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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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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第1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①研究背景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于1996年,经历这十几年的发展,最后由今年10月24日中央银行“双降”落下帷幕,存款利率及贷款利率限制都已取消,利率市场化真正开始。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管制。1997年6月取消了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的管制。1998年8月,国开行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定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200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城市信用社、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扩大到(0.9―2),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为依据制定贷款利率。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增加,加大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程度扩大到70%,下浮依然保持在10%不变。2004年10月,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还没有完全放开。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都可以下浮,下不设低。2006年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浮动范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10月人民银行再次增加了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2年6月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再次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人民银行取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商业原则来自主决定贷款利率,自此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2014年11月人民银行下调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至6.15%;同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至2.75%;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2015年10月,人民银行下调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

②研究意义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其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存款贷款利率差是我国商业银行以前获得利润的主要途径,所以贷款定价模型的选择对我国商业银行显得尤为重要,若贷款利率定的太高,则可能导致客户的流失,流向贷款利率低的银行,从而导致市场占有率的下降,无法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但若定的太低,得来的收入无法弥补相关贷款成本、及可能面临的风险,银行将发生亏损。因此商业银行贷款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贷款利率基本模型

1、影响贷款定价的因素分析

从宏观角度来看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借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是关键因素,还有如下因素:(1)通货膨胀率的预期。通货膨胀会使货币发生贬值,因此为了弥补借贷资金本息的价值损失,必须随着通货膨胀率来提高贷款利率。(2)平均利润率。利息产生于借贷资本向生产资本转化的这一过程中,是利润的组成部分,所以一国一定时期内的平均利润率是利率水平的决定因素。(3)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一般来说当央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时,利率会下降;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利率会上升。(4)国外利率。一般来说国外利率及其变动趋势会对本国利率产生示范效应,国外利率下降会降低本国利率水平或者抑制本国利率上升,反之亦然。一国对国外利率的敏感程度与它的开放程度成正比,一般越开放的国家,本国利率越容易受国外利率水平的影响。(5)利率的历史水平。每个国家其利率都具有较强的历史继承性,在进行利率调整时,可以把历史数据作为参考。

从微观角度分析来看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贷款利率主要由风险水平、资金成本、交易成本、机会成本、银行贷款的目标收益水平、借款人拟定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等因素共同决定。

2、三种传统贷款定价模型

① 成本相加模型

成本相加模型是比较传统的定价模型,该模型认为成本加上目标利润决定价格,贷款利率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1)与贷款有关的费用率,如发放和管理贷款时需要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发放给贷款人员的工资等;(2)筹集贷款资金的成本率;(3)贷款的风险溢价率,如果贷款发生违约则需要相应的补偿;(4)目标利润率,银行从每笔贷款中所获得的最低收益。

由以上分析可得:

银行贷款利率=贷款的管理费用率+贷款的资金成本率+贷款的风险溢价率+目标利润率

这种定价模型的特点:(1)采用这种模型定价,银行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会影响其定价结果的精确性,所以需要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相应的人才储备来计算出合理的风险溢价;(2)如果商业银行采用这种模型定价,则其需要精确地计算出其运营成本,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有一个自身成本管理系统,用来精确地计算出其运营成本;(3)该模型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出发来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属于“成本导向型”模式,这种模型对于处在垄断地位或者贷款需求旺盛时期的银行比较适用。

②价格领导模型

该模型在世界上被广泛使用。其操作步骤为:(1)选择一个基准利率;(2)根据客户贷款风险大小的不同确定相应的风险溢价;(3)根据风险溢价和基准利率来确定每笔贷款的利率水平。

由以上分析,该模型的贷款利率确定方法为:

银行贷款利率=风险溢价乘数×基准利率 或者 贷款利率=风险溢价点数+基准利率

这种定价模型的优点有:它是以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属于以市场导向的模型。该模型结合了一般利率与贷款的风险程度来确定贷款利率,这样制定出来的贷款利率即考虑了贷款违约风险,同时又考虑了市场利率风险,因此基于此模型制定出来的贷款利率更具有合理性。缺点为:(1)基于这种模型进程贷款定价,不仅要考虑贷款本身的风险还有兼顾市场利率风险,使风险管理难度加大;(2)基准利率的选择在模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基准利率的选择左右了该模型的合理性;(3)这种模型欠缺对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考虑。

③客户利润分析模型

该模型认为,商业银行贷款给客户其收益必须大于成本,至少不能亏本,不然不会发放贷款,因此,商业银行在决定贷款利率时应充分考虑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整体关系,第一步要给客户设定一个目标利润,第二步要计算为该客户提供所有服务的总收入、总成本以及银行的目标利润,以此来决定贷款利率水平。银行资本从每笔贷款中应该获得的最低收益为商业银行的目标利润。由以上分析,该模型的贷款利率的确定方法为:

银行贷款利率=(为该客户提供所有服务的总成本+银行的目标利润一为该客户提供所有服务中除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收入)÷贷款额

该模型的主要优点:(1)该模型是一种以客户为导向的模型,它试图从客户与银行的交往中寻找出最优的贷款利率,充分体现了现代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了差别定价的个性化经营方法;(2)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普遍的存在一种现象即“二八法则”,该法则认为银行80%的利润是由20%的 “优质”客户带来的,因此,怎么区分 “优质”客户与“劣质”客户对由于商业银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通过这种差别贷款利率就能保留那些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的“优质”客户,又能通过较高的贷款利率来弥补“劣等”客户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的。缺点为:(1)这种贷款利率确定方法比较适合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与银行经常打交道的客户,而对于新开户企业以及未来发展比较有潜力的客户不宜采用这种贷款利率确定方法;(2)这种贷款利率确定方法对商业银行的成本计算以及分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既要采用“分客户核算”的方式,又要做到“分产品核算”,这样做可以方便商业银行计算出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成本。

3、RAROC贷款利率定价模型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风险管理能力的强弱是其成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盈利能力的强弱是银行成功的直观体现,传统的利润考核指标如资产收益率(ROA)和股权收益率(ROE),是银行账面利润的简单会计反映,没有剔除风险因素、资本成本等内容,故对银行真实盈利能力的反应有一定的片面性。RAROC作为一个充分考虑了风险的盈利性指标,其把收益对应的风险进行了扣除,在分子的收益中去掉了预期损失(类似于当期的成本),分母则是经济资本即非预期损失,两者的比即为银行最终追求的真实资本收益率。RAROC贷款定价模型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在评价其盈利能力时,必须把风险承担因素考虑进去,即将风险带来的未来可预料到的损失折算为当期的成本,与银行的其他成本一起,来调整当期盈利水平,测量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情况,并且把可能的最大损失作为资本准备,从而衡量资本的实际使用情况,使得商业银行获得的利润与所承担的风险挂钩。其公式表示为:

RAROC=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

=总收入-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经济资本

该公式显示:分子为经过风险调整以后的收益,即收入结果减去风险成本、经营成本和资金成本等各类成本,最重要的就是要扣减风险成本,其在数值上即为预期损失;分母则属于风险资本,也即经济资本,其在数值上即为非预期损失或资本成本。RAROC的计算,最主要的便是对于经济资本、风险成本的计量,也就是要计算非预期损失以及预期损失的值。将 RAROC 公式中的收入替换为贷款收入,计算出预期损失与非预期损失,然后将给定的 RAROC 值带入,便可得到经过风险调整收益后的贷款利率,此即为RAROC 模型贷款定价过程。公式如下:

RAROC=

收益-预期损失经济资本=(贷款收入-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预期损失经济资本

=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预期损失经济资本

银行贷款利率=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损失+经济资本×RAROC贷款额度

RAROC 贷款定价模式的核心环节在于对资本成本的确定,即要正确合理的分配经济资本。每笔贷款的RAROC水平可以被用来与反映银行资金成本某种要求的最低收益率相比较。如果 RAROC>最低收益率,那么贷款就被视为能为股东带来价值的增加。

该模型评价:RAROC模型利润中剔除了预期损失,用剔除风险的利润指标除以经济资本得到RAROC比率,然后根据给定的利润指标反推贷款利率,得到最终全面反映风险的利率水平;但是其中预期损失与非预期损失的计算依赖于历史数据,忽视未来影响因素的变化,同时其定价利率在贷款期限内一成不变,没有考虑企业信用在贷款期限内的变化,故可能导致定价的高估或低估,使定价失去竞争力或使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分析

1、传统贷款定价机制的弊端

①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受阻止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限制,我国的利率没有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形成了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的错配。贷款利率没有正确的反映出资金的成本,使得资金流向了低收益部门,这些部门利用资金的低效率也使得银行的利润率下降,最终造成银行的“惜贷”现象。

②贷款利率体系僵化,造成了利率的敏感性降低

由于扭曲的贷款利率不能真正反映企业融资成本,造成了通过调整利息而影响投资规模的通道受阻。

2、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贷款利率模型选择

本文比较了传统的几种贷款定价模型并指明其优缺点,最后引入了RAROC模型。本文认为RAROC贷款定价模型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型的最佳选择之一,其理由有以下两点:①经济资本、违约损失以及违约率等这类风险量化因素被加入到 RAROC 定价模型中。最后确定的贷款利率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对资本金充足率的要求相匹配,综合考虑了贷款预期损失以及非预期损失等重要内容;②该贷款定价模型在使用中较符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可以达到有效利用有限资本资源、对资本进行高效分配、提升银行效益性等目标,从而突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可以利用该模型,获得最低贷款利率的比较标准,进而有利于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结束语

第2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存贷利差;存贷款业务

一、引言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自2013年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不断加速。2013年7月20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同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机制正式启动,意味着我国已经完成贷款利率市场化。进入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分别于5月和8月两次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最后定于10月24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1]。从此,贷款和存款的利率管制都取消,金融机构有了自主利率定价权,标志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尤其在最后一个阶段即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而言,不论是传统业务还是复杂业务都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进而影响银行的盈利状况。

目前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平均占比不足30%,净利润依旧主要靠利息收入[2]。今年,在严格的监管环境和MPA考核的双重压力下,银行规模扩张受到限制,业务结构上将仍旧以发展传统业务为主。因此,研究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净利润的变化,分析存贷利差的变动情况,探究商业银行发展存贷款业务的策略,对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25家上市银行作为样本银行,将这25家上市银行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第二类为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第三类为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常熟银行、贵阳银行、杭州银行、江阴银行、江苏银行、吴江银行、张家港行、无锡银行和上海银行。选取2013—2016年的数据作为基础,探讨现阶段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存贷利差差异的原因以及发展存贷款业务的策略。

二、2013—2015年上市银行盈利情况和利差水平分析

(一)净利润增长率

总体上,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普遍高于大型商业银行。2014年城市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出现拐点,在此之后呈现逐年上升。然而,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2015年开始,二者的净利润增长率均出现大幅度下滑,尤其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2015和2016两年的净利润几乎没有太大变化。从各家上市银行的数据来看,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降幅最严重,2016年甚至是负增长,为-3.67%;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从2013年至2016年大多有不同程度下降,但2016年,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表现不同于其他股份制银行,净利润增长率则有一定程度提高;而各家城市商业银行每年各有不同。除了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上市时间较其他城商行早,业绩表现略好之外,大多数城商行经历了2014和2015两年净利润增长率的下滑,其中张家港行2014年的数据为-27.09%,吴江银行2015年的数据为-21.27%。但从2016年开始,各家城商行的业绩开始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

(二)净利润

总体上,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净利润远远高于其他两类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因其上市时间较晚、规模和分支机构较少等因素,净利润最少。具体到各家银行的数据上,大型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的净利润最多,交通银行最少;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的业绩最为亮眼;城市商业银行中北京银行的净利润最多,且逐年增加,相反吴江银行、张家港行相对表现较弱。

(三)存贷利差

2013—2016年上市银行存贷利差对比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到,上市银行的存贷利差总体不高,都低于2.7%。伴随着2014年以来的降息周期,加上利率市场化的演进与完成,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导致存贷利差大幅度收窄,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利差收窄最为显著。到2016年存贷利差水平已降至低位,收窄幅度较之前放缓。从各家上市银行具体数据上看,虽然城市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总体水平不高,如2016年江苏银行的存贷利差在所有上市银行中最低,但个别几家比如吴江银行相对较高。

三、上市银行发展存贷款业务策略分析

由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以及存贷利差情况来看,2013—2016年,银行业净利润增速急剧放缓,盈利下滑,存贷利差收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经济增速下降,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货币政策缩紧。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压力下,实体经济不景气,资产质量恶化,直接影响银行的盈利情况[3];第二,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到初步完成,央行几次下调存贷基准利率,导致存贷利差收窄,银行之间收入增长差距拉大;第三,近年来,金融脱媒、融资渠道多元化和跨业跨界竞争加剧都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巨大的冲击。再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银行传统业务的客户流失严重。而在这样的宏观和行业背景下,各银行因其发展规模、业务结构和客户情况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存贷款业务策略,最终造成不同银行之间的分化。

(一)发展存款业务策略分析

首先,总体上,上市银行的平均存款利率水平差别不大,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意味着平均付息成本随之降低。其中,大型商业银行的平均存款利率最低,然后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高的则是城市商业银行,这主要是因为大型商业银行具有负债规模大、网点多、客户基础扎实等优势,形成了规模效益,存款利率定价不高也能大量吸储。从各家上市银行的具体数据来看,不得不提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比较特殊的招商银行,其平均存款利率除了2014年略高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之外,其他年份均处于所有上市银行中的最低水平。这应该是与招商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加快战略转型,发展“轻型银行”和“一体两翼”[4],从而优化存款定价和差异化授权机制密不可分。其次,从存款结构上看,结合图1中2013—2016年上市银行存款结构占比情况和各家上市银行的具体数据,不难看出,自2013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占比相对稳定,变化不大,其他存款则逐渐有所上升。大型商业银行个人存款的占比要高于其他两类银行,尤其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吸收居民存款能力相对较强。同时,大型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占比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其吸收的居民个人的活期存款远远高于股份制银行。这些情况和大型商业银行规模大、网点分布广、数量多、业务辐射范围大等特点相符合[5];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存款占比明显高于其他银行,平均都在70%以上,而个人存款占比则不足30%,2016年更是低于20%。以平安银行最为典型,在25家上市银行中,其公司存款占比最高。而招商银行的情况比较特殊,其个人存款占比在股份制银行中最高,但仍低于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存款占比较高,这一点和大型商业银行的情况类似,但其他存款占比明显高于其他两类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因上市时间早、发展较快、金融服务水平较高,三家银行的公司存款占比较高,且存款结构占比情况接近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一些上市较晚的银行如常熟银行仍以吸收个人存款为主,个人存款占比明显高于公司存款十几个百分点。

