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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2018年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局党组、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对照 “××杯”考核指标和市林业局下达的2018年33项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职责,辖区内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涉森林民警的负面舆情,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森林公安工作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接处警××起,立各类涉林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刑事拘留××人,移送起诉××起××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起,林业行政罚款××万元。市本级受理接处警××起,立案××起,其中刑事案件××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林业行政案件××起,治安处罚××人、林业行政处罚××人。比去年同期除治安案件外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刑事案件是去年的两倍多(去年××起)。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林区防控。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同时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场所,野生动植物集散地、候鸟迁徙地、特色餐馆等进行巡查,对城区周边的“××”区域坚持每月组织巡查2次,基本遏制了乱取土乱用火乱捕猎的现象,把涉林违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我局为主开展了“春雷2018”、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和“天剑行动”,配合林业局有关单位开展了绿盾2018保护地检查、秋季候鸟保护、森林督查卫片清理、涉林采砂取土清理、打击犀牛和虎制品非法贸易等行动,参与了地亏公安机关开展的缉枪治爆、禁毒铲毒、易制毒原料摸排、扫黑除恶、“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办理刑事案件××86起、林业行政案件××39起,在省里专项筒报中报导8次,在央视、央视网等国家媒体报导12篇次,受到了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的表彰,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集体嘉奖一次。三是参与指导专案侦办,去年底省森林公安局将“12.29”专案侦查任务交给我市石门县森林公安局承办,明确要求我局参与指导侦办,我局选派了5名骨干民警参加专案组。专案组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连续奋战10个多月,先后12次到××、19次下××、10次奔××,查清了一个由境外走私到××,由××偷运至××,再向各地分销的穿山甲非法交易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成功摧毁交易网络。目前该专案已立刑事案件××件××人,抓获涉案人员××人,网上追逃××人。查获涉案穿山甲活体××只,冻体××件(只),穿山甲鳞片××公斤。是目前为止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人员最多、查证非法交易穿山甲数量最大的案件,受到了公安部、国家森林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所有案件实行执法办案系统网上流转,证据材料全部上传网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终身负责制,全年进行了四次执法评查,执法质量有所提高。
二、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起,过火面积约××公顷,受害森林面积××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比2017年分别下降了57%、330%、169%、300%,未发生××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较大以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杯”、省政府绩效考核中没有扣分点,是近20年来森林防火取得的最好成绩。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责任落实。年初我们制定下发了《常德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平时就按细则要求不定期的对区县进行考评,各区县市对重点林区乡镇村组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五包”责任制落到了实处,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抓督导检查。今年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了50余次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活动,仅2月15日(除夕)上午市里和各区县就派出了27个督导组到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检查督导。在重点时期,××市长、××局长及区县市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督导,把林区乡镇村组的“五包”责任人压实到森林防火的第一线,确保了2018年春节、清明节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安宁。三是抓宣传防范。除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和农村“村村响”等进行传统的宣传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进校园”“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采取上森林防火知识课,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发放了印有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的书包等方式培养林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我们还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农村赶集开展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抓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和分级包保制度,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紧要时期在林区要道、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做到“进山有登记,下山有询查”;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护,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工作人员、护林员全部进入林区山头、路口、坟头值守。鼎城区、临澧县、津市市等对防火隔离带、墓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五是抓应急准备。在森林防火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紧要时期实行双人双岗坐班值守。全市130支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近5000人在春节、清明节等紧要时期全部相对集中备勤,随时可调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同时,还加大培训演练力度,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准备,市本级举办了一期140人参加的市直森林消防队员和“××”区域护林员培训班,区县市共进行了20批次培训、演练活动,培训人数达1240人次,提高了应急扑救能力。
此外今年还基本完成了森林防火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只等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完成就可申请竣工验收。
三、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支部“”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狠抓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开展“纠、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民警的政治素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年初就制定并下发了《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七个考核办法和制度并进行严格考评,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警务督察。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进行警务督察,今年开展了督查活动3次,查纠了澧县、津市、汉寿、××森林公安局民警值班脱岗、接处警不规范、办案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均给予了纠正和限期整改处理。
四、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加局的创“国际湿地城市”、“创文”和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报参与志愿者活动和局里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差错。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领导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明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
见》和《公安局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
意见》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公安执法活动中杜绝因不当执法引发
治安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现就全
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严
峻经济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及公众舆论对良
好治安秩序的期待度上升,容忍度降低;对公安机关执法的依赖
度上升,信任度降低;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追求度上升,承受度降
低;对执法行为的关注度上升,认同度降低。日趋繁重的公安执
法活动,不可避免的处在各类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执法中的
任何细微不规范行为都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极端行为,甚至成为
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民警法律
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与新形势、新挑战仍存在一定差距。
作为首都的一部分,公安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政府和
国家的形象。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公安
