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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法制 互补关系 互动关系 互融关系
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是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并列的国家重要发展战略。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得到大力推进和深入实施,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相混淆、等同或分离的误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厘清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之间的关系,对更好地发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至关重要。
一、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补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由确权保护到全面发展,彼此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类法律制度的总和。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1]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支配的权利,知识产权属于一种对世权、支配权。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划界实际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确权,确定将哪些客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之中。知识产权法制通过有效地调整因确认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内容公开、授予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许可或转让等权利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通过确认智力成果权,明确了智力成果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激发智力劳动创造者的创造热情,促进科技进步,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增创竞争优势并扼制竞争对手,掌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手段,谋求实现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具有深层次、全局性、竞争性、对抗性的方略和举措。知识产权战略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制对知识产权单一保护的状况;知识产权战略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注重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所面临的形势及其竞争目标,引领创新主体以全面筹划和掌控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手段来参与竞争,从而赢得战略发展的主动权。相对于知识产权法制而言,知识产权战略实质上是对如何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法制的总体谋划,它突出了知识产权全面发展的战略运筹。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从单纯强调“保护”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面协调和科学发展的新跨越。知识产权法制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确权的切实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战略目标的总体推进,为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有效实施指明了方向,弥补了知识产权法制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再创造方面的不足。因此,知识产权法制确权保护是实施并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和支撑,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法制的航标,发挥着引领知识产权法制不断健全与完善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系统推进,拓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方位的运筹,涵盖了知识产权从创造到其运用价值实现的全过程,构成了知识产权立体式发展的体系,是对处于平面(基础)层面的单一法制保护的有效拓展延伸。知识产权法制与战略构成的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对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战略谋划;维权保护是手段,攻防竞争是目标,彼此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在强调对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所谓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是指依照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将法律与制度结合起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知识产权执法是对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有效手段,而知识产权的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需要知识产权法律赋予。法制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是加速知识产权运用的基础和支撑,如只有有效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侵权和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才能规范市场秩序和鼓励创新,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社会经济价值,才能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再创造和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的维权保护正是激励知识产权由创造走向运用的保障,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地位得以巩固、使知识产权的运用价值得以实现,从而激励人们致力于创新、创造,支撑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从而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攻防竞争
知识产权攻防竞争是指权利主体以知识产权竞争为核心目标,进行全局性竞争谋划,以对抗竞争对手并赢得竞争优势的一种策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是以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和进攻策略为核心切入点的知识产权维权,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发挥知识产权财富资源的作用。如在国际经贸中通过主动运筹知识产权对技术的垄断与反垄断、知识产权对市场的控制与反控制、知识产权对贸易的限制与反限制等一系列策略和举措,把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到引领和驾驭现代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的独特优势和市场价值,进而成为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制高点的核心竞争力。为达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并赢得竞争优势的目的,知识产权攻防竞争通常是一种交叉结合、协同推进的策略。权利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进攻策略拓展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对竞争对手加以制约或设置壁垒,实现以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或自主标准长期占领市场,实现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的目的;同时,通过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建立坚固的防线,防御竞争对手采用知识产权进攻或反进攻手段所形成的限制。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是通过维权保护手段来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激励创造,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但毕竟单一的维权保护手段还不足以对知识产权运用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还仅仅停留在满足于静态的维权保护手段,则无法取得国际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而知识产权战略则是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手段的基础上,前瞻性地运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策略来加速对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并赢得竞争优势,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实践表明,知识产权运用是自主创新的落脚点、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目的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能对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也就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法制是维权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拓展延伸,更是深层次的维权保护手段。因此,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法制保护与知识产权战略运筹协同推进的互动体系,将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略之策。
三、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融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规范管理是系统运筹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彼此构成了互融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
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指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规定,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全完善,所开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的有效保证。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其侧重点是在制度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把握,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满足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对法律的需求。笔者认为,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不仅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的显著标志,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属于国家战略性资源的知识产权宝贵财富的最大的发崛和集聚,对发展知识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
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是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所开展的以知识产权攻防策略为主导的一系列活动。当今,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和运作,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战略以激励创造为基础、有效运用为目的,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系统运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遵循市场规律,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立有序、规范的知识产权竞争机制,使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现知识产权效能的最大化,进而提高知识产权经营者的市场竞争力。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管理与运筹的互融关系
从知识产权法制到知识产权战略的拓展,使得知识产权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平面管理向立体管理的转变,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资源由规范管理向系统运筹的提升,这是知识产权效能得以最大发挥的关键所在。在这一转变和提升的过程中,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知识产权系统运筹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管理,才能为知识产权系统运筹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制度,才能为知识产权系统运筹提供强大的竞争力。知识产权系统运筹需要掌握国际市场动态和遵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才能以更深层次的策略来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因此,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与其系统运筹形成了相互融合、协同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紧密关系。
1.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战略,仅是一种消极的保护与管理战略,而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才是积极的保护和管理战略,知识产权资产经营已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游戏规则。所以,用知识产权武器开展无形资产经营,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和利润的创造源泉,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实际利益,才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
