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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玖成合作社,同当地干部群众交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探索。谈起当地土地流转、粮食生产结构变化等情况,说,价格一头连着老百姓,要做好农业的精准补贴工作,把去库存、补短板有机结合起来。东北地区有条件发展规模化经营,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
24日中午,来到地处我国东北端中俄边界的黑瞎子岛,实地察看这里的保护与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强调,黑瞎子岛不要建成开发区、工程区、游乐场。岛上建的基础设施都应是对生态起保护作用的。保护生态,留一张白纸。
看望赫哲族群众
24日下午,来到黑龙江同江市八岔村,看望赫哲族群众。赫哲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全国有5300多人。在村文化活动中心,饶有兴趣地参观了赫哲族民俗展。一些村民身着民族服装,正在学习赫哲族特有的伊玛堪说唱艺术。大家簇拥到总书记身边,唱了一曲又一曲。边听边拍手打起节拍。一位5岁的小朋友用稚嫩童声为总书记唱了一首赫哲族歌谣。
总书记同赫哲族老人共话幸福生活
八岔赫哲族乡八岔村,簇新的楼房排成行。走进82岁的尤桂兰家,这位四代同堂的老人,拉着总书记坐在沙发上聊家常,拿出一张珍藏60年的照片请总书记看。1956年,她随少数民族代表团赴京,受到主席亲切接见。尤桂兰连连说,党的政策好,关心爱护少数民族。祝老人家身体健康,日子越过越红火。
近年来,随着农村男性劳动力不断转移,奉新县的留守妇女逐渐增多,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很多农村妇女开始尝试成立妇女互助组织,由致富能力较强、有号召力的妇女牵头,将周边的妇女联合起来,一起劳动、相互帮助、共同致富。该县地处偏远山区的赤田镇赤田村波尔山羊女子农业合作社就是这样一个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它是一个以组织农村妇女养殖山羊为主,并负责回收销售、产销一体的女子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的社长李想是一名回乡创业的女大学生,看到家乡的留守妇女劳动上缺乏帮手、精神上缺乏依靠、发展上缺乏门道,她主动将赤田村21名留守妇女请来,把一起养殖波尔山羊的想法讲给大家听,并鼓励她们一起成立女子农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初,李想为了减轻大家的经济负担和顾虑,以最低的价钱把小羊卖给合作社成员,对于特别困难的,就先赊给小羊养殖,允许养大回收后再还钱。
为了方便留守妇女们进行交流和互助,她还把21个人编成4个互助组,在养羊放羊及生产、家务劳动及生活上互相照应、相互帮助,并经常组织她们到合作社来学习养羊的技术和读书看报活动,畅谈交流,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
消费、投资、出口作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消费是其中最主要的马车,是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因素。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全球经济贸易萎缩严重,使得我国出口严重受阻。随着农业产业化呼声的不断高涨,农业合作社模式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国家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旨在通过探索农业合作模式的内部运行机制,研究其对农民不同来源收入的影响,发现农业合作社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农业合作社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建言献策。
二、相关理论综述
在国外,Emelianoff[1](1942)首次把合作社看作是农场的延伸,是独立的农场主的不完全联合,他据此建立了一个复杂且综合的合作社理论框架,把研究重点放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关系上;Phillips[2](1953)根据Emelianoff的研究建立了一个垂直一体化的合作社产出和价格决策模型,他从社员利益最大化的假设出发,推导出基于社员利益最大化的合作社目标函数的最大值;在国内,牛若峰[3](2000)提出,农民的分散性以及发达合作组织的相对缺失,是造成市场不公、无序竞争和畸形发展的根本;夏英[4](2001)认为,通过不同类型的产供销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小规模农户的组织化,通过聚合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的市场集中化程度,以加入合作组织的形式,整体参与社会化大市场,由此克服小农思维所造成的行为缺陷。
三、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分析
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即:组织利益分配机制、组织规范约束机制以及组织运作保障机制。这三大运行机制,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是维系社员团结合作、维护合作社共同利益的纽带。
组织利益分配机制是农业合作社正常运作的核心。只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政策,才能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只有合理的交易利润分配,才能最大的保障公平,维护合作社内部团结;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必然要建立一套既能调动农民入社积极性,又能维护成员之间公平的完整、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
组织运营约束机制是维护合作社成员利益的重要保证,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组织,带有一定的企业性质,而广大社员就是这个企业的员工,广大社员的利益必须得到应有的保障,才能真正实现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相对简单的合作合同模式成为农民最主要的选择,这也正是前面我们所提的组织利益分配机制“利润返还”模式之所以得到广泛认可的原因。
组织运作保障机制是保障农业合作社正常持续运营的重要保证,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以造福农民为主要目标的组织,必然要有一套完整的保证组织正常运作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必须建立在公平民主原则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组织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因此,组织保障是保障机制的基础。
农民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缺乏市场供需信息,不仅无法有效控制生产量,导致产品积压滞销,而且由于缺乏议价能力,承担着过高的交易成本。农业合作社作为联系农民和国家,农民和收购商之间的桥梁,将分散的个体农民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通过专业人员的市场信息收集和谈判议价,有效地避免了生产过剩以及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降低了农民的交易损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在三大运作机制的保障下,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实现了矛盾的妥协和利益的共赢。
四、农业合作社对农民不同收入的介入机制模型
农业合作社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由其组成部分决定的,首先,农业合作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入社会员,农业合作社会员通过签订合作合同,将自己农产品交由合作社统一出售,并最终进行利润分配以及年终分红,而合作社在交易过程中通过谈判降低交易费用,获得利润分配权,以获得支持农业合作社长期发展的资金,这是农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农业合作社通过资金入股的形式,建立与农业生产直接挂钩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工厂,直接参与生产领域的利益分配,这是农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必然之路,也是实现农业合作社资本扩张的重要途径;另外,最后,农业合作社作为国家政府支持的农业发展模式,必然会得到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及资金扶持,拥有一定数量的转移性收入。
