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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1.主观性风险
主观性风险主要包含有四个方面,一是投标风险,二是合同条款风险,三是合同变更风险,四是合同管理风险。首先是投标风险,在我国目前的施工企业施工现状来看,承包工程大多是通过投标的方式而进行的,这种方式被广大施工企业所应用,然而,其风险是比较大的,这种风险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类是不中标风险,如果企业没有中标的话,那么很多工人就没有工程可以进行施工,因而出现窝工现象,浪费了人力资源,同时让工人的工资变低。第二类就是中标风险,当企业中标之后,就必须承担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各样的风险,里面包含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在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秩序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有很多资质不合格的业主,如果这些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业主进行详细的了解,进而盲目签订合同,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工程款不能够及时到位的情况,从而影响施工企业的正常施工,也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次是合同条款风险,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条款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如果不能仔细检查条款的话,就会为后续的各项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派遣出工作者详细阅读合同的内容,针对那些不完整和语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商榷,提前与业主做好沟通,防止后期的争论以及矛盾。第三是合同变更风险,大体上而言,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之中都有关于合同变更这说明,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合同变更现象,那么一切过程和工作都应当按照合同中的说明来严格执行,如果有一些合同变更条款之外的变更项目,那么施工企业就可能会面临成本上升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的问题,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第四就是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因素包含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是指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类型的风险,造成这种风险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管理人员自身的问题、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不达标的问题等等。最后就是索赔风险,在实际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问题是经常出现的,大体上而言,在前期的施工合同中,里面有相关的内容对所提问题进行了说明,当某一方违规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竣工的质量工作,同时要保障按时完成,否则会出现被索赔的现象。
2.客观性风险
首先是自然环境风险,由于建筑施工的地点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所面临的自然环境也是不同的,有的时候,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地震、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这就会导致施工不能够按合同要求进行,因此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其次是经济风险,经济风险对于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会有比较严重的影响,例如通货膨胀导致施工材料价格的上涨,又比如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就会造成施工进度的延误,另外利率税率的变化也会造成经济风险。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策略
1.风险的降低
当风险发生之后,降低风险是最为主要的一种事后控制方法,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第一,必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可靠的依据,企业的内控制度对于合同管理风险的降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项工作,我们能够把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第二,我们必须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策略,工作人员必须要提前预测到各种类型的风险,并根据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当风险来临的时候,就应当按照策略来开展工作。第三,必须要对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从而提前做好准备,最大化的减轻损失。
2.风险的规避
所谓企业风险的规避,主要是针对没有能力承受风险的企业所采取的一种控制策略,这种策略是一种事前控制的方法,大体上而言,风险规避的措施是比较多的,如果我们对其进行大致划分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第一是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策略。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风险控制策略,在建筑工程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得到了广大工作人员的青睐。这种策略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开展工作,从而能够有效降低各种风险,大体上而言,这种策略适合两种情况,首先是经过评估之后,尽管发现合同的一方的情况不太好,不能够完全符合要求,但是签订合同的话也不会给本企业造成过大的危害,只是工作的量稍微大了一些,而且利润稍微少了一点点而已,因此,如果承担此风险的话,对于企业是有利无害的。其次,当通过评估风险之后,发现合同签订风险巨大,但是,对方企业能够满足本企业在产品设备等方面的一些特殊需求,能够为企业带来一些其他方面的利益,此时我们也可以采用逐步试探的风险规避策略。第二是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这种风险大的也是比较常见的,但我们对风险进行评估之后,如果发现巨大风险,而且这种风险无法被规避,能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那么我们就应当完全拒绝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如果要采用完全拒绝承担风险考量,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详尽的分析,并且科学合理的考虑各项因素,当十分确认风险之后才能够采用,否则会让企业错失应有的利润。除此之外,如果施工企业在全面分析之后,发现对方企业的信誉比较差,而且资金状况不佳,甚至存在着内部资金链断裂等现象,那么就应当严格取缔合同,避免后续各项工作的麻烦。总而言之,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环节,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分考虑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风险,并对这些风险加以分析,找出相应的控制策略,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让企业能够拥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更高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朱锦余.合同管理流程及其主要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5:4-7.
[2]贾静.合同管理流程的风险与控制[J].天津经济,2010,7:63-64.
【关键词】合同 管理流程 主要风险 分析 控制
建筑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从目前的现状看,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在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是管理流程不规范。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并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规避和控制风险。
一、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一)合同起草及审批
合同的起草主要是由经营管理部根据合约规划,负责编制各类合同标准模板,并与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经办部门核实完成。之后再交上级审批,待合同盖章批准后方可执行,该环节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管理人员应对中标结果和商务谈判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并严格要求合同起草人员按照中标结果和谈判结果进行合同的编写。第二,合同的相关资料必须交由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部门以及监督审计部门等审批签字,在合同上交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意审批程序,不能越级审批。
(二)合同洽谈
合同洽谈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流程之一,合同洽谈前要明确谈判的目标、必要时可以做出让步的限度等,并且在合同谈判中争取主动性。对标准合同中的专项条款都必须具体、明确、完整,用词准确、责任清晰、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与合作方洽谈一致后,合同经办部门根据洽谈结果双方取得一致后,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合同交副总经理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再交给单位董事长审批,只有经过董事长审批签字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
(三)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审批完成后,一般要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不能同时签字盖章的,应尽量避免我方先行签字盖章。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详细查看合同内容是否与修订后的内容相同,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四)合同存档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进行存档备案,所有相关部门应将合同交到档案室存档,有关负责人在进行备案的时候必须分门别类,便于有需要的时候调档查询。
(五)合同资料的分发
合同资料应由经营管理部分发到各有关部门,分发资料之时必须严格按照资料清单执行。