(二)发展贷款业务策略分析

伴随着经济下行,信贷资金需求减少,加之高企的违约率加大贷款投放难度。表2显示2013—2016年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增大,到2016年底,不良贷款率达到自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的最大峰值。贷款不良率的上升,不仅严重影响银行的盈利,也使得贷款到期回收面临困难,从而破坏资产负债的平衡。三类银行中,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其他两类银行,主要是由于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过高,拉高了整体水平所致。城市商业银行中有一些银行的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如北京银行,这是由于该银行严格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信贷投向,以不良资产双控和操作风险管控为主要任务,实现规模、资产质量和效益的稳健发展[6]。2013年以来,为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央行先后六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从6%降至4.35%。虽然目前已经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从各家银行的贷款定价来看,如图2显示2013—2016年上市银行平均贷款利率比较情况,同样的,商业银行的平均贷款利率水平与基准利率一致表现为逐年下降。这与前文所述的存贷利差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演进而收窄相符。在降息周期的压力下,以解决社会融资问题和降低融资成本的政策为指引,银行下调贷款利率。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平均贷款利率水平下降得最快,导致三类银行的贷款利率差别越来越大,到2016年,大型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扩大到1.12个百分点。但是从贷款总额等数据观察,各家银行的客户贷款总额逐年增加,仅有个别银行在2015年贷款额增长缓慢。

实体经济信贷规模扩大,除了监管力度加强导致资产从表外向表内转移的因素之外,说明目前通过直接融资获取资金的方式仍不能满足企业和个人的需求,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仍是主要渠道。因此,贷款利率下降空间有限。然后,从贷款结构来看,图3中2013—2016年上市银行贷款结构占比情况显示,各类银行的公司贷款比重逐渐缓慢下降,个人贷款和票据贴现的比重则逐渐上升。公司贷款方面,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贷款占比较其他银行大,如吴江银行的公司贷款在所有上市银行里占比最高,体现城市商业银行对本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个人贷款方面,大型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占比略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且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反映出大型商业银行客户多、网点覆盖广的优势;票据贴现方面,城市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占比远远高于其他两类银行,体现城市商业银行为满足资产负债组合管理需要而适度增加票据贴现资产配置。在信贷结构重心上,大多数银行侧重公司贷款或个人贷款一方,仅有个别银行的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比例趋同,例如招商银行和常熟银行,这和部分银行为应对利差收窄而率先实施银行业务重心下沉、客户结构重心下移的策略相关。再看各类贷款的利率定价,大型商业银行的公司贷款利率稍高于个人贷款利率,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则相反,其个人贷款利率较公司贷款利率高。因为股份制银行的个人贷款审批手续相对便捷,放款速度快,利率自然就高一些。尽管如此,近年来大多数银行的个人贷款总体仍增长较快。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其中,随着居民自主及改善性购房需求增大,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幅度较大;消费升级刺激信用卡发卡量增加,信用卡透支额度和分期付款业务稳中有增。

四、对策与建议

在经济放缓、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银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但是伴随着经济新周期的到来,存贷利差可能企稳回升,则盈利会好转。根据前述利率市场化以来不同类型银行的盈利情况和利差水平分析以及目前发展存贷款业务的策略,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推动其存贷款业务的发展。

1.扩大负债来源,降低负债成本当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增长乏力,获客和留客成本加大,必然增加负债成本。银行应进一步扩大负债来源,降低负债成本。首先,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理念,不断开发创新性负债产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其次,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将特定的附加服务内置于产品之中,如结构性存款、定制理财等,稳定资金,稳定客户。再次,降低资金运营成本,大力发展交易银行和非银同业存款,通过有效的管理方式实现低成本负债。再者,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存款营销能力。

2.加强风险控制,优化信贷结构首先,由于存款成本上升的压力对利差形成挤压,商业银行应逐渐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定价,以覆盖成本。其次,加强风险控制,降低不良贷款率,重点提高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再次,调整信贷结构,将贷款投向更具有议价优势的领域。最后,针对个人消费融资需求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下降的现状,优化信贷产品,简化准入标准和业务流程,增强个人信贷业务的竞争力。

3.细分市场和客户,提高利率定价能力利率市场化后,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对利率的定价能力将直接关系到传统业务的发展情况,影响银行的利润。商业银行应判断宏观经济的形势,熟悉政府政策对利率的传导,提高市场敏感度,做到能够及时调整利率。同时,细分市场和客户,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客户的情况,综合费用分摊、风险补偿、让利幅度等因素来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

4.结合本行情况,实施差异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同质化严重,最终导致价格战。商业银行应根据当前市场运行环境,结合本行自身的情况,找准市场定位,分析不同层次的客户,实施差异化的资产负债经营管理策略。第一,对于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利用规模大、网点多的优势发展可持续负债,增加其他存款。不能一味地下降贷款利率,应针对伴随消费升级,个人贷款增加较多的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吸引优质客户提高资产质量,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逐渐向国际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以提高盈利能力;第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加快战略转型,发挥互联网特色与优势,如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发展“轻型银行”和“零售银行”。传统业务方面,积极开拓客户,拓展各类负债和资产,尤其是个人存款和个人贷款,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利率,提高吸储能力;第三,城市商业银行的客户以中小微企业为主,银行在利率定价中有议价优势,可以保持合理较高的存贷款利差优势。同时,调整资产结构,提高零售贷款占比,立足所在区位,拓展本地客户,走品牌化和特色化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学祥,赵一迈.利率市场化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影响与对策[J].菏泽学院学报,2016,(2):83.

[2]谭中明,时红.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J].西南金融,2016,(3):17.

[3]张晓慧.新常态下的货币政策[J].中国金融,2015,(1):22-25.

[4]姜晨.招商银行零售银行业务营销策略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3-7.

[5]咬亮.金融新常态下零售银行储蓄存款发展情况研究[J].甘肃金融,2017,(1):29-41.

第3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论文论文摘要】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正在我国迅速发展,对于银行而言,该贷款品种的风险包括借短贷长风险、提前还贷风险、信用风险。本文分析了这几种风险的度量和控制。

近年来,央行为了控制过热的经济,不断提高利率,加重了住房抵押贷款人的负担。为了丰富贷款品种、增加竞争力,2005年光大银行适时率先推出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品种,随后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也推出该品种贷款,销售量不断上升,体现出了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在升息时期的优势。

固定利率贷款在国外是很成熟的产品,在荷兰、法国选择固定利率贷款产品的消费者占80%,但由于在我国该产品刚起步,研究其风险控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风险识别

所谓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在整个贷款偿还期间,贷款人按事先和银行商定好的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主要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给商业银行经营收益和净资产价值带来的潜在影响。固定利率贷款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延展风险(借短贷长的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提高资金来源的成本,当贷款利率固定时,借短贷长的风险出现。当市场利率下降时,贷款人倾向于低成本融资,提前还款,银行面临提前收回款的再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导致20世纪80年代美国儲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一种系统风险,存在于银行作为交易方的所有业务中。

信用风险是导致本次美国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起源于美国贷款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盲目降低贷款信用门槛,将款贷给本来借不到贷款或借不到那么多的“边缘贷款者”,当房价下跌,美联储提高利率后,“边缘贷款者”不能偿还本金和利率,房贷市场违约不断。危机再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到整个金融市场,形成今天愈演愈烈的次贷危机。

