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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年终将至,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检查学校的办学水平,会组织专人对各个学校进行年终评估。一般流程是:分块依照表格逐一看资料评分——各块分数汇总——与学校领导交流、提出改进意见——给出终结性评价。这种年终评估确实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办学水平的高要求,这种整齐划一的年终评估方式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1.年终评估缺乏针对性,不考虑发展问题。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年终评估时,无论是县城学校,还是乡镇学校、农村教学点;无论是重点学校,还是普通学校,都是采用同一张表格、一把尺子来衡量。这根本没有考虑学校地域、教育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的事实,这种缺乏针对性的评价结果不仅影响了评估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可信度,还不利于调动学校领导改进的积极性。
2.重文字材料查阅,轻现场指导。评估工作一般是提前发个通知,被检查的学校在评估之前会调动所有力量依据表格做文字材料,应付检查。现在由于网络的普及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所有文字资料很容易准备,导致评估完全失去了意义,久而久之,基层学校还有谁平时愿意扎实工作?
3.重行政领导,淡化教育教学指导。年终评估一般是翻翻资料,询问一下分管领导,听听校长的书面汇报,主要是了解学校行政管理手段与方法,而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只要大面积听教师的课,内行的人就可以了解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等基本情况。但事实上,年终评估几乎没有走进课堂的评估者,更不可能指导课堂教学行为。难怪,不少校长特别善于做文字资料和表面工作,不深入中心工作。
综上所述,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由年终评估学校转为平时督导学校已迫在眉睫。怎样有效督导,让教育督导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催生出更多特色化的学校呢?
1.制订可行的督导实施方案。尽管各地在努力实施教育均衡发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各级各类学校实际上存在差异,督导部门要深入调研,制定出符合各类学校发展的的督导细则。其制定要广泛听取学校的意见,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等情况,科学合理,真正让学校全体教师能跳跳摘到桃子,最终使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2.灵活督导方式,重视过程督导。学校的发展是持续的,不能忽视过程,更不能只看重文字材料而忽视实际情况。这样就要求教育督导部门平时要深人学校,由文字材料检查转向现场查看和现场指导,可以根据学校活动情况,指派督导成员暗访教师、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炼学校特色,发现问题;也可以参与学校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筹划等相关管理,提出具体操作性意见,切实起到教育督导的诊断、改进、提炼、提高的作用。
3.加强教育督导的监督力,建立督导的回访制度。目前,年终评估结束后,往往由教育主管部门写一份检查报告公布在当地教育信息网上,虽然指出了缺点,但是由于没有回访制度,尤其是对于校本教研开展的有效性、教师课堂教学的高效性、教师软实力的提高策略等问题,学校整改到不到位根本无人过问,没有达到督导的真正目的。因此,笔者建议,督导部门要给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现场办公,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学校特色申报,重视专项督导。为了催生特色学校的形成,督导部门不妨在年初让学校向上级申报本学期或本年度工作特色以及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邀请督导组专家成员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况,学期末通过召开现场会,请相关学校参观与交流。
5.强化督导队伍建设,严把督导人员准人关。教育督导成员应该是行家里手,至少要熟悉学校管理,在学校管理的某一方面是出类拔萃的,更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能深入教育一线研究,指导工作,在广泛的督导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受督导的学校和当地的教育发展献计献策.
