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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学校 消防安全 对策
中图分类号:G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1-192-01
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状态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参数之一,关乎国家的未来。近年来,校园火灾频繁发生,在1998年至2006年间,我国共发生学校火灾事故9122起,死118人,伤17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64万元。面对这不容乐观的形势,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笔者就日常对学校的消防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1 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1 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
(1)主体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部分学校设在工业厂房、仓储等非民用建筑内,部分幼儿园设置在居民住宅内且没有单独的安全出口。(2)防火分隔设施欠缺,大部分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多为通廊式建筑,基本无防火分隔设施,有的在走廊有门分隔。但却是普通门,起不到防火分隔的作用。(3)消防设施薄弱。许多校舍较为陈旧,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有的虽有消火栓,但没有水或者水压不够、缺少水枪、水带及远程起泵按钮,更有甚者未设置水池,仅靠容量有限的水箱。有的虽配置了灭火器,但压力不足、药剂失效损坏。(4)电气线路老化或未穿套管保护,随着近年来各种用电设备的增多,线路负荷增大,极易引发事故。
1.2 安全疏散难于保证
大多数学校从防盗和学生的日常人身安全角度出发,采取关闭安全出口,仅留一两个出口用于日常进出。还有的寄宿制学校为了防止学生夜间外出,给宿舍的窗户加装防护栏,在学生就寝后将宿舍楼出口上锁。一旦深夜发生火灾,处置不当极可能引发严重伤亡事故。
1.3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知识不熟悉
一些学校领导存在重视教学,忽视安全的思想。因此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难以落实。同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仅限于使用灭火器,而对安全出口管理、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懂不会,发生火灾时不知道如何正确引导、帮助幼儿和学生疏散。
1.4
防火安全教育不到位,缺乏逃生自救训练
部分学校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加强消防宣传,落实监督管理机制;部分学校还没有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之中,未尝试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幼儿、中小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致使师生缺乏消防安全常识,无消防安全自救能力,遇到火灾惊慌失措,局面失控。
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学校应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真正做到齐抓共管。
2.2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消防审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审批做了明确规定以及违反该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根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等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学校相关负责人应主动申报,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合理建设,从源头上消除硬件薄弱带来的火灾隐患。
2.3 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并与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同时实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火源、电源管理,还应定期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4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应急能力
[关键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安全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6-0376-01
在当前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传统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与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与现代经济社会的极端不匹配,使得部分地区重经济管理、轻公共服务的现状仍未改变,公共消防力量、消防设备与基础设施虽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不能满足社会消防安全的总体需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安全服务的不平衡,将直接影响城市防御火灾的整体质量。因此,加强有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的探讨,对于提高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公共场所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消防管理机制传统
(1)在部分社区范围内消防设施的供应率不高,且管理水平较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消防设备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加上消防经费不足,对于社区内存在的大量消防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消防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意识也不高。另外一些公共社区虽然配置了较为完善的消防设施,但因为整体管理水平低下及物业管理混乱等造成消防设施长期得不到正确有效维护,这对于火灾的扑救等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2)由于现代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员流动的广度与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中的房屋租赁状况也在增加,而大量的流动人群普遍缺乏灭火、防火及逃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消防安全意识较弱;部分可燃易燃物品的混乱堆放等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3)部分基层消防管理部门只重视具体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忽视对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把握,对于消防规划的完善、消防规章的制定等缺乏全局性的深入;在公共社区管理部门与消防管理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使得消防工作落实水平较低;(4)部分老旧城区的消防基础设施短缺,建筑的耐火等级相对较低,布局不恰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二)城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与消防需要不相适应
