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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基本思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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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基本思路

第1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设立阶段,经营阶段

1引言

1.1研究背景

我国的市场主体逐步成熟。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企业的目标是追求价值最大化,所以,如何使企业在税法的许可的条件下实现最合适税负,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心所在。

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现行的税法中常常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内容上分散、尺度上不易把握、差异小等,纳税筹划工作极为复杂。其次,会计法规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且现行税法对此也大都予以认可,为企业在这些框架和各种规则中的会计选择提供了空间。而企业对于在纳税筹划的操作中该如何运用政策,采取何种方式和方法来促使筹划工作取得成效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最后,近年来我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一些税收优惠。如何充分运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一个问题。

1.2研究思路

论文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对象,在对纳税筹划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议。

2基本概念界定

2.1纳税筹划

2.1.1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由英文Tax Planning 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计划”。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对纳税筹划早已耳熟能详,而在我国,人们对它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对纳税筹划的概念总结也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笔者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尽可能减少纳税或推迟纳税时间取得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2.1.2纳税筹划的内容

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1)避税筹划。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

(2)节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固有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安排,达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

(3)规避“税收陷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税收政策规定的一些被认为是税收陷阱的条款

(4)税收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活动。

(5)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不出现任何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2.2高新技术企业

2.2.1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供高新技术劳务的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其核心能力的最显著表现是技术创新能力。

2.2.2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业特征

(1)高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采购、技术、生产、资金等方面的风险,明显高于传统行业。

(2)高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进行现代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因此需要前沿技术与复杂科学理论,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与资金的投入。

(3)高利润。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在一段时间内带来了产品功能、性能、成本等方面的巨大竞争优势,因此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优势。

3.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3.1高新技术企业设立阶段的纳税筹划

3.1.1设立地点的纳税筹划。2008年,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在我国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内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不论是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入住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都是最佳选择。

3.1.2 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时,应重点考虑设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便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3.1.3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相对较轻。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由于生产的大多为高附加值产品,这些技术含量高、增值率高的高新技术产品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的成本含量很低。因此,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考虑通过分立的方法,分立出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当它需要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时,可以由分立出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2高新技术企业经营阶段的纳税筹划

3.2.1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本年度技术转让所得超过 500 万元,我们就可以采取递延技术转让所得的方式减轻税负。

税法规定,技术合同中只有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政策。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增加技术开发的力度的同时,对技术合同活动进行合理分类,使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3.2.2兼营与混合销售业务的纳税筹划。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大多数后续技术服务收入也作为了产品价格的一部分。正确的区分兼营与混合销售并利用好税法对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有关政策,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值得注意的。

3.2.3研究开发费用的纳税筹划。在高新技术企业的众多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占的比例最高。对此,国家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可以根据这一优惠政策,将研发费用在费用化与资本化之间进行合理选择,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3.2.4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国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一般只能选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但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加快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也允许某些行业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更新速率高的特点,因此,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固定资产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以尽可能加快速度提取折旧来抵偿利润。

4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4.1纳税筹划的风险大。纳税筹划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但是在其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来自国家税收政策政策、企业的经营管理、市场以及现有技术水平四个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制定周密的措施,规避这些风险,才能合理的节税。

4.2缺乏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纳税筹划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筹划人员必须既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又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然而,在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场上,却很缺乏此类的高素质专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缺乏使得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不能最大额度的进行节税,从而造成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5高新技术企业做好纳税筹划的建议

5.1做好前期规划工作。在成立高新技术企业之前,要充分掌握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谨慎选择投资地点、行业、企业组织形式和纳税人身份,以便能够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还要办理好必要的资格认定。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往往是建立在资格权限之上的,每项政策优惠最终能否获得,关键看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和审批,其直接依据就是各类资格证书文件。所以当企业正式成立以后,除了办理相关工商执照以外,取得科技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资格至关重要。

5.2 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企业采取合理的措施,便可以规避这些风险。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在策划纳税筹划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其次,纳税筹划方案要聘请专业人士来做,如税务律师、税务专家等。最后,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高新技术企业要经常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程序,了解税务征管的标准、政策,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参考文献:

第2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节税

1税收筹划的含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高,税收筹划在企业和个人间逐渐被我们所熟知。而对于税务筹划的定义,国内外均有研究,但却不尽相同。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写的《国际税收辞典》提出:“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学》中指出:“比逃税更加重要的是合法地规避税赋,原因在于议会制定的法规中有许多‘漏洞’,听任大量的收入不上税或以较低的税率上税。我国盖地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规避涉税风险,控制和减轻税负,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至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识到可以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来为自己减轻税务的负担,使自己的实际收入尽量的多。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也就有了其运作的必要性。第一,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有利于税收知识的传播,有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作为我国的公民或多或少都会与税收发生联系,可能我们最为熟知的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企业所缴纳的税种,对于我们公民个人,个人所得税与我们关系最为密切。为了减轻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纳税人会不断研究税收政策方面的“漏洞”,由此,通过不断的学习可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和提高纳税意识。第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纳税人实现收入的最大化,节约和减轻税负。税收筹划可以在同样的情况下,提出多个纳税方案,纳税人可以通过比较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有利于保证纳税人个人的实际利益,同时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这样提高了职工的实际收入,有助于纳税人在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和保证纳税人的顺利发展,避免了缴纳多余的税。第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国家不断完善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法规和相关的政策。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收政策方面的漏洞提出更优的方案,这样从表面上看是有利于纳税人减少缴纳税额,但同时也是对税收政策法律的一种反馈,国家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反馈信息,不断规范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同时改进与此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

3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我国现在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的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计税方法和不同的税率,并且基于不同的原因和目标,设置了较多的税收优惠。这就使得纳税人在税收筹划方面有了潜在的活动空间。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思路和方法,已有的文献已经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在此仅列举几种主要的筹划思路。第一,通过有效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来实施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是通过减轻特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达到鼓励或支持纳税人的政策目的。就捐赠项目而言,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首次,通过一定的机构捐赠和直接捐赠是有明显的区别,直接捐赠是没有30%的扣除标准的,所以在捐赠纳税中一定要选择规定的机构进行捐赠;其次,如果捐赠的数额超过了捐赠的扣除限额,此时应该找到捐赠的临界点,选择分次捐赠,这样能够有效的达到节税效果;最后,纳税人如果有多个项目的收入来源,例如有工资、劳务报酬、中奖和稿酬所得,这四个项目的税率是不同的,税率分别为3%、30%、20%、14%,这时的捐赠额应该在各应税项目间进行分配,纳税人应优先将捐赠额分配在适用高税率纳税的项目上,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轻纳税义务。第二,同样的收入额按照不同额所得类别缴纳的税额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之间有的可以互相转化,纳税人可以利用不同应税项目的转化来恰当地进行税收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应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过这个规定,可以计算出各个区间的临界值,运用临界值可以选择分次发放奖金。通过计算表明,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样多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会逐渐减少,从而达到税收节约的目的。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的报酬,这样能够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净收入。税法同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去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针对“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尽量增加“次”来增加费用的扣除,单次收入使用的累进税率级次就会相应地降低,从而相应减轻纳税负担。第三,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居住地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规定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纳税人身份转换来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是境内境外所得均应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限于境内所得纳税,很明显可以看出非居民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因此,借助于纳税人身份的认定来减轻纳税义务,实现节税效果是可行的。第四,个人所得税都是采用比例税率,但其中也有些项目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这使得税率分级导致的临界点的存在,每当突破临界点,税率就会相应地得到提高,税负必然同时也会增加。纳税人可以很好的把握临界点,将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地进行拆分,尽可能的靠近临界值,这样可以有效的起到节税作用。

4结论

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有利于纳税人个人的实际收入,也有利于公司对职工的鼓励和奖励,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必须保证国家的利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以上的阐述,可以得知税收筹划是门很有学问,很有深度的学科,需要纳税人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学习税法法规,实时跟踪税法法规的最新动态,才能使自己在同样的劳动成果下获得最大的收益。当然,个税的税收筹划的精髓远远不止本文说阐述的这些内容,还有很多其他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韩明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8(2).

[2]岳希明,徐静.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J].经济学动态,2012(6).

第3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税务风险的分析

在实施有效的税务管理前,我们先要了解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是公司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指公司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遵从风险――纳什么税的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纳多少税的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纳最少税的风险;业务交易风险――何时何地怎么纳税,这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

如何进行有效的税务内控管理

了解了税务风险后,那么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的税务内控管理:

设立有效的税务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企业内部税务组织的建设至关重要,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总部、二级公司和基层单位都需要参与税务内控管理。从集团税务管理架构来看,集团总部可设立税务处,然后层层下设税务经理、税务会计等职位负责税务管理。从税务管理职能来看,集团税务处可承担建立税务管理制度,重大税务事项的沟通解决等职责;二级公司可承担监督税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税务事项的上传下达等职责;基层单位可负责落实具体的税务管理制度及具体的税务风险控制措施等。

对于涉税岗位,有3层含义:第一,对于许多企业,单独设置税务部门可能是并不现实的,但是,合理的涉税岗位安排是必不可或缺的;第二,无论是单独设置税务部还是仅设置专业的税务专员,涉税岗位是最基本的元素;第三,涉税岗位不仅仅是指税务部的人或者财务部的人,还包括公司与税收联系紧密的其他人员。