通过走动巡视,对两个校区的教师教学情况及学生课堂秩序的遵守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及领导。和大家分享的校园督导学期总结汇报资料,欢迎参阅。
校园督导学期总结汇报一
本学期,在省教育厅、联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文件精神指引下,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规范制度,强化管理,严格按照督导室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安全、卫生、后勤、绩效考核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全覆盖”式动态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尤其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有力地督导,有效地促进了全校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督导室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汇总、反馈各项督导信息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督导信息反馈给校长室及相关部门,为学校领导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督导室协助校长室、各部门为广大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做好了对教学一线教师的服务工作。作为学校上下沟通的桥梁,督导室起到了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作用。现将本学期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教学工作督导
1、开学初,对教务处的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各教研组教师的教案进行了抽检,对相关教师提出了要求。
2、开学初,召开了专业部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就教学督导事宜与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3、通过走动巡视,对两个校区的教师教学情况及学生课堂秩序的遵守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及领导。
4、对电艺专业部、形象设计专业办、服装专业部、电商专业部分别进行了教学督导,对相关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意见。对个别教师课堂教学的不规范行为给予指正。
5、对电艺专业部、形象设计专业办、服装专业部、电商专业部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了检查,并向部门领导反馈了意见。
6、对部分专业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意见。
7、对期中、期末的考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考场纪律进行了巡视督导。
8、每月对中层干部走进课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中层干部走进课堂,督促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
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督导
1、采取走动式督导检查方式,每月对学生的上课情况、早晚自习、按时进班情况、禁烟遵守情况、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首先是现场处理,然后及时将问题提交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各部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必要时通过短信直接将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注意事项告知相关教师。
2、本学期强化了“醒示台”的督导作用,通过6期12篇内容,将学生违规、违纪具体事件进行曝光,对相关部门、相关教师查找问题原因,加强学生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协助作用。
三、各部门行政工作督导
1、对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等部门的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各部门月工作安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
3、对各部门处务会会议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例会制度遵守不严格的部门给予了指正。
4、对行政办的月考核奖发放工作进行了督导。
5、对教务处关于“电子教案”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督导。
6、对实训处实习生在岗稳定性情况、实习生学费的上交情况进行了督导。
7、对教务处外聘教师的上课质量进行了督导。
8、对学工处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新生稳定性情况进行了检查。
9、对培训部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0、对总务处常规工作如空调、厕所、危墙等的维修进行了督导。
11、对信息处数字资源库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
12、对信息处计算机室维护保洁责任落实进行了督导。
13、对教务处、学工处学期结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
14、对将军山校区的教学、卫生、宿管、食堂、安全、行政进行了两次全面的督导。
15、就教职员工对部门服务满意情况建立了“工作执行力和满意度记录机制”。
16、常规性反馈教职员工针对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督促各部门解决问题。
四、安全工作督导
1、常规走动式巡查学校安全隐患,对校园、教学楼、教室、实训室、办公室的建筑、设备、水电等进行检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排除。
2、对学生宿舍多次进行重点检查,将发现的水电安全问题及宿舍管理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对吸烟的住宿生进行教育。
3、对两个校区的食堂、小卖部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常规化安全检查,督促食堂、小卖部搞好卫生、安全工作。
4、配合总务处,对校园用电安全进行了检查。
5、完成了开学初、寒假前的校园安全设施督查。
6、督促各部门上交安全责任书。
五、后勤工作督导
1、就食堂的经营管理问题分别在两个校区多次与食堂经营方座谈、沟通。
2、每月常规性检查食堂管理、伙食、卫生、安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食堂管理为教学做好后勤保障。
3、本学期除常规日常检查食堂外,分别对安德门校区进行过4次、对将军山校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
4、就伙食管理问题分别向安德门校区师生做过2次、向将军山校区师生做过1次调研,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及食堂经营方。
5、配合食堂经营,对师生就餐秩序进行了督导。
6、定期对两个校区的小超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7、经常性地巡视检查办公室环境、教室环境、教学设施的配备,深入教师之中,听取教师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建议。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教师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解决,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学习后勤保证。
六、做好群众与领导沟通的桥梁
1、通过“督导室发现日”。听取、收集干部、教师对学校建设发展中的意见、建议。随时将广大教师关注的问题及时上报校长室及相关部门,协助校长室及相关部门为广大师生及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2、本学期就学校整体工作、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建议分别向广大教师进行过两次专项调研,采访教师68人次,为学校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3、认真领会上级部门、校长室及行政办公会议的精神、决议,就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使学校工作顺利进行。在领导与群众之间起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
七、部门配合
1、配合学工处,多次对全校卫生、宿舍进行检查。
2、配合行政办,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月绩效考核,对有关部门的绩效核补工作进行了督导。
3、配合教务处、教科室的听课活动,对相关教学人员的教学准备、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4、配合学校教学视导迎查准备工作,对全校教学秩序、学生校规遵守,卫生、安全、食堂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督导。
5、配合学工处,圆满完成了优秀毕业生汇报会。
6、配合学工处,参与青年教师演讲比赛评比。
7、配合教科室,参与五课教研活力课堂说课比赛评比。
8、配合实训处,多次与美的世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沟通。
9、配合学工处,多次对旷课、吸烟、损坏公物等违纪学生进行了教育。
10、配合总务处,对校园用电安全进行了检查
11、配合校长室,完成了校园哲学文化建设策划方案
12、配合党支部,党盟联合举办了迎十主题活动。
13、配合总务处,对全校进行了安全检查。
八、其它工作
1、完成了督导室工作职责调整、成员任务分工。
2、认真记录了督导工作台帐。
3、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在教职工中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工作氛围,本学期对九位老师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4、通过“醒示台”,对全校教育、教学、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示。
