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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动态调整、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现场混装生产技术。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产业技术标准和民爆行业发展规划;
(二)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生产设备、工艺技术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四)主要负责人具有与所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五)有健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申请文件;
(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示范文本见附件1);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示范文本见附件2);
(四)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六)法定代表人无刑事处罚材料;
(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将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登记类型、有效期、证书编号、生产地址、生产品种和年生产能力等。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由正本、副本和附件组成,式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规定。附件作为备注栏信息,随《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一并发放,与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延续,并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收回原证并换发新证;
不予延续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登记类型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材料以及有关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
涉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第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品种及年生产能力进行改建、扩建、异地建设,或者采用现场混装生产方式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
涉及变更生产地址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不改变生产品种及年生产能力,在现有生产线原址进行技术改造的,应当报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按年度汇总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
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可以授权其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51%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其获准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中载明该被授权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品种、生产地址、年生产能力、有效期等内容。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事项进行生产,生产作业应当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第十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注册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年度报告表》(一式三份,示范文本见附件3),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撤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审查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许可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许可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法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未经批准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向社会公布被依法注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第二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未经许可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一)超出许可核定的生产品种、能力进行生产的;
(二)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
(三)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四)因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被吊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予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
(二)年度报告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第二十八条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级或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级或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并对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受贿、渎职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6年8月31日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示范文本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年度报告表示范文本
附件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示范文本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审
批
表
首次申请变更延续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签字):
企业登记
类型
企业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首次申请不填)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万元
电子邮箱
传真
项目设计单位
(申请延续不填;
申请变更的只填与变更有关的)
企业计划建设时间
(申请延续不填;
申请变更的只填与变更有关的)
在岗职工总数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首次申请不填)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首次申请不填)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首次申请不填)
具体变更内容说明
序号
申请生产品种
申请年生产能力
原批准生产品种
(首次申请不填)
原批准年生产能力
(首次申请不填)
安全生产许可能力
(首次申请不填)
生产地址
1
2
3
4
生产作业场所所在地(含首次申请、变更、延续)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企业注册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意见
年月日(盖章)
备注:
1、另附所需申请材料(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矿山工程、火工、土木建筑、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化工、安全工程、计量、标准化和质量、计算机、环境保护等与民爆行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生产作业场所所在地(含首次申请、变更、延续)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注册地一致的,不填企业注册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申请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1.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
1.1申请单位概况
1.2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项目依据和建设目标)