二、风险度量

1.利率风险的度量

敏感性缺口法是度量利率风险的一个传统方法,可以衡量出利率变化对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资产-利率敏感性负债,即IRSG=ISRA-ISRL。若利率变化为R,净利息收入变化NII,则NII=R×IRSG。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时,利率的上升会引起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增加,反之减少。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负时,利率的上升会减少银行净利息收入。敏感性缺口法的一个缺点是不能度量提前偿债的风险,后来学者又提出了持续期度量法、利差调整期权度量法等改进。

2.信用风险的度量

信用风险度量的发展经历了专家分析、经验判断、计分卡评级、模型化阶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基本处于计分卡阶段,只有少数银行如中国银行向国外购进了评级模型,而国外的先进银行都有比较完善的模型。模型化也是新巴塞尔协议对于信用风险管理内部评级的要求,应用历史数据,通过信用转移矩阵,得出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目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历史信用数据缺乏,模型化的发展遇到了很大阻碍。

3.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联合度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的实践表明,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往往夹杂在一起共同影响银行经营,事实上,在过去五年中,美国、欧洲、日本的银行已有一部分开始对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联合度量分析。因为大多数隐含已经意识到利率和资产质量之间强烈的相关性,利率衍生品产生的信用风险也使人们着手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近年来一些学者也开始尝试将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纳入同一体系进行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刘小莉(2006)在基于结构化方法和约化方法的信贷组合模型基础上分别引入随机利率,以即期利率和股市指数、股市行业指数为状态变量,建立信用与利率风险的联合度量模型,推导了信用价差与利率和股市指数等一些重要经济变量的相关关系。

三、风险控制

1.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美国是由市场上著名的三大信用管理局EXPERIAN、TRANSUNION、EQUIFAX来从事征信业务,它们分别用FairIsaac公司开发的三种FICO评分系统,根据客户的偿还历史、信用账户数、使用信用的年限、正在使用的信用类型、新开立的信用账户等因素评分。贷款方通常会将该分数作为贷款决策的一个参考。而欧洲国家一般由中央银行管理征信方面的事宜。考虑到按照美国模式发展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我国信用体系急需建成的情况下,按欧洲的模式发展,由政府成立主管部门,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

2.利用金融衍生工具

2007年1月,花旗银行与兴业银行完成了中国国内银行间第一笔基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标准利率互换。资产证券化是管理风险的有效工具,在西方国家已有了高度发展,距统计,目前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了证券化处理,2001年MBS余额占美国全部债券余额的22%,欧洲2003年一年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就达到了2172亿欧元。2005年,建行股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利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和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控制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3.收取提前偿还违约金

由于提前还贷行为会导致银行一定的利息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对提前还贷要征收一定的罚金。比如香港、台湾、美国。但是单纯收取违约金不是管理银行固定利率房贷利率风险的可取办法,银行还应该通过全面分析提前还贷行为的特点及其与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分析和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找出决定因素,建立提前还贷模型,对未来提前还贷行为进行较为准备的预测,通过套期保值来管理控制相应风险。

4.建立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

如果市场不能提供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银行又难以收取提前还贷的罚金,建立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就很有必要,损失准备金是防范利率风险的缓冲剂。从理论上分析,如果计量准确,这些为防范固定利率抵押贷款而计提的准备金应等于相应套期保值的费用,也应等于拟收取罚金的数额。

参考文献:

[1]姜琳.美国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国金融,2006,(7).

第4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利率市场化是指把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其本质就是逐步发挥市场机制在利率制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而实现资金流向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有:①存贷利差收窄,盈利能力降低。②贷款增速下降,风险偏好提升。③经营风险加大,风险管理能力亟待提高。④贷款定价能力亟待提高,业务转型压力剧增。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短期内转型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在此之前,资产负债业务仍然是银行的主营业务。

多年以来,国内银行存贷款主要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存贷款利差浮动范围小,净利差收入基本上有保障,商业银行的管理重心多放在追求规模扩张上。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逐步扩大,这就对商业银行维持既定的利润水平提出了挑战。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十分重视定价能力的培养,定价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定价能力仍显不足。目前,银行业普遍缺少根据客户风险、期限、抵押品、自身的资金成本以及流动性需要而建立的定价方法、定价战略和定价管理机制,做不到主动的、逐笔的、客户化的定价。如果定价机制不能得到改善,恶性的价格竞争会使商业银行的净利差越变越薄。因此,如何建立完善的定价机制,以覆盖银行自身经营的风险、成本和资本回报要求,成为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2 常用贷款定价方法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定价方法主要有:

2.1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是一种比较传统的贷款定价方法,其核心思想是贷款的定价能够弥补商业银行的各种成本,同时还能使银行获得一定的利润。具体可表示为:贷款利率=筹资成本+各类费用+必要风险补偿+目标利润。

2.2 价格领导法 价格领导法是指银行首先选择一个基准利率(比如央行基准利率或Shibor利率),在此基础上根据借款人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利率的调整项,利率比率浮动或加减点的确定,这是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常用的定价方法。即: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利率比率浮动 或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加减点。

2.3 客户盈利分析法 客户盈利分析法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定价系统。其核心思想是银行在对客户进行定价时,考虑客户与银行的关系,即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和收益,以及银行利润目标。它是商业银行由“以产品为核心”的经营模式,向“以客户为核心”的经营模式转型的具体表现,其定价方式也由过去的单一产品定价,向客户关系定价转型。计算公式为:客户账户总收入>客户账户总成本+目标利润

成本加成法为“内向型”定价模式,价格领导法为“外向型”定价模式。这两种传统定价模式都忽略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对贷款定价的影响,容易造成贷款定价中的逆向选择,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不符合“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成本加成法的实际操作中,国内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客户风险评估系统与机制,无法科学的测算必要风险补偿项。而价格领导法中的利率比率浮动项同样缺少科学有效的依据,不能根据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客户与银行的关系来确定浮动比率。客户盈利分析法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前两种方法的不足,体现了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试图从银行与客户的关系中确立更合理有效的定价。

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这种影响要求商业银行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由“以产品为核心”向“以客户为核心”转型,由同质化定价向差异化定价转型。而客户盈利分析法符合银行的转型方向,符合银行改善定价模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因而,对面临利率市场化挑战的商业客户银行来说,客户盈利分析法能够使企业持续盈利。

3 客户盈利分析法

3.1 指标分析 现对客户盈利分析法的三大要素进行指标分析:

3.1.1 客户账户总成本的指标设立与计算:①资金成本:即银行提供贷款所需资金的加权边际成本。②各项费用:包括客户存款账户的各种服务费用和管理费用。③风险成本:因贷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本息损失。应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 和经营状况等进行相应评估。

计算公式为:客户账户总成本=资金成本+各项费用+风险成本

3.1.2 客户账户总收入的指标设立与计算:①利息收入:对客户贷款的全部利息收入。②中间业务收入:为客户提供的所有中间业务的服务费收入。③投资收入: 客户账户留存资金用于再贷款或者投资所需要的收入。

计算公式为:客户账户总收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投资收入

3.1.3 目标利润的指标设立与计算:目标收益指银行资本要从每笔贷款中获得的最低收益。

①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等于资本/总资产。②资本的目标收益率:股东目标收益率。③贷款额:客户平均贷款额。

计算公式为:目标收益=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资本的目标收益*贷款额

根据上述指标设定,可以知道使用客户盈利分析法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银行的电脑系统能够实现“分客户核算”。分客户核算同时也对银行的成本和收入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事实上,目前国内的银行系统此方面的技术还不成熟,技术水平的限制导致了这一分析方法难以付诸实践。因此,本文对此方法做了一定的改进。

