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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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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

第1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风险;管理;信用

一、引言

电子商务平台直接把我国的生产或出口企业和国外进口商的供求信息整合在网上,让他们在网上直接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信息的不确定性,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创造更多贸易机会,提高了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艾瑞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使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的生存状况远远优于传统线下模式的企业,陷入困境的线下企业比例高达84.2%,而线上企业仅为16.8%,相差近5倍。电子商务在金融危机中发挥着避风港作用,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电子商务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系统,一个“机会与风险并存”的市场。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快捷、高效电子商务的同时,其全球性、虚拟性和管理的非中心化等特点也带来了各种风险。电子商务风险已成为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那如何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研究电子商务的风险控制策略已成为现在需要思考的新课题。

二、电子商务风险表现

目前学术界对电子商务风险的分类已经有很多探讨。余晖将电子商务风险归纳为是商业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三类。严中华认为,对于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企业而言,面临最大的、最危险的且必须加以防范的风险主要有四种即竞争风险、变革风险、消费者风险和经营伙伴风险。冯仁德、涂智寿认为电子商务企业的风险分为系统风险(政策、经济、信息技术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管理、经营、运行风险)两大类。焦春风、高功步认为外贸电子商务风险主要体现在网络技术、信用、法律、法规与制度、电子商务管理、信息与网上支付等方面。聂高辉认为,企业实施电子商务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风险分为三大类:企业内部风险、企业外部风险、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风险。沈岳认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风险有两种:企业内部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企业内部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条件不完善所带来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技术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战略风险、企业流程再造风险、人才风险等。企业外部风险是指电子商务受企业外部环境冲击所带来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系统风险、信息风险、信用风险、竞争风险、法律政策风险、交易安全风险等。

三、电子商务企业风险管理策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系统管理思想缺乏

虽然有许多学者对电子商务系统的风险与防范问题作了探讨,也提供了较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规定了具体的风险控制实施细则,但都不足以形成一个风险防范系统。现有的电子商务风险研究多偏重从技术的角度看待问题;或只对其中某一风险(如信用风险)来进行研究。但电子商务产生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影响因素既有管理理念上的,也有技术层面上的,还有交易个人方面的,而且这些因素又可进一步细化,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了电子商务风险系统。其中管理因素是影响电子商务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管理因素对电子商务风险的影响机理是复杂的,既有直接作用,也有间接作用,如责权不明、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及缺乏可操作性等都可能引起各种风险。因此将解决组织管理问题常用的系统论、控制论思想运用到电子商务风险管理中是可行的,而现有的电子商务安全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实施过程都没有体现出系统论的观点,没有运用控制论的方法,整个体系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的支持。缺乏系统性将导致电子商务风险管理无法立足于一个较高的层次,无法从全局出发来控制电子商务风险;在实际控制手段的应用上,也只会是各种风险控制手段简单罗列,一方面无法全面、动态地应对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风险控制手段涉及的范围、种类过于庞杂,也不便于员工的贯彻执行。

(二)专业人才缺乏,企业管理水平低,电子商务风险意识不强

1、电子商务在近几年才得到了迅猛发展,员工不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工作。电子商务这门学科很新,1998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史隆管理学院在全球率先开设了电子商务课程,至今只有10余年的历史。尽管如今我国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学校达到1000所,但学生普遍无法直接上岗。我国目前仍处于电子商务应用的“初级阶段”,具备综合能力的新型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尚未形成。有专家预测,未来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缺口将达200多万。

2、企业对电子商务的管理也处于一个摸索的阶段,管理的水平不高,效率底下。据对苏州外贸企业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化的过程中,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和认识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管理制度不规范、不严谨、不完善,系统的可控性与可审查性差;另一方面全员参与意识不强,企业对员工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规范和风险教育等不到位,从而员工对电子商务知识贫乏,风险意识不强,造成各种人为的风险隐患。如一些员工随便让其他人员进入机房重地;有意无意泄漏一些重要信息;错误地进入数据库删除数据;没有定期或及时地改变系统口令;当系统出现攻击行为或威胁时,无法进行实时地检测、监控、报告与预警等等。

(三)忽视与原有传统风险管理的结合

对实施电子商务的企业而言,一边是传统业务的风险控制,一边是电子商务业务的风险控制,二者存在脱节。从本质而言,电子商务的风险是新兴商业模式对传统风险的改变,产生了在传统风险控制领域暂时无法明晰的新风险;从逻辑上而言,同样属于电子商务企业的风险,但实际操作时却存在着不同的管理策略,从而导致多头管理、资源浪费,缺位管理。

(四)外部环境的影响:诚信缺乏,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电子商务由于其开放性、虚拟性,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在身份的判别确认、违约责任的追究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困难。在网上外贸交易中存在许多缺乏诚信现象:伪造信用证、伪造单据、倒签提单等,这种缺乏诚信的风险远比传统业务中发生的概率大。

法律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外部环境。在电子商务中,法律不仅是打击网络犯罪的武器,更是各个主体商务活动的游戏规则。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快,我国有关的立法工作显得落后,出现许多法律空白,使许多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缺乏法律依据,如判断外贸合同是否成立、网络信息的隐私权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数据及网上信息的证据效力问题、电子签名和认证的局限性问题、无形产品的网络交易对征收海关进出口关税和国内其他财政贸易政策与市场准入等问题,这些都成为电子商务中重要的风险隐患。

四、电子商务企业风险管理的完善

(一)基于系统论的管理思想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利用系统理论作为总体的指导思想,将电子商务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开放的自适应系统,系统中的要素互相影响、有机结合,使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循环上升的系统。电子商务企业风险管理策略的内容包括:风险识别分析,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资产威胁与薄弱点进行识别与评估,并确认已有措施的有效性;风险评估,利用适宜的风险测量方法、工具确定风险大小与风险等级;风险控制与风险接受,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控制。风险控制的选择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采用何种形式保护,减少或消除风险损失,以达到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监控与审计,在接受残余风险的同时,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监控与审计,再将结果重新提交,完成一个风险管理的循环。企业电子商务风险管理过程形成动态的循环系统,每完成一次循环,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就上一个台阶。

