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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本质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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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本质论文

第1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事物有多种特有属性,但有一个属性代表某类(或某个)事物的本质,这种属性是本质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一定是事物的特有属性,而事物的特有属性不一定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历史唯物主义是考察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及其发展动力的理论,其着眼点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和制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中,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考察文艺等对象是一种特有属性的把握。这个特有属性是不是本质属性,这一点应该进行严谨的论证。不少论者都认为,马克思并没有从本质属性意义上对文艺等对象进行考察,“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马克思不是文学理论家或美学家,他无意为文学艺术下定义,只是提出了问题。”[9]“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意识现象本身。

例如社会意识的内部结构和层次等,还没有来得及作深入的研究”,并引用恩格斯晚年的话为证[10]。而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是文艺等对象的特有属性,但不是本质属性。1.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思想、观念体系第一,权威工具书对“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判断都指向观念思想体系。《辞海》、《词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等的解释都大致相同,如《辞海》对“社会意识形态”的解释为:亦称“意识形态”、“观念形态”。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这些工具书中,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都是观念体系。当然,意识形态存在于文艺等对象之中,那只说明后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是特有属性,而这个特有属性是不是本质属性则有待细究。第二,有关专著对意识形态的定义也大都指向观念思想体系。以我们目力所及,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是后来的研究意识形态的著作,如汤普森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卢卡奇的《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俞吾金的《意识形态论》、宋惠昌的《当代意识形态研究》,这些著作对“意识形态”定义的关键词大都是“观念”、“思想”和“思想体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主要是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各式各样唯心史观思想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专门对文艺、宗教等上层建筑进行批判,这就说明意识形态主要是一种思想体系。事实上,为了避免“意识形态”概念所带来的理解上的混淆,毛星认为应该把书名翻译为《德意志思想体系》,这样才更为切中,书名和内容才有一致性[11]。第三,“意识形态”的最初意义是观念、理念。“意识形态”的法文为idélogie,英文为ideology,德文为Ideologie,这些词均源于希腊文Ide,意为观念、概念、理念、思想;Ologie是“学”、“学科”、“思想体系”之意,所以,ideology本应译为“观念学”、“观念(思想)体系”[11],而不是文艺等上层建筑。2.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的本质属性并不全部指向观念思想体系第一,国内学界一般把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属性指向意识形态。以《辞海》为例,首先,《辞海》直接点明“艺术”、“宗教”就是意识形态,认为“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而“艺术”是“审美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其次,对于“法律”、“政治”和“哲学”的解释也强调了其意识形态性。其中,对于“哲学”和“政治”,没有直接说明其意识形态本质,但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哲学具有阶级性”、“阶级斗争,处理阶级关系成为政治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有关解释没有涉及“本质”层面,但有“法律观点”、“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等词条,均强调“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法律观点”(或类似话语)。并且,其他的论著和教科书大多直接点明法律的意识形态性,如“作为一种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法律”[12]21。

我们认为,如果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那么就意味着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和哲学的本质都是一种思想观念体系,这种表述并不能阐明法律之所以是法律、文艺之所以是文艺的质的规定性,因而容易引起人们的质疑(阿尔都塞认为这几个对象并不是一类事物,而有明显的区别:“伦理学、公民教育、哲学”是“纯粹状态的意识形态”,而“法语、算术、自然史、科学、文学”是“经过主导意识形态包装的‘知识’”[13]。可以看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马克思保持了一致性)。另外,令人疑惑的是,国内学界在很多场合使用“意识形态”时并不涉及其是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含义,而是仅仅当作“思想观念体系”来使用,如“近代中国第一场意识形态战争”,这句话中的意识形态战争当然不是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和哲学的斗争,而是思想观念的战争,当然也包括一些文艺等对象的斗争。“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论者或许应该对这些用法进行详尽的辨析,以释疑惑。第二,国外学界大多没有把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属性指向意识形态。以《不列颠百科全书》为例,该书对文艺等几个词条的解释均没有指向、甚至没有提到意识形态,如“法律”词条:由一个社会公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该社会的习俗、惯例和行为法规组成的学科和专业。“文学”词条:用文字记录下的作品的总称。常指凭作者的想像写成的诗和散文……。“艺术”词条:用技巧和想象创造可与他人共享的审美对象、环境或经验。从逻辑上看,对文艺等对象的认识应该有较大程度的全人类性,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对同一对象的同一属性应该会形成大致相同的认识。我们在立论时或许应该和其他智者进行充分的对话,这样才能使自己观点的根基更加牢靠。以我们目力所及,几本主流的文艺理论教科书在论述文艺本质是意识形态这个问题上,大都倾向于独自深入、独自立论,较少充分引用、论述各方权威、代表性的观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根据毛星的研究,问题出在苏联人身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德语原文中,“意识形态”的本词是“Ideolo鄄gie”,“意识形态的形式(意识形式)”是“Bewu覻tseins鄄formen”,但解放前和解放初期从俄文翻译出版的米定•易希金柯主编的《辩证法唯物论辞典》、罗森塔尔、尤金编的《简明哲学辞典》,都只有“Ideologie”的条目,而没有“Bewu覻tseinsformen”条目,如此重要的条目居然没有收录,我们只能猜测是苏联人误以为两者是同一个意思,所以二者择其一。在米定主编的辞典中,对“艺术”条目的解释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艺术也像任何思想体系一样……”。这说明,他们把“(社会)意识形式”和“思想体系”混为一谈了,也就是把“Bewu覻tseinsformen”和“Ideologie”混为一谈了。据董学文的研究,苏联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编撰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的资料集的“出版者的话”中,明明讲到“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可是,到了书的开篇目录,却又以“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第一部分的标题,而所列举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学的十一条言论,没有一条可以表明应把“文艺”界定为“社会意识形态”。这本书于1962年由曹葆华译成中文出版,对中国学者影响很大[14]。“意识形态”的不合理翻译的暗示从一般的意义上看,意识形态指的是思想、观念,是内在、内核性的范畴,但中文的“形态”一词的意思的“形状神态”、“表现形式”,多指事物的外貌外观,是外在、表面的范畴,所以把“ideology”翻译为“意识形态”是不合理的。胡为雄教授认为应该把这个主要源于郭沫若的误译改正过来,郭沫若在流亡日本时把“DiedeutscheIdeologie”翻译为《德意志意识形态》(节译本),并于1938年由上海言行出版社出版。1960年中央编译局编辑该书新译本时,本着“约定俗成”的原则,对该译法未作改动,从优化汉语、保持汉语文化的优良性来说,应对此予以纠正[15]。可以作出推测的是,由于“意识形态”中的“形态”和文学等对象都有形式、外观的特点,所以“意识形态”这个译法给了国人一些持续的暗示,从而把“意识形态”和文学等对象等同起来。这恐怕是“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论的一个潜意识的原因。