4 差异化分析方法

针对上述客户盈利分析法,由于技术水平限制而不能实现“分客户核算”的局限性,现提出基于客户对银行利润的贡献度分类的差异化客户盈利分析法。

4.1 客户利润贡献度

客户利润贡献度是指银行在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其他服务中所获得的净收益。它是银行资源产出与资源投入的差值,是客户收入与客户成本的差值。客户贡献度,即客户贡献与银行资源投入之比。通俗来讲,是指客户为银行带来的利润占银行总利润之比。根据前人研究的成果,并做了一定的改进后,提出如下客户贡献度计算模型:

客户贡献=存款收入+贷款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存款成本-贷款成本-交易成本

4.2 客户分类

通过客户贡献度分析,可以帮助银行调整客户结构,压缩和减少对资源回报率小的客户的投入,加大对银行利润贡献度高的客户的投入。这可以为市场营销提供依据,并从源头上控制资源的配置方向和数量。

根据客户的利润贡献度,把客户分成核心客户、战略客户和普通客户三个类别。核心客户是指根据“二八原则”确定的客户。这种客户一般占银行总客户量的20%左右,但却能给银行创造80%的利润。他们与银行有着多渠道、多产品的关系,银行的运营成本最低,流失率最低,盈利度最好。对这些客户,银行在定价上要主动考虑给予部分优惠,增加资源投入,提高客户满意度。

战略客户是占银行客户60%以上,与银行目前是单一产品关系的客户。他们虽然盈利度相对较低,但如果银行能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交叉销售的机会很大。对待战略客户,要主动发现有潜力成为核心客户的客户,对这类客户要动态定价、加强引导,提高银行的收入。

普通客户是除去核心客户和战略客户以外的客户。这类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额仅仅能够弥补银行的运营成本,甚至有些还拖欠银行的利息不能弥补银行成本。对待这类客户,应减少投入,维持最基本的服务。

这种分类方式要求银行对客户有相对完善的认知,但不要求特别具体的分析。因此,如果银行没有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在现有的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依靠以前的服务经验来确定客户类别。

4.3 差异化定价方法

根据上面的客户分类,确定以下几种定价方法:①对核心客户采用逐笔定价。核心客户,因为每个客户的利润贡献度都较高,并且每个客户每笔业务的客户风险、期限结构、还款方式、抵押品种类等等都不一样,所以一般采取内部的、逐笔的定价。②对普通客户采用标准定价。标准定价指采用以产品为单元的定价方法。以产品为单元,信息相对比较透明,且产品的期限结构和抵押品等都大致相同,可采用一种简便易行的标准定价,减少资本消耗。③对战略客户,根据其特点采用组合定价。组合定价是指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逐笔定价与组合定价相结合的方法。

第5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贷款定价原则 贷款定价模型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利率管制,利率必须严格执行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虽然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在法定利率的基础上实行有限度的幅度,但是中央银行严格规定幅度范围。由于长期的利率管制,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贷款定价的经验与能力,贷款定价方法比较死板、单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贷款定价法方是:在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各银行再根据每一笔贷款的具体情况,确定浮动水平,以基准利率加或乘浮动比例作为贷款价格。

在实践中,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价格的具体操作是:根据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按一笔贷款的具体风险指标等贷款利率浮动参与指标,分别对企业历次贷款确定利率水平,对利率浮动参考指标设定几个档次的浮动系数,并根据指标重要性设定不同的权重,由浮动系数和指标权重确定贷款利率浮动水平。即:

利率浮动水平=∑(浮动系数×权重)100%=∑[(风险指标对应的浮动系数×权重)+(其他指标对应的浮动系数×权重)]×100%

由此可得出,贷款利率的公式为:贷款利率=基准利率×(1+利率浮动水平)或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其中,基准利率是中央银行公布的当期不同档次贷款利率。

各种指标具体如下:

1.风险指标的设置

(1)项目风险指标设置

①资本金比率:资本金与项目投资总额之比。这一指标反映项目资本充足率。②还款期限:根据项目综合还款能力确定和还款期限,这一指标反映信贷资产的到期风险,期限越长,风险越大。③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定金、抵押和留置等。

(2)企业风险指标

①信用等级:由商业银行认可的评级机构或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评定的信用的等级。②资产负债比率: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这一指标反映企业负债状况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③现金流指数:现金流入与现今流出之比。这一指标反映企业净现金流的相对变化。

2.其他指标的设置

(1)结算比率:企业或贷款项目在银行的结算量(含外汇)与企业或者贷款项目全部结算量之比。这一指标实际上综合考虑客户关系在贷款定价中的影响。

(2)存贷率: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或项目,以及存款)与银行对企业或项目贷款之比。

(3)单笔贷款额,单笔贷款额越低,银行每单位贷款承担的附加费(如贷款费用、抵押的公证费)相对会比较高。因此,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与同等条件下贷款额较高的贷款相比,上浮幅度要相对较高。

二、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一环,扮演了资金中介的角色。在社会上吸纳存款,然后创造信用。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一般是指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另外,从它自身的特点,也受到效率性,以及公益性的约束。

1.安全性原则

所谓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应当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其资产、负债、利润、信誉等方面的影响,保证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发展。由于信用风险的存在,使银行面临损失的危险。这些都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维持适度的自有资本比率,同时慎重选择资产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实现安全经营。

2.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银行为了应付存款提取或者贷款的需求等,所持有的现金或立即可变现的资产或立即向外举借资金的能力。一旦银行不能应付客户提款或满足客户贷款需求,以及银行本身的需求时,便出现了流动性危机。它将严重损害商业银行的信誉,影响业务的发展并增加经营成本。

3.盈利性原则

商业银行也是盈利企业,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银行的利润是收入与经营成本的差额,因此,增加利润要依靠增加收入和降低成本来实现。一般而言,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主要受内部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提高盈利水平,应该从改善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入手。在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要同时兼顾以上三个原则,在保证银行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银行收益最大化。同时,也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1)效率性原则。效率性是指银行具有高度的经营效率。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现状下,银行的竞争更加激烈。重视经营效率,提升银行的生产力与竞争力,对银行的盈利性有所助益。(2)公益性原则。银行作为社会资金的中介人,肩负着推行政府财政货币政策,以及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大责任,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应该重视社会公共利益。

三、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型评述

1.成本加成模型

成本加成,即银行在进行贷款定价时,以保证一定水平的利差作为贷款定价的基点,在与客户商讨时以高于借入资金成本的贷款利率对外报价。

其定价的基本模型为:

贷款价格=资金成本+贷款费用+风险补偿+目标收益

成本加成模型主要考虑银行自身的成本、费用、承担的风险,即银行的资金成本。然而贷款费用越高,贷款利率就越高,忽略了客户的需求,以及市场竞争,因而可能导致客户资源的流失和贷款市场的萎缩。

另外,采用这种定价模型,需要充分估计贷款风险,并在这个基础上确定合理的风险溢价。这需要银行在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之下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制度,而这对于现阶段我国银行无异为一个很大的挑战。

2.基准利率加点模型

基准利率加点,即在市场基准性利率基础上加上不同水平的利差。这是国际银行业运用得最为广泛的贷款定价模型,其一般做法是: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贷款的不同风险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溢价点数,有时还为贷款利率设立上限和下限,使银行贷款利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简单地说,就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客户确定不同的加点,或乘上不同的系数。