(二)将电子商务风险纳入企业总体风险管理范畴,进行综合防范控制

电子商务风险虽然以一种新的方式出现,但其实质还是风险管理,最终应与企业的传统风险管理策略融为一体。企业应将全部风险放在一个框架中考虑,在对电子商务风险的分析、评估以及控制时,要参考企业传统风险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针对问题的根源,整体分析所面临的风险情况,采用综合防范的思路,从多方面去认识,寻找解决方法,形成一个有机的综合风险防范控制体系。

(三)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有效抑制风险

首先,要有全员参与、全员重视的风险意识。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实施电子商务项目时,不仅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高度关注,而且普通的员工也要非常清楚电子商务化的目标,让企业上下均要了解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利益与风险。其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系统的可控性与可审查性,提高企业电子商务管理水平。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交易安全保障与备份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良信息举报处理机制、漏洞识别和检测制度、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制度等。最后,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特别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塑造诚信经济,创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社会环境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完善原有的法律体系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二是适应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之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贸易遵循统一的条约和惯例运行,对信息法律不断完善,做到在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中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安定繁荣。

“诚信为本”的商务环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保证。只有通过企业、政府和消费者等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才会呈现良好的态势。首先,企业是电子商务的最大推广者和受益者。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企业在商务信息的掌握、商品性能的了解等方面都有绝对的主动权。无论是在商品选择、质量保证、支付安全、隐私保护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企业都应走在前列,促进诚信建设,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其次,完善各种监管系统,严惩缺乏诚信者。魏明侠等人通过研究发现:欺诈行为的发现概率和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影响被相互放大和加强了。具体表现为:发现概率越高,在对欺诈行为既定的、相同的惩罚力度条件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越低;惩罚力度越高,在对欺诈行为既定的、相同的发现概率条件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越低。因此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完善各种监管系统,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缺乏诚信者纳入电子商务交易黑名单进行严惩。这样才能形成社会的群体约束力,提高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违规成本。在此基础上,市场才能成为一个良性的、健康的市场,电子商务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发展。

五、结论

只有切实地做到以上几点,才能有效降低电子商务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冯仁德,涂智寿.电子商务风险剖析与防范[J].集团经济研究,2006(8).

2、焦春风,高功步.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风险与规避[J].当代经济,2006(9).

3、聂高辉.企业电子商务的风险分类及其管理策略[J].商业研究,2006(22).

4、沈岳.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风险分析[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7(6).

5、王立萍.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安全风险管理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1).

6、魏明侠,肖开红.管理因素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影响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1).

7、陈聪.电子商务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研究与防范[J].商场现代化,2008(5).

8、王志芬.我国消费者与消费者电子商务体系现状与风险防范[J].经济纵横,2009(6).

9、刘韬,胡志峰,谢储晖.电子商务风险及其评价模型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8(12).

10、胡衍庆.电子商务系统的风险及防范[J].商场现代化,2008(6).

第2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也随之迅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审计风险也日益加大。文章从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审计;审计风险

现如今,电子商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原有的传统商业模式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这种环境下,相关电子商务的审计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的概念

今天所说的电子商务一般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就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电子商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网络记录进行的必要的审计。它包括两个方面:①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活动以及所反映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计;②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在这样的环境下,审计的一些主要要素也发生了改变。首先,审计环境由审计人员亲自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证据的收集变为借助因特网、计算机、现代通信技术来进行;其次,审计对象由企业的会计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信息变为计算机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或者储存信息;另外,审计方法也由人工变为了系统自动运算生成。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们的审计风险。

2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研究

2.1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关电子商务审计准则的制度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仍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一方面,我国电子商务还缺少基础性的法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出台多年,但整个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还没建立,很多电子商务细节缺乏统一的标准。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现行的审计准则对电子商务审计有所涉及,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时的标准和具体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时和传统审计的方法一样,这很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

2.2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网络安全问题严重

人与人之间的高度的信任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但是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人们的信用观念相对淡薄,企业的信用水平低下,这难以保证企业与企业、企业和个人之间交易的正常稳定的进行,很可能导致信息造假、欺骗、欺诈等风险行为,导致电子商务风险的出现。另外,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信息的造假、信息的篡改以及对信息进行窃取等。如果不能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无法获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的风险自然就会增大。

2.3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内部控制薄弱

我国的电子商务兴起比较晚,很多企业刚开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自己的业务,对电子商务的一些细节和特点还不太熟悉,电子商务的管理及其控制对于很多企业都存在很多漏洞,诸如运用电子商务的购销业务,电子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等,这些都加大了我们对电子商务的审计风险。

2.4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够

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涉及审计、会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多方面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进行审计时不仅要掌握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也要对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然而,由于我国电子商务刚刚兴起,这方面的审计人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专业胜任能力上都存在严重的不足。此外,审计老龄化也是个突出的问题,年龄较大的审计人员虽然在传统的财务审计方面经验丰富,但对电子商务、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

3我国电子商务审计风险的防范

3.1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规范的作用。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这些法律法规还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制定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平等竞争、保护公平交易为原则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3.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网络安全

能否有效的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问题,依赖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与企业和个人相关的税务、工商、质检等系统,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并且可以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提供信用查询,这样可以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做出评判,以此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3.3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提高管理层对电子商务内部控制系统的认识、强化电子商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因此,对企业管理层的现代化管理教育和培训十分重要。企业的管理层要重视企业内部控制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部门对企业管理的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部门要定期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包括针对电子商务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

3.4加强电子商务审计人员的培养

第3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1.信用风险。信用是衡量一个企业能不能长久发展维持下去的标准。如果企业没有一个良好的信用,应就没有客户会长期选择与这样的企业进行合作。信用一直是企业和客户都看重的一点,企业愿意和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客户在选择购买一件物品时肯定会首先考虑一家企业的信用是否良好。若企业在客户群里拥有良好的口碑和信用,这就会给企业带来长久大量的业务。

2.市场风险。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人的思想越来越前卫,越来越追求个性和独特,这也就是目前市场环境多变的原因。如果企业没有敏锐的市场嗅觉,那么这个企业只会走下坡路,渐渐的脱离市场走向没落。李宁,是1990年我国著名的“体操王子”李宁先生一手创立的体育用品公司。经过短短5年的发展在1995年李宁就成为了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领跑者。在2009年李宁的内地销售量超过了国际著名运动品牌阿迪达斯,但是随后李宁就开始走向没落。“一切皆有可能!”,这是李宁最广为传播的一句广告语,也一直陪伴着李宁的快速成长。“一切皆有可能”是运动者的心声,是年轻人的心声!但其产品的创新没有跟上步伐,以至于目标消费者与实际购买者严重错位,品牌老化,缺乏个性,被消费者视为时尚的门外汉。2014年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及摊销为亏损350,570,000元人民币。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市场定位不准确,企业将会直接面临市场风险,从而使公司财务损失惨重,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