(1)道路建设。城市道路建设中对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因素考虑不足,人员与车辆通行密集,导致消防车来往困难;在部分消防隐患较大的厂房、仓库、大型公共建筑与高层建筑周围未安置有效的消防工作面或环形消防车道,在火灾发生过程中消防车难以接近建筑物;部分地区棚户区建筑集中,道路弯曲狭窄,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容易酿成大面积火灾((2)供水系统建设。部分城市在供水系统设计与建设时仅考虑生活与生产用水状况,其供水管网的压力与流量明显较低,且不能实现全天候供水;消防给水系统功能不足((3)消防管理不规范。部分地区基层管理部门对于《消防法》等管理规定的落实不足,未按照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审批,且部分公共场所仅考虑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在未得到相关审批条件下便私自动工、使用或开业,致使消防隐患大量增加(4)消防站。部分地区消防站数量与消防等级不适应,责任区面积超出设计范围,且位置设置不合理,特勤消防设备供应短缺(5)远程监控系统。一些公共场所未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进行连接,且无消防专线与火警调度中心连通,火灾发生时对于火灾的报警与监控处理不及时,错失了灭火时机。
(三)消防制度不完善
(1)消防执法效率较低。由于消防监督机制的缺乏,部分消防管理部门未设置相关的监督单位及监督人员,或安置监督单位后未进行责任约束,缺少执法过错追宄机制,造成消防监管力度不足;部分消防执法未能全面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整体素质较低,消防技能短缺,难以保证较高的消防执法水平;(2)消防制度存在缺陷。虽然现行的《消防法》提高了法律的有效性及实践水平,但相比较具体情况的复杂性,其仍存在缺陷:未实施有效的消防备案抽查制度,按照“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对不备案行为进行处罚,造成不备案的法律责任要比备案的更轻,容易引发大量不备案行为的发生;对于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仅考虑个人因素,未对责任单位进行界定等。
二、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部门联动性与消防管理规范化
(1)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核完成后,应当采取全过程监督方式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若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要及时给予修正;(2)加强消防管理的规范化,相关住建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将消防审核作为施工许可证、产权证、预售证等发放的基本条件;规划单位要将防火间距、建筑消防通道作为规划许可证发放的基本条件,消防管理部门要陆续制定各项消防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提高管理的科学性;(3)基层消防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消防制度的深度与力度,对于违反消防规范的个人及单位要给予纠正及处罚,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二)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确保消防车辆通行顺利。对于为消防车提供水源的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大型居住区与集贸市场要安置恰当的消防通道;在交通拥挤路口要设置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或立交桥;(2)改善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管理、建设与规划,适应城市消防用水标准。在居住区、城镇与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中要加强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恰当计算消防水压及用水量;要建设功能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综合管理火警受力、火警指挥、消防通信等过程。
(三)健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执法效率
要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与建设,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与政策,明确各级单位在公共消防设计管理、建设与维护中的责任,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发挥竞争机制的优良作用,将高水平、高技能的专业人才引入到消防队伍中,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与讲座,改善消防人员知识结构与技能水平;将消防制度监督向基层推进,提高消防执法监督水平与广度,逐步形成以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消防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消防税费改革,创新消防经费筹集方式,促进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发展。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与质量将直接关系着公共场所的安全质量,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有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分析,多方面、多层次综合考虑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的因素,采取相关制度、技术措施以逐步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麦晓琳.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2(14).
[2] 宁永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29).