建立统一的内部税务管理标准。内部税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务管理组织与标准,即建立“计划、执行、控制、分析、评价”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以完善各环节涉税链条,加强税务工作的事前筹划和过程控制,实现企业税务价值的最大化。内部税务管理标准既包括分税种日常税务申报、缴纳管理流程,分税种常见风险控制流程等税务管理标准化操作流程,也包括奖惩制度、绩效考评等税务指标标准化考核管理。通过建立涉税事务管理标准,完善企业各环节涉税链条,加强税务工作的事前筹划和过程控制,实现企业税务价值的最大化。具体操作上可通过编写内部税务管理手册、制定涉税事项的流程处理标准、建立内部培训机制以及税务业绩考评制度等方式进行。

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的各种涉税业务流程,包括管理层面与业务层面。管理层面包括税务、税务计划的制定,纳税申报的流程标准等;业务层面包括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等的涉税事项处理流程。

完善内部风险汇报及测评体系。风险汇报,包括汇报制度与汇报标准两个方面,主要作用是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公司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以公司管理的高度,明确重大涉税事项必须要进行汇报,哪些属于重大事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很难一概而论,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一般而言,税务检查、税收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属于必须汇报的事项。汇报标准解决公司各级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便于汇报在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签字流转中的统一理解。比如,税务专员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不合规处理,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他应该向他的税务总监及时汇报,并以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总监可能与其他部门的总监进行沟通,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对任何大企业而言,风险的防控永远优于应对。因此,建立税务风险测评制度对国有企业也至关重要。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设定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涉税风险的高低程度、影响面及发生的几率,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控制机制,如预防性控制机制、偶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外部税务专家协助机制及重大事件的处理机制等。同时,还需要把税务风险纳入企业整体管控机制的体系内,真正让税务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内控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4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摘 要 随着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逐渐加重。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切实增加个人收入,成了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入手,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期达到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的目的。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见性、选择性、收益性,纳税筹划取得的是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人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尽管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逐步提高,但随着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加强,使得人们面临的个人所得税负将越来越重。从维护公民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重视。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费用、成本后的余额。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将所得进行合理的归属,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二)充分利用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义务的规定

根据国际通行的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无限的,就其境内外所得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有限的,只就其境内所得纳税。因此,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界定,也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三)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个人所得税也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条款,这也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突破口。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式

(一)选择不同的所得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将个人所得分为十一项,分别纳税。从个税角度解释,就是把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别分项征收,每一项的起征点,税率甚至优惠措施都有所不同,这样的话,如果你有很多种收入,每一项所得都合法,且低于征税标准,就无需缴税。这个规律就是,你的收入构成越是多元化,所缴纳的税金就越低。一般的工薪族收入来源单一,只有工资收入,此时个税都由单位代缴,基本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相反,收入来源越多样的人,税收筹划空间越大。当同样一笔收入被归属于不同的所得时,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合并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般来说,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之间进行选择时,通常情况是,当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使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使用的税率要低,此时,将所得尽量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的形式可以为纳税人节约税收;相反,当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较高时,劳务报酬所得使用的税率相应较低,此时,将所得尽量转化为劳务报酬的形式,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当纳税人同时获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时,要尽量避免完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或者完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将二者合理分解开来分别纳税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因此,充分利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不同的征税方法的规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在不给纳税人增加任何额外成本,也不给提供收入的单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的情况下,可以为纳税人获得较高的税收受益,达到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通过纳税人身份的合理归属进行纳税筹划

1.成为非居民纳税人

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卿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因此,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定,使自己成为非居民纳税人。

2.成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适用税率不同,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重于前三者。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这方面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不同的企业形式,风险的大小不一样,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选择最优的纳税义务人身份。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纳税人应尽量使自己成为税率较低或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纳税人。

(三)通过所得的均衡分摊或分解进行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由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征收制,费用的扣除采用分项确定,分别采取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方法,并且每项收入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不尽相同,因此其应纳税额自然也就存在差异。在费用扣除方面,同时还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1.工资、薪金所得的均衡分摊筹划方法

平均分摊工资、奖金法。由于工资、薪金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特性是收入越高,边际税率就越高,税金支出增加的幅度就越大。如果企业员工的收入在不同的期限由于一次性收入而出现较大的波动,有的月份收入过高,有的月份收入过低,这就意味着员工在收入高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非常均衡的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所得极不均衡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就较重。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这样可以达到少缴税款、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目的。对于一次性较高的收入,企业可以将其有计划地分配到若干个月份,这样员工就不会因为一次性收入过高而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十二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劳务报酬所得分摊筹划方法

