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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 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 验收内容
3.1.1 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 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 检验方法
3.2.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为确保完成2012年全市生产收购烟叶190万担、上等烟率60%以上、上中等烟率96%以上、中部烟率60%以上、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2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进行考核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烟叶生产收购情况、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一)县、区(市)政府考核评分标准(100分制)及获奖条件
1.生产阶段(40分)
(1)完成下达种植面积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8%以上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专业化服务6分:专业化育苗100%,专业化机耕,专业化植保、烘烤达80%以上,专业化分级60%以上。上述各项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专业化育苗未达到100%此项不得分。
(4)烟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4分。以单元或片区组建烟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治理结构、工商登记资料完善,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带动效果好得4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未开展示范社建设该项不得分。
(5)散叶烘烤达50%以上,上部烟叶一次性砍(采)烤达80%以上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2.收购阶段(60分)
(1)完成收购计划量30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完成质量指标15分。其中上等烟率在60%以上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上中等烟率在96%以上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收购等级合格率达80%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扣分项
凡举报查实一起签订空合同,抢购、套购毗邻地区烟叶的扣5分,并累计计算。
上述四项内容总分在95分以上的,作为评奖候选单位。
4.政策执行情况
取得先进表彰奖励资格的县、区(市)政府,除完成上述指标外,还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完成计划100%。
(2)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烟叶生产收购政策,坚持合同收购,无抢购、套购毗邻地区烟叶行为。
(3)严格执行结构调整政策,收购计划完成后社会库存无级内烟叶和低次烟叶,没有出现严重超产现象或较大的社会矛盾。
(4)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作扎实,烟叶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收购秩序良好。
(二)先进乡镇获奖条件
1.计划任务1万担以上,完成生产收购计划100%,上等烟率60%以上,上中等烟率96%以上,中部烟率60%以上。
2.育苗、机耕、植保、集群烤房烘烤及烘烤工场分级专业化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80%、80%、60%以上,其它专业化服务有突破。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和基地单元建设专业化覆盖率100%。
3.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烟叶生产收购政策,坚持合同收购,无抢购、套购毗邻地区烟叶行为。
4.严格执行结构调整的政策,收购计划完成后社会库存无级内烟叶和低次烟叶,没有出现严重超产现象或较大的社会矛盾。
5.烟水配套工程、密集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级验收合格。
三、奖励标准
(一)以收购实绩为准,分县、区(市)政府,每担上中等烟奖励0.6元。
(二)评定先进县、区(市)政府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5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
(三)评定先进乡镇30名,各奖励1万元。
四、其他规定
(一)收购实绩以法定统计报表为准,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奖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表彰奖励。
(二)收购等级合格率,以省、市烟草部门和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标样和检查结果为准。
(三)奖励资金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烟草分公司各承担50%。
黄某被某研究所医院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合同期为五年。第二年,黄某提出利用业余时间自费上学攻读医士专业,医院领导表示同意。在学习期间,医院领导以其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过多为由将其退回所人事处,按下岗富余人员待遇。两年后黄某完成学业,要求回医院上班,医院以岗位已满为由不接收。所人事处遂将其安排到人才交流中心,与此同时,医院停发了黄某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黄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协议:所里按待岗人员标准补发黄某被停发的工资福利;黄某在调解后5日内到交流中心报到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例。从某个角度看,这是一起因职工培训引发的劳动争议。关键问题在于当事人双方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约定不全,造成了劳动争议。