关键词: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小作坊泛指建筑面积和规模不大,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由于准入门槛低、投资少,开办小作坊成为大多数离开农田的农民重要的生存和发展手段,随着我国乡镇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深入,逐渐成为一些乡镇的经济支柱,也正是由于其准入门槛低、安全投入不足等方面的原因,近年来亡人火灾事故频发,也成为了火灾隐患的重灾区。本文就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从强化其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一、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淡化,消防安全管理处于低水平循环状态。小作坊企业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进程中发展壮大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形成的国家行政公权对社会单位各类事务绝对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小作坊企业的负责人在本身应该作为的消防安全管理事务上存在依赖思想,淡化了责任意识,进而导致其在具体的消防管理工作事务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从小作坊企业发展的进程上分析,这些企业均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生产规模传统粗放型的过程,由于经济人不可避免的、内在的自私动力、非计划的安排、短期的目标定位等因素的影响,以及急于在短期内完成资本积累等心理因素,导致小作坊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投入过多的财力、人力和精力,进而导致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处于不到位、不规范、不严格,低水平循环的状况。
第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承载量与小作坊企业大量增加的趋势不对称。由于市场经济内在的动力,小作坊企业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涉及行业种类繁多,且规模大小不一。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小作坊企业以公众聚集场所为主要的投资方向。此类场所的大量增加,在现有监督部门警力没有增加的前提下,带来监督管理空前的工作压力。很显然,这种状况导致了如下问题:公安消防监督人员数量之少与小作坊企业数量之多的“瓶颈”;相当一部分小作坊企业游离于监督检查之外,处于失控和漏管状态。
第三,小作坊企业缺乏必要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社会为小作坊企业提供的消防安全服务匮乏。在一定程度上讲,小作坊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的很多措施是主观的、是不到位的,尽管目前很多小作坊企业自发地形成了所谓“协会”或“商会”,但这仅仅是为经营服务的,涉及到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寥寥可数。另外,就为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服务而言,一是社会面上没有足够的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供小作坊企业选配,以解决小作坊企业人员流动快的问题;二是没有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为小作坊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服务,合理化解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之间的矛盾;三是没有建立相应的行政约束保障机制,没有制定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或指南,在推动小作坊企业严格自律工作中缺乏力度,无针对性。
二、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第一,按照新《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小作坊企业的监督管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小作坊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范围之中,建立小作坊企业消防监督管理网络。一是要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和相关行业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将工作内容具体量化,纳入逐级检查考评的具体内容,通过完善奖惩机制,形成小作坊企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要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实施小作坊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组织单位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控制和减少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现,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关键词】灭火 行车 行动 安全管理
1 当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业务训练质量不高
近年来,基层消防部队对官兵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安排较紧,学习教育任务较重。但在具体教育过程中,理论学习却大都流于形式,学习停留在表面上,更多的是应付了事,并没有将业务理论知识真正转化为实战中的本领。在日常消防业务训练中,虽然加强了实战演练,但训练与实战的差距仍很大,训练场上“战场”气氛不浓,演练时有“作秀”的成分,训练结束后的总结不够细致深刻,“练为战”的作用不明显。
1.2训战不一致,存在练战脱节现象
近年来,各级消防部队围绕“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加大了训练改革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总的看,由于训练场地和器材装备的限制,训练与实战脱节的矛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许多中队的训练科目仍然以水带、挂钩梯等项目为主,占用了大量训练时间,偏离了火场的需要。很多在火场上必用的训练项目无法经常开展,故难以形成人与装备相结合的最佳战斗力。
1.3部分中队干部人浮于事,士官安于现状
绝大多数中队干部都能恪尽职守,不畏艰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但也有部分干部认为总队、支队领导不可能经常下来检查督促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存在懈怠和懒散的问题;有的干部表率作用不强,对自身工作要求不高,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有的当“甩手掌柜”,业务训练交给班长和骨干,基础工作交给文书,后勤管理交给司务长或给养员,自己只负责当“领导”。
1.4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
少数部队灭火救援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工作抓得不紧。尤其是有些指挥员和战斗员不善于使用特种装备,不善于判断火场形势,不善于根据变化的形势调整火场部署,火场战斗中盲目蛮干,勇猛有余,经验不足。而有的战士由于年轻,心理承受能力差,参加大火扑救和处置大的灾害事故时容易产生恐惧和紧张心理,造成扑救、处置失误或自身损伤。
1.5安全管理战评总结流于形式
回顾分析近年来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救援中的伤亡案例,要提高指战员的心理适应能力、承受能力,使其不产生慌乱、恐惧、失误,不仅与掌握过硬的灭火战术技术水平有关,而且与掌握处置各种险情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关。但是我们在火场总结中往往忽略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现在常见的战例分析总是总结成绩的多,而对安全管理工作缺乏科学的分析研究,不能及时充分的吸取事故教训。
2 加强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工作的主要对策
2.1扎实搞好官兵学习教育,以“学”促“练”,打造学习型基层消防中队
能否较好地应对新时期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抢险救援任务,官兵政治业务素质高低是其关键。要搞好学习场所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在理论学习中,中队干部不仅要带头学,还要将学习与工作、创新结合起来,用“知”来推动“行”,达到“知”与“行”的统一;要努力提高“教”的能力,变“灌输式”为“启发式”,变“封闭式”为“开放式”;要结合执勤灭火工作实际,选准学习内容;要着眼于中队的长远建设,为战士成长服务,为提高战斗力服务。
