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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省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09件,同比增长33.92%,审结4639件,同比增长48.97%;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3876件,比上年增长了4.3%,审结261838件,同比增长1.13%,结案率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8.8%,一、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8.9%,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为84.1%,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1.3%。
全省法院继续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对涉诉、发回改判和超审限三类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全省三级法院自查案件10575件,复查1948件,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评估、法官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了常态性的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体系。扎实开展裁判文书、庭审质量“两评查”活动,细化裁判文书及庭审评查标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加庭审观摩等形式,认真查找、整改、规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全体法官人人参加评查、人人接受评查,切实提高了庭审规范化水平,有效杜绝了在立案、审判、执行以及诉讼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程序疏漏、手续不全、登记错误、材料缺失以及在裁判文书中出现的人名、地名、时间、文字、法条、标点错误等问题。
全面加强司法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严打维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社会保障、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清算等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破坏社会治安、制造恶性事件犯罪,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6·26国际禁毒日”对44件犯罪案件的83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妥善审理了通化如家酒店纵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同时,加强对“清网追逃”案件的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提高诉讼效率,有效惩治犯罪。确保了打击力度,提升了震慑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促和维稳。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意见(试行)》和2011年11月全省政法机关推广法院系统“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经验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落实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工作制度,着力推进司法调解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结案率达到67.21%,持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着力在涉及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在基层组织、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等设立了8300个“调解工作站”,并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在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形成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各种社会调解的衔接联动,有效促进了诉讼与非诉讼组织网络、工作机制、调解程序和调解效力的“无缝对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在诉讼程序前。吉林省法院诉调对接的理念、做法和经验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报请中央批准,将吉林省高院确定为全国唯一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高院,并由此将全省法院整体纳入这一改革试点范围。
强化息访维稳。2012年,全省法院共化解涉诉积案2000多件,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化解涉诉积案成效明显,平均达到96%。在全国和省重大会事期间没有发生因涉诉处置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经济建设。全省法院着力加强了我省在加快转变方式、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中企业改制、金融纠纷、投资消费、知识产权、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民间借贷、涉农纠纷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我省经济实现“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支持。强力推进规避执行反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反规避执行各项措施,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努力保证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足额实现权益。2012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51716件,执结标的额196亿元,执结率为86.93%。同时,坚持把行政审判作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平台,妥善审理涉及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等各类行政案件,全力支持各级政府在转变方式、调整结构、扩大内需、保障民生等方面采取的各项措施,依法纠正侵犯企业经营自和公平竞争权、违法干预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违规收费罚款等行政行为,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和自主创新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高院制定了《关于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并成立了以院长张文显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织全省法院全面开展了“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活动。一方面,全面建立涉小微企业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小微企业纠纷案件,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开设巡回法庭就地办案,慎用活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大诉讼费减缓免救助力度,深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自主创新营造宽松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全面建立小微企业联系点制度,实行地区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全省法院共建立小微企业联系点1369个,超额完成了1200户的定额任务。对包保的小微企业全面落实了“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即逐一成立工作小组、逐一落实包保领导、逐一制定服务措施,对小微企业实施全面的“法律体检”,有针对性地帮助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指导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协调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全省法院共实地走访小微企业1400余次,服务小微企业130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解决诉讼纠纷100余件。同时,注重加强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搭建起了法企沟通联络的长效服务平台,尽最大努力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司法支持。
全面融入社会管理体系着力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2012年,全省法院共立案受理一审民事、行政和刑事自诉案件157358件,既有效引导了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愿、解决纷争,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权利救济、正义伸张、矛盾化解,也最大限度地预防了矛盾纠纷在司法程序和法律范围之外聚集、蔓延和激化。同时,从更加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保障民生民权出发,深入推进立案窗口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接待的“一站式”服务功能,并全面推进了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听证、假日法庭、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常态化、普遍化建设,确保了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更有尊严地参与诉讼、更加和谐地化解矛盾。
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和文化功能,依法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良好道德风尚,推动社会诚信文化和道德文化建设。依法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加强了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438件;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省高院组织召开新闻会,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同时,积极配合省政府打假贩假专项行动,参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制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虚假诉讼等违约失信行为,为吉林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与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力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长效互动工作机制,通过进行法律培训、签署相关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等形式,深入探求行政审判、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在法律问题上的共识,不断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特别是针对全省在推进实施“城镇化”战略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全国首创了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裁执分离的“吉林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吉林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执法司法工作,并通过诉前协商和诉中和解,实现了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的大幅下降和有效化解。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263件,比上一年同期下降51.57%,没有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和恶性事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江必新同志的充分肯定,批示指出:吉林省高院在贯彻“裁执分离”原则、依法保障被拆迁人权益、发挥审判为大局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时,也充分吸收了吉林省的理念、做法和经验,将“裁执分离”的“吉林模式”推向了全国。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促进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全省法院坚持以深化审判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和司法建设,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
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林业法院、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正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我省5个铁路运输法院整体纳入全省法院序列,林业法院600多人完成了身份转换,长春林业中级法院、延边林业中级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调配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涉诉局的机构设置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并已经省编办批准,目前正在抓紧筹备。赔偿委员会实体化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进一步规范,有效提高了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量刑的规范化。探索司法拍卖改革,着手将评估拍卖引入产权交易中心,逐步建立起司法拍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落实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措施,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规避执行反制机制、分权集约执行机制、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等各项机制建设不断推进。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省高院党组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为期三年的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并将2012年确定为“司法公信提升年”,组织全省法院着力推进了为民司法筑公信、公正司法建公信、公开司法促公信、廉洁司法保公信、严格司法提公信、和谐司法扬公信六项机制建设。各级法院认真贯彻省高院工作部署,切实把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严格司法、和谐司法等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着力提升以为民、公正、廉洁、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核心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有效地推动了立案、审判、执行、息访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了司法核心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省高院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建立了法院文化建设双重指导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统筹领导、检查考核、支持保障和交流宣传。