作者:庄东明 单位: 暨南大学 韶关学院

第2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关键词:录音艺术; 完美美学; 创作; 生活;

针对录音本身是否是艺术这一问题一直以来存在较大的争论。大到历史事件, 小到日常百姓生活, 时时刻刻无一不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而现实也反过来在制约着其他事物的发展。录音艺术作品在记录生活的过程中进行有限度的创作, 同时作为作品的记录者也在受到生活的改造。现实生活为录音艺术作品创作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大舞台, 可以根据对以往生活的观察和理解, 运用艺术创作形式将生活进行改造, 这过程正是录音艺术作品创作的源泉。按照声音艺术家Douglas Kahn的观点, 音像应该挑战音乐霸权, 就像电影挑战戏剧霸权的戏剧艺术一样。就西方艺术音乐录制完美主义和不完美主义的辩证法来说, 艺术概念常常与作品尤为相关而非即兴。

一、录音艺术的内涵

录音艺术的内涵就是把自然界中或者社会人文中存在的历史以某种需要创造性地记录下来。任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都不能脱离现实生活而孤立地存在, 录音艺术作品也必然在贴近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而进行有限度的创作。录音的本质是将普通的音乐重新配置转变为艺术。有学者曾将其描述为即兴艺术与不完美美学的统一。不完美主义者的录音方法是单纯地记录历史表现, 关注点仅为同步完整性。而完美主义者的录音工作通过混合和编辑具有颠覆的创造性, 但这又不能回避录音工作中图像的制作等基础环节。针对录音的创意编辑, “完整的”不完美主义理想是人本主义和反对机械, 而不仅仅是浪漫主义的幻想。

二、西方录音艺术作品的机械制作年代

录音的发明是简单地将历史的本质完整记录下来, 抑或是加入外部干预将其艺术化, 这是Walter Benjamin关于摄影与视觉艺术关系转移到录音和音乐中的着名论断。虽然上世纪七十年代“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工作”专注于摄影和电影, Benjamin已经开始思考音乐产品机械复制现象。他注意到电影和摄影艺术的状态存在诸多问题, 他坚信, 电影和摄影打破了传统视觉艺术形式的权威, 这些媒体不应该以一个固定的并且是较长时期的艺术标准来评判。艺术的概念以及艺术地位的个人实践构成一个整体相互关联的结构。此外, Benjamin认为, 机械性的复制工作导致独特音乐光环衰落 (regressive listening) 是以Adorno鼓励录音开始的, Benjamin更喜欢用中性的词distracted listening来描绘。Schnabel曾愤怒地表达过这种担忧, 他重新发现了舒伯特和莫扎特创作现代钢琴的所有曲目, 承认“有一个可怕的恐惧, 某时某地有人听着贝多芬奏鸣曲的录音, 会同时吃一个肝脏三明治”。音乐的光环不是通过机械记录再现它的工作本身, 而是鲜活的表演, 不再像普通音乐一样倾听音乐。尽管这个说法值得怀疑, 一些持相反观点的人认同录音本身就获得了一个光环。

Taruskin的说法是极端和不可信的, 但是差强人意的录音版本是普遍存在的, 作曲家自己对录音解释是独一无二的权威。Taruskin的观点说明了Benjamin的评论之间存在联系, 因为他们表达立场均源于完美美学, 关注的是录音如何重新配置音乐中的完美与不完美。Schoenberg强调了天才作曲家创作的自主权以及表演者的服从。Busoni发现口译员的美德和表演者的个人贡献。从不完美主义的观点来看, 即兴的不可预测性和兴奋性的组合产生了立即创作的错觉。不完美主义者找到即兴创作中的美德, 超越了形式和执行中不可避免的错误。这些美德正是因为这样的“未完成的状态”而出现的, 因此, 缺陷具有积极的美学价值。相比之下, Schoenbergian的完美美学在这方面几乎没有得到赞扬, 完美主义倾向于支持艺术的奥妙, 而不完美主义则提出质疑。

录音并不仅仅是Schoenberg美学的新应用, 一个完美的录音美学旨在筛选偶然的现场表演缺陷。相比之下, 对于不完美主义者, 生活本身是有特权的, 当渴望自发创造时, 录音具有最佳的纪录状态, 虽然会有失败的风险和轻微的缺陷。不完美主义者认为, 即兴和互相配合不是好的录音。Taruskin采用完美主义的录音审美, Benjamin持一种不完美的审美观念, 而这种对抗从最早开始就一直处于冲突状态。然而应该清楚的是, Taruskin和Benjamin都没有给出完美的解释, 录音本身并不能对艺术光环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 这只是录音完美主义者的一些观念而已。

三、现实生活是录音艺术作品创作的动力源泉

如果说录音艺术作品的创作是生活的精神动力, 那么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录音艺术创作而记录现实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基础。录音艺术作品创作本身运用各种生动的表现形式将表象的事物具体化, 使之富有独特的艺术美感。按照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 大众不再满足于单一的物质需求, 精神满足有了更多渴望, 深刻感受录音艺术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并得到普遍接受, 其需求与社会发展不可分割。

录音艺术创作的核心是将生活、艺术、技术三者有机结合。录音艺术创作既不是单纯地利用技术手段记录生活, 更不是毫无基础的艺术发挥。在全球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 录音艺术作品的传播速度不断加快, 未来朝着技术与艺术全面融合的趋势发展。创作对于录音艺术作品的最终实现愈发重要, 让录音师对技术运用和艺术创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许, 关于录音艺术创作究竟是一个技术记录生活还是艺术加工的问题争论可能会持续下去, 录音美感艺术的标准如何评价在艺术起步较早的西方同样饱受争议, 但这一标准却十分重要, 在实践中决定着录音作品的最终呈现。有几个“底线”是必须坚持的, 比如真实性, 录音作品的制作过程也是审美的过程, 艺术审美反过来也是对历史事件真实的一种呼应。录音作品巧妙地将“自定义的美”与被录音对象的“真”两种主要价值连结在一起。“自定义的审美”需要长期、大量的感性认知, 因而不同的录音师创作出风格迥异的录音“审美”作品。作为“审美主体”, 首先需要聆听“审美客体”的真实感知, 再通过“敏感”与“深邃”两个必备的艺术与情感素质, 将录音作品动态地平衡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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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楚毅.浅谈录音艺术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J].黄河之声, 2014 (05) :108-109.

[3].鹿楠楠.真实与审美, 解构与重塑---录音艺术的创作维度[J].现代电视技术, 2017 (03) :126-128.