3.网络风险。构建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财务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重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企业业务流程,以促进企业新的可持续发展。电子商务主要是依赖信息技术,即依赖互联网。而电子商务的经营一定不可忽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供销双方的交易往来基本全是通过网络渠道,而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发送的电子信息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给拦截。拦截之后文件等信息可以被修改,假冒企业的名义发送邮件,或者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掩盖事实拒绝承认交易的存在。

4.法律风险。相对于传统商务来说,电子商务还太年轻。而传统商务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与改进,从交易的开始一直到交易的完结,国家已经为其制定非常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证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对于电子商务来说,由于国家还没有为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许多企业都在打球,近几年的3.15晚会曝光最多的就是电商企业。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国家的监管方式不全面,监管力度不够,电商企业成为最近几年消费者投诉最多的企业。而被投诉最多的内容就是电商企业侵权、售假、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2014年法国Kering SA公司就状告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在全球范围内售假,其行为使Kering SA遭受巨大的损失,最后经过两家公司的协商与调节进行了私下解决。就在2015年Kering SA再次对阿里巴巴提讼要求作出赔偿,原因就在于阿里巴巴对淘宝网上店家的售假行为的不作为。由此能看出,尽管中国可能在电子商务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缺陷,但侵权、售假、泄露个人信息等欺骗危害消费者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终究是不合法的。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那些触犯法律的企业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所以企业的领导者要防止企业触犯法律,不打球,避免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

5.筹资以及用资风险。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投入不像传统商务企业一样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有形资产中,相反大多都是投入到企业的无形资产中。例如电子商务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费用,以及网站的设计费用和网站的日常维护费用等。这些无形资产需要的资金量相对于传统商务来说更多,因为电子商务是深深依赖信息技术的发展,即在网络上的资金需求量会很多,即使这样也不能满足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又因为电子商务是新兴事物,所以企业向银行等机构贷款也存在很大的难度。这就造成了企业的筹资风险。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资金的运用与传统商务企业不尽相同。一些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投入到无形资产中,所以企业要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每笔资金产生的原因以及资金使用的理由都要经过企业与收款方进行核对确定。否则资金的运用就不在企业的掌控范围内,就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用资风险。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1.构建灵活的预算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预算管理系统与传统商务模式下的预算管理系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由于电子商务资金运用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等变化速度快的特点,相应的要求预算管理系统要去适应电子商务的这些特点。企业可以在原来的预算管理系统基础上去做些变动来适合电子商务,只需要充分去考虑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资金需求量的多变性和不规律性,使预算管理系统更加的灵活。而且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都在追寻“零库存”,这也对企业进行预算管理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零库存”情况下销售方只能根据消费者的订单量来预算大致的资金需求量,而销量的不确定性,以及生产方和物流运输方的不确定性,也给企业的预算管理系统增加了难度。所以,企业要制定新型的预算管理系统来适应电子商务的多变性和灵活性。

2.设立合理准确的战略管理体系。传统商务模式下的战略目标可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用变动,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市场等变化的多样性和不规律性,使得企业的战略目标也要及时的跟着电子商务的变化而变化。如今消费者越来越注重生活的品质和个人风格的凸显。在电子商务便捷的消费方式下,一旦电子商务企业的产品定位和市场战略不紧跟大众潮流,将使企业直接面临市场风险,从而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所以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应当紧跟大众的眼光,紧跟时尚潮流,并制定准确的市场战略,这样才能使企业长久不衰、良好的发展下去。若是企业同时拥有线上和线下的业务,也要尽可能地避免线上和线下业务的正面冲突,否则就会像以纯那样忍痛关掉线上商城。要达到以上的要求就需要企业在设立战略管理体系时要充分的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战略管理体系。

3.重构组织结构及优化业务流程。首先企业应先建立完善的供应链服务渠道,确保商品的正常及r的流转。因为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的生产方以及物流公司、电商平台多方面相关联。电商企业应与生产方、物流公司、电商平台协商制定出一个适合每个参与者的商品流转的流程协议,整合改善设置合理的部门机构,优化各个机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方式,保证商品能及时地送到消费者手里,形成一条及时高效的供应链服务渠道。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网络维护小组,用来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转以及防止企业网络遭受不法分子的攻击,亦可聘请外部专家来对公司网络进行专门优化与加固。增设网络防火墙,身份证识别等技术来使企业的网络更加的安全。还需要企业注意的就是企业之间通过网络传达的邮件等信息这一方面,为了防止在信息传输的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拦截、篡改、伪造等风险,企业之间可以使用文件加密技术来保护邮件信息等的安全。可使用对称密匙或一公一私密匙来对邮件等信息进行加密。以此来减少企业面临的运营风险。

4.制定合理的财务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财务风险监控预警体系。要对财务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的内容即要监控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筹资用资风险,这就要求财务风险监控预警体系要把这些内容和环节紧紧整合到一起。预警体系就表示要求企业制定的系统要具有分析的功能,企业的管理层可根据系统给出的数据来分析企业是否将要面临财务风险。又因为电子商务市场等变化的多样性以及不规律性,要求企业制定的财务风险监控预警体系要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这样制定出来的系统才能更好的被企业所运用,才能正确的为企业对财务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

5.建立合理的资金流监管系统。资金流监管系统的作用就是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进行统计整理,以达到企业对资金的流动的原因和流动的终点有清晰的认识。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资金流动方向有电商平台、生产厂家、物流等。这就更需要企业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资金流监管系统。既能系统的整合各种类资金的流动方向,也能分类统计汇总单个方向的资金流动。能确保每一笔的资金流动方向都能被清晰合理的记录在管理系统中,方便管理层对资金流的掌握和控制。也要做到信息的实时共享,因为传统商务模式下,企业汇报的流程是逐级汇报,这样就产生了资金运动信息传递的滞后性,不利于企业对资金流的掌控和管理。只有及时的做到资金流信息在企业内部相关人员里传递共享,才能避免企业资金的不合理流失,减少企业面对用资风险的可能性。