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完成建国六十年大庆重大保卫任务,
以及确保乃至首都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的战略性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积极适应“平安”建设新要
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出发点,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
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
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从年到年,用三年
时间,实现“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执法活动“主体合格、
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以及执法信息一体化、数字化
的总体目标,形成契合首都公安执法特点的完备的规范化体系,
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首都公安机关先进行列。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
装财处及各支队、业务处确定一名领导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法制处。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
作意见,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重点推行以下
七项具体措施:
(一)制定完善维稳处置工作规范。要结合当前形势,
认真梳理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预设可能发
生的各类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处置工作规范,要做到继承奥运安
保遗产,充分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二)规范打击犯罪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在严格依法的基础
上,按照宽严济的政策要求,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立案、送案、处
理、结案等具体流程及办理标准,突出对严重违法犯罪打击处理
的导向性。
(三)积极落实市局推行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在范围
内积极落实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全员培训,确保从事执法工
作的民警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确保负责执法办案审核、审批
的领导全部具备执法资格,经培训不合格的民警和领导一律调离
执法工作岗位。
(四)开展基层执法岗位领导轮岗轮训。组织基层执法办案
单位的所队长、警长以及主办民警分期分批到法制、预审等部门
轮岗轮训;法制、预审等部门分批组织服务队到基层办案部门体
验、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执法领导的综合执法能力。
(五)健全涉法投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人
民群众涉法的受理、交办、调查、报告、答复等工作机制,
对于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并构成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到个人;同时,探索建立涉法防控
工作机制。
(六)设立执法监督网上信箱。在法制处主页设立“执
法监督信箱”,接受局属各单位基层民警对执法监督的建议和意
见,接受对执法办案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举报,扩展执法监督的
渠道。
(七)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推广应用“执法规范通”。按
照市局总体部署,积极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逐步在所有执法
场所配备摄录像设备,对民警执法过程录音录像,逐步做到执法
即摄像;各警种重点执法岗位的现场影像信息,要逐步连通到分
局监督部 门,督促民警规范执法语言、动作,同时明确执法责任,
防止执法争议;积极应用信息化警务终端设备“执法规范通”,确
保民警及时学习,全面提高准确掌握执法依据、辅助固定案件证
据和采集人、地、事、物、组织信息的能力,用信息化手段促进
规范化建设。
五、抓好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既需要重点建
设的不断推进,亦需要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按照公安部、
的总体部署,结合的重点建设项目,决定年内重点规范
健全以下五项主要制度及配套制度,并将任务分解,确定责任单
位和完成时间,从而保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一)健全执法办案工作制度:
1.健全执法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台帐建设;
完善刑事、行政执法具体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
的受理、立案、收案、处理和结案的具体标准。
(1)规范基础台帐:牵头单位为督察队,协办单位为法制
处以及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督察队指导局属各办案单位建
立规范的基础台帐,并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执
法监督机制移交法制处,采取执法监督措施。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2)健全执法办案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刑侦支队、
国保支队、法制处、预审处、人口处、内保处、信通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牵头单位针对本系统执法办案的流程
环节制定执行规范,并将执法办案规范汇编上报执法规范化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参照市局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刑事案件和治安
行政案件送案和依法处理细化标准。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办案单位。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建立主要领导指导检查“办案和监所”工作制度:牵
头单位为法制处、预审处、看守所、拘留所,协办单位为局属各
办案单位。根据市局领导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主要领导应
每月至少两次到法制、监管、预审部门办公地点和监管场所
进行检查指导,法制、预审、看守所、拘留所要结合自身工作,
准备相关材料,汇总突出情况,为此项工作的落实开展做好基础
保障。此项工作应在月日前完成。
3.全面加强对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地点的安全防范和
审查讯问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纪委、督察、看守所、拘留所、
局属各办案单位,协办单位为法制处、信通处、装财处、相关支
队、业务处。局属各单位将本单位留置、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场所逐一向督察部门申报注册,由督察部门登记备案;督察及监
所部门参照市局规定,制定执行规范,明确看管场所设置标
准,明确看管、审查及带嫌疑人外出就医、辨认地点、抓捕同案、
起获赃物等办案活动应履行的程序,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纪委、
督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督察和追究责任的规定,法
制处对发生的执法问题严格采取执法监督措施。要逐步实现将所
有办案场所的办案图像传输到督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坚决杜绝
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落实市局监管场所三级管理及谈话工作制度:牵头单位:
看守所、拘留所。看守所、拘留所根据市局三级管理和三级谈话
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规范,加强监管场所的管理及问题整改
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二)健全执法监督考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建立执法大监
督组织领导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
问题整改机制、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促进执法
监督职能部门的联动,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执
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
1.建立执法大监督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市局建立执法大监督
组织领导机制的相关要求,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执法监督委
员会,由政委任委员会主任,党委其他成员任委
员会委员。下设执法监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法制的
副长兼任,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政工、法制、
、装财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全局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办公室下设执法监督小组,负
责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关支队、业
务处及局属派出所。在执法联席会议前期运行的基础上,根
据执法办案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执法联席会议机
制,联席会议除每月定期召开外,遇有重大、敏感案件随时召开,
各成员部门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执法问题,共
同研究解决措施。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问题整改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
处,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
关支队、业务处及局属派出所。针对涉法、投诉、媒体报道、
执法检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问题,进一步完善调查、认
定、移送、追究、整改等工作制度。对查实的突出问题在落实整
改的同时,要以警示案例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直达所有基
层执法单位和全体民警,组织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同
类问题反复发生。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为法制处等具有执法考
评职责的所有业务处(支队),协办单位为局属其他各办案单位。
各执法质量考评业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法定职责,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执法办案工作规律及市局、关于执法质
量考评项目调整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本系统考评工作标准,不得
设定各种不利于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内容。要进一步
