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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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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努力实现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家庭医生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为目标,针对本中心工作任务重、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整合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建设村级卫生家庭医生团队,确保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提高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村级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和村级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村级健康调查、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形式,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村级,送到家庭,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早日实现“人人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签约服务”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优化组织、分工协作

根据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特长、工作岗位、资质等实际情况不断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优化,按每个团队覆盖≤10000人的原则,配置1个家庭医生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县级专家、1名全科医生或医师、1名护师、1名公共卫生人员及村级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居民,更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二)签约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充分告知、重点突出、自愿签约、规范服务”的原则,以居民与家庭医生自愿签订(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家庭医生)一定期限服务协议的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等款项,家庭医生以团队的形式,按照约定内容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少于一年,期满后根据居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签约对象优先覆盖常住家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36个月儿童、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所在家庭,以及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贫困人口、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和有服务需求的健康人群。

(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常见病、多发病的预约、诊疗服务。

2、门诊预约与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上级级医院转诊和预约服务,做好转诊病人的跟踪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的医疗服务技术水平。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

居民可在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享受到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热情、周到的优先优惠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对首次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使居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并及时更新,保证健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档案隐私尽保护责任。

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对签约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计划和开展健康教育服务。

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签约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提供1次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质辨识、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干预等。

4、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为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治疗、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咨询等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随访高血压患者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为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免费健康体检。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对居家知情同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随访、康复指导服务,对患者家属进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6、特殊人群保健,对所辖区域的残疾人、失独家庭、孤寡老人进行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不少于一次随访和健康教育。

7、传染病管理。对居家的传染病患者进行至少1次访视及治疗管理。

8、咨询服务。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9、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90岁以上老年人及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诊疗等服务。

五、工作措施

1、组织、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外出学习,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培训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以团队长根据村级签约居民需求进行培训,重点对服务理念、服务能力、服务技巧及专业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2、进一步优化团队,完善相关制度、流程、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家庭医生团队长制定本团队工作计划,进行人员合理分工,明确目标,每月召开家庭医生团队会议,分享工作中的做法、取得的成绩、不足之处,总结经验,部署下月工作安排,同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修订,着重在满意度、真实性上下功夫,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3、明确对象,优先签约,有效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常住居民,签约服务应优先覆盖重点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偿服务包,提升居民签约积极性。

4、充分发挥“村级家庭医生工作站”的作用,真正做到一站式签约服务。

5、逐步健全完善签约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开展有偿服务包签约。

6、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级宣传栏、村级活动、健康宣传日等,积极主动与村级居民沟通,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逐步提高村级居民签约率。

7、各团队及时进行资料归档,对每次村级活动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对当月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评价方法

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量、真实性、居民满意度,按工作量及考核得分进行绩效发放。

第2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同志们:

这次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妇幼卫生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抓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区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刚才张天德局长作了专题工作报告,希望同志们会后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区妇幼卫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妇幼卫生主要指标:两个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住院分娩率、婚前医学检查率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连续五年无发病病例报告。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基本健全,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逐年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降消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这是卫生部门和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区政府对全区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妇幼卫生事业的仁人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使我区的妇幼卫生工作与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妇女儿童的一些健康指标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生活环境还比较低。但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给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带来了机遇。已经确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纳入民生工程,“降消”项目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需求不断增加等,都给妇幼卫生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明确思路,增强信心,促进我区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抓好“四个坚持”

(一)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是在政府主导下,面向基层群体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实行预防为主,以消除危害母婴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为重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幼保健服务具有公益性、外部性和共享性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妇幼卫生的公共性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国家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中得到了加强。因此,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里,而要体现、落实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建立机制、提供服务、谋划发展中,更要积极宣传,努力让其成为相关部门的共识、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确定的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是这一方针的核心,对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具有丰富的内涵,“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是这一方针的基础,只有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才能依据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提供综合的、全面的优质妇幼保健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体现了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服务前移,层面下沉,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预防为主”强调了妇幼保健服务的策略,就是要把妇幼保健服务的重点放在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防治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等方面上。