五、结论及建议
关键词:农超对接;合作社;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0-02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合作农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到2007年底注册的合作社只有2万家。2008年底是11万家,到2009年底增长至21.16万家。合作社在快速发展但是目前合作社规模一般都偏小,大概在80-90人左右,其规范化程度和市场竞争的能力都很弱。截止到2010年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数目增至36万家。自2009年“农超对接”试点开展以来,已有28个省,2000多家超市,1.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涉及蔬菜、粮油、畜禽产品、干鲜果品、茶叶、水产、食用菌、特色养殖等10多类农产品,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近1000个,培育了800多个农产品品牌,签订协议金额50多亿元,参加对接的农户年均增收4000多元。据调查,连锁超市通过“农超对接”采购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既让利于民,降低了零售价格,也让利于农,提高了收购价格。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2010年12月对快速消费品百强企业的“农超对接”实施状况进行的调查报告:“农超对接”已被广大连锁零售企业认可并实施,其中“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零售企业采用最普遍、规模最大的模式,“超市+合同农户”次之。调查显示:农超对接模式下“农超对接”采购成本比普通渠道采购成本平均降8.18%,“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价格比其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平均降11.57%;截至2010年11月底,平均每个零售企业对接的合作社为74.5家,比2009年增加了57%;企业通过“农超对接”采购的农产品品种平均为145种,比2009年增长了49%;“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额占比从2009年的34.88%增加到了2010年的40.64%;虽然我国农超对接试点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如: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普遍偏低;农超对接面不够广泛;零售企业还需要加强生鲜经营能力;项目的开展仍受到合作社经营规模、资金、营销和税收等方面的限制的问题。
一、“农超对接”在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作用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流形式,与超市这一现代化的流通组织合作,必然会为合作社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农超对接”在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超对接”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
作为市场上较大的交易主体,超市有严格的农产品品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这就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从而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农超对接”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收入
据统计从地头到超市的模式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价格提高15%-25%。“农超对接”使合作社有了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合作社可以依据供货协议,组织农户按照订单规划种植,有效避免了产品滞销风险。
(三)“农超对接”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
参与农超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能可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利润明显增加,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和依赖感增强,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有利于合作社增加凝聚力。
(四)“农超对接”有利于促进合作社品牌建设
随着城市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认识到加强品牌建设的重要性——降低推广宣传成本,增强谈判能力,不断扩大忠诚的消费群体,促进生产的持续发展。在“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指导农民按照消费需求进行生产,不仅品种丰富,而且质量也有保证,为品牌的建立提供了可能。
二、“农超对接”中合作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组织平台,尽管近两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合作社仍存在很多制约或影响农超对接的方面。
(一)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
我国现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处于组织化的初级阶段,大都按现有行政区域组建。合作社存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章程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与成员之间联系松散等一系列问题,许多合作社只是进行了人员的单纯联合,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且大部分合作社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跨季节的产品。很难满足超市对农产品稳定的需求。
(二)产业化水平较低,技术相对薄弱
我国目前专业合作社按其经营方式,主要存在生产、流通、加工三类。大部分合作社由于经济实力偏弱、大多数只停留在技术咨询、来料加工、农产品的初级包装的水平上,深加工滞后,导致了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农产品卖难或价格不稳定,加上受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制约,保鲜冷冻、脱水加工等工艺、厂房无法跟上实际需要,严重影响了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经营水平不高,人才资源严重缺乏
数据表明,农业组织负责人,主要是乡村干部(含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者大都是高中以下学历,其文化素质、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偏低。管理、种植、加工、保鲜等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使得合作组织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生产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很难达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物流配送能力有待提高
“农超对接”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中心,处于规模小,设施简陋,现代化程度较低的阶段,很难支持农产品的及时有效配送,不能对农产品进行流通加工,损耗居高不下。“农超对接”中,超市能够让利20%左右给合作社和消费者,其中合作社占约占10%。但若考虑到合作社自身物流配送成本和产品的损耗,超市让出的利润基本被抵消,农民的利益没有真正得到提高,其生产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三、促进农超对接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业合作社和超市直接对接的矛盾归根结底就是合作社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超市的现代化管理之间的矛盾。因此,加快合作社的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路。而合作社的发展显然不能只靠合作社自身在市场竞争下的压力发展,而应该是合作社在超市、其他农业企业和政府多方支持下的多方共赢发展。
