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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工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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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工程

第1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园林景观工程;供配电;安全防护;自动控制系统

一、供配电

通常情况下,大型及的园林景观工程的电气照明工程采用的变配电所是与住宅小区供电10KV变电所,选取的位置通常应该尽量靠近负荷的中心,但是在景观工程中变配电所的选址,其外观设计应该与整个园林景观保持协调一致,或采取隐蔽处理方法,尽量不影响景观效果;而在处理小型园林景观照明时,采用低压220/380V就可以满足景观的供电要求,配电箱的位置不一定必须处于负荷中心,可以根据供电半径和电源至末端受电点的距离来综合考量。另外,依据我国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于供配电工程有相关规定,即正常运行下的景观照明,其末端处受电点电压偏差控制在5%-10%之间。对于供电系统的形式的选择,需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系统的优点,取长补短,并且需要预留一定的备用回路,以满足特殊情况下的用电需求。

二、线缆敷设

线缆敷设不仅关系到园林工程的照明效果和质量,还关系到整体能耗的增减。通常来讲,室外照明工程区域内电缆在非硬化地面部分可以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方式,而在硬化地面部分及道路下敷设时应穿保护管。但在北方地区施工,要保证电缆埋设的深度在冻土层以下,以免冬季受到低温严寒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供电。同时在线缆敷设的设计中,根据景观的具体布设情况,还应考虑电缆和树木的间距。电缆截面选择,应以计算电流和电压降两个指标综合确定。以计算电流确定导线允许载流量确定导线截面;进行线路电压损失计算,可使线路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线路截面选择经济合理。

三、安全防护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规定,户外照明及动力回路的开关应选用带漏电保护装置的断路器,并使其正常泄漏电流值小于其额定不动作电流值,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在户外分支回路上,以便于发生故障时,其影响面较小。

2、景观照明工程中的户外照明中的各种灯具装置,如路灯、庭院灯以及草坪灯等,必须要配有相应的熔断器,及专用PE线端子,对杆内发生的短路和碰杆起保护作用。

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规定,涉及水池、喷泉内等水下灯具的安装和布设时,必须要高强加密的防触电灯具,并且其电压要小于12V。此外,为了保证旱喷泉的用电安全,所有电压超过12V的潜水泵也一律不得使用。

4、户外景观的照明电气设计中,还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灯具设备接地线一定要独立重复接地,其次,对于一些易导电和传感的金属管件,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处理,避免因电位联结截流不当导致的短路现象;再次,要适当处理照明控制箱同至灯具之间的距离,过近过远都会给变压器安装造成困难。最后,涉及到水下照明时,水下的灯具和电缆的使用都应该预先做好严密的防水措施,并保证其绝缘电阻小于等于0.5MΩ。

四、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主要内容

园林景观照明的主要内容是在于将夜间的园林通过灯光布设和光影效果来打造更加适宜的观赏意境和范围。其目的是增强对物体的识别性和营造环境的氛围,提高夜间出行的安全度,保证居民晚间活动的正常开展。其最基本要求是要保证游人的游览安全,具体标准是能够较为清晰的识别园内方向和景物,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类休闲和娱乐活动;而为了提升景观质量,营造独特的夜间园林景观,还要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选择造型优美、颜色柔和的灯具,使其与周围景致浑然一体。应根据视觉要求使景区内道路、场地、水景、植物、雕塑小品和建筑物获得良好的视觉功效。光源应具有寿命长、光效高、穿透性强和节能的特点,宜采用金卤灯、高压钠灯和节能灯。景观照明有以下几种形式:

1. 道路照明:道路照明应根据道路的宽度和功能确定,作为主干道且道路较宽时可考虑使用路灯或庭院灯,使用路灯时一般灯杆间距可按25-35米设置;使用庭院灯时,灯杆间距可按15-25米,灯杆高度为3.5-4米。作为宅间路,步行路、林间小路等道路较窄时可考虑使用庭院灯或草坪灯,草坪灯间距为3.-5.0H(H为草坪灯距地安装高度)。草坪灯的设置应避免直射光进入人的视野。

2.场地照明:通常情况下采用向下照明方式以此更好的实现对场地景观的烘托效果,并要充分的运用光线、光色和灯具选型的合理搭配。场地空间较大时,采用高杆灯至于场地外侧两端,再辅以若干投光灯于建筑物棚架上,可以达到很好的照明效果;还可以运用柱灯、庭院灯以及埋地灯的合理搭配,来营造独特的场地视觉效果;另外,场内如有花坛,压迫适当的安装草坪灯。

3. 水景照明:水景照明包括喷泉照明、喷水池照明、人造瀑布、水幕帘照明等;喷泉照明灯具一般安装在水面下10-30毫米为宜,光源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白炽灯,喷水池照明可采用在水下的投光灯将喷水水头照亮;人造瀑布照明和水幕帘照明的灯具一般装在水流下落处的底部。

4. 绿化种植照明:绿化种植照明主要对树木照射,投光灯安装在地面。对相对独立的大树,可在树下安装两只金属卤化物灯向上投射,形成一种特写的效果。对成排成行的树木,可采用埋地型投光灯,安装于树与树之间,产生一种朦胧的美感。对于成片的树林,可采用分布多只投光灯分别照射高低树木的树干,具有丰富的立体感。

5.雕塑小品照明:一般以突出雕塑形态、增强立体感为主要目的,所以在方法上常选择侧光、投光和泛光现结合的布设形式。具体的灯具数量和位置要根据雕塑的形态来判定,但是要注意的是避免忌高强度高亮度的直接灯光照射。

五、自动控制系统

1.随着园林景观照明工程的发展,自动控制系统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的园林照明设计中,自动控制系统的最主要功能和操作优势就是可以根据景观需要,灵活的控制和调整照明标准。不仅能够实现多场景、区域分割的照明,还可以将各种灯具进行分路连接,满足了园林在日常照明和特殊节假日照明的不同需要。