(三)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正确思路。第一,我国的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公共卫生机构,理所当然要坚持公益性。第二,群体妇幼保健服务是通过个体服务体现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医疗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彰显公益事业性质的妇女儿童所需要的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妇幼保健服务。第三,当前有两种错误的发展思路需要纠正:一是重临床轻保健。目前,个别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了经济补偿或创收,重临床、轻保健,没有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基层和群体保健上,这里虽然有投入不足和缺少补偿机制等原因,但也反映出极少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有所动摇,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二是轻服务、不服务,由于妇幼保健服务收费较低,个别基层医疗单位对妇幼保健没有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积极性,业务萎缩,设备闲置,技术生疏,对村级的业务指导也流于形式,根本谈不上发展。第四,国家对妇幼保健的投入越来越向需方倾斜,政府买单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基本达到免费、免费婚前保健已经实现,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也被列入政府买单,所以,妇幼保健机构一定要有责任感、紧迫感,一定要把服务做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我区乡、村级妇幼保健规模小,人员、房屋、设施条件差,底子薄。业务范围窄、经济实力差、发展速度慢,与日益增长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重视软件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快建设和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完善,区乡两级妇幼机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方便、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实现《甘肃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和《两纲》确定的各项妇幼卫生目标。

二、以妇幼卫生民生工程为重点,始终抓好“五个加强”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妇幼卫生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作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村级要配备负责妇幼保健的乡村女医生,用好政府财政给予的补贴,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承担妇幼保健服务任务。要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和高危孕产妇转诊急救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緑色通道的畅通。配备相应卫生人员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建立乡村一体化妇幼保健服务模式。同时要重视和发挥社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对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使之承担起开展妇女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和任务,要做到对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底子清楚、数据准确,档案规范。达到常规保健不出社区,疑难病例及时转诊。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要结合“十二五”卫生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机遇,结合项目的实施。要认真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好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根据实际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提供的需要,确定投资内容;争取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区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服务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服务能力上一个台阶。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编制少、人才缺乏、队伍不稳,是制约我区妇幼卫生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妇幼卫生技术队伍。一要引进人才,要落实编制,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改变人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二要培养人才,岗位培训是队伍建设的重点;三要留住人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更加合理的人事制度、分配机制、人才流动制度,稳定队伍,激发干劲;四是用好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培训力度,对于提高妇幼保健形象、优化妇幼保健服务、降低运行成本、规范管理与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开发与利用已是当务之。要积极探索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经验,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能源的有效利用,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强领导,善于应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和指导实践,修正工作计划,做出正确决策。

(五)加强婚育保健服务,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婚育保健服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一年的运行,起步良好。当年婚前体查率由过去的0.81%提升至76.72%。提高认识、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杜绝流于形式是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保证在“十二五”规划末使婚前体查率提升至95%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筛除项目是我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武都地区等地的妇女宫颈癌死亡率在全国处于较高位,做好宫颈癌筛查早诊早治工作,对提高我区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妇幼保健机构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宫颈癌筛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探索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方式,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宫颈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获益权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以《母婴保健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抓好“五个强化”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从以人为本、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宗旨出发,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卫生部颁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婚前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助产技术服务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妇幼保健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母亲儿童安全。

(二)强化服务质量和创新意识。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我们要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人员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改造设施、配齐设备,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做到环境温馨,技术一流,态度和蔼,群众满意;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科学设计服务流程。要努力降低收费标准,尽最大限度减轻妇女儿童的经济负担;要提高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水平,积极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妇幼卫生事业和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妇幼保健工作实际,创新思维,促进我区妇幼卫生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意识。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实现“两纲”目标、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技术规范和要求,强化妇幼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助产技术属高风险技术,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保健服务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督查,防患于未然。加大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要严格妇幼卫生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发现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妇幼卫生工作考核和指导。妇幼卫生服务领域越来越宽,项目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降消”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妇幼卫生重点工作,都将列入了重点卫生工作考核内容。区卫生局要严格妇幼卫生的目标和进度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并组织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要严格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如实及时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要按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强化社会动员和部门协调。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主动的协调发改、财政、物价、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口计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加大社会宣传、咨询力度,要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宣传妇幼卫生方针、政策、措施、成绩,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同时,我们更要加大群众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广大妇女儿童提高健康素养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努力为我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服务。

