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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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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

第1篇: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范文

一.思想建设

保证支部领导班子的工作热情以及团干部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做到以身作则,及时沟通学生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主动配合上级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把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团员同学学习党的历史知识以及现行政策,培养对党的感情和入党积极性以及自身责任感。

二.组织建设

认真组织好学校、学院派发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元化,活动主题规范、别出心裁。把活动的意义突出的同时也注重活动形式本身,把团日主题在轻松的氛围中体现出来。

三.作风建设

保证学生寝室卫生,提升a级率和免检率。同时, 保证全班同学没有违规违纪的现象。 保证每个团支部成员都做一名合格的团员。

四.学风建设

创建优良学风,保证课堂出勤率,实行一帮一或是一帮多的学习模式,组织大家上晚自习,让同学们成绩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尽量较少挂科率,使每个同学在学习上都有进步。

五.即将开展系列团日活动:

1.在3月5日开展学雷锋活动,打扫教学楼。

2.去老干部活动中心打扫,进行慰问等一系列送温暖活动。

3.将定期去沈阳儿童福利院看望孩子们,送去吃的用的,尽一份爱心。

4.开展团会,进行团员们的互助的思想沟通。

5.进行班级的一帮一的学习、生活上的帮助。

6.去五里河捡拾垃圾,收拾河滩。

六.雷锋团支部创建成绩汇报

1 “一对一”帮扶行动,我们都将日益优秀。班级成员中,互帮互助,组织大家学习。

2 雷锋精神永驻,我们刻骨铭心。三月五号进行向雷锋学习活动。

3 助残帮残行动,我们的爱心常在。团支部成员参加了校学生会组织的爱心助残活动。

4 帮助地球母亲,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成员去了沈阳世博园,清扫我们美丽的地球。

第2篇: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下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

第四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坚持体现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成果。

第二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第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这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切实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行政机关与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三)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

(四)机关职能划分合理,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以供公众查阅信息;

(六)依法行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七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内容合法、合理,重大决策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八条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注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一)制定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内容和程序合法,重大问题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二)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三)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

(四)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评估实施效果。

第九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无不作为或越权作为情况发生;

(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执法单位内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

(四)行政处罚规范、合法、适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规范约束措施;

(五)行政许可规范合法,后续监督到位;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条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三)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切实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五)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六)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一)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组织考试;

(二)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熟悉法制,精通业务;

(三)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按以下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配备齐全;

(三)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应是当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被评为优秀以及当年度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

(三)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以撤销党内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

(四)因出台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

(五)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六)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决或行政复议决定的;

(七)法制工作机构职能不明确,人员配备在两人以下的;

(八)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为不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凡符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于当年11月1日至30日自愿申报填写《*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表》,按创建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属法定授权组织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需经主管该组织的部门或县级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第十六条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综合申报单位各方面情况后,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第十七条考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档案。主要查看有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案卷材料。

(三)实地走访。必要时走访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听取他们对申报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媒体公示。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评议决定。考评组对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材料及调查了解和公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审定批准。对经评议决定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申报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批准。

第十八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每年总量控制在12家单位以内。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九条对被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奖牌。

第二十条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二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书面报告当年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情况发生后30日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情况的;

(二)国家、省、市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较为严重的;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强烈不满,且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其他认为应报告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发生前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被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继续有效,但不再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3篇: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范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项目进中心,窗口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根据省、市、区委、政府规定,按照“应进俱进”的原则,着力推进审批项目进中心。组织开展了审批项目进中心会审工作。继续清理、精减审批项目,保留区级审批项目202项,其中窗口单位140项,目前63%的审批项目已进中心窗口办理。认真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部门审批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向中心窗口集中。审批项目和业务骨干进驻窗口到位,窗口授权到位。对首批9个部门审批项目进行整合和归并,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加大窗口授权力度,签定授权委托书,启用审批专用章。建立单位领导窗口现场办公和现场签批制度。窗口与单位之间内部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窗口办件量大幅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办件2万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9.8%,窗口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抓效能建设,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效能建设首问负责、办事公开、窗口集中办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六项工作制度。努力缩短办事时间。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一般审批事项不超过

3-5个工作日,特殊事项不超过20个工作日。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完善企业登记、基本建设、外商投资、企业技改等四个一条龙并联审批机制。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许制度。大力提高窗口即办件比率,即办件比率达到35%。窗口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抓政务公开,窗口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大。各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审批项目“八公开”工作。按照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八公开要求,编印服务指南,服务项目告知单。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及中心网站予以全面公开。提高了审批透明度,增强了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清理和明确审批收费及收费减免政策。实行窗口集中统一收费。并已在建委、国土、林业