2.2扎实推进训练改革,达到训战一致的要求
当今社会是数字化、网络化时代,消防部队训练工作必须吸收科技成果,加大改革力度,以打造消防铁军为契机,实现体能型向智能型、操场型向火场型、速度型向现代作业训练型的转变。一是在训练手段上,要积极探索新的组训路子和方法,配强施教人员,尽快实现训练内容规范化、训练秩序正规化、训练方法模拟化;二是要加快训练基地建设步伐,建设模拟实战训练设施,为处置有毒气体、石油化工、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等特殊火灾和灾害事故提供有力训练保障;三是要高度重视心理训练,要探索心理训练的程序、方法,通过建起模拟训练基地、开发计算机模拟训练系统和实地演练等,用声、光、电、热等手段,营造逼真的火场环境,使官兵犹如身临其境,培养官兵处变不惊、临危不惧的心理适应能力。
2.3强化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基层指挥员的综合素质
要提高全区消防部队的管理水平,关键在于基层干部,先决条件是强化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要对基层干部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兑现奖惩,在晋职晋衔上,对干得好与干得差的干部坚决实行“不一样”的政策;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锻造抓基层工作的行家里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练官”活动,提高基层指挥员的独立作战能力和临机处置能力。基层干部作为基层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认清自己的地位作用和历史责任,以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作风,尽好责,干好活,办好事。要立足基层长才干之志。“将帅起于卒伍”,基层是锻炼成才的基础,中队干部要耐得住寂寞,基层岗位虽小,却也五脏俱全,可以全面提高自己的分析判断、组织指挥和管理协调能力;要想在基层谋发展之事。基层干部要深怀忧患意识,强化表率意识,做到人在警营,心在兵中,以身作则,尽职尽责,用新思路谋划工作,用新方法解决问题,切实提高部队战斗力。
在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想必孩子们都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说到六一除了能联想到孩子们的快乐与天真烂漫……还有那一根必须时刻要绷紧的弦:关于保障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
据悉,为加强对少儿安全的保护,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在近日出动了多方警力,在幼儿园内、校园周边筑起坚固的“保卫墙”,彻底杜绝掉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事故“零隐患”。
在采访过程中齐齐哈尔管理局局直消防中队强调:“不论在任何时候,儿童身边的安全隐患都不能忽视,希望各单位负责人时刻将少儿安全问题铭记于心,给小朋友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舒适的校园环境,同时承担起守护的责任,让警钟在心中长鸣。”
消防:为进一步消除辖区幼儿园安全隐患,保障幼儿园安全秩序稳定,局直消防中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民警重点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疏散通道,电气线路铺设是否安全规范;公共区域的外窗是否设有铁栅栏等障碍物,是否影响紧急情况逃生和施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民警与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交谈,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并强调指出幼儿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管理理念;要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以对幼儿园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幼儿安全,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口宋健 于海洋)
交通:齐齐哈尔管理局交警中队大力排查校园安全环境及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安全。交警中队全体民警表示,为保证全体师生安全,民警在学生上下学的时段,派驻警力在学校门前进行守护,并维持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此外,与学校积极沟通,深入教室向学生们派发安全知识的宣传手册,使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口叶楠 陈明明)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根据支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古城新街中队于6月6日至7月10日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在此期间中队全体指战员坚决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预防违法违纪案件、车辆交通事故、作战训练事故和夏季常发事故为重点,着力从根源上杜绝和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了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确保了队伍高度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现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坚决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积极落实“两个经常性工作”,全面解掌握指战员思想状态、个人生活和家庭情况。对重点人员加强了管理和动态观察。落实“四个秩序”,对一日生活制度以及请销假、晚点名、查铺查哨、指战员言谈举止、队容风貌、内部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整改。加强了对零散人员和“两个八小时”管控,对公勤人员、已婚消防员、合同制消防员、探亲休假人员加强了管控;并时刻掌握了零散人员动态,并全程监督和督促了公差勤务人员派遣单审批制度。对互联网、指战员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网络介质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整改整治。
二是对车辆运行进行了排查,坚决预防了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车辆派遣审批制度落实,对不按规定程序派车、派车手续不全、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给予了教育;加大了执勤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季节、天气等情况及时做好了执勤车辆检查保养;严格落实干部带车、车场日等制度;
一、加强“五大”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为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大”活动办公室于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二是收集各镇(街)开展“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分类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镇(街)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全区不同阶段工作情况情况拟定推进措施;三是及时编发“五大”活动工作简报,推广各镇(街)典型经验做法,每周统计相关数据;四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起草督查方案、情况通报等文件;五是负责“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底综合检查考评的统筹组织工作。
二、“五大”活动推进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按照公安部“五大”活动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百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全区城镇划分若干小块,明确区、镇(街)、村(居)工作责任,细化每个小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分片包干,量化任务,联合相关部门逐家逐户开展排查整治。
2.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消防部门要结合“五大”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如实记载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台账。
