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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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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履职报告

第1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夯实网格化管理,推动关口前移、触角延伸、重心下沉,着力形成“党政牵头,社区(村)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的工作格局,切实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真正实现疫情防控网格化、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

二、网格划分

发挥网格管理的最大优势,将各网格作为疫情防控的,建立镇、村(社区)、村(居)小组、村(居)组网格的四级网格。每级网格都要落实责任到人。镇级由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村(居)小组长为主要责任人、网格包保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四级责任体系。做到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职责任务

(一)镇级。负责制定本级网格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任务,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指导村(社区)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其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二)村(社区)级。村(社区)级网格处于抓落实的最末端,要重点执行好疫情防控九项制度:1.严格落实防控预案制度。认真落实镇级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疫情突发后第一时间专人专班负责及时有效响应、科学有力处置。2.“五包一”工作制度。落实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医、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3.建立外出人员台账。对辖区内外出人员基础信息、工作就业及外出活动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晰、去向明白。4.严格落实重点场所进出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人员重点场所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5.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全面加强公厕、办公室等重点场所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杀,做到每日不少于一次;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6.政策宣传制度。充分利用电子屏、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宣传,特别是公告、告知书、防控知识要张贴在小区显著位置,做到政策家喻户晓。7.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制度。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有效供应。8.自我防护制度。开展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技能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等硬性要求。9.党员、志愿者队伍制度。组建党员干部、爱心人士等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

四、联动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快速高效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第2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以简政放权为总抓手,清理精简审批事项。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市环保局原有13项审批事项,通过下放、调整等措施,调整为8项,纳入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进行统一管理,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授权到位。二是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事项,将原有管理事项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内容。三是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将25大类不符合产业政策等情形的建设项目纳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不予办理环评批复。

二、以下放审批权限为主线,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应放尽放、应减尽减”的原则,把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充分放权,除跨县域界限审批的项目外,所有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环保局。二是推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对水利、农林牧渔、公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6类60余项环境影响轻微且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此类项目不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可投入建设。三是实行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对实行环评审批豁免项目以外的环境污染风险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建设单位只需对自己所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报内容作出承诺,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承诺内容进行备案和公示后,建设单位即可投入建设,不需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以缩短办理时限为重点,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对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在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日、30日、15日压缩为10日、7日、2日。其它审批事项时限也不同程度进行了缩减。二是对所属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进行剥离,交由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新成立的环评机构从人员、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与市环保局彻底脱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市环保局权限范围内的审批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环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对需上级审批的建设项目,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按期建设投产。

第3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进一步完善网格方案

按照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和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以辖区行政单元为主,兼顾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可根据污染源数量及分布情况适当调整,可参照或整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资源实施监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我镇按照全面履职、突出重点、监管到位的原则,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摸排建档。我镇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

(二)日常巡查。按照制定的污染源监管计划,明确巡查对象、巡查频次,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

(三)依法处理。我镇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按照权限及时依法查处。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四)业务培训。各级网格要加强环境监管业务培训。每年,对村级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

(五)宣传指导。各级网格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我镇干部、群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同时要指导本级网格内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网格责任

我镇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做好现场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并取证,处理好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进一步细化巡查计划

(一)对象划分。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划分出重点巡查对象和一般巡查对象进行分级管控。制定的监管方案应确定巡点,明确巡查频次,重点企业的主要巡查内容,落实巡查责任人等。必要时,邀请专家和其它部门配合巡查。同时,根据本辖区企业的特点,采取暗查、突击性检查等。

(二)巡查频次。按照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大小和环境风险高低等因素,确定巡查频次为每月一次,对生态环境问题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巡查准备。开展日常巡查前,相关人员应准备必要的巡查文书和检查装备,主要包括:污染源现场巡查记录;通讯器材;录音、照相、摄像器材;夜间照明设备;其他必要的设备。