2.我国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要做大做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争做一流企业,甚至跻身超一流企业,必须要把知识产权当作企业的重要资产来管理和经营,必须要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必须要懂得经营知识产权资产,走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之路。
二、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概述
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结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虽然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内容,但知识产权战略最主要的内容和实质,或者说知识产权战略狭义所指,就是知识产权经营战略。
1.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商业秘密等。
2.知识产权战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保护与运用,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和采取的重要策略与手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与经营战略相结合才能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
3.知识产权经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指的是企业直接利用排他的知识产权开展投资和买卖活动,为企业获得财产收益和利润。包括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投资入股等内容。
4.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是指权利人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等制度,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许可和买卖而直接获利,所采取的专业化经营管理的策略与手段。
三、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相关政策
1.2007年10月颁布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或小企业的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维持等费用予以减免或给予资助。鼓励具有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对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依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2.2008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
3.2011年11月颁布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激励更多核心专利的创造与运用。制定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我国优势领域拥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健全企业专利资产管理规程。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四、健全保障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财务制度
知识产权经营既是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延伸,又是企业进一步自主创新的助推器,它已成为企业直接获利的重要手段。我国企业要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必须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转变成先进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的组织管理、技术研发、经营贸易、对外投资等全过程之中。为保障企业顺利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企业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投资模式。而建立健全保障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财务制度,即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较大问题,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与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相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仍然实行传统的财务管理方式。以产品为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货币和实物资本为主从事理财活动,偏重财务的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管理,未建立知识产权经营和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的财务管理机制。
2.财务风险控制能力较低。由于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知识产权工作和管理制度,所以财务管理效果不佳,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3.知识产权资产核算与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不匹配。由于没有贷记科目与其对应,某些企业知识产权资产未按规定要求纳入账内核算,甚至未启用“无形资产”科目,更严重的是把知识产权资产和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核算。
4.相关制度不健全。有关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认定、审批以及具体核算的管理制度和细则等,没有科学建立,使财务部门无法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核算制度与管理办法。
5.现代财务管理知识薄弱。由于财务人员不了解知识产权,更不懂知识产权经营和知识产权资产的运营,所以,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不适合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实施,造成财务管理水平低下。
(二)建立健全保障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经营、以知识产权资产投资和以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等为主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制度,围绕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制定企业筹资计划、实施企业投资和经营方案、调控资金流动和配置、科学分配企业的收益以及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等,以保证企业的资金、投资、经营、预算、决算、分配,以及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的讲,即要配合知识产权经营,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监督资金安全运行,建立会计档案,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等。
2.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企业的财务预算是指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财务工作等各个方面进行总体预测,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等各个方面。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企业的财务预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财务预算之处,在于必须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经营和投资等业务予以相当重视,必须进行全面、合理、准确的预算编制。同时,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编报和控制制度,加大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规范经费使用。
3.严格财务核算制度。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核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加核算知识产权资产相对应的科目,按要求建立账簿,将现有知识产权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以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状况。加强对无形资产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使知识产权资产核算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同时严密监督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和落实,使知识产权资产的核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4.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机制。一是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财务控制标准;二是科学确定财务工作组织结构,分解落实责任,按相互牵制的原则将财务业务划分,赋予各自相应的权责,使之相互制约;三是将有形资产管理与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实施追踪控制,分析执行差异,及时调整误差;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减少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财务风险,达到企业收益最大化。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必须要做到对企业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尽可能地做出准确和及时的预策、分析、控制、防范和调整。
5.重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涉及到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工商、财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报信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若干领域,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开发、资产权益,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转让和合作,知识产权资产档案,投入产出的考核,知识产权资产融资、评估、审计,知识产权资产投资等方面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培育、监管和经营,以保证对知识产权资产的有效管理,确保企业知识产权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1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模式分析
当前,高校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力量,高校专利申请量稳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人员和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以知识产权工作与单位科研开发、教学实践和事业发展为一体的管理方法初步形成,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专利成果转化初见成效,高校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占其技术合同总数的20%以上。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表现在“兼设、专设、单设”三类:科技管理部门设置相关科室兼管模式、科技管理部门设置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模式、独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北大模式和清华模式等。总体而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仍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意识、管理、保护、运用和机构设置五个方面:①知识产权意识层面,保护意识不足,战略意识欠缺。多数地方高校并没有将知识产权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②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知识产权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运作机制缺乏。③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保护措施不足,流失现象普遍。地方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不规范,科技人员自身问题导致知识产权流失。④知识产权运用层面,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高校科技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不完善,缺乏专业的运用机构和转化机制,使得专利闲置严重,转化率低下。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完善。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立还处于自发阶段,多数没有成立与科技管理部门同级的负责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构。
2广东省产学研合作现状分析