2. 喷泉的控制,使用可编程控制器实现喷泉的自动控制,喷泉的控制方式有时控、程控和音乐声控。

3. 自动喷灌系统,可以根据草地土壤湿度自动调节灌溉的启动时间及喷灌时间。

综上所述,在进行园林景观电气照明设计中,首先要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规程,要充分考虑环境的基本情况确立和合理、优化的电气设计方案。根据确定的方案来完善整个电气系统的设计。

参考文献

[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8.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3]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第2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景观照明;设计;光污染

中图分类号:J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4-0175-01

景观照明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和人文诸多元素共同构成的夜间综合体系。景观照明的塑造,使城市的更为绚丽多姿,生活气息更加浓烈,商业经济愈趋繁荣。景观照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该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的城市建设能力,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和环境意义。

一、景观照明的涵义

城市夜间景观照明(简称城市景观照明),CIE94号文件使用的名称为“夜间室外城市景观装饰照明”。景观照明是涵盖在景观范畴之中的,是景观概念的补充。因此它具有景观的特征。

二、景观照明规划设计的意义

(一)提高安全性与舒适性。调查表明,良好的城市景观照明可以使犯罪率和交通事故大大降低,同时也可使居民对其所处的城市环境感到安全舒适。所以在城市照明景观规划设计中,让更多的灯光融入到广场、庭院、雕塑、小品等设计中,能使其夜间的表现力更加丰富。

(二)美化城市形象。“形象”的概念已深入人们的头脑,如企业形象,政府形象等等,只有对城市景观照明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才能使各种形象建设有序化,使之成为一个景点。

(三)促进经济繁荣 。对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而言,夜生活的含义不仅仅是购物与饮食。白天激烈的竞争,超常的工作压力使人们更加重视夜生活的质量,人们必须在夜晚得到休息与放松,然后才能全心投入到第二天的工作中去,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

三、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法

(一)设计定位分析

设计什么样的城市夜景观是塑造形象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同时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无论我们展开一项怎样的城市设计活动,首先必须对此加以思考。然后就是怎样设计和设计的实施 。

(二)确定表现的方式与方法

景观照明的表现要围绕主题,以明喻、暗喻的方式,以直接、间接的照明方法来表现。确定表现的方式后,就要斌予形体效果并在空间上布置要素。随着照明技术的发展,为城市景观照明提供了多种手段和方法。通过这些照明可达到诱导游人的最佳视角,引人入胜的效果。方式的选择没有一般模式,需要根据表现主体的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对象的功能、特征、风格及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

四、城市景观元素的照明方式

(一)建筑物照明。建筑外体照明不能单纯考虑所涉及的一栋建筑的一个或几个面,还要考虑周围其他景物的情况。整体感表现的好,才能创造协调气氛,要考虑建筑本身的造型、结构进行具体分析,通过虚实、明暗、轻重、大面积的给光和勾画轮廓等多种手法体现层次感。

(二)植物照明。照明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上照光照明和下照光照明是绿化照明的两种最基本的手法。下照光是指光线自上而下对植物进行照明,因为其光照图式与自然光环境一致,所以可以增加树叶的自然表现力。

五、景观照明建设的发展中存在地问题

(一)夜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脱节

城市夜景照明是一个较完整的系统工程,制定好总体规划,按总体发展控制规划搞建设,就能避免资金投降不集中,亮度分布不合理,色彩搭配不协调,个性特征不突出,施工技术不规范,形不成整体格局等问题。

(二)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主体严重错位

有些城市在“亮化工程”,“光彩工程”“光亮工程”的口号下,过分注重“亮”和“光”的地位,有的甚至提出 “灯光主体”的地位。夜照明的功能不是亮化,而是创造一种体现城市夜环境的,利于市民生理和心理的生活环境,其基本出发点是创造一个休闲环境,给不同人群创造一个不同色的休闲空间,体现 “以人为本”的原则。

六、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景观照明的要求也将会经历从只要照亮,符合节能、安全、等基本要求到要有氛围、满足生理、心理、等方面要求,从量到质转变的过程。城市景观照明的景观与环境也已成为城市的无形资源,开发、保护和发展这种资源是建设和管理现代化城市的重要课题。

第3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景观照明水平,美化城市夜景,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对城市夜间景观所进行的亮化和美化。

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景观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监控设备、灯具、灯杆、工作井、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第四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实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楼体景观照明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河道、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等景观照明的设置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景观照明并网工作和智能控制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负责,承担楼体亮化的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并网等各环节工作。

规划、财政、房产、园林、公安、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一)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等标志性景观河道及其两侧堤岸或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二)繁华商业区范围内和广场周边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三)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四)公园、绿地、广场、车站、桥梁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

(五)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博物馆、标志性建筑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场所、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公共场所;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范围。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重点片区夜景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景观照明相关规划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范围配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

,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其配套建设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投资纳入该项目总投资。

本规定实施以前竣工的建设项目,按照本规定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而未设置的,以及需要改造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设置或者改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按照本规定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重点片区夜景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审查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和验收不合格的,规划、建设、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十一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建设、改造及所用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节能设计规范、安全规范、强制性标准、光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政府支持城市景观照明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景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提高城市景观照明的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降低城市景观照明能

耗。鼓励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十三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在不影响其功能和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应当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和周边自然环境特点,体现出不同的主题,突出风格,实行亮度与色彩的科学配置。

第十四条纳入并网控制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用电费用由财政列支。

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本辖区内的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鼓励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或者政府采购。

具有商业利用价值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其经济效益归建设单位所有。

第三章维护与管理

第十六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范,保证设施安全、功能良好,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七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交付使用后,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聘请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对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定期检修,排除起火、触电等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管护规范,自然生长的花、草、树木等影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的,管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剪。施工作业及带电物体应当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保持不小于1米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因特殊需要须拆除、迁移、改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应当征得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由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条因施工、意外事故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聘请专业单位进行修复,并及时通知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纳入并网管理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启闭,采取以集中控制为主、分区控制和单体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未纳入并网管理的,由维护管理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启闭。