(四)巡查要求。一是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二是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设备、物品、工具、参数等进行拍照取证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三是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或遇有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立即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经领导审批后报有管辖权的上级部门。四是对上级部门发出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是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五)巡查方法。“问”:企业规模、生产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大致排污情况。“望”:对废气排放口排放瞭望,排放是否稳定、是否冒黑烟现象。“看”:一看地表水、河道、沟渠、企业排放废水等水体颜色是否异常,周边有无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二看饮用水源保护区、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建立警示、识别等标牌、标志;三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四看饮用水源、生态、自然保护区内有无废水排放口;五看企业是否建立环境管理公示栏,并公开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数据。“闻”:识别企业是否排放有刺激性或恶臭气味的废水、废气。“听”:识别企业排放噪声是否较大,影响周边环境。“查”:一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情况;二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雨污分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偷漏排情况,环保污染应急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查固(危)废物贮存、处置、转移是否符合规范;四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无擅自停运或闲置,设施设备有无破损,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走”:对企业周边环境(特别是厂外四周)走一遍,查看是否有明显排放痕迹或倾倒工业固废而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访”:走访周边居民,了解企业生产概况,寻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了解企业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日常环保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第4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黄山市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全市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市、区县、乡镇三级网格。黄山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长”。辖区内以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为单元建立9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县政府及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二级“网格长”。二级网格内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国家自然保护区为单元建立132个三级网格(屯溪区11个网格、黄山区15个网格、徽州区11个网格、歙县32个网格、休宁县23个网格、黟县8个网格、祁门县20个网格、黄山风景区10个网格、黄山经济开发区2个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及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

2环境监管网格化现状

2.1网格化监管制度情况

(1)建立网格责任机制。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2)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根据落实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网格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人。(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12369、政府网站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反映属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4)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机制。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运用新建成的移动执法系统,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5)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根据督查情况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2.2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

(1)巡查监管。三级网格已按照网格职责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隐患专项执法检查、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秋季秸秆禁烧等定期巡查和监督工作。徽州区和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已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及整改后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同时,协助区县环保局开展一般程序的执法处罚,形成配合密切、关系顺畅的执法局面。(2)联合执法。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结合徽州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废气污染案件办理,2016年10月20日到21日,黄山市通过采用区县异地互查方式开展二级网格执法人员现场大练兵活动,进一步促进区县之间的执法经验交流,为大练兵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黄山市结合新建成的移动执法系统,开展了移动执法系统适用性验证,进一步提高了移动执法系统的可操作性。(3)办理。黄山市一、二级网格将有关环境投诉件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交办单》转发至二级或三级网格进行查处,提高办理效率,及时解决群众环境问题。(4)信息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加强信息沟通,上级网格适时对下级监管网格化和监管人员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及时上报。同时,根据自身网格职责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及时上报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环境违法行为证据,有利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责任。(5)年度考核。部分区县已将环境监管网格化运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报上一级网格长和各监管部门,有效推动网格化的运行。

2.3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环保部门单一执法还存在缺陷。虽然目前已与公安部门、商务部门等联动执法、上下级联动执法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有效协调,没有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作用,进而形成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影响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2)基层人员不足。部分乡镇或街道未专门设置环境监管专岗人员,且无编制和预算经费,均为乡镇或街道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3)基层保障不足,车辆、技术设备等无法保障,很难及时、可靠地取得现场证据。(4)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环境监察水平不高,影响网格化运行效果。

3环境监管网格化运行建议

(1)强化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各网格责任人员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掌握分管网格内排污单位具体情况,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将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2)落实协调责任。根据各地成立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相关运行工作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确保取得实效。(3)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中的巡查机制、报告机制、处置机制、沟通机制、督查机制、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针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监察稽查,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4)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5)保障经费投入。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下级经费保障不足的,上级要予以支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在乡镇、循环经济园区设立专职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与环境监管相适应的执法设备,提高网格环境监管效能。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网格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4结语

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形成了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

作者:叶玉婷 单位: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参考文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Z],2015.