[4].林达悃.影视录音心理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5.

[5].韩宝强.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 2003.

[6].姚国强, 孙欣.审美空间延伸与拓展---电影声音艺术理论[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 2002.

第3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近些年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理论界不大谈文学的本质问题,有的学者干脆回避或否认文学的本质问题,然而本质问题却依然存在。文学理论不是杂多观点的偶然堆积,而是系列观念的有机组合。在这种组合中,总有几块基石存在,整个理论体系便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文学本质便是这样的基石之一。对文学本质的不同看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基本走向,而且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对文学本质的看法日益模糊、混乱的今天,重新探讨文学的本质问题,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应该承认,非文学作品中也有形象,而且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都是单独存在的,散见于其他的文字之中,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则是一种系列的组合,是作品的主体。其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占据着中心位置,它既是作品的主体,又是作品的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塑造形象服务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有议论,这议论也要服从塑造形象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作品的目的。

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虽然有些一致的地方,但在作用与地位等方面,却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把它们区别开来。因此,说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无特殊性,也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形成过程[J]中国文学研究,1999,(4):1-9

[2]赵炎秋论西方语言论文论的局限[A]新批评文丛第二辑[C]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16-30

[3]赵炎秋不结果的无花树———论西方语言论文论对文学语言特性的探寻[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50-55

[4]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9

[5]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M]巴黎:色伊,1964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语言构成[J]文学评论,1996,(4):62-70

[8]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第4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一般的学术专著那客观冷硬的抽象概念性知识,很少让人读之而感动。许多年前,我读到罗宗强教授的《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所得却不仅是对文学思想的认知,而且更是“文心”直觉的感动。为什么如此?我不断回想着那样的经验,有些明白因为罗教授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流动着“士人”的精神生命:陈子昂的精神生命,王维、孟浩然的精神生命,岑参、高适的精神生命;李白、杜甫的精神生命,韩愈、柳宗元、白居易、元稹、李商隐等等文学家的精神生命,当然罗教授自己的精神生命也已融贯其中矣。

几年之后,我认识了罗教授,那么真诚、博通而赡才,非只学术卓尔成家,更精擅诗文、书画的创作。他就是一个优秀的文学家,文学家当然能“体会”文学家;其后读到他为门生张毅教授《宋代文学思想史》所作的序文,云:“文学毕竟是人学,描写人的生活、人的理想、人的心灵,社会上的一切影响,终究要通过心灵才能流向作品。”因此,罗教授之治文学思想史,掌握到独具只眼的锁钥:“士人心态的变化是文学思想变迁的关键。”当然,想要理解古代的士人心态,绝非史料考证、铺排,或套入某些抽象概念理论的框架,就能获致“体贴”的诠释;唯有学者带着自身精神生命的存在体验,契入历史情境中,借由文本而与古代士人相对“谈心”,才能获得“具体解悟”。罗教授就是这样在掌握古代士人的“心态”吧!我终于更加明白为什么罗教授的《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那么丰沛地流动着“士人”的精神生命,而让我读之感动不已。中国的人文学问,“文格”与“人格”不能切分,这又让我做了一次贴切的印证。

20世纪以降,知识生产分工越趋琐碎,各种知识专业学科化之后,彼此藩篱不可跨越;学者们也无意跨越,而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者;乃各个固守狭小如牢房的专业领域,不知方尺窗外,还有什么更广大的学问视野!其所为者,恐不在真理的无限创发;而仅是以学求食,知识也不过作为谋生的工具而已;研究的是儒是法是道是释、是文是诗是辞是赋、是戏曲是小说,又有何差别!都是一堆“死文字”罢了,与“人”的精神生命、存在体验、终极关怀全无贴切的关系;于是“学究”一仓库、“专家”满街跑,能博通而创发的学者竟尔难得!

知识专业界域的切割,使得近几十年来,中国思想史或哲学史、中国社会史、中国经学史、中国史学史、中国文学批评史或理论史、中国文学史等学科,各成铜墙相隔、铁壁互绝的专业知识界域。其实,从知识原产场域的存在经验情境与过程观之,并没有不能跨越、会通的界域;也就是当我们从观念上,拆除抽象、封闭的知识藩篱,而回归到“人”之生命存在所相即、开显,总体混融而不住衍变的世界,便可会悟到“真理”乃是原生于“人”所“感知”之总体、衍变的存在情境,其中各种要素交相渗透、彼此辩证,终而依借符号,形式化为各种产品。偏执某些知识界域的切分,都是在封闭、排除真理更多可能性、创发性的意义。

近些年来,在长期历经知识专业界域过度切分之后,前面所说总体混融、不住衍变、多元要素交涉辩证,已成为我的学术观念基调,并明确表达在几篇论文及演讲词中。因此,我认为所谓思想史、社会史、经学史、史学史、文学批评史、文学史等学科,都只是从总体切割为片面、从衍变抽离为固态、从多元缩减为单一,进而概念化表述为一种界域封闭的知识;但是,“说世界,非世界”,在这类片面、固态、封闭之知识的遮蔽下,吾人所真切相即的世界既无由开显,而自身生命的存在也毫不觉察地被遗忘了。“人文学问”之中,已经没有“人”了。

然则,人文的学问,其中必须有“人”;并且在理解、诠释以至建构为系统性知识的过程中,也应既知其“分”而又知其“通”。我认为各种人文知识的“意义结构”,在借由符号形式进行显题化、系统化建构时,纵然必须选择其中某一“显性”要素,作为“主位”的认识对象,但也得同时考虑它与其他“隐性”要素、“宾位”对象之间,如何彼此交涉、相互辩证,而“共显意义”。这是一个总体而动态历程的“意义结构”,其实是中国古代以《周易》《文心雕龙》为“典范”(paradigm)的“知识型”(épistème)。2012年6月间,我在台湾清华大学“中国文学批评研究工作坊”研讨会中,提出这个源于中国古代人文学之本质论及方法论的“典范”。准此,各种被片面切分的知识之间,并非截然无涉,可以自成铜墙相隔、铁壁互绝的界域。它们只是认知及表述上,主宾显隐的分别而已。例如文学史知识,虽以“文学作品”为“显性”要素,为“主位”对象,却不能将它孤立认识;而必须同时理解到“文学”与其他相关的“隐性”要素、“宾位”对象,例如文化思想、政治处境、社会阶层化、、历史意识等,诸多因素之间如何彼此交涉、相互辩证,而“共显意义”。以此类推,“文学思想”等其他领域的知识,“意义结构”亦然。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家的“实存”世界中,“文学”从来不曾、也不可能“独立”,更无所谓“纯文学”与“杂文学”之分。汉代以前固然如此,魏晋之后也是如此。“为艺术而艺术”,乃是近现代五四新知识分子既反儒家传统又受西方美学影响之文化意识形态的投射,是一种不切乎中国古代历史实境的幻想。