(六)组织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交底工作,主要是为了让相关人员了解合同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而组织的,参与部门主要包括物资供应部、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财务部等。
(七)组织合同履行工作
组织合同的履行,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来说具有重大影响,要提升合同履行的效果,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应交代清楚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以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疏漏。第二,应正确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解决纠纷的基础。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主观性风险
1.投标风险。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大多是通过投标的方式进行的,而该方式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这种风险可分为两类情况。第一类是不中标风险,若企业没有中标,那么购买标书及组织投标的所有费用就白白浪费了同时还有可能出现工人没活干而出现窝工。第二类是中标风险,指的是企业一旦中标,就必须承担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秩序不太完善,存在许多资质不合格的业主,如果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业主的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考察,而盲目签订合同的话,就很可能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的问题,对企业的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2.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存在极大的潜在风险,如果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详细查阅合同内容,尤其是一些内容不完整、语意不明确的地方,就很容易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与业主发生纠纷,此时再进行辩解往往于事无补。若矛盾和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则工程的施工进度会大大耽搁,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更大。
3.合同变更风险。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都对工程变更作出了说明,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必须按照合同中变更条款规定的要求执行。但是,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本身就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因素所导致的工程变更结果也是无法预料的。因此,常常会出现一些合同变更条款范围之外的变更项目,这些变更很可能给承包商造成施工成本的上升、工程量的大幅增加,以及工期延长等问题。
4.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是一个泛指概念,它包含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全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造成合同管理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管理人员自身的问题,例如,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偏低、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等;第二,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
5.索赔风险。施工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索赔问题,一般来说,合同中对索赔问题都作出了一定的说明,一旦其中一方的违约,另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向对方提出索赔。站在施工承包单位的角度来看,延误工期、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不过关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反索赔。
(二)客观性风险
1.自然环境风险。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地点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所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也各不相同。总的来说,自然环境风险主要可分为暴雨风险、滑坡风险、泥石流风险、地震风险等。例如,若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定在夏季,且施工地点在南方,则很可能出现持续的降雨或高温天气,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进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
2.社会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是合同管理中面临的客观性风险之一,它主要是指施工地点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建设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所产生的影响。社会环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包括当地的人口分布、风俗习惯及治安状况等。例如,若施工当地的人口分布比较集中,则很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占用土地或拆迁所导致的纠纷,进而对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威胁。
3.经济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对项目施工造成的影响,称为经济风险。一旦出现经济风险,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就很可能遭到严重损失。例如,若出现通货膨胀的现象,而国家又未及时调控,则会导致建筑施工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雇佣工人成本的提升。为了保证施工的正常开展,施工单位就不得不注入资金来弥补工程款的不足。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就会造成项目施工进度的延误,最终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工程。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外,利率、税率等的变化,也会导致施工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风险的降低
降低风险是风险发生之后的一种事后控制,要将风险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对合同管理风险的降低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将风险控制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第二,应制定科学的风险防控策略,在制定策略之前,可进行风险咨询,根据专业的风险分析专家的意见,来制定切实可行的降险方案。第三,应对风险可能造成后果进行评估,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的损失。
(二)风险的规避
风险的规避,一般是针对没有能力承受风险的企业所采取的控制策略,它是一种事前控制的方法,规避风险的措施有很多,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两种:
1.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策略。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的策略,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比较常见,它是指根据对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分布实施合同的方法,进而有效降低风险。一般来说,该策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经过评估之后,发现尽管合同另一方的综合情况不太乐观,但是签订合同也并不会给企业造成危害,只是获得的利润会少一些而已,此时采取逐步试探承担风险的策略,对企业来说有利无害。第二是通过评估风险后,发现签订合同的风险巨大,但是对方企业能够满足本企业在产品、材料、设备等方面的一些需求,此时也可采取逐步试探的风险规避策略。
2.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是在经过对风险评估之后,发现存在无法降低的巨大风险,而采取的完全拒绝签订合同的策略。通常情况下,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必须在科学、详细地分析和确认风险之后才能采用,否则便会造成企业错失本应获得利润的机会。若施工企业在全面分析和评估风险之后,发现对方企业信誉差、资金状况不佳、而且存在着内部管理体制的严重问题,则应当严格取缔合同,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风险的分担
风险分担主要是指企业借助外力,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的策略。根据分担形式的不同,主要可将风险分担策略分为请担保公司担保、合同风险分散两种策略。请担保公司担保,是针对一些企业无法控制且预期会带来巨大损失的风险而采取的策略,若采取该策略,一旦企业遇到合同风险,就可以得到担保公司承诺的补偿。风险分散,则是采取拆分合同的方式,来减少企业损失。
四、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注重对管理流程的规范,并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等策略,将企业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索赔风险等控制在承受能力以内,这样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保证企业的获利。
参考文献
一、河流生态系统的定义及其特点
1、生态系统与河流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是指一定空间中的生物群落(动物、植物、微生物)与其环境组成的系统,其中各成员借助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功能复合体。在生态学中,具体的生物个体和群体生活地区内的生态环境称为“生境”。在生境各个要素中,水又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淡水生态系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动水生态系统,即河流生态系统,另一类是静水生态系统,主要指湖泊、水库生态系统。两者都应包括周边的淡水湿地。河流生态系统是指河流水体的生态系统,是陆地和海洋联系的纽带,在生物圈的物质循环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2、河流生态系统的特点