第5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职能,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消防工作组织规范化、监管有序化、责任明晰化、宣传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今年,全县所有乡镇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年、年和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三、工作体系

“网格精细化”管理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将辖区划分为“大、中、小”三级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三级网格无缝对接,单位、场所一个不漏。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县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日常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三)构建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由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村(居)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

(三)构建以片区、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由社区(村)工作人员、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区域内的消防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乡镇“大网格”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督促中小网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区域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村居(社区)和片区、村小组“中、小网格”职责。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区域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认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法定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向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经常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扑救。

五、监管分工

(一)县政府各部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政府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九小”场所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

(三)综治办。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监办。乡镇安监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主要负责辖区“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的监督管理,指导警务区、警务室专兼职消防民警做好责任片区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级分包制度。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大网格”,乡镇分包“中网格”,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深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乡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村居(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村)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社区)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各乡镇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设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中心,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兑现、经费保障、举报保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大力普及识别火灾隐患的知识,切实调动公民参与监督消防安全、发现身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合理确定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确保举报奖励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依托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时值班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服务队;各居(村)民委员会配备1-2名治安消防协管员,成立由保安、巡逻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公安派出所明确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警务区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主要用于表彰在网格精细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从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消防经费保障由本级财政负责,维持本乡镇、行政村(社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负责对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县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第6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机构改革以来,为进一步理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与职能,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真空,区食药监局对机关、稽查大队和食药所的监管事权进行了划分调整,印发了《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基层所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设备设施配置等工作,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履职能力。推动食药监管专网建设,确保业务专线覆盖到每个基层食药所,为全系统上传下达、协同监管、信息互通、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提供稳定的网络支撑条件。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将监管业务延伸至移动终端,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按时完成监管信息录入。

(二)扎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食安”、“食安”品牌

选报68家食品企业(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多个环节)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备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在市食药局组织的阶段性创城考核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积极打造“食安”、“食安”品牌,推动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肉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加大HACCP、ISO22000等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食品企业的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食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军得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食安”生产企业示范单位,华润万家阳光店等4家单位被授予首批“食安”示范店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食品示范单位的数量和质量。食品流通环节,十八家家悦公司、北京华联超市公司分公司、托莱多经贸有限公司代表区新申请示范单位,顺利通过省局和省商务厅的验收。餐饮服务环节,新上报1条示范街,3家学校食堂,5家餐饮企业。食品生产环节,金天平油脂有限公司、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京广食品有限公司、蜂悦蜂产品有限公司、裕龙酿酒有限公司和伊荣食品有限公司已列入“食安”、“食安”培养名单。

(三)加大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力巩固创卫成果

按照创卫工作中“三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巩固创卫成果,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举全局之力,加班加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三小行业进行集中治理,整顿提升。全年食品新办证797户(生产加工小作坊26户、食品流通业户536户、餐饮业户244户),食品生产企业换(发)证11家。三小行业证件过期补办2350户(食品流通1120户、餐饮1230户),发放食品安全公示牌近2000户,食品台账2000余户,实名登记证1000余户。上报13家食品企业作为创卫备查单位,并全部达到技术评估要求。

(四)强化日常监管,深化“四品一械”专项治理整顿

食品方面: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对“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标签标识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复配添加剂等重点产品开展综合整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学校周边单位的食品监管力度。先后开展了五毛钱食品、德州金锣冷冻肉、问题西瓜、“天和隆”牌牛肉干牛肉粒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80多次,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辖区食品安全。在餐饮监管环节,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完成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及内网录入。重点开展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35家,托幼机构食堂11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家。成功处置了三中南校区、乐乐小饭桌、华国宾馆涉嫌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小饭桌等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于近期启用了校外托管场所登记和移动监管系统,做到网格化管理,动态评级,扫除监管盲区。

药品方面:扎实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和新版药品GSP认证工作,共完成78家单位的现场验收,86家单位的认证工作;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责令整改1家单位,警告1家单位;对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全面检查,责令整改2家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和互联网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药品电子监管要求,加强培训宣贯教育,敦促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落实赋码及扫码工作。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工作,截至11月,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完成了电子监管的开户、确认工作。

器械、保化方面: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自查工作,指导辖区内5家生产企业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体系考核,现场验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5家。认真开展美瞳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110家,游摊小贩15家,使用单位18家,通过检查督促经营业户规范经营、购进、销售美瞳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印制了《经营者须知》向超市、宾馆等经营单位发放,要求经营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方可经营,同时对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共发放《经营者须知》600余份。检查保健品市场4次,检查经营业户560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2批产品采用购买送检的方式送省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检验。完成了辖区医疗器械体验式经营业户汇总统计工作。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均在有序开展中。

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增加抽样检验频次,对问题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或送检,累计完成药品抽样143批次,食品抽样145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2批次,保健食品抽样23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1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7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6例。

