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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关键词:科技进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税收政策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税收政策是政府介入科技研发的重要手段,对科技进步具有重要影响。第一,税收政策对科技研发具有导向作用。政府可以结合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科技政策,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引导资源向政府扶持和鼓励发展的领域流动。第二,税收优惠有利于降低研发活动的成本和风险。研发活动尤其是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资金额大,研发周期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国家可以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一部分应征收的税收收入让渡给纳税人,增加企业研发资金。这相当于降低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成本,起到有效化解研发投资风险的作用。第三,税收优惠有利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先进的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与工艺过程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国家可以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将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一、我国现行科技税收政策分析
(一)科技税收政策的基本分析
我国有关科技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在研究与开发、应用和转让等诸多环节。从税种上看,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关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从优惠方式上看,包括减免税(额式减免,率式减免)、优惠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出口退税)、纳税扣除、加速折旧和税收抵免等。
1.对研究与开发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关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上,优惠方式主要有减免税、纳税扣除和加速折旧等。
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的(除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印花税制度规定,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仅就合同所载的报酬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人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际上,这项优惠政策是通过加计扣除的办法,让渡所得税收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对企业技术研发活动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同时规定,对企业2006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这样,就加大了企业前期费用扣除额,使前期纳税额少、后期纳税额多,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为鼓励社会各界对研发活动的支持,对内资企业、单位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对个人将其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于非关联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2.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高科技企业既是科技成果的研发者,也是科技成果的应用者。在技术研发阶段,与其他研发者一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成果应用阶段,还可以享受应用阶段的税收优惠待遇。这一阶段的优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上,优惠方式有优惠退税、纳税扣除、减免税、优惠税率和税收抵免等。
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为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强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行零税率政策。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1)符合规定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据实扣除。(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3)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获利年度是指投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5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获利年度。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1)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项目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即主导产品属于科技部制定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当年主导产品销售收入超过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0%)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两免三减半)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其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但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另外,为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3.对科技成果转让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上,优惠方式主要是减免税。
营业税制度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二)科技税收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政策,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法律级次偏低。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的,与税收法律相比,级次较低。同时,由于税收优惠规定比较零散,有些政策还有优惠时间限定,且经常变动,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2.税收优惠存在区域限定。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税率主要侧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这种优惠,而区外企业一般享受不到。即使是区内企业,还区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不论设立在境内哪个区域,都享受所得税优惠待遇。这样,在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存在税负不公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与应用。
3.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完全到位。从研究与开发环节看,其执行主体主要是企业,应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而现行的税收优惠形式主要是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研发所需设备加速折旧等,其他优惠方式的运用欠缺,尤其是“生产型”增值税的施行,使得企业技术创新的负担依然较重。从科技成果应用阶段看,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普遍性。从科技成果转让环节看,个人所得税优惠措施缺失,不利于调动个人科技研发的积极性。
二、完善科技税收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完善科技税收政策应遵循的原则