全省法院坚持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引领工作方向、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了法院精神文化、价值文化、法律文化、廉政文化和正气生态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辽源中院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有19个法院被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全面加强党建队建工作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班子建设,始终坚持在需要统一和深化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或者在法院工作的重要节点时期,及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使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成为常态。2012年,省高院党组先后召开了3次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有效提高了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和中层正职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较好地实现了党组班子成员认识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坚持公正处事,努力营造公正和谐、平等竞争、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用人环境,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在省委组织部对38个省直部门进行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省高院的组织工作满意度位列第二,选人用人公信度位列第四,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通报表扬。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正确履行审查批捕、审查等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77人,提起公诉1050人,分别比20__年上升23%和14%。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加大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的力度,从重从快批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恶性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处犯罪团伙38个,上呈市检察院审查严重刑事犯罪分子52人。如:批捕了在市区公共场所疯狂抢劫10余次的宋建锋等八人犯罪团伙,在__市郊区采取麻醉方法实施抢劫的康金泉等四人犯罪团伙,在石桥镇“非法控制客运线路”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赛超等人犯罪团伙。尤其是按照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分子314人,提起公诉425人,“百名干警批捕数”和“百名干警数”两项指标始终处于全省前列。
立足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每一份举报、每一件申诉、每一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尤其是预防和处置涉检工作,去年在举办奥运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等国家重要活动的严峻压力和形势下,我们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案件息诉息访工作机制,期间息诉罢访涉检上访案件37起,确保了没有发生来自我院涉检上访的干扰。如办理的中政委交办的裴世聚涉法上访案,上访时间长达11年,交由我院办理后,我们仅用43天时间就彻底息诉,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此案被评为20__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1人,所办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人,、犯罪案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同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及预防调查,牢固构筑预防网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突出查办重、特大案件。在去年办理的案件中,大案15人,占立案总数的71%;科局级干部犯罪案件8人,占立案总数的38%。其中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案件9人,贪污受贿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的1人。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去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共办理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8件,较好的体现了检察机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如办理了__区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__x等人涉嫌贪污涉农资金56万元案等。
加快诉讼进程,注重反腐败成果转化。去年所立案件,全部都侦查终结并移送,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如:办理的__x市邮政局邮政储蓄所押运员__x贪污押运款60万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院办理的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数居全市之首。在去年8月份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我院作了查办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大案经验发言。办理的__x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__x贪污88万元案先后被评为20__年度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强化侦查监督。共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2人;纠正漏捕28人,现已作出有罪判决20人;决定不1人,追诉漏犯7人。如我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__x涉嫌抢劫一案时,发现漏犯,遂要求公安机关追捕该犯罪嫌疑人__,该案被提起公诉后__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为重点,强化对刑事立案的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3人,侦查机关研究后全部立案,现已作出有罪判决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的1人。
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抗诉3案。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 行政判决、裁定申诉39件,经审查对确有错误的提请市院抗诉2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以确保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各种活动的合法性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230份,较好的促进了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开展“公共形象建设”,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市检察院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公共形象建设”活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通过品牌成果运用竞赛,对我院所创新的三个品牌往更高层次进行了宣传推介,扩大了影响;通过推行说理制度、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互动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活动向社会开放”;通过开展公共利益维护,加强了对权益易受侵害群体利益的保护,也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预防服务;通过建立干警岗位说明书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去年以来我院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出现重大瑕疵,也没有因执法不规范而出现严重的涉法上访。我院创新的“未成年人全景式特殊司法保护办法”和“老病残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听证制度”被中央媒体报道,“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以文件形式转发在全国进行推广。
五、始终围绕队伍建设的主题,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
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并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开展了“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活动、“倾听群众意见,提高执法水平”大走访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振奋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机关作风管理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约束全体干警的行为,经常性地开展检风检纪督察,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对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去年以来干警队伍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我们贴近检察实际,贴近检察生活,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跃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工作学习氛围。采取组织春节联欢会、文体比赛、外出参观学习、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思想境界。通过大力宣传检察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去年我院5名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两名干警被授予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我院检察官__x同志,继07年被区委、市委政法委号召学习的基础上,去年又被授予河南省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还有一批干警受到了不同层次的表彰和奖励。
通过上述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在去年的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我院也继续保持了优秀检察院的称号。
六、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全面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坚持党的领导。检察事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党的领导。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始终坚持把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始终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的各项制度,对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从而赢得了党委的信任,区委不仅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经费、物质、组织保障,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的全面监督。一年来,我们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全面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都专题向人大作了书面报告,并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联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监督检察工作,去年4月,__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首次确认了我院提请的7名人民监督员,12月__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我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都体现了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爱护。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全面监督的同时,我们还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通过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督 制约,促进了我们工作水平、管理水平、队伍形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使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同频共振。
一是加大反腐败力度,力查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铺路清障,保驾护航。我们配合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订了检察机关为项目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执法为民服务十二条。在查案中做到优先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优先办理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案件,优先办理影响大局稳定的案件。此外,还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由过去的侧重打击走向打击与预防并重,并建议区委成立了由区委牵头,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大预防网络,并积极开展行业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等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坚持严打斗争,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还积极参加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抽调干警参加驻村工作和混乱村的治安整治,在协助农村抗击非典、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切实做好涉法举报、控告申诉工作,认真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做好疏导教育和息访息诉工作,平息群众上访案、事件,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配合乡镇办党委、政府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拓宽了检察工作的层面,延伸了服务触角。
八、其他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