①生物群落与生境的统一性,这也是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有什么样的生境就造就什么样的生物群落,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②河流生态系统结构的整体性。生物群落一旦形成系统,其内部各要素不能被分割而孤立存在;如果硬性分开,那么分解的要素就不具备整体性的特点和功能。在一个淡水域中,各类生物互为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作用,形成了食物链结构。
③自我调控净化与自我修复功能。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同种生物种群间、异种生物种群间在数量上的调控,保持着一种协调关系。水体自我修复能力,也是淡水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的一种。在外界干扰条件下,通过自我修复,保持水体的洁净。由于具有这种自我修复功能和自我净化功能,才使淡水生态系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河流形态多样性与生物群落多样性之间的关系
河流形态多样性是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基础。在流域生态系统的各种生境因素中,河流形态多样性是流域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生态因子之一。河流形态多样性与生物群落多样性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①河流的蜿蜒性,形成了急流与缓流相间。自然界的河流都是蜿蜒曲折的,显然不存在直线或折线形态的天然河流。在自然界长期的演变过程中,河流的河势也处于演变之中,使得弯曲与自然裁弯两种作用交替发生。河流的蜿蜒性使得河流形成主流、支流、河湾、沼泽、急流和浅滩等丰富多样的生境,由此形成了丰富的河滨植被、河流植物。
②上中下游的生境异质性,造就了丰富的流域生境多样化条件。我国的大江大河多发源于高原,上中下游所流经地区的气象、水文、地貌和地质条件有很大差异,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形成了极为丰富的流域生境多样化条件,这种条件对于生物群落的性质、优势种和种群密度以及微生物的作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③河流断面形状的多样性,表现为深潭与浅滩交错。自然河流的横断面也多有变化。河流的横断面形状多样性,表现为非规则断面,也常有深潭与浅滩交错的布局出现。显然,不存在提醒或矩形等规则断面的自然河流。
④河床材料的透水性与多孔性,为生物提供了栖息所。河床的冲淤特性取决于水流流速、流态、水流得含砂率、颗粒级配以及河床的地质条件等。由悬移质和推移质的长期运动形成了河流动态的河床。具有偷税性能的河床材料,适于水生和湿生植物以及微生物生存。
二、水利工程与河流生态系统的关系
一方面,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有积极作用,即通过兴建大量的水利工程,保护了生态系统,使其免受侵害。如通过调节水量丰枯,可以抵御洪涝灾害对生态系统的冲击,同时也改善了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生态状况以及调节生态用水。
但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主要是一些水利工程建设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不连续化,其后果是生物群落多样性水平下降。具体表现在:
1、水利工程造成的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不连续化使生境多样性发生了改变。
所谓河流形态的均一化主要是指自然河流的渠道化或人工河网化;所谓河流形态的不连续化是指在河流筑坝形成水库后,造成水流的不连续性。有的河流进行梯级开发,更形成河流多级非连续化的格局。水库蓄水后,淹没了原有的河流两岸的陆生植被,使得丘陵和平地岛屿化和片断化,陆生动物被迫迁徙;被搬迁的城镇及废弃的农田沉入库底,为清除的垃圾、工业废料及化肥农药残留统统进入水库。这样就改变了生境多样性。
2、水利工程造成河流形态多样性的降低,进而使生物群落的多样性降低。
水利工程入河流的渠道化和裁弯取直工程彻底改变了河流蜿蜒型的基本形态,急流、缓流、弯道及浅滩相间的格局消失,而横断面上的几何规则化,也改变了什坦、浅滩交错的形式,生境的异质性降低,水域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生物群落多样性将随之降低,可能引起淡水生态系统退化。具体表现为河滨植被、河流植物的面积减少,微生物的生物多样性降低,鱼类产卵条件发生变化,鸟类、两栖动物和昆虫的栖息地改变或避难所消失,可能造成物种的数量减少和某些物种的消亡。河床材料的硬质化,切断或减少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有机联系通道,本来在沙土、砾石或粘土中辛勤工作的数目巨大的微生物再也找不到生存环境,水生植物和湿生植物无法生长,使得植食两栖动物、鸟类及昆虫失去生存条件。本来复杂的食物链在某些关键种和重要环节上断裂,这对于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影响是全局性的。
人们容易看到水利工程在供水、灌溉、发电等方面给人们带来的直接、有形的利益,却往往忽视水域生态系统为人类带来的利益,更难于看到因水利工程改变河流形态的多样性,对人类的利益造成的长远的隐形的损害。一旦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大自然无偿提供给我们的服务功能将下降,但破坏到某种程度时,这种服务功能甚至会丧失。
三、针对水利工程的不利影响所应采取的技术对策
对于水利工程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我们应该正视这些不利影响,对水利工程的工程理念进行反思,以“趋利避害”的态度,改进和完善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技术。未来的水利工程既要具有直接功效的供水、防洪、发电、航运工程,还要有利于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生态工程。因此,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技术对策:
1、加强库区生物群落调查,开展已建水库的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与预测;
2、合理调度水库及其它水利设施,提高水枯水体的自净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
3、保持河流的蜿蜒性来保护河流形态多样性。即在河道整治工程中,应尊重天然河道形态,避免直线和折线型的河道设计。
4、保持河流断面形状的多样性,尊重河流原有的自然断面。
5、河道防护工程的岸坡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水材料,特别注意采用当地天然材料。
6、水利工程设计应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提供鱼类产卵条件以及鸟类和水禽栖息地和避难所。
关键词 伙伴关系合同条件(PPC2000) 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各方职责
2000年6月,由英国建设部发起、咨询建筑师协会(ACA)出版的ACAPPC2000《项目伙伴关系标准合同格式》(The ACA Standard Form of Contract for Project Partnering)(以下用PPC2000)是世界上第一份,也是目前唯一专门为建设工程项目伙伴关系(Partnering)模式设计的合同条件。PPC2000是英国政府的建设研究机构报告“建设新思维”的一个直接成果,是一份用于工程项目采购的多方合同格式。
自2000年9月PPC2000第一版出版之后,ACA根据从用户处得到的反馈意见,于2003年6月和2004年的5月,对PPC2000的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大部分修订是为了保持语言的明晰和一致性,或者是对小的笔误进行修正。本文基于PPC2000的2004年修订版本,对项目的基本流程和项目各方的职责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一、PPC2000合同条件的特点
PPC2000合同条件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它是一份基于伙伴关系团队的多方合同,参与到伙伴关系团队中的项目成员都要签订这份合同,这份合同对所有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都具有约束力。第二,PPC2000涵盖了伙伴关系的全过程,因此能够对设计、采购、施工进行一体化管理。第三,PPC2000中根据项目的目标确定关键绩效指标(KPI),并利用这些关键绩效指标对伙伴关系团队成员进行激励。第四,PPC2000倡导有效的沟通,并采用非对抗性的问题解决程序,以尽量避免争议或索赔的产生。
二、PPC2000伙伴关系合同条件的项目组织结构
PPC2000中伙伴关系项目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一)项目主要参与方
项目主要参与方包括业主、业主代表、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咨询顾问、伙伴关系顾问等。伙伴关系的特点是项目参与方将会组成一个伙伴关系团队来共同完成项目,但并不是所有的项目参与方都必须参与到伙伴关系团队中,例如,业主的咨询顾问和某些专业分包商既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但无论哪方签订了伙伴关系协议或是加入协议,成为了伙伴关系团队的成员,就必须按照伙伴关系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PPC2000中,业主代表获得业主授权,代表业主来管理承包商和与项目相关的事务,但业主代表并不代表业主成为核心小组的成员,只列席并主持核心小组会议。
承包商通过选择专业分包商形成其供应链。专业分包商可以是施工分包商、设计团队、咨询单位,也可以是供应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专业分包商,都应该与承包商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除了由业主指定的专业分包商,只能由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商进行支付。
伙伴关系顾问是伙伴关系团队外的独立人员,对伙伴关系团队和成员提供与实施伙伴关系相关的咨询活动。
(二)核心小组
核心小组是由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共同成立的,伙伴关系团队的各方都必须派人员参加到核心小组中。核心小组中的人员的替换需要取得现任伙伴关系团队其他成员的同意。
核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评审项目的进度、伙伴关系合同的实施情况以及履行伙伴关系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职能。业主的许多决定必须先咨询核心小组的意见,如:终止专业分包合同或更换专业分包商、更换咨询顾问、更换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人员、批准项目任意一方提出的变更、批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等。如果要更换伙伴关系顾问,必须经过核心小组的商议决定。
当伙伴关系团队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争议,而这种分歧或争议运用开工协议中解决问题的程序不能解决时,需要召开核心小组会议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核心小组会议形成的决定需要取得所有与会成员的同意才能做出,决定一旦做出,伙伴关系团队成员都应该遵守,因此项目团队各方成员应保证其核心小组成员参加此会议。
核心小组的作用有两点:一是项目各方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集思广益从而增加项目价值;另外一方面也有利于权利的平衡。业主必须考虑核心小组的意见,所有决定的做出都不应该是以损害项目任何一方的利益为前提的,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
三、PPC2000伙伴关系合同条件的项目管理流程
在PPC2000中,项目实施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施工前阶段和施工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划分以开工协议中规定的开工时间为界,在正式开工以前,项目各方将组成伙伴关系团队、签订有关协议并完成项目早期的一些工作。PPC2000中伙伴关系的项目管理流程见图2。