(一)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
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引进人才和参与培训等形式逐步提升管理能力,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提高自身的生产组织化程度。可以通过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形成比较完整和稳定的组织体系。另外,可采取重点扶持,建立合作联社的方式,提升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扶持有地区特色的,经营规范实力雄厚的合作社,并支持其通过建立合作联社带动周边地区的其他合作社发展。
(二)加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
在“农超对接”中,农户除了要认真贯彻执行已出台的农产品标准和规范外,还应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以规范农产品的分级、包装、贮运和购销等活动,树立和创建品牌,开展营销活动,逐步规范和扩大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了解并适应超市商品的特性和消费需求,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对接程度和效率,增强自我发展活力。提高“农超对接”的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
(三)打造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农产品加工、包装、配送和品牌赋予的价值甚至要高于农产品生产价值(地头收购价),因此,合作社应抓住机遇,逐步发展完善分级、预冷、加工、包装和配送服务,同时,实施品牌战略。狠抓商标注册和品牌申报、包装、宣传,积极引导加工企业更新设备,提高质量,争创品牌。推广和扩大品牌产品的知名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建设产地配送中心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搞活配送是开展“农超对接”的关键环节。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类型各层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加工企业,鼓励农民成立农产品专业物流配送组织。通过建设现代化的物流中心,向农产品供应链的上游延伸,最终重新整合农产品供求双方的各种资源,做到采购、检验、加工和冷链配送一体化,才能进一步降低成本,体现价格、质量和服务优势。
总之,“农超对接”对合作社提升规模经济、管理理念、组织方式、生产流程、品牌营销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合作组织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胡定寰.迎接农超对接的机遇和挑战[J].中国合作经济,2010(6).
[2]周树华.连锁集团“农超对接”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商贸,2010(18).
[3]张爽,徐正.基于农超对接模式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体制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0(22).
一、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近况
(一)基本状况
经查询,截止岁尾,我县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协作社共44个,个中,按注册时间划分,2007年3个,年8个,2009年16个,年17个;按行业划分,栽种业23个,占总数的52.27%,养殖业20个,占总数的45.4%,农机服务类1个,占总数的0.23%;按成员规划划分,20人(户)以下30个,占总数的68.2%,20人(户)以上3个,占总数的6.8%,30人(户)以上4个,占总数的9%,50人(户)以上5个,占总数的11.4%,80人(户)以上0个,100人(户)以上2个,占总数的4.5%;按注册资金额划分,30万元以上6个,占总数的13.6%,50万元以上8个,占总数的18.2%,100万元以上12个,占总数的27.3%。
(二)首要成效
2007年以来,我县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协作组织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主要工作,遵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则,积极采取多种办法,大力指导和推进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的发展,农民专业协作社从2007年注册的3个,已敏捷发展到44个,协作社尤如雨后春笋的涌入到我县经济发展海潮中。参加专业协作组织的农户大幅度添加、带动财产发展的掩盖面越来越宽、发扬的效果越来越分明、农民收入添加的长效机制正在构成,全县涌现出一批机制比拟完善、带动才能较强、助农增见效果好的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如凉水井镇王家岭专业养殖蛋鸡协作社,从成立之初由领头人王铁刚发起18户村民投入资金287万元,养殖蛋鸡2万羽,到岁尾,存栏40万羽,完成产值5600万元,带动农户40户,户年均增收十余万元。
二、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发展的特点
(一)在组织类型上,大都是以本地主导财产或特征财产如茶叶、油茶、中药材、蔬菜、畜禽等组织起来的,如陈农滩乡应用丰厚的库区水面资本坚持了陈家滩水产养殖专业协作社,北溶乡应用丰厚的茶叶资本坚持了沅陵县碣滩茶叶栽种专业协作社等,在很大水平上对本地农业构造调整和经济发展以及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进效果。
(二)在组建方式上,一是强人或专业户牵头兴办,荔溪乡富民农机服务专业协作社;二是村委会指导干部牵头兴办,如凉水井镇王家岭专业养殖蛋鸡协作社,由该村委会主任牵头;三是公司+农户的方式,如湘西黑猪养殖专业协作社。
(三)在组织方法上,都是坚持农民自愿,为会员服务和民主治理的准则,即:“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准则。
(四)在好处关系上,多以松懈型为主。据查询,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大都是在产前、产中、产后供应各方面服务,大多没有坚持起协作组织与成员之间好处分享、风险共担的严密型经济关系。
三、首要推进行动
县委、县县政府为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有用行动。
(一)县委、县县政府高度注重,归入主要议事日程。县委、县县政府对加速农民专业协作社发展,加速推进农业财产化运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十分注重,结合我县实践,出台了《沅陵县-2015年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发展规划》,将农民专业协作社归入了县委、县县政府的主要工作日程。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县财务每年拿出15万元财务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协作社发展,个中5万元重点支撑2—3个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示范点建立,10万元重点支撑2—3个农民专业协作组织财产发展,开展信息、技能、产物、认证、市场营销服务和成员培训等工作;二是在项目布置方面,县委、县县政府协调、指导林业、水利、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拓等部分在项目布置上,向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倾斜;三是在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依照财税[]81号和湘政发[2006]1号文件执行;四是在信贷方面,把农民专业协作社列为乡村信贷支撑重点。五是鼓舞和指导大中专卒业生到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工作,按规则代办交纳养老保险金等手续,其工作时间可核算为延续工龄。
(三)坚持鼓励机制。县委、县县政府坚坚持了以奖代建机制,施行农民专业协作组织专项审核细则,对带举措业大、生长性好的执行重奖;坚持了农民专业协作组织退出机制,对无法发扬效果的责令退出。