1.以产业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与区域优惠相结合。税收优惠必须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保持一致,优先鼓励科技水平高,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并能使生产效率显著提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项目的发展。为促进科技进步,实施区域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应突破区域限制,突出产业政策导向,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予以税收支持,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以重点项目为主,重点支持与普遍支持相结合。一方面,按照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确定重点扶持对象,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牢固确立企业科技研发的主体地位。目前,大中型工业企业已经成为科技研发的主体,研发投入增长快速,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大力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国民经济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税收应当有所作为。
3.以间接优惠为主,间接优惠与直接优惠相结合。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大多采取的是直接优惠方式,通过减免税、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等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采用这种优惠方式,政策透明度高,也便于征纳双方操作,但容易产生漏洞,造成税收流失。同时,这种优惠一般是属于事后优惠,对于投资多、风险大的研发活动而言,作用不十分显著。我国对企业科技研发也采取了间接优惠方式,如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促进了企业的研发投人。但是,优惠的税种、优惠的方式仍需进一步拓展。
(二)完善科技税收政策的建议
1.以法律形式确立科技税收政策。支持科技进步、保证科技领先地位是我国的一项长期任务。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立科技税收政策,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在立法时,一方面,应对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作适当调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继续执行;另一方面,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税制改革方向,制定一些新的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税收法规,加大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
2.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之前,对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作如下调整:(1)允许工业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金从销项税额抵扣,降低企业研发成本。(2)在全国范围内,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允许抵扣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金,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扩大优惠退税范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成果生产的新产品,可以比照软件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优惠办法,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一定数额增值税的政策。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技术研发资金;另一方面,可以激励企业积极采用新的科技成果,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允许工业企业提取研究与开发基金。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允许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研究与开发基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解决有些企业有技术开发和应用高新技术的愿望而无资金支撑的问题。在具体实施时,为避免与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重复扣除,可以规定:企业将提取的研究与开发基金用于技术研发,因其在计提年度已在税前扣除,所以,实际用作技术开发费的部分不再在研发当年的税前扣除,但可以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包括使用的基金)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
5.在较大范围内实行加速折旧或摊销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工业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等级划分,适当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对其无形资产实施加速摊销,使高科技企业尽快收回成本,增加科技投入。
6.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同一税收优惠待遇。突破区域和内外资企业的限定,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的企业,不论设立哪个区域,也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一律实行同一税收优惠政策。在调整时,建议统一实行“两免三减半”和15%优惠税率的政策。此外,在工资费用扣除上,对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摘要】统筹科技资源对于提高区域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等是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设计和策划的,在相应的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行动方案,而通过这些对策所包含的要素系统,构成统筹科技资源体系,在科技资源统筹中发挥作用,从而整合科技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科技计划
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是国家在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赋予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机遇。统筹科技资源,是国务院在批复的所有经济区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的概念。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尤其是关中地区,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寄希望于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示范辐射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是关天经济区建设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1.1统筹科技资源的内涵
“科技资源”的内涵,从内容上看,是科技人才、科技活动资金、科学研究实验(试验)装备、科技信息等要素的集合,或者也包括科技组织资源;而从体系结构看,包括科学与技术所形成的坚实核心、专业技能系统、技术市场、制度界面等。“统筹科技资源”是促进公共科技领域中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实现科技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和流动,强调的是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促进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与流动,最终目标是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科技资源与科技资源配置的差别在于统筹科技资源主要依赖于政府干预,而科技资源配置还要包括市场化的配置方式。目前,我省科技资源配置存在许多问题,说明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还比较低,需要通过优化配置予以改善,我认为比较适合我省当前发展的情况的配置方式,是加强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投入及其整合中的主导作用,并利用政府职能推动科技资源市场化配置,即通过科技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