下面分别介绍PPC2000中项目伙伴关系管理流程中的各个过程。
(一)形成伙伴关系团队
业主与承包商,以及已经确定的要参与到工程项目中的各方通过签订伙伴关系协议初步形成伙伴关系团队。此时,项目各方需要对价值观、目标以及伙伴关系团队成员达成一致,并在项目大纲中做出规定。
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利润、总部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以及其他在此阶段已经可以确定的费用,承包商就风险应急费向业主提出建议,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
如果此时业主已经确定了咨询顾问,则应该确定咨询顾问的服务范围,与咨询顾问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咨询顾问只对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无论此咨询顾问是否加入伙伴关系团队,都只由业主对其进行支付。
如果此时已经确定了专业分包商,则应确定专业分包商的角色和费用。
在项目的早期引入伙伴关系顾问是很有必要的,虽然伙伴关系顾问并不加入伙伴关系团队,但可以帮助建立伙伴关系团队,同时确定关键绩效指标以激励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共同努力,同时伙伴关系顾问将编制伙伴关系进度计划,在项目正式开工以前,伙伴关系团队的成员将按照这个进度计划来开展工作。
(二)有关其他成员加入伙伴关系团队
项目各方加入伙伴关系团队可以在项目开工前签订伙伴关系合同,也可以在开工后通过签订加入协议(Jointing Agreement)来加入伙伴关系团队中。一旦成为伙伴关系团队的成员,任何伙伴关系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都需要得到所有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认可并签字,经过认可和签字的伙伴关系文件对所有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具有约束力。
咨询顾问和专业分包商都可以在这个阶段进入团队。
除了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承包商选择专业分包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向业主递交包含价格的建议书,即商业案例(Business Case),在此商业案例中,承包商可以指出其希望直接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部分,也可以指定其希望任命的专业分包商;二是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专业分包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须由业主和核心小组分析该专业分包商可提供的价值及承包商对此的报价,经业主批准后,承包商方可雇用此专业分包商。
如果此项目与某供应商签订了大批量供应协议,在业主和核心小组审核过此协议后,承包商与供应商就批量供应协议中的价格和条款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使此供应商成为专业分包商,承担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出于项目利益的考虑,如果承包商和业主达成协议,业主可以直接指定一个或多个专业分包商,在指定之后,此专业分包商可以转而与承包商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如果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之前,都由业主对其指定分包商进行支付。
任何成员在加入伙伴关系团队时,都应该就所需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支付达成协议,在加入协议中加以规定。
(三)项目现场内外早期工作
在正式的开工协议(Commencement Agreement)中规定的进场日期以前,根据项目的需要,承包商需要完成现场内外的一些工作,这些工作也构成项目的一部分,但是不同于开工协议中所规定的承包商所需提供的服务范围。业主和承包商签订进场前协议(Pre-possession Agreement)来管理这些进场前活动(Pre-possession Activities)并确定相应的支付。进场前协议与其他伙伴关系文件不同,其只限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协议,其他伙伴关系团队成员不会因为这份协议而产生任何义务。
伙伴关系进度计划(Partnering Timetable)管理着所有的进场前活动,而项目开工后的活动则按项目进度计划(Project Timetable)的安排进行。对于与进场前活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如知识产权、保险义务、风险、责任、所有权等则应该受伙伴关系条款(Partnering Terms)的管辖。
(四)项目开工
1.签订开工协议需满足的前提条件
――承包商需向业主提交项目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以及详细的其他各项开工后活动的时间安排;
――建设(设计与管理)法规(CDM regulation)中规定规划监察员作为伙伴关系项目的一方,在项目开工以前,规划监察员与承包商已共同编制完成健康安全计划;
――无论设计由业主、承包商或独立的设计方负责,设计负责人都应在项目开工以前协调和管理项目团队有关成员进行现场勘察,综合审核现场勘查的结果及业主和核心小组的意见,进行设计、供应、施工的综合设计;
――选择部分专业分包商并使他们能够全程参与进来;
――伙伴关系文件中的价格框架(Price Framework)规定了业主对承包商支付的费用的组成,在项目开工以前,应根据价格框架确定协议的最高价格;
――已经进行相关的各项保险;
――根据关键绩效指标确定项目的各项进度;
――业主应已取得现场和开工所需的资金;
――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签署了所有的伙伴关系文件。
2.开工协议的签署
在满足各项开工条件后,业主代表应安排伙伴关系顾问编制开工协议,在征求项目各方意见后,项目各方将正式签署开工协议。而承包商将在开工日期后开始施工,以期在完工日期之前完成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各方也将按照开工协议中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五)项目竣工
1.工程验收
当业主代表收到承包商的完工通知时,应会同其他适合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参加工程验收,若验收合格,业主代表向业主和承包商发出通知确认工程已完工;若验收不合格,则应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直至全部缺陷都已修复,工程师将发出竣工通知。
2.竣工后评价会议
在项目竣工以后,业主代表将召集所有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参加竣工后评价会议,来审核已完项目和各项关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如何在将来的项目中进行改进。这是伙伴关系模式的突出特点之一,已完项目的经验能够应用到以后所进行的项目中,有利于项目经验的积累和应用。
四、PPC2000伙伴关系合同条件中相关各方的职责
PPC2000是一份多方合同,参与到项目伙伴关系中的各方都要受这份合同文件的约束,PPC2000中对伙伴关系中常见的项目参与方的职责都做了一定的规定。
PPC2000中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有一些共同的职责和义务,他们应该以相互信任、公平和通力合作的精神来共同完成项目。对于信息应合作共享,当项目任何一方发现任何事件可能对项目或者项目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绩效造成不利影响时,都应该通知其他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
如果伙伴关系文件有错误、遗漏或相互间的不一致,编制这份文件或造成这这种情况的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应该对其后果负责,但无论哪个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发现文件有错误,都应该相互提示其他成员并告知业主代表。
如果项目参与方是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则必须遵守这些共同的职责和义务,此外,项目参与方还有其各自的职责。
(一)业主(Client)
业主的职责和一般的工程项目中业主的职责差别不大,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对设计和项目各方提交的建议书进行审核和批准,其中设计包括项目开工前的项目规划、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以及施工后设计人员提交的任何有关设计。伙伴关系团队的任何成员都可以提交建议书,如可以通过提交建议书来处理伙伴关系文件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或相互不一致的问题,也可以提出有利于工程的各种建议。这些建议书得到业主的批准后才能实施。
另一方面,业主有对承包商和其雇用的咨询顾问的支付义务。对于承包商的支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承包商在项目的开工日期以前完成的工作,业主需要按照进场前协议中规定的数额对承包商进行支付;另一部分则是对开工以后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的全部工作,业主需根据价格框架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数额对承包商进行支付。业主对咨询顾问的支付应根据咨询支付条款的规定进行。
(二)承包商(Constructor)
承包商最基本的职责就是在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日期以前将一个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交付给业主,为了做到这一点,在开工前,承包商需要完成进场前协议中规定的所有现场内外的工作,在开工后,就必须按照开工协议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完成整个项目。在此期间,承包商需要对项目和现场的安全负责,项目以及拟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货物和机械的损失和损坏,承包商都应承担责任。
承包商应按伙伴关系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交项目进度计划,并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及时更新项目进度计划。
除由业主指定的专业分包商外,承包商需要对所有的专业分包商的活动负责,因此,专业分包商的职责也可以看成是承包商的职责,承包商必须管理专业分包商的活动以保证项目按照进度计划实施。
(三)业主代表(Client Representative)
业主代表可以是业主的职员,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咨询工程师,但他必须具备项目经理资格,拥有项目管理的技能,能够按照PPC2000中描述的那样“公平和建设性的做出决断”,从而完成其职能。
业主代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承包商做出指示
业主代表可以对承包商做出指示,包括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试,对承包商的设计、施工、服务、材料、货物或机械有缺陷的地方或者与伙伴关系文件相违背之处,业主代表可以要求承包商自费进行修复和替换、指示承包商实施变更、指示承包商加速或延迟施工,承包商应将这种指示视为建议的变更。
如果承包商认为业主代表的指示违反了伙伴关系文件或不能实现项目的最大利益,承包商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根据业主、承包商、业主代表和其他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意见,业主代表对其指示做出确认,修改或收回。
2.做出决定
业主代表可以根据项目各方完成关键绩效指标的情况,决定对承包商的付款额度。