近年来,广东省高校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战略:①积极推动建立省部高层会商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多级联动机制,建立校市、校企全面合作机制,推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400多家大中型企业与全国高校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②构建产学研合作保障体系,完善组织保障、政策支撑、多元化投入和产学研服务体系。③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组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联合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各类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发动组织60多所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与广东200多个省级专业镇、产业集群区、产业转移园区等进行对接。广东省产学研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引领广大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率先突围,加快广东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步伐,大幅提升了广东区域创新能力,拓展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发展空间,示范带动了全国产学研合作加快发展。但是,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①区域、产业、企业对产学研合作的迫切需求与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现有规模之间的不适应。②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一线的高涨热情与高校、科研机构现行的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不适应。③部分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与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和人才之间的不适应。④区域产学研合作工作发展仍存在明显差距等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和产学研合作模式面临的制度环境问题。产学研合作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合作的系统工程,其中不同成员的利益诉求不同,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也存在明显的矛盾与冲突;知识产权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和管理水平低下导致知识产权的外部风险,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
3产学研模式下地方高校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型
(1)报告提出“三位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从西方发达国家创建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来看,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表现为“社会生产科技化、科技成就商品化、知识商品产权化和权利制度体系化”的特征。知识产权与技术和市场密不可分的,三者相互作用,我国产学研模式下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应该立足于这三个要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在这一模式下,知识产权管理将“技术、市场、产权”融合为三位一体,遵循三位一体的内在互动机理:技术的形成是知识产权创造的过程,知识产权在法律上对技术创新成就的确认,能够科学引导、规范和保障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又能促进产权战略的完善和深化;市场战略是知识产权运用的过程,能够保证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和增值,而知识产权能够为市场提供保障;市场为技术创新提供引导,技术到市场的转化,有赖于知识产权的运用。(2)报告提出高校知识产权发展的三个战略重点。核心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保障,以创新为路径,以产权为核心,规划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来提高地方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作效益,提升科研实力与创新能力,最终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具体表现在三点:①规划专利战略。主要包括专利信息调研战略、专利开发战略、专利申请战略、专利实施战略和专利防卫战略5大方面。其中,专利信息调研战略集中体现在专利信息服务网络、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专利信息调查三个方面;专利开发战略分为开拓型技术开发和追随型技术开发;专利申请战略包括抢先申请和分散申请等专利申请方式;专利实施战略包括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共享、独占实施等专利实施举措;专利防御战略体现在文献公开、专利诉讼等方面。②规划著作权战略。发展壮大高校著作权产业,形成著作权产业集群。为高校自主研制的计算机软件、编制的程序代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出版物和数字内容产品申请著作权并进行严格保护,完善著作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拓展著作权利用方式,降低著作权交易成本和风险。③规划商标战略。重视和保护高等学校的校名(校号)和校训、校志等无形财产,在本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文件中加强规范和约束。为配合上述三项知识产权战略,务必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动态化管理:基于优劣势分析,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战略原则,制定与本校发展相吻合的知识产权战略并予以落实,同时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实现动态监控与评价反馈,按既定目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4产学研模式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
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E-Business,EB),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作为网络经济的核心,它正在迅速地改变着企业的市场竞争方式和传统经营管理方式。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成为了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是企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所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国际大公司对国内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包围的战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企业应对入世后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市场环境,主动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有效地保护自己;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推进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控制知识产权技术市场,为取得知识产权竞争的优势,为求得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
知识产权战略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Of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和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De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进攻性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夺取主动,以达到在竞争中压制对手,使本企业市场份额最大化。为此就要求对新技术进行抢先申请,或异议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使其申请不符合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或是实用性。此外,还可以对拥有特定专利的企业实施收购、兼并等措施,掌握专利控制权从而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属于此种类型的专利战略有基本专利战略、专利战略、专利收买战略以及商标申请策略等。防御性专利战略则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力损失。具体如对已申请专利的基本发明创造进行改进,申请与基本专利相关或与周边技术相对应的改进专利,使最低的投入能够获得最大收益。它包括交叉许可战略、公开战略、取消战略等。
2国外企业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
在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成了刺激技术进步和开发,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发达国家的企业通过实施成功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使企业得到迅速的发展。而在发达国家中,日本和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最为成功的。美国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创始国,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已有一个世纪之久;日本则是在二战后遭遇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后急起直追的,最终形成与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相抗衡的知识产权战略。
美国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美国为了维护巩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实现其维护技术优势和谋取经济利益,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利用专利法的发明原则和实质审查制的规定将先发明创造成果予以保密,最大限度地限制竞争对手的利用;美国企业为了维护其技术优势,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将专利战略融于其贸易政策之中。阻止侵犯美国专利权的国外进口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中,面向全社会的经营性律师事务所承担了公司企业和个人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日本实施集专利技术开发、引进、转让于一体的主体化知识产权战略,是日本企业经济实现飞跃的成功经验。日本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被视为企业发展、竞争、再创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视知识产权为一种经营资源。其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重视海外专利申请,进攻他国市场;注重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并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将专利战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专利发明商品化发展。日本在专利实施这方面一直居世界前列,其平均实施率为52%,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3我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战略"的新挑战
就目前国内企业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尚不能成为有效管理和推动"科技专利"发展的手段。我国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还仅仅是初创阶段,还不能利用网络有效开创新的专利,还不能通过网络有效利用别人的专利发展自己,还不能利用电子商务的各项新技术建立起行业的"专利网络"。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战略无措施。在我国,设置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安排专职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是非常少的。而且企业不注重自身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有发明不申请专利保护,不知道创造与积累无形资产。
(2)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特别是涉及高新技术领域专利标准严重缺乏。2003年,江苏省新增内资出口企业3034家,相当于全省历年内资进出口企业总数的3/4,但其中2701家私营企业的出口总额只有30亿美元,平均每家只有110万美元,而且绝大部分出口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核心专利、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内申请不到国外申请的25%。
(3)专业专职人员缺乏。美国的IBM公司仅专利工程师就有500余人,德国西门子公司在为知识产权服务的工作人员达1500人。而我国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配备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
(4)资金投入少。我国企业一直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术领域投资,进行自主研发,更没有及时地将技术专利化、将专利标准化、将标准许可化。从研发投入上说,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上的投入,一般在GDP的3%~5%以上,一些中等水平的国家也在2%以上,而2001年我国用于研发的投入仅占GDP的1%,仅相当于西门子一家公司用于研发新产品的高新技术上的投入。
(5)政府工作滞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较差,专利侵权诉讼时间过长,已经严重损害了企业申请专利的信心。一部分企业已经不敢申报专利,而采用技术秘密方式加以封锁保护。
4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实施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战略,这是入世后国内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而电子商务无疑为建立这种模式提供了最现代化手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企业应该从五个方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意识战略。企业要设有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收集在全球范围内与企业有关的情报和信息,及时了解整个行业中发生的变化、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等,以帮助企业负责人做出正确的决策。政府要有创建有利于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意识,通过扩大工业企业的对外经营自,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知识产权创新战略。①专利创新策略。企业要加强自主专利的研究,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加专利研究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②标准策略。专利标准,在世贸组织规则中对我国企业影响是最大的。专利标准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3)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措施,大力保卫企业贸易,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加大打假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要尽快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被跨国公司抢先注册专利、知名商标、窃取商业秘密。