完善执法档案和执法质量预警机制建设,加强网上考评,努力做
到公平、公正。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三)健全执法培训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法制处、办公室、装财处、纪委督察及相关支队业务处、局
属各派出所。重点是制定公安法律法规和各级执法规范性文
件学习培训计划;完善各警种及业务部门勤务规范和专业技能培
训演练方案;保障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实行基层执法工作领导民
警轮岗轮训。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四)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
1.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处警及接待群
众规范和处置规范,并将执法勤务汇编报执法规
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是完善处警及接待群众规范:牵头单位为办公室、勤务指
挥处,协办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
支队、派出所。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民警在接警、出警、处警
和接待、答复群众等工作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二是完 善处置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协办
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支队、派出
所。重点是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
民警在处置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2.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单位为政治处、督察队,协
办单位为各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政治处牵头根据执法
工作实际情况和需求,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制定执法辅助
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管理、
职责、待遇、纪律等,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此项工作于
月日前完成。督查队牵头开展对各类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或者协
助民警开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执法问题的整顿。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五)健全执法信息处理工作规范:内容包括健全执法信息
化工作规范、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树立执法典型活动等。
1.健全执法信息化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录
入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为情报信息中心,协办单位为信通处、法制处以及其他
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2.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法制处,
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
办公室、法制处牵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清
理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执法信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考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参照市局规定明确
依法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此项
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开展树立规范执法典型活动: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办公室、法制处、各支队、业务处、各派出所。此项工作要
于月日前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部署,于月日前全部完
成。
六、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活动
为加大力度快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决定年内在重点
建设上述机制、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好以下四个专题活动:
(一)开展“集中规范”活动。各执法单位要从与群众利益
密切相关的执法工作岗位、基本环节入手,全面梳理本单位执法
执勤的工作流程,紧紧抓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执法形
象和执法效果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大普查,追根寻源分析
研究,端正执法思想;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
本单位各项执法制度和行为规范,确保本单位每项执法行为都有
明确、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行为规范。
(二)开展“全面培训”活动。依靠“每周一训”、“法制大
讲堂”、“轮值职轮训”、“资格认证培训”等平台,开展以基本法
律知识、执法工作规范、信息化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学习
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
能力。
(三)开展“规范执法比武”活动。由政治处组织各执
法单位开展以法律和规范执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大比武”活动,
以此发现业务专业人才,并带动全局掀起执法规范化大练兵的高
潮。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先进个人推树”活动。
认真总结规范化建设中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树立并推
出一批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通过组织现场会和专场
报告会等形式,全面推广执法规范建设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带
动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
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面深化首都新警务战略、确保
建国六十周年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
工作,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形成合力。法制处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推动、协
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外宣传报
道,政治处要做好的执法培训、资格培训、推树典型等有关
工作,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进展、任务和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装财部门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后
勤保障工作。
(三)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重点措施和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
工作措施,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本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在工
作中认真收集、汇总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具体措施、取得
的突出成效和成功经验,及时梳理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对外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在执
但就是这样一位跟我们大多数人没有太多不同的平凡青年,于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制造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大悲剧,一起袭警大案,导致六死四伤。起因,则是因为他在上海街头骑一辆租来的无牌自行车时,被带到警局讯问,此后的投诉要求无果。
从2007年10月5日夜至凌晨杨佳接受警方六个小时的讯问,到2008年7月1日杨佳制造惊天血案,将近九个月的时间里,杨佳多次通过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认为自己不该受到盘查,且遭到警方殴打,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一万元的要求。为了平息此事,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先后两次赴京调解。10月16日警方督察第一次赴京调解,距离杨佳被讯问只有短短十天,说明上海警方还是很重视杨佳的投诉。有媒体报道,据杨的家人表示,第二次上海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一千五百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
因为缺乏有关六小时讯问以及两次调解过程和电话沟通的相关详细报道,我们无法找到杨佳心理蜕变的蛛丝马迹,只能从事后血案发生的结果来判断。应当说,杨佳直到袭警杀人之前,还是一直试图通过正常渠道和平解决问题的。但这个正常渠道最终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是怨越结越深,结越打越死。最终,杨佳从对具体人的不信任发展到对警察群体的不信任,从对具体人的不满发展到对警察群体的仇恨。
杨佳的个案貌似极端,实则普遍。极端的是他最终采用了这样一种把自己和别人、和无辜者都推入深渊的做法;普遍的是类似这样由于小事情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导致积怨越来越深、积怨对象越来越宽泛的例子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5年向人大报告工作的第二部分提到加强涉诉工作,切实解决“申诉难”的问题。他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全国法院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件,占全年生效判决总数的0.34%。这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的来信来访共涉及多少个案件?如果以每个案子按五次申诉计:那么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涉及八十四万个案子,而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件,数字悬差八十多万,这八十多万的数字差是证明当事人在无理申诉呢?还是证明公民有理无处诉?”
事实证明,有很多普通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由于当事人在寻求制度解决之道中长期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小冤屈就变成大怨气,原本针对个体的小案件就变成针对政府公权机构的大不信任。这,不正是类似贵州瓮安、陕西府谷“非直接利益冲突”和的生成土壤吗?