我抱持这样的学术观念,在阅读罗宗强教授及其门生一系列“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史”的著作时,就经常产生“与我心戚戚焉”的共鸣。“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史”,是罗教授独辟蹊径所建立的学科。五四以降,他面对中国思想史、文学批评史或理论史、文学史之专业切分,仅识其“区别”却不知其“关联”的学术形态,乃寻思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如何能做到各知识领域之间“分而能通、通而能分”;而以“文学思想”为基地,会通古代文学家总体混融的历史处境,从各因素之间的交涉、辩证,去诠释历代“文学思想”的内涵及变迁。罗教授所执教的南开大学文学院,就是这一门学术的重镇,由历代“文学思想史”,推及“士人心态史”,成果非常丰硕,俨然已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派。张峰屹教授的《西汉文学思想史》,正是其中成果之一。

罗教授早已建立了“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史”的知识本质论与方法论,对于文学思想史与文学批评史或理论史、文学史之间的区分及关联,在他自己的著作及为门生的著作所撰写的序文中,已阐述得非常清楚。其中,最引起我的共鸣,厥为“历史还原”的研究进路。我理解到,罗教授所谓“历史还原”并非实证史学的“历史重塑论”,也就是并非仅就历史文献的考证,重塑纯为客观的历史事实。他所指出的研究进路,乃是强调“古代文学思想史”的“诠释”,首先就要做到原典文本的正确解读;那不仅是文字训诂而已,更重要的是原典所蕴涵“文学思想”的意义,必须契入产生这种思想的“具体环境”,才能获致深确的理解。假如容我以“诠释学”进一解,也就是对“历史他在性”的文本进行诠释时,必须限定在“历史语境”的基础上,契入其中而体会之;而且所谓“历史语境”始终都处在动态中,并非僵固之物。“文学思想”乃是“文学家”面对他所处的文化传统及当代社会情境在进行“思想”,因此诠释“文学思想”,当然必须了解古代文学家在文化、社会,尤其政治处境中,所抱持或显或隐的“心态”。“士人心态史”也就成为研究“文学思想史”的要件之一。这是研究古代文化或文学所必要的“历史同情理解”,在这“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有些合理的批判。五四以降,新知识分子之“反传统”已成文化意识形态,未理解而先批判,骂尽古人,而渐积为刻薄之风。其因就在于对待古人,缺乏“动态语境”的观念,没有“历史同情理解”的体贴心。罗教授的“中国文学思想史”,或可一矫这种习气。

张峰屹教授这本《西汉文学思想史》,的确实践了其师所建立的知识本质论及方法论。我仔细阅读,他对于西汉士人由文化传统及当代社会,尤其政治与经学处境所导致的“心态”,诠释得非常贴切而深入;而且能准确地辨识这种历史处境的演变,就在“动态语境”的基础上,恰当地区分出三个时期,并结合政治与经学处境所导致“士人心态”的迁变,以诠释各时期“文学思想”的内涵及转向,其中经学处境的影响尤深。同时,他也能适切地运用文学创作与批评的文本,深度揭明政论、辞赋、乐府诗歌等作品,以及文学家的创作行为所隐含的文学思想。这显然是在西汉士人总体存在情境的基础上,从文化思想史或经学史、政治及社会史、文学批评史、文学史之与“文学思想史”之间,彼此交涉、相互辩证的关系,去诠释“西汉文学思想”的生成与变迁。张教授在其师所开辟的学术蹊径上,走得昂首阔步,成果斐然。

我仔细阅读,还发现张教授也的确能实践其师所教示的“原典文本的正确解读”。许多原典的征引,都不是笼统印象的浅说,而能经由契入历史语境的深度理解,再依借文本分析,而获致确当性的诠释。其中,不少对原典的诠释,颇具独见,这在罗教授为他作的序文中,已指出多处。此外,另如关于《旱云赋》是否为贾谊所作,马积高的《赋史》认为“把灾异与政治联系起来,这种现象是汉武帝以后才出现的事”,因而将《旱云赋》断为“非贾谊所作”。张教授不同意这个说法,举出《左传》文本为例,证述“把灾异与政治联系起来”的现象,东周时期已有之。又例如对于枚乘《七发》,他不同意刘勰《文心雕龙·杂文》所提出“始邪末正”之说——也就是刘勰所读出的文本之意,乃是前面描述听琴、饮食、跑马、游览、田猎、观涛六件事,皆是“发乎嗜欲”,应该戒除;而最后所描写方术之士的“要言妙道”,才是枚乘正面劝谏之旨。刘勰之后的读者,也多持此说。张教授认为这是误读,因而分析文本,论证听琴等六事皆非邪的“伐性之斧”、“腐肠之药”,反而与方术之士所言,同属疗愈的“妙道”。凡此,都可见张教授在“原典文本的解读”上,的确下了很深的工夫,才不致落于人云亦云的谬说。

同时,由于他对枚乘《七发》《柳赋》以及路乔如《鹤赋》、邹阳《酒赋》、羊胜《屏风赋》等这一类作品的细读,而看出汉代辞赋由贾谊《鵩鸟赋》《吊屈原赋》这一类“自我抒情言志”的作品,转向“歌功颂德、游戏逞才”的笔墨。其中,隐含着士人对于“词章”书写之“心态”的改变,这在西汉文学思想史上,具有值得诠释的意义。因此,张教授在文人“自我抒情言志”的主流传统之外,对于“游戏笔墨”特别重视;而在本书中,专立章节,另眼诠释与评价。汉赋的意义及价值,的确应该在“抒情言志”的主流传统之外,另辟“游戏笔墨”及“语言艺术”的诠释视域。这是张教授为西汉文学及其思想研究,所开拓的一条值得继续探寻的路径。

第5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社会对音乐批评人才的需求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文化逐渐活跃而不断增加的。如各电台、电视台的音乐栏目大都需要音乐评论人才对现存的一些音乐事项、音乐活动等作一些客观公正的报道或评论。另外,一些刊物也专门开辟音乐批评学术领地,如《人民音乐》、《音乐研究》等期刊每期都有专门的音乐评论板块,为我国音乐批评事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提供了一个较高的学术平台,同时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多地需要一种精神的享受,而音乐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神文化载体,健康的、积极向上的音乐作品无疑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精神享受。然而,在面对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物象时,普通民众如何作出有益的选择,使自己的精神得以愉悦、情感得以升华,就需要音乐批评的正确指引。但我国的乐评市场并没有很好地担当起此一重任。