第4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对于电子商务的类型,学者都从自己的理解及目的引申出众多的划分方法,最具代表性的有:(1)依据电子商务所涉及的领域将电子商务风险分为经济风险(金融风险、财政风险、产业风险)、管理风险、制度风险等(罗娅丽,2008)[10]。这是一种普遍的分类方法,这里的信息风险指信息虚假、信息滞后等有可能带来的损失。而李秀敏等认为上述分类中应去掉信息风险。(2)根据电子商务技术特性将电子商务风险分为客户信息泄密风险、破坏系统风险、篡改和假冒风险(姚敏,2010)[11]。客户泄密风险指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黑客或外来者通过技术手段截获和窃取销售商内容以获取商业机密。(3)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参与方进行分类,分为因特网服务供应商(ISP)和销售商面临的风险、虚假、恶意网站所带来的风险,销售运营商所面临的风险等(刘福生,2006)[7]。而销售运营商所面临风险又细分为虚假消费者、网站被黑客攻击、域名被抢注。(4)基于电子商务交易流程进行分类,电子商务风险分为质量控制与服务风险、网上支付风险、法律风险等(赵春燕,2010)[9]。其中网上支付风险又划分为第三方支付存在资金安全隐患问题、电子货币规范空白、资金非法转移及套现、盗用用户信息等风险。(5)从电子商务特点出发将电子商务风险划分为企业内容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刘伟江王勇,2005)[12]。企业内部风险又分为技术风险、战略风险、管理风险,企业外部风险则划分为系统风险、信息风险、金融风险等。当然,还有一些学者如L.Labuschagne(2000)等依据风险来源分为技术风险和商业风险[13]。曾小春则进一步指出技术风向中技术分为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8]。

2电子商务风险的评价模型

在我们识别出电子商务风险之后,我们需要评价电子商务风险的大小,而经过对相关文献的搜集和整理,总结出如下几种模型。

2.1德尔菲评价模型

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非见面形式的专家意见收集方法,也是一种高效的、通过群体交流与沟通来解决复杂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三个特点:参加者相互之间匿名;对各种反映进行统计处理;带有反馈地反复地进行意见测试。

2.2风险树评价模型

此种方法是对风险进行逐步分解、细化,形成树状结构,即风险树。对风险树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例如可以用来确定风险的概率,这是需要找出所有可能性及其相互联系,标出各种风险的概率,然后对其进行计算,形成风险概率树。

2.3风险矩阵

这个方法是最直接、有效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和资产的损失分别为矩阵的横行和竖行,它们都有五个等级,分别是极高、高、中等、低、极低,从0~10依次提高,所以五个等级就分别是0、2、4、6、8,矩阵交叉的地方表示风险水平。

2.险度评价模型

风险度是用来衡量客观风险的一种方法,胡宣达描述“:风险度是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特定的期间内,实际损失与预测损失之间的均方误差与预测损失的数学期望之比”。

2.5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评价模型

该评价模型是结合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层次分析法的优点是用于多准则评估,可以根据相对重要性判断矩阵,计算每一个指标的综合重要度,但是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的权重系数抗干扰性差,缺乏对模糊信息的处理能力;而对于模糊数学评价方法,则能够较好地处理不精确、模糊的信息。所以本模型将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将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对风险进行评价。

2.6基于免疫的评价模型

因为电子商务风险问题与生物免疫系统所遇到的问题具有相似性,故刘韬等把各种风险因素看作是抗原,提出基于抗体浓度的电子商务风险评估定量计算模型(简称ARN)。模型中首先设定风险的强度系数为r(或R),r(或R)值越大,表明当前电子商务面临的风险越高。

3电子商务风险对策

对电子商务的风险评估完后,我们要对所有的风险进行对比、分析,筛选出为数不多的重要的电子商务风险,从而使电子商务项目实施人员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即采取一定的控制手段,降低风险到一定的水平。经过对相关文献的搜集和整理,总结出以下几类控制方式。

3.1技术手段

技术手段即指计算机安全技术、软硬件技术等等,控制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技术环节。Johnholloway(2004)认为首先选择交易的计算机就应该确保运行没有问题;其次应选择正确的操作系统,如windows98或me就不能作为操作系统[18]。刘伟江等(2005)则认为技术手段包括数据加密技术、完善的身份认证技术等,即用多种工具和方法来清查网络的各种弱点[12]。赵春燕(2010)则认为技术手段应从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两个角度入手制定,确保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就应该:(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等新的安全技术;(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3)采用防范非法入侵的技术措施[9]。

3.2管理手段

管理手段相对于技术手段复杂的地方在于其更多地是对人而不是对物,但是仍然有很多学者提出了相关方案。刘伟江等(2005)从战略风险的角度提出战略评估方法,即SWOT分析法[12]。尹全喜(2010)则认为应从制度出发规避风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首先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其次加强全过程的投资风险管理,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努力化解风险[20]。当然,高晨光等(2011)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尽量缩短电子商务项目周期,这是降低电子商务风险最简单的一种方法,一般来说,建议项目周期不多于90天[21]。

3.3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可以说是更为直接的手段,可以有效地治理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早在2005年,刘伟江等就指出建立并完善法律、法规,堵塞漏洞,用法律手段规范、保证电子商务的正常运作[12]。而罗娅丽(2008)指出因电子商务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广泛性特点,所以应对风险就应该综合治理,全面预防[10]。李秀敏(2011)也进一步指出全面的控制手段,须建立如下三种体系:(1)电子商务企业内风险防范体系;(2)电子商务外风险防范体系;(3)电子商务企业内外协同防范体系[22]。

4结语

第5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已成为参与电子商务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应通过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构筑全方位、全过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防范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机制。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从事商务活动的新模式。与传统商品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优势明显。但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不稳定性,电子商务信息易被修改、毁坏与丢失,加之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诚信问题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局限,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卖性与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相比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如何取得并维持顾客的信任是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所在,欲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一、信用机制建设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2010年一季度,中国互联网网民新增200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4.04亿人。伴随网络用户数量的持续增加,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活动逐渐被我国公众所接受,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电子商务机遇。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有关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诚信缺失行为盛行,“三角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信用危机现象随处可见。这些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无疑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并且也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仅在少数行业开始建立,不少企业尚未建设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人们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不重视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估,时常错误地选择交易对象,从而导致违约或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二、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