(4)知识产权应用战略。包括:企业合作,组成战略联盟;善于将无形资产转化成资本;跨国申请专利;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并举,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5)知识产权人才战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关系重大。应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步伐。企业要培养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让更多的发明创造者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促进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此外要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增强企业的科学决策意识。加强科技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是知识产权人才。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竞争环境、技术研究能力和经济实力,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灵活地、主动地、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同时,无论是选择哪种战略,企业都应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管理工作、经营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体系,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而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展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科技、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学东.企业电子商务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祝晓莲.美日两国知识产权战略比较与启示[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2(4)
3朱怀国,钟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关键词电子商务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
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E-Business,EB),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作为网络经济的核心,它正在迅速地改变着企业的市场竞争方式和传统经营管理方式。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成为了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是企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所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国际大公司对国内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包围的战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企业应对入世后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市场环境,主动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有效地保护自己;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推进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控制知识产权技术市场,为取得知识产权竞争的优势,为求得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
知识产权战略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Of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和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De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进攻性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夺取主动,以达到在竞争中压制对手,使本企业市场份额最大化。为此就要求对新技术进行抢先申请,或异议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使其申请不符合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或是实用性。此外,还可以对拥有特定专利的企业实施收购、兼并等措施,掌握专利控制权从而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属于此种类型的专利战略有基本专利战略、专利战略、专利收买战略以及商标申请策略等。防御性专利战略则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力损失。具体如对已申请专利的基本发明创造进行改进,申请与基本专利相关或与周边技术相对应的改进专利,使最低的投入能够获得最大收益。它包括交叉许可战略、公开战略、取消战略等。
2国外企业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
在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成了刺激技术进步和开发,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发达国家的企业通过实施成功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使企业得到迅速的发展。而在发达国家中,日本和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最为成功的。美国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创始国,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已有一个世纪之久;日本则是在二战后遭遇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后急起直追的,最终形成与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相抗衡的知识产权战略。
美国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美国为了维护巩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实现其维护技术优势和谋取经济利益,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利用专利法的发明原则和实质审查制的规定将先发明创造成果予以保密,最大限度地限制竞争对手的利用;美国企业为了维护其技术优势,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将专利战略融于其贸易政策之中。阻止侵犯美国专利权的国外进口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中,面向全社会的经营性律师事务所承担了公司企业和个人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日本实施集专利技术开发、引进、转让于一体的主体化知识产权战略,是日本企业经济实现飞跃的成功经验。日本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被视为企业发展、竞争、再创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视知识产权为一种经营资源。其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重视海外专利申请,进攻他国市场;注重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并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将专利战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专利发明商品化发展。日本在专利实施这方面一直居世界前列,其平均实施率为52%,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3我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战略"的新挑战
就目前国内企业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尚不能成为有效管理和推动"科技专利"发展的手段。我国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还仅仅是初创阶段,还不能利用网络有效开创新的专利,还不能通过网络有效利用别人的专利发展自己,还不能利用电子商务的各项新技术建立起行业的"专利网络"。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战略无措施。在我国,设置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安排专职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是非常少的。而且企业不注重自身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有发明不申请专利保护,不知道创造与积累无形资产。
(2)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特别是涉及高新技术领域专利标准严重缺乏。2003年,江苏省新增内资出口企业3034家,相当于全省历年内资进出口企业总数的3/4,但其中2701家私营企业的出口总额只有30亿美元,平均每家只有110万美元,而且绝大部分出口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核心专利、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内申请不到国外申请的25%。
(3)专业专职人员缺乏。美国的IBM公司仅专利工程师就有500余人,德国西门子公司在为知识产权服务的工作人员达1500人。而我国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配备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4)资金投入少。我国企业一直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术领域投资,进行自主研发,更没有及时地将技术专利化、将专利标准化、将标准许可化。从研发投入上说,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上的投入,一般在GDP的3%~5%以上,一些中等水平的国家也在2%以上,而2001年我国用于研发的投入仅占GDP的1%,仅相当于西门子一家公司用于研发新产品的高新技术上的投入。
(5)政府工作滞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较差,专利侵权诉讼时间过长,已经严重损害了企业申请专利的信心。一部分企业已经不敢申报专利,而采用技术秘密方式加以封锁保护。
4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实施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战略,这是入世后国内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而电子商务无疑为建立这种模式提供了最现代化手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企业应该从五个方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意识战略。企业要设有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收集在全球范围内与企业有关的情报和信息,及时了解整个行业中发生的变化、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等,以帮助企业负责人做出正确的决策。政府要有创建有利于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意识,通过扩大工业企业的对外经营自,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知识产权创新战略。①专利创新策略。企业要加强自主专利的研究,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加专利研究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②标准策略。专利标准,在世贸组织规则中对我国企业影响是最大的。专利标准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3)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措施,大力保卫企业贸易,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加大打假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要尽快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被跨国公司抢先注册专利、知名商标、窃取商业秘密。
(4)知识产权应用战略。包括:企业合作,组成战略联盟;善于将无形资产转化成资本;跨国申请专利;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并举,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5)知识产权人才战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关系重大。应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步伐。企业要培养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让更多的发明创造者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促进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此外要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增强企业的科学决策意识。加强科技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是知识产权人才。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竞争环境、技术研究能力和经济实力,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灵活地、主动地、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同时,无论是选择哪种战略,企业都应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管理工作、经营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体系,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而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展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科技、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学东.企业电子商务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祝晓莲.美日两国知识产权战略比较与启示[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2(4)