1.3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含符合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政策的说明)
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项目建设方案
2.1工艺技术方案(含采用的技术成果、设备选型、主要工艺设备表、工序和工房定员定量等)
2.2总图规划方案(含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内外部距离等)
2.3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3.竞争力分析
3.1产品创新性分析
3.2市场竞争格局
3.3市场需求及容量分析
4.安全管理分析
4.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4.2主要负责人培训及考核情况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5.项目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
6.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6.1项目组织机构
6.2劳动定员
6.3人员培训计划
6.4人员情况(含不得聘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的情况说明或承诺)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7.1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7.2项目实施进度表
8.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9.主要结论及需说明的问题
含项目符合安全要求的声明。
注:申请到期延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项目申请报告只需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概况、采用的工艺技术成果、安全管理分析(安全生产许可情况)、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近三年来生产、销售和财务概况等内容。申请变更生产地址的,还需提供选址意见书。
附随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备案、立项请示
3.项目区域位置图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5.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房工艺平面布置
图
6.技术来源证书扫描文件
7.其他材料
附件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年度报告表示范文本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年
度
报
告
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登记类型
企业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万元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总数
现企业在岗职工总数
上年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
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
民爆物品年生产总值
万元
民爆物品年销售额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民爆主营业务收入(生产、仓储、运输、爆破作业……)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民爆物品年利润
万元
年缴税金额
万元
民爆物品年缴税金额
万元
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及考核合格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
a1许可证编号
a2许可证有效期(年月日)
a3品种(与许可证一致)
a4生产能力
a5单位
a6安全生产许可能力
a7生产线所在省份
a8生产地址
a9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
a10现场混装车台数
a11工业雷管装填线数量
a12备注事项
a13生产线验收日期
a14设计单位
a15安评报告类型
a16安评公司
a17安评报告编号
a18安评报告有效期
a19工艺技术来源
a20工艺技术名称
a21技术来源证书编号
a22技术来源证书日期
a23技术来源证书扫描件
a24技术简介
a25上一年度生产量
a26上一年度销售量
a27
上一年度销售平均价格
2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1、年度报告表示范文本的内容和格式将根据民爆行业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每一条生产线填写a1到a27,共计27项内容,不得合并单元格。
3、所有日期均以年月日,四位年两位月两位日填写。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有关指示和会议要求,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08年我办分别召开了7次全辖区性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和5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会议。全年办事处和安监办共下发各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40多份,及时指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情况,积极贯彻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早做准备,周密部署。早在20__年底,办事处就对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全面、细致地准备工作,并于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办事处20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并把文件下发到各村和有关部门。
(三)、领导重视,专题部署。办事处主要领导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办事处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自觉对照《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领导带队,全面检查。一年来,我办定期于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了20余次全辖区性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和15次安全生产督查,先后由彭弘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办事处安全生产督查组,深入厂、学校、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办事处、村两级参加的全辖区性大检查的人员共有360多人次,共查出安全隐患239处,当场责令整改完毕15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80份,取缔非法经营单位2家,责令停产1家。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
(五)、执行报告制度,进行综合评价。我办制定了《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村和办事处有关部门的行政正职必须于次年1月初把本单位的责任目标完成、组织机构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办事处作一次专题的报告。办事处对其所作的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六)、严格干部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初在制定我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考核办法及签定责任状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单位,一律取消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以及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层层细化责任,确保目标到位。20__年初办事处与3个村和2个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办事处部署,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并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绝大多数单位都较好地完成了办事处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为强化各村及办事处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我办制定了《苏山办事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办事处关于村、社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办事处各分管领导、各村、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各村主任、分管副主任、安监办主任及安监员各自的岗位责任。通过这些规定的制定与实施,高标准、严要求地规范了有关职能人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奖罚措施。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同时,为奖罚分明,在修定的《苏山办事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考核办法》中明确指出,凡是在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办事处都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