前款规定在不可抗力或电力资源缺乏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第二十二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启闭时间由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集中控制系统统一启闭的,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保障监控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不得擅自调整、拆改监控设备。

第二十四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危害交通和消防安全、妨碍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造成光污染。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二)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刻画、涂写;

(三)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四)擅自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装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五)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和利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六)其他影响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功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城市景观照明工作以奖代补的主要依据。

市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景观照明考核实施方案,市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以奖代补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七条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

城市景观照明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景观照明节能控制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阻挠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改造的;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启闭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

(三)擅自调整、拆改集中控制系统监控设备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之一的,由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市辖县景观照明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4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功能型照明;景观照明;特色照明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照明事业迅猛发展,各个城市的照明工程建设发展迅速;同时,在我国城市照明发展也存在着亮度失控、布点不均、存在光污染、文化品味较低等问题。事实上,照明浪费与夜间景观的环境破坏问题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问题。基于此,利用有质量的室外照明对夜间环境进行维持与保护,从而降低照明的浪费是迫在眉睫的突出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照明建设正在实现从量的建设向质的建设的转变。为了提高城市照明建设,构建科学合适的城市照明规划体系,实现特色照明与绿色照明的功能性照明的建设,西宁市对城市功能型照明建设进行了积极实践与探索。

一.城市功能型照明的统筹照明与景观照明

基于服务对象及照明目的的不同,城市照明包括保障城市夜间生活的安全功能照明以及展现城市夜间景观的形象照明,这两种在建设、布局、功能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

1.1 统筹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功能的互补

保证城市的夜间生活安全,同时使得城市设施夜间利用率提高,是城市功能照明的基本目的。城市景观照明和城市的道路,立交桥,以及公园等的功能照明设施有序设置,同时为城市的景观照明功能提供有韵律有节奏的环境;利用灯光技术使得城市的夜间景观形象通过景观照明进行展现,呈现和日间景观不同的空间氛围与景观状态;同时,城市的景观照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替代功能照明的作用。

1.2 城市功能型照明的布局统筹

城市的功能型照明设施通常安置在城市的桥梁,广场,道路,住宅区,公园等地,同时,景观照明的设施一般在城市的景观路,商业中心,标志性建筑以及旅游观光区等地。城市功能照明实施以及景观功能照明设施的布局共同形成了城市照明空间布局,城市的功能照明可以为城市夜间景观提供背景,而城市的景观照明使得城市的夜间的景观形象得到提升。

1.3 城市功能型照明的协调建设

城市功能照明要确保夜间环境的安全,同时能够保证夜间照明的覆盖,所以,设施布局的均好性以及一定亮度指标的保证是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布局的重点。为了不影响人们夜间休息,同时不会使得城市的景观照明效果被冲淡,功能照明亮度要适中;同时,景观照明需要利用灯光技术对景观资源自身景观形象进行突出,因此需要基于景观的自身特征进行设计。城市的景观照明一方面追求亮度及色彩的变化,同时要通过灯光对资源自身特征进行烘托。

基于西宁市主城公共中心体系与空间布局的结构,西宁市的主城照明建设分为五级良好,从而构成了以居住区与非建设区为背景,基于商业中心两点的夜景量化布局,从而实现了西宁市的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协调建设。

二.实现功能型绿色照明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西宁市的功能照明基本实现了全城的覆盖。目前,西宁市功能照明存在的问题是有些较老的小区存在照明盲区,同时现有功能照明亮度不均匀,由于局部的亮度过大,存在了光污染等。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基于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建设功能型绿色照明工程。

①完善西宁市现有的城市功能照明。构建西宁市功能照明框架,从而确保功能照明的全城覆盖。强化西宁市较老小区无灯改造,从而确保西宁市全城的照明覆盖。将目前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使得平均照度得到保障,从而提高均匀度以及眩光等。

为了使得西宁市的功能照明全城覆盖,构建基于区域,节点,线路的功能照明框架,消除西宁市的城市照明盲区。

西宁市功能照明区分成行政区,商业区旅游区以及居住区。行政区以东关大街——西关大街一线为主,通过实效朴素的功能照明方式,对眩光进行限制,从而使得政府的形象得到烘托;西宁市居住区照明是住宅区各种道路,小区,游园,小广场的亮化照明;商业区照明则是对商店,建筑外观以及橱窗照明的统筹设计;西宁市旅游景区需要基于景区夜间的安全性,通过低功率高显色的灯具,配合景区景观。

西宁市的功能照明基于城市道路,分成主干路,快速路,次干路以及支路。按照不同道路的等级采用不同功能照明。主干路的照明需要足够可见度与均匀度从而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与行人的出行安全;次干路为了保证安全需要足够的照度;快速路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安全性与视觉舒适性,需要考虑道路的断面形式,宽度以及行车速度;支路照明则主要是考虑行人视觉安全。

西宁市功能照明的节点是对城市入出口、立交桥、广场等空间节点形成。科学的照明基于西宁市的城市亮度分区,严格控制功能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对景观照明进行引导,从而对景观形象与内涵进行烘托。控制灯光效果降低对人们夜间休息的影响,节约电力,保护环境光污染,确保绿色照明的实施。

三.实现功能型特色照明建设

景观照明要凸显城市的特征,利用灯光技术显示城市的资源。基于此,景观照明需要和城市特色相一致。西宁市是西部重要交通枢纽,属多民族聚集区,也是青藏高原第一大城市。因此,西宁市城市景观照明结合城市的格局,烘托西宁市的多民族特征与开放性,所以西宁市的城市景观既要传承历史文化又要顺应历史空间结构,利用对西宁市不同的城市照明空间划分,塑造西宁市的城市景观特色。