关键词:结石性胆囊炎 开腹手术 腹腔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结石性胆囊炎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1]。结石性胆囊炎是一种胆道系统疾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主要由于胆囊内结石阻塞胆囊管,胆汁滞留,无法排出,长期淤积,引发细菌滋长,最终导致炎症发生。传统治疗结石性胆囊炎的方法为开腹手术,对患者胆囊进行切除,但该种术式弊端较多,如伤口感染几率较高、术中出血量多、病人恢复较慢等,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腹腔镜手术做为一种新型微创手术已得到临床广泛认可[2]。本次调查针对传统开腹手术与腹腔镜手术治疗结石性胆囊炎的疗效及安全性进行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1月-2014年1月我院收治的结石性胆囊炎患者156例,其中男性77例,女性79例,年龄23-76岁,平均年龄(56.3±13.9)岁。术前均经CT确诊,排除有严重器官疾患的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78例,男性33例,女性45例,平均年龄(53.1±5.6)岁;观察组:78例,男性43例,女性35例,平均年龄(58.2±7.9)岁。患者在一般资料方面(如性别、年龄、病情严重程度等)不存在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5。
1.2方法:对照组:传统开腹手术。右肋缘下斜切口进腹,切除胆囊。观察组:腹腔镜手术。具体方法如下:患者仰卧位配合手术,双腿打开角度约为40度,呈“大”字型。全身麻醉[3]。术前保留导尿装置[2]。在患者腹部上、中、左、右各留置穿刺套管,总计4个,装置方法为四孔法。对患者腹腔脏器进行系统的探查,明确胆囊严重的具体情况,分离黏连。在腹腔镜清晰开阔的视野下,经腹壁胆囊穿刺减压,钛夹夹住胆囊血管,顺行或逆行结合剥离胆囊,并取出。两组患者术后均给予抗生素进行抗感染治疗。
1.3疗效评价:根据胆道系统疾病治疗研究指导原则制定的评价标准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价[4]。有效:检查结果呈阴性,患者伤口无感染,疼痛完全消失。显效:检查结果部分呈阴性,患者伤口无大面积感染,疼痛消失或减轻。无效:上述症状均无明显改善。总有效率=(总例数-无效例数)/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使用t检验法对比患者一般资料,以P
2. 结果
2.1两组患者住院时间、手术时间等指标比较:观察组患者住院时间、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下床活动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两组数据之间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1:两组患者术术后情况比较
2.2两组患者临床效果比较:对照组78例患者中,总有效率为75.6%;观察组78例患者中,总有效率为97.4%。两组数据之间差异显著,P=0.034,X2=12.5。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两组患者的临床效果比较[n,%]
2.3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对照组78例患者中,出血过多3例,胆心反射5例,感染6例,肠黏连2例;并发症发生率20.5%。观察组78例患者中,出血过多1例,胆心反射1例,感染0例,肠黏连2例;并发症发生率5.1%。两组并发症发生率之间差异显著,X2=8.9,P*=0.012,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结石性胆囊炎患者多表现为腹部右上部疼痛、胀闷,易厌油腻食物,高发于夜间。近年来,该病的发病率逐年递增,严重危害患者健康。在腹腔镜手术未被广泛应用之前,治疗胆囊炎的常规术式为开腹手术,其优点是手术视野清晰,操作方便[5]。但该种术式患者更易感染、并发症多、术中出血量大、风险较大。随着医疗器械的不断引进、更新,腹腔镜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开腹手术应用于胆囊炎患者的手术治疗[6]。手术在腹腔镜下进行,可以对患者的病变部位进行清晰、准确的监测,具有术程短、术中出血量少、术后恢复快、并发症少的特点。在提高手术治疗效果的同时,大大的减轻了患者的痛苦。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术后12.5±3.5h即可下床活动,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手术时间均明显优于实施传统手术的对照组。48例患者完全痊愈,治疗总有效率为97.4%,大大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手术效果显著。有1例患者出现出血过多;1例患者胆心反射;2例肠黏连。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但并发症的发生说明手术仍有不足之处,更加科学、安全的手术方案需进一步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1]郭正华,张昱程,楼晓楼.急性胆囊炎腹腔镜手术837 例临床分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2, 11(3): 149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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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开文, 康忠.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治疗急性结石性胆囊炎手术时机探讨[J] .西部医学, 2011, 21(9):1527-1530.
[4]巴明臣,毛静熙,陈训如,等.急性胆囊炎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时机[J].中华消化内镜杂志,2010,17(1):26-27.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自杀免责期间为2年。那么,本文所讨论的自杀免责期间适用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哪方面?在我国,认为人寿合同复效之后重新计算被保险人2年的自杀免责期间是否合理?