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分项按次纳税。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月收入为一次。对一次收入过高的要加成征收。对于纳税人而言,收入的集中便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收入的分散便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因此,劳务报酬每次收入额的大小及每次的取得收入的时间,成为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

(四)利用税法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有效利用这些政策,直接关系到个人缴纳税款的多少。从目前税收政策分析看,可利用来进行纳税筹划的政策主要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优惠和捐赠的税收优惠等。

四、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是比较频繁的,纳税筹划应该不断学习新的税收法规政策,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法规的变化保持一致,保证所做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二)纳税筹划是有成本的,筹划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循“经济性”的原则,只有在纳税筹划的收益大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纳税筹划才是有效的。

(三)税收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也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等到所有结果都出来了,再去想办法减少个税就比较困难。

参考文献:

[1]童伟.利用税收优惠筹划个人所得税.环球工商.2007(3).

[2]财务与会计.纳税&筹划.北京:中国财政杂志社.2008(1)-(12).

第5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策划,选择其中税负最轻的方案。也就是说,纳税人通过合理筹划,尽可能实现“节税”的税收收益。因此,对纳税人的税务进行筹划符合国家税务相关法律法规,是纳税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对学校纳税筹划部门及其工作存在误解对于高职院校的教师来说,由于专业及其他因素的限制,他们对于学校开展的纳税筹划工作存在着误解。在很多教师看来,工资奖金是由财务部门发放的,那么纳税筹划工作应当由财务部门承担。实际上,根据相关制度,纳税筹划工作应当由单位内部能够决定收入分配总量,制订收入分配标准的部门来承担的。在高职院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教职员工的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是由学校人事部门决定的,学校财务部门只是按照人事管理部门的要求拨付的。也就是说,财务部门只是执行部门,无法决定收入分配及其标准,因此,不能单独完成纳税筹划工作。

(三)收入支付方式可能造成教师个人税负的增加高职院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涉及面广,涵盖面广,支付方式多样。就其内容来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支付方式也有很多种,包括按月支付的工资以及年终一次性支付的奖金等。而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要以月实得报酬为应税收入。因此,如果按照自然支付模式就可能造成适用税率不一致,导致个人税负显著增加,税后收入明显减少的问题。

二、高职院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对教师的收入结构进行调整,将工资和薪金进行福利化,以达到节税目的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制度,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发给教师的补贴、津贴、福利费以及安家费等要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和差旅费津贴等。因此,要对高职院校教师的收入结构进行调整和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一方面,适当降低教师名义工资收入,合理增加各种补贴,包括公费旅游、发放住房补贴、报销一定数量的通讯费用等。另一方面,积极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配齐办公设施,包括电脑设备以及生活用品等。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学校要为他们提供开展市场调研、科技成果开发等所需的相关费用。

(二)科学制定教师课时收入发放方案,努力减轻教师的税负一般来说,高职院校教师的课时收入的发放有多种方式,有的是在学期末发放,也有的每月按实际计算发放。而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教师课时收入采用按月方式发放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所得税,而一次性发放的应作为奖金计算。可见,采取的发放方式不同,教师所要交税额有很大差别。采取期末一次发放的方式,教师税负较高,按月实际收入发放,那么对于月收入较高的老师来说,税率也会很高。因此,应当采取预支或递延的方式按月均衡的预发教师的工资薪金,努力减少教师的税收负担。

(三)对教师的劳务报酬进行转化,不断降低教师征税额度高职院校教师在向社会服务单位提供教学等服务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费用支出,这样就可以降低名义报酬,为教师节约较多税款。一方面,可以将教师的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等分类计税,并进行转化,以降低税负。因为在应税所得小于2万元的情况下,工资、薪金比劳务报酬的税率低。将劳务报酬转化为教师工资薪金,可以有效降低教师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对于教师获取劳务报酬的次数进行调整,增加支付次数。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集中发放教师的劳务报酬,会显著增加教师的税负。而高职院校教师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指导的过程中获取的收入或酬金,一般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因此,通过增加支付次数的方式,可以达到减少教师税负的目的。

三、结语

第6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Abstract: Corporate Tax Practice, which includes tax theory and practice, is one of the an important courses for the maj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owever, most students only take account of the exam results rather than the learning process due to the boring contents and invariable exam approach. Therefore, using the huge question bank that is supporting the separation of examination from teaching and carrying out diverse and multi-angle assessment on students' knowledge, abilities, and qualities becomes very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active learning of the students, improve the effect of experiment teaching, and as a result to meet the demands of the new tax talents of this new age.

