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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招生;计划;高校管理;策略
高校所制定招生计划在不断革新的社会里,高校自身不仅要结合实际,更要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的招生计划,将高校部分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这样才能在招生计划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由于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发展,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成为高校招生的重要部分之一。因为编制工作影响学生在学习和社会的发展,也关系着人才的培养。往往很多高校因为在在招生的过程中存在着随意性和片面性,从而影响高校的发展。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是为了能够在往后在学生管理工作上做到有序性和科学性。形成一套有效的策略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高校招生计划的原则
1.1立足高校自身原则
高校的迅速发展也使得越来越多的高校不断成为综合性大学。虽然单科性不强,但是多种学科的覆盖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使得高校在招生方面获得一定的优势。因此高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注意本校的专业方向而进行有针对的招生。在某些具有一定历史高校发展过程中,特色学科在综合性大学的浪潮下的地位变得相对较低。因此在高校进行编制招生计划时,要充分了解本校所具有的特色优点,进行有效率的招生,即使是综合性的大学也应该有本校特色的学科。这样才能使得高校在未来的发展走的更加顺畅。
1.2结合就业形势原则
招生的目的不仅仅只是获取生源,更重要的是是否符合人才市场的要求,大学生一毕业更重要的意识到的是就业问题,而在高校招生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该讲就业方面的形势列入考虑范围,有了市场的需求才会有人才的培养,随着在市场体制下的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体系的完善,社会上对大学生的专业需求也在本质上强调了在招生计划编制的重要性,只有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的时候通过多个途径对人场市场的现况进行分析,再根据科学理论依据,让高校做出最终的招生计划。这样才能够让高校从一开始为学生的教育和就业垫上稳定的基石。
1.3计划与调整原则
在编制高校招生计划的同时,由于事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因此使得在制定招生计划的同时要留有余地处理一些需要做出调整的内容。一般而言,为了避免某个地区优秀生源过于集中,对这些人才需要进行微调,避免未来人员过于集中难以就业;另外,我国生产力分布不均匀,因此会将人才的分布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得人才较少的地区拥有一定人力资源。因此计划与调整相结合,可以使得计划变得更加具有弹性,才能更好应变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也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高校招生管理策略
高校管理体质的演变随着课改的不断的发展,其管理体制也在不断修改,因此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成为招生工作重要部分之一。为了与社会环境相适应,高效管理工作在这方面正确应对策略则有助于学生人才的培养和高校的发展。
2.1增强高校与学生的交流
在中学期间,高校应与中学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时举行综合测验去检验考生并且定时对考生情况进行了解,对有意向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招生计划去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早期招生,今早获取适合本校的生源。
2.2创新招生宣传方式
高校对自身进行招生宣传时,不仅要扩大招生宣传范围,应该采取更加能够吸引考生就读的宣传方式。如考生对校园进行实地考查和校园参观,举办招生信息会,使有意愿的学生获得多方位的信息,更加让学生认清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专业,避免学生盲目选择专业。
2.3以生为主,服务考生
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世纪操作法规在招生过程中,体现了一切为考生服务的管理理念,重视考生的利益,并且以生为主,高校在实施相关招生方式时,为了使考生对高校的发展有一定的认识,这要求高校在招生管理时为学生提供详尽可靠,有效便捷的招生信息服务。保证了学生有充分的条件去展示自我,表达个人意愿的机会,配合适应环境条件,并针对相对弱势的考生提供另外一套招生管理策略,充分保障各考生的自利。
三、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高校招生的计划制定及其管理仍然不能背离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一为前瞻性问题,对于高校招生计划的制定需要的是前瞻性,计划的前提是对目前社会的对人才的需求和生源的情况有一定的弹性认识,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才能够对未来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第二为操作性问题,高校招生计划工作应具有可操作性,为了能够使计划与现实接轨,计划在编制的同时必须是基于对现实有科学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招生计划的管理问题的产生也因为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弊端,这错误中不断认识自身。因此计划有了操作性才真正意义上取得想要的目的。第三为应变性问题,虽然高校计划及其管理过程中,应该对情况进行有预留的分析,避免出现考虑不周全的问题,高校应该将应变性和统一性联合起来,针对相关的招生政策并进行预留,以避免人员的浮动。第四为严肃性问题,在高校招生计划确定下来以后,就不得随意对计划和管理内容进行修改,一旦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也需要给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进行审核,再由上层做出决定,再由主管部门尽心进行审批,再下命令,因此对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进行强调表明高校在计划实行的过程中规模话程度,也有利于高校的发展。
四、结语
对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也是高校自身在经济社会中的运用,高校在对招生计划进行分析的同时,也在充分了解到了我国的人才市场和市场发展方向,对未来经济事业发展进行有接口的培训,在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的策略中,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的相关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的困难度,因此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社会发展的趋势再根据事实进行招生计划及其管理的方法的编制。
【参考文献】
[1]杨继瑞,孝民.高校产业安全与实践[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9-14.