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44条增补了所谓“从复效之日起重新开始起算”之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该法条规定的理论依据是基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例如,某人认为已买的人寿保险合同只有在死亡时才能得到保险金,实在是没有多大意思,遂停止支付保费,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由于各种因素而产生轻生的念头,此时,想到年迈的父母养大自己实属不易,于是想以自杀换取保险金以安慰父母,于是便复效合同。在该案例中,如果复效之后不重新计算2年的免责期间,会加强自杀者自杀的冲动,反之,能减缓其自杀的行为。有学者也指出,复效之后重新计算免责期间旨在于预防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效力停止期间,萌生自杀的想法,而在交清保费使保险合同恢复效力之后再采取自杀行为。这样的结果不但造成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更可能成为自杀行为的催化剂,违背了保险合同的初衷。
复效合同本就是原合同的继续,从法条所使用“暂停”效力二字即可看出。既然是原合同的继续,为何要重新计算两年期间?另外,保险人的免责期间是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之间的利益而产生的“折中点”。那么,期间的长短即表示了立法者倾向于保护保险人还是被保险人。保险免责期间为1到2年为合理的程度,如果将原来合同成立后经过的2年加上复效之后重新计算的2年,那么我国保险人的免责期间就变成了4年。这显然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更加倾向于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故该条规定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论证。
二、自杀条款的具体适用及完善建议
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由此可知,在2年的免责期间内,保险人只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的情形不免责,其他一律免责。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我们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主要是按照行为主体的辨认能力作出的,而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显然不能等同,自由意思决定能力包含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所以,法条的规定是狭隘的,在具体案件的适用上会产生不公平。
例如,比较容易产生自杀想法并实施自杀行为的抑郁症患者可归类于“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但不可将其归类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通常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但因病不能控制自己自杀的行为,当然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意义上的自杀。这种自杀应属于死亡的正常风险,不具有以自杀骗取保险金的意图,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5条“自杀”含义的请示的答复》中提到,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两年内因患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亦不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关于醉酒之后自杀的问题属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意义上的自杀,关键还需判断行为人在醉酒之后有没有控制能力以及控制能力大小。如果没有控制能力则还需进一步考察行为人对于醉酒有无过错。比如,明知自己喝醉酒之后会有轻生行为仍然放任发生的,则认为有过错,保险人可以在被保险人过错范围内免责。
当然,法条上规定以被保险人自杀时的行为能力为标准是有一定道理的。该标准因其客观性而易于判断,但对于精神病之类的判断在操作上比较困难,易导致弄虚作假的情形出现,更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但是,不能为了便捷规避风险而牺牲实体公正。
一、年度审验范围。凡在年度发生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服务价格的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及中央、省、市驻汉单位均属本次年度审验范围。
二、年审内容:对各单位年度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验,重点审验以下内容:
1、收费是否取得《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
2、收费是否按《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程序批准,有无批准收费的合法手续;
3、有无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肢解收费项目,自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行为;
4、中央、省、市、县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到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办理注销和变更手续或者注销后有无继续执行原项目、原标准收费的;
5、收费是否按《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款收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有无转借、涂改、混用的收费票据;
6、原收费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和换证,有无持无效的收费许可证收费。
三、审验方法。本次年审由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成年度审验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采取收费单位自查,送审和年度审验办公室上门专项审验。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检审人员有权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收费单位停止其非法收费行为,给予经济处罚。
四、根据《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实施价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汉政办发号)文件规定,各价费执行单位须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持政府网站的相关手续及原收费许可证副本到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办理年审手续。
五、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号《关于印发<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对事业性收费按收费金额征收3%的价格调节基金。事业性收费的价调基金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代征,县价调办参与。
关键词:留守儿童;农村;生活;教育;心理
1.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儿童年龄的界定按照国际统一标准是18周岁以下,我国学者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为了研究的需要,多采用的标准是14周岁及以下。[1]本文采用国内的界定标准,但由于以问卷调查为主,考虑到儿童的受教育程度,我们决定以6-14周岁(包括6和14周岁)的学龄农村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