窗口试行电脑打印票据,规范了收费行为。1-11月各窗口共收取各类规费4620万元。

(四)抓机关作风,窗口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修订和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重新印发了窗口服务规范手册和季度考核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评季考,评选“红旗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严格考勤,奖优罚劣。强化工作督查,由领导带队分成三个组对窗口纪律、作风不定期开展督察,及时反馈、通报、整改并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和管理。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勤奋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大为增强。

(五)抓制度建设,机关综合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中心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层层签定责任状,制定工作制度,分解落实任务,不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在工作方面。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中心相继出台了《党风廉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廉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细化分解到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明确责任,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抓廉政,团结一心促廉政的良好氛围,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四是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中心以抓导向、抓创新、抓重点、抓落实、抓队伍为总体要求,以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为主题的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根据区目标考核办《关于__区20__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中心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组。明确了由中心主要领导统一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督查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印刷成册,人手一本,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按照年初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序进度,不定期进行督查,补缺补差,迎头赶上,促进了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的跟踪问效。

第4篇: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范文

一、成立组织,全面动员,深刻领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的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的部署和细致的安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投身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活动之中。

为广泛宣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营造良好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氛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工作。一是将机关效能建设的“抓学习、长本领、正风气、树形象,讲规矩、严管理、勤政务、出效率”二十四字内容制作成烤漆字镶嵌在局办公楼的醒目位置,时刻提醒每位干部职工以此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利用政务公开栏橱窗开设专栏,将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重点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等内容张贴在宣传栏内;三是在局网站上(jdgtj.gov.cn)开辟机关效能建设专题栏目,将学习材料、讨论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在网站上,既便于大家学习交流,也对外宣传了我局的活动开展情况。

抓学习教育是效能建设的基础。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每位干部职工都能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地学习了必学篇目,并开展了效能建设大讨论。讨论中,大家围绕“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系、如何搞好机关效能建设”等主题,联系各自岗位的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机关效能建设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

二、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切实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

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我局通过召开讨论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县效能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刻自我剖析,认真分析原因,本着“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群众满意、真正解决问题”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整改。

(一)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

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效能建设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用制度促效能。一是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以此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三是将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在局办公楼的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岗位责任制》对每个股室、每个岗位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确保了每项工作、每件事情都有人管、有人抓,同时避免了工作出现互相推诿和扯皮,促使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行为

由局纪检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业务办理情况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等,检查情况及时认真填写登记表并予以通报,检查结果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对全县10个乡镇土管所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及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检查督促,局机关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各股室整洁有序,工作有条不紊,全系统干部职工能严格贯彻执行“六条”禁令,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并得到了市、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同时,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程序、流程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建设用地受理、采矿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登记发证等业务在严格按程序、流程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各类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强化纪律监督,完善制约机制

建立了《干部教育谈心制度》,坚持做到“四个及时谈”:即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时及时谈;在工作遭受挫折时及时谈;在生活遇到困难时及时谈;在获得荣誉时及时谈。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长期设立举报投诉箱和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并视情节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当事人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1)

(四)结合效能建设,促进各项工作

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我局进一步强化资源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服务发展大局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8片,面积18066.7公顷,保护率86.3%。营造了浓厚的基本农田保护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二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可新增耕地47.21公顷的省级投资庙首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准立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项目投资预算书,已通过省厅评审。积极做好国家投资三溪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该项目已通过省厅初步评审。三是建设用地依法报批。XX年共上报省、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四个批次,第一批次城镇与集镇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面积4.9公顷,其中耕地3.26公顷,主要用于县城北门、兴隆、俞村城镇与集镇建设。四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秩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厅评审验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成了初稿的编制。五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与县建委共同建立了城建、国土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定期共同开展执法巡查,实行业务信息互通。

(五)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提高

第5篇:优秀领导班子申报材料范文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投资环境建设年”和市委市政府“招商年”的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主要成绩

今年是“十·五”商贸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如期完成了“十·五”商贸规划的各项任务,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优势产业逐步形成壮大,一批大项目陆续建成发挥效益,社会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由低谷向稳步增长迈进,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出口需求不断扩大

“十·五”期间,我市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开放型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国际经济交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能力明显增强,对外贸易稳步发展,进出口需求不断扩大。2005年,我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673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其中外贸出口57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900万美元。

(二)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

受食品价格走高和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假日消费的拉动作用影响,今年,我市消费市场较为活跃,预计到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3亿元,比2001年增长44.2%,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其中,城镇、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6.25、5.05亿元,比2001年分别增长51.4%、38.1%,比上年同期增长14.7%、13.7%。