在此情况下,音乐批评学科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学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它首先需要的是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而当今音乐批评学方面的学术著作也可谓是凤毛麟角,更何谈师资培养。近期,笔者有幸拜读了明言教授的《音乐批评学》一书,感觉如获至宝,此书真可谓是音乐批评学科建设的应时之作。

明言教授长期从事音乐批评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其代表性著作有《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音乐批评学》;代表性论文《应以开放意识关照“谭盾”现象》、《音乐批评学刍议》、《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学科的理论及历史问题》、《“乐评人”现状的思考》等在学术界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音乐批评学》一书全书立论新颖、结构严谨、论述流畅、例证翔实。可称为中国当代“音乐批评学”的开拓性著作。

全书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更多的是侧重于“论”,包括绪论、第一至第九章,论述的是音乐批评基础理论的各个基本方面:第二部分则是“史”,包括第十、十一章,勾勒出中西方音乐批评的历史脉络。

一、“论”中出新

在绪论一章中明言教授从“音乐批评学”的学科现状谈到音乐批评学的研究对象和本质属性,又到该学科的基本范畴和学科体系,但都没有作过于深入的探讨,而是列出了全书的一个基本框架,使读者一目了然。然而从其中关于音乐批评和音乐批评学的定义所做的推敲就可以看出作者的治学态度。作者旁征博引,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音乐批评(Musical Criticism)’就是以文化学、哲学美学、社会学、历史学、工艺形态学等单纯的或综合的理性眼光来审视音乐的现实事项与历史事项(理念、活动、音响文本与符号文本等)的一种理性建构活动。是将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有机地应用于音乐审美评价、历史评价的实践的一门应用性学科”。而“音乐批评学”,作者则认为:“是关于音乐批评的一般原理、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哲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的基本方法,以音乐哲学、音乐形态学理论、音乐音响学基本原理对音乐批评活动进行系统化梳理和理论性总结的一门学科体系”。对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准确定位为后文的音乐批评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后面的一到九章中作者分别就音乐批评的本质论、功能论、主体论、对象论、标准论、形态论、方法论、操作论、发展论作了系统而又深入的论述。且论中出新。

第一章就“音乐批评的本质论”展开深入论述。古今中外,旁征博引,立于巨人肩头而又看得更高更远,由“音乐批评谓何”?的“是什么”到“音乐批评何谓?”的“干什么”,阐述生动,论据确凿、论证有力。从学科的基点出发逐渐垒起学术的大厦。第二章“音乐批评的功能论”中,则立足于文化的角度阐述音乐批评的三点文化使命。即通过批评“探讨音乐艺术的发展规律”“为音乐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为繁荣音乐创作作出贡献”。最后得出结论“我们需要音乐批评的繁荣与发展,尤其是需要高屋建瓴、雄视全局、鸟瞰历史的音乐批评。具备了这种文化视域,音乐批评的文化使命才可能完成得更好。”在第三章“音乐批评的主体论”中作者就批评家的社会属性、批评家的思维方式、批评家的学识人格三方面展开论述。提出批评家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真理负责”且明确提出“对真理负责”是三个负责中的根本与核心,以无畏的胆识坚定自己认定的真理,但同时也要勇于改正错误,两种行为都是批评家人格魅力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后面的经典性总结“音乐批评家的这些素质应当是一个综合体,是一个全面的、立体的互补系统。如果将它们互相分割,或只注重单项发展,对批评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都是不利的。”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学科的建立指明了方向。这又是本书的一大亮点。第四章“音乐批评的对象论”,针对音乐文化这种人类的特殊文化现象,从音乐本体论出发把音乐批评的对象分为“文本”和“泛文本”两种形式,扩大了音乐批评的对象。这一点就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学科的课程设置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五章“音乐批评的标准论”,标准意即“衡量事物的准则”或“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而这一章中对于音乐批评标准设定的问题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作者从批评家、专家、社会文化语境三方面对音乐评价的标准作出设定,且提出“三者中的任一方都与它者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的精辟论断。如果说前五章作者还是从理论的角度来阐述音乐批评的话,那么六、七、八、九章则是从实践的角度来阐述音乐批评的,说白了就是怎样去进行音乐评论。第六章列出音乐评论的不同文体、类别、形态等各方面的大体框架。第七章则从方法论的角度使第六章的框架变得有血有肉生动起来。最后还特别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提出“方法论的基本准则,应当根据艺术本体和社会历史的基本准则而制定。依据艺术本体制定的准则,是音乐艺术批评的方法的本质所在;依据艺术的社会历史规律制定的准则是音乐艺术批评的方法的深厚社会基础之所在。在现实的批评实践中,在两者中要做到不偏不倚,不可或缺。”使得音乐批评的方法有了更加广阔的理论视野。第八章则是音乐批评的具体化,把前几章的理论、观念付诸操作实践。同时,这一环节也是音乐批评成败的关键。作者分别就操作原理、操作程序做了一定的梳理,也对操作的方式做了一定的探讨。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的实践操作指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在第九章中作者就音乐批评的发展做了精辟的论述,指出音乐批评的发展受“音乐批评自身性因素,音乐艺术实践性因素,音乐批评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只有努力改善这三方面的因素,才能使音乐批评走上一条康庄大道。

二、“史”中明鉴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第十、十一章),主要是从“史”的角度来进行阐述的。勾勒出了中西方音乐批评的历史脉络。这一部分的梳理也可谓是填补了一项史学空白。作者从大量的历史尘埃中搜集出这些散金碎玉,且根据批评观念、批评形态的演变划分出不同的历史阶段。如把中国的音乐批评史划分为“音乐批评的萌芽期(远古一先秦);音乐批评的成熟期(先秦一两汉);音乐批评的深化期(魏晋一晚清);音乐批评的转型期(晚清―20世纪)。”把西方的音乐批评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萌芽阶段(音乐批评与哲学思辨、文化批评、艺术论辩等往往混生在一起);确立阶段(音乐期刊、报纸出现,有了专门的音乐批评活动,音乐批评学科成为显学);多元阶段(20世纪传统音乐创作与批评观念的瓦解和多元音乐创作与批评观念的确立)。”“读史可以明鉴”,作者对中西方音乐批评史的梳理与阶段的划分也许会引起一些学者的争议,但他毕竟从自己的研究角度划出了一条比较明析的音乐批评历史演变轨迹,不仅挖掘出了这些散金碎玉,而且还把它们用这条线串成美丽的项链献给我们。

三、结语

第6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关键词 互动研讨式 教学策略 文学概论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12.044