5、完成了《华飞》校刊的征稿任务。
6、组织了行政服务岗位满意度测评。
7、汇总统计了各部门上交的行政资料。
九、不足
本学期,督导工作全面、顺畅的开展,对学校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着某些不足。如,由于人手不足,教学督导的力度不够,无法按照联院的要求严格完成教学督导任务。未能找到得当的方法使一部分中层干部、个别部门材料的上交做到按时、按要求完成,从而不能全面检查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对某些工作的督导虽有过程,却无能力解决发现的问题。对各部门、各专业部的业务工作了解不深,督导难以细化。对老师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虽积极反映,协助解决,却因客观原因不能让老师们如愿。由于人手有限,督导面广,要做的事多,不能尽善尽美地为老师们服务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督导室成员一定不断加强工作能力的提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与校领导、各部门、广大师生交流沟通,限度地发挥督导室应有的职能,有效促进学校全面工作的有序开展!
校园督导学期总结汇报二
我镇教育督导工作紧紧围绕县教育体育局以提高“五率”、营造“五乐”为目标,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紧紧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师生健康发展,突出课堂教学改革、师生德育与行为规范、学生才艺培养,搞好校园创建总体要求;以“素质教育贯彻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五率”为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推动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协调健康科学的发展。
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新督导评估体系,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主线,围绕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教育基础、调整资源结构、优化网点布局、提升内涵品位、提高教育质量,以“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国家新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着力开展推动全县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迎接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在完善学校年度工作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的基础上,加强了春、秋两季开学工作和平时安全、教育教学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是制定了蔡庄镇中心校年度工作评估方案,修订了教育督导评估评估细则。为了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紧抠我镇教育实情,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切实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加强督学工作,把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督学的重要内容,把教育督导的结果作为评价校长和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为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镇教育督导办结合自身实际,重点从控制和防止中小学生辍学流失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继续强化乡镇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管理职责,做好对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的监测。要求各中小学负责上报学校基本情况、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情况等监测数据到教育督导办,建立监测数据库,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供依据。
建立严格的中小学生辍学流失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在春秋开学后,中心校督查组深入到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贯彻落实全县有关教育工作会议情况、基础教育“两率”、收费管理、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全镇。及时了解掌握各中小学学生的报到情况,对未到学校报到的学生,要求学校查明原因,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做好流失生的动员返校工作。根据各中小学校上报学生入学情况,对各地辍学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各中小学采取措施做好辍学生返校动动工作。督导办配合镇有关人员,对各中小学生的报到情况、辍学情况、采取的措施、劝返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并要求各中小学校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完善学生的转出、转入、借读、休学、复学手续。建立详细规范的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之管理科学化。
三是配合县教研室开展教学管理专项督查。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以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教育督导深入到全镇学校开展教学管理督查。通过与学校领导、教师座谈,参与学科组的课前讨论、课后反思,进入课堂观课等方式,就教学常规管理如何适应新课程改革,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如何开展好校本教研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指导,为更好地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好各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会同县督导股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安全制度和办法,加强学校、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不定期的对学校、幼儿园校门保卫、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安装、重点时段安全监控和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外出人员登记、学生和幼儿接交、校车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和疾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五是下发了“关于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继续实施并完善“一校一品”(一所学校一个品牌)、“一校一特(一个学校一个特色)”及“四大课堂(高效课堂、网络课堂、校本课堂、特色课题)、“四个一”(一副好口才、一手好书法、一门好才艺、一项好运动)、“四队”建设(规范中队、活力中队、快乐中队、爱心中队)。
六是按照年初修订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和评估细则,组织了中心校校长为组长的评估组,对全镇15所中小学和10所幼儿园工作进行了评估,对获得年度教育工作“综合先进单位”的学校和单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并将评估结果通报全镇,有力的推动了全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各中小学的办学品味,丰富了学校办学特色和文化内涵。
二、其它工作
1、积极参与县招办、电教站组织的中考体育加试和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2、积极配合县招办和教研室做好中招、毕业班期末考试等监考工作和中招、非毕业班期末考试的阅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督导理论的学习与实践以及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
2、督导队伍不够充实,教育督导的水平、质量和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教育督导的对象是指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管辖及其下级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
第四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
(一)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三)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
(四)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可以提出奖惩建议;
(六)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八)受理对教育工作的举报、投诉;
(九)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专职督学。专职督学包括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兼职督学,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兼职督学享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权利。
任命专职督学和聘任兼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发《督学证》。