对于变更对项目的费用和工期造成的影响,如果业主和承包商不能达成一致,由业主代表进行估价来决定应该支付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3.组织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完成项目
业主代表不仅要对承包商实施项目的行为进行监控,还应该组织、管理和协调伙伴关系各方成员,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各方有机地合作。对于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关于价值管理、价值工程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活动,业主代表应该进行组织和监控,为了使这类活动能够增大项目的利益,还应该向业主和核心小组提交建议书以获得批准。
当按照任何核心小组成员的提议或伙伴关系文件要求,需要召开核心小组会议时,由业主代表负责召集并组织,业主代表也会参加此会议,并记录会议的内容。
此外,业主代表还负责按照伙伴关系进度计划或者按核心小组的要求组织伙伴关系研讨会。
(四)专业分包商(Specialist)
施工分包商、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供应商都可以和承包商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成为专业分包商。一旦他们成为专业分包商,就必须遵守伙伴关系文件的规定,按照伙伴关系进度计划或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履行各自的施工、设计、提供咨询或供应的义务。
(五)伙伴关系顾问(Partnering Adviser)
伙伴关系顾问对保障伙伴关系模式的成功意义重大,运用伙伴关系的项目首要任务即是任命伙伴关系顾问。这个角色区别于业主代表,他不管理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只针对伙伴关系以及伙伴关系合同给予客观的建议,保证项目伙伴关系按照预期的目标进行。伙伴关系顾问对伙伴关系团队成员的活动提供指导和支持,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可以单独也可以共同地向伙伴关系顾问征求咨询意见。
伙伴关系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核专业分包合同是否与伙伴关系文件一致;
――编制伙伴关系章程;
――编制所有的加入协议、提前进场协议和开工协议;
――对伙伴关系进程、伙伴关系的发展和伙伴关系合同的操作提供公平的、建设性的建议;
――参加核心小组会议或伙伴关系团队会议(只要团队成员同意);
――当伙伴关系团队成员出现纠纷时,协助解决争议;
――协助选择伙伴关系成员,组建伙伴关系团队。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关键词:内部控制;高校;经济合同管理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点的分析
(一)梳理业务范围。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业务主要指涉及经济支出与收益的行为,从业务范围来看,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结算、服务交易、货物交易等经管理部门认定必须签订合同的业务。从高校部门范围来看,主要包括责任部门、管理部门、协作部门等。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准确梳理业务范围。(二)明确控制目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以一定目标为依据,明确管理经济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评定经济合同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经济业务合理开展和合同的有效履行,以提升高校经济管理水平,维护合法权益。(三)明晰审批权限。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比较多,种类比较繁杂,为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一般合同种类或金额划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类型合同的审批权限也不同。主要审批责任人包括、法规处处长、财务处长、各部门副校长、校长等,涉及人员比较多,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将经济合同管理的调查、谈判、签署及结算工作的审批细化到每一个负责人。(四)识别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策略。经济合同管理往往会存在着主观和客观风险。因此,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业务流程条理化与业务环节的制订放在首位,并将具体内容细化,具体包括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不相容的岗位是否分离、各流程的审核制度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成立风险评估小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判辨各类风险的发生率,以及风险发生后对学校未来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一)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力。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想提高其管理水平,首先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只执行力。根据《合同法》相关内容,对合同的文本拟定、审批、签署、履行、纠纷处理、结算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并实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实现内部的有效牵制。此外,还要建立与每个执行环节相对应的制度,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其中可以将重点放在归口管理机制的制订,确定本校内部各种操作的归口管理责任单位的控制方法,促进经济业务相关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二)利用内部控制流程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流程的科学梳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在设计合同管理流程时,首先要明确各个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员。比如,在合同执行这一流程中,合同经办人要随时跟随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生异常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合同管理员报告。又如,合同签署环节,主要涉及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纪检部部门共同参与。为了准确梳理各环节与各部门和负责人之间关系,可以借助内部控制流程图,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三)落实经济合同的全程性跟踪。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全程性、动态性过程,以合同文本的策划为起始,以后续管理以及归档为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全方位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维护高校实际利益。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指定专员进行跟踪与监督,并将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结合跟踪系统的应用,明晰合同实施流程,增加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的重要内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影响高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标准。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降低经济风险,维护高校利益,为人才培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合同管理机制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规范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高校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本文从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高校合同管理意义、涉及类别及现存问题,提出了高校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等问题,导致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鉴于以上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合同组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评估等方面的业务流程梳理和内控环节设计,提出了应通过信息化的联动手段,逐步研究建立健全合同的归口管理、履行监控、拟定审核以及归档评估等机制,对合同管理进行一定规范,减少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面对的风险。
二、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一)高校合同管理意义
合同管理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的始终,涉及高校日常管理的多项主要业务,需要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和管理。高校在经济活动中通过签订合同,规范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开展。一方面有助于高校防范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有助于控制高校财务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帮助高校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协调高校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合同涉及类别
本文所称的合同是指高校与其他法人之间的协议。根据合同订立的不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以书面合同为主,即指通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根据高校合同涉及的主要业务,主要包括科研合同、人事与劳动合同、教育合作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建合同、仪器设备租赁和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修缮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外事合同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问题