通过照明规划对西宁市的景观进行烘托渲染,在西宁市主城特色空间结构基础上,构建城市景观照明立体体系。

青海作为长江,黄河以及澜沧江的源头,省会城市西宁构建按照“两江一河”空间照明体系,勾勒出西宁市的主城的空间主要水系;以南绕城公路为外环,勾勒西宁市主城范围,以东大街西大街,朝阳路为内环,凸显西宁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大十子西门一线,五四大街商业巷一线商业区作为西宁市的城市景观功能照明重点区域,构建多层次立体景观照明。

结束语

随着人们节能环保意识,文化品味的提高,绿色照明,特色照明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西宁市城市功能型照明的建设不但能够提高西宁市的夜间生活环境,同时也能够改善城市环境,从而提升西宁市的城市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北京照明学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第5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因为园林景观会有较大人流量,并且人们可以随手触摸到很多的照明灯,特别是一些主题雕塑上使用的投射照明灯具,主景植物照明所使用的灯具等,在设计时,选择的照明系统应该不会伤害到人们,并且还需要保证能够让人们对自己所处的位置进行明确,还可以看清周围的环境。在保证照明安全的基础上,还需要重视绿色和节能。目前,随着人们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内生产的电光源性能越来越高,不管是发光效率,还是使用寿命,都得到了发展。还涌现出了大量的节能电光源,其中,LED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光源,它不会产生辐射污染,有着较高的显色性,发光方向性较强,可以安全触摸。

2园林景观照明的营造原则

园林夜景活动空间有着不同的形式和效果,在营造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园林道路的形态和功能来进行,指导公众的欣赏活动,将主次鲜明地体现出来,同时,突出重点。具体来讲,在营造园林将官照明时,主要可以分为3个层次:

2.1实现使用功能

因为照明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居民的户外活动,非常必要的就是亮的实现。随着人们夜间户外活动越来越多,这样在进行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过程中就营造了一种联系,存在于夜间环境和城市的大多数人群中,人与灯光环境的互动和对空间使用造就了一种意境空间,它并不是单纯观赏性的。城市居民和园林照明环境的互动性是实现功能性意境设计的基础。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观赏性,还需要技术支持,在设计和规划时,不能将出发点作为单纯美化城市形象。

2.2景观环境的营造

城市园林景观需要城市居民参与其中,参与者和环境空间要实现一种互动,形成一种动态的意境。而人们的参与和欣赏就需要在这个夜间的空间中塑造一种灯光环境。人们对于景观环境的评价,会在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中体现出来,它涉及到诸多方面,比如,满意、描述、喜欢等。在城市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个人空间产生足够的尊重,让人们置身其中,能够感受到安全。除了要保证设计的照明满足夜间活动的要求之外,还需要对灯光色彩和尺度的暗示性产生足够的重视。要知道,它和城市商业空间的照明存在着很大差异,在设计的时候,需要营造一种半开敞空间,有明有暗,来让园林景观的人们感受到舒适和安全。

2.3塑造意境

因为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并不是重建夜间园林景观,而是对其进行的另一种体验,因此,一个园林景观照明如果是优秀的,应该足够清晰,让人们对夜间的园林景观重新建立一种意象。如果园林景观照明是清晰的,人们对所处环境的理解和把握,就可以更加的方便,也可以从更深的层次来进行,在对全局的联系方面,园林景观照明设计既需要方便人们把握全局,又需要对人群具有一定的意义才能形成意象。

3结语

第6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

在城市园林景观做好光环境的设计,光环境的设计不仅可以更好地形成具有城市个性的光文化,还能成为打造城市名片的优质资源,推动地区文化经济发展。因此,做好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的设计对增强城市园林景观的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的现状问题

园林照明的意义并非单纯将园林景观照亮。实际上“光环境设计”对于“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是具密切的关联性。目前我国园林绿地灯光环境现状,可概括归纳一下几点问题。

1.1 设计方面

光环境设计与针对园林景观设计完全脱节,日间的绿化景观设计与夜间的光环境设计无法相匹配,不具备观赏的延续性,夜间在公园里简单的布置满天星灯型,或者各类泛光灯将绿化进行亮化照明等形式,一味追求五光十色的投光灯,使得光环境设计在园林景观设计的表现力平淡无奇浮华浮躁。

1.2 人员方面

照明设计师注重在城市规划、道路照明、楼宇景观艺术方面进行设计,而针对园林景观夜景的设计相对薄弱,无法做到园林景观与光环境设计相结合,更好的展现出园林景观的夜间观赏性;从事园林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师对园林绿化、景观设计规划、植物选择方面较强,而对光环境与绿化景观相结合的光环境照明设计、灯具类型的选择、节能安全、电气控制等相对薄弱。

1.3 规划方面

在城市规划中,常见的有景观照明的规划,较少有对应的城市园林光环境景观规划,在园林光环境规划中,树立地域文化理念,尊重每个地域的文化情感和历史传承性,做到总体协调与局部突出的统一。

2 城市园林光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

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是城市园林设计与照明技术完美结合的产物,在园林景观中的光环境设计主要包含了意与技两方面的内容。传统城市景观照明往往会由于景观设计师与照明工程师之间的学科交叉导致忽略了工程师与设计师的相互交流,所以,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与景观设计师、照明设计师、电气工程师的协调合作分不开。经过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调研和理论分析,总结出在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主要涵盖在以下几条原则之上。

2.1 意境与心理原则

城市光环境目的在于营造意境,而意境的核心在于“心理体验过程”,光的视觉表现可塑造空间的表现效果,直接影响受众的心理反应;美学、心理学作为光意的切入点,不能以单纯追求形式美感作为光环境设计目的。城市光环境设计应当将受众的心理评价放在第一性,共同评价和创造城市的光意。光环境设计应以注重受众体验过程的接受美学作为评价标准,受众评价和使用的过程就是对景观照明的认同过程,城市光环境的营造提供了可供受众认同与二次创造的“载体”最终达到光意象的目的。