第3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妇幼保健院功能定位尚有误区,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严重滞后,整体医疗环境设施陈旧落后,越来越难以满足我国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的需求。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20__年上半年,我院妇幼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开拓进取,加大了工作力度;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了我院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使全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辖区内孕产妇及0---6岁儿童情况如下:

1、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

今年上半年全镇孕产妇总数为人,其中早孕建卡人,建卡率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其中住院分娩人,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产后访视人次,访视率为%,未访视人;母乳喂养人,喂养率为%。筛查出高危产妇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0人。

2、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乡儿童健康水平。

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人,5岁以下儿童人,3岁以下人,0-36月儿童保健建档人,完成档案人,新生儿访视人,其中:轻度佝偻病0人,低体重人,确保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我镇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为,系统管理率为%,无儿童死亡。

二、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对孕产妇及其家属甚至全民宣传、提倡母乳喂养。今年母乳喂养调查人,母乳喂养人,纯母乳喂养人,母乳喂养率%,纯母乳喂养率%。

三、预防接种方面:按照国家儿童免疫规划及时给予刚出生的新生儿接种乙肝、卡介苗。

四、开展30---60岁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在镇政府妇联、各村委会妇女主任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例宫颈癌初查,TCT取样工作,乳腺彩超初筛查乳腺癌例,并积极动员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妇女到上级保健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宫颈癌人,乳腺癌人。配合县保健院做好妇女常见、多发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及预防工作,保障妇女群众健康。

五、认真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出生证专人管理,及时发放出生证,并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出生实名登记平台。

六、加强“两非”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人口素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禁非法胎儿性别签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禁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保健工作,确保育龄妇女健康。

七、在急救药品管理方面也做得比较好,及时补充药品,按时更换妇产科过期药品等。

八、贯彻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在我院分娩人,降消减免人。

九、农村妇孕及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由专人管,半年来大力宣传和提倡待孕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发放叶酸合,发放人数人,目标人群知晓率%,服用率%。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降低出生缺陷率,从而提高我镇人口健康素质,我们将一如既往开展这项工作。

十、加强“三网”络建设,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我院妇产科、儿童保健业务用房不足,制约了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开展;

2、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对妇幼保健工作业务,妇幼保健系统不熟悉,缺乏村级妇幼保健女村医导致居住在农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难以开展,严重影响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质量;

3、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对“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

改进措施:

1、加强妇产科室建设,合理科学配置,并能正常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2、加强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才培养,促进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力度,做到项目专人专职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的培训指导,规范村医妇幼卫生信息台账建设。

3、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栏、健康教育等形式,广泛开展“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妇幼保健知识健康教育。

半年来,在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计划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为全镇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我镇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20__年上半年,我所妇幼保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中心,扎实推进群体保健管理水平,加强行风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拓宽服务内涵,满足晋源区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通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和产科绿色通道的建设,提高了我区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使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全区妇幼保健工作。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严格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流程,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使全区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年提高。

1、孕产妇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20__上半年年全区孕产妇总数为人,其中早孕建册人,建册率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其中住院分娩人,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率%,产后访视人次,访视率%,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

筛查出高危产妇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孕产妇死亡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2、7岁以下儿童保健开展情况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人,5岁以下儿童人3岁以下人低体重儿率%,体弱儿管理率%.我区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儿童保健覆盖率﹪。

3、开展全区、镇、村妇女病查治工作。

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今年上半年对我区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实查人,查出各种疾病人,其中,阴道炎人,宫颈炎人,尖锐湿疣人,宫颈癌人。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情况