奖励。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按照省、市、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对我办的2家化工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健全企业台帐、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紧急预案,并督促企业法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市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年底前,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集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将收缴来的烟花爆竹安全地进行了焚毁,从根本上消除了隐患。目前我办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已基本符合“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
(三)进行辖区作业场所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区安委会下文的基础上,结合我办企业的分布特点,研究制定下发了《20__年办事处作业场所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充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的台帐、强化监督检查、抓宣传培训、部门合作等措施,奠定了我办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
(四)持续开展了以“土锅炉”为重点的锅炉清查治理活动。在往年治理的基础上,今年我办继续加大了工作力度,成立了多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理小组,对辖区锅炉使用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地段进行了全方位的大检查,对查出的2台“土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了彻底地销毁,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
(五)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我办现有2家加油站和1个集贸市场。在对加油站的检查中,共发现隐患6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2家单位已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六)开展了对非法液化气点的专项治理。通过安监、工商、公安、消防及各村的联合行动、多次查处,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根本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换气点,坚决予以查处,共收缴液化气瓶十多个;对于具备一定条件,但手续不全或设备不齐的,要求立即到有关部门补办必要手续,完善安全设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措施。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四、完善安监机构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一)、增强监管力量,全面做到“六到位”。
(二)、以各村达标为重点,健全安全监管网络。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的普查、监控和整改。
(二)、加强安全分析,及时统计上报。
(三)、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执行“三同时”。
(四)、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备案制。
(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一)、为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增强职工群众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我办在年初就制定了全年的培训计划,并结合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第三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班”,达120余人次。各村、各有关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情况,举办了各种安全培训或安全讲座,参加人次达500余人次。通过这些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办事处安全生产岗位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今年,我办开展了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各类安全生产知识问答200余人次,发送安全知识宣传公开信共计1320余份,发放《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600余份。在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重点办事处、各村门前悬挂安全生产过街条幅18条、张贴安全知识宣传画46幅、刷写上墙标语48条、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板8张。
一年来,我办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为平稳,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仍将面临着许多新的难点和新的问题,我们将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争取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发展的基础。一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三是落实各村的安全生产责任;四是要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把落实《安全生产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全年工作中去,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及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重点行业事故隐患。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建立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完善监管机构建设。一是抓好各村(社区)监管的基础工作;二是努力提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三是加强企业安全机构建设。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77人,其中工矿企业不超过3人;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分解落实。
关键词:石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188-02
一、石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与经济发展奇迹相伴随的即是中国社会正合乎逻辑地进入了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毫无疑问,这种社会转型推动了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升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改善;然而,社会转型也引发了资源配置方式革新、利益整合机制和谐、价值行为取向转变的渐进趋势,从而衍生了低碳经济转型这一崭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作为基于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是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也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本质上强调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追求绿色GDP的定位,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事实上,低碳经济转型完全契合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理念,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实践操作性诠释,也是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各个行业和社会公众的共识,但化石燃料在未来数十年内仍是最主要的能源。