关键词: 企业税收实务;考试方式;改革

Key words: Corporate Tax Practice;test method;reform

中图分类号:G6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252-02

0 引言

考试是人才培养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结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学生学习成绩的阶段性、总结性的检查与评定。考试的标准、方法、内容、手段等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及学习方法,因此,它是“指挥棒”和“风向标”。对于学生的平时学习、对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有很重要的导向作用。可以说,考试是学校教育质量的保证。

1 《企业税收实务》考试改革必要性及改革目标

1.1 改革的必要性 纳税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极其重要的事务,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倍受企业经营者重视。企业纳税业务与各类管理人员都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企业税收实务》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乃至市场营销专业的重要专业课程。

目前《企业税收实务》的考试方法,依旧沿袭传统的模式,由任课教师既负责教学过程,又负责出卷和阅卷,而且试卷的内容偏重于考核理论知识,这种做法对于实践性、灵活性较强的课程来说,已经不太适应。因此,针对学生学习范围偏窄、实践能力较弱等情况,对《企业税收实务》课程考试方式的改革,已经是十分必要。

1.2 改革的目的 《企业税收实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主要是围绕本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以考核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分析判断及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为出发点,从单一的理论考试,改革为多元化的考试方式;从任课教师出卷改革为真正的教考分离,以真正达到以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为目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与培养目标相吻合,考核目的多元化、考核内容系统化、考核方法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使课程考核融能力、知识、素质考核与一体,对学生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科学评判学生的学习效果,以课业为形式,以成果为标准,注重过程评价,进行学生关键能力考核。②围绕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综合运用各种考试形式,以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突出对知识认知、综合运用、分析判断、创新思维的考核,重视技能掌握和运用,促进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心理全面提高。③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教学的实际出发,更新考试观念,以考核形式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研究,实现考核内容的全面性,不断实现课程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2 目前《企业税收实务》考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1 考试内容存在的问题 目前考试成绩主要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构成,期末考试占极大部分。导致学生不重视学习过程,平时不努力,只有到临近期末考试的最后两周,才进入突击复习阶段。目前考试的内容涵盖面窄,一般只局限于教材内容。任课教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合格率,课堂教学一般都是以课本为本,教学重点只能与考试命题相关。考核内容仍依附教材,只考共性的、统一的知识技能。学生学习只为应付考试,死记硬背书本上的知识点,近年来我国的税法修订较多,使得教材本身无法完全适应。《企业税收实务》课程,涉及到各税种的计算、申报及筹划等内容,非常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如果仍然是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命题,学生创造力和想象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培养,也难以达到培养高级应用性人才的教育目标。

2.2 考试方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企业税收实务》课程考试还是习惯于闭卷笔试。长期以来这种单一的考试方式,导致学生学习单调、机械。考试时只注重标准答案的记忆,只求与书本内容和老师所讲的知识相同,没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不能很好地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

试题一般也以理论为主,考试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开卷、讨论、答辩方式少;技能、操作、创新、实践能力考察少。

3 《企业税收实务》考试改革的基本思路及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三者是密不可分的,考试改革应该以能力为主,三者协调发展。这三者在《企业税收实务》考核内容与形式中关系如表1所示。根据三者的关系,《企业税收实务》改革的基本思路如下:

3.1 考试内容方面 考试内容不仅是涵盖教材,还应该考核学生的融会贯通及分析筹划能力。为了避免任课老师自行出卷导致的不公平。改为建立大容量的、高质量的、较科学的课程题库,真正实现考教分离,试卷由计算机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从而促进学风改善,提升教学效果。另外,通过教考分离,给课程组教师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机会,有助于教师们正确认识、评价自己。

题库的建设思路如下:①建设一个大型的客观题的试题库:主要内容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及多选题。试题库中任一个题型都应囊括不同层次难度需要的试题,具体包括上岗证考试难度试题、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难度试题、中级职称考试难度试题等不同难度层次的试题。考试方式参考会计的职称考试及上岗证考试,在机上随机抽取试题。②建设一个有一定规模的计算题库,也包括上岗证考试难度试题、初级职称考试难度试题、中级职称考试难度试题这几个层次。③建设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税收分析及筹划题,难度同样设立三个层次。后面这两部分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

3.2 考试方式方面 为了解决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脱节弊病。学校引进了《企业税务实训软件》。该软件包括企业税务实训教学系统及企业电子报税系统两大部分。两大部分都是根据多个企业真实的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编写而成。通过实训,可以让学生模拟企业纳税计算及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从而使学生对整个纳税业务得到一个直观的认识。该实训软件采用B/S架构和最新Net的开发平台,只需在BBS或校园内网上开通,教师和学生可以在实验室、办公室及学生寝室或教师家里的开通了校园网的电脑上进行教学、讨论和考试。浙江树人大学已经在校园网上开通了软件,通过两届学生的实训情况来看,实践操作能力大大提高。下一步的计划是把实训的成绩纳入学生的总评。另外,为了更科学地更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增强学生的交流沟通能力及分析创新能力。采用案例分析及答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每章结束,进行小组案例研讨,进一步巩固知识点,培养逻辑思维和事件处理能力,特别是培养学生的沟通交流及协调能力。把讨论及答辩的成绩也作为总评成绩的一部分。用多种考试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考核。

