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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县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10分钟务必准时到达中心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4.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如有此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随车照管人员不得与校车司机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6.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汇报。
7.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8.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9.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10.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11.随车照管人员有病或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与校车负责人请假,以便校车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12.随车照管人员每天送完学生后,必须跟随校车回到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随车照管人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
14.及时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时,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行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6、幼儿园比较小的学生,照管员应该与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位置禁止安排学生乘坐。
8、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对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中心学校校长、教学点负责人、班级班主任、学生寝室管理员、食堂负责人、校园超市经营者是学校安全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对在本校、本班、寝室、食堂、小卖部活动的学生的安全教育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校、班、寝室、食堂、小卖部的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保存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增强学生在人身、财产、饮食卫生、放火、防盗、防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3、各校(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因学生违纪违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履行职责。
5、各班组织学生参加的一切外出活动和大型集体校外活动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方案,并报请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否则,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各校(班)在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晚会以及各项竞赛活动,也比促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各校(班)要认真抓好思想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校(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思想要及时加强教育。
8、各寝室管理员要严格按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并定期检查各项项设施的安全性,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9、各食堂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卫生工作,确保炊具、餐具的清洁卫生以及个人卫生,确保所出售的食物合乎卫生标准,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0、各小卖部责任人要确保所售货物质量。不得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给学生,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1、各校(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心学校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若无安全事故发生,也要实行“零”报告制。
神农架林区阳日中心学校 代表签字:
学校班级 代表签字:
XX年10月25日
学校私家车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春游安全保证书范文【1】
一、家长责任目标:
1、家长要配合学校在春游前告知孩子在出游期间的安全重要性,做好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做到开开心心去春游,平平安安把家回。
2、教育孩子,严禁带危险物品在出游期间玩耍;严禁在出游期间做不安全游戏;严格服从老师的管理;做到有事、有病请假。
3、教育孩子不脱离队伍独自游玩,不到水塘水池游泳;不到有危险警告标示地方玩耍,注意出游期间的饮食卫生。让孩子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别是非的能力。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二、学生责任:
1、春游期间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不负责任:
(1)学生在春游中因不听老师管教颠打或予盾纠纷造成安全事故的;
(2)学生因不听老师安排不守时守纪、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或对学校声誉有重大影响的;
(3)学生因不遵守纪律造成交通安全或溺水事故的;
(4)学生未按学校统一安排,私自行动的。
2、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带队教师将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3、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和带队教师、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至活动结束终止。
XXX学校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春游安全保证书范文【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春游安全保证书范文【3】
为了增强学生春季出游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学校做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服从老师、各组小领队、安全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2、上车、下车、进餐不得拥挤、推搡,按秩序入座;
3、自觉遵守旅游区各景点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4、严禁单独行动,应3人以上结伴而行,离队须向本组小领队说明去向,并按指定时间返回,防止发生意外;
5、离队距离不得超过200米,且在本组小领队的视线范围内;
6、遇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组小领队、老师或旅游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7、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
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本次秋季出游的安全。
本人已阅读并熟知以下出行的安全事项,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x年级(x)班
学生签字:xxx
目前,全县共有公办教育机构25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完小8所,公办幼儿园8所。在校学生共有7868人,在班幼儿1313人,春季乘坐校车学生和幼儿4223人,冬季乘坐校车学生和幼儿5166人。乘校车学生上学最近距离3公里、最远距离31.5公里;通勤费最低价格每生每月50元,最高价格每生每月220元。全县共有接送学生和幼儿校车49辆,校车运行线路83条,座位1939个。
由于目前我县乘车学生和幼儿数量较多,校车数量及座位较少,大多数校车每车每日单次运行2趟,个别短途校车达到3趟。2013年5月,经市公安局车管所审核,全县符合校车安全标准车辆24台,座位1008个;非标准车辆25台。在清退非标准校车并将每车每日运行次数调整为2趟以下后,存在校车缺口30台,座位1500个。
二、指导思想
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司管理”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对校车营运的管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组建校车运营公司,独立运营,保证学生乘坐校车安全、方便、有序。
三、工作目标
校车管理力争实现“一增加、二彻底、三减少、四确保”目标。即增加校车座位1500个;彻底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彻底消除校车超员现象;校车单日单程运行数减少到2趟以下,减少路上运行时间10%;减少乘坐校车的学生数量;确保全部校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驾驶员具备驾驶资质、校车接送学生过程中有照管人员、校车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
四、组织机构
由县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交通、公安、安监、财政、物价、乡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运管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教育局集中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专用车辆一台,负责校车运营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五、部门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学生数量和用车需求,指导和督促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公安、交通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校车源头化管理,严把校车审批准入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维护校车通行秩序;严格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管,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申报资格,对未取得资格驾驶的校车驾驶员要严格依法处罚;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对师生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县交通局负责道路维护保养及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
县运管所负责审核校车及驾驶员申报资格和营运线路;依法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审查车辆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县安监局负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依法牵头调查处理校车安全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县物价局负责会同财政局、教育局适时制定指导性营运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学生用车的价费优惠政策。各中小学校负责提供本校学生乘车人数和车辆需求;与校车运营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监督校车运营;做好学生清点交接工作;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校车档案和接送联系卡,并做好其他安全管理工作。校车营运公司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加强校车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良好;聘用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与照管人员、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履行管理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校车运营进行监督、协调;加强道路维护保养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六、主要措施