为了保证完成20__上半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共举办次大型宣传活动,并利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宣传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宣传活动。督导质控检查次,更好的促进了项目的开展。20__年我们根据我区近年来农转非人数增加的特点,根据20__年农村户籍活产数和农村孕产妇报销人数,充分估计今年的任务为人,目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已报销人,叶酸服用人数人。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督导和检查,坚持“应报都报、应服尽服”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三)、“降消”项目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实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继续实施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

(四)、托幼园所保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卫生局、市妇幼院关于入托入园儿童保健管理新规,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公示,让社会监督,让家长明白。托幼所定期派专人深入到辖区托幼园所指导卫生保健、宣传防病知识,给予在园儿童良好的保健服务。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1、定期对本区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20__上半年我们已经完成名儿童的入园体检工作。

(五)、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我所严格按照《卫生部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要求,专人管理,严格审核,免费签发,全部计算机打印,全面实现了晋源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六)、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的保健知识,我所利用节假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与其它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启动仪式”之机,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共举办了次大型宣传活动,印刷宣传资料种,共发放宣传册本,受益群众余人次。、

(七)、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初步开展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目前,已有名新生儿进行了筛查。今年重点加强这一项目的普及。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

1、继续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加强技术考核。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以及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真实性的考核评估。

2、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区、镇、村三级网络建设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

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3、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区卫生局的安排,积极组织业务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级卫生部门的培训班和进修班,提高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通过半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区的保健工作和社会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好成绩,这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要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放开发展,强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区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20__年上半年应该是忙碌的半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下村。先是协同妇产科下村做好孕产妇的“5+2”查体。再就是下村搞居民健康档案了。因为今年的居民健康档案整理有了新的工作方案,目的是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做实做好,教会乡村医生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所以自2月17日以来,我和我们整个防疫科人员几乎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建居民健康档案上,由于乡村医生普遍的老龄化,教会乡村医生系统的建好居民健康档案真的不那么简单,你给他说上十遍还是记不住,恨不得自己去写。期间对建档案的村庄还要协同妇产科做好孕产妇的“5+2”查体。不过在此期间我学会了血糖的监测、熟练了静脉穿侧技术,领会到了领导的组织人员能力。

这半年除了下村还要做好常规工作,比如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和补助卡的发放、叶酸的发放,计划免疫接种日的0-3岁儿童查体,其中的每项资料都要系统、符合逻辑,有时为了挤出时间来办理住院分娩补助工作,每天早上都要早来20分钟,约好补助对象,及时办理补助手续,这样就不耽误出发的时间了。即使这样妇幼资料也没来得及规范整理,直至接到5月23日市里妇幼卫生绩效考核的通知,才抽出几天时间整理妇幼资料,一直到了5月22日我们全体人员大加班,加班到凌晨2点半,当时是一片忙碌,男同志安排现场整理房间,女同志整理资料,就连翟老师也加班到1点多才回家。庆幸的是市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这都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市里领导也给我们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如妇产科布局,有菌区、无菌区分布不明确,整个乡镇的高危筛查只要有等级就行,只有在本院就诊的有专案管理就行了。如何将新生儿出生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等都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有两次学习的机会,一是平阴县孝直镇和章丘市绣惠镇的学习,使我深刻明白,工作要进步光靠闭门造车是不行的。只有出去学习才明白我们的差距,以上两家医院均处于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特点,单他们的职工是具有团队精神的整体,医院的建设都是职工一分一分投入进去的,大家集资建房、集资买设备,今天的成果正是昨日的付出,所以他们工作是为自己工作的,即使加班也无怨言。他们的妇幼工作也领先我们,尤其是ddst筛查技术,我们至今还没起步,他们已经开展4、5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他们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比我们先进,单是硬件整个两层楼全是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就要有十多余名,健康档案的纸张更是结实美观。健康教育资料美观大方,整个的硬件投入都很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也很高,他们不但熟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项目,更是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此项工作。

总之,这半年真是忙忙碌碌并且压力也很大,工作中有了一些经验但是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ddst筛查迟迟没有执行,本来想争取区妇保站给予技术支持帮助干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启动。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也是应该强化的一项工作,如何将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做好,关键还是培训一批精明强干的人员,加强这组人员的责任心,方可将这项工作做好,否则还将是疲于应付。