其计算公式为: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风险溢价点数

或贷款利率=基准利率×风险溢价乘数

3.客户盈利分析定价方法

上述两定价模型都是单一产品定价,没有整体考虑客户的贡献度。而客户盈利模型是在具备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前提下可选择的理想方法。定价模式,商业银行在与任何客户进行业务往来时,都必须保证有一定的盈利。这一模型实际上是成本加成定价模型的延伸和细化,可以表达为:银行从某客户获得的总收入≥为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成本+该笔贷款所应实现的目标利润。

4.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型分析

综观西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方法,最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三种方法:成本相加定价法、价格领导定价法和客户盈利能力分析法三种定价方法。成本相加定价法主要分析了商业银行的贷款成本,可以保证商业银行每笔贷款有利可图,是内向型的定价方式,可能会影响到贷款定价的市场竞争力;价格领导定价法更倾向于市场竞争力,但对资本成本不够重视,可能导致占有市场而失去利润;客户盈利能力分析法理论上是一种较为完善的定价方法,但可操作性较弱。

为了适应利率市场化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应全面借鉴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的特点,充分考虑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诸因素,建立起一套崭新的贷款定价方法。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可依据“成本与市价相机抉择”的理念,构建如下贷款定价模型:

其中,r表示贷款利率,rc表示资金成本管理费用率,rp表示市场参照利率,rf表示违约风险补偿率,rd表示期限风险补偿率,ro表示目标利润率。

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建立贷款定价方法时应考虑我国商业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盈利性的同时应更注重其市场竞争力。因此,当参照利率高于资金成本率和目标利润率时,应选择较小者作为贷款定价的基础;当参照利率低于资金成本率和目标利润率时,为了使银行有一定的竞争力,应选用市场参照利率,但是由于资金成本率和目标利润率相对较高,使银行在某笔贷款中没有盈利,此时,可结合客户盈利能力分析方法,考虑贷款客户与商业银行的整体业务关系,从银行在该客户整体业务中取得的总收益和总成本来决定增加这笔贷款对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影响。当增加这笔贷款,银行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且该客户的资信良好,为了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则可以考虑选择市场参照利率进行定价。

参考文献:

第6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关键词:放宽;贷款利率;所得税;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此项改革是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资金成本是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合理的是指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费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放宽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限制后,企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费用全面放开,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征收管理等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企业允许支付的利息费用增加,可能会增加个人债权人的利息收入,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一、企业所得税对利息费用扣除的规定

2008年我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出台了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出台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只要被认定为合理的都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分期摊销),合理的标准是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由于税法没有明确具体指哪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许多地区执行的是本省区当年出现过的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也就是说企业只要能提供本省区商业银行出现过的同类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的借款利息不高于该利率都可以被认定为合理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长期以来,由于中国人民银行限制着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上限,企业允许在税前列支的利息也不能高于银行的利率,这样就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息的最高限制。

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放宽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 企业借款利息全部允许税前扣除,扩大税前扣除,可能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

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限制,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同企业协商确定,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对借款利息的限制也同时放宽。企业支付的资金借款利息只要不高于本省区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都允许税前扣除,贷款利率放宽后,金融机构为了商业利益,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贷款利率水平,有市场需求的资金利率金融机构会随时调整。正常情况下,企业能够支付的借款利息,说明有资金的市场需求,银行作为资金的供应方,为了商业利益,按照市场供求规律,调整利率水平,争取到该笔贷款。

2.贷款利率放宽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影响

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没有发票,管理本身比较困难,银行贷款利率放宽后加大了税务机关对利息费用的管理难度。

发票一直是税务机关加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在2012年又重新修订了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发票管理,规定不合规的发票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加强了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但银行取得利息收入从来就没有要求开具过发票,企业支付的其他利息费用也没有要求提供发票,税务管理比较困难。在银行规定贷款利率限制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对高于银行利率的可以调整增加所得。现在银行放宽贷款利率限制,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都可以找到银行的最高利率,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由于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没有发票的监督,企业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需增利息费用,逃避所得税,税务机关管理比较困难。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在不超过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情况下允许税前扣除,实际发生的证据可以是多样化的,利息支出没有发票,以前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银行利率来控制管理企业的利息费用,现在没有意义了,只能要求企业提供发生的证据,职业只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利息不是太过分,税务机关不能调整企业的应税所得。

三、放宽贷款利率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对股息、红利所得的规定是: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税率是20%。个人在商业银行存款的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差别税率,持股超过一年的减按5%的税率执行,其他企业派发的股息如何征税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取得的其他借款利息如何征税也没有进一步规定。同样是因转让资金的使用权取得的收益,个人所得税做了不同的规定,政策本身具有不合理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放开意味着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也放宽,个人可能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可能大幅度增加。个人借款给企业取得的利息是否征税?如何征税?给税务机关带来征管上的困难。

参考文献:

[1]瞿志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合理避税探讨.国际商务会计,2010(01)

[2]张剑洪.浅谈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方案.金融经济,2012(02)

[3]张星.非关联方企业间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改进思考.财会月刊,2012(29)

第7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一、贷款定价的基本理论

贷款利率是银行让渡资金使用权所收取的相应报酬,产生于借贷活动,来源于借款者的利润(收入)。贷款定价就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资金成本、贷款费用、贷款风险和赢利目标,结合借贷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

古典利率理论、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可贷资金利率理论是贷款定价的基本依据,其核心观点是:在借贷市场上,利率的高低由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同决定,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了均衡利率。J・E・Stingltz、A・Weiss关于信贷配给现象的解释提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使银行的预期收益并不是单调曲线,当利率达到一定水平以后,银行的预期收益将下降。这一理论向我们揭示,贷款风险也是影响贷款利率的根本因素之一。

从宏观角度分析,除借贷资金供求外,影响利率水平的还有以下因素:一国一定时期的平均利润率决定了利率水平的上限;通货膨胀会给借贷资金带来损失,需要根据预期通货膨胀率相应提高利率水平;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会导致利率下降,反之亦然;国际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对本国利率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利率具有历史继承性,在调整利率时,历史利率水平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从微观角度分析,贷款利率(P)由资金成本(C1)、风险成本(C2)、交易成本(贷款费用C3)、机会成本(无风险利率C4)、银行贷款的目标收益率(R1)、借款人拟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率(R2)等多因素决定,建立如下贷款定价与决策的基本模型:

(1)P≥C1+C2+C3

(2)P≥R1

(3)P≥C4

(4)P≤R2

贷款利率(P)在满足上述四个不等式的条件下,根据贷款的供求状况和借贷双方的地位,最终通过谈判决定。贷款定价满足了以上条件,信用风险和经营费用才能得到充分的补偿,预期的赢利目标才能得到保障。

二、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主要模式

西方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的经营实践和探索,先后推出了很多贷款定价方法和模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法(Cost-Plus Loan Pricing):认为任何贷款的利率都应包括以下四部分:筹集可放贷资金的成本、非资金性经营成本、贷款的风险溢价和银行预期利润水平,即:贷款利率=资金成本+非资金性经营成本+风险成本+目标利润。采用这种定价方法的基本条件:一是商业银行能够精确测算经营成本并分配到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客户;二是能充分估计出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以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风险成本。成本加成定价法的优点在于使银行清楚办理贷款的各项成本,有利于确保其目标利润的实现。其缺点在于仅从银行自身角度出发给贷款定价,忽略了客户需求、同业竞争、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等因素,且没有考虑不同客户给银行带来的不同贡献,可能因价格偏高而在信贷市场上失去竞争力。