四、当时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存在的首要问题
纵观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的发展过程,阅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迟缓到疾速发展的进程。从初期的3个,发展到目前的44个,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建立逐渐增强,获得了一些成效和经历。但横向比拟,我县与周边县市还有必然差距。首要显示在:
(一)运作不够规范。一是我县现有农民专业协作社的规范化水平比拟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准则没有充分表现;二是虽然大局部协作社制订了规范的章程,但很多流于方式,科学民主治理与监视机制不健全,日常运营决定计划往往由少量人说了算,没有一致的质量治理系统,生产进程治理缺位;三是协作社与成员的好处关系还不够严密,协作社对成员“二次返利”比例很小,全县大局部的协作社没有“二次返利”;局部协作社产销联接不够严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派轻积聚。大局部协作社没有坚持规范的财政准则,有的虽坚持了财政准则,但形同陈设,有的因不足专职管帐还记流水账,晦气于发扬资金效益。
(二)对协作社看法不足。从我县的状况看,相关部分、乡镇对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的看法不足,指导、扶持、鼓舞办法不多;局部干部群众对协作组织的服务认识不强;协作社社员绝大局部以农民为主,文明程度遍及偏低,市场认识淡漠中,不足市场开辟才能,不足久远的发展目光,难以顺应协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三)发展不服衡。从我县的状况看,现有的专业合社中,能正常运转、发扬效果和赚钱的合社为数不多。当前我区大局部农民专业协作社还只是纯真的松懈性的生产结合与养殖协作。大都专业协作社都还处于与社员松懈型结合的发展阶段,他们之间没有构成有用的好处联合机制,会员收入提高了,但专业协作社却难在傍边发生收益,影响正常运作。
(四)资金缺少,“短板”效应分明。我县协作社起步都比拟晚,基本差,基础薄,大局部协作社没有不变的收入渠道和融资手段,加之协作社的资产遍及无法评价典当,难以获得金融部分的信贷支撑,融资相当坚苦,协作社的规划扩张存在必然难度。农民专业协作社在我县虽运作了几年时间,但我县协作社的各项工作还逗留在初级阶段和起步阶段,争夺上级部分扶持资金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五)产物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才能弱。我县大局部协作社处于种养殖行业初级阶段,产物深加工少,附加值不高,品牌认识不强,市场竞争才能弱。
五、加速发展农民专业协作社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要我县农民专业协作社的发展近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一)增强政策营业培训。农民专业协作组织是一项重生事物,必需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指导发展,提高社员使用科技、应对市场的才能;增强协作社班子成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拓展市场的服务功用,提高协作社对社员的组织化程度。
(二)增强协作认识。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协作常识、政策律例、准则建立、协作典型,启示教育农民加强协作认识。还普遍向群众宣传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的成功经历和做法,激起其参加协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组织乡镇营业指导人员外出观摩学习、开辟眼界,提高推进协作社健康发展的治理程度。
(三)增强组织准则建立。要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协作社逐渐坚持规范的运转机制。一是坚持民主的治理机制。指导农民专业协作社依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准则制订章程、财政治理和内部监视准则,执行民主治理,民主决定计划。二是坚持合理的好处分派机制。从我县的状况看,好处分派机制不健全,是制约协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必需指导和指导协作社坚持卓有成效、较为完善的好处分派机制。三是坚持有用的监视机制。指导和协助农民专业协作社坚持内部监视机制,对财富情况、协作营业的全体执行状况进行监视,执行社务公开。
关键词: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组织化;农业规模化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专业合作社信贷难题及对策研究”(GD14XYJ07);“新城镇化进程中的广东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研究:路径依赖与制度构建”(GD13XYJ08);“秩序转型下的乡村组织重构研究”(GD14XGL05)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6月4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概述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特有的合作社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合作社充当政府与社员之间的桥梁;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组织保障;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拉动经济发展,解决发展资金短缺;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
二、家庭农场基本概述
(一)家庭农场的性质。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单位。
(二)家庭农场的作用。家庭农场是在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背景下,面临“由谁种田,怎样种田”的新问题,借鉴西方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而提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从国外经验看,家庭农场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是农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家庭农场以家庭经营为内核,其既符合的内在要求,又契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可以作为在新时期的创新与发展,能为我国农业走现代化道路增加强大的推力。因此,在2008年被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写入文件后,家庭农场在2013年又被明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5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都肯定了家庭农场的作用。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契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改革开放以来,的确立极大地激发了亿万农民发展农业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加速推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下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常态下实现农业农村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重要的农业政策,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有必要开展合作。两者具有弱质性,许多国家对它们采取了支持措施。实践证明,它们也可以开展有效合作。其合作关系建构会受到诸如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产权明晰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政府要认真履行好作为公共品供给者的职责,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