4 小结

《企业税收实务》采用“理论+实训+案例研讨”三位一体的考核模式,通过理论知识的考试,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理论框架,奠定理论基础;通过技能分解,落实每一税种软件实训模块,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通过小组税务案例讨论、税收筹划、税务案例调研的成果展示与评比,进一步巩固知识点,培养逻辑思维和事件处理能力;让学生得到反馈信息以及时调整学习方法和学习重点。

参考文献:

[1]才凤岭,冷丽莲.商业银行实务,课程改革考试方式的思考[J].哈尔滨金融专科学校学报,2010,7:65-66.

第7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个人涉税事项逐渐增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如何对居民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越来越得到广泛的重视,但是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理论知识为基础,围绕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尤其是近年来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的问题,提出符合现实情况的纳税筹划方法,以此加深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认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给个人、社会乃至国家所带来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筹划

一、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一方面,为了少缴税款或缓缴税款,纳税人在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划的同时,不仅合理利用了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必然会学到各种财政税收的知识。另一方面,想要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避免不了要学习钻研各种财税政策、法规,可以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财税政策学习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二)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税收征收额度

纳税筹划的原理是通过几种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最少的方案。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是减少其当期现金的流出(即延长纳税时间),增加当期可支配的资金,达到纳税人资金使用的效果,同时可以避免纳税人因没有合理对税收进行筹划而多缴纳当期税款,而增加当期资金使用的压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税法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其相关实务处理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够透彻,不仅有可能因偷税、漏税而面临法律制裁,也有可能因多缴税影响纳税人的生活质量。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国为了实现税收的调节功能,在设计税种时,一般都会设有各种税收优惠条款,具体包括减税、免税、设定纳税起征点、税率差异和特殊规定等。所以,纳税人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条款,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安家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转移或变相福利结合等多种方法给予职工各种补贴,这样可降低员工基本工资,减小计税基数,减少职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同一项目取得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定额扣减800元费用。因此,应尽可能将劳务报酬分解为若干次,从而降低应纳税额。同时,根据规定,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不同的项目所得定额或定率扣除费用,因此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避免将不同的项目合并计算。

(二)注重转换纳税人身份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身份界定的差异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对不同身份纳税个体征税规定的不同,有意识地转换纳税人身份,使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纳税最少。

(三)合理利用纳税延期

我国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筹划理解存在偏差和侥幸心理

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并且的确存在一些企业为减轻税负采取了违法手段进行“筹划”的现象,由于这些“筹划”不是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结果不仅节税不成,而且使自身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二)纳税筹划自身存在一定风险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甚至包括税务服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筹划服务时,都会过分看重节税的效果而忽略税收筹划本身存在的风险,也就会出现这样的误解: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增加自身收益。从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纳税筹划结果只能是作为一种对个人税收计划和决策的方法,并不是实际执行的合理合法结果,所以纳税筹划本身是具有风险的。

四、提升我国个人所得税筹划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二)应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1.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首先,将居民个人收入均匀发放以降低适用税率。这种方式是针对每月工资薪酬收入不均衡的纳税人进行的纳税筹划,其目的是将个人收入均匀发放,就可以使用低税率纳税,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数。其次,将个人应获得的收益转化为对企业的再投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规定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收益不再课征所得税,所以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购买企业股票、债券等方式向企业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分红等收益再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如果想使自己的投资所得不被征税,可以把自己的投资所得留存到企业账上,作为对企业的再投资,而企业则可以把这笔投资以债券或配股的形式记入个人的名下,这样,既避免了被课征个人所得税,又保障了个人收入及财产的完整与保值增值。但是,这种做法必须以居民个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为前提,同时对企业制度也有比较高的要求。第三,转换居民个人收入方式。增加职工的工资薪酬可以增加个人的收入,满足其消费的需求,但是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当个人的工资薪酬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的薪酬会使个人的可支配现金逐步减少。这时可以选择以转换个人收入的方式,同样满足居民消费的需求,却可以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企业可以为其员工提供住宿条件、提供差旅津贴、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等,这样企业承担的成本总额不变,而职工的纯收入也没有下降。