(二)价格先导定价方法(Price Leadership Loan Pricing):首先选择某种基准利率,然后针对贷款风险程度的不同确定风险溢价,根据基准利率和风险溢价来确定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即:贷款利率=基准利率+风险溢价点数。采用这种定价方法的基本条件:一是有可供商业银行选择的基准利率,一般认为是银行对最值得信赖的客户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时所能给予的最低利率(也称优惠利率)。随着货币市场的发展,同业拆借利率(如LIOBR)、CD利率、国库券利率等成为基准利率的选择对象;二是银行要准确测算出贷款的违约风险,以确定在基准利率之上的加点数。价格先导定价法的优点在于,一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需选择合适的基准利率,即可根据风险溢价计算贷款定价;二是以市场利率水平为出发点,结合贷款风险程度来制定贷款价格,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其缺点在于,一是没有考虑商业银行贷款的实际成本,若一家银行的贷款成本超过了基准利率,则通过该方法制定的贷款价格会使银行不能获得目标利润甚至亏损;二是没有考虑客户与银行的全面关系和综合贡献,制定的价格对一些存款、结算量较大的客户和需竞争的客户而言没有竞争力,为此西方商业银行又推出了对价格先导定价的修正方法――低于基准利率定价(below-prime pricing)。

(三)客户赢利分析模式(Customer Profitability Analysis Loan Pricing):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时综合考虑客户与本行的整体关系,首先设定一个目标利润,然后比较银行为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成本、总收入及银行的目标利润,以此来衡量定价水平,即:贷款利率=银行的目标利润率+(为该客户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成本-为该客户提供所有服务中除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收入)÷贷款额。客户赢利分析法的优点在于,一是它不是仅就一笔贷款本身来确定其价格,而是从银行与客户的全部往来关系中寻找最优贷款价格,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二是通过差别定价,既可吸引和保留为银行带来较高利润的优质客户,又能识别对银行贡献较低的客户,通过提高贷款定价来保证银行的整体赢利水平。采用这种定价方法,要能够准确测算为每个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成本和总收入,这对商业银行的成本和收益核算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是建立在以下条件基础之上的:一是高度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具有统一的金融市场体系和完备的市场工具,广泛的市场参与和充分竞争,自由的市场机制,发达的交易手段,完善的金融数据服务和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形成了权威的市场基准利率(无风险利率),为银行贷款定价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二是弹性的、灵活的利率管理政策。中央银行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利率,利率市场化程度很高,商业银行具有充分的贷款定价自。三西方商业银行经过长期发展和技术、经验的积累,建立了比较成熟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风险计量方法和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具备了贷款定价的内部条件。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内外部条件分析

从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实践看,采用何种定价方法取决于银行在贷款定价时的约束条件,包括所在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各商业银行自身的财务、资金、风险等内部管理体制。

(一)外部环境

1、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推进贷款利率的市场化,逐步放开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简化贷款基准利率档次;引导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周小川,2005)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为信用风险计量提供了全新的方法,对贷款定价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逐步实施,内部评级法(IRB)将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在内部评级法下,贷款的风险特征主要有四个构成因素:借款人违约概率(PD)、债项特定违约损失率(LGD)、债项的违约敞口(EAD)、债项的期限(M)。这些因素组合在一起,可以衡量特定债项的预期损失(EL),并据此确定信用风险的价差补偿,为银行科学计量风险成本,合理确定贷款价格提供支持。

3、我国金融市场目前尚难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权威性的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银行贷款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基准利率应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在整个利率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具备较强的传导性和广泛的影响力。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情况看,国债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再贴现利率等尚不能完全发挥基准利率的功能。2007年,中央银行推出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Shibor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还需要经受市场的检验,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市场参与者的态度。

(二)内部条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起集中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初步具备了贷款定价的基础条件。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系统内资金统一市场尚未完全形成,不能提供权威性的内部资金价格;二是财务管理尚不能将成本费用细分,难以归集不同客户、不同信贷产品的经营成本;三是风险量化技术欠缺,没有建立起对违约风险的定量测算系统,难以提供准确的风险成本数据。四是信息支持体系有待完善。如仍没有达到实时提供全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产品价格等经营信息,缺乏对贷款违约数据的长期收集和分析。五是缺少熟悉金融产品定价的专业人才和实际操作经验。

四、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体系

(一)选择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方法

借鉴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理论和实践,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商业银行资金、财务、风险等内部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可采用成本加收益法。基本公式为:

贷款价格=基本贷款利率+调整值

=(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预期收益)+(综合贡献调整值+市场竞争调整值)

资金成本可用银行资金营运的平均收益率计算获得,代表本行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资金成本率=∑(相应期限各种资金交易额×交易利率)/∑相应期限各种资金交易额;经营成本是银行办理贷款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将经营成本按贷款利息收入占经营收入的比例分摊至公司客户贷款,然后以公司客户贷款余额进行分摊,得到每单位贷款的经营成本,即:公司客户单位贷款的经营成本=(公司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收入合计)×经营成本÷公司客户贷款余额;风险成本是指贷款违约后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在内部评级法实施后,使用对应行业、信用等级客户的违约率(PD)、对应贷款产品、贷款方式的违约损失率(LGD)和风险敞口(EAD)计算预期损失(风险成本),即预期损失(EL)=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预期收益是指银行经营管理单位贷款应取得的目标利润,可以根据既定的最低资本回报率和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来确定:预期收益=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最低资本回报率,其中资本金支持率=资本÷总资产,最低资本回报率通常由银行董事会决定;客户综合贡献调整值是在考虑客户对银行历史综合贡献的基础上对贷款定价进行修正,在计算客户对银行的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市场竞争调整值在对市场利率和同业报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以保证贷款定价具有市场竞争力。

(二)完善贷款定价的支持体系

第8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个人向银行贷款利息不是固定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0.9%至1.7%之间,即贷款利率允许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幅度为70%,下浮幅度为10%。

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处于半管制状态,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但是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银行一般会根据贷款申请人的资产和风险情况,对不同的贷款产品予以一定程度的上浮或优惠。不同银行、不同贷款产品,贷款利率不同,所以利息不好笼统计算。而且贷款基准利率只是一个参考,各大银行在此基础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实际上支付的利息会比这个高。

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9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宁波市银行机构比较齐全,因此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包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反映当前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定价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最近对全市13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宁波的分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和9家农村信用社就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以配合利率市场化改革及为下一步利率改革提供参考。

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显露雏形

根据对宁波地区银行机构的调查显示,85%的银行高管人员对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比较重视,已意识到建立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重要性。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建立了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或计算公式,制定了贷款利率相关管理制度,并在实际贷款经营活动中开始发挥作用。

从管理模式看,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按照统一指导、分级授权模式建立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

调查结果显示,50%的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贷款利率管理制度,另有50%的商业银行建立了贷款利率管理制度但欠完善,33%的农信社贷款利率管理办法比较完善,67%的农信社制定了贷款利率管理办法但是不够完善。根据上报的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在管理办法中对贷款利率计算模型或者计算公式作了说明,制定了各部门在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中的职责以及分级审批制度。从贷款利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来看,64%的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利率管理部门,85%的商业银行配备了专职利率管理人员。农信社只有1家配有专职利率管理人员,其余只配备兼职利率管理人员。分级审批程序分两类情况,具体操作如下:在贷款利率制定方面,法人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由总部(联社)层面统一设定利率浮动范围,各分支机构在上级行设定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贷款利率,超出浮动范围要报上级批准;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由总行提供公式或者指导意见,分支机构根据参数自行计算确定贷款利率。授信额度方面,在不超出利率浮动范围的情况下,农信社、大多数商业银行按单笔贷款金额授权给下级分支行,超过限额上报上级行,少数商业银行以客户信用等级为标准授权给下级分支行。