(一)家庭农场的相对弱质性决定了其应该与合作社建构合作关系。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具有一定素质和能力的从业人员,但是受经济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影响,家庭农场还缺乏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而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专业服务功能,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农资供应、信息、仓储等服务。如果双方能在自愿、共赢等原则下开展有效的合作,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实力都会有所提升。
(二)合作社的相对弱质性决定了其应该与家庭农场建构合作关系。合作社作为一种弱者的联合体,肇始于资本主义农业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时期。这一农业合作过程也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积极扬弃的过程。合作社弱质性的具体表现是:技术变革、组织变革难以跟上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联合社或联合会构建的速度迟缓、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其成员缺乏强大的向心力。理论上讲,合作社本身就是一个自生能力较低的组织,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
(三)相关政策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合作创造了环境。如何看待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美国萨皮罗学派和诺斯学派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不过,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许多国家对于家庭农场和合作社采取了支持措施。例如,美国政府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依据萨皮罗的理论制定和实行了支持合作社的政策;2003年欧盟执行了单一农场支付计划。实践中,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是可以进行合作的。资料显示,美国平均每6个农场主中就有5个利用合作社获取各种必要的物资供应、农产品运销和加工以及其他服务。
四、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合作模式
(一)“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合作社签订契约,合作社按照契约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农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级、收购,而后由公司进行加工和销售。家庭农场以合作社为依托,与公司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增强家庭农场与公司的谈判地位,有效约束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家庭农场农产品的销路;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的生产监督和集中收购,确保公司对加工原料质量和数量的需求。例如,浙江省海盐县的20家家庭农场联合组建的万好蔬菜合作社,在产前与当地的食品公司签订蔬菜购销合同,在产中由合作社提供技术、管理、培训在内的专业化服务,在产后由公司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全县以“订单农业”形式开展生产的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7%,其中52%的订单通过合作社获得。
(二)“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模式。家庭农场负责生产环节,合作社统一品牌和标准化生产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机制,保证超市稳定的货源供应。这种模式将订单农业与现代经营业态有机结合起来,缩短了农产品采供周期,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和物流成本,保证了农产品的新鲜安全,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适宜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经营,适合蔬菜、水果等高收益性的农产品。例如,山东省青州市的21家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社与17家连锁超市签约,常年向超市供应高档箱装礼品菜,涉及20多个蔬果品种,农民获得了种植高端品牌蔬菜的高额效益。
(三)“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下,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家庭农场联合成立合作社,合作社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农产品,或者由合作社与学校和企业食堂、餐饮企业、直销展会签订供货合同。这种模式改变了“收购商―经销大户―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层层盘剥的传统销售模式,缩短了“田头”到“柜台”的距离,缓解了市民“买菜难”和农民“卖菜难”的问题。例如,浙江省宁波市有近10家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开设了农产品直销店,价格比超市和菜市场便宜20%~30%。
(四)“家庭农场+合作社+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模式。家庭农场联合合作社,发展壮大后自办加工企业来销售、加工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这种模式以合作社为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是四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中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模式。合作社内部的科层管理机构替代了产品交易市场,组织稳定性和合作性增强,内部成员利益高度一致,各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实现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统一。家庭农场不仅能够分享出售初级农产品的收益,还能够直接分享纵向农业产业一体化后农产品加工增值的收益。但这种模式实现的前提和条件是,合作社必须治理机制规范、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
五、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机制
在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合作已经成为双方理性的选择。实践中,浙江省慈溪市、瑞安市、建德市出现了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开展合作的现象。构建新型农业合作经营体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在基本方向与主要内容方面,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认为,只有生产合作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性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必须在土地共同所有基础上实现农民的联合劳动与合作生产,构建以生产合作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合作经营体制。而且我国人多地少,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市场抗风险能力弱,农民需要根据需要在生产及流通的广泛领域全面进行合作经营,建立以生产合作为核心的综合性合作经营体制。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新农村建设;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三农”工作成为关乎改革与发展命运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战略思路,其中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成为目前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在当前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充分利用和高效配置现有的资源、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农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新兴的农业合作组织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以农业合作社作为主要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是农民在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创新性举措,也是一大创新。因此,本文将结合目前的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以山东省利津县陈庄镇农业合作社发展案例作为基础,就新时期农业合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的作用进行阐述。