(五)加大稽查办案力度,规范案件审议流程

2015年,局机关、稽查大队和各食药监管所分工合作,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和打击,累计立案49起,罚没款159.98万元。同时,向公安分局移交了20起涉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区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因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决定,规范了案审议事规则和流程。

(六)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与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7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形势教育,提高对执法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

自我市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口计生、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为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应当清醒看到,当前我市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对于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案源管理,将治理工作关口前移

各镇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村级计生服务员和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完善“分片负责、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两非”案源报告制度,及时将“两非”情况报告给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要将村级计生服务员与社区责任医生及时报告“两非”信息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聘用等挂钩。对没有认真履职、及时发现“两非”案源的基层管理人员要进行批评或处理。各镇街要通过生育对象孕情消失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形式,拓宽“两非”案源发现渠道。对涉及“两非”活动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要信息互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三、加强执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人口计生、卫生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公立医疗机构要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人员,模范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任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违法活动的,依法注销该机构相应诊疗科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并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明确设有“妇科、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专人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和问题责任倒查制,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拒绝接受执法监管。

四、加强执业人员监管,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各镇街、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教育,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重危害性。对于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含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不管是现职的,还是退(离)休的;不管是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是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或是个体行医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于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的人员还要依法给予其他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大曝光力度,以形成良好的性别比治理氛围。

五、加强引产管理,规范定点引产管理制度

除被审定的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计生指导站5家定点单位外,其它单位一律不得实施引产手术。对施行非医学需要引产的,各定点机构必须查验由市计生委出具的《施行终止政策内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证明》或由各镇街计生办出具的《施行终止政策外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证明》,并核实孕妇身份,方可实施引产,并做好登记和信息报送。

六、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严格执行B超配备准入制度,个体诊所原则上不得配备B超。医疗保健机构购置、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超声诊断仪,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项目,B超诊断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B超操作上岗证。超声诊断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使用超声诊断仪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每年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一次责任书,并定期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超声诊断登记和警示制度,在超声诊断室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警示标志。非经临床医生申请,超声诊断人员不得擅自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检查。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检查时需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并在登记表上签名备查。

第8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大火,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城市重要区域不发生大火,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火灾防控举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全面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切实找准问题。进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市公安、住建、商务、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两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两会”、“两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组织5次“燕赵风暴”夜查行动。全国“两会”前,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通讯、供油、供气、供水、供暖、供电、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安监、工商、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全市“两会”前,对会场、代表驻地及周边范围所有单位、场所再次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居(村)委会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网格化”排查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彻底消除。已建立综治平台的,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6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验工作,进一步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

4.严格落实执法高压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全面开展专项宣传行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台、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利用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宣传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社会单位专项宣传行动,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加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身边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在切实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的同时,注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务必确保培训到位,合格上岗。

(三)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安监、卫生、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联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为重点,加强辖区情况“六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化“百场灭火救援战例剖析”专题活动等专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调整充实执勤力量,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2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3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在辖区内逐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行动,动员和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体育、安监、民政、卫生、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方位排查,对自查程度不够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总结阶段(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3月18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大,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激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形势,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任组长,市公安局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苏同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部署落实,召开专题消防工作会,切实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9篇:网格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五个结合”成果经验,统筹推动“七个巩固提升,要以“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区域发展先行县”为目标,加快建设“五个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2020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二是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县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推进台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抓好基层法治创建工程,持续构建法治良序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制,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守信、诚信、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法治浸润、法治实践一体推进,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法治考评制度。三是完善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制度,推进法制档案制度,将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纳入法制档案。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县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加强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常态化。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四)抓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破解实际难题,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快建设公共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抓好标本兼治创稳工作,切实维护大局平衡

一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构建以依法治理为核心,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纵深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电等专项整治,坚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条底线”探索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办法措施。二是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全力推动“平安”建设,继续加强川甘青交界地区协作,依法严打黑恶势力,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六)抓好民主法治创新工程,有效汇聚发展合力

一是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贯彻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二是强化行政权利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切实落实法治责任,聚焦重点推进落实。

(七)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全面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决定,认真及时答复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提案,并公开办理情况。二是定期听取、审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