[2](美)D・B约翰斯通.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31-135.
2019河北军队院校学员招生计划
2019河北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2019浙江军队院校学员招生计划
2019浙江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2019山东军队院校学员招生计划
2019山东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2012安徽省军校国防生院校招生计划公布
记者6月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共有25所解放军院校、3所武警院校计划在我省招收691名新生;全国55所普通高校在我省计划招收403名国防生,多数是国家部属和省属的重点高校,比去年计划增加了数十人。
由于是提前批次录取,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不影响正常志愿的录取。需要提醒的是,在填报军校、国防生院校的同时不能填报公安、司法等其它非军事类提前录取院校,否则为无效志愿。此外,军校、国防生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
6月24日前,报考考生参加政治考核。 6月26日至27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6月28日下午,考生上网查看达线情况。 6月30日至7月2日,相应各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前往面试体检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预计7月中旬,开始进行网上录取。今年,全省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采取分片集中组织方式进行,分别在合肥市105医院、蚌埠市123医院、当涂县86医院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
一、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
全县幼儿入园率(3-5周岁)96%以上,其中,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9%以上,城镇幼儿入园率(3-5周岁)达97%以上。
(二)义务教育
1.全县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2045人,依法全部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出生),不得提早入学。其中实验小学招生8个班,安文小学6个班。班级学额按规定(每班45人)不得突破。
乡镇学校所辖适龄儿童按户籍原则上在本乡镇学校入学;城区小学按学区入学。
2.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2341人,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其中实验初中招生12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50人;安文初中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5人。
乡镇初中新生按乡镇所辖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城区初中新生范围:实验初中,由在实验小学就读的本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双溪乡、窈川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安文初中,由在安文小学就读的本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已在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学生,由于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引起学区变化的,仍在已就读学校就读并按实验小学升入实验初中、安文小学升入安文初中原则,不再转换学区。
(三)高中
全县初中毕业生2453人,计划初中应届毕业生升高中段的比例达96%左右,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招生比例达到1∶1。
1.普通高中招生1150人。其中:中学11个班550人(含定向生275人,特长生5人);县第二中学10个班500人;县第三中学2个班100人。
2.职业高中招生900人。其中县职业技校10个班500人,县第三中学8个班400人。
3.初中专(技)招生按省、市下达的计划执行,不低于300人。
4.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按省、市"三限"政策执行。
二、招生政策
(一)幼儿园招生
同一乡镇内有多个幼儿园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中心小学划定招生范围,有关幼儿园原则上要按划定的范围招生。
幼儿要就近入园。确因受居住分散等条件限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可在不超过2.5公里范围内招收幼儿;超过该范围的,原则上应全托入园。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辖区内幼儿入园率不低于96%。
(二)义务教育招生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义务教育条例》,确保新生100%入学。
2.县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对象的资格确定,年仍按政〔20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年开始,凡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有监护能力而户籍登记挂靠父母以外亲属的,义务教育对象原则上应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其它学校一般不予安排。年开始,父母、子女户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且有房产的,城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不符合该条件的,空余学额视其户籍、房产等具备的相关条件及报名情况酌情处理;超过规定学额的,就近安排新城区学校及与城区学校结成共同体的对应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管理,按文教普〔2004〕9号文件执行。
因监护人长期在户籍地外打工经商等原因,义务教育对象确需跨学区就读的,须由双方学校签字同意并经县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学籍转移有关手续。属城区学校接收的,应服从县教育局统一调控。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免费享用国家教科书;从年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住宿费。
(三)高中招生
1.报考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一般应在15周岁及以下(即年月日后出生)的本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专、职高的考生年龄及户籍不限。
(2)应届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本县户籍学生在学区外学校就读,须有义务教育登记卡,没有登记卡或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户籍学生在外县市就读回本县报考的,需由毕业学校提供是否应届毕业生及有无重读的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不回本县报考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3)外县户籍考生,初中阶段在我县学校读满三年,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可在我县报考。未足三年,本人要求在借考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我县借考,但中学不予录取(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县政府同意作为人才引进的除外,但需提供工作调动及人才引进的证明,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往届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高中段在校生不得报考,初中毕业后在全日制中学插班、重读、旁听及社会复习班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5)县内学校学生在初二学年结束后转学的,本县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的,中定向招生指标单列,其定向分数线与中学向实验初中招收的定向分数线同(因父母工作调动转学除外)。