在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中,根本的是受众的心理、思想是否接纳。人在城市夜晚空间中,其夜生活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都要依赖于城市的照明,所以应本着城市设计中以人的心理、生理原则来组织城市园林景观环境的照明,实现城市园林照明的景观化。园林景观照明设计方案除了满足人们基本的夜间活动和园区景点的装饰照明,我们还要考虑到园林景观照明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所造成的干扰。园林夜景设计应以人为本,由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出发,选择适宜园林景区的光源、光色,确定合理的用光量和照度,既能充分的表现出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观赏性,又不会因为园林景观照明作为城市旅游观赏节点,而过度亮化的效果而使受众产生反感。

2.2 体验参与原则

由于光环境的设计不是对城市景观的重建,而是强调城市景观自身的另一种体验,所以优秀的城市景观的光环境应当是清晰的,是可以帮助受众重新建立夜间对城市景观印象。在凯文・林奇的《城市的印象》中指出了人心理上对环境了解和把握的渴望,特别是对全局的联系,这就使夜环境需要更多的考虑人们所感知的夜环境,这意味着这种标识性是要建立在人们行为生活和感情满足的基础上,而且需要考虑受众的共性,这样园林景观光环境的意义才能更好的形成城市景观光环境的印象。

2.3 节能与控制原则

在城市园林光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中,节能与控制的原则是要重点考虑的。由于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过快发展过快,各地的园林景观照明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单纯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园林景观照明建设和周边配置不切合实际。为此,城市园林景观照明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的照明控制系统不仅仅局限于城市道路的集中监控,已发展成为集城市照明控制、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管理维护、照明管理部门对照明设施的管理分析、城市各个相关部门的快速联动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照明无线监控管理系统,由于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传统的照明控制的问题的长期无法解决,各地政府已有充分的认识,并且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实验方案。

2.4 电气安全原则

有了好的设计方案,更需要安全合理的施工原则,由于园林绿地的灯光中,天气对于灯光设备的安全隐患非常大,不同于商业街、建筑照明的照明方式,城市园林区夜间人员流动量较多,且城市园林中所布置的照明灯具不少是人手可以直接触及的,尤其是休憩绿地中的低矮照明灯具和一些主景植物照明和主题雕塑所使用的地面投射照明灯具,电气安全原则应是园林景观照明原则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

目前,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安全隐患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控制箱非户外型,不能防水、防尘,箱内有杂物、多尘土,箱体锈蚀较严重,由于箱内接线排已锈蚀,导线老化严重;开关电器布置拥挤,母线排或接线端子等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小于3mm;PE排、N排设置不清晰、接线不规范;PE线截面过细;色标未采用黄绿色;1个端子压接多回线;多股线不涮锡;压线无弹簧垫片;逆方向压线等;室外明敷管路采用室内暗盒,不防水、又无泄水孔,暗管明敷明设;双固定位改为单螺栓固定,普遍存在灯具松动、位移、积灰、锈蚀现象;金属构架和灯具壳体无接地保护;控制箱内无自动感应灯,对夜间维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灯具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一些草坪灯、埋地灯底座已进水;日常运行维护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要有合理的供配电方案,配电设施距取电点近,处于用电负荷中心,用较小功率的灯具达到景观照明的预期效果等等。设计师在设计时应考虑方案供电的合理性、可靠性,减少不必要的线路长度。

(2)合理地选择合适的电线电缆截面,减小线路的损耗。

(3)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的功率密度值应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的规范标准要求内。

园林景观照明设备必须符合防止触电要求,即要求电气防护类别在一般场所可采用Ⅰ类和Ⅱ类灯具,在使用条件比较差的场所应采用Ⅲ类防触电保护电气产品。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现状问题的阐述和分析,提出了城市园林光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并对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理论与实践作了系统的探讨,认为若想做好城市园林景观的光环境设计,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园林景观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并运用现代化的灯光艺术表现力,创造出富有特色的的园林景观光环境,以增强城市园林景观的美化效果。

参考文献

第7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照明;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阶段,一旦设计人员没有做到细致科学的思考,那么整个工程的艺术性和生态性都会大打折扣。而对于照明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的应用来说,则往往是直接决定了其在观赏艺术与生态节能等方面的可行性。照明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广场、植物、水景、道路、设备及控制系统等几个方面。本文将会着重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探讨应该怎样做到照明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的应用合理优化。

一、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原则

1、艺术化原则

园林景观照明集装饰照明和功能照明于一体,是一种综合的照明体系。在进行景观照明设计时,要做到其与整个园林规划的相一致,充分使用虚与实、明与暗、动与静、光与影、冷与暖等现代照明技术来为大众展现出一种有别于白天景色的园林夜景景观。

2、文化特色原则

每个国家和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不同,同时加之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不同的历史文化积淀,人们各自的审美观和审美心理也就不尽相同。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审美观各有差别。所以,景观照明设计时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对光强、色彩的喜好进行充分考虑。

3、安全性原则

园林景观照明系统在设计时,许多灯具在设置时距离地面或离地不高,人伸手可触及,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灯具选择时考虑到安全性能和人为破坏,可以选择一些防护等级较高的灯具。在进行水景照明时,除了要考虑灯具、电缆的绝缘性能外,最好能要求电源采用安全电压。

4、可行性原则

园林景观照明可行性包括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技术可行性需要对照明的效果、安装灯具的可靠性、维护的便捷性和运行的安全性进行考虑。从全寿命周期费用方面来对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充分考虑园林景观照明系统建造成本和运行成本,恰当的选择灯具和照明方式。

5、协调性原则

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协调性应有这么几层关系协调:园林景观照明与园林景物风格协调、各景物或个区域景观照明之间协调、园林整个景观照明与周边环境协调。