二、主要措施及作法

(一)搞好万宁名土特产品原产地标志注册工作,为发展万宁品牌经济战略服务

为了加强我市三大名特产品“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品牌的保护,扩大品牌的宣传效应,发展万宁品牌经济战略,由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万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开展“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原产地标记注册申报工作,这是我局今年的重点工作。我们不断加强与省商务厅、省质监局、清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各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工作人员收集了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的产地、区域的土地和气象特征,以及一些养殖、种植的特色技术、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和文化渊源等大量资料,同时深入实地调查核实,聘请专家制作了三大产品的质量标准,整理完善了三大产品申报材料,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的评审,于今年11月30日上报国家检验检疫局。

(二)明确思路,努力开创国内流通的新局面

1、培植消费增长点,激活市场

(1)培植上规模的综合超市。为了激活国内消费市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我局以扩大需求为主线,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重点,借签“创新书店”和“万家惠超市”的成功经验,做大做强我市商品市场,积极推进现代连锁经营的发展,培植消费新的增长点。2005年,我局积极为市百货公司献谋献策,引进资金盘活有限资产,把“万州商厦”闲置的楼层充分地利用起来,发展上规模的综合超市。在我局和市百货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引进300万元资金,扩建了“万家惠超市”二楼营业网点,并于2005年10月份投入营业。同时万城168超市、兴隆第一百货、兴隆肥二等5家超市,新牛漏农贸市场,东兴加油站等一批商业网点相继建成并开始营业,总投资3000万元的“万宁文化商业广场”也将竣工。

(2)激活消费需求,扩大内需。为挖掘我市的消费潜力,拉动我市消费市场的发展。2005年,我局充分利用“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黄金周”重大节日,发动企业开展各种健康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旅游度假向消费度假转变,同时成功组织我市名小食参加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活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挖掘我市消费潜力,激活消费,促进消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

2、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2004]57号)精神,引导企业、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指导,积极启动“农家店”的改造和建设,已将万宁市万家惠超市、万宁兴海华隆咖啡购物城2家企业,126家农家店报商务部审核通过。

3、抓好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的建设。为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超市、农村市场的监测,准确了解我市商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我局建立健全监测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全市确定20个重点商品市场监测点,其中综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场10家、成品油市场3家、农贸市场5家,重点监测万城、和乐、兴隆三个地区。监测员经常亲自深入20个监测点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上报省商务厅。由于监测工作到位,确保了台风后我市商品市场的正常供应。该项工作取得省商务厅的表扬,分管副局长符忠东被评为市场信息监测报送先进个人的称号。

(三)务实创新,认真组织各种商务活动

今年,在省厅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积极组织策划各种商务活动,提高档次和实效。通过精心组织企业参加了第二届泛珠三角“9+2”洽谈会、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商务活动,成功地将万宁市优势资源进行推介,提高了我市在外的知名度,吸引一批大公司、大项目到万宁来落户。尤其是第二届泛珠三角“9+2”洽谈会,我局协调好市内部门间、企业间关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组织了以邓泽永市长为团长、何君才副市长为副团长,相关单位领导、新闻记者,华润(集团)、科源藿香、植达木业、兴海养殖有限公司、永青物流、万维生物制药等6家公司,共24人组成万宁市代表团加入海南代表团,参加了本次洽谈会。会上有2个项目与我市签订合同或投资合作协议,总额达2.425亿元人民币。同时,我局参会的同志与湖南省永州市献华中药材、贵州赤水市新宇竹业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四)深入调研,热情为排忧解难

今年,我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策划和开展“百日进百家”——真情服务企业的主题实践活动。我们采取走访和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开展调研工作,主要对企业的出口潜力、产品结构、经营状况进行调研,尤其是重点调研影响企业经营的政府、社会环境问题,热情为排忧解难。一年来,共走访外资企业12家,组织召开2次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如何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外资企业调研报告》,为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市委市政府的赞许。热情为外资企业做好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服务工作,共年检合格16家,合格率达100%。同时我局广泛接洽国内外客商,先后与广东、深圳等融资担保公司洽谈项目投资和融资事项,促使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到我市考察和商洽融资事宜,有针对性地帮助万宁市兴海养殖有限公司和吴氏土特产贸易有限公司创造融资渠道。