Abstract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is a basic course of common colleges and majoring in Chinese literatur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overview of literature in the teaching of the Interactive discussion type teaching mode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Explore new train of thought and strategy in the teaching o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Keywords the interactive discussion; teaching strategy; teaching of the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文学概论课程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开设这门课程的主要意义在于能提供给学生理论思维的方法,拓宽其学g视野,并培养其发现和阐释文学问题的能力。如何更好地教授文学理论的课程达到上述目标是每个文学概论授课教师需要认真思考的。

1 文学概论课程教学困境与“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提出

1.1 文学概论课程教学面临的困境

(1)教材缺乏实践的可操作性。目前各高校中文专业普遍选用的教材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该教材在同等教材中有一定优势:内容最新(多次修订)、板块清楚、体系完整、信息量丰富、最据权权威性的教材。该教材以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作为理论支点来建构文学发展论、本质论、创作论、作品论及接受论,有利于教师对知识的把握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

但该教材弊端明显。由于参编人员过多,每位学者有自己的知识背景和话语体系,就会造成编写内容上的重复和话语表述上的不统一。该教材是以西方话语体系为主,给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带来极大的障碍。

(2)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完备。高校文学概论课程的开设一般在大一、二,学生还没建立去多学科的知识结构,中国文学只涉及古代和现代,中国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一般在大二下和大三上开设。文学理论教材中密集的西方文论话语多数与外国文学西方文论相关,这些状况必然给学生的学习带来极大的障碍。

(3)教师教学观念和模式的陈旧。传统教学观念把重点放在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上,着重对文学的活动论、本质论、创作论和接受论活动本身的理论讲解,而对文本鉴赏和具体操作讲解较粗糙。这些造成陈旧的文学观念与学生阅读经验相分离。

传统教学模式多是师“讲”学“听”,这固然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对知识的系统传授,以及组织和监控整个教学活动的进程。但学生“学”的主体性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开发就受到限定。不能激励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以利于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发散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也不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更不利于具有创造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1.2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提出与实践定位

在面对文学概论教学中的“教”与“学”的困境,根据高等院校培养新型中文专业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和本科阶段课程设置要实用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总指导思想,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核心是“自主、合作、探讨、互动”实现“生―生” 研讨与“师―生” 协作。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过分强调“师讲生听”的教学模式显示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全面更新。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学生的研习、讨论、演讲、反思都是在自觉状态下进行的,又是在同学间的交流,与老师的交流构成中得以完善。

2 “互动研讨式”文学概论课程教学实践

“互动研讨式”教学实践通过三届学生的教学实践主要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着手研究文学理论课程的“师―生”协作式的新教学模式。

2.1 教学理念设定

“互动研讨式”的教学理念是根据就业市场的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和实验。

首先,遵循从文学理论―其它艺术理论―思维训练―情趣培养―认知人性―体悟生活的渐进式教学理念。

其次,建构诗意的生态文学理论课堂。借助生态思想中的平等、和谐核心理念,展开课堂教学范式的变革,改善教师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模式,从而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和谐相融,形成和谐诗意的生态课堂。

再次,注重对学生情趣的培养。文学理论的背后应以大量文学现象作为支撑,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情趣才能产生对文学艺术的热爱和反思,也才能感受到学习文学理论的重要性。情趣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艺术感知力,心灵成长都是极具意义的。

最后,课程的教学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必须将文学的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融入到具体的文学作品、文学现象的分析中去讲解,这样才能建立文学理论的可信度和存在意义。

2.2 教学方法与手段

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一言堂”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因此,按照现代“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理念,我们在教学方式上逐步尝试开放式教学、研究式教学和讨论式教学。

“互动研讨式”教学手段具体操作的第一步:学生自由地组成学习小组,老师分配学习任务。第二步:各小组在组长组织下自行根据学习任务进行合理分工,收集整理资料,讨论展示的内容,制作策划案和PPT,选派代表宣讲所讨论的成果。第三步:每组小组代表30~40分钟展示,其他小组对所展示的PPT设计、内容、方式、宣讲人的教态进行5~8分钟讨论,评价发言。第四步:教师根据各小组的意见对主讲小组进行评价,并认真学生们的困惑进行答疑。其中各小组每次发言人员轮流进行,以确保每位同W在这种“互动研讨”活动中都有展现自我的机会。

2.3 教学评价机制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在教学评价机制上采用了他评与自评相结合。成绩的计入由三部分构成小组讨论中各自分工和完成情况成绩,再主讲小组整体成绩,本学期的课堂表现成绩,各成员三次评定成绩的平均值就是他们各自的平时成绩。

3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的意义与缺陷

3.1 教学实践中取得成效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践通过三届学生的教学实践,其意义表现为:

3.1.1 新型的教学理念

教学理应是教与学的互动,而传统教学是讲授式是“教”动,“学”不动,师动生不动。“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让“学”者活跃在前台,“教”者退居幕后,把课堂还给了学生,由学生去掌控,教师引导。

教与学的观念都能突破旧的模式,通过“互动研讨式”文学理论课教学,生生之间,师生之间就具体讨论点和观察点展开讨论、争论、辩论,最后由老师做出总结性的指导,真正实现了“自主、合作、探讨、互动”的理念。

3.1.2 宽松的学习氛围

“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了一个非常宽松的学习空间。在老师指定的内容和要求下,各小组的学生在第二课堂――“课余”对内容的认识理解、分析论证、总结都是独立完成,不受老师观点的制约。在第一课堂――“上课”中可以尽情展示自己的研讨成果,方式和手段不限,每位学生都有发言和表达自己想法的机会,照顾到每一个学生,老师也可尽可能了解到每个学生的接受情况。

“互动研讨式”教学遵循课前预习讨论―课堂演示互动―课后拓展反思这一循环过程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创造力,也激发他们参与精神,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总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1.3 显著的教学效果

就“读”而言,学生为了更好地理解教材中知识点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阅读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表现为能够对知识点进行叫正确的解读和论证。

就“说”而言,调动了每位学生“说”的积极性,大量的阅读使学生有演说的欲望,表达自己的观点的诉求,说辩能力提高,教态更自然。

就“思”而言,既能抓住知识的要点,也能反思自身观点及言行。

就“写”而言,不再是拼盘式的习作,而是语言流畅、思路清晰、有见地的论文。

3.2 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惑

3.2.1 不能实现师生的双重解放

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学生要去查阅资料,去讨论,确定最后要展示的成果,及小组间的评比,这些都需要学生比传统学习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每一门课程都是这样将大量的任务交给学生,学生的课业负担会更重,长此以往将不堪重负。