除了公权力的谦抑和公正,再没有比防范这类案件更好的方法了。因为,人是有尊严的高贵的动物。态度决定一切,千万不要有权力迷信甚至暴力迷信,严格约束公权力,对公民的自由、人格保持最大限度的尊重,才是避免这类现象发生的必由之路。诚如香港评论人梁文道先生所说:“罪犯之所以恐惧警方,黑社会之所以害怕巡警,不是害怕眼前的一两个人,而是怕那套制服所代表的庞大机制,怕它后面的公权力。而警察是否能让罪犯恐惧,是否能让人民尊重,除了靠他们自己积累的威望,更要依赖所有人对整套政府机制的信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
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坚持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强化源头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带动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努力创造维护社会稳定新业绩、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新形象,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二、主题目标
全省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主题:向人民报告,请人民评议,让人民满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记这个主题、唱响这个主题、践行这个主题。
总体目标: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具体目标:
一是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推出一批服务举措、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力争在2011年全国“两会”前实现进京重复访“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目标。
二是消除一批治安乱点隐患。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解决一批执法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作风形象,扎扎实实地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警队。
四是推出一批先进示范典型。通过深入
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基层民警满意为标准,集中培育选树一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进典型、机关服务基层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导。
五是固化一批长效制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固化向人民报告工作长效机制、“五进七讲”工作长效机制、机关服务基层工作长效机制、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新机制,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生产生活和机关服务基层的水平。
三、内容形式
(一)广泛开展“向人民报告”。要利用元宵节前这段时间,集中开展向人民报告活动。要紧紧围绕“维稳、创安、护农、扶企、促商、固边、亲民、助弱、强基”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报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我们在干什么样的公安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坚强、亲民、服务、廉洁”四型公安机关报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我们在建什么样的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争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三种形象报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我们在争做什么样的公安民警。要活化报告形式、搭建报告平台、拓展报告路径,公安局长要走进电视直播间、网上直播间,向社会各界直观报告公安工作;社区民警要走进辖区百姓中间,面对面地向群众代表述职报告工作;各警种、各部门都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服务对象报告工作。领导要带头走访征求意见,广泛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重点企业及上访老户,确保走访的面。
(二)深入开展“五进七讲”。要把“五进七讲”作为走访的主要形式,组织广大民警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场所、进企业,广泛开展讲防抢、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打架算成本以及有事拨打110报警“七讲”活动。要集中力量“进”,集中力量“讲”;突出重点“进”,突出重点“讲”;结合工作“进”,结合工作“讲”;发动全警“进”,发动全警“讲”;利用媒体和网络“进”,利用媒体和网络“讲”;引导群众“进”,引导群众“讲”,让“五进七讲”活动在全省生根、开花、结果,固化为龙江公安加强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成为我省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特色品牌。
(三)扎实组织评议整改。开展“百姓评民警、各界评公安、基层评机关”三评活动。百姓评民警,以市、县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管区群众和服务对象为主体,由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评
议的重点是:民警的思想作风是否过硬、纪律作风是否严谨、办案办事是否公正、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服务作风是否端正、所在辖区治安是否平安。各界评公安,以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为主体,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在各自层次内分别组织实施。评议的重点是:落实“九项工作基本要求”的绩效情况;创建“四型公安机关”的进展情况;争做“好人、
亲人、能人”效果情况。基层评机关,以基层单位和民警为主体,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派出所和民警评议县级公安机关内设部门、警种,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评议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由市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第二个层次:县级公安机关和民警评议市地公安机关内设部门、警种,由市地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评议市地公安局领导班子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第三个层次:市地公安机关和民警评议省厅内设部门、警种,由省厅组织实施。评议的重点是:机关的精力、注意力是否倾注基层;人力、警力是否充实基层;财力、物力是否投向基层;政治、经济待遇是否优待基层;决策、部署、指挥是否贴近基层,机关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廉洁。通过“三评”真正让百姓的不满说出来、让群众的小事大起来、让强基之事做起来。要针对评议出来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力度,优化整改方式,细化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影响公正廉洁执法、影响警民关系和谐及制约公安基层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原则方法
(一)注重五个围绕。即紧紧围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着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紧紧围绕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紧紧围绕影响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影响廉洁从警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警队。
(二)抓好五个环节。即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走访工作要深入,贯穿活动始终;评议组织要严肃,敞开胸怀纳谏;反馈意见要及时,做到件件有回音;整改责任要明确、逐一抓好措施落实;考评工作要跟进,环环相扣、跟踪问效。
(三)坚持四个结合。即访评结合,相互交融;上下结合,相互促进;评改结合,相互衔接;长短结合,相互补充。
五、几点要求
(一)狠抓思想发动。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作为今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领会孟建柱国务委员和孙永波副省长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公安部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工作方案》,深刻领会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重要意义、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组织机构。省厅成立了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大伟、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孙邦男任副组长的全省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晓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宣传、督导四个专门工作组。综合组设在厅“三项”办,具体负责日常情况掌握、信息简报编发、工作情况报送和专栏网页维护等工作;指导组设在厅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具体负责活动的面上指导、选树典型及组织考核验收等工作;宣传组设在厅宣传处,具体负责活动情况的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督导组设在厅警务督察总队,具体负责对各地活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要参照省厅架构,建立健全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地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面向基层的指导思想,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服务作风。机关要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心思往基层用、功夫往基层下,多为基层着想、多为基层服务、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群众真实呼声,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尽职尽责,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与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带头争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纠风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促进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完成,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局实际,2008年6月,分局制定了《2008年纠风工作方案》和《行风建设工作档案》,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华任组长,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祖连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方案中明确了年内全局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以此来全面指导全局的纠风工作。