2.现阶段河南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分析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曾经被长期固定于土地之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流向城市。留守儿童就是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衍生物。在中原崛起的战略推动下,河南省作为劳务输出的大省,每年在外务工的农民都在400万人左右,从而留守儿童问题也就更加突出。根据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抽样的数据显示,我省留守儿童占全省儿童总数的4.24%,占全国留守儿童的4.46%,如此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2]据此,笔者在河南省六个地区:新乡、商丘、信阳、焦作、郑州、平顶山各发放150份问卷做了实地调查研究(有效问卷734份),调查结果显示,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照料、教育、心理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尤其是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具体分析如下:
2.1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及问题分析
从调查的河南省六个地区中的734名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情况来看,父亲单独外出的占54.77%,母亲单独外出的占10.35%,而父母均外出的占34.88%。由此可见,留守儿童的群体是比较庞大的。
从“和谁生活在一起”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01%的留守儿童与妈妈生活在一起,有12.26%的留守儿童和爸爸生活在一起,有12.67%的留守儿童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有31.34%的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有2.04%留守儿童和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有0.68%留守儿童寄养在别人家里。生活上的“单亲家庭”合计为53.27%,隔代抚养为44.01%,家庭缺失的情况较为严重。
?从父母与留守儿童的回家频率上看,河南省留守儿童中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年以上才回来一次占14.71%,一年回来一次的占33.11%,半年回来一次的占16.62%,一个季度回来一次的占23.84%,一个月回来一次的占11.72%。从父母与子女联系的频率来看,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周和其子女联系一次的占26.43%,两个周联系一次的占28.07%,一个月联系一次的占37.60%,半年联系一次的占6.13%,半年以上联系一次的占1.77%。从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在外打工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
2.2 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及问题
2.2.1 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又是个人社会化的起点。家庭的功能不仅是生儿育女,而且是人生的摇篮。父母对子女的主要责任不是养育,而是教育,特别是6―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子女更需要父母的关爱、指导和家庭早期教育的支持。虽然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务工目的是为了让子女过上更舒服的生活,但是他们长期在外,平时和孩子联系较少,这样就极易阻碍亲子间的有效沟通。孩子远离了父母实际上就等于父母完全没有履行对于子女教育的义务或责任。留守儿童身上所显现的各种问题多源于此。
由于父母单方或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只能和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等其他临时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这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影响。在对孩子家庭作业情况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放学后有48.64%的儿童作业无人辅导;父亲辅导的仅占14.71%,母亲辅导的为22.62%,爷爷、奶奶辅导只占7.36%。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关注较少。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单方或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对留守儿童的作业辅导所发挥的作用非常少。一方面是由于父亲或母亲或爷爷奶奶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孩子学习上的问题不能给予有效的帮助。虽然有的监护人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帮助,但由于一方面要照顾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又要从事家务和田间的劳动,没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再则,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普遍存在着一种溺爱心理,通常认为只要把孩子的日常生活照顾好就可以了,对孩子的学习则要求不高。作为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的其他亲属或邻居也有自己的子女及家务,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同时由于心存顾忌,不敢对他们太过严厉,所以他们对这些留守儿童往往疏于管教,从而致使这些孩子得不到有效的家庭督导。
2.2.2 学校教育
从与学校有关人员(教师、管理人员等)的访谈中,了解到留守儿童是教师、特别是管理人员最头疼的问题。教师反映留守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以及作业完成情况和非留守儿童有很大差异。管理人员说管理这些孩子他们感觉很头疼。他们表示对留守儿童的境遇十分理解,但这些孩子的行为常常使他们左右为难。考虑到留守儿童的特殊性,许多管理人员认为不能给予其过重的处罚,以免使其产生自卑、叛逆、自暴自弃等不良情绪,但也不能纵容。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调查后结果显示:8.58%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受到很大的影响,46.59%的儿童认为自己的学习有点受影响。
2.3 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及问题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求,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3]就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来看,有些留守儿童的基本需求就得不到满足。如有的留守儿童寄养在别人家中或独自居住,最低级的生理需求上就难以保证;有些留守儿童由于隔代教育、他人托管等原因,致使安全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从留守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看,认为和监护人的关系很不好的占9.26%,认为较不好的占28.34%,认为关系一般的占34.33%。数据显示留守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不好,这样对孩子的社会化及人格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孩子由于父母的外出而被迫与监护人生活在一起,已经让他们的生活有所不同,加上他们与临时监护人关系不和谐,从而他们生活中的某些需求无法满足,更不要说心理上的满足了。这不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还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心理发展。另外还有一部分临时监护人不负责任,对这些留守儿童加以斥责或疏于管教,某些原因会使孩子产生叛逆。有些儿童和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出现行为偏差。