6、环保原则

景观照明设计过程中要时刻体现出环保的原则。总体上就是要做到景观照明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采用节能控制技术和节能灯具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做到低碳化景观照明。合理选择光色和光照强度,减少光污染。根据昆虫和植物种类、习性,合理、恰当的选择、控制光照强度、光色、光波波长及光照时间,有效地避免光对害虫诱集和植物成花的影响。

二、照明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的应用

1、广场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

在进行广场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时,可以将其作为整个景观园林设计的亮点和重点,在设计过程中予以充分突出,并结合采用各种不同角度、高度及光色的照明设计,充分挖掘并体现主体景物的艺术性与生态性,实现吸引参观者的目的。通常情况下,照明亮度在广场上应当比其它景物要更高。此外,在广场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还可将其与整个景观园林设计主题(比如音乐喷泉、大型雕塑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整个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水景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

在进行水景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时,综合运用光、声、电技术对瀑布、叠水、喷泉、湖泊、河流、池沼等水面进行灯光照射,进而形成夜间的水景效果。水景照明设计需要注意避免出现眩光,当灯具放在水中的时候要注意水深对减光的影响。水景照明配电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和安全电压,灯具根据不同需要可选高压汞灯、白炽灯、金属卤化物灯或LED灯。此外,尤其要注意在进行喷泉的照明设计时,要将照明与喷泉本身魅力充分结合,给参观者带来视觉冲击的时候,还能够给其带来听觉上的享受。

3、植物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

在进行植物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时,树木方面可通过小型泛光灯在树干附近合理布置,将树冠作为照明对象,向上进行斜射确保枝叶能够有充分照度。其中我们可以加大对偏绿光色的运用,可以让被照的树木更显翠绿鲜艳;在进行草坪设计时,我们设计人员可以在大片草坪中设置一系列的草坪灯,从上往下做四周照射,以实现来充分吸引参观者视线的目的。同时,在小片草坪中也可以适当的增加照明灯具随机布置和点缀的数量设置,增加其情趣。

4、道路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

在进行道路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时,我们通常情况下可以选用高杆灯或者庭院灯,而对于照明灯具的布置形式及相应的安装高度,则需要充分考虑灯具的配光和道路的实际情况。灯具安装高度需要做到与灯具间距应相互协调,高杆灯安装高度不能低于4.5m,杆与杆之间的间距在25-30m之间,庭院灯间距在15-25m之间,弯道处灯杆间距可以进行适当的缩小。灯具形状需要与景观园林相协调。

5、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

在进行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时,我们要切实保障设备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做到防水、防尘、防腐、防撞击。在普通参观群众能自然轻易接触到的地方,一方面要提高防护等级,另一方面还要采用安全电压及做好必要的防护设施。特别是对于生态节能方面的考虑,设计中尽量采用生态节能的照明产品。而在进行照明灯光的控制时,可以采取计算机集成控制的方式,通过智能化控制来对生态照明景观园林的色彩变化做出处理,既能同步变色也可单独变色。以跳灯、跑灯、间隔闪亮等方式,提升景观园林效果,增加趣味性和活泼性。

三、结论

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体现出生态、环保与节能之间的相互协调。照明在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中的应用时,要做到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选择节能灯具,采取有效节能控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基本生态照明景观园林设计。同时,在照明应用中对光色和光照强度进行优化配置,降低光污染。按景观园林中的植物与昆虫实际,科学的选择与控制光波波长、光照时间,降低乃至杜绝照明对景观园林植物成花及诱集害虫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陈祝军.陈祝林.园林景观照明设计探讨 [J].绿色科技,2011(7).

[2] 朱娟丽.陈伟.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实践 [J].技术与市场(园林工程),2007(6).

[3] 彭嶷松.园林景观照明设计问题初探 [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0(10).

[4] 扈靖.袁樵.飞.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探索与实践——汾河景区[J]光源与照明,2010(2).

第8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LED;景观照明;美学原理

从柴火堆到蜡烛,从蜡烛到白炽灯泡,各种各样的照明设备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时至今日,照明技术不仅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更成为改善人们生活、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象征。然而,LED作为固体光源具有节能环保、安全长寿命、颜色丰富、白光、微型、高亮度、易调光等优势,是一种符合旅游照明要求的光源[1]。

城市夜景之所以那么富有魅力,是因为光的存在将原本黑暗的世界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景观的夜景照明并非个体行为,要充分利用好新型光源LED的特性,充分考虑灯光工程的整体协调性、灯光设计上的艺术性、灯光工程的客观背景、巧妙使用LED的动态效果,最终达到展现城市夜景照明艺术的审美效果。

1 充分考虑灯光工程的整体协调性

由于人们的视觉无法取舍视野环境中的各种灯光单体,各单体灯光的成功并不一定能形成好的总体效果,因此在灯光工程设计特别是城市夜晚景观设计、街道灯光景观设计时,必须具有系统观、全局观,应力求通过连续、渐变、起伏和交错的手法,实现整体系统的有序,要把握好各灯光景观在主题、风格、意境等层次上的统一与变化,平衡协调好各部分灯光单元的亮度、光色、形态等要素。一般而言,可以分别通过主从关系、几何形态的呼应等手段来实现局部范围内、邻近建筑单体的协调;用线性连接、光色搭配协调等手段求得以街道为主题的大范围、纵深视野的协调。提高景观全局的整体性、审美性和生动性。

2 考虑LED灯光设计上的艺术性

LED灯有着柔和的光色,在广场和园林照明中有较强的艺术效果,表现出不同的色调、肌理和层次,不仅为人们提供舒适的视觉条件,更能增加艺术美感,达到设计意图所刻意创造的空间景观,满足人的视觉需求、审美需求以及心理需求。这种美可通过LED灯光的设计营造充分显现,可以相信LED景观灯具将沿着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大道,朝着艺术化、智能化、柔性化的方向快速发展。