3.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
4.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达标验收,并全面推进一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已达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回头看活动,每月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切实整改存在火灾隐患,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
5.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各镇(街)、区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动。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社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和操作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并将结果向区公安消防大队申报备案。消防部门要将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将列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考评时“一票否决”范围。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督促列管单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依法督促辖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我区凡因未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的,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文广、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召开宣传动员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2.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宣传,固定宣传阵地,搭建宣传平台,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家庭推广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学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和定期演练行动;在社区推广落实消防宣传员行动;在农村推广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等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4.曝光久拖不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公安部门要分级分批对所有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并将消防监督“实地操”练兵纳入公安民警绩效考评,经考核达不到“实地操”标准要求的,不予或延缓晋升晋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2.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3.推进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培训。消防部门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实行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年底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以及重点工种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同时,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的作用,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农村大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工作,年底前100%完成对全区所有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工作。
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学习《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灭火救援战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和常见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熟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基层指战员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消防大、中队警官、士兵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强化体能训练,必训课目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选训课目不得少于4项。
2.强化“六熟悉”训练。消防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总数不少于60个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掌握重点单位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大、中队干部掌握本级部队执勤人员、装备实力和辖区基本情况,掌握战勤保障物资、装备储备情况,了解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熟悉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内容。
3.强化指战员技能训练。消防部门领导和干部要掌握辖区常见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和组织指挥要求,熟练操作灭火救援指挥箱、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等应用软件;战斗员要按照岗位和任务分工,熟悉掌握分管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熟练操作应用和维护保养,达到大纲标准要求。
4.强化专业培训和战术研究。消防部门要对所有攻坚组队员进行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对大(中)队任职不满两年的干部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指挥水平。大、中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建筑倒塌、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研究,定期开展灾害事故专题战术研究,制定相关处置对策及措施。
5.强化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大(中)队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开展以班组、大(中)队为单位的合成训练,普通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20项,特勤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30项(其中普通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10项,特勤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20项)。同时,消防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对每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次数不得少于10次。
6.强化专项测试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和测试演练,摸清石油化工单位底数,掌握装备技术性能和部队作战能力,组织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今年下半年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五大”活动顺利推进。
(二)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把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营造“五大”活动浓厚工作氛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