信用风险是指商品交易主体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会使商品交易主体因未能获得预期的商品交易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因此,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采取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的措施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目前,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理论研究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基于此,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借助贯彻执行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强大东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并降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其中尤其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并目相互监督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

加强电子商务客户档案管理,根据客户信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品种与规模,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机制。为了防止坏账,当账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由企业内部的信用部门进行追收;对于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应寻求外部专业机构的力量协助追收;对于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应采取法律行动追讨逾期账款。对于前任领导经营中产生的逾期账款不能继续作为应收账款保留在账上,而应将这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

在企业内部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实行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行为。通过建立这一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电子商务业务,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队伍。

2、建设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

加快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套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各相关电子商务的网站都应发挥自身掌握的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起功能强大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研究。采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实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与控制,从而降低电子商务参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本,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重点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建立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系统。

3、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开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型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方法主要有信用风险因素评估的“6C”法和信用评级法等。“6C”法是指根据商品交易主体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nater-a1)、经营环境(condition)和经营连续性(continuity)等六个因素评定其信用程度(履行商品交易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信用评级法主要采用z值模型对体现参与商品交易企业的赢利、营运等能力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营业资产周转率等)进行加权计算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分。

近年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已成为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研发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通过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计算电子商务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识别和量化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为防范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提供了强大武器。在构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采用通用信用语言,注意电子商务过程中的信用许可范围。

三、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等特点。因为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当前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研究尚不成熟,运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难以准确识别和计量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目前,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和网站普遍缺乏—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分标准与量化评级方法。况且,信用风险受国家经济状况改变、 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企业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很大。因此,仅依靠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和网站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控制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不够的。

电子商务政府主管部门应在相关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参与企业积极配合下,借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资源,尽快建立包含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电子商务合同履约备案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等内容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1、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

不诚信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针对这种情况就应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让个人和企业的电子商务诚信已录成为共享的信息。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电子商务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在构建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应做到:规范信息采集程序、信用资源共享、完善信息管理。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必须在法律规范下,界定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与合理使用范围,注意解决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为公众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由信用关系的当事人分别对与信用管理相关授信人的信息进行收集、鉴别、分析、评级等活动交易成本往往太高,而由社会化的机构,如以征信公司为例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信用当事人服务则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这类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以及商账追收等,它构成了社会化的信用管理支持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信用管理服务,必将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执行效率,促进其长远发展。

3、失信严惩机制

追求功利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经济根源,而要扼制失信者的不诚信就要强制性建设有效的制度,进行外在约束。在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让失信者为其不诚信付出应有的代价。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遵守信用者应进行褒奖,对失信者进行惩罚,是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对失信者进行行政或司法处罚,并将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企业和个人披露于相关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从而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打击社会经济生活中失信违法现象来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这样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才会不断提高,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才将不断完善。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协议和按照信用管理制度履行协议而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信用机制约束。所以,经济行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不仅可以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电子商务是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信用机制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形成“诚信为本、以德经商”的商务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经济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勇、陈富扬: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与信用管理[J]科学管理研究,2006(4)

[2]彭柳:B2C中电子商务中的企业信用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

[3]车纯:基于B2B模式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5

[4]黄潇: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6(9)

[5]马俊缸:试论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第6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2月17日

电子商务现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国家商务部2014年8月6日,2014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上半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同比分别大幅增长了30.1%和33.4%,可见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的出现也非常必然,信用风险给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且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瓶颈。

一、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概念

B2C(Business to Customer)电子商务是指企业通过Internet向个人网络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务活动,即网上零售。它常由三部分组成:为顾客提供在线购物的商场网站;负责为顾客所购商品进行商品配送的配送系统;负责顾客身份确认及货款结算的银行和认证系统。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基于电子商务的产生、发展及具体运营过程中,由于未能履行要约合同的承诺而造成一方或多方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相比电子商务的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的主观因素更强,所以对电子商务的有序进行和快速健康发展有重要影响。

二、信用风险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

随着信用风险问题的日趋突出,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信用风险不仅对电子商务销售方的心理和销售购买行为存在影响,而且对购买方的心理和销售购买行为也都存在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信用风险作用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销售方,主要表现在销售方对购买方按时足额付款的信任缺乏,以及售后购买方对销售方做出不真实的公开评价而造成销售方的销售业绩下降等;另一方面信用风险作用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购买方,不仅表现在对销售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不信任,还有支付方式的安全性、第三方物流的可靠性等方面的不信任。

三、B2C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类型

(一)商品自身的可靠性风险。可靠性风险是由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信用风险,B2C电商商务过程中所交易的商品依然是交易活动的核心,离开商品则交易便不存在,所以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可靠性风险的最核心问题就是电子商务销售企业提供的商品的可靠性问题,即商品主体的质量、性能、与电子商务网页提供的产品描述的相符度等。

商品自身可靠性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源于所销售的商品的不可触摸性,通过网上购买到的实际商品与实体店体验到的商品是否一致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虚假宣传的信用风险。B2C电子商务的购买方主要依靠销售方的网页宣传文字和宣传图片、广告语等来决定自己的购买行为,如果宣传文字存在夸大宣传、不实宣传,宣传图片存在非实景拍摄或图片美化过度等现象,都会造成购买方的误判,从而产生信用风险。

虚假宣传信用风险的产生原因,往往是因为销售网页的操控者是电子商务中的销售方,销售方可以随时更新销售网页内的文字和图片内容,往往存在骗取购买后立刻对产品的描述和产品图片进行更改的现象。

(三)支付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支付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指B2C电子商务活动结算过程的安全性缺失及保障性不足带来的结算信用风险,既可能给电子商务购买方带来经济损失,也可能危及销售方的经济利益。

这一信用风险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电子商务的支付方式往往依托于网络汇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操作,像淘宝这样有支付宝平台来管理付款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对付款环节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仍然有很多电子商务形式是将货款直接付于销售方,这样销售和购买双方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对称的付款方式是具有信用风险的,即使是支付宝平台,依然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由于物流造成货物“迟到”时,支付宝会自动默认交易成功,并将购物款打到销售方账户,这个环节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同时支付过程中个人银行信息、密码信息等存在泄露的风险,购买方是具有这样的不安全感的。