3 充分考虑灯光工程的客观背景

所谓背景,为具体的自然环境背景,包括环境中的道路、建筑、水体、绿化、桥以及雕塑装饰品等等;另一个背景为抽象的人文背景,包括该地域历史、功能、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等。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客观存在。灯光景观无疑是一种主观的创造,必须依附原有客观的背景。因此,必须处理好灯光景观所产生的主题、风格、意境等内涵与所在地域的自然、人文内涵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在灯光工程设计中,首先,要了解该地域历史、功能、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以便用合适的灯光来进一步表现、宣扬该地域的特点,或创造出与其地域相适应的新的内涵。建筑大师密斯・范德罗提出著名的建筑处理原则――“少就是多”,在景观照明设计中,也应当考虑“少”。“少”就是舍弃不必要、重复性的建筑空间环境[2]。删繁就简,合理强调重点的构建进。

4 巧妙使用LED的动态效果

现代控制技术的发展,丰富了LED灯光的表现手法,使移动、闪烁、色彩转换成为可能,由静态光增加了闪烁光、由静止光产生了移动光,从而增添了灯光的动态性。例如,苏州圆融时代广场天幕采用的动态照明,表现效果佳。动态照明易于引起人们的注意,能够产生生动、愉快的效果,激发人们兴奋和活跃的心情,烘托出繁华、热闹的气氛。但是,这种手段应适度运用和掌握场合。如果出现过多、长时间的移动、闪烁、色彩转换的灯光照明,易使人们产生视觉疲劳、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产生烦躁与不安的情绪,适得其反。因此,应巧妙使用LED的动态效果使景观亮化全面协调富有美感。

5 结语

夜景照明是城市空间环境中最富有魅力、最具公共性,也最能反映出现代城市文明的象征之一。夜景的建设在城市设计中不容忽视,适当、合理选用景观灯具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温馨、绚丽多彩的休闲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审美要求的日益提高,LED灯作为新型绿色的第4代光源,为城市夜景照明的品质提高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可能、新的创造。只有在充分理解掌握LED灯色彩纯度高、体积小、驱动电路简单的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为景观整体美的“催化剂”的作用。以LED灯夜间的绚丽效果强化和突出整个环境的设计构思和造型特点,使得环境成为一个以线带面、突出重点、既统一和谐又主次分明的优美景观。为了实现这些要求,要充分考虑灯光工程的整体协调性、考虑LED灯光设计上的艺术性、充分考虑灯光工程的客观背景、巧妙使用LED的动态效果。

参考文献

第9篇:景观照明工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夜景;景观规划;体系探索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夜景与夜景规划设计

夜晚的城市为夜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是为了让人体验和感受而设计的,以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休闲和娱乐的需求,来衡量、评价和营造环境的,夜景照明应以人为中心,充分体现照明技术和艺术的有机结合。城市夜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

二、城市夜景观体系的构成

城市夜晚景观体系由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和城市景观体系构成。

城市景观是城市灯光景观的基础,按照形成景观的要素可以分为软质景观和硬质景观。软质景观主要包括植物和水体两大类。硬质景观则由地形和建筑两类组成,主要包括墙面、铺地、广告标识、山石、建筑物、雕塑等组成。在城市中,硬质景观往往占据优势,它们清晰地划分城市的组成界面,给城市带来了节奏和活力。无论是软质景观还是硬质景观,通常都可理解为点、线、面三个层次。对于尺度较紧凑的小景观来讲,点主要是指单独的景观节点,如水景、雕塑、构筑物等;线主要是指衔接这些点的园路、水系、铺地、植物隔离带等;面是指汇集多个独立节点的组成空间,如大型广场、景物建筑组团、植物造景等。这三个层次的景观相互作用,构成多姿多彩的城市景观。

城市的灯光景观体系是由空间体系、色彩体系、亮度体系和供电系统构成。

空间体系是由观赏空间和视觉空间组成,观赏空间是从人的观赏角度出发分析,从高处俯瞰城市的观赏方式,步行漫步观赏方式和定点观赏,都属于观赏空间。视觉空间则包含面视觉,视觉轴线,点视觉。

色彩系统,应从城市的整体和单体建筑的色彩等进行把控,以一个灯光景观序列作为完备的系统进行规划。在灯光序列中,把握色彩分区、色彩匹配、兼容性等,使整体色彩平衡,与对应的景观元素色彩材质相融合。

灯光景观的亮度系统不但指灯光的亮度,还包括不同形状的光源,如点状光源、面型光源及组合型光源。亮度用以调节色彩的强度,可以在总体上进行色彩、色彩强度空间、及饱和度的综合调节,体现灯光的层次性。

供电与控制系统是为了通过智能控制等方法,设置经济、灵活、高效的控制方式。

三、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的体系探讨

(一)制定良好的城市夜景总体规划

城市道路照明组成的网格状城市肌理是夜景的基础,形成了夜景的背景,城市广场、绿地等节点成为穿插其间的“亮灯”,城市水体和滨水建筑外观往往成为线状“光带”,区域则成为面状的夜景元素,从而组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夜景结构,考虑夜景设计时,要整体、统一的规划,突出主次、特点。城市的夜晚的形态主要是靠光来勾勒、利用照明,将城市的环境以及特征结合,绚丽的色、光对城市的轮廓进行凸显,使景色和夜色融合,这样就使得城市充满了生机。所以在进行城市的夜景照明设计中,不但需要在单体建筑上微观把握方向,还要在宏观的基础上对城市的轮廓线进行勾勒,城市的夜景可以清晰的向人们展示城市的轮廓线。