3朱怀国,钟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关键词]辽宁 高新技术企业 知产权战略
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已成为衡量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自主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说已经逐步上升到核心竞争力的地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起来说更是如此。振兴东北,千头万绪:东北振兴,一果多因。但在一个日益国际化、市场化与知识产权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振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根本不可能的。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法宝之一。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为全面提升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创新型辽宁,尤其是“五点一线”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迫切需要全面调整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一、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及困境分析
1.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经过20多年的发展,辽宁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截止2007年底,辽宁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大连除外)共有1096家,初步形成了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群体。但是,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2010年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使一些曾经为高新技术的企业,特别是那些不重视创新,不重视知识产权培育和拥有的企业被淘汰。在这次重新认定中只有30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的知识产权“门槛”使辽宁省一些过去被冠为高新技术的企业止步在高新技术企业门槛之外。到2011年初,从已评定的企业名单看,为数相当多的原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条件均具备,因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最后放弃申报或未能最终走进新高新技术企业初审名单。
2.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在新形势下遭遇的知识产权困境
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新的认定办法和企业自身发展形势,与拥有自主创新要求的知识产权工作先进省份相比,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为: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辽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得企业管理者更多地强调有形资产的运作和管理,对知识产权保护等不够重视,意识薄弱。寻求维权救济能力不强。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到位,经营思路还停留在“赚钱”的低级层次,只要能挣钱,要不要知识产权都无所谓,甚至有些企业根本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
(2)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自主知识产权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尚不能体现辽宁省自主创新的能力,且不能满足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于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者而言,更看重的是眼前的效益,热衷于购买成形技术,自主研发动力不足,结果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引进”,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缺乏,导致了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政策不完善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在明确产权归属、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存在不足,缺乏有效调动知识发明人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还有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使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不能依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能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不连续创新成果及其奖酬等方面缺乏完善的配套政策也阻碍辽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
(4)运用知识产权信息方面存在不对称现象
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突出表现就企业申请专利不多,专利技术的应用转化尚有一定差距;企业科技人员在选择和设计科研项目前,由于没有通过专业专利检索平台的相关文献检索,导致重复研究,浪费资源,交易成本很大,制约企业研究与开发水平。有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注册商标,外贸出口中的名牌产品过少,外向型经济中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产品,受制于人。
二、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及对策
1.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
面对如此困境与挑战,辽宁高新技术企业要发展壮大,不能仅仅依靠资源的优势和劳动力的优势,必须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上进行运作,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者技术,抢占市场制高点,求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十二五”这个时期,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契机,辽宁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从长远与全局的利益角度出发,确立基于知识产权战略的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战略保障体系,加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培育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最终将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成为富有竞争力的优势经济增长点。
2.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策
如今,知识产权战略对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为了提升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依靠科技创新,加大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力度
知识产权战略是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而取得竞争优势的策略和一系列措施,其核心是知识产权的开发。首先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应建立属于自己的研发中心。充分运用自身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开发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争取在技术水平上通过不连续创新领先国内乃至国际同仁,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其次,企业针对自有技术应及时申请专利,将新技术转化为知识产权,以取得在市场上的专有权。总之,开发与创造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依靠科技创新,使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是知识产权开发的关键。
(2)扩大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范围,构建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有效的运营才能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在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知识产权所有权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产品或者技术,可以迅速进入原来企业并不占优势的区域领域,从而扩大企业的影响,并且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品或技术的发展演化,最重要的是通过许可或交叉许可,企业可以组成高新技术创新联盟,实现市场垄断。在知识产权转让方面,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与投资者通力合作,通过组建拥有知识产权资产的合资公司,进行技术授权,或是出售某一部分知识产权资产,获得了巨额的收益。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企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高
新技术企业可以将自身的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获取贷款,从而取得一定的投资资金,从而支持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走上制度化
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辽宁高新技术企业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既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结合辽宁省的产业结构特征,高新技术企业要把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中药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另外,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充分保护知识创造者和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可以选择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选择协商解决的方式来解决,或者以法律仲裁方式解决,或者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来解决,这样,才能充分保护知识创造者和拥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公平有序的原则。
三、结论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宏观战略之一,也是提升辽宁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的具体措施之一。可见。提升辽宁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任重道远,企业不仅要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分工,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同时还应加强专利、品牌等信息的应用以及维权工作,形成企业生产运作与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并重的局面。从而全面提升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经营、保护战略的运用和管理能力,推动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的驱动力从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转变,使知识产权战略成为辽宁省企业、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凝聚和形成区域经济竞争力,使辽宁高新技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裴宏,闫文锋,姚文平,知识产权考量辽宁企业[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03):44-47
[2]王永彬,龚世友,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张文岳代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J],科枝与经济画报,2009(04):56-58
[3]钱文胜,实施新的认定标准辽宁高新技术企业大“洗牌”[N],东北新闻网,2008-10-07,
[4]胡,知识产权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N],中国知识产权报,2008-5-15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密集型;知识产权贸易;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4―0043―04
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与科技制高点,决定国家的未来。以专利和商标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产权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所在。各国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处于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环境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链附加值分配的微笑曲线,从利润低端的零部件生产、销售与物流环节向高端的研发设计和品牌经营显著转移。知识产权密集度决定一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利润率的高低,体现科技创新能力和“智造”水平,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当前,认清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而从要素模式、管理模式、创新模式、商业模式、保护模式、贸易模式、服务模式转变等角度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策略,有利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从“国外专利、中国制造、国外利润”向“中国发明、中国智造、中国利润”转变。