对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寻求帮助的对象的情况分析显示,生活中有了烦恼,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为同伴,比例为38.56%;第二位为家人,比例为36.78%,选择老师的比例为18.12%。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关注较少。
3.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当前,伴随着全球化以及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农村传统的家庭模式由于城市的吸引,正逐渐发生着改变。新的家庭结构正在重建,亲情疏远、观念冲突带来的家庭变化之阵痛不会即刻消失。与农民工进城密切相关的留守儿童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而绝不仅为农民工自身或农村的问题。留守儿童有权和其他儿童一样享受同等的教育权、健康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参与权,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于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现状,必须承认,留守儿童问题已经上升为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如何缓解或消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学校、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4]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3.1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管理机制
在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学校成为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场所。如果学校能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与帮助,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他们家庭教育上的缺憾。因此,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和优势,制定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计划,并落实相应的解决措施。各中小学校是直接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实体,教育措施的制定应当包容更多地关爱帮助留守儿童的内容,在学习生活上给予更多关怀和呵护。[5]
第一、在农村学校教育中增设心理课程。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尤其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学校应开设心理课程,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配备心理教育教师,使儿童心理健康地发展。
第二、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增强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班主任要做好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其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教师应承担起家长或监护人的部分责任,多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给予更多关爱和正面引导。
第三、为与留守儿童沟通提供方便。在学校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为外出务工家长、与子女沟通提供方便,并使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子女学习情况;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第四、推行寄宿制管理。对部分不能得到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可动员家长将其转入学校寄宿,由专门教师负责其饮食起居生活。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可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3.2 要发挥家长的教育引导作用
父母作为孩子社会化的启蒙老师,其言行往往是孩子学习模仿的对象,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2.1 家长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
不少农民对自家孩子的期望值过低,对孩子的学习不是很关注,抱有“孩子大了出去打工”的思想。有的家长对孩子道德、行为习惯等正面引导不够,他们以自己在外务工受苦受歧视的经历现身说法,要求孩子适应社会世俗。这些错误的育人观念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必须切实加以转变。
3.2.2 家长要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和沟通
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情况了解甚少。家长们应该充分利用两季大忙、春节返乡等机会和打电话、写信的方式,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可择近务工。最好能隔不长时间回家一趟,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心其成长。
3.3 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
3.3.1 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教育体制和户籍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免费,允许务工流入地设立农民工子女学校并降低农民子女进城读书门槛。改革户籍制度,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破除政策壁垒,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从制度上促进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3.3.2 强化社会关爱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组织社会热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让富有爱心、责任心的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父母的角色,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同时建立社区帮扶中心,集中柳树儿童在课外教育管理。
3.3.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各级政府要加快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挣钱的门路,离土不离乡,使他们能够在乡里或县里打工,从而可以缩短农民工回家的周期,增加与留守儿童见面的机会。
3.3.4要加强舆论宣传
针对目前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问题关注不足的现实,应通过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来进一步增加社会各方面对该问题的关注。可以开展更广泛、更大范围的研究,组织各种会议研讨,在媒体开展更广泛的宣传,出版和印刷更多的研究专著、大众读物、简明宣传材料等,以增加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并争取获得社会各方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支持。
[参考文献]
[1]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01.
[2]河南省城调队.河南农村“留守儿童”大有逐年增加之势[J].中国信息报,2005.02.
[3]黄希庭,心理学导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188-189.