老师需要随时了解学生的进展程度,关注学生展示成果接受成效,对于出现的偏差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正。老师课外同样要备课、对学生提供技术支持;课内要引导和掌控学生的状态并答疑,授课压力并没有真正减轻,也没有达到在课堂上解放老师的目的,反而是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3.2.2 教学进程难于把握

在教学具体操作中每一个进程的把握和控制需要学生很好的设计,当然存在部分学生应付了事,就会导致整堂课的讲者和听者无法真正互动起来,最后仍需教师重讲本次内容,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会大打折扣,而且每学期教学的时数有规定,若当中某个教学环节完成得不理想,必然导致后面教学环节完成得不顺利。

总之,“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通过三届学生的在文学概论课程上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去优化这种模式,仍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去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第7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关键词:中西方;翻译美学;发展;创新

引言:

中国现代美学迄今为止已有百年历史,先贤们对美学学科建设和美学理论构建做了多方面的尝试和探讨,留下了丰富的遗产。但我们要根据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两者的特征、价值取向等特点,结合自己的传统文化,不断融合与创新,使翻译美学的研究富有生命力。

一、美学的渊源

美学的诞生一般追溯到18世纪德国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美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14—1762 )。在鲍姆加登看来,美学就是一门研究人的感性的学科。鲍姆加登出版了《美学》一书,这也标志着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西方正式问世,他也因此被称为“美学之父”。

在鲍姆加登之前,美学在西方已经有所发展。单从美学思考所依托的知识形态来看,西方美学大体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并且在各个阶段分别出现过占主导地位的美学形态,这就是本质论美学、神学美学、认识论美学、语言论美学和文化论美学。(毛荣贵,2005:1)

美学在中国可以说是一门外来的年轻学科,通常认为它作为现代科学是在晚晴时期即20世纪初从西方经过日本传到中国来的。美学传入中国主要是依靠三条渠道:一是日本,二是西欧,三是前苏联。不管是哪种途径,美学在中国至今不过是短短百年时间。

二、译学的美学渊源

中国人确实创造了美学。中国的经史子集、诗词书画实际上都是直接、间接地记叙、描摹、演绎、探索和开发自然美、人生美、人伦美、道德美、人格美和精神气质的永恒美。中国的哲人,从春秋时代就开始谈美言与信言问题。在中国的经典文献中美学也是个重要的领域。

在中国,对美学提出的很多思想都成了翻译标准。例如:1898年,严复在他的《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到:“译事之难:信、达、雅。”(罗新璋,1984:136)除此之外还有马建忠在提出的神与形之说、钱钟书在“林纾的翻译”中提到“化境”,这些都把译学和美学结合在一起。

三、翻译与美学

俄国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我一千次相信:没有一条富有诗意的、感情的和审美的清泉,就不可能有学生全面的智力的发展。富有诗意的创造开始于美的幻想,美使知觉更加敏锐,唤醒创造性的思维。

“只要一位译者动笔翻译,他就必然在面临一项如何科学地运用思维分析意义以及如何艺术地选择词语调整句式的双重任务。”(刘宓庆,2005:24)翻译与美学联姻是中国翻译理论的重要特色之一。几年来,毛荣贵对翻译与美学的结合作了初步尝试,建立如下认识:美学,是一种治学境界,在发现美的入微观察中,我们品尝翻译学习之乐;美学,是一种逻辑思辨,在认识美的条分缕析中,我们提高洞悉原文的能力;美学,是一种行文谋略,在创造美的旬月踟蹰中,译者赋予译笔灵秀的文采;美学,是一种学术态度,在崇尚美的快乐追求中,译者培育求真务实的译风。(毛荣贵,2005:2)

不同的审美标准,除了取决于不同人的主观意识,还取决于审美客体的文体。刘宓庆也对此作过总结性阐述,他认为“散文译文宜清丽淡雅。”“小说译文宜流畅明丽。”“诗歌民谣宜以宛秀、淳美之译文译之。”“论文论著宜以明晓畅达、比较端雅之译文译之,务求明理晰义透彻 准确,务宜摆脱定见,唯原语之事理为准确。”“公文文书宜以严谨直质之译文译之,力戒浮饰 流俗,尤以法律文书为然。”“新闻报道宜平实真切之译文译之,力戒空结奇字,隐晦含涩。”(刘宓

庆,2005:334)这六种总结,可称得上是精准、透彻,可对译者在实践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

四、当代翻译美学的发展

(一)对美的把握不够深入。正如诗歌翻译中对诗歌意境问题的把握。对意境问题的把握需要译者有很深的文学素养以及翻译能力。如何使译文能够展现出原文想要表达的意境不是一两天的翻译功夫能够达到的。最重要的是不仅要表达出这种意境,还需要让读者体会到另一种语言下的这种意境,这些都是中国翻译美学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这些译者需要为之努力的地方。

(二)美学研究人的感觉,如何把这些与翻译实践完美结合也是值得深究的问题。要想再现原文中深层次的美,就需要考虑到译者的心理过程。研究人的审美心理固然重要,然而过多的讨论译者的心理过程又不可避免的会有脱离翻译实践的嫌疑。人的审美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下,人的审美习惯是不同的,这就要求译者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三)中国译学想要有所发展和创新还要依赖于对翻译美学的研究。翻译美学不仅是翻译跨学科的要求,而且有其特定的历史时代要求。并且,很多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的翻译理论大多数的译论命题都有美学渊源。翻译美学中一般都是对译文的美学的探讨与论述。

(四)我们应该开展中西结合的译学发展途径,探索中西结合的翻译美学译论。我们应该多借鉴西方的美学理论、翻译理论、语言学理论等跨学科的理论,从中吸取丰富的思想营养,进行批判性地接受,关注审美接受的过程,着重探索创作活动与接受活动、作者、作品与接受者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

(五)当代翻译美学研究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翻译理论研究,是对我国翻译美学的继承和发扬,是中国译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然而,目前翻译学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内外的学者对各种翻译现象进行了动态研究,形成了多元互补的局面。这种多元的、开放的研究有利于促进翻译学的成熟和发展。

五、总结

翻译并不是简单地语言转换的过程,它还是译者在对原文美进行了深度解读之后将这种美进行转化,移植到译文中的一种审美和创造美的过程。翻译与美的联姻体现了人们对美的追求和人文理念。翻译之美学,作为译学的边缘学科,美学和翻译都是它的研究对象,体现了翻译中的美学问题和美学中的翻译问题的统一。(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参考文献:

[1]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2005.