从定价方法看,各商业银行、农信社以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和成本加成定价法为主。

调查结果显示,9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所有的农信社采用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其具体操作一般以同期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然后综合考虑保证方式、企业信用等级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加点对贷款进行定价。建行宁波市分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等4家机构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以建行宁波市分行为例,具体操作如下:一般由建行总行下发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各分支机构根据资金成本、管理费用、风险成本加上预计利润对贷款进行定价。模型中的参数分总行级参数、分行级参数,其中总行级参数由总行设定,分行级参数由分行根据各自情况进行设置。通过调查相关利率管理人员,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在最终确定贷款利率时,市场因素考虑比较多,成本因素考虑较少。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经营良好的客户企业,各家银行贷款时一般采用基准利率甚至下浮利率。

从定价能力来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能力高于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

从宁波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了贷款定价模型并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加以应用。其具体运用有两种情况:一是建立贷款定价模型并直接运用定价模型计算贷款利率,如建行宁波市分行;二是建立贷款定价模型,但将模型中涉及的主要参数放到考核机制中,如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在贷款利率确定时,以成本定价法为基础,把经济资本、企业信用等级等相关参数放入考核机制当中,既考虑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又适当激励客户经理。而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法人机构则还没有建立贷款定价模型,只有粗略的计算公式,但是使用较为便捷,一定程度上能减少贷款审批时间,因此比较符合当前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为主的经营要求。

从定价效果来看,利率水平、结构基本实现了贷款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反映了地区资金供需状况。

宁波市经济结构的特征之一是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型企业较少。在资金需求层面表现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紧张且以解决流动资金问题的短期贷款为主,而大型企业资金供应相对充足。从本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看,2005年银行四个季度贷款利率均基本上浮,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6.43%、6.56%、6.41%、6.60%。从企业类型来看,2005年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占64.97%,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占30.15%。这表明在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以后,各商业银行能根据当地经济结构特征通过利率上浮实现贷款风险和收益相匹配。此外,统计显示宁波市农村地区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相对较高,2005年四个季度全市农信社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81%、7.86%、7.49%、8.03%,分别高出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38个基点、130个基点、108个基点、143个基点,这既反映了农村地区资金比较紧张,也体现了农信社能充分利用市场因素进行贷款定价的能力。

综合来看,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基本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且得到有效执行,普遍反映目前贷款定价的审批程序更加合理、规范、严格,贷款利率定价能力得到了提高。取得上述成果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并解决好诸如贷款模型比较粗放、贷款模型建设数据等技术支撑不足、缺乏专业人才的保障和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动力、风险管理能力仍然较弱等问题。

诸多问题不容乐观

贷款定价模型缺乏可操作性或者不切合实际。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法人机构尚未建立、使用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利率定价办法或者指导意见中的计算公式基本上是照抄人民银行定价政策指引中的贷款利率计算公式,对于计算公式中各项因子如何测算没有给出具体办法,可操作性较差,无法准确计算资金成本、费用等参数,因此在具体执行过程,仍存在贷款定价过于粗放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由总行制定计算公式、分行具体执行,但由于各地经济状况、客户结构不同,总行制定的计算公式在分行执行中往往与实际不符,如建行宁波市分行反映通过定价公式计算出的贷款利率偏高。另外,参数设定没有考虑历史因素。如客户违约率一般以客户连续六年的贷款情况为基础进行分析,但国有商业银行因不良资产剥离使得客户不良贷款的历史记录随之丢失,因此无法准确计算这些客户的违约概率,而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缺乏相关数据积累,客户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的计算也无从谈起。

缺乏进一步完善贷款定价机制的动力。目前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基本以银行贷款为主,供小于求的市场结构使得各商业银行、农信社掌握着贷款定价的话语权。调查结果显示,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以后,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贷款利率都不同程度实现上浮,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反映贷款利率连续几个月上升。在存款利率上限没有放开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农信社依靠存贷差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利息收入,尽管目前贷款利率定价方式比较粗放,但是行业整体利润还是颇为丰厚。因此,供不应求的外部环境使得各商业银行、农信社比较满足于现状,缺乏进一步主动完善贷款定价的动力。

通过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建立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的意识不强。各商业银行、农信社一定程度上意识到贷款定价的重要性,但是长期的利率管制,以及传统的经营理念,使得各商业银行还停留在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拉大存贷利差,从而赚取更多利润的层面,缺乏对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更深入的认识,没有意识到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是实现从传统银行向现代化银行转变的重要一步。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城市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定价过程中导致客户经理定价与银行整体目标相偏离,如建行宁波市分行反映,由于制度原因,无法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客户经理执行贷款利率定价;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内部资金转移体系,建行宁波市分行出现资金成本偏高的现象。由于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尚无法通过客户收益性分析进行贷款定价,从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问题暴露了商业银行、农信社对现代化银行经营理念认识不足,使得当前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同质化严重,贷款投向偏重大企业大项目,这样既不能体现各自的经营特色,又无法满足不同客户尤其是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风险管理能力欠缺。随着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以及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挑战日渐凸现。调查显示,商业银行、农信社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容乐观。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建立了内部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农信社则是依靠外部信用风险评级。对于如何通过贷款定价覆盖信用风险,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目前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利率风险管理方面,只有3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利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9家正在开发当中,另有2家尚未开发,农信社则没有一家在开发利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由于国际上流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产品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目前尚未在人民币市场运用,因此本市各商业银行、农信社缺乏使用金融工具规避利率风险的经验,缺乏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资产负债管理经验。此外,为支持贷款定价机制需要建立存储、处理海量数据的信息管理系统,而宁波市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缺乏由此带来的IT风险管理经验。

建立贷款定价机制的数据、人才和技术支撑不足。目前,宁波市各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等定价支持系统无法满足精细化定价方式的要求。利用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测算,需要测定很多参数,因此需要大量的分客户、分产品的数据支撑。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系统核算对象只能到部门为止,难以做到单笔产品、单笔客户核算。长期实行的利率管制,使商业银行内部利率管理方面的人才缺乏,贷款利率定价、利率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薄弱。此外,利用模型进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技术有待提高,如资金成本、管理费计量粗放,不够准确,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IT风险等的计量与测算尚未开展,这些风险无法在贷款利率中得到体现。

增强意识、培养人才、提高技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从增强意识、培养人才、提高技术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进一步发挥基层人行积极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意识。调查显示,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影响认识不足,认为利率市场化是人行的事,商业银行是被动参与,存在一种依赖心理,主动采取措施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利率走势不够关心,缺乏对利率风险的研究。因此,人行要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商业银行、农信社充分意识到利率市场化是不可扭转的趋势。近两年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的实践表明,基层人行对促进利率市场化意识,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法人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宁波市9家农信社在中心支行的指导下从无到有建立了比较详细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成本控制意识、风险控制意识逐渐加强,内控制度逐渐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并着手开发新型的信息管理系统以满足下一步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建设的要求。因此,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中,应继续发挥基层人行的积极引导作用,加强与法人机构的交流沟通,建立法人机构利率市场化机制建设情况的备案、评估制度,积极引导其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