它们相互交错、彼此渗透交溶在一起共同起作用,其中企业领导者起主导作用。

(二)营销不道德的表现形式

营销道德是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行为规范与标准,其实质是解决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妥善解决企业利益同消费者利益、自然环境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关系,强调营利与道德的双重标准,在谋取利润的同时,也要满足消费、引导消费、传递新的生活标准和新的价值准则,引导社会道德风尚,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实际生活中,企业营销中不道德形式多种多样,具体来说主要有:

市场营销中的不公平:产品生产或服务中侵害消费者的健康与人身安全,如有潜在危险性的玩具;满足大多数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忽略了其他少数人的利益,如香烟满足了广大烟民的需求却导致了许多被动人吸烟,间接损害了被动吸烟人的利益。

营销中的弄虚作假:经常出现的欺诈型的特价、减价广告促销,即欺骗了消费者,又影响了其他企业合理减价销售的正常开展;过分夸张的广告能够增加广告的吸引力,诱使消费者购买,而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但购买后发现实际利益小于期望值,无疑使消费者受到了伤害;滥用质量标志。如产品中滥用“纯羊毛”、“纯棉”标志,给消费者判断产品的质量档次带来困难。

营销中的浪费现象,如计划废旧,过度的包装,过高的广告、宣传费用等,既浪费了资源又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环境污染,一些企业在努力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如汽车尾气排放、塑料制品废弃后形成的白色污染等等。

上述营销行为有些易于识别,其不道德性一目了然。但由于个人价值观及生活经历不同,每个人对道德与不道德存在着不同的见解,有些营销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在很多情况下要判别清楚并不容易,如:夸张性的广告宣传,产品宣传广告都带有夸张的成分以便增强其吸引力,然而过度夸张实际上诱使消费者上当。

营销道德的衡量标准

营销道德是用来判定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即判断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能否给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要对企业的营销行为进行有效的道德约束,首先就必须有一套道德评价标准。

西方国家伦理界对营销道德的判断存在两大理论。一是功利论,主要以行为后果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二是道义论,主要从处理事物的动机来审查是否道德。

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一种行为如果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只有当或仅仅当这种行为能够为所有那些受这种行为影响的人带来最好的结果时才是可能的;而且,这种结果在任何其他以这种方式来行为的人那里表现出来也是如此。这就是说,一种营销行为道德与否主要看这种行为产生的结果,与其他方式相比这种行为方式带来的结果是最好的就是道德的。

而按照道义论的观点,道德内置于人的理性观念,道德是由理性的意志决定的,出于人自觉的一种善的行为,即是不计功利、不讲结果的,纯粹由一种道义感或说是动机决定的善的行为。如果善被与某种条件,例如结果联系起来,那就不能被认为是真正善的。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道德上正当的,关键是看它的动机。相同的行为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行为准则作用的结果。道义论,主要从处理事物的动机来审查是否道德,并从直觉和经验中归纳出人们应当共同遵守的责任和义务,以这些义务的履行与否来判断行为正确与否。

存在于企业和社会间的契约意味着企业必须感激他们生存在社会里,这个社会期望他们关心他人的福利和普遍的社会利益。因此,企业在确立自身营销行为的道德标准时,必须兼顾行为的动机和行为的结果,纯粹的功利主义原则和纯粹的道义论原则作为指导都是不可取的,这是两种极端的标准。现实中,人们通常把功利论与道义论结合起来评价营销过程中的道德问题。

第9篇:道德营销范文

关键词:中职学校;市场营销;学生;道德教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03-0046-01

营销专业在中职教育中是极为重要的一门课程,教师依据市场学理论,对学生针对市场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市场行销等理论、技术的讲授,担负着培养专业性技术人才的重任。随着国家对教育制度的改革,培养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了当前中职教育的重点,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是中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行之路。

一、对营销专业学生进行营销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中职教育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构成,正因为如此,使得中职教育在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上,更注重培养学生对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忽视对学生的道德素质的教育培养,使学生在当今以素质教育为主要背景的时代下,无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面对激烈的人才市场,学生无法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导致中职毕业的学生被社会淘汰。而营销专业相对于其他中职专业来说,对学生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只有当学生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在激烈的人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现阶段营销专业学生营销道德教育出现的问题

1. 固化的教学观念

市场营销主要是在与客户合作中产生巨大的价值活动,并以此展开行销的过程。现阶段中职教育面对市场营销的教育教学,主要是集中在教授学生市场营销理论基础上,力求学生熟练掌握营销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有良好的应用。这种固化的教学观念,使得教师忽视对学生的营销道德教育培养,导致学生缺乏责任心,没有竞争意识,同时没有良好的职业习惯,面对挫折和失败容易放弃、屈服。

2. 教育模式单一

中职学校在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进行营销道德教育时,应当建立丰富的实践教育项目,引导学生在实际的案例中了解和学习营销道德。但是现阶段的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投入过少,使得教育模式极为单一,普遍的教学模式还是遵从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模式,导致营销道德教育课堂气氛沉闷,长此以往,学生逐渐不重视营销道德的学习,无法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 营销道德教育流于表面

为响应国家课程改革标准,中职学校开设了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但是部分中职学校的营销道德教育课程开设不合理,缺乏科学的考评制度,使得营销道德教育流于表面。营销道德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始终贯穿在学生整个学期的教学活动中。但是部分中职学校仅仅是将营销道德课程安排在每个学年的第一学期初,同时没有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制度,多数情况下营销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考试为单一的开卷考试或者干脆没有考试,导致营销专业学生将营销道德教育课程当作一门可以简单应付的课程,从而使中职学校的营销道德教育流于表面。

三、中职学校营销道德教育对策

1. 改变教育观念

中职学校要帮助营销专业学生树立营销道德教育观念,将学生的职业素质作为教育教学任务的重点。市场营销课程不同于其他课程,更注重培养学生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能力,同时市场营销课程又与中职学校的其他课程培养目标一致,同样是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及实践运用能力。因此,中职学校应当在营销专业学生的教学课堂中,加强营销道德教育的培养,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树立营销职业道德,达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目的。

2. 更新教学模式

中职学校应当合理安排营销道德教育课程,使营销道德教育始终贯穿营销专业学生每一学期的学习活动中。同时,教师应当改变教学方法,将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为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并积极引进先进的教学设备。比如,教师可以创设一个较为真实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进入情境,进行角色扮演,让学生在提高学习兴趣的同时,深刻了解营销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3. 提高教师队伍道德素质

教师在营销专业道德教学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未来职业生涯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中职学校应当加强对营销专业教师队伍的道德建设,使教师自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对营销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讲授中可以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场营销是社会市场发展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加刺激了各行各业对具备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此,中职学校加强对营销专业学生的营销道德教育,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惠芳.中职营销专业课教学中德育渗透的探索与实践[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