1.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建立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且对所有合约展开集中划分与不断编号,针对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资料,需要联合各机构展开集中审核。目前,高校合同由不同部门管理,未建立统一归口部门,例如,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工程合同由基本建设部门管理、科研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重大合同订立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合同不能统一归口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方法不能统一,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多部门共同管理的边际盲区,影响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确定合约实施的责任人,以最快速度对合约施行状况进行审查、研究与验收,针对必须补充、变更或解除合约的状况,需要根据法律展开相应的审查工作。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尚不健全,存在缺少合同验收和结算规定、未能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缺少对合约签订、实行、变更状况等进行登记工作与管理工作,缺乏对合约按期进行划分汇总和归档管理、缺少关于涉密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缺少合同纠纷管理规定等问题,合同管理过程中流程制度的缺失,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3.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建设要求,高校应以信息化为抓手,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识别和评估相关业务风险,梳理业务流程,通过对各个主要经济业务的流程衔接点,实现系统之间的联动效应,有效实现合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落地。目前,高校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往往仅包括合同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等功能,缺少合同执行、结算、变更、备案、终止以及归档等程序的信息化管理,重要经济业务的信息系统未实现一体化,缺乏与收支、资产、采购等系统的链接,这就导致无法有效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无法以预算为来源进行管控等问题,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三、高校合同管理机制内控设计和措施建议
高校合同管理主要分为合同订立与履行两个关键流程。合约签订流程涉及合同调查、拟定文本、审核、签署等一系列程序。合约履行涉及合约实施、补充、变更、终止、纠纷解决、结算、归档及后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在合同管理的各项关键流程中,应确定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按期审查与评估合同管理的薄弱流程环节,使用有效控制手段,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保障高校根本利益,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一)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对合同组织环节的控制是指对合同组织体制、制度流程、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的规范和齐备、合同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和协调是合同内控风险防控的基础。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控制机制
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行合同管理的分级授权制度,明确上级单位、高校决策机构、业务部门、合同归口部门、监管部门的合同管理权限和职能,确保高校对外签订合同经过合法授权,不签订超出有关规定范围的合同;同时,高校应定期梳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业务流程,针对合同的风险领域查找、界定关键控制点,明确合同管理在各环节的关键控制要素,确保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2.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和岗位责任控制机制
高校应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设置合理的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沟通协调制度。高校需要指定非合同执行机构的其他部门或者是独立的机构视作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对所有合同资料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构建财会机构和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制度,完成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有机整合。详细而言,应该确定不同环节的具体规定,参加重大合约的起草工作、谈判工作、审查工作与签署工作,参加高校合约纠纷的调节、仲裁、诉讼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高校需要科学设定相关岗位,确定合约的授权审批与签订权限,对专用章进行合理的保管,禁止未经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约,禁止不法签署担保合约、投资合约和借贷合约。
(二)加强合同订立控制体系
合同订立环节控制是指通过开展合同策划与调查,规范合同谈判过程,明确合同文本拟定和审核要求,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文本,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单位合同订立过程规范有序。
1.建立合同策划和谈判控制机制
合同策划是合同控制的起点,高校应明确合同签订的业务和事项范围,凡是应当签订合同的业务和事项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严禁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高级别领导批准的重大经济合约拆分若干小金额的经济合同,严格审核合同策划目标是否与高校职责使命和战略目标一致,加强合同的计划管理,防止因签订合同导致超计划投资、超成本支出。订立合同前,还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开展谈判,充分做好签订合同的准备。
2.建立合同拟定和审核控制机制
高校在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时需要拟定正式的书面合同,一般合同应由业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起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或重大合同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参与起草、法律管理部门审核,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合同拟定结束之后,高校的相关机构需要对其规范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的审查控制或合同会审制度。
3.建立合同签署和登记控制机制
高校应合理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确保合同签署权限程序合理、登记备案手续完善。合同应实行合同连续编号管理,按照统一编号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三)加强合同履行控制体系
合同履行环节控制是指高校借助对合约实施状况的监督,规范合同补充、转让和解除等合同变更程序,明确合同结算要求,妥善处理合同纠纷,详细登记合同履行和变更情况,确保高校合同履行过程管控严格。
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实行对合同从订立、履行到终结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环节得到监控与监督。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并督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如果发现对方或自身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情况,需要以最快速度提示风险并马上使用相应对策止损。
2.建立合同变更控制机制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对合约实行过程中签署补充合约,或变更、解除合约等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审查。与此同时,需要确定合约终止的条件以及应当办理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程序,安排专门人员对合约手续进行二次审核。
3.建立合同纠纷控制机制
当合同出现纠纷问题时,高校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和对方进行商量与谈判。如若达到一致意见的,二者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如若经协商无法处理时,经办工作者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且按照合同约定选取仲裁或诉讼方法进行处理。高校应梳理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明确合同纠纷类型和相关解决方法方式,建立健全合同纠纷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
(四)建立归档评估控制体系
1.建立合同保管与归档控制机制
高校应在登记并统计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经济活动业务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科学分类和统一编号,按照类别和编号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账,并与合同订立、履行的全过程进行信息系统台账管理,规范合同查询、流转和借阅程序,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合同保管安全可靠、查询快捷方便。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建立合同检查与评估控制机制
高校应建立合同管理检查评估控制机制,定期对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具体检查评估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合同审核意见是否得到合理采纳、合同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纠纷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对合同管理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应及时加以改进。
(五)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程联动、模块衔接、信息系统控制机制,建议高校借助业界先进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内控管理的一体化、可视化、自动化管理。将预算、采购、资产等管理模块与合同管理相连接,形成高校关键业务模块的信息系统联动机制,使“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衔接,实现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管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2012-11-29.