一、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是一把“双刃剑”,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给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迎来发展机遇。
(一)机遇分析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中涉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达30项。国家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步伐,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编制《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计划》,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布局、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八个方面制定50条措施,极大地促进依靠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1.知识产权强保护有利于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促进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是影响技术扩散的重要因素和激励自主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创新是第一竞争手段,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独占性,防止竞争对手的模仿,能够在法定时期内形成市场的合法垄断,使创新和竞争优势得以保护。美国20世纪70年代就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通过专利制度保护本国研发和发明创新,极大地鼓励了技术创新,促进了大量发明家和科学家的成长;欧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第一部商标法、版权法和专利法均出现在欧盟;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经历了“技术模仿阶段”到“技术创新立国阶段”到“知识产权立国战略阶段”。世界20个创新型国家拥有全球90%的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强保护确保了创新收益的实现,有利于合理配置创新要素和高效利用创新资源。
2.知识产权强保护有利于增加国际贸易、对外直接投资(FDI)中的技术溢出。国际贸易、FDI、技术许可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技术转移的重要渠道。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是跨国公司选择FDI、国际贸易、技术许可对象时考虑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强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市场扩张效应和市场支配力效应,前者会扩大贸易规模,后者将对贸易规模产生负效应。FDI是国际技术溢出的重要渠道,专利侵权、执法不严将影响跨国公司研发型投资的积极性,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直接影响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影响FDI的流入量和引进技术的先进性。
3.知识产权强保护有利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传统自主创新模式包括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知识产权弱保护环境下,重模仿轻创新,重引进轻消化,不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知识产权强保护有利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培育,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一国经济增长影响重大,2010年,美国7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造的附加值占美国GDP的34.8%,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商品出口总值占美国商品总出口额的60.7%,知识产权与创新成为美国竞争力和就业的基石,美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整个产业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挑战分析
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环境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挑战,主要表现为我国产业自主研发投入、自主创新能力基础与国际知识产权强保护之间的矛盾。近年来,贸易摩擦从传统领域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转移,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并营造知识产权强保护环境,期望以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优势控制国际市场。
1.外部挑战。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这类产业具有高知识产权密集度、高风险、高附加值、高利润的特点,决定其极易受到复制或仿制,因此,各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知识产权强保护政策。除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设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外,发达国家在“反假冒贸易协议”、“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中提出远高于TRIPS协议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美国创设首席创新与知识产权协调员职位,与全球贸易伙伴共同制定并执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标准。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规模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与市场准入标准相结合,成为新的贸易保护工具,知识产权问题是中国无法回避的问题。2012年,美国针对我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达13起,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遭遇“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2013年特别301报告》又将我国列入“重点观察名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如今“中国制造”遍布世界。面对中国的崛起,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企业与我国企业竞争的一把利器。专利诉讼成为企业间商业战争的关键武器,通过“交叉授权”形成“专利池”,构筑“专利丛林”,以“知识产权集群”进行专利布局,构筑知识产权壁垒,以无形的知识产权控制产业链上有形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有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培育,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才能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封锁。
2.自身挑战。2010年,我国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知识产权优势不显著,尚未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具体表现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不多;知识产权贸易作为主要贸易模式的企业比较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不高;知识产权投人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较低;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产业发展规划,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凭借知识产权优势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还很缺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预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
二、知识产权国际强保护环境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
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有拥有自主创新的能力,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占领国际市场和产业链的高端。在知识产权保护呈现日益强化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亟需优化。
(一)要素模式的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从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最终向密集知识产权要素驱动转变。重大技术突破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对技术与智力要素的依赖要大大超过对其他生产要素的依赖,对密集型技术知识的依赖特征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然需要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但在知识产权日趋国际化的今天,仅研制出高新技术成果还不足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技术需要专利化,才能切实得到保护。因此,在国际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有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才能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强化的环境中快速占领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二)创新模式的转变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视原始创新的同时,运用好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同时充分利用全球资源,融入“开放式创新”时代。当前,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强化的环境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何实现加速发展,加快关键技术的创新步伐,关键在于创新模式的转变。原始创新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创造需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原始创新的比重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而大幅提升。集成创新是把多方技术创造性地联合,如中兴通讯在全球设有18个研发中心,与全球知名运营商成立联合创新中心,构成完整的集成创新体系。协同创新可以使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共同研发共性技术,协同创新过程中要解决好知识产权共享及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好上下游之间的协同创新,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是一种协同创新和综合集成的过程,单项和分散的相关技术成果得以协同集成,其创新性以及由此确立的竞争优势往往超过单项技术的突破。
(三)管理模式的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必须向知识产权治理模式转变。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全过程,是决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水平和保护效果的关键。注重采购环节、生产环节、研究开发环节、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环节、专利产业化环节、产品市场化环节等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战略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要注重专利申请管理、专利布局管理、专利保护管理、专利商用管理。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专利管理策略,初级阶段利用失效专利,防御阶段重视基础专利,创新导向阶段注重专利进攻布局。注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主要竞争对手、关键技术拥有者的信息数据库,做好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数据加工、专利预警分析。注重专利交易、专利托管、专利资产评估、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的管理,以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四)商业模式的转变
创新商业模式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走向市场的桥梁,是联系技术与其经济价值的重要纽带,决定技术突破后产业与产品能否形成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美国500强企业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占其市场价值的80%以上。2012年,日本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盈利达92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导致创新链与产业链严重脱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商品化、资本化是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重要途径。技术专利化、专利产业化,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专利的市场经济价值。专利技术产品化、市场化是跨越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市场的关键,确保创新――盈利――再创新良性循环通道的形成。通过建立健全专利运营投融资机制,促进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信贷保险、专利创业融资、专利风险投资的发展,助推专利产业化。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是专利创造的大户,但高校的专利转化率很低。将高校“沉睡”的专利,形成专利包和专利组合,通过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中心、专利交易网、专利运营平台,促进专利对接交易,引导高校与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向产业集聚,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整体升级意义重大。