1.整合达标校车。校车管理办公室组织原达标校车车主与校车公司协商加盟事宜,确定有偿服务及管理方式;未进入校车运营公司的达标校车暂时按照原有模式管理,逐步过度到公司化运营统一管理模式。
1.成立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确定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交管站站长,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2、落实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督促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根据会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强化日常管理。督促辖区所有单位车辆登记备案,备案率达到100%。每月25日前,由交管站通报本辖区交通安全情况,包括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超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等内容。
4、各行政村、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区域道路的维护,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收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信息,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道路平整,设施完备。
5、驻镇单位应积极参加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交警中队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配合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责任制的单位,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则禁止其机动车上路行驶。
6、定期组织各村、单位,围绕市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村民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乱点、堵点、事故黑点治理,维护交通秩序及重大活动勤务路线周边秩序;适时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7.交管站要将辖区内建筑(道路)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超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单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走访,要建立走访工作档案,每季度走访率达到100%。
8、对发生重大、特大亡人事故的单位,由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9、建立校车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监管档案。*交警中队与使用校车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与校车驾驶员、乘坐校车学生的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每月核查校车驾驶人安全行车状况,凡不具备规定资格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学校要在假期前对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不超过控制指标。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把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预防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到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以及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并对其它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要虚心采纳,及早解决。同时,部门间要重视相互合作,加强联系,资源共享,双向互动,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工作难点和问题。
保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乘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乘车安全责任书1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
乘车安全责任书2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消防安全责任书)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___________(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__年9月1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3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责任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4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分三个层次开展并落实:
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培训内容对所有准驾人员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应准时参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参加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及时补课,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
2、各部门内部一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员重视交通安全。
3、出车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车人的情况应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纪律教育。
二、行车规范
1、驾驶人员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出车前要检查用车状况(制动、转向、灯光、刹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行车时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闯禁行线、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
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把车辆交给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驾驶。
5、未经单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付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负担。
三、节假日准驾人员行车规范
1、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供水安全稳定,为提高公司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之前召开司机交通安全例会。
2、、“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是取得驾驶资格证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准驾人员。
3、各单位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专车专用、专人专用。
四、车辆保养
1、出车后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2、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必须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确定维修项目后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五、事故处理
1、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瞒报、虚报者按责任书处罚规定处理。
2、驾驶人员行车中的交通事故属甲方责任,公司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不逃逸、不漏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
六、处罚
1、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负责。
2、行车中因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试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程度,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5%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个人承担7%,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②交通安全责任与年终评比和个人奖金挂钩。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甲方责任的按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
a: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奖金,当事人年终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b: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季度奖金20%,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c:部门在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责任),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d: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③正常行车,因路况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责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赔偿责任。
④公司发现酒后驾车人员,扣发本年度所有奖金,一律停止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纳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参评。
2、京燕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未签订人员不许驾驶公司车辆。
3、责任书实行逐级签订,层层贯彻落实的原则。
4、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部。