1.2统筹科技资源是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首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技资源配置,是实现生产力创新提升的根本前提。进入21世纪,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将深刻地改变经济和社会的面貌。科学技术应用转化的速度不断加快,造就新的追赶和跨越机会。因此,要站在时代前列,迎接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化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超前部署和发展前沿技术及战略产业,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其次,从“一高地、四基地”建设及相互联系看,其中最具影响力和最有带动作用的也首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只有在这个基地建设上取得突破,才能保证其他基地(高地)建设的成功实现。最后,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
2关中-天水区域科技资源存在的问题
(1)从科技资源来看,西安是西北地区科教资源最为雄厚的地区,高度集中,拥有76所大学,80多万在校大学生,3000多个科研院所,9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拥有一批达到国际水平的开放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些尖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多种学科的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和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西安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9年已达53%,西安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三。形成了在国内举足轻重、在亚洲颇具影响的教育科技综合实力。而关天区域的其它地区科技资源配置则相对较弱,创新能力弱。
(2)由于中央与地方条块分割、军工与民企分属管理,以及产、学、研之间关系不协调等体制性原因,致使陕西省整体上的科技优势,一直未能得以充分展现。因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好“中转省”、“民”、“研转产”的问题。
(3)根据目前的现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二元”问题。第一个“二元”是资源上的二元,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问题。一些资源是中央政府控制,一些由地方政府控制;一些是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而另一些则是以地方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高校也具有两重性,即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央部属高校。第二个“二元”是如何形成科学和技术的统筹。第三个“二元”是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
总的来说,就是在科技和资本所有属性下,以中央企业和中央高校、地方企业和民办高校所表现出来的二元化,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科学和技术的二元化。如何将二元转化为一元的过程,解决统筹科技资源的问题。
(4)科技资源统筹乏力。科技资源配置具有浓厚的部门特色,难以发挥科技系统整体优化功能,分散大于集成,致使相关部门对科技资源不能统筹管理,从而导致科技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
3建立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制度,统筹科技资源
3.1科技计划在统筹科技资源中的作用
政府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干预手段通常有两种:一是通过科技政策、法规,二是通过科技计划。科技计划是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设计的和策划的、在相应的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行动方案,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表现如下:
(1)科技计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科技计划是在科学技术的探讨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或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专家确定的科技发展行动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使它容易成为科技发展的共同愿景,因而对科技资源的统一利用具有指导性和号召力。
(2)科技计划需兼顾科技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使有限的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并使科技进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在确定发展任务时,需要综合考虑科学发展的需求和希望通过科技进步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以便集中资源解决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需求压力本身客观上促使科技计划必须重视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3)科技计划采取增量带动存量,滚动发展的方式。科技计划制定之前首先是对原有科技资源进行调研,在对存量充分衡量之后,确定追加投入的数量;科技计划在立项过程中,也要审核申请者已有的的科技资源和科研实力。通过增量投入引发存量部分的再配置,既利于充分发挥存量的效力,也利于整合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4)科技计划拥有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利用科技资源的工具。科技计划由目标定位、期限、范围、支撑手段、组织管理模式、绩效评估等诸要素组成,能以比较完备、成熟的方式规划利用科技资源,其中包括:第一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允许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择优聘用研究人员,这是它能够实现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地整合科技资源;第二能通过资金联合、计划间的协作、申请条件限制等方法,促进各种科技合作,并通过合作整合资源;第三能灵活确定和调整科技投入在研究阶段、科研主体和产业技术上的比重,从而使科技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中试、试验发展等研究阶段,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科研主体,在不同产业领域之间得到优化配置。(5)科技计划能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资源整合。科技计划通过推动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为政府、为社会服务,促进科学家与社会的交流互动等方式,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其它资源结合,并使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
3.2科技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申报制度
科技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是我国科研管理中的一个主要手段,针对我省科技资源的实际,应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技活动的各阶段上推出一系列的专项科技计划,形成完善的科技计划体系,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科技计划体系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形成科技管理体系的保障政策与法规、信息服务系统。进而通过项目带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并使其成为一项不断推进、长久坚持,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配套的建设任务。
4解决统筹科技资源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几点建议
4.1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起点,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管理