2.报考科类
高中(含职高)兼初中专(技)。
3.录取原则和依据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特长条件、加分政策等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4.录取形式
(1)综合录取
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第录取。
考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金华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所得的总分,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六门。学业考试满分值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1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体育考试相关事项由县教育局依据《金华市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具体确定,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运动技能测试成绩均需向学生张榜公布。
学生综合素质,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学生综合素质由综合素质评语和综合素质等第组成。综合素质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综合素质等第由实践与探究、审美与表现、劳动与技能三个模块组成,等第分A(好)、P(合格)、E(需努力)三个等级。等第汇总按3A、2A1P、1A2P、3P等顺序类推。具体操作办法按教〔2008〕21号文件执行,其中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3A,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达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2)定向录取
中学招生计划数的50%为定向录取名额。定向录取名额分配依据:①各初中学校初三毕业学生数、学区范围内人口数;②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优秀率、后25%所占比例;③各初中所在乡镇的办学水平情况(以省市级教育强乡镇为依据);④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含"轻负担高质量"推进情况)。定向录取分数线:县招生办按中学招生总数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不足时,剩余名额由县招生办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定向录取名额的数据计算由县招生办负责,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对于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上中学分数线累计不足2名的初中学校,在低于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的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补足2名。
按政〔2009〕55号文件规定,今年盘山片户籍的盘山中学、方前中心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县第二中学录取时,予以适当倾斜。
(3)特长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校任课教师推荐、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向高中学校推荐特长录取。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试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①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学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②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或取得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③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市(地)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③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5.有关政策加分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1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②残疾军人(警察)、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项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6.录取批次
第一批:中学学生(含综合录取生、定向录取生、特长录取生)。第二批:二中学生。第三批:三中普通班学生、职业高中学生,按志愿分别录取。第四批:普通中专、中技学生,按志愿分别录取。
7.录取办法
(1)各批次学生,均由县招生办划定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录取,录取学校在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本人。
(2)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的(即年月日前出生)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学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提高50分。因休学等原因经教育局审批的超龄应届毕业生,按政〔2006〕51号文件的规定,中学招生提高10分录取。
(3)志愿填报不足的学校和未填报志愿的剩余考生由县招生办统一调剂。
(4)普通高中的择校生,县招生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政策录取并报招生办审批。
8.其它规定
(1)中考的考点设置由县招生委员会和县教育局研究确定。各初中、各考点务必加强考风考纪和安全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营私舞弊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查处。
(2)高中学校招生,禁止虚假招生信息,禁止中考前到初中学校散布招生广告、拉生源。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及时向考生公开各类高中段学校的录取信息,并保证本县高中生源。
(3)高中录取新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金市教基〔2004〕31号文件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县教育局报批新生名单,办理高中学籍。
(4)择校生的招收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对违反"三限"政策的,按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处理。
(5)外县市来我县各类学校招生,须经县教育局批准认可,在境内申请各类招生广告的审批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
【导语】8月28日,