第4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医改,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新农合住院补助封顶线达到每人年13万元。提高补偿水平,设立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助保障基金,减轻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投入400万,对城乡低保群众实行免费体检,全面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加快县级公立医院和县镇、镇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步伐。在县级公立医院,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立,统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继续做好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县级医院要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同时,今年县局要实施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县级医院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并加强考核评价,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重点加强薄弱区域、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医院评审和国家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格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及收入分配制度,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降低大型仪器检查费,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缩短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药品“三统一”药品配备率、使用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县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货款统一集中支付实施细则》和《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降低医药费用负担。

(二)提升能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上台阶。

4、认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公卫项目考核和资金分配方案,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桥底、永乐、太平等有条件的单位,要以“三诊一室”建设为抓手,以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区,统一标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等新增加项目的实施。

5、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强化基层疾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县乡村三级督导,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和强化麻疹防控措施,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6、不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发挥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协管作用,强化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监督检查。开展饮用水质量监测自查,对全县公共场所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抓好传染病及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内镜消毒、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其依法执业、规范行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严禁未经培训、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坚决查处超范围、虚假医疗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7、持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以提升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抓手,整体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妇幼保健管理和技术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缺陷防控能力,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降低妇女常见病风险。

(三)狠抓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8、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作用,强化医疗机构的质控工作,落实病人安全目标。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个,云阳、桥底、永乐中心卫生院不得少于5个病种。加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让患者享受到优质护理服务。要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中心卫生院以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大力推进医疗技术创新,建立技术创新评审制度,完善技术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各医疗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医疗技术创新工作计划,以医疗技术内涵建设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9、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大医疗美容,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广告等监管力度,健全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推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对医疗机构校验判定合格与否的依据之一。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待事件处理终结后一周内,单位要向卫生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导致的原因、整改措施、应吸取的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10、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县中医院要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加大中医药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落实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做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以及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不断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

11、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重点推动爱卫工作全面开展。今年全县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这是一项硬任务。我们作为创卫工作主要成员部门,承担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医源性污水处理、病媒生物防治及爱卫组织管理等多项工作任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系统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爱卫办要抽调人员成立机构,制订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全身心的投身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中,以创卫推动爱卫工作全面开展。

12、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县医院综合门诊楼后期装修工程和县妇幼院搬迁建设任务,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完成卫生监督所办公楼主体工程和太平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建设任务;完成市上下达的村卫生室建设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二是重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生培训力度。加大技术人才招聘力度,强化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现有卫生人才。县卫职校要发挥人才培养平台的作用,为基层培养农村实用型卫生人才。

1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机构,健全制度,落实保障措施,防患于未然。

进一步加快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县局拟在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5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第6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11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第7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卫监督》[]4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半年来,对市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共出动车辆6台次,采集水样10份,经检验城区自来水公司10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市自来水公司半年监测8次,共抽样53份,合格53份,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丰、枯水期进行抽样,共监测13家,抽检水样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80.7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6家,合格12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75%。对城区和乡镇水厂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共检查城区和乡镇水厂10家;学校自备水2家;二次供水3家。经检查没有发现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类消毒剂和超范围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全市有二氧化氯消毒水质的供水厂6家,水中余氯和残留量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使用漂白粉消毒的2家水厂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对此出具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正确使用投,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自治区卫生厅《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XX〕8号)及有关文件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5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条,张贴小标语30多条,张贴宣传画共30张(其中:公交车 8张、长途汽车站 4张、火车站 2张,广场 6张,其他地点 10张),深入企业宣传35次,出动车辆7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人共35人次,半年来,已对全市上规模的8家厂矿企业及23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分别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调查,结果:检查的8家厂矿企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因各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健康检查。 2、对符合条件的53名放射工人员发放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和开展年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全市36家,需要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有28家,现向我所提出申请校验有22家,对符合要求的2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上半年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至今为止,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未发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第8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 中国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9篇: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5)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6)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