[关键词] 网上零售 网络营销 品牌 整合战略
一、传统零售业的现状
传统零售业的发展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业态也非常丰富,有专业商店、百货店、超级市场、方便店、仓储店等等。每一种业态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同时也对原有的业态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传统的零售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竞争激烈,零售店面过度膨胀,零售业利润下滑。消费者人口特征和消费行为的变化也给传统零售业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在:人们的时间观念的增强及社会老龄化的趋势,使得很多人不愿意采用传统的购物方式买东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受品牌的影响在降低,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消费行为趋向于理性化。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传统零售业今天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网上零售业的现状
截止到2001年底,中国网上零售的网站数量1100多家。虽然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网上商店已实现网上接受定单,并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但大多数网民采用的是在线定购、离线支付,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并且,网站与其供货商和配送单位采用的多是传统沟通方式,效率较低;有少数网站定单的确认要在工作日才能进行,在中国实现24/7(每天24小时,每星期七天)的网上零售商的数量极少;网上商品的价格并没有很强的竞争力,大多数产品加上运费后和传统的价格基本持平,一些计算机硬件产品和通讯产品的价格还高于传统市场价格;不重视人工服务,无法满足网上消费者的需求。
目前网上销售的主要商品是书籍、电子和计算机设备、通讯产品、音乐光盘和DVD影碟、家电产品、鲜花、游戏、软件等,而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品、食品和服装等的交易量还非常小。但是,不同类别网民在未来计划购买的商品种类有所不同。潜在的网上交易者在未来主要会尝试购买书籍、软件、音乐光盘等价值较低的产品,而积极参与者会同时购买更多的计算机硬件产品、通讯产品和家电产品等3c产品,显示3c产品在未来也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
三、网上零售的优势、劣势分析
1.网上零售现存的一些优势。
(1)选址变得不再重要。部分教材中都引用过一句话:零售业三个重要的要素就是“选址、选址和选址”。在商业街零售业中,最好的店址非常昂贵,店面选址的成本也非常高。而网上零售则避开实体选址,不再受其牵制,网上零售商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受实体选址的影响。
(2)规模大小不再重要。小型网上零售商可以与零售商巨头同台竞争,同时又拥有比商业街零售商更多的顾客,还具有24小时营业的优势。
(3)消费群体收入高。网上购物者的个人背景也是一大优势,通常有较高层次的教育背景、良好的职业状况以及较高水平的可支配收入,这些特质往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4)节约人员成本和选址成本。网上零售可以节约面对面营销所需的人员成本和建立实体店面的成本。但是,由于网上零售商同样也需要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因此,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的成本以及包装费、运输费的存在使得网上零售节约下来的成本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多。
(5)整合客户关系管理和微观营销系统。网上零售可以方便地整合客户关系管理和微观营销系统―――将消费者看成是每一个个体来识别和对待。更为方便的商品信息供应,将为交叉销售和向上销售提供更好的机会。于是,很多跟随者进入网上零售行业,他们坚持一个信条:“如果我们不做,我们的竞争对手就会去做。”
2.网上零售存在一定的劣势。这些也使得零售商从事网上零售的速度有所放缓。零售商可能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也可能缺乏充足的投资或者完成订单的能力。以投资为例,零售商必须进行前期投资,仅准备成本这一项就需要53000美元~1400000美元。投资额的不同与规模直接相关,小型网站的准备成本和大型业务项目的准备成本差别很大,而准备成本仅仅属于初始投资。此外,法律问题也是网上零售的一大劣势。如果购买者和供货商不在一个国家,那两国的法律和税收问题就可能存在冲突。