二、治理“热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公安工作线长、面广,与百姓接触最为密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一年来,全局上下,从领导到民警,尤其是与群众接触比较频繁的办案单位更是立足本职,从工作实际出发,及时了解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公安机关“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每年都有新重点,每年都有新举措,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认真治理执法办案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局结合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治安案件久拖不决、执法不公和群众告状难、报案难等热点行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转变警风、强化服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反特权思想教育和创建“无违纪所队”活动”、“对执法活动开展监察活动”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和严肃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局相继制定实行了《沈阳市公安局新城子分局案件责任倒查工作制度》、《沈阳市公安局xx新区分局落实百项承诺明察暗访制度》、《领导班子谈心制度》、《重点民警帮教制度》、《民警个人事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全局案件办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认真治理“三乱”、‘四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公安基层窗口单位的“三乱”、‘四难’问题始终是公安机关的顽症痼疾。一年来,分局不间断的组织开展对全局基层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使窗口单位“三乱”、‘四难’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基层民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分局还组织有关部门对“三黑”场所、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贯彻《百项承诺》活动和“迎接奥林匹克运动会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通过群众来信、来电、网上等途径,受理督办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了警风建设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供了参考依据。分局还通过今年新开通的“沈阳市公安局警风热线”,积极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办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努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整治活动。分局按照市局的要求,针对全局在“枪、车、酒、赌”等方面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xx新区分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安机关内部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针对枪、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组织全局干警观看了《你永不可逾越》警示教育片,以此来提高广大民警对“五条禁令”这条“高压线”的深刻理解和认识。此外还多次在全局民警大会上进行“五条禁令”教育。使遵守“五条禁令”在全局民警心中达成共识。一年来,全局未发生一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二是积极开展队伍正规化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队伍纪律作风“稀拉松”、服务态度“冷硬横”和办公环境“脏乱差”等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今年,全局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一次队伍正规化建设专项整顿活动,为取得政治效果,分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所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全年共检查基层科队所180余个(次),印发检查通报8期,对表现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个别单位予以全局通报批评。通过专项检查,全局各基层单位办公秩序、警容风纪、枪支车辆管、环境卫生以及民警精神风貌均有较明显的改观。整治活动中,分局还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基层所队办公环境进行装修和改造,使基层办公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三是不断强化对重点人员监督治理力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队伍实际,今年分局开展了“严格监所和枪支管理严防民警刑讯逼供教育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及收监工作的有关规定》,以此来约束和避免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着重抓了民警经商或参与经商、无故或编造虚假理由有班不上、有不良嗜好、夫妻关系不睦、执法素质低下等重点民警的动态排查,落实帮教措施。分局还根据工作中发现的违纪倾向和苗头,及时找重点人进行谈话,对倾向性问题归纳梳理,逐条立项,落实责任,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大力加强对重点民警的帮教,使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得到确立,队伍中常见、多发、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深入开展公安特权车专项治理工作。公安“特权车”始终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市局出台的《沈阳市公安机关内部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交通违法违规民警要取消驾驶警务车辆资格、参加交通违法违规培训班、安排参与交通上岗执勤或协勤、绩效考核不达标;交通违法违规的领导干部要予以诫勉谈话直至引咎辞职等罚则,架设了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线”,对全局起到了震慑作用。此外,分局还要求纪检部门严格查办车辆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目前,全局上下驾车遵规守纪已经成为广大民警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明确责任、奖惩分明”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建立“一级政府、双线管理、三级考核、四方联动”的城市管理新体制,逐步形成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管体系。
二、理顺体制
(一)一级政府,统一指挥。区政府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对违法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三级防控拆除体制。
(二)双线管理,分工明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划分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城管执法局(含执法中队)和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管理范围,明确工作职责。
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应切实担负起城区重点地段、重点路段(主、次干道)的管理任务。负责查处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负责监督各镇(办事处)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应切实担负起宣传、发动、组织、教育辖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栋庭院、农贸市场等环境整治和创建任务。
各镇(办事处)是管理村(居)民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监管、查处和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各镇(办事处)负责村(居)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工作。
(三)三级考核,奖惩分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各镇(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单位考核;张湾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考核,城管执法局对执法中队、环卫所考核;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单位、门店考核;执法中队对各分队(路段)、门店考核,环卫所对路段、班组考核。
(四)四方联动,全民参与。政府、城管专业队伍、辖区单位、人民群众四方联动,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明确职责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查违办:负责制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筹划、组织、协调;负责监督、督办各镇(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考核、讲评、通报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效果;负责监督、督办全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
(二)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城区24条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主次干道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区城管委办公室做好张湾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门前三包”和庭院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督办工作;负责区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和管理;负责查处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协助镇(办事处)辖区内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查处和工作;负责城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三)张湾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和各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领导、指导、组织、检查和督办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栋庭院、辖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管理,以及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小区创建和辖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负责本辖区村(居)民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监管、查处和工作。
(四)区直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门前三包”、庭院院落、临街门面进行清扫保洁;按区城管委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接受区城管委的检查考核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本单位的违建进行监控并及时拆除。年终将考核等次纳入实绩考核,以5分为基数列入增减项。
交通部门负责对站台、站牌的清扫保洁工作,对附着在站牌上面的“牛皮癣”、“小广告”等及时清除,运管所要对城市载客三轮、“麻木”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停放位置,不得乱停乱靠;
电力部门要对路灯杆、电力铁塔、变电箱等电力设施上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以保持整洁美观,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电信、移动、联通及有线电视部门要对城区内线路进行清理,对废旧线路进行整治清除,对线杆上的“牛皮癣”进行清除;
建设部门要加强临街建筑工地的管理,各临街工地要设置隔离护栏,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必须设置冲洗或沉淀设施,确保无带泥上路现象;园林所要对城区绿化带内的垃圾、杂草及时进行清除,对人行道树加强养护,及时补植和清理死树、枯枝及树木周围内的垃圾、杂草等;市政公司要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的养护,及时更换破损的路沿石护栏,疏通下水道井口和排水管网;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堤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对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并负责日常保洁;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靠现象的管理,及时清洗交通护栏,刷新交通标线;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门店的卫生管理,对早餐面馆等经营面积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和发放相关证照;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配合做好城区户外广告的管理,禁止在城区主干道审批汽车维修、五金加工、废品回收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门店,对已审批的经营场地和面积未达标的要分阶段进行取缔;