第八条专职管学和兼职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任务、履行教育督导职权的人员,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四)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七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第九条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极督导对象的工作汇报,列席其有关会议,参加其教育、教学活动;
(二)调阅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
(三)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调查、测试;
(四)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五)对被督导对象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六)对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者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听取处理结果的报告;
(七)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应当主动出示《督学证》,遵守国家的督学行为准则。
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与被督导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
综合督导是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教育工作或一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导。
专项督导是指对一个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的单项或几项教育内容的督导。
随访督导是指不定期地对一个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随机检查、调查研究等。
第十二条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督导前向被督导对象发出督导通知书;
(二)被督导对象按照督导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教育督导机构报送有关材料;
(三)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督导;
(四)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导结束后向被管导对象和有关部门送达教育督导报告。
教育督导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被督导对象作出的评价、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被督导对象对教育督导报告无异议的,应当按照教育督导报告的要求办理。被督导对象对教育督导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教育督导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出教育督导报告的教育督导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教育督导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将复查决定送达被督导对象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综合督导,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督导机构报告教育督导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专项督导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教育督导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教育督导结论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涉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教育督导结论应当作为对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随访督导应按照教育督导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随访督导结束后,应向教育督导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教育督导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被督导对象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教育督导机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一)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情况的;
(二)阻挠、拒绝教育督导的;
(三)无故不执行教育督导机构、专职督学、兼职督学提出意见的;
(四)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提供情况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条专职督学、兼职督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如实报告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失职、渎职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名县、建设“两富两美”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双高双普”的县级自评工作由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为单位,逐一进行。经自评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后,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发展为目标,统筹教育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推动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全面总结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查找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质量。根据检查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程度调查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水平,2014年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力争下阶段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实现义务教育发展高位优质均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4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印发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等;督促指导乡镇、区级有关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并安排部署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层层落实目标任务。4月下旬,创建办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情况,了解掌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出台相关措施等情况。
3.抓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迎接国家、省督导检查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营造创建的浓烈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4月—5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本单位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任务进行自查,总结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于2014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于2014年5月1日前完成。
(三)接受检查阶段(2014年5月—8月)
1.2014年5月1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检查要求,完成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2.2014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省、国家督导检查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材料,完成专题片、展板、资料汇编、论文集制作。
3.市级复核。市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复核。认真梳理市复核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区教育局做好跟踪指导,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省、国家督导检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8月—10月)