网络营销相对较弱的影响力是网上零售的又一劣势。相对于面对面营销,网络营销缺少相应刺激,对消费者而言,在一台计算机前说“不”更加容易。当零售商试图通过“氛围”――触觉、感觉、嗅觉来刺激消费时,网络营销往往会遇到麻烦。而且,顾客还很容易在网上进行价格比对,这也给网上零售的获利带来不小的压力,同时也会促使消费者形成在购物时一直期待持续低价的心理。最后,售后服务的开展也比较困难,尤其是面对海外消费者时,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棘手。
四、网上零售与传统商业模式的整合战略
网上零售可以被看作是传统零售商的另一种选择或附加渠道,同样能带来与开设新的实体零售店所得到的相同的价值,能够扩展业务,扩大地理涵盖区域,并且提高消费者的便利程度。当前,互联网覆盖全球,提高了国际化贸易的机会,这也使网上零售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但进行国际化贸易必须正确处理多种不同语言、货币甚至文化带来的问题,并且需要解决远程退货的物流问题。在选择整合途径的过程中,需要借鉴传统零售商的经验教训,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在有效的整合战略基础上进行网上零售活动。
网上零售拥有多种战略选择,受众多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分类、对在线和离线零售的预期、技术知识、外包经验、公司流程再造和项目发展,还有远景、期望和在快速变化和可能不熟悉的商业环境中经营的能力,并可以在在线活动中选择业务的参与程度。
传统零售商首先需要确定商品和服务在何种程度上支持他们从事网上零售业以及这项业务电子商务化的程度。必须考虑商品特性,从人的感官、消费者的类型和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熟悉程度来考虑问题。零售商对网上零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潜力进行评价,然后对其定位进行决策,并制订出实施方案。网上零售迅速发展,为了增加网上购物响应度,可以选择以下十个战略,范围从“没有网上零售”到“只有网上零售”。
1.没有网上零售:这是被动的选择,以城镇和购物中心为基础,依靠经验和社会关系,纯粹进行实体经营。而现在的消费者希望每一家零售商都拥有网站的电子邮件地址。
2.只有信息:知名零售商回避处理网上零售的不足和劣势,纯粹将互联网看做是一个交流渠道,并不进行网络交易。
3.出口:当网上购物者基础扩大时,这项策略可以用来保护商业街实体零售业务。
4.合并到现存业务中:这项策略使用订购和采集系统,目的是保护现有的实体商店。通过系统吸引消费者到实体商店购物,刺激消费者进行冲动消费。
5.增加渠道:各零售商将网上零售作为争取更多目标顾客的一种途径。网上购物中心是此类零售商的代表,将节省下来的准备成本用于网上零售的经营。
6.分业:分业是维持网上零售的竞争性优势,同时又不疏远实体零售中可能支付更商价格的老客户的策略。金融服务业普遍采用建立独立品牌进行直接经营的模式。
7.采用所有的终端:通过国家银行采用多渠道系统,为消费者打开各个可能的渠道,如商业街分店、邮电、ATM、电话、互动电视和互联网。
8.混业系统:此策略十分看重品牌的作用,认为强大的品牌是网上零售成功的关键。比如一些品牌的旗舰商店能充分显示出品牌的力量。
9.完美的组合:这是一个高投资的策略,在保持传统经营模式的同时进行网上零售,将竞争者远远甩在身后。
10.只有网上零售:很少有零售商有足够勇气关闭所以的实体商店而只利用互联网经营。通过网上零售迅速发展的商家很多,亚马逊就是最成功的案例。然而亚马逊也看到实体商店的价值,这点可以从它和Toys R Us(toysrus.co.uk)的合资中得到证实。
五、小结
公司的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修缮。从营业额、利润、消费者所得、满意度或是其他重要尺度进行衡量,公司可以制订出动态的战略,更好地发挥出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引入网上零售渠道,进而会发现这个新的经营方式胜过公司的传统零售模式。
参考文献:
[1]程华:合作联盟――零售业电子商务的战略选择.商业经济与管理,2001(1)
[2]刘宁:零售业态分化与我国零售业态发展的战略调整.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3(3)
【关键词】 腹腔镜;传统开腹手术;子宫肌瘤;疗效对比