第8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第9篇:艺术本质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小教专业;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教育理念

师范教育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服务,为教师的自身发展服务,这是当代师范教育的重要功能,也是师范教育持续发展的关键。师范教育小教专业如何实现其特有的功能,首要一条是要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这是小教专业发展的命脉,也是教师教育改革的核心。

一、对“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教师教育理念的诠释

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师范生、全面提高其素质与能力、使其特质潜能充分发展的教育。

第一,师范教育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师范生的智能水平差异和智能发展方向不同,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培养不同层级、不同学科发展方向的教师。在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目标上按照胜任为本、能力为本、专家为本的三种类型教师培养。即:①胜任为本:每个师范生毕业后都能胜任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②能力为本: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外语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的教师,其中一部分毕业生能成为双语为本、信息技术整合为本的教师;③专家为本:按照高起点、研究型的目标,为造就基础教育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打好基础。

第二、师范教育要促进学生素质与能力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师范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纪素质;具有宽厚前沿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国际有关方面的知识;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人际交往合作与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具有终身学习能力与创业能力,适应教师专业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师范教育注重师范生主体的多样性、异质性和发展性进行个性化教育。挖掘其潜在特质,发展良好个性与特长,使其人尽其才。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和师范生的智能优势,坚持以综合培养为主,兼顾学科方向培养,宏观上可分为中文与社会方向、数学与科学方向、外语方向、艺术(音乐美术)方向、计算机方向、体育与心理健康方向、双语教学方向等等,以适应小学教育的需要。

二、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是时代的呼唤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世界人才理念趋同化的特点日益突出,教育变革极为深刻,培养创新型人才已成为世界教育的共同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育已成为时代教育的主旋律。师范教育小教专业确立“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是教育改革的灵魂与根本。

1.“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与世界性人才需求变化相适应

2l世纪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着共同的课题和危机,其解决需要全球合作、多角度合作,需要大批通识型与专业型兼容,独立解决问题能力与合作能力兼备,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兼有的发展型人才。同时,全球化时代个人生存发展同样需要具备多种能力。社会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呼唤教育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小学教育是重要基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育,迫切需要培养素质复合、结构优化、能力全面、个性鲜明、具有时代教育理念的小学师资队伍。

2.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是基础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

以课程改革为载体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全面启动。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是基础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时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课程目标将从单一走向多元;课程设置体现综合化、弹性化和多样化;课程内容打破学科界限,交叉综合,注重反映社会发展与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注重教师开发与学生经验;师生关系强调学生主体地位,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合作者;在教育教学方法上,加强与学生的交往互动,采用现代化手段,注重学生的探究意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等的培养。基础教育的重大变革迫切需要教师要具备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时念,做到素质复合、知识复合、能力复合,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师范教育在为基础教育培养师资的同时,还应该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示范区,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辐射和促进本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师范教育这一重要功能要求其必须率先树立时代教育理念,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

3.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适应社会发展与人事制度变革的需要

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启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全面实施。村镇学校合并、教师缩编分流将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教育市场的开放化,促使教师的岗位竞争日趋激烈,岗位流动日益频繁,教师面临着严峻挑战,特别是小学教师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这一改革现实要求教师个体必须具备宽厚的知识底蕴、高强的现代教学能力与创业能力,增强自己对教学岗位的适应力及社会适应力,拓展自身发展空间。

综观国内外现实使我们认识到,小教专业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是时代的呼唤,是教师自身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一理念完全符合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和教育本质论的内涵。

三、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教师教育的基本途径

1.确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对接,与小教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理念

构建多元的现代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多种能力。课程设置由通识课程、学科方向课程、教师专业发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四部分组成。加强必修课的拓展与整合,构建师范生必备的素质结构;增加选修课的类别与科目,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增强学生的选择性;强化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注重综合实践课程的开发,提高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增强师范生对基础教育与未来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2.树立整合性、现实性、适用性、实践性,传承性与创新性共显的教材建设理念

在按比例采用国家级教材和省编教材同时,注重本校教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和学生要成为教材的共同开发者与创造者,在引进开发教材的内容和特点上都要体现教材对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创新,对社会发展与科技发展成果的载人,对学生经验的关注,反映地方与学校特色,突出实践环节。满足基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需要。

3.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模式

树立现代的教学观、师生观,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者、促进者和领路人作用,实现师生互动共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实践环节和现代化手段的运用,提高学生现代教学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发展其个性、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首先,要科学开展动态式分层教学。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科发展方向的差异,设立不同的教学目标,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鼓励冒尖,兼顾学困生,满足学生个体的不同需求。体现规定性、适应性、发展性的个别化教学特点。

其次,大力开展探究性教学,实现学生从接受性学习向探究性学习的转换,从知识教学向能力教学的转换。注重学生探究意识与探究技能、思维的独特性与发散性、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三,积极开拓主动发展式教学途径,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与选择性。支持学生根据不同兴趣爱好和智力优势,选择不同的学习内容、时空和方法,促进其主动发展。

同时,实施自学辅导式教学,突显学生主体,增大学生探索、研究的空间和自由度,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努力为学生创设成长的政治环境,优化的学习环境,广阔的发展环境

要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创设潜伏、弥漫、浸染于校园并体现学校深层目的精神氛围,增强德育生态的支撑力,引导学校的文化主流,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价值取向、师德素养、团队意识、创业素质、审美情趣及学术品格。通过学生个体与他人、与环境、与文化的对话,实现师生期望相容,互激共振,养成具有持久效应的思维、情感及行为方式。

培育反映不同教育取向的环境文化载体。注重学校物质景观的审美设计,加强对学生道德情操和生活行为的熏陶与导引,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功能。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搭建各种舞台,开通各种渠道,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实践力和创造力,实现个人智能与集体智能互动,促进学生素质与能力全面提高,使其个性与特长充分发展。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各种渠道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学生创业发展提供意志品质上的支持。

5.实行教育疏导与开放式管理相结合,提高学生的道德能力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发展规律实行分层教育管理。注重教育的内化作用,做到德育内容层次化、生活化,德育方式多样化、心理化。加强对学生自主、自律、自立和选择能力的培养,根据层次教育的不同阶段逐步实行开放式管理,增加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学校提供优化的教育资源,让学生自主支配时间,自主选择与利用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6.构建多元的、动态的、激励的、发展的现代评价体系

在指导思想上,淡化评价的甄另功能,使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的不断改进,真正体现评价的激励性、反馈性、服务性功能。

在方法和手段上,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形成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多元评价主体广泛参与的评价格局。注重过程评价,定性与定量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学生自评与他评,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互交叉,以增强教育评价的客观性与可信度。

在评价标准上,正视学生主体的多样性、异质性、不成熟性和发展性,承认学生个体在发展方向与水平上的差异,制定多方位、多层次的评价目标。使每个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亮点,增强自信,克服偏差,发展个体优势。体现评价的客观、动态、包容、激励等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