(五)贸易模式的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贸易需要从粗放式的价格竞争转向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和品牌竞争,走知识产权贸易之路。在传统的贸易模式下,我国经济和贸易的快速增长带来很多负面效应,引起“三高一低”,即原材料的高强度消耗、高度污染、对国外市场的高依赖及低附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特征决定其贸易优势将从低成本、低质量的价格优势向技术、品牌优势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改变传统的贴牌制造局面,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经营战略,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品牌有竞争力的“中国制造”高端品牌。品牌商标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市场、保持持久稳定的市场份额、获得高额利润的关键。知识产权贸易包括直接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和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贸易,知识产权贸易实现了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的转变,是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关键,知识产权贸易将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贸易模式。
(六)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转变
知识产权保护是巩固市场的重要工具,顺应知识产权强保护的国际环境,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适应从知识产权弱保护向知识产权适度保护再向知识产权强保护模式转变。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运作,加大执法监管保障力度,健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采取专利和商业秘密交叉保护的方式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制度,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信息网,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海外诉讼。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组织的沟通交流,提高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统筹协调处理能力。
关键词: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4-0168-02
一、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智力成果创造者和它的继受者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知识产权是通过制度的安排,对人们的智力成果进行产权界定并使其产权化,规定了人们与创新成果的所有关系。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赢取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手段,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国防科学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更是推动国防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强大动力,是推动武器装备建设工作向前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强军梦的主要动力。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教育是基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关键。军队工科院校学员在国防知识产权队伍建设中,有着无可取代的基础性作用,他们是从事未来国防科技创新的主体。针对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对本科学员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将直接关系到我军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在当前条件下,加强国防知识产权教育具有较强的迫切性和重大现实意义。
1.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竞争不断加剧,各国都在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世界各军事强国都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范畴。早在90年前,美国就成为世界上最早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国家,日本更是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思想。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了我国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九大举措,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设、使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防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工科院校学员作为未来从事国防科技科研工作的主体,增强对军队工科院校的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2.有利于造就更多的国防科技创新型人才。2006年,我国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正式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工程的重大决策,指出要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队伍。2007年,国防科工委下发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指导性若干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地位作用。在此背景下,总装首长明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家人才战略工程为指导,抓紧人才培养,把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培养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坚持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培养一支专门从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我国国防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学员是最活跃的创新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提高学员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造就更多的国防科技创新型人才。
3.有利于推动国防科技发展和武器装备建设工作。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国防科技发展及武器装备建设的全过程。军队工科院校学员是国防科技知识创新的生力军,是国防科技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对军队工科院校学员普遍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国防知识产权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国防知识产权观念,激发他们的科技创新意识,推动我国国防科技进步和武器装备建设工作。
二、当前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5年3月,课题组围绕军队工科院校学员知识产权教育进行了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82份,有效问卷178份。通过调研,发现军队工科院校学员知识产权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知识产权课程较少。在调查的10所军队工科院校中,只有3所大学开设了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另据国家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地方大学中,大约有80%的学校没有开设知识产权的课程,接受知识产权教育的高校学生只有5%,其中理工科学生不足总人数的3%。知识产权教育,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也表现在各种实践活动中。通过举行知识产权讲座和活动,能够提高学生知识产权能力,激发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创新意识。
2.知识产权认知不足。经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对知识产权教育问题比较感兴趣,约占总人数的81.3%;但是,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类型,具体有哪些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知之不多,而对于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自己及社会有什么样的关系更是缺乏理性认识,只有9%的学员认为它与自己及社会关系紧密。
3.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由于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课程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所以不足以开展系统的知识产权教学任务。该专业科班的人才较少,数据显示,自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来,全国360所法学院系高校,只有4%的大学能够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其中仅有不足1%的大学生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开展国防知识产权教育不仅要求教员自身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还需要他们具有国防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历,除了对技术性问题有较深入的认识、研究和把握外,还要求他们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拥有课堂授课知识与技巧。以上要求对人才要求非常高,目前,这样的人才在我军还比较稀缺。
4.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健全。知识产权教育的很多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于体制不健全导致的。很多军队工科院校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的学校是由科研部某些处室兼管,有的根据工作任务抽调其他部门干部临时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与科研管理混乱的现象。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干部,很多工作都是由现有干部兼管,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标准不高,管理水平参次不齐。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现有制度得不到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往往无人监管,科研项目重复立项,专利申请不及时或重复申请,造成科研经费浪费,给国防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对策
1.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一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知识产权相关选修课,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点,对国防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进行介绍,培养所有在校学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开设创新课程,培养学员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讲座,培训学员专利申请实用知识,包括专利、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方面。
2.营造外部环境,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一是注重对学生知识产权实践活动的引导,通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环境,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邀请专家学者为大学生做前沿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相关知识。三是鼓励学生申请专利。学校要制定大学生专利申报奖励办法,为学生申报专利创造条件,考虑将专利列入毕业设计或计入学分,允许部分实践性较强的毕业设计以申报专利形式结题。
3.开拓多种渠道,引进优秀师资力量。一是学校自主培养知识产权师资。挑选对知识产权教育有兴趣、且从事相近专业教学的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参加短期培训和自学,成为基础师资。二是外调。为了满足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团队需求,应从总部相关机构中选调部分能力强的科研或机关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教育。三是从社会引进人才。为加强对学生知识产权实践能力的培养,还可以从校外聘请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人、法官及著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兼职授课。