2.从纳税筹划的时间范围界定来进行合理规避。这种方法主要适合于居民个人的年终奖的纳税筹划。年终奖几乎成为每个企业激励职工的最主要手段,个人对这部分收入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重视。想要合理分配奖金数额,就要选择最佳时间范围界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普通奖金的数额,通过全年12个月的时间分摊,能够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在不考虑工资收入的情况下,具体方法:预测出职工个人全年奖金总额;在奖金总额中先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额;在奖金总额中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后的余额,在12个月平均后作为职工月度奖,则职工奖金纳税最少。

(三)大力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管理人才

纳税筹划的合理合法性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也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我国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纳税筹划相关专业,尽快满足高层次纳税筹划活动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组织国内的权威筹划专家编写一套国家级筹划教材,为近几年的理论探讨作出科学和系统总结,也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第8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关键词] 税收筹划财务决策效益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竞争,纳税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其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每个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利润,税收作为一项刚性支出是构成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因而税收筹划成为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内容。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西方国家和国内的有关书籍所给的解释都不尽一致,但就其实质而言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获得税收利益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要符合税收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第二,筹划性,表现为预期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所以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第三,效益性,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选择最佳方案的最重要指标。只有实现三者的“三位一体”,税收筹划才能成功。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也离不开财务决策的方法和手段。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现状分析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个新鲜事物,加上各个企业在投资规模、经营理念上参差不齐,相应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地位也不尽一致。大致呈现以下两种现状。

1.企业财务决策中不重视税收筹划

目前在许多中小型企业中此种情况比较常见。究其原因,第一,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一些经营者根本不了解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第二,观念上的误区,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认为税收筹划是不光彩的事;第三,企业本身缺乏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根本不懂得如何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第四,从成本效益考虑,从事税收筹划后取得的税收利益与其聘请专门的税收筹划者的成本相比得不偿失。以上的主客观因素往往导致中小型企业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

2.认识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地位,而在实践中收效甚微

目前许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制企业已在其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种种误区,难免使筹划效果大打折扣。

(1)税收筹划仅是纸上谈兵,缺乏可操作性

税收筹划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技术,因而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也就是说,作为企业的财务决策者应当能够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完成税收筹划过程,不能因为税收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另外,税收筹划要做到可行,仅考虑纳税额的大小还是不够的,必须照顾到方方面面,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纳税额减少了,但其他费用开支上去了,那么这种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意义。

(2)税收筹划就是减轻税负

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犯的一个通病。认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必定是成功的筹划。所以企业往往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筹划手段去降低税负,然而殊不知在筹划的同时与企业整体的财务决策目标即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如此的筹划方案即使取得了一些税收利益也无异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3)税收筹划只与税款的多少有关

目前,我们在探讨税收筹划时,几乎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税收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然而如此理解税收筹划难免太狭隘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并非就是节税,而是追求税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目的出发,那些能够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税收筹划。具体讲来,以下业务安排都应当纳入税收筹划的范畴。

第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地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足额地缴纳税款,并应当履行其他一切税收法律义务。表面上看,这与税收筹划无关,其实不然。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最大的利益是可以使纳税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避免因为纳税义务的不全面履行而被税务机关处罚,进而减少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损失。

第二,纳税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纳税权利,主要表现为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享有减税或免税的权利,从而减少或降低税负。然而目前许多企业由于不时常关注税法的变化,在维护自身纳税权利方面的筹划很少,对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常常是轻易放弃。

三、企业财务决策中提高税收筹划有效性的措施

由于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目前我国企业或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或在实际的财务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存在种种误区。鉴于以上现状,有必要对如何有效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观念上明确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重要性

这是针对部分尚未将税收筹划融入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企业而言。首先必须明确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完全合法的,忽视税收筹划,会使企业的整套财务决策方案存在漏洞,势必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虽然在企业中刚刚引入税收筹划难免会增大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耗费,但从一个企业长远发展来看是很值得的。或许企业今后几年从税收筹划中得到的税收利益将远远超过当初为其投入的成本。所以,还没有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必须加快步伐,早日将其融入企业财务决策系统之中。

2.找准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

企业必须明确税收筹划的目标绝不仅仅是为了少纳税或减轻税负,而是通过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来达到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或者换句话说,只要纳税人能从其财务决策方案中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即使该决策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方案仍然是纳税人的最佳决策方案。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个案例中得到启示。

有一家军工企业目前总资产2亿多元,负债8000多万元,企业深思熟虑后决定实行债转股。从减轻企业税负的角度上看,这似乎是不利的。因为企业负有债务,就得支付利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的利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会减少企业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债转股后,利息就不存在了,税前扣除额减少了,原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一夜之间很可能就成了盈利企业,就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了。以该厂为例,原来欠银行8000万元的债务,年利息率假定按6%计算,每年利息支出就达480万元,这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债转股后,应纳税所得额无形中增加了480万元,按33%的税率计算,理论上应纳企业所得税158.4万元。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不再背负沉重的债务,使资本结构得到改善,在今后的竞争中就能轻装上阵。在此种情况下,节税的目的就得为企业长远的发展目标让路。