宣传部门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市民文明行为等常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文明办、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市公安局区分局、房管局、水利局、卫生局、工商局、张湾街道办事处等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吴世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评比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等相关事项,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区城管局要建立健全周学习、月考核、年终考评、接待等内务制度。严格管理队伍,规范个人言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城管队伍整体形象。在管辖范围内划分若干分队,落实“六定”(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定目标)责任制,实行“日检日督日考日评”督察制度,重点督察工作效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区城管委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和标准。区城管委办公室实行日检查、周督办、月排名、季奖惩、年结账制度,采取明检与暗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以及驻区单位的城管工作效果进行检查考评。区财政每年归集100万元作为我区城市管理年度奖惩的专项资金;每月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所获得的奖励资金(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30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0%奖励张湾街道办事处及个人,20%奖励区城管局及个人,每季度奖励一次。其它有关部门及个人的奖励年底从区财政专项资金列支;如果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末位,所处罚的20万元罚金,由区政府从区城管局和张湾办事处办公经费中各扣除5万元,对检查中出现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区直部门由区政府扣除其办公经费,一次1万元,对社区整治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
(三)建立城市管理持续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卫作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城管装备等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形成稳定的长期投入机制,确保城管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所收的各项经费及罚没款上交区财政,区财政足额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所需经费,形成良性循环。加快区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平台的建设和环卫车辆GPS定位摄像装备的购置安装,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市考评结果为依据,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当月排名末位,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要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次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由区监察局记录在案。同时对区城管委当月检查和督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区治庸办牵头,当月启动治庸问责。连续三次严重影响考核结果的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主要领导在区电视台向全区人民作检查。
(五)建立公示曝光制度。根据每月考评结果,编发“城管简报”报送区“四大家”领导。在电视台、区传媒中心开辟专栏公示,公示驻区单位、区直各部门、张湾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城管执法局每月的检查考评排名情况,以及辖区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考评名次的相关单位,每季度由区城管办公室依据全市城市考评结果评选出城市管理最差单位,由区城管委在相关单位门前悬挂“黑牌”(城市管理最差单位),并在区电视台、区传媒中心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如果(城市管理最差单位)出现在垂直部门和驻区企业,由区城管委提出建议,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曝光。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全区各级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上下同心协力,以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为主线,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突出为儿童健康成长办实事、办好事,开展了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使全区少年儿童度过了一个快乐、健康、有意义的节日。
一、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儿童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5月13日,区妇儿工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六一”庆祝活动,在全区营造了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我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倡导“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意识,大力推广各单位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经验,开展聚焦宣传,努力营造儿童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横幅、标语、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烘托浓烈的节日气氛,为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社会保障。区妇联为了让孩子们亲身体验、感受生活,从耳闻目染中学到课堂中无法汲取的知识,得到做人的教育和启发。一方面面向家庭,利用家长学校宣传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从而达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统一。另一方面,向孩子们广泛宣传先人、烈士及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六一前夕,组织孩子们瞻仰了东塔岭烈士陵园,聆听烈士的光辉事迹,学习烈士的革命精神。
二、关注儿童成长,切实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关注留守儿童,让他们快乐健康成长,区妇儿工委开展了“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调研”、“健美儿童评比体检”、“一切为了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成长”巡回报告会、“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儿童”等一系列活动。5月份,区妇联联合区妇幼保健院对城区幼儿园多名儿童健康检查,评选表彰了100名健美儿童,提高了儿童的健康水平。5月21日—30日,区妇联、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区机关幼儿园、市一完小、市五完小、市二中、市八中、苏园中学举办了6场“一切为了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成长”巡回报告会。5月23日,市妇联主席周汶一行在区妇联的陪同下,到我区白鹿洞卜里坪村和建设里社区走访慰问了10名留守贫困儿童,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6月1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李湘惠、副区长首小翠、区政协副主席邝晓芬以及区妇联、区教育局一行,走访慰问了的区塘溪乡中心小学、许家洞镇、良田镇、太平乡贫困留守学子。
区人大、纪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加大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节前对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察组根据检查情况,要求各相关等位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为儿童欢度节日创造有利的条件。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对所属的影响儿童健康违法违纪的案件和环境进行了查处和整治,为少年儿童欢度节日提供安全保障。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 罪行为和校园周边地区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的的力度,并对“摩的”、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在学校门口聚集揽客等问题和上学、放学公安执勤到岗情况进行查处。文化局、城管局对校园及周边非法、违规经营的出租屋和网吧,校门200米内的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麻将馆、桌球室等娱乐场所以及非法音像书刊点,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进行了整治;对校门外侧50米内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张贴悬挂各类标牌,校园周边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全面实施构筑*区“*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体系,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构筑*区“*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夯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队伍建设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构筑“*防火墙”工程,区政府成立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姜德志为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瑾和公安*分局副局长戴文志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构筑*区“*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任务措施