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的化石能源,战略地位越来越凸显。中国更加注重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减少对煤炭的依赖、增加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无疑是最为现实的选择。虽然受到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全球一次能源消费增速下降,但消费总量仍然保持增长,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能源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速。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延续了高耗资源和粗放式经营发展的传统模式,重发展速度和数量,轻发展效益和质量,对自然资源重开发轻保护。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多地披露环境信息,使得社会公众、企业环境信息内外部使用者能对企业持续发展的经营业绩做出评估,同时也为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投资、信贷等决策提供重要信息。石油企业属于典型的资源消耗型产业,也是重污染行业的典型代表,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理应付出更多的成本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披露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取得的环保成效。
二、石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式
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用于缓解信息不对称情况的一种沟通方式,通过这种方式,石油企业可以履行其环境责任,环境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环保政策及环境绩效等情况。目前中国没有统一的环境披露规范,大多数企业在国家政府的引导下自愿进行环境信息披露,这就决定了环境信息披露方式的多样性。集合石油企业现实状况,对外实施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由以下几种:
1.在石油企业定期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定期报告体系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考虑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对综合性与完整性,石油企业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披露在上一会计年度内企业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对环境的治理保护行为。
2.在石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又一重要方式,事实上,早在2008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带头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展节能产业,开发节能产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加环保投入,改进工艺流程,降低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坚持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发展道路。同时指出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因此,石油企业可以通过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反映环境信息的基本内容。
3.在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早在2006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就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国际石油行业环境保护协会(IPIECA)和美国石油学会(API)于2010年联合了《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低碳经济转型观念的深入,环保意识强且环保绩效好的企业为了系统的披露环境信息,开始编制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这种披露方式可以更加全面、系统的反映企业的环境信息,较好的发挥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作用,满足环境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借助新闻媒介披露环境信息。石油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了定期各类报告,还可以通过所在行业的相关报纸杂志、企业网站及新闻会等形式宣传企业在环保这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新闻媒介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优势在于及时性,可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实效,相对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而言,全面性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石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案例分析
2012年4月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这是中国石油2006年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以来连续第六年。本着“客观、规范、诚信、透明”的原则,报告从可持续的能源供应、负责任的生产运营、重人本的员工发展、促民生的社会贡献等方面,真实全面反映了2011年中国石油履行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情况。在有关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主要体现在中石油社会责任报告中的负责任的生产运营部分,细化为强化安全环保管理、着力提升运营安全、大力推行绿色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五个章节。首先提出了对于环境问题的基本理念,即坚持“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追求“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的目标,关注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在健康、安全、环境与质量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推行安全生产、绿色生产、节约生产,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实现能源与环境的和谐;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强化安全环保管理的主要举措是公司推行健康、安全与环境(Health,Safety & Environment,简称“HSE”)一体化管理,通过完善HSE体系、加强HSE监管和考核,不断提升HSE管理水平。着力提升运营安全方面强调公司发展速度日益加快、业务领域日益拓宽、资产规模日益扩大的过程中,面临更加严峻的安全环保风险;将安全环保工作视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生产经营各业务领域和全过程。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面主要强调通过创新节能减排的理念、技术、管理和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和污染减排水平,大力推进十大节能和十大减排工程;切实采取提高能效、循环利用资源、生态修复和减少排放等举措,努力将生产运营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指出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议题,积极支持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主动采取措施减碳、固碳,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贡献。综合看来,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相对比较系统完善,重点是应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法,但是对于环境问题产生的后果披露有所欠缺。主要原因在于并没有现行的环境信息披露规章,导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程度欠佳,这也是低碳经济转型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 许家林.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与创新[J].会计研究,2009,(10).