从以上案例我们不难总结出企业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定位是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为其目标服务的。倘使企业在实践中在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选择时,这无疑是一条有效的判断原则,只有与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吻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方案。

3.通晓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既然已经将税收筹划纳入了企业的财务决策系统,作为税收筹划者,就得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熟悉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结合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安排税收筹划方案。

(1)常见的三大类税收筹划方法

第一类:基于税基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数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义务和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第二类:基于税率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的税率的方式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一般可采用低税率法和转移定价法。

第三类:基于税额的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免除纳税义务的行为。

(2)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切忌盲目仿效

以上仅仅提供了企业财务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然而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和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他国适用而在我国并不适用。所以,只有精通本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来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才能真正从税收筹划中得益。企业切忌盲目照搬国外经验或国内其他企业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或许这些筹划方案用于本企业效果会大相径庭。

至于如何在实践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分析。第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合法,即不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规范,这是筹划的前提;第二,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要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一致;第三,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效益性,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筹划方案才是有效的筹划方案。

4.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有效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的失败及其后果。 有研究指出,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把握不够形成的税收筹划风险。

上述的第一种风险比较容易防范,只要纳税人树立了依法纳税意识,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时申报纳税即可。而后两种风险则比较隐蔽,要想有效地防范不妨引入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

有学者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定义为以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为对象,通过对影响、反映税收筹划质量的各要素的总结和分析、判断税收筹划是否实现预期目标的管理活动。因此相应地将税收筹划的绩效评估分为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中的绩效评估而言,主要方法是建立“纳税内部控制制度”(internal tax control system),通过对生产经营中各涉税环节纳税活动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的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之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就税收筹划方案执行结束后的绩效评估而言,则一般可采取成本收益分析法。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成本小于收益,税收筹划是成功的;反之,则失败。

本人认为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也应包括事前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估。事前评估看似不那么重要,其实不然。倘使某项税收筹划方案与企业总体的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不一致,就可以完全将其否定,然后再对可行的筹划方案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绩效评估,如此一来大大提高了税收筹划的效率。而要使事中和事后两个层次的税收筹划绩效评估真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引进高素质的税收筹划者入手。

四、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前景预测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由于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第三,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毋庸置疑,税收筹划必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阳光行业,税收筹划在今后企业的财务决策中将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宋献中沈肇章:《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冯耕中:《MBA税收理论与实务》.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3]周华洋:《怎样合理避税》.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张中秀:《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第1版

[5]俞丽辉胡美琴:《税收征纳实务及税收筹划》.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第9篇: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1本科会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个专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专业,是因为它具有特殊的知识系统,即知识的结构、内容、方法、组织以及理论的历史发展方面有它自身的独到之处,否则,它就不能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存在。课程是知识的载体,课程改革是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由于各高等院校会计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同,在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上也有明显的差异,但一般都体现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培养职业道德课程。管理型会计人才更需要具备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只有依法核算会计业务,才能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只有依法理财,才能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在会计实践中,由于财政对会计信息的主动监督缺位,银行、财政、工商、税务、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6个部门之间不能做到会计信息的互通与分享、质询与监督,导致会计诚信普遍缺失。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外部监督力量弱化的环境下,通过强化未来会计人员的自律教育,如开设职业道德案例课程、志愿服务、主题社会实践,为未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好保障。

二是培养专业知识课程。广博的专业知识面和坚实的专业技能是管理型会计人才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大学的使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在会计专业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个性需求,强化对其进行基本理论教育以扩大专业知识面,加强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方法的改进,增加学生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加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技术资格、会计执业资格与专业课程的衔接,提高就业与发展能力。

三是培养管理能力课程。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管理型会计人员具备综合职业能力:第一是职业的适应与转岗能力,管理型会计人才的成长路径需要从基层做起,建立扎实的基层工作经验,不断的岗位转换能力,才能具备从整体上把握全局,对管理策略能力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第二是沟通与协调能力,会计人员需要经常与内部各部门、外部的银行、财政、工商、税务、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沟通与协调,为财务部门和单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三是职业判断能力,管理型会计人员要依据会计准则、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第四是财务管理能力,管理型会计需要有预算编制与执行、成本控制、纳税筹划、市场预测、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不同的人才需要不同的能力结构,不同的能力结构需要不同的课程培养,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配置适合的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就能培养出需要的会计专业人才。

2构建广东省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