(一)坚持以实施“*”工程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部门要推动各单位落实*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推行“*”工程,即: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确定,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消防档案规范、消防安全标识规范;四落实,落实防火定期检查巡查、落实消防设施定期检修检测、落实消防定期演练、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部门要推动社会单位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要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他社会单位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限期,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部门要推动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至少要组织员工和保卫人员建立一支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其他社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器材,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安全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部门要推动单位按照“*”工程要求,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去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今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明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坚持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落实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去年,要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和消防工作例会,对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达标验收工作。每年要组织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建委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去年,全区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每年要不间断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区政府和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去年,要做好夏季达沃斯论坛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和消防工作例会,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卫生局、区人防办、区建委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去年,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动本部门每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要建立与消防支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特别是对列入消防支队行政许可范围的项目,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防支队的审核意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在去年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政府以及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市容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依据消防规划,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增加、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到明年,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各部门、街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按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每年组织考评验收。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消防支队要推动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工作,对消防工作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坚持以开展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不断夯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去年,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或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部署消防工作,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今年,各社区要确定一名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参加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二是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火灾扑救必须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以承担本社区灭火救援任务,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尽快完成,其他社区力争在明年完成。
三是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去年,各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去年底,50%的社区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对社区内的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管理好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要根据区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去年,要按照《*市去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文职雇员的招募工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明年前,所有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坚持以争创执法示范单位为核心,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
一是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去年,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户政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明确相关警种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绩效考核,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消防*支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确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例会,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公安派出所要坚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根据辖区消防工作特点和消防警务需要,统一调配和充实一线消防监督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大胡同商贸区消防警务室的作用;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制定各项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的管理制度,推动辖区招聘消防文职雇员,经过培训合格后从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试行协助消防执法工作;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录入、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行;要深化警务公开,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情况;要加强消防执法廉政建设,及时办理举报、投诉和案件,防止缠访和复议、诉讼案件发生,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消防执法满意率到达100%,无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承担国家赔偿案件;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专人每季度至少对辖区派出所进行一次培训指导,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区教育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要继续深化推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指导社区建立工作示范点;要推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第9部门令第109号),依法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推动各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消防队(站)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去年,要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
四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消防技术人员进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和公共娱乐等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五、实施步骤
构筑*区“*防火墙”工程的工作历时3年。共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去年6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构筑*区“*防火墙”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为典型推广阶段:(从去年7月至去年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培养工作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
第三阶段为全面开展阶段:(从今年至明年6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作。区政府将适时召开构筑“*防火墙”工作阶段性推动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先进作法,促进工作深入发展。
去年底,区政府及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动员部署、典型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今年底,区政府将对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作中期推动和阶段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从明年7月至明年底)
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总体验收,对3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取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街道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区“*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是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部门要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消防*支队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迅速全面启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四个作用,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提请区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文件、部署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户政及公安派出所要多警联勤,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确保消防工作不留死角;三是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积极会同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建委、区市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专业培训,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四是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持续开展。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构筑“*防火墙”工作中,要推动街道、单位设立消防宣传(站)点,广泛利用标志性建筑、高楼外墙、过街天桥、本单位门前、大型广告牌、路灯灯箱、电子屏幕等处,以悬挂消防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开展宣传;消防支队要利用*消防教育馆、*市红领巾消防警校、*消防博物馆、消防队(站)全面向市民开放,深入普及消防安全理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构筑“*防火墙”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构筑“防火墙”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对构筑“*防火墙”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构筑“*防火墙”的观念深入人心。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培养工作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推广,促进工作全面展开。