4.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一是经费管理制度。军队工科院校要划拨相应的经费,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彻底改变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与科研机构不分的现象。二是建立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牵头做好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人培训、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知识培训、专利申请培训等管理教育问题。三是对于重大科研项目,要指定专门知识产权联络员,及时跟踪科研动态,提供检索服务,处理相关专利申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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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成为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比较美、日、德三个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组织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五方面的具体做法,总结其共性经验,为我国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供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管理模式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竞争已从资源和资本竞争转向知识和核心科技竞争,企业作为国家的主要经济体,肩负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任,在推动知识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社会地位。本文以知识产权管理绩效突出的美、日、德三国为例,分析其在知识产权战略、组织体系、创造、运用和保护五方面的具体做法,以期借鉴其先进理念和经验,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一、知识产权战略
德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大企业成为主要推进者。如德国1/6左右的专利均由西门子、奔驰等大企业申请;而在欧洲申请专利和PCT的67%以上集中在德国前十大公司。第二,德国企业会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来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第三,德国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会区分行业,不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会有所不同。例如,汽车销售行业的专利战略会将重点放在研发制动系统和申请专利上,而应用化学领域的汉高公司则更重视注册和保护商标。美国和日本企业为了巩固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都非常重视专利战略。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持技术上的垄断地位,美国把专利战略放在重要位置,在知识产权转让方面规定在美国当地生产的美国公司可以优先转让,从而通过垄断技术获取高额利润。日本的专利战略则是通过制度规定专利申请的步骤、应遵循的原则,以及专利是独占使用还是技术转让。从申请步骤来看,一项技术研发成功后,是否申请专利需要先征求发明单位的意见,再通过专利策划机构联系发明人商讨确定。此外,申请专利要依次严格审查专利申请范围、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权利稳定性。最后还要分析专利是适合独占使用还是技术转让。对开发自由度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基础专利一般选择独占使用,其他情况可考虑技术转让。在选择时还会考虑收益和技术发展趋向等因素。德国、美国、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虽然特点不同,但企业均已意识到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企业战略层面的重要性,且在实践中见证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带来的技术和经济的垄断效应或独占效应。
二、知识产权组织体系
国外先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组织体系虽不尽相同,但都建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均作为核心管理层参与企业的战略制定和实施,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均与研发部门、法务部门和市场部门联系密切。德国企业在管理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构建了三种组织体系:一是由法律部管理知识产权。如奔驰公司由总部法律部管理知识产权,而研发部则设在各子公司和分公司。二是由研发部管理知识产权。如先正达的研发部下设知识产权部,派专人在瑞士总部、美国和英国分公司管理专利事务和商标事务,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考核由知识产权部统一进行。三是由企业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管理知识产权。如汉高公司将知识产权工作集中在总部,总部的法律部下设商标域名部,研发部下设专利部,分别管理公司的商标域名和专利。美国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一般为集权式管理。如IBM公司将知识产权的管理权集中在美国当地总部,通过总部设置的研究所来管理所有的知识产权事务;总部下面又设有法务部门和专利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专利部门还划分了六个技术领域,每个领域的专利经理由1名专利律师承担。此外,该公司在亚洲、非洲、欧洲、中东等地均设有子公司,由总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执行总部的知识产权政策,定期向总部提交业务报告。日本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分散管理制,主要以东芝公司为代表。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组织架构由知识产权总部、研究所和事业部构成,各研究所和事业部下设专利部、科和组。本部包括七个部门:策划部门、技术法务部门、软件保护部门、专利一部、专利二部、专利申请部门、专利信息中心和商标设计部门。每个研究所和事业部下设知识产权部,由承担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者总工程师负责其行政、产品研发之初的专利挖掘、专利调查和专利关系图的制作等工作。二是行列管理制,主要以佳能公司为代表。该公司把知识产权法务部按照行列管理分成产品类和技术类,前者包括四个部门,分别负责知识产权法务、知识产权策划、专利业务和专利信息相关事宜;后者包括七个部门,通过技术分类来管理专利。
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
在知识产权创造环节,德国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取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投入。美国和日本企业则通过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来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美国的IBM公司设有一套累积计点制度。该制度对专利申请人进行计点,发明专利计3点,能在公司技术公报上刊载的发明计1点。当点数累积到12点时,公司会奖励3600美元的发明业绩奖。另外,发明人如果第一次申请专利就被采纳,还会额外获得首次申请奖1500美元,之后如申请的专利被授权,还可再得到500美元的发明申请奖。日本公司为了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也会设置多种奖项。包括:发明申请奖、首次申请奖、特别功劳奖和申请补偿奖等,只要发明或知识产权被采纳,发明人就可以获得奖金,已经去世和离职的员工也不例外。这些制度和举措使得德国、美国和日本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排名居高不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创造环节的制度设计和投入是必要的。
四、知识产权运用管理
国外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德国在运用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在知识产权创造上,通过雇用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作研究员或提供科研经费,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实验室,专门展开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对科研院所已经开发出来并且已经取得专利的成果进行多方面评估,只要具有潜在市场价值,就果断购买该成果,并利用自身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产业化运用。如此便能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互补形成基础研究和商业化运用的良性循环。二是由国立科研机构来推动知识产权的运行。如德国的马普学会,在1970年成立之初只是个专利办公室,后转为公司,配有管理、技术、法律和专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负责企业的技术转移工作。专利运行费用由学会承担,但如果许可成功,专利许可收益也要按比例分配一部分给学会,一般为学会、研究所和发明者各得1/3收益。美国的知识产权运用则体现为知识产权许可战略的实施。21世纪初,美国建立了以创造利润为核心的动态的知识产权许可模式,该模式从研发投资开始,依次经过知识产权、许可收入再回到研发投资。美国大部分企业通过将自身拥有的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资产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从而获得大量许可费,并可牢固控制被许可企业的产品和研发成本。这种许可交易模式让美国技术和市场优势型企业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了技术扩散速度,缩短盈利周期。日本的知识产权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产品,通过生产和销售差异化产品来保证企业获利。二是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获得高额许可收入。三是融资时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在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企业会通过定期核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权利期限、正确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对知识产权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等多种方式,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效率,以增加企业利润。由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只有通过产业化或商业化运用,才能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因此,我们不仅要从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更要结合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
五、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三个国家通过多种方式相结合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德国通过对研究成果价值进行评估来选择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先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公开、自用、许可他人使用、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专利获得授权后,对每项专利的价值再进行评估,有价值就缴费维持,无价值则选择放弃,价值巨大甚至触及企业核心利益、技术公开后容易被模仿而企业维权难度较大的,选择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当然,对无法很好保密的发明创造则会选择及时申请专利。美国主要通过制度规范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美国很多企业在专利发明制度“先发明制”下,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稳定创新成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对技术发明进行文字记录的制度。另外,在对实验进行记录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完善的发明呈报制度。这些做法不仅能够让企业有效控制和利用技术发明成果,还能提供技术发明过程中的证据,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能够有效获得法律保护。日本则通过取得专利、侵权管理和构筑专利池三部分内容来保护知识产权。一是在涉及电子、机械等跨行业的交叉产业中,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产品,尤其对某些知识产权耗费较高的领域,更会集中力量确保成功申请专利。二是正确处理第三方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诉讼。对可能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般通过本企业专利交叉许可或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专利使用费太高,则直接买断专利或通过资本参与、并购等方法进行处理。三是通过构筑专利池取得战略性专利,包括:摸清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取得情况;预测技术开发动向并加以把握;收集并整理专利技术领域的典型案例;摸清企业专利应用状况;建立放弃某些专利的标准等。通过构建和管理专利池,可以节约专利申请和维持成本,提高知识产权经营效率。
六、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比较德、美、日三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启发。首先,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建立合理完善的组织体系。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尽快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并与研发、市场和法律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应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其次,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这些环节均需知识产权情报工作的配合。如企业在新项目立项或新产品研发前须做好专利或商标检索工作,或通过市场信息、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了解知识产权是否被他人侵犯。同时,通过知识产权文献检索,还可以密切监视和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和国内外知识产权的最新信息,检索和利用国外先进企业的失效专利,以减少同类技术产品重复研究开发的费用和时间。第三,由于知识产权工作涉及到法律、经济、科技、管理等多个领域,需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可以通过“一般人员加强培训、骨干人员重点培养”等多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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