[2]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Z].2012-12-19.
1.1合同执行管控能力不强
合同生效后,履约行为通常由经办部门来执行。银货两讫型的合同,履约行为较简单;而分段执行的合同甚或是跨年执行的合同,履约行为就相对复杂一些。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一般由经办部门掌握,如果部门规模大、专业分类细、经办合同多、涉及人员多,经办部门的领导也未必能掌握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必须找到具体经办人才能真正了解相关信息。如此,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对于合同实际履约状况的监督也是比较繁琐的,往往要到经办部门实地了解,还要到财务部门去核实资金记录,费时费力。
1.2合同信息查询分析不便
合同管理工作中还经常需要追溯相关信息或进行统计和分析,例如:在接受外审的过程中,外审人员经常会根据财务付款记录调阅关联的合同,核查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若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扎实,合同编号有明确规定、具有唯一性,财务付款凭证上标有合同编号,合同管理部门也设有标注合同编号的管理台账。当外审人员报出某个合同编号时,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利用合同编号的唯一性,追溯查询到相关信息。再如:企业需统计年度合同的总体发生情,若要快速统计,必须在平时建立数据较翔实的基础台账。企业若是合同管理基础薄弱的,上述两例几乎无实现的可能,即使合同管理基础较好,实现上述两例也属不易。
2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实践
目前,很多企业的基础管理都在大量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并运用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ERP)。通过ERP的推行和运用,企业很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已实现信息化,一些与合同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在ERP内也留有记录并积累。笔者长期从事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近年来,在企业ERP构建较为成熟的基础之上,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同管理作为ERP中的一个子模块,纳入了整个ERP的运行,利用ERP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数据的联通和共享,对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做了一些尝试。
2.1做好合同管理ERP模块开发的前期调研
在前期调研中,首先对企业发生的合同进行梳理,如以资金流向来分类,可分为资金流入型和资金流出型;以业务方式来分类,可分为物资采购类、工程采购类、服务采购类和销售类等;其次,确定以资金流向和数量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来开发合同管理ERP模块。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会同信息化开发人员分别到采购、销售和设备等合同发生频次较高的部门进行调研,针对现行流程实现信息化所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合同管理部门主要关注合法合规性,业务部门主要关注实际可操作性,信息化开发人员主要关注术上的可实现性。调研发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实现的前提是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大致包括:合同管理工作中有串联所有相关信息的有效索引,即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有明确规则,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合同生效前,需经流转审核,由财务和法务等部门参与;合同履约由经办部门负责,实际收付款时在财务凭证上标注合同编号;内部监督部门着重从资金角度监督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基础台账,以满足企业对于查询、统计和分析方面的需求。
2.2做好合同管理ERP模块首期上线后的调试
ERP模块的开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将合同管理ERP模块首期上线的目标定为:将现有合同管理流程全部推上信息化,实现无纸化办公。首期上线后,以企业合同信息化审核流程举例,大致流程为:由合同具体经办人在合同管理ERP模块中发起审核——流转至部门领导审核——流转至财务部门审核——流转至法务部门审核——经办部门在完成审核后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在各审核环节均可以打回至原始经办人。
2.3满足相关部门的个性化差异管理
合同管理ERP模块首期上线之后,在实际运行中,还根据销售部门的工作特性,实行差异化管理。通过差异化管理,既加强了对销售合同的管控力度,又满足销售部门对合同管理的个性化需求。
2.4做好系统首期上线之后的持续优化
系统首期上线运行一段时间后,业务部门对于操作界面和一些细节提出不少优化建议,将这些建议汇总,进行甄别和梳理,既考虑业务部门需求,又兼顾合法合规性,持续开展优化工作。
2.4.1 实现海量数据和信息的共享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一大令人瞩目的特点,就是实现海量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如果不能实现这一点,将是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合同管理ERP模块作为企业ERP的组成部分之一,如何与企业ERP中已有的功能模块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共享,是持续优化的关键。
2.4.2 合理减少重复劳动的工作量
为实现合同管理的某些要求,合同管理ERP模块在开发初期可能会要求操作人就某一内容在企业ERP的多个模块中进行录入,有重复操作之嫌。信息化本应是提高效率的一种手段,如果是为信息化而信息化,实质上增加了重复劳动的工作量,这就有违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初衷。因此,如何利用好企业ERP中现有模块的数据和信息,提高效率,也是持续优化的目标之一。
2.4.3 加强对合同的实际管控力度
在合同管理ERP模块首期上线之后,逐步将过程监督的要求融入其中,加强对合同的实际管控力度。前文已述及,该模块首期目标主要是原合同管理流程的无纸化,在这个阶段性目标完成之后,需要逐步过渡到合同管理的理想目标。因此,以加强合同管控力度为目标,结合该模块的实际运行状况,适时地增加一些补丁。举两个这方面持续优化工作的实例。第一,通过优化,将销售合同与生产定单建立关联,要求业务员在开具生产定单时必须输入合同编号,以合同编号为索引,可以调取企业ERP其他模块中的数据和信息,如生产管理模块中关于生产定单运行的相关数据。这样做既没有太多地增加业务员的工作量,也为加强过程监管提供了便利。第二,通过优化,增加了合同履约信息的录入功能。主要是针对资采购合同,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由合同经办人根据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在该模块中录入资金支付的信息,以反映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且与财务部门的实际资金结算节奏保持一致,在通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之后生效。如果该合同的资金支付记录在企业ERP其他模块中已存在,则直接调取。这样做能够使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通过资金支付这一关键信息在该模块中予以体现,便于过程监管。通过上述四方面工作,合同管理ERP模块基本实现了三个目标:合同审核无纸化、合同履约信息化、数据使用快捷化。
3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意义
在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意义主要有三点。
3.1提高流转审核效率
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打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减轻经办人的工作强度,缩短相关材料流转以及相关人员的审核和签字的等待时间,经办人还能够随时查询合同审核进度,缩减审核周期、提高审核效率。
3.2加强过程管控能力
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将资金流向、数量和时间为具体内容反映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为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开展过程监管、同步监管提供了有利条件。
3.3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30)
摘要:传统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成为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突破口。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要重点关注功能模块建设,并坚持正确的实施步骤。
关键词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9-0073-02