为了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有效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促进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20**]4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和鼓励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一)投资人申请煤炭探矿权,应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实施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置煤炭探矿权,应对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煤炭探矿权人在依法取得煤炭勘查许可证后,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炭和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
(二)煤炭探矿权人完成勘查工作,应提交综合勘查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可直接申请煤炭采矿权:
1.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煤的;
2.采用井工开采,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3.采用井工开采,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但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和开发利用条件的。
对于上述情形,凡煤层气资源可综合回收利用的,应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予以综合考虑,实现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三)经勘查,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大、中型煤炭矿产地,在进行小井网抽采煤层气试验的基础上,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煤炭探矿权人应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煤层气采矿权,并申请划定煤炭采矿权矿区范围。
(四)经地面抽采,残留煤层气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开采范围,原煤炭矿业权人可依据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及划定的矿区范围提出煤炭采矿权申请,按法定程序领取采矿许可证,并申请注销原煤层气采矿权。
二、进一步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管理
(五)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考虑煤层气、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在煤层气富集地区,划定并公告特定的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煤层气勘查、开采结束前,不设置煤炭矿业权。
(六)国土资源部主要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煤层气探矿权,按照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和勘查实施方案等情况,依法择优确定探矿权人。
(七)煤层气探矿权人不得以勘查煤层气的名义开采煤炭及其它矿产资源。在煤层气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在其区块范围内设置新的矿业权,但对地表开采砂石等情况,当事人与煤层气矿业权人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的除外。
(八)煤层气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并对煤层气资源进行小井网抽采试验,提交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报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
(九)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煤层气探矿权人应按照兼顾后续煤炭开采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编制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煤层气采矿权。
(十)经论证,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或经地面抽采后煤层气含量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区块,煤层气矿业权人应及时到国土资源部办理煤层气矿业权区块注销手续,按有关法规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递交综合勘查煤炭投入的报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有偿出让煤层气退出区块的煤炭矿业权。原煤层气矿业权人可参与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煤炭矿业权的申请人,在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煤炭矿业权价款的同时,还需向原煤层气矿业权人支付其综合勘查煤炭投入的补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煤炭矿业权登记手续。
三、妥善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
(十一)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进入国家公告的特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
(十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煤层气探矿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今年7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报告。未达到最低勘查投入的,由国土资源部依法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或不予延续。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
(十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煤炭、煤层气探矿权或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已依法取得煤炭或煤层气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层气或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提交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报告,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
2.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以地面抽采方式开采煤层气的,应依法补办煤层气采矿许可证;进行井下煤层气回收利用的,不再另行办理煤层气采矿许可证,但应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煤层气回收利用水平。
(十四)在本通知下发前,煤炭、煤层气企业已经以协议方式,在相同区块范围分别持煤炭、煤层气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进行煤炭、煤层气勘查开采的,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加强合作,实现煤炭、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回收利用。
(十五)在本通知下发前,煤炭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叠且未签订协议的,由双方协商开展合作或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对煤炭、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开采。
本通知下发后6个月内,双方无法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勘查开采实物工作量已投入等情况进行调解。同意调解的,扣除重叠部分的区块,并由当事人一方对被扣除区块一方已投入部分进行补偿。调解不成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20**〕108号)精神,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支持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十六)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以后提交的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煤炭或煤层气勘查报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矿产资源储量不予评审(估)、备案。
5月20日,成都富士康代工苹果iPad的工厂,传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3个鲜活的生命在这次事故中消逝,另外还有15个民工受伤。