(四)由第三方物流带来的信用风险。第三方物流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B2C电子商务的有形产品在物流运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原因带来的信用风险,在当前的电子商务交易环节中,很多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网站都将物流运输作为评价电商信用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即便如此,漏寄、错寄、邮寄丢失、运输过程商品破损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出现这一信用风险的原因之一是网络交易货物量的激增,尤其是“双十一”、节假日等电商交易高峰期,第三方物流企业难以应对激增的投递业务,不能保证电商产品及时准确的邮递,给人们带来信用缺失的感受,在这样特殊的时期,也是电子商务欺诈等问题发生的高峰期内,物流服务企业如果寄送过慢会导致大量货物货未到,而支付平台已将购物款打到销售方账户,一旦出现商品寄丢及商品质量问题,购买方便丢失了保障。同时,第三方物流工作人员的消极工作或工作中不负责的态度,也可能导致这一信用风险的产生。

(五)缺乏监管带来的信用风险。缺乏监管带来的信用风险就是指我国当前没有切实可行的针对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进行监管控制的法律法规,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而产生的信用风险。

单纯采用为有形市场制定的法律法规来监管电子商务活动,是存在不适应性的。并且,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从事对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进行有力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对电商销售企业进行整合监管。同时,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的商品不是由销售方直接交付于购买方,而是通过自有的物流分销渠道或第三方物流将商品送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环节较多,一旦商品送到购买方手中存在质量问题,监管部门也很难确定质量问题的出现,是归咎于商品提供商还是物流环节。所以存在网购产品质检困难的风险,同时购买方存在维权困难的风险。

四、加强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产品检验,保障产品质量。为了降低B2C电子商务中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带来的信用风险,建议发挥产品检验机构,如工商局、卫生局、质检局等,主动加大对线上产品可靠性的检验力度,将线上产品与线下产品的监管、检验、惩罚措施趋同,使虚拟空间中的实际产品得到有形机构的检验。另外,B2C电商企业为了降低给购买方带来的信用风险的感知,也可以加强对自有产品的监管力度,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通过科学的质量认证体系来对自有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

(二)制定法规,保障电商真实宣传。为了减少电商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方在网络营销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夸大宣传问题,在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网站做好网页监管的同时,国家权力机关要认清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势,适时制定针对网络营销的法律法规,在监督线上产品质量的同时,更要抓好对电商企业及销售方的宣传方式、宣传语言合理性的监管,尽可能避免电商企业网站中信息对电商购买方的误导,以降低电子商务过程中由于虚假宣传带来的信用风险。

(三)完善电子支付平台,保证交易安全。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B2C电子商务交易环节的重要保障。从银行货币融通机构来说,要不断加大银行交易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等交易平台的信用风险尽可能的降低,同时要降低支付平台的操作难度,降低用户在使用支付平台时出现错误操作的可能性。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平台来说,要不断完善支付媒介平台,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百付宝、国付宝等的建设,建立可以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的支付平台,在全面了解买卖双方交易进度的基础上再提供支付服务,以降低因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和时间的错位带来的信用风险。从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双方来说,应严格遵循支付平台及交易平台的使用规范,正确使用电子支付平台,避免因自身操作不当而产生的信用风险。

(四)完善第三方物流体系,保障运输可靠性。为了降低由第三方物流带来信用风险的可能性,物流企业首先要不断自我运作和管理体制,建立高效、可靠的物流运维模式,全力保证货物准时、保质保量的送达,降低货物因运输速度慢而带给购买方的信用风险感知。其次,物流企业要不断完善签收人签收制度,代收人代收时需要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记录,降低因签收、代收过程中造成的货物错寄、丢失的信用风险。再次,物流企业在邮寄过程中盗取物流单据上个人信息的现象有所存在,很有可能带给买卖双方对信用风险的感知,所以物流企业必须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降低因个人信息和购买信息给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带来的信用风险。

(五)加强监管,保证对电子商务的有效控制。面对电子商务这样一个庞大的,并且飞速成长的市场,政府非常有必要为其设立专门化的监管权力机构对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和控制,当监管过程中发现信用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应发挥权力机关的强制作用,通过强制手段来对电子商务进行维护和规范,借助强有力的“手”最大限度上降低实际存在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和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各个环节带给销售和购买双方的信用风险感知。

五、结论

B2C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以目前的技术和法律环境,很难得以根本上的解决。本文从宏观方面对B2C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的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对商家的资质、定价方式、商务宣传进行理智分析,避免消费风险;也希望商家在B2C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提供优良产品和物流服务等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商业信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姜红波.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94.

[2]魏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决策与信息,2010.5.

第7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一、网络支付的发展现状

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对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国际上通用的网上支付工具有银行支付、电子支票、电子钱包和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具有交易与支付同步的特点,并且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二、国际贸易网上支付的优点

一是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一方面直接降低了交易费用,通过网上银行的网上支付方式,中介机构的手续费大大低于普通的支付操作;另一方面节约了交易时间,采用网上支付后,由于买卖双方对彼此的信用等级十分了解,所以交货与付款基本上是同步进行,这就提高了资本的利用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是能够降低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在贸易交割期间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由于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合同从签署到履行的时间大大缩短,这就降低汇率波动对双方的影响。

三、国际贸易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一方面网络支付系统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软硬件的系统风险。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现今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另一方面,网络支付的操作风险大量存在。电子扒手,网上诈骗,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破坏等网络中的不安全因素对国际贸易中的网络支付产生了极大的安全问题。

二是信用风险。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法律问题带来的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四、国际贸易网上支付问题的解决方案探讨转贴于

一是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的利益,考虑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建设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新的法律法规必须有一个较为灵活的框架,防止其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降低金融信用危机,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三是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国际贸易交易双方进行信用评级和身份认证。在我国,我国由中央银行联合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行等12家商业银行参与共同建设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工程项目,作为面向全国的金融系统联合共建的统一认证中心,它专门发放和管理所有参与网上交易实体的所需的数字证书。这是电子商务的身份证明,从而解决网上交易者相互间的信任问题,防范网上欺诈行为。

四是加强信息传输的安全与隐密性针对互联网上信息传输不够安全的致命伤,市场上发展出SSL(Secure Socket Layer)与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两大机制为互联网上的交易安全把关。

参考文献

[1]王瑞.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问题与对策.网络财富.2010(1).