由于科技报告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突破口来启动科技计划管理,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具体建议有:研究提出我省科技报告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及保障政策与法规,构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流程,确定协调管理以及参与部门,单位的职责,以工作制度的形式体现。
整理关于科技报告制度的现有政策,研究拟建设的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是否与当前的知识产权,保密等政策,法规存在冲突,提出协调机制,补充出台保障科学技术报告管理体系的管理政策或法规。
4.2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平台
(1)建立“一站式”的网络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依靠该系统,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统一的门户登录并提交各类申报材料;在项目执行中,科研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要求提交各类过程管理文件,项目验收结束后,提交的成果性文件将直接形成为科技报告资料库中的相关档案。各类计划项目管理人员在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验收、推广等环节中,均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来进行网络化的流程管理,效率可望及大的提高。同时通过该平台,社会公众能有机会参与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环节。
(2)建立基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的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应能及时、快捷地提供通过平台而得到各类统计数据,组织专家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深度挖掘,通过定期总结,完成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省对科技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便于统筹科技资源。
4.3健全区域创新服务体系
(1)建立区域创新服务平台,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建一个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创新服务平台,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网络技术充分整合区域内企业、高校和政府以及国内外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专供服务。
(2)健全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须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科技先导型产业,提供技术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竞争情报等服务。加强信息共享和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加速知识扩散,以提高成果转化率。
4.4通过科技计划整合跨专业、行业、地区的资源
(1)在同一科技计划内实现跨专业、行业、地区科技资源整合,需要设置多元化的投入目标体系,通过目标分解使科技计划渗透到各个行业,专业和地区,再通过统一的资助原则、资助领域、资助区域等实现各目标之间的协作。这种按行业划分的方法,就可以实现跨专业、跨机构、甚至跨地区集中人才资源、试验装备的整合效果。
(2)利用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资源整合
利用科技计划整合科技资源、就是把一个复杂的科技资源整合目标分解成多个子目标,然后针对各个子目标分别制订科技计划,并使各子计划之间在功能上相互协调与促进,在内容、规则上相互衔接或配合,制订科技计划体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建立跨行业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建立跨地区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
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类型研究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和促进。
4.5构建共享科技资源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1)为使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更容易进行,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把握两个基本思路:一是在立法规划核心法的定位上应遵循“先易后难”立法路径,一步一步推进立法,成熟一项,制定一项,二是在立法规划核心内容的界定上应遵循“增量建制”的立法思路,在现有利益增长格局以外,创设一个新的利益增长点,以求在立法建制的过程中不断加大科技资源共享总量,扩大可供在各个利益集团间进行分配的份额,把改革成本和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各方受益支持和法制上的持续性。
(2)政策框架
为保障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多方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支持体系、在政策方面,需要确立自然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政府参与和扶持的指导思想,制订有关科技资源共享强制性,倾斜性及综合性政策,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则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4.6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着力发展关中-天水经济区区域比较优势产业
产业结构趋同既造成地区间的过渡竞争,同时也造成资源(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不协调及浪费,政府在制定区域的产业发展政策时,应该从比较优势出发,主要是从该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或行业中产生,发挥比较优势只是被动地适应资源禀赋特点,而创造竞争优势则是主动地催生新的比较优势或获得动态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是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的综合,通过创新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这样才能保持优势产业的持续发展。为此应加强战略分析和长期规划,重新评估发展的条件和发展目标,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制定科技计划和规划,特别是应当深入分析和研究到底有哪些优势和劣势,然后在些基础上通过制定长期规划,确定在支持和发展的重点领域。
5关中-天水区域统筹科技资源体系
水利经济的效益有一个很重要的难题,就是在水利工作的不同部门,收到的财政效益也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水利工程的管理部门国家要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维持社会稳定。让各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合作,共同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部门不同带来的经济效益、质量结果都不同,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因地制宜,相对应的制定不同的经济政策,扶持水利产业,从而使得水利经济达到良性发展。要制定适宜的能扩大水利社会效益的经济政策,首先我们要对各个部门所能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估价,然后考虑到各个业主的家庭经济情况和享受到的服务大小不同,采取不一样的经济扶持政策,以达到逐步减少财政政策,扩大受益者应缴纳的费用。在经济条件不错的地方,政府就要回笼资金,因为投入资金也会增加,所以受益者承担的责任也增大;反之,若当地为经济较为困难的地区,政府就会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扩大水利事业,尽量减小受益者应缴纳的费用。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水利建设的资金来自于人民,应造福于百姓。近年来,中央水利投入的大部分为国债资金,这是人民借国家的钱,政府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利用好这笔钱,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建设期间,政府要做好监督监测机制,防止的出现。一旦发现,立即上报组织和媒体。组织好施工队伍,并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福利工作。并且做好移民工作的相关事项,书面和口头说服程序都要做好,真正的把水利经济的事情落到实处,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并且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实现水利经济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财务收益中,存在着各部门收益不均平衡的现象。针对此特点,政府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多面思考,既要满足中国农业的发展所需,又要有意识地使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工作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共同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这样就使得水利的社会效益和财政效益共同体现,达到双赢的目的。统筹兼顾的作用不仅是使得水利经济能够科学地发展,而且能够提高人民对水资源的认识水平,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资源,提高国民素质,目前我国对水利和水电不是统一管理,因此就需要加大科技力度投资,提高技术水平,让水利水电共同发展,使得水利部门的财务收益再上一个台阶。