本次公布的专业目录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第二部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第三部分为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各部分招生专业目录均按学校代码(部颁标准)顺序排列。各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内容的编排顺序,依次为专业代码(省编)、专业名称、科类代码、科类名称、学习形式、学制、授课地点及备注。按照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要求,本次公布的专业目录只公布部外省成人高校在湘招生专业目录和省教育厅确定的省属成人高校在湘招生专业目录,暂不公布计划数。
全省报名时间为9月3日—9月13日。其中,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岳阳市、怀化市9月3日-9月7日为户籍所在地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9月8日—9月13日为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17周岁以下(200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9月14日-15日到市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招生项目:管乐、弦乐、民乐、键盘、舞蹈、声乐、打击乐、表演等八个大类28个项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以及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2014年我校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福建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2.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则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三、报名考试
我校2014年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项测试:一是我校组织的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湖北籍考生必须参加);二是我校在清华大学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期间赴北京组织的艺术测试等。
(一)报名
1.有意报考我校2014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见网上报名须知)。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武汉)进行艺术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24:00;参加其他途径(北京)进行艺术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24:00。
2.参加我校2014年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考生(湖北籍考生必须参加)须于2013年12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430074)。
报名材料包括:①《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获取);②特长专业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复印件)、高中三年成绩单;③个人特长项目音像资料,录制一首完整的作品,音响和视频同步并且不得剪切(制作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须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13年12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参加其他途径进行艺术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将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直接在测试地点交给我校专家组,勿邮寄。
(二)艺术专项测试
我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艺术专项测试。测试项目和内容如下:
声乐:自备作品一个;练声;视唱(简谱、五线谱任选),自带钢琴伴奏(在北京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音乐)。
舞蹈:自备作品一个;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自备伴奏音乐。
民乐: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简谱任选);基本练习。
管弦、打击乐: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基本练习。
键盘: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基本练习。
表演主持:自备朗诵两个(不同风格),或话剧、京剧、曲艺;综合性命题主持;现场提问及配合表演。
测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四、录取
1.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签约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具体降分幅度以书面通知为准。我校将于2014 年4月中旬向拟签约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报考回执”邮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考生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2.艺术特长生进校后,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接受学校有关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的管理。
3.若教育部2014年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27-87556584,027-87542596
传 真: 027-87556584
电子邮箱: yishutuan@mail.hust.edu.cn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并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
2.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投诉进行调查,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导语】
2018年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总体政策、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7年保持一致,不作调整。2018年贵州黔东南中考时间统一为6月22日至24日,2018年贵州遵义中考成绩将于考试后15日内公布。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时间6月22日(星期五)6月23日(星期六)6月24日(星期日)9:00-11:3015:00-17:309:00-11:0015:00-17:009:00-11:00科目语文综合理科数学综合文科英语
贵州省2018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时间由各地妥善安排。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14891人,其中贵阳市计划招生27000人,其他地区可参考附表。分值设置方面,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附: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地 区招生计划(人)贵阳市27000遵义市48410六盘水市26018安顺市19740毕节市49000铜仁市35770黔东南州32900黔南州26800黔西南州26000贵安新区844仁怀市4959威宁县14500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300贵州省实验中学700贵州大学附属中学600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350合计31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