第8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 实际上,电子商务的成本还远远达不到人们所期盼的程度,甚至还高于传统商务的成本。根据Gartner Group最新公布的调查显示,部分银行针对在线零售商所收取的每笔信用卡交易处理费用,要比对实体商店收取的费用最多高出一美元。而且,网络零售欺诈的案例也是传统购物方式的12倍。因此,安全问题的解决最终也会体现在商务运行成本之中。

电子商务的成本应该是商家和客户所有应用于其中的软硬件配置、学习和使用、信息获得、网上支付、信息安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以及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需的费用总和。

 技术成本

 电子商务的技术成本包括软硬件成本、学习成本和维护成本。电子商务是各种技术结合的产物,昂贵的投资、复杂的管理、维护费用的高昂使得一些企业望而却步。面对客户无力应付复杂的技术平台和高昂的软硬件配置的实际问题,ASP这个新兴行业随之兴起。它以系统、人才匮乏的中小企业作为开展业务的主要对象,同时一些大企业也对ASP发生了兴趣。但这种租赁式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能否为企业接受,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电子商务技术成本,还有待于实践验证。

 安全成本

 在任何情况下,交易的安全总是人们关心的首要问题,如何在网上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保证交易方身份的真实性、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成为推广电子商务的关键所在。而上述交易的一系列安全要素,必须有一系列的技术措施来保证。目前,安全标准的制定、安全产品的研制以及安全技术的开发为解决网上交易的安全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而这些用于交易安全的协议、规章、软件、硬件、技术的使用及其学习和操作定会加大电子商务运营的成本。

 配送成本

 在电子商务中最难解决的就是物流配送。物流配送从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中分离出来而由专门的物流公司去经营将成为发展方向。目前邮政系统正着手营造一个庞大的物流配送网络,准备担当起这个角色,在这方面它们有独特的优势。

物流配送的独立操作也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双方的配合至关重要,但一些涉及物权归属、风险责任、费用成本、产品质量、争议解决方面的法律问题也将浮出水面。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和最后环节,是电子商务的目标和核心,也是衡量电子商务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物流配送需要有商品的存放网点,需要增加运输、配送人员的开支,由此而增加的成本应该经过仔细核算。有人认为,企业要增加的仅仅是配送成本,而节省的则是库存成本和店面成本。要知道,店面成本虽然节省了,但是存放网点的增加和配送所需的其它开支能在多大幅度上降低总成本,仍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而且,库存仍然是必需的。 转贴于

 客户成本

电子商务的客户成本,指的是顾客用于网上交易所花费的上网、咨询、支付直到最后商品到位所花的费用总和,这是一种完全依赖网络的服务,只要消费者一开始享受这样的服务,就要承担每小时数元钱的最低成本,还不包括添置相应硬件设备和学习使用的费用。这种费用虽然不列入商家的运营成本,但是作为用户成本,却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譬如说,在网上购买一个电熨斗可以便宜5元,但用户用于网上浏览、查询、挑选、支付所花费的费用要用去6元,用户就会放弃网上购物的方式。电子商务虽然孕育着巨大的商机,但利润的真正实现,仍需要经过详尽的论证。

 法律成本

 无庸置疑,电子商务的发展面临着大量的法律问题,例如

1. 网上交易纠纷的司法裁定、司法权限;跨国、跨地区网上交易时法律的适用性、非歧视性等;

2. 安全与保密、数字签名、授权认证中心(CA)管理;

3.网络犯罪的法律适用性:包括欺诈、仿冒、盗窃、网上证据采集及其有效性

4. 进出口及关税管理:各种税制;

5. 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出版、软件、信息等;

6.隐私权:包括个人数据的采集、修改、使用、传播等;

7.网上商务有关的标准统一及转换:包括各种编码、数据格式、网络协议等。电子商务规则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减少交易纠纷,但同时也增加了电子商务各方操作的难度和成本负担。

 风险成本

 电子商务目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应该对电子商务方面的特殊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和把握,才有利于规避风险。

第9篇:电子商务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技术基础;电子数据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B2C、B2B以及C2C模式都可以实现在线支付,突破了电子商务资金流的瓶颈。然而,在线支付同时也引发了支付安全问题,“身份”认证、电子文件认证和网络银行在线支付的法律问题以及税收、货币、金融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技术基础

电子数据交换是将商业事务处理数据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报文数据格式,通过电子方式在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传输。因此,企业间开展电子数据交换除了自身必须应用计算机系统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通信网络和数据标准。

(一)电子数据交换的环境

通信网络是实施电子数据交换不可缺少的工具。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企业内的数据交换主要在商用增值网上进行。增值网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业务有:私人业务、综合业务、不拒绝业务和验证业务。私人业务是指增值网保证信息只能由指定的接收者阅读,他人无法看到;综合业务是指如果没有人看信息,则信息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过程中不发生变化;不拒绝业务是指发送端不能拒发,接收端不能拒收,并通过旁听跟踪来实现;验证业务则保证信息从指定的发送端发送。通过增值网实施数据传输,安全可靠,传输效率高。企业间业务往来中的格式化数据都可通过增值网传输,包括采购进货单、退货单、发货单、报价单、托运单、对账单、单价单、缺货通知单、付款明细表等。另外,还可在海关申报、电子对账、电子转账、保险等事务处理中传输格式化单据。

开展电子数据交换的关键是标准化问题,包括数据格式标准化和报文标准。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都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设计数据库结构,当需要发送电子数据交换文件时,需要通过软件提取数据库中的数据,并自动将其翻译成统一的标准格式才能传输和被对方接收。电子数据交换标准主要有以下四项:网络通信标准、处理标准、联系标准、报文标准。综观电子数据交换标准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行业标准阶段、国家标准阶段、国际标准阶段。

(二)SSL安全协议

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SocketLayer,简称SSL)是由网景(Netscape)公司推出的一种安全通信协议,它能够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提供较强的保护,是对计算机之间整个会话进行加密的协议。在SSL协议中,采用了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两种加密方法,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数据的安全系数。协议的整个要领可以被总结为:一个为安装了安全套接层的客户和服务器提供事务安全保证的协议,它涉及所有TCP/IP应用程序。