1 生产发展
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是适应农业发展形式,实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要想提升效应以或得长足的发展,提升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和产品市场的竞争力成为重要的途径。然而,目前的农业生产受到传统农业习惯以及落后思想的影响,加之自身科学素质较低和市场信息的闭塞,使得传统农业生产处于市场劣势状态。以家庭作为组织单位的个体是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获得市场的主动权的。新时期,农业生产要想提升自身的经济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也就必须进行有机地组织与管理,实行产业化经营的道路,以自愿加入的形式,“抱团”生产,将有限的科技、人力、机械、市场、资金和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机的融合,进行高效组织、扩大规模、提升水平、降低成本和提升质量为目标的产业化经营,以此来获得更大经济效益。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主要发展方向,依托良好的农业基础,陈庄镇先后组织和发展了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达到70多个,其中经济规模较大的达上千万元以上,经营领域涵盖了经济作物、渔业生产、良种养殖、林果业和蔬菜种植等多个领域。这种以服务农民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的农业合作社必然为广大农民所接受,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2 生活宽裕
农业合作组织是增加农民收入、提升经济效应的重要渠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精彩揭示,其中“生活宽裕”也是对农民生活幸福的最好愿景;农业合作社成为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渠道。农业合作社具有单个家庭组织生产所不具备的发挥优势,诸如:农户组织程度高,成本降低;信息通畅;统一良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管理。常言道 “众人划桨开大船”,农业的集约化生产模式有机地化解了各种风险,这些优势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产出。以陈庄镇临合蜜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例,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村,在实施了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主要生产模式的集约化经济之后,村级经济整体发展规模扩展了30%以上,农民增收达到20%以上,一时间临河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榜样和标杆。据陈庄镇的一项经济调查数据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与一般农户比较,年人均纯收入通常要高出15%~30%。在目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进程中不难发现,农民通过自主合作的组织形式,使得农业生产呈现产业化经营的状态,经济收入实现再分配,是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渠道。
3 村容整洁
农业合作组织是完善村级管理、改善农村面貌的重要力量。整洁的村容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来讲,是其世代追寻的发展目标。农业合作社作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新兴经济组织,与村两委一道称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因其自身的组织优势发挥作用。农业合作社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下,进行组织和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具有经营性、盈利性的农业服务的同时,也可以积聚自身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为农村建设服务,这是社区所不能替代的。诸如:在陈庄镇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合作社为村容、村貌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郭屋村、临河村、新发村、一千二村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村建设过程中,不难发现农业合作组织忙碌的身影,他们“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有机械的出机械”,他们成为农村建设的榜样。
4 管理民主
农业合作组织是创新农村管理和构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农村所实行的“”为主经济形式客观上分散了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经验与热情,而农村基层组织也因此缺乏对农村进行有效和建设性社会管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而农业合作组织多坚持的“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组织原则,因其内在的可操作性和人性化获得农民的认可,内在体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民主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农业合作组织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机利用,消除了农村因为闲散人员聚集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依托自身的人力优势和经济基础,参与到化解公共矛盾、解决基础设施“欠账”、个人纠纷等社会问题的解决实践之中,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此外,农村合作组织还在传播科学技术、破除封建迷信、和谐党群关系、落实国家政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创新农村管理和构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5 结语
关键词:农户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logistics;丹阳市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036-02
引言