(3)依法治水
政府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督监察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治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按要求清理河道维护水利工程和做好移民工作等,全面推进水利局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工作。做好《水法》的公布和宣传作用。深入普及水法知识,提高村民教育程度,各部门做好水利执法工作,做好因水利工程项目带来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科学治水
注重水利创新,加快水利研究体制改革,加大水利科技管理,培养水利型人才、大力奖励水利科研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水利科技水平,把水利工作做到扎实,保证质量问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伤害。大力推进水利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民网上评价、网上监督,真正的把水利工程这件事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全社会都重视这件事。继续实行南水北调这一重大战略,做好沿途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时时去检测和观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促进水利经济科学发展。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水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党风廉政政策,做好党员分子带头领导作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爱护百姓,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有好的口碑才有好的未来。而不仅仅在意部门的财务效益。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搞花架子;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把发展放在首位。要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水利出现的问题,把水利工作做到实处。致力于解决因水利工程带来的一连串社会矛盾。加大对水利重点部门的监测力度,防止贪污事情发生和工作漏洞出现。严肃处理安逸无劳者,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学生在学校的节约和保护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在农村宣传水利水电的好处,提高百姓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向河道乱扔垃圾、污染物不乱排乱放,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政府更应该带领全体人民奔小康,促进和谐社会。
2结语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平崛起大国关系
依据国际政治学现实主义理论,一个新兴大国的崛起就意味着世界权力的重新分配,必然导致国际体系的剧烈变革,战争则一直是其变革的主要机制。[1]所以,一个国家经济增长过快总会引起世界的疑虑与不安。虽然中国近十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她与历史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崛起有着明显的不同,其根本区别是中国走的是一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本国国情和时代背景相适应的和平崛起道路。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平崛起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全方位战略,因此科学发展观与和平崛起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和平崛起的指导思想和核心理念,本质上决定了中国的和平崛起之路,而和平崛起道路则是中国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必然选择。
一、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和平崛起提供精神保证
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中国的和平崛起需要一种正确的发展理念来指导,对内要保证发展的方向性,对外要保证发展手段选择的正确性。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在考察战前日本国家发展时指出,军国主义把日本变得强大的时候,也把它引向了失败,进而总结出:一个宏大目标如果没有正确的精神和合理的价值,那么这个目标带来的不一定是希望和憧憬,也不一定是光明和幸福。[2]西方国家崛起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形形的侵略理论,如“陆权论”、“海权论”、“地缘政治学”,这些理论都为其侵略行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科学理论,它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理念,和平崛起战略正是建立在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理念基础之上,是其在对外政策上的延伸和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其核心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以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最高理想,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发展,[3]其内容包含两方面:对内实现“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对外追求“协和万邦”的大同理想”,这在外交思想上则表现为追求公正、正义、和睦相处。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特征和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和平崛起正是构筑在国内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之上,没有国内的科学发展理论为指导,就不会有对外的和平崛起。回顾德国、日本的历史,我们会看到,德国以“复仇”情绪作为国家崛起的精神动力,而日本则以“布国威于四方”作为崛起理念,最终导致战争和自己的失败。与之相比较,其区别在于德日缺乏正确的发展理论,而我们则重视构建一个和平崛起的思想基础。
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发展方式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和平崛起提供物质保证
大国的崛起必须有充裕的物质保证,所以它应首先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只有经济的发展方能为其提供充裕的物质保证。上海社会科学院黄仁伟研究员认为,大国的崛起必须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中国的和平崛起首先要全面提升综合国力。[4]因此,和平崛起首先要求的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效解决经济增长、市场扩展和资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只能依靠科学的发展方式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德、日法西斯以战争为手段掠夺资源,扩展市场导致了崛起过程的中断,苏联由于发展缓慢而在崛起中失败,这些都是源于非科学的发展方式。这是我们必须借鉴的历史教训。