(三)SET安全协议

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简称SET)是由Vi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公司联合推出的规范。SET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交易而设计的,以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身份,以及可操作性。SET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安全证书等。SET协议比SSL协议复杂,因为前者不仅可以加密两个端点间的单个会话,它还可以加密和认定三方间的多个信息。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风险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风险从整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计算机网络风险和商务交易风险。

(一)计算机网络风险

计算机网络风险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风险、计算机网络系统风险、数据库风险等。其特征是针对计算机网络本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实施网络安全增强方案,以保证计算机网络自身的安全性为目标。

另外,不论采用什么操作系统,在缺省安装的条件下都会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只有专门针对操作系统安全性进行相关的和严格的安全配置,才能达到一定的安全程度。网络软件的漏洞是进行网络攻击的首选目标。此时计算机网络风险主要有:未进行CGI程序代码审计、拒绝服务攻击、安全产品使用不当、缺少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务交易风险

商务交易风险是传统商务在互联网络上应用时产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保障电子商务过程的顺利进行,即实现电子商务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伪造性和不可抵赖性。电子商务的形式多样,涉及的安全问题各不相同,但其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交易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商务安全中普遍存在着以下几种安全隐患:窃取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的强化策略

在传统支付系统中,伪造现金、伪造签名、拒付支票等是商品交易中的风险。在电子支付系统中,由于知道私钥的任何人都能以买方的身份产生数字签名,连续购买行为之间的关系可以被跟踪出来,电子数字文档复制不影响原文档,所以,电子支付系统存在着与传统支付系统类似的风险,而且风险可能更大。

电子支付系统的基本安全需求可以总结为:买方与卖方都必须证明自己的支付身份;要求支付交易数据不可受到非授权的参与方的更改;确保在未经用户明确授权之前不能从该用户的账户或智能卡中提取任何现金;一项或多项支付交易数据的机密性。强化安全管理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眼:

(一)强化安全支付服务

首先,支付交易安全服务。支付交易安全服务涉及所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和所有的支付手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用户匿名性、地址不可跟踪性、买方匿名性、支付交易不可跟踪性、支付交易数据的机密性、支付交易消息的不可否认性、支付交易消息的新鲜性。其次,数字货币安全。数字货币安全服务主要与数字货币相关,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防止再度花费、防止数字货币伪造、防止货币被盗。再次,电子支票附加服务。电子支票附加服务基于以电子支票作为支付手段的支付系统的特定技术,其主要内容是支付授权转账(),即使某一授权的参与方可以将支付授权转移给他所选定的另一参与方。

上述三种数字货币安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冲突的,但在实施的同时可以达到风险与保护的平衡。例如,可以将这三种服务设置成仅当非法事件发生的时候才起作用(如有条件的匿名性)。

(二)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

首先,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服务管理、安全机制管理、安全审计管理、安全恢复管理等。其次,保密设备与密钥的安全管理。保密设备的使用,应与网络中保护对象的密级相一致。密码算法、密钥和保密协议是核心内容,同步技术和操作方式的选择也相当重要。保密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保密性能指标的管理,工作状态的管理,保密设备的类型、数量、分配和使用者的状况,以及密钥的管理等。再次,安全行政管理。安全行政管理的重点是: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立、安全人事管理、安全的责任与监督等。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电子数据的特征

电子商务不是以纸张作为记录的原始凭证,而是将数据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中的磁(光)性信息载体上。电子数据极大地改变了传统书面数据的生成方式和存在方式,由于其不同于书面数据的特征,也改变了法律对其证据效力的规定。电子数据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形性。电子数据实质上是计算机存储介质中的一组电子信息,具有无形的特点。第二,不稳定性。传统的书面数据一旦形成,其形态和内容不再发生变化,除非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第三,易改动性。传统书面数据一旦生成,具有不可改动性。如有改动也容易留下修改痕迹。第四,技术性。电子数据的生成、确认、传递、储存,以及为了保证它的可靠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验证性等,都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高技术之上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上述问题的存在也阻碍了会计无纸化的发展。如果电子数据的可靠性、机密性、完整性、可验证性得不到确定的保障,那么开展电子商务进行无纸化交易是不可能的。即使采取了现代化的网络通信手段,人们仍离不开纸质凭证。

(二)电子数据的数字签名技术

数字签名实际上是电子数据文件中一组用二进制数0、1表示的字符串。它是通过加密技术,在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经过加密、解密转换实现。基本原理是:报文发送方用散列算法从报文中生成一个固定长度的报文摘要(散列值),然后用私有密钥对报文摘要进行加密形成发送方数字签名并发送;接收方用同样的散列算法计算原报文的报文摘要,再用公用密钥对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报文摘要相同,就确认该报文由数字签名方发送。

数字签名可以实现以下功能:一是接收方能够核实发送方对报文签名的真实性;二是发送方事后无法抵赖对报文的签名;三是接收方无法伪造对报文的签名。也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条,才能保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可靠性。

(三)电子数据的法律承认

完善的技术是电子数据普及使用的基础。但电子数据要得到社会的认可,首先要取得法律上的承认,使其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电子商务没有国界,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需要考虑全球普遍性,建立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已受到各国的重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范本。我国于1999年3月通过了新的《合同法》,也第一次承认了电子商务合同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然而,完善法规应注意以下问题: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数据已不同于任何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是取消书面形式的提法还是扩大书面形式的定义,是电子商务立法中面临的问题。根据功能等同法原理,把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视同书面形式,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做法。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涉及证据时都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具有独一无二的特征,会计上的原始凭证一般都要求是原件。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数据是记录在计算机内的一串字符,传送给接收方的也是一串字符,不可能具备独一无二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子数据不存在“原件”问题,因此,法律需要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

电子数据(尤其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地点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具有重要法律意义。在传统的商务环境中,不同国家的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例如,英美法系国家采取“发出生效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则采取“到达生效规则”。由于电子数据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送,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到达生效规则更适合于电子商务活动。

签名是交易合同和单据生效的必备条件。传统的书面签字是指某具体人在交易合同和单据上亲笔写上自己的姓名或所代表的单位名以示确认,并开始承担相应责任。然而传统的签字方法无法应用在电子数据文件上。

参考文献:

1.段满珍,曹会云.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问题[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2)

2.王崇哲,王雁.实行付款凭单制有效控制购货款结算[J].商业研究,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