1.研究背景及意义。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潮,各种形式和产业的合作社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这些农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农资供应、产品加工与销售、市场信息、技术交流与培训、生产指导等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在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文献综述。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出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一部分专家从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入手,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内源性根据(唐敏,1997;吁国华,2004);也有一些专家着眼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和组织的角度进行探讨(黄胜忠等,2008;尤庆国等,2005);另外,也有相当多的专家通过研究认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关键之处(韩洁,2007)。综观这些学者的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侧重从宏观层面探讨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性、作用及其模式选择,研究方法主要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研究相对较少。从微观层次,特别是从农户的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内在机理进行实证研究的成果则更是少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最终实施的主体应该是农户,中国农民专业社的健康发展应以尊重农户的意愿为前提,以满足农户发展需求为根本目的。
一、因素假设和研究方法
1.实证模型的建立。本文将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意愿(以下简称为“参与意愿”) 设定为以下几类因素的函数: (1)农户户主的个人特征; (2)农户的家庭特征; (3)农户的农业生产特征。在此将其归纳为以下函数形式:参与意愿= F(农户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农户的农业生产特征变量) + 随机扰动项。
2.样本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本项研究所用的数据来自2009 年7―10月小组成员利用暑假时间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司徒镇曲阿茶叶合作社所作的调查。对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和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调查问卷涉及户主的个人特征、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加入合作社与否的原因等。调查采取直接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司徒镇随机调查41个社员,169非社员,共发放210份问卷,得到有效问卷199 份,有效率达到了94.76%。模型中相关变量说明(见表1)。
3.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应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描述分析和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法对影响农户参加合作社与否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本研究所考察的是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意愿,含义为农户是愿意参加,还是不愿意参加。结果只有两种,即愿意和不愿意。传统的回归模型由于因变量的取值范围在正无穷大与负无穷大之间,在此处不适用。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将因变量的取值限制在(0 ,1) 范围内,并通过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对其回归参数进行估计。由于有些定性变量难以量化,并且,放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中时其显著性不明显。因此,文中一部分变量用统计学描述性分析(如加入合作社享受到的好处、不加入合作社的原因等)直观描述现象;一部分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定量分析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与否的因素,采用SPSS13.5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明确各个因素的显著性程度和相对作用的大小。
二、数据分析
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调查的199户农户的横截面数据进行了Logistic 回归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采用了向后筛选法。首先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进行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在一个或多个t检验值不显著的变量中,将t值最小的那个变量剔除,然后再重新拟合回归方程,并进行各种检验,直到方程中变量回归系数的t值基本显著为止。这样,一共有若干种计量估计结果。从各种模型的运行结果看,模型整体检验基本可以,不同统计模型的估计结果和结论也相似,估计结果比较稳定。由于用SPSS 进行Logistic 回归,不能提供标准化的回归系数,给自变量相对作用的比较带来了不便。本文已把各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转换为标准化回归系数。分析结果(如表2):
根据模型估计结果,将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行为的因素归纳如下:第一,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各个模型结果来看,户主受教育程度变量的系数均在1%统计检验水平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比较高,而且系数符号为正。这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可能性越高。这一结果与小组成员最初的预期基本一致。这也表明,农户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第二,农户的身份对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有比较显著的影响。从模型结果来看,农户的身份变量的系数均在1%统计检验水平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比较高。正应了一个成语“以身作则。”第三,茶价对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有显著的影响。从各个模型结果看,茶价变量系数均在5%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也较高。这表明,茶叶的出售价格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因素之一。
结论与建议
在本项研究基础上,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的行为受到农户自身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共同影响,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政府在制定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具体条件,尊重农民的愿意和选择,决不能强求一律。第二,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户的身份(是否村干部或党员)对其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农户表示没有加入合作社是出于对合作社的缺乏了解。第三,从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来看,合作社只有给予农民足够多的优惠政策,才能增强农民对合作社的信心,使农民看好合作社的前景,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实现双赢。因此,合作社在运作时要真正以满足农民需要为指导方针,为健康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唐敏.论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根源及其质的规定性[J].农业经济问题,1997,(8).