子宫肌瘤又称子宫平滑肌瘤, 是女性常见的生殖器官良性肿瘤之一, 多发于30~50岁妇女, 发病率达20%~30%[1]。目前, 临床上主要采用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种方式, 但药物治疗只能短期内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 不能根治疾病, 因此, 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手术切除, 主要有两种方法, 传统开腹手术治疗和腹腔镜手术治疗[2]。本研究以2010年1月~2013年10月在大连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的100例子宫肌瘤患者为研究对象, 比较腹腔镜手术和传统开腹手术治疗子宫肌瘤的临床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1月~2013年10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100例子宫肌瘤患者为研究对象, 所有患者均经B超和细胞学检查确诊。年龄30~48岁, 平均年龄39.4岁;单发肌瘤64例, 多发肌瘤36例;宫颈肌瘤32例, 带蒂浆膜下肌瘤28例, 阔韧带肌瘤26例, 肌壁及浆膜下肌瘤24例。将100例患者平均分成两组, 实验组与对照组, 各50例。两种患者在年龄、肌瘤类型、肌瘤大小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照组患者连续硬膜外麻醉后给予传统开腹手术治疗, 在下腹部正中作纵向切口, 暴露子宫后行子宫切除术。
实验组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全麻后实施腹腔镜手术治疗,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垫高臀部。于脐孔下使用气腹针穿刺进腹, 之后充入CO2, 形成气腹并设置气腹压力13~15 mmHg, 流速30 L/min。在腹部作3各穿刺孔, 置入腹腔镜和手术器械, 探查盆腔。使用穿刺针在肌瘤和子宫肌层之间注射6U垂体后叶素, 减少手术过程中出血。将肌瘤浆层切口, 对包膜实施钝性分离, 将肌瘤完整剥离。创面处给予双极电凝, 并用可吸收肠线缝合以闭合瘤腔。对于瘤腔较深的情况进行分层间断缝合, 关闭子宫切口[3]。手术结束后用生理盐水和甲硝锉冲洗腹腔, 子宫创面涂抹防粘剂, 之后关闭腹腔。
1. 3 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患者手术过程中手术时间、出血量、排气时间、住院时间以及术后并发症情况, 统计并比较两组患者的差异。
1. 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4.0统计学软件对实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计量资料用( x-±s)表示, 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P
2 结果
3 讨论
子宫肌瘤主要依赖女性体内的雌激素生长的良性肿瘤之一, 因此, 女性体内雌激素水平直接影响子宫肌瘤的产生、生长、萎缩、死亡等过程, 一般来说, 妇女绝经后, 由于雌激素显著性降低, 子宫肌瘤将发生自行萎缩。目前, 药物治疗子宫肌瘤的效果并不理想, 主要还是依靠手术切除治疗[4]。子宫肌瘤切除术在治疗患者疾病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持了患者盆底结构的完整性, 既保留了患者生育能力, 又避免了子宫切除诱发患者盆底功能性疾病的发生。开腹子宫肌瘤切除术是传统治疗子宫肌瘤的标准手术方法, 但容易对患者腹腔脏器产生较大的感染, 切口创伤较大, 患者术后恢复慢且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高[5]。
相对而言, 腹腔镜子宫肌瘤切除术在达到与传统开腹手术同样治疗效果的基础上, 明显缩短了手术时间, 减少了患者手术出血量, 同时其微创的特点有利于患者术后恢复, 患者排气时间和住院时间较传统开腹手术明显缩短, 且术后感染、出血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也显著降低, 已成为子宫肌瘤切除的首选手术方法[6]。
本研究中, 实验组患者在手术时间为(76.4±14.3) min, 出血量为(115.6±34.5) ml, 排气时间为(17.2±2.4) d, 住院时间为(6.3±3.1) d, 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为4%, 各项指标均较对照组有明显降低, 两组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P
综上所述, 子宫肌瘤患者实施腹腔镜手术治疗能够显著减少手术时间、出血量、住院时间等, 患者疼痛小、术后恢复快, 且术后并发症发生较少, 临床疗效显著, 较传统开腹手术具有明显的优势, 值得在临床上推广。
参考文献
[1] 高霞,张毅,岳艳,等.腹腔镜与经腹子宫肌瘤剔除术的临床疗效比较,蚌埠医学院学报, 2013,38(5):593-595.
[2] 侯冠英.腹腔镜手术治疗子宫肌瘤的疗效观察.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3,7(14):94-95.
[3] 施春桃.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剥除术的临床效果分析.中国医药科学, 2013,3(20):193-194.
[4] 符君. 妇科子宫肌瘤腹腔镜剔除术的临床分析.中国医药指南, 2013,11(1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