1.根据市、省、国家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向市、省教育督导团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确保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标。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评估组的领导指出了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的不足。按照评估组的要求,我校于次日迅速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会上传达了领导的要求,同时根据评估组提出的问题,要求所有与会人员会后深入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材料立马上交,同时通过了成立整改专班的决议。整改工作由校长督促,各分管校级干部牵头,各部门为责任主体开展,学校拿出整改计划,各部门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近期能整改的坚决及时整改,对远期的或需上级支持的制定时间表,并在今后形成自评自纠的长效机制。
会后,校长集中校委成员的整改建议,依据评估组提出的问题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深入挖掘办学理念的内涵,制定落实办学理念(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的策略,使围绕办学理念形成的办学思想深入人心,让学校的每一个成员熟知并形成内驱力。
2.进一步加强功能室的管理,使功能室能充分发挥起功能。一是强化管理员的责任意识,搞好管理员的评价工作;二是严格管理,借用、损毁等要有详细的记录,卫生等一个星期至少一次;三是提高功能室的使用率,杜绝设施设备挪用现象;四是建立检查机制,一月一查,一学期一清理;五是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适时更新和补充功能室里的图书、器材等。
3.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抓好管理的细节。一是下一学年力争音、体、美教师专任,开足、开齐、开好课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非语、数、外学科的常规落实情况检查,做到备好课、上优质课、布置有实效的作业,期末要拿出成果。
4.加强师风建设,建设一支高效的教师队伍。一是通过师德学习,提高教师的认识,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实效性,要求学习后教师对照自身反省,形成材料,交政教处审核并保存在师德档案,对优秀的材料作为评优的依据之一;二是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三是树立典型,以典型引导人。
5.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充实档案材料内容,注重规范性、科学性、具体性、可操作性。一是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要在分析学校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上充实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并逐步实施;二是依据汉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加强对各部门资料建设的指导,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将各部门的资料归档保存。
6.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立即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二是一周内制定规范的制度,完善工作计划;三是依据计划制定可行的方案,开展活动,一学期召开二次家长委员会,一次家长会,让家长参与到学校与学生的评价中来。
7.进一步深化特色建设,做到关注每一个学生。一是艺术教育普及和提高相结合,将民乐、腰鼓、书法等通兴趣小组发展下去,依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的情况,自编教材,对全体学生普及艺术教育,对有特长的学生组织参加比赛,锻炼能力;二是英语口语教育,研究新的教学模式,课堂突出口语训练,老师加强自身修养,力争每年的英语口语竞赛取得可喜的成绩;三是争取外部支持,加大投入抓好特色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市贯彻意见,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实际,将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和“双高双普”达标县统筹安排、合并实施。从2013年开始,经过1—2年努力,全县中小学校初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目标,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到2014年,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县评估验收,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认定。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1月—3月)。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创建达标阶段(2013年4月—12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摸底,制定基础建设、设施添置、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项目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校配齐教学设备和器材,均衡配置师资力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完成教育督导室、教研室、电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达标建设任务;规范各镇化技术学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双高双普”各类资料汇编和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相关材料,积极做好创建达标各项工作。
(三)县上自查阶段(2014年1月—2月)。组织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力,对重点指标、重点镇和学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省市初验阶段(2014年3月)。邀请市上和省上专家组分别对我县“双高双普”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根据专家组的督导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五)全面达标阶段(2014年4月—9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要求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确保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创建工作情况,汇编县创建工作材料,完成专题片、画册制作,形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申请并接受市政府督导评估。
(六)迎接省政府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1月)。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迎接省政府验收认定。
四、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镇及相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有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指导学校按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校园文化氛围和后勤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制定迎接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准备相关汇报材料,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和质量提升、队伍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协助召开部门联席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权限内教育类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查处乱收费;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在各镇化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科技培训。
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依法按时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教育专款及“两免一补”等政策性助学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解决教师不足问题,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县内青壮年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县公安局: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正常安全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及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安保人员开展培训,协助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交通安全。
县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真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配合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对县域内各种违规培训班和招生广告进行依法清理、取缔。
县文化广电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文化场馆;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特别是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的行政执法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积极报道全县教育工作动态和成绩,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适时在有线电视网中转播教育节目。