主管领导(签字): 驾驶人(签字):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镇(区)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并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不少于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员,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要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抓、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要求,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与辖区内客货运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要求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承诺,保证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超速超载行驶,不驾驶无号牌、未保险、未年检的车辆。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镇(区)要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有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和安全教育场所。要在各主要路口和主要道路上刷定墙体标语、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经常对各类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村民不乘坐黑车、非法营运车、超员超载超速车、农用车、拖拉机。交通安全覆盖率、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每季度在公众聚集场所(圩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率达到100%以上,交通事故隐患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在各村村道与国道319线、山梅线、山旧线接口处设置减速枕。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镇(区)要督促各村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督促车主按规定办理营运手续,按要求参加保险、车辆年检,督促驾驶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严禁无牌无证车辆、未保险车辆、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大对辖区内校车监管力度,层层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学校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全市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排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加大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一是要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凡是发现有故障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凡是没有取得交警部门统一喷制颜色和张贴校车标志的车辆严禁接送学生。用来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到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备案,并与交警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申报登记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核载制度、教师跟车及学生接送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校车档案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凡是不具备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司机不得驾驶校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有关疾病的司机不得驾驶校车,有嗜酒等不良习好的司机不得驾驶校车,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司机不得驾驶校车。公安交警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要经常组织校车司机学习安全知识。
二是要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等建筑设施和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类危房和设施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在建工程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三是要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要按照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下发的《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要求,配齐保安人员,配全保安器械,严格出、入校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四是要排查饮食卫生安全隐患。卫生、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加强食品加工、销售流程及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认真落实流行疾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要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按规定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要指导学校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逃生能力。加强冬季学校用电用火管理。
六是要堵塞安全教育漏洞。各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师生进行预防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溺水、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要结合学校所处环境、季节变化、可能发生的灾难事故和学生特点,进一步制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演练,增强师生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排查责任。排查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期限,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全市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近期将组成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执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德育股。教育局副局长陈立生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县教育德育股副股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
2、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交强险的接送学生车辆。
3、校车及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4、低速载货汽车、“柴三机”、正三轮摩托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健全管理档案。12月12日前,由教育局牵头,交通、公安交警部门配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校、逐车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对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核定载客6人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车辆,必须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教育、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逐一确认,凡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停运,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学校自购的非专用校车,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对符合接送学生条件的车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喷上标识,纳入校车管理并报县安办备案。整治之日起,凡学校(幼儿园)需要自购学生接送车,必须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方可登记备案。其他非专用校车,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凭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营运资质许可证受理,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凡未经备案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纠正,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摸排有用三轮摩托车、“柴三机”接送寄托学生上下学的单位(户主),逐一建立档案,并由教育部门对有接送寄托学生上下学的单位(户主)下发停止租用三轮摩托车、“柴三机”接送学生整改令和责任书,堵住源头。各乡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小学、幼儿园所在村(社区)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审查、教育和管理。12月13日至25日前,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后,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件无效、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定时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营运许可管理,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教育、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督促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客运单位接送学生的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同时,教育、交通部门要加强监控管理。
(三)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12年1月14日前,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强化源头管理,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乘三轮摩托、“柴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各校(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教育提醒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理解和支持。新学期开学期间,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月14日前和2012年月日至月28日,交通、安监、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集中力量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协助民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并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山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柴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严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部门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纠正、依法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同时要安排好学生转乘的车辆,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交通、安监、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或信箱、邮箱,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严肃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2012年月28日,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并与各校(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接送学生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应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极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方案,细化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主动抓,确保学生接送车辆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