爆炸事件通过互联网传遍世界。适逢笔者客居纽约,谈及此事,一位美国朋友说:“倘若苹果公司让自己的员工赶制iPad,以满足市场需求,发生类似的事故,监管官员、警察和原告律师,肯定会纷纷赶往苹果公司来找它算账。苹果公司会陷入一场吃不了兜着走的大官司,巨额赔偿不用说,苹果的粉丝们可能会退货,苹果品牌也可能遭受冲击。”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因为,爆炸案不是发生在美国加州苹果公司的园区里,而是远在足以使苹果公司摆脱法律干系的中国成都。苹果真是幸运儿。
美国朋友的这番话令人深思。
尽管富士康未对这次爆炸提供最后的调查报告,但人们已经知道其中的原由――一个并不复杂的工业问题,导致了这次爆炸事件的发生:成都工厂iPad生产线的金属抛光车间的除尘设备,由于通风不畅,或清洁保养不当,导致空气中以及金属加工件表面积聚了大量含铝的“超光粉尘”,在某种合适的条件下,这些粉尘爆炸起火。
其实,按工业安全专家的说法,只要保持通风、排除灰尘,就可以消除这种粉尘爆炸的隐患。然而,据成都富士康工厂员工反映,这次爆炸的厂房楼顶的除尘设备缺乏基本的清洁和保养。于是,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灾难不幸地发生了。
这种悲剧的大背景是,不独独是苹果,惠普、戴尔和索尼等世界电子巨头的许多产品,都不是在本国生产,而是在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中国等新兴国家的装配线上生产的。美国消费者希望产品价廉物美,股东们要求企业保持诱人的利润率,新兴国家的政府则希望提升国内就业率,而这些国家的工人则急于改善生活。这些因素叠加起来,便促成了生产加工业务在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仅富士康就在中国内地雇用了近100万工人,就是很好的例证。
为了平息对代工国家工人,对工作环境恶劣和劳动报酬低下不满的国际舆论,国际电子巨头开始制订自己的监督措施。事实上,苹果也对富士康的工厂进行了审查,要求其接受《供应商行为准则》,其中规定了对工人的保护和工厂条件应达到的要求。苹果还出炉了一份《供应商责任》年度报告,详细阐述确保在招聘、安全和注意控制污染等方面的公平性的措施。戴尔、惠普等公司也采用了类似的措施和行为准则。
但是,这些纸上的监督措施,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富士康多年来接连不断地发生十多起员工跳楼事件,而这次爆炸又接踵而至。就在爆炸之前,富士康公开宣称,工人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对工厂的所有问题都会予以解决。而在爆炸之后,富士康的一位发言人还大言不惭地说,公司“在执行最高安全守则”。
看来,苹果公司幸运地摆脱了美国法律的干系,又用《供应商行为准则》之类的表面文章,堵了别人的嘴。而当事者更是不断唱高调来敷衍塞责。为了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人们关注的是,该如何来监督富士康这类的代工厂商呢?笔者以为,有两条是值得考虑的:
首先应立即着手建立全国性的安全监督标准。在美国,自1980年以来,类似成都粉尘爆炸案的事故,已导致近150人丧生,800多人受伤,一批企业因违反安全规定被勒令关停。2007年,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启动了一项针对处理可燃粉尘工厂的全国性特别监督计划,并且与有关公司举行公开会议商讨解决方案。与我国目前笼统的原则性的安全守则相比,这种分门别类的安全生产监督标准十分具体细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因而可以将监督落到实处,让无良厂商难以钻空子。
其次应允许和鼓励民间机构为公众利益提供监督。早在这次粉尘爆炸案发生之前,香港一个民间环保团体经过调查后,就曾强烈批评富士康,指出成都工厂环境肮脏、工作条件隐患大。可惜,这一警告并未引起富士康和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版权所有!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2005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2005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2005]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2005]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05]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5]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0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06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2006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2006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版权所有!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八)对我县矿山总数实行动态管理,控制矿山总数和数量,同时有计划地减少小矿数量,逐步解决矿山布局问题。
2006年12月12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办了国内首个行业社会责任年会――“2006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会”,了中国制造业第一份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年会以“构建负责任的供应链”为主题,邀请供应链利益相关各方代表开展对话与交流,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等领导出会,来自国内外政府、工会、品牌商、零售商生产企业、国际组织以及媒体代表共300人出席了会议。会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向首批九家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执行企业和十家试点集群授牌。
10年前,恐怕在国内没有谁听说过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更没有人把“企业社会责任”列为衡量一个企业发展的标准。然而,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实现,这个在很多国人头脑中仍然有些模糊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多地在我们的眼前出现。
企业社会责任
意味着什么?
20多年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的发达国家开始兴起。对很多给世界提品的中国企业来说,有着切身的体会=前来采购的跨国公司通过“查厂”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审核,检查供应商是否遵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法规等,并据此决定是否下单。在这里,企业社会责任就意味着订单和销售额。
20世纪80年代起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在各发达国家被提起,到9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一股潮流,跨国公司纷纷开始要求其供应商接受有关劳工标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审查,这股声势浩大的浪潮席卷了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在内,无不感受到它的存在和巨大影响。
据了解,2000年后,大多数欧美跨国企业都对其全球供应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评估和审核,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了。在这些跨国企业中,我们看到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欧洲高尔夫服装公司等著名品牌,印尼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乃至中国,都先后成为它们审查的重点。不少跨国公司零售集团已经开始在广东深圳,东莞、福建莆田等地设立劳工监督部门,对于包括纺织企业在内的大量以加工出口为主的国内中小企业而言,这是道刚性的门槛,通过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审查才能获得进场的门票。
有人这样评论: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发展了上百年之后才开始注重社会责任,与之相比较,中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觉醒是个超前的行为。虽然是属于被动的发展,但毕竟已经走出了破冰的步。
企业社会责任的覆盖面很宽广除了以人为本外,对环境的保护也是它的主要内容,诺维信便是例。在全球权威的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评价中,诺维信公司是欧洲全球的生物技术和医药板块类公司的第一名,自从诺维信中国公司成立以后,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把必须有利于中国的环境保护作为准则。诺维信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提供环保产品,保证对新产品及其应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负责,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关注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生物多样性等领域。