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校炊事人员和幼教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定时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健康指标的测试工作。
县监察局:抓好学校工程建设、乱收费治理、教师选招等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治理学校周边食堂餐饮摊点。
县民政局: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
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工作,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优先为学校、幼儿园建设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装置;加强对乘载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
县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技术和科技培训;利用现代农业和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县审计局: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基建款、房屋修缮款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治理;配合县教育体育局抓好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教育。
县统计局: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向县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县地税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小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与教育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理的建议。
县考核办:对各镇、有关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各镇政府:依法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初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17周岁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园)率达85%以上,高中段入学率达96.5%以上;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负责辖区学校新建、扩建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建好本镇化技术学校,做到教室、教师、教材、培训活动四落实,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成人教育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是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双高双普”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自查摸底和整改提高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灵通信息,全面做好达标创建,切实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一、政令畅达,认真贯彻落实“8·13”会议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8·13”会议后,我乡召开了迎“两检”动员大会,中小学和各乡属单位负责人和村级“三干”参会。会上,认真传达了“8·13”会议精神,成立了迎“两检”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对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做了明确细致划分,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对各项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落实。8月17日上午,在乡中心校会议室召开乡迎“两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上形成迎“两检”纲领性文件《__县__乡人民政府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它指出了我乡攻坚“两检”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规定了保质保量完成“两检”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确保扎实推进我乡迎“两检”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8月19日上午,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在乡会议室召开乡迎“两检”工作会议。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__县__乡人民政府“两基”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会后,宣读和签署了《__县人民政府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8月23日,再次召开乡迎“两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调整充实了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再次细化各中小学和乡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每个小组都有责任人落实好相应的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长效性和实效性。
8月24日,迎“两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室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制定“两检”攻坚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责任,细化了迎“两检”工作要求,并协调着手整理完善乡政府和学校08——10年度“两检”档案。9月13日,又组织乡属学校的校长和分管“两检”工作的领导召开会议,听取了近期迎“两检”工作汇报,总结了目前我乡迎“两检”工作现状及面临的问题,重新分派了任务。在此期间,各校在校园板报上开辟迎“两检”工作专栏,做迎“两检”工作简报,在各村口、公路沿途刷写迎“两检”标语,营造了家喻户晓的迎“两检”氛围。
三、政府多方协调,学校通力合作,努力完善“两检”档案资料建设
档案整理是迎“两检”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8月23日再次充实日常办公室小组成员后,档案工作组的同志们立即着手开展工作,乡政府和学校各自整理本单位“两检”档案。县上9月28日迎“两检”工作培训会议后,迎检时间提前,按照__县迎“两检”档案整理要求,共分类整理乡人民政府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a1档案2卷,部分a2——a6档案,学校档案建设进度也仅60%——70%。尽管几位同志统一食宿,统一办公,夜以继日的收集整理“两检”工作的有关资料,但因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紧,工作进度不尽如人意。
四、加强图书室、仪器室等各室的布置和建设,规范图书、仪器登记
在此阶段,我们督查各校加强图书室、仪器室等各室的布置和建设,规范图书、仪器登记,加强其它各功能室的布置和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验开出率,努力给师生借阅提供优质的服务,各校图书借阅率都很高。我们要求各校集中主要精力和财力,美化校舍,更新充实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加快教育资源的整合步伐,将学校的环境和教育水平的面貌进一步改观。
五、加强过程督导,提供后勤保障,全力以赴迎国检
为做好迎“两检”工作,我乡班子领导经常深入各校,进行督查,积极主动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尽力为学校分忧解难。总之,我乡全体人员齐心协力,以“迎检达标”为己任,切实抓紧“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六、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乡迎“两检”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受当地经济发展制约,以及时间和人力的关系,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乡
教师编制不合理,农村教师编制太少,老师工作量大。(二)因农村学校的中级职称指标数太低,我乡中小学人事改革面临的困难较大,教职员工中存在着不稳定因素。
(三)印证材料取证存在很大的难度。主要是:在调查文化户口时,部分户主早年就举家外出多年,音信杳无,其子女的入学情况和15周岁、17周岁完成率存在着文化户口学段和真实学段不吻合、就读学校不准、和根本无法联系取证等困难。
(四)网吧对中小学生的危害太大,影响乡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更影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如期通过“两检”验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举全乡之力,聚全乡之财,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想方设法多方筹措教育经费,尽力完善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整体改善办学条件。致力提高教师素质,增加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迅速推进全乡人均受教育程度。
(二)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化远程教育建设巩固提高“普实”成果。
(三)严格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和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