(五)抓住重点,加大力度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巩固提高。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防止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1年来,我局协调执法队各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路上堵、市场查,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全年累计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20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8例,没收私宰肉品2199.9市斤,罚款并上缴市财政4549.8元,销毁病死猪肉1789.5市斤,完成生猪屠宰13.5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4%。二是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改造建设。2005年,我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抓好万城、兴隆两屠宰场的搬迁建设。我们采取置换国有资产和职工入股的方式进行筹资,现已完成2家屠宰场的选址和资金的筹集。同时帮助市食品公司筹资90万元,对山根、长丰、乐来、三更罗、东澳6家定点屠宰场改造建设,上半年已全部通过省厅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抓好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专项整治。根据《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琼整顿办函[2005]10号),由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万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进行认真的调研。同时于今年4月份开展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进行“回头看”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有5家个体工商户仍然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和“五大总程”经营活动,依法当场扣押报废汽车2部,发动机6台,并立案查处,使我市混乱的报废汽车回收市场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很好地遏制了非法拼装汽车行为,至今没有发现报废汽车、拼装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3、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运[2005]171号)和《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万府办[2005]64号)的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市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切实加强对商业服务商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场所。共检查24家农贸市场,9家超市。大多数农贸市场存在未配制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出口排摊不畅通等问题,有的超市仍存在人货混住,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柜台占用消防栓,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都限期他们进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此外,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上半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药品、农资、成品油、烟草专卖、文化、旅游、税收、建材、汽车、集贸市场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等专项整治,同时认真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取胜了良好的成效。

(六)把职工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认真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9月26日,台风“达维”正面袭击我市,给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全力抵抗台风“达维”过程中,我局始终把职工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全体干部职工身先士卒,顶着狂风暴雨,两天两夜战斗在抗风第一线,共安全转移居住危房及瓦房的85户262人,确保人员撤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工作中,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各受灾单位,了解灾情,慰问受灾户,安置受灾人员。认真组织各支部党员献爱心捐款赈灾活动,共捐款4025元。同时还加强对灾后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与省商务厅联系,及时沟通流通企业,组织市场紧缺商品的协调,确保了灾后市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由于部署早,措施得力,台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此项工作中,符忠东同志被评为市抗风减灾先进个人。

(七)深入农村搞好帮扶联系点工作,很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的“三农”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第三批驻龙滚镇凤园村“三农”工作组采取积极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取得良好成绩,被评为第三批先进工作组,组长黄东英被评为优秀“三农”工作队员。在黄东英同志的带领下,工作组多方筹措资金18.65万元,为龙滚镇凤园村建造文化室1栋、人工井5眼、自来水管950米、维修乡村道路3条、建设防渗渠道等水利设施330米,受益9个村庄共计1376人。此外还捐款2200元,帮助特困生8人,老党员、五保户和特困户10人。

我局第四批“三农”工作组于2005年10月份再次进驻龙滚镇凤园村,工作组在副局长符忠东同志的带领下,放弃休假组织群众实施灾后自救,帮助农户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灾后发展生产计划,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认真开展乐礼村省级文明村的建设,筹措资金15.5万元,其中局里出资1.3万元,发动社会和群众筹资14.2万元,安装52盏路灯,扩建加迈园——海愉东线Ⅲ级公路1条1公里,新建乐礼村进村、环村路1条共0.6公里,铺设乐礼村进户水泥路共计0.8公里,修建排水沟1条600M,受益村庄2个,受益人口达920人,年前将全部投入使用。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

2005年是海南省“投资环境建设年”和万宁市“招商年”,我局更新观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我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干部队伍廉洁从政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实施目标责任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和工作纪律,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头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明显增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服务企业意识明显提高。

此外,我局还建设了“万宁市商务局网站”,实现了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在商业贸易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相对不足;市场秩序不够理想,投资软环境有待继续改善;吸引外资,发展开放型经济面临新的竞争和挑战;市场开拓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存在的这些问题将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三、2006年工作设想

(一)主要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到2006年,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740.3万美元,增长10%;其中对外贸易出口685.2万美元,增长12%;实现实用外资3190万美元,增长1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亿元人民币,增长12%。

(二)2006年工作要点

1、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保护名牌效应为依托,积极探索和尝试创建“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名牌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尽快形成我市出口贸易的“名牌企业”和“拳头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3、继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制度,为重点行业的监管服务。

4、认真组织开展万宁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工作。

5、认真组织策划好海南省第四届消费文化节活动。

6、继续开展市场的整规工作,重点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同时抓好食品安全,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7、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全监督等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等主体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执法检查。

8、积极参与并完成省厅组织的各种商务活动,广泛接触国内外客商,大力宣传万宁,提高知名度。

9、继续推进万城、兴隆两屠宰场的搬迁建设,确保2006年4月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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