一、 案管中心的职能契合了司法理念的发展
伴随着司法理念的不断发展,程序正义被与实体正义一样得到了应有的重视,诉讼过程中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便诉讼参与人表达诉求,成了司法领域中重要的一部分而被关注。如何加强对程序的监控,使程序正义得到人们的认可,从而促进群众对实体正义的认同感,这就需要对程序正义赋予独立的价值,确保程序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落实。具体表现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有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对程序的价值进行保护。近来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也正朝着更多程度上保证程序正义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在保障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执行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的案管部门就在司法理念的发展中成长起来,是司法理念不断发展的产物,在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中,必将担当重要的角色。案管部门就是使案件在流转中不离开监控的视线,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管,从而提高承办人的责任心,减少外界不当因素的干扰,增强人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认同感,提高案件的质量。
二、 探索建立案件监控机制,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
(一)建立预警提示和纠错机制。通过时限预警、流程预警和违规预警,对办案期限临界及其他程序瑕疵、不符合案件办理程序问、办案出现违规行为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发出不同级别的预期。如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叶某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案件管理中心发现犯罪嫌疑人潘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移送审查时未能到案接受讯问,后公安机关将其提请批准逮捕,我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又以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将其变更为监视居住,经审查后认为变更强制措施不当,向侦查监督部门发出违规预警提示,得到办案部门的采纳,使违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
(二)建立案件备案督察机制。加强与检委会秘书处的配合,将拟作不捕不诉等案件和检察长交办的案件列为备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专项跟踪。由业务部门将上述案件提交案管中心备案,案管中心指定专人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制作督察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办案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如犯罪嫌疑人舒某涉嫌盗窃案中,因犯罪嫌疑人舒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侦查监督部门的承办人拟作相对不捕,案管中心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有逮捕必要,立即向侦监部门提出建议,得到采纳。
(三)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案管中心通过对案件开展季度评查和集中评查,动态了解办案质量情况,及时调整监控重点及方向。案管中心每一季度对所有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对审查后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对案件的总体情况提出评查意见,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此外,每年度案管中心还联合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自侦已结案件及非自侦作不、不批捕的案件列入评查对象,形成评查报告进行通报,并将评查结果向上级院及政法委报告,增强了案件处理结果的公信力。
(四)建立法律文书备案审查机制。案管中心对业务部门对外送达的法律文书进行备案审查,对出现问题的法律文书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更改。通过审查,及时将有文字笔误及适用法律条文不当的法律文书通知承办人更改,并将普遍性、常规性问题反馈至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在召开会议时予以通报,避免相类似的情况出现。通过备案审查,大大促进承办人办案的责任心,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
三、 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
案管部门通过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收送案、查询、业务接待等工作提供方便。使诉讼参与人行使自己权利便捷化,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既提高了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的热情,也增强了办理案件的透明度。
(一)以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案件从审查受理、录入办案系统,到办结送达,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案管中心流转。案管中心应结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精神,充分服务犯罪嫌疑人行使知情权,确保能够参与到诉讼中来。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发送给业务部门,并监督实时录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各个诉讼环节的换押、诉讼权利的告知等工作,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和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通过口头敦促、网上预警、召开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协助办案部门解决问题,避免超期办案、违法办案现象发生,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查询窗口,畅通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渠道。通过专门窗口接待、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人提供案卷查阅,对于诉讼参与人、被害人等要求查询案件的情况,做好身份核实登记,按照权限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查询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案件当事人或亲属对案件处理意见的书面诉求,案件中心的窗口可以代为接收转达,此举既可避免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与案件的承办人私底下接触的机会,又可保证案件当事人或亲属的合理诉求得以传达。
(三)设立专门的接待室,保证辩护律师依法行阅卷权。在接待室内配备专门的办公桌椅、复印机等设备,为律师阅卷、复印材料等工作提供方便。由专人负责接待律师的查询与阅卷工作,律师只要提供“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阅卷及查询,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解决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职责时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并通过电话查询、阅卷预约的方式,方便律师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的思考
(一)制定合理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标准
制定合理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标准,把办案的质量和时效以分数的形式进行量化评价,将考评结果从虚走向实,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这不仅大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还可调动办案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增强办案责任心。今年5月,南安检察院经过充分的调研,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质量效率考评办法(试行)》,该办法由案件管理中心从质量与效率两方面对刑事案件进行考评,采用个人累计积分进行统计。在质量方面,该办法对刑事案件无质量问题的,按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予以加分,对质量有问题的视情况予以扣分,同时鼓励承办人员认真审查案件,对侦查活动或审判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或存在问题的视情况分别予以加分。在效率方面,该办法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承办人提高办案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对案件分为快、一般、慢三个档次,只要不属于办案速度慢的案件均分别予以加分。在试行期间来,取得了明显效果,特别是对于处理结果把握不准的案件,促使承办人及时提出意见进行研究,避免由于时间仓促而造成研究讨论案件质量不高。
(二)探索建立全程跟踪监督机制。当案管中心受案后,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初步结论,制作《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卡》,负责全程跟踪,从批捕、公诉到判决生效等各个环节,均要求填写,通过实时审查案件的进展情况,若发现案件处理结果与初步结论不一致,分析具体原因,必要时向承办部门发出《办案质量问询书》,要求办案部门说明理由,认为理由不当的,提交检委会研究。该项机制有效解决诉讼环节监督衔接不力、监督滞后等问题,同时也可避免在研究案件只听承办人汇报情况,多一道质量关,进而实现了对案件全程动态质量监督。
(三)严把案件的出入关,确保办案的质量与效率。很多刑事案件的证据取得是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案管中心作为案件的受理部门,是第一时间接触到案件的,在受理案件时,加强卷宗的初步审查,对证据材料不齐的卷宗可暂不予以接收,促使侦查部门及时取证,避免证据灭失。同时案管中心又作为案件的出口关,对欲送达的案件,案管中心将《提供法庭所需的证据》、《退补提纲案》等文书进行备案,对于侦查机关再次移送案件时,未按照上述要求继续补充侦查的且无法说明原因的,案管中心可暂时不予以接收,对于重要的证据,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如果发现侦查机关承办人员不负责任导致案件证据无法收集的,可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从而提高检察机关的监督实效。去年,南安检察院根据工作要求,与南安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受理送达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送达的标准、范围,以及电子文档的送达方式,自实施以来,刑事案件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四)以人为本,在多协调多沟通上下功夫。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的实施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这使在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中,不要以管理者自居,要充分尊重业务部门和承办人的工作,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是一味地通报扣分,而是以提高案件的质量为共同目的,加强沟通协调,视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座谈会、问题整改促进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在案管中心通报情况、点评问题的同时,多征求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看法,倾听他们对案管工作的要求。促进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与业务部门工作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