按照科斯的理论,企业的本质就是一个“契约束”。企业由大量内部与外部的“契约”凝结而成。当然,科斯眼中的“契约”并不等同于“合同”,但不可否认,“契约”的主体构成部分属于企业中林林总总的“有形合同”,对外有各种交易合同,对内有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等。因此,企业合同的管理水平,往往直接或间接地体现或代表了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一套管理规范化、工作自动化、流程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实现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管控合同风险进而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着重大意义。
一、传统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合同管理往往停留在日常事务性工作,尚未形成体系化、模块化管理机制。长期以来,合同管理人员大多埋头于日常事务性、走流程的工作,使其难以摆脱现有事务性工作而向体系化、模块化管理层面升华,缺乏完整工作管理闭环,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局面。
2、合同定期评估失位,未形成合同管理全方位、全过程评估,尤其是对审批、履行等关键环节的评估相对薄弱,不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和闭环管理。
3、合同管理的价值未充分挖掘,对公司的运营支撑作用有待提升。在公司运营中,合同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大量反映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数据信息,但其中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挖掘,导致法律部门参与业务部门经营管理的程度较低,更无法对公司运营管理起到有力支撑。
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日益加强的外部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包括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在内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明确要求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合同管理体系。最近广东省国资委最新出台的《关于推动省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以及《广东省属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加强内部控制,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明确要求。因此,建设合同管理平台,不仅是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也是更好地遵从外部监管要求的需要。
2、优化企业管理手段、提升管控水平的需要
合同是企业业务开展的一个关键载体,合同管理是支持企业集团进行管理和管控的重要手段和渠道。通过建设合同管理平台,可为企业的集团化管控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平台,并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应用价值:①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要求、与内控制度相结合的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合同管理的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②统一合同起草、修改、审批、签订、履行的业务流程,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合同风险;③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合同信息及执行情况,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3、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计算机水平的提高和企业信息化的广泛应用使企业的业务管理更加透明、便捷和及时,企业领导对借助信息化提升管理理念落实、战略执行和监督能力的需求也日趋强烈,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也成了多数大型企业的必然选择。信息化水平提高同时也为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硬件支持,使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诸多需求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加以落实,这本身就是一个相辅相成、互相提升的过程。
三、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应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管理需求来设置,但对大多数合同管理系统来说,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功能模块:
合同准备:该模块重点解决合同起草效率不高、质量待提高等问题,重点就合同范本、批量合同、合同管理人员、起草过程指导等方面进行重点提升优化。模块功能主要包含合同相对方管理、合同模版管理、合同审批流程管理等;
合同审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涉及不同类型业务的特点和合同风险管理的需要,确定不同金额、不同类型的合同的审批流程,制定相应审批规则。完善合同签章及倒签管理规范等,提升合同审批效率,防范因合同审订疏漏引发的法律风险。模块功能主要包含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倒签、合同签章管理等。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主要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对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建立合同履行全过程动态管控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管控;通过梳理合同变更、解除、作废及争议、违约等处理,提升合同履行异常处理的规范性,并可以实现合同履行计划管理、履行过程的跟踪监控、履行结果的反馈、付款审批关联等。模块功能主要包含:合同履行计划管理、合同更新管理、合同付款关联、合同相对方评价等。
“合同评估”:通过构建一套合同管理水平的指标体系,实现对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评价;并通过定期评估通报机制,推进合同管理评估显性化。模块功能主要包含合同评估及报送体系。
“合同统计与查询”:合同信息是重要的经营管理信息,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合同的汇总及分类查询统计,可以根据固定的或定制化的要求,汇总生成各类涉及合同的信息图表,为企业的有效管理提供帮助。模块功能主要包含合同查询、合同统计。
四、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工作步骤
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孤立的管理体系,而应当作为企业的业务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在企业原有合同事务的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信息化的、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
1、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前的梳理和准备
为更好的完成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作为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基础和依托,需要先行或同步进行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优化与构建,即:从管理的角度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要点进行梳理、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排查,按照流程的逻辑节点对合同管理的内容进行归类,形成新的处理流程规范、法务活动各岗位规范、标准法律文件范本等,构建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的合同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方案,将合同管理体系成果有效的融入法务管理平台系统,促进合同管理有效落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合同管理能力。
2、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过程
开发过程主要是把前期梳理准备的成果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形式表现出来。系统开发的工作主要包括需求调研、产品开发、内部测试及调整、初步验收、产品上线试运行、产品最终验收等环节。系统开发阶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怎样把需求也就是企业用户的想法尽可能的还原成系统的功能模块。如果出差较大偏差,导致系统最终成果不能提供设想的功能,不能给用户较好的体验,则意味系统开发的失败,这是我们需要在系统开发中尽量避免的。
3、系统落地实施
系统开发完毕,并不意味着系统建设的结束,将已完成的系统经过宣贯、培训,落实到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才是系统开发的最终目的。系统的落地实施,一般需要经过用户试用、培训、发文要求等环节,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将系统强制推广应用,是系统落地实施最重要,也是必须的一个环节。系统落地实施后,还要根据运用情况,及时修补、适时升级。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