[2]吁国华.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及政府作用[J].农业经济问题,2004,(12).
[3]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
[4]尤庆国,林万龙.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分析与政策影响评价[J].农业经济问题,2005,(9).
[5]韩洁,薛桂霞.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分配机制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7,(S1).
[6]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关键词:农业; 合作社; 治理; 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得到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各方面的问题也不断的凸显出来。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乡村也来越凋敝,就是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为了缩小不断拉大的城乡差距,激发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和扶持近年来不断加大,把农业的发展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举措,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
与此同时,学界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理论、产权理论等均被运用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分析中。可以说农业专业合作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当前湖南省的合作社主要停留在粮食、蔬菜等初级农产品上。产业结构比较单一,深加工明显不够。从总体上看,模式比较单一,农产品深加工基本没有涉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也不大。参加农户本身也不是特别积极,害怕风险。很多农业合作社只是空架子,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运转。
虽然湖南省的合作社的发展还不充分,但是地方政府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却很大。无论是政府投入的资金,还是给予的政策优惠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可以说只要能有效的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湖南省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就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从治理结构上来看,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总体上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农业专业合作社都没有明确进行产权划分。产权的不明晰,导致了责任主体的不明晰。这样很多合作社的参与者由于没有认识到自己明晰的责任与义务,就使的再合作社的运转中往往表现的十分消极。合作社社员往往是遇见有利益就蜂拥而上,都想多捞点好处,当需要进行投入或是面临风险时,社员们又畏首不前都不愿意付出与投入,这就使得合作社很难得到长远利益和长足发展。
内部剥夺现象,在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中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目前湖南省多数的合作社是“农户+合作社+公司”和“农户+协会+公司”的模式,两种模式都是各有长处,但是由于农民和公司在投入上不同,导致某些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经常有可能出现公司剥夺农民利益的倾向。从我们调查中,我们发现公司往往处于强势的地位,而农户由于自身的组织性差,单个力量有十分薄弱,往往处于被剥削状态。农民获利较少,严重影响这他们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十分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这也与我国大力扶持三农的政策意愿相违背。
一些合作社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很多合作社就算有完整的规章制度也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得到有力的施行。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个组织的运作机制,是组织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强有力保证。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就容易混乱,组织的运行过程就会十分紊乱,这样组织目标就很难达成。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需要一整天完善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总体目标的实现,从而为合作社各个利益主体谋求更大的福利。
合作社信息透明度不够,财务制度审计缺乏严肃性也是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我们的调查中,虽然很多合作社都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监督和管理机构,但是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难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往往一般社员对社务都是知之不多,财务审计也不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的。很多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怀疑合作社中存在着多拿多占得现象,对本社的财务支出基本不了解。
2、社员自身素质存在问题
随经济发展今人口不集中,农村交通、信息沟通等都较之前有所改善,但还是不免存在合作社社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摆脱不了小农意识,不习惯长远打算仅着眼于眼前利益。并且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不够了解,这种低认知程度也使得成为制约农户合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经调研,合作组织中目前成员现状可以概括为几点:成员年龄偏大,成员文化水平偏低,成员科学技术知识少,高质素带头人少,成员合作意识差。合作社成员的素质水平对于一个合作社的现今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向是很大程度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所以这样的合作社成员素质水平是阻碍合作社平稳快速发展的,需要尽快解决,不能使之成为一块诟病。
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建议
(一)注重内在,规范章程,调动农民积极性
经调查,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重形式,有些章程甚至形同虚设,并没有把农民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对此,我们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明晰具体职责,合理分配权、责、利,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再流于形式,真正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创新产权制度,确保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只有建立明晰且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才能确保经济组织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建立利益目标整合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
传统合作组织具有双重利益目标:既要对外追求组织盈利又要对内开展服务。这一目标限制了合作组织的盈利水平,资金缺乏成为合作组织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
(四)公平合理设立内部职位,保证明主,提高效率
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个别出现合作社的大权被垄断导致决策和制度一边倒或高层职位形同虚设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此,我们应将社内结构改革,剔除不必要的组织和机构,将权利分散,保证内部管理秩序和社员权利。并设立监督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不会出现败坏现象。
参考文献
1、黄胜忠《转型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