企业社会责任与中国纺织业
目前,中国纺织行业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上有7很大进步,但由于中国纺织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还处于供应链低端地位的现实,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作为。但可喜的是,这一状况正在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有专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在中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为第一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在国际供应链层面普及。中国一些加入国际供应链的企业开始接受跨国公司实施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工厂审核。本世纪初到2003年为第二阶段,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在社会层面普及、探讨,得到广泛关注。2004年至今为第三阶段,社会责任建设开始走向自发,并从孤立的企业行为,逐渐发展成为普遍的社会行动。
2005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颁布了中国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准则《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并于2006年3月开始在全国10家企业和1个产业集群试行。
据《2006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披露,10家试点企业在CSC9000T的10个要素的绩效方面的表现喜忧参半,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以及骚扰和虐待方面问题很小,但在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薪酬福利以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则普遍存在不符合体系要求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如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超时加班现象普遍,薪酬福利水平不高,职业健康与安全不到位等,报告建议在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强化企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协调劳资关系。
关键词:动态监测地质测量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到2007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是指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地质测量机构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矿产开发全程储量管理的过程。该管理方法的推出是利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来强化储量管理的创新性举措。
一、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重要性
20世纪社会经济持续性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强力增长,极大地促进了对矿产资源的需求,21世纪,矿产资源的匮乏将日益严重,对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出了挑战。矿山开采在我国尚属破坏性开采,资源浪费严重。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界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矿产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消耗的监督管理,推进矿产资源补偿征收制度改革,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作用
通过开展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一是有利于动态掌握资源储量家底;二是有利于建立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新体制,强化矿政管理的行政职能;三是实行征储挂钩,有利于矿产资源费征缴,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四是有利于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五是有利于指导矿山企业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创新性
其新就是这个“动”,随时随地全面跟踪,掌握矿山储量的变化情况,作到有地放矢,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同时期采用了不同的管理办法。矿山储量管理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近年来矿业开发热,矿山储量监管急需进一步加强。该方案的出台解决了上述管理难题。在监管过程中,采取矿产资源补偿征收与回采率挂钩的措施,也让管理相对人在加强管理、提高开采回采率中得到实惠,极大的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这些举措体现了一种多赢管理的新理念。其次是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政府管理目标,即矿山企业自主、合法的选择有资质的地测机构,这样不但利用了社会力量来参与管理,而且又减轻了矿山企业的负担,还能防止管理部门非法介入滋生腐败,一举多得。
四、怎样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1.实测是必要手段。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机构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机关的统一要求严格进行矿山地质测量。其主要任务 测量矿山企业占用的保有储量和开采量 、损失量 定期勘查、测算矿区范围内的新增矿产资源储量指导和监督矿山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合理合法采矿和安全生产 准确测算矿山占用储量的年度变化,主要是保有储量和开采量、损失量 ,编写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等有关资料。为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服务 ,为矿业权人服务。
2.以监督为保障。
建立完善科学的质量监控体系 ,实行高规格监督。内容包括:动态监测机构必须对矿山企业进行实测;管理机关组织专家对提供的矿山矿产储量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认定储量数据和动态变化数据,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实施作业单位终身负责制和评审问责制,既是对矿产储量评估员一种执业监督,也是对评审操守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 ,直至取消资格和资质。各个监督环节紧密相连,互相制约是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高质量运作的有效保障。
五、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实例借鉴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实施储量动态监测试点城市之一,笔者所在单位对辖区内的海林市某石灰石矿山进行了储量动态监测。
该石灰石矿属于乙类小型矿山,地测部门对矿山进行了实地测量,复合了政府部门审批的开采范围界限,对矿山企业近年来开采状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了动用累积查明储量,正常损失量及保有储量,并且对矿山未来开采进行了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发现了若干问题,通过监测得到了圆满的结果。
问题一:动态监测需要及时反应矿山储量动态情况,不可间断。
矿山开采尤其是露天开采受多种外来因素(天气、地震、人为)的影响较大,致使每个年度矿山开采量不进相同,这就需要相关的地质部门在动态监测上要跟的上节奏,符合“动态”的要求,间隔很长时间才监测一次,从根本程度上失去了动态监测的作用。只有缩短动态监测周期,得到最新数据,我们才能坚决杜绝矿山企业在开采中越界开采,对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做对正确的分析。为国家资源“看好家”。
问题二:矿山矿石质量发生变化,给企业带来极大损失。
工作前,企业提出了该问题,地测部门经实地取样分析,证实在开采范围内,局部矿石成分不能作为产品出售,正常损失量很大,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地测部门在动态监测报告中着重阐述,对矿山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述,提供了可靠依据。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是动态监测的一大特点,该制度的实施必将为我国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和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