(二)夜景照明必须紧扣本城市或建筑物形象特征

夜景的照明一定要和城市以及城市的建筑物相互紧扣,坚持和谐统一、简洁大气、以人为本、重视文化以及艺术品位的原则。在对照明的效果设计时,要和相关的建筑特点进行结合,并且将自身的特点有效的突出,这主要是文化内涵以及艺术特色方面,将其立体感和层次感有效的突出。在灯具的选择上一定要精致合理,不影响白天的效果;光色搭配柔和,亮度适宜,因此给人的感觉非常好,也不会导致光污染。

(三)照明方法多样化

景观照明通常利用的光源主要是白炽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白炽灯的光源主要偏黄偏红,没有很好的色表,优点就是其被照对象的颜色往往很少失真,有着较好的显色性。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主要包括高高压汞灯、压钠灯以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这些等在单独使用时,主要特点是光色不好,光效也不好。例如,高压钠灯光效虽高,但光色发黄,当穿蓝色的衣服被钠灯照射,蓝色就变成了黑色,显色性较差;如高压汞灯光色发青,被它照射的人面孔,看起来好象抹了一层青灰;金属卤化物灯光色偏冷,缺乏红光。为了使这些高效光源能够被广泛使用,一定要将其特点进行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其实现节约用电和形成良好的光环境。在这个方面,混合照明尤为适合,通过实践表明,高压钠和钪系金属卤化物灯的混光光源的光效比较高,并且寿命较长,其节能效果也比较显著,其显色性适中,光色偏暖,特别适用在公共建筑的景观照明中。LED照明产品也大量应用于景观照明,用它出色的色彩表现力、变光变色极强的控制能力、体积小易隐藏及其长寿、节能、稳定等特性,迅速带动了照明市场快速的增长,助力景观照明。而传统景观照明的一大劣势是,无法非常好的表达建筑本身,无法呈现高品质、艺术感的景观照明,而LED色彩丰富,理论上仅用LED光源就能完全覆盖CIE色度曲线中的所有饱和颜色,即LED通过与磷的有机结合几乎能够产生任何颜色;LED可低压直流供电,调光方便,因此在景观照明领域具有其它光源无法比拟的优势。

(四)慎用彩色光

在对城市的夜景进行规划时对彩色光一定要慎用。尤其在一些公共建筑中对其夜景照明的配色更加要谨慎。如果在城市的建筑夜景照明中,利用一些花花绿绿、五光十色的手法来进行布光,就会使得建筑的功能以及风格和环境特征等显得非常不协调。其主要原因就是:一是因为彩色光具有非常强的感彩,二是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以及影响的因素比较多。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对建筑的美感以及建筑的夜景照明效果有所破坏和降低。因此,在进行设计时,就需要按照建筑的建筑风格以及结构特点、表面的装饰材料等因素。来进行照明的部位进行选择,利用其光色以及亮度的强弱对比,强调建筑的主次,将建筑物的立体感和层次感有效突出,并且采用光的明暗效果对其中不足之处进行创造和弥补,不但可以将建筑的美感能够表现出,还可以营造出区别于白天效果的气氛。

(五)科学设计照明控制系统

一般应按平日和节日两种方案分别控制现在多数景点的照明在节假日才开放,平时闲置,这样既造成浪费,而且又不美观。应制定平日和节日两种方案,这样使人们不仅在节日,而且在平日同样也可欣赏美景。

(六)环保低碳理念

在城市夜色景观设计中,还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有效的结合,关注生态平衡的价值,将景观中各个元素的特性以及特征进行结合,将各种灯光照射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结果进行研究,使用光效比较高并且环保节能型的灯具以及光源,最大限度减少照明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可以看到,道路上的路灯照明,除了自身文化的因素之外,也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都加上了灯罩,将光线局限于道路本身。对于建筑而言,也将光源调节好了映射角度,尽量保证灯光都打在建筑上,避免形成光污染。例如:某大厦建筑较高,造型端庄雄伟。顶部投光是最显著的亮点,让人在很远处就能引起视觉注意力,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楼顶立面采用LED 浅蓝色形灯与黄色单向射线灯相搭配,重复排列组合,形成有节奏感的光照效果;群楼概括表现,简洁大方整体色彩丰富而不花哨。LED景观照明更能注重环保低碳理念,在低碳节能的景观照明出了突出贡献。

四、优化城市夜景观设计水平的对策以及措施

(一)建立快速、有效的维护维修机制

快速有效的维护维修机制应该是包括信息收集部门、信息调查部门、施工部门和检测部门,即要从一个多角度、全方位的高度去把握、处理问题。并且各个部门之间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只有调查、收集工作做好,才会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问题,让施工部更好更有效率的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施工部的高效高产又为今后的信息工作做了良好的铺垫,总之,我们不能只重视其中一个或几个环节,应该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只有在各个方面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作用下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机制。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建立完善的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的夜景工程景观规划需要专业的景观规划人员,政府应加大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针对本地区的丰厚的资源特点与良好的环境状况,科学地制定景观规划方案,如确定夜景轴线、动停空间、开发强度等具体规划项目。

(三)制定一套完整的近期、中长期发展方案

首先应该对项目所在城市的自然条件、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城市性质等进行一项全面的调查以规划一个大致的定向,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之后可以以若干年为一个基点,对具体的工程项目、亮化程度以及基金预算等做细致的规划,最后工程完工以后应该及时的安排后续工程,指派区域责任人,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形成较合理的反馈系统。

结语

城市夜景观设计是以体现城市精神、丰富市民生活,体现时代文明为目的地,以高科技材料的交错构筑为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目标群体,并且能够满足各个阶层休闲、活动以及审美需要等的一种新颖的表达方式。它是城市照明工程的高级化,更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提高。在当前的夜景观设计规划中,尽量让夜景艺术设计在经济发展和人文环境营造中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梁业颖.城市夜景观规划与居民夜间活动的营造[D].昆明理工大学,2012.

[2]郭川江.城市夜景观规划初探[J]. 知识经济,2011,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