科学发展观主张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科学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改变近代以来实现国家崛起的传统方式和手段。针对目前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短缺、能源匮乏问题,中国坚持以科技进步而非“战争扩张”的方式作为解决手段,正确处理各种国内、国际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实性与长远性的可持续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中国勇敢地参与全球化进程,充分把自己的优势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通过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生产等和平方式从国际市场引进资源、能源,以科学的理念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全球资源流动加快,促进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增强,走向市场化、开放化,从根本上避免历史上以战争为手段解决上述问题的现象。
三、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为和平崛起提供全方位保证
大国崛起不仅是政治、军事的崛起,也包括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面发展。任何一种不均衡的社会发展都将制约该国的崛起进程,甚至导致其中断。因此,中国的和平发展不能只重视硬实力的增长而忽视软实力的建设,必须立足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
国内制度弊端是国际冲突的根源,和平崛起必须是全面、协调发展,这既需要全面、系统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也需要国民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和平崛起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实现三个文明建设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全面推进。[5]必须依据本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改革,推进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同时,文化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大国崛起的重要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沛研究员认为:“独立的、繁荣的民族文化,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同物质力量一样,也是民族国家崛起的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前提之一,而且在特定的、具体的大国崛起必须有文化上的保证”,[6]国家在崛起过程中,如果不加强民族的文化建设、如果不相应地提高全民族素质,容易引发狂热的民族主义思潮,每当遇到重大挫折时,极易把国家导向战争轨道,历史上,德日都是因为本国存在着浓厚的封建残余而使民主政治体制建设中断,走向法西斯。这种制度上的不足在狂热的极端民族主义的推动下,国家把战争作为实现国家崛起的唯一手段,进而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因此,必须注重国家软实力建设和国民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全面发展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全方位协调发展。指导经济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国家软实力建设。软实力建设是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家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科学发展观不仅以科技为手段,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动力和智力支持,而且要求我们以科学的眼光立足发展,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民众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宽广的世界眼光;促进政治制度民主化建设,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人民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形成良好舆论环境,建立有效的国内危机处理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从而避免极端民族思潮的泛滥引起的国家战略畸形发展。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强调民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既为和平崛起指明的方向,也为和平崛起提供软实力上的保证。
四、和平崛起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必然选择,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大国负责任的表现
“大国”不仅意味着能力,也意味着责任。因为任何大国在崛起过程中,必然对世界产生深刻影响,这就要求崛起中的大国不仅要妥善处理国内发展问题,而且还要正确处理对外政治、经济关系。德国、日本、苏联都以挑战霸权的方式崛起,结果引发了一战、二战和冷战,使自己陷入“零和”博弈的困境中,导致了自身崛起进程的中断,其影响扩及全球,贯穿百年。中国已经及时地发现了自身庞大的经济规模及高速增长对世界的影响,尤其是自身经济增长方式与世界资源和能源需求压力的密切关系,因此对国际社会的高度负责是“和平崛起”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的发展,而中国的发展也必将深刻影响世界,针对近年盛行的“中国”,中国政府多次声明中国的发展是“和平地发展”而非战争地崛起;中国政府在加入WTO时也庄严地承诺遵守国际规则;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中国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对国际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这充分证明发展的中国也是负责的大国。因此,我国把和平崛起既作为发展目标,也作为发展方式,为此把科学发展观提到战略高度,以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方式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不以扩张作为发展的手段,不以他国的牺牲作为发展的基础,并以自身的发展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是和平崛起的全面保证。因此,科学发展观就是和平的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大国负责任的表现。
国家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国家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和对自身发展模式的主观选择。我国的和平崛起首先充分利用了全球化这一良好的外部环,在自身发展模式上,我国摈弃了以往的战争崛起之路,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探索新型的和平发展之路。和平崛起道路是人类追求文明进步的一条全新道路,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郑重选择和庄严承诺。科学发展观以其科学的理论、深刻的内涵对中国的和平崛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它要求中国的发展必须体现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中国的发展必须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关怀理念,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价值。其次,中国的发展必须体现出“和谐发展”的核心目标,中国的发展将促进国内稳定,利于世界和平。第三,中国的发展必须体现出“可持续性”的特征,中国的发展不是建立在牺牲他国利益的基础之上,而是基于自身内敛式发展和与世界的同步发展。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既决定了中国的和平崛起,也为和平崛起提供了有力保障。
[1][美]罗伯特·吉尔平著,武军译:《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13页
[2]林尚立:《政党政治与现代化:日本的历史与现实》,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45页。
[3]冷溶:《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意义》,《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3期。
[4]黄仁伟:《大国兴衰的历史比较》,《世界史》(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11期。
关键词: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科学发展观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管理视线转向能带来价值增值的环节,由此作业成本法、经济增加值法开始流行。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不再仅限于自身的发展,与外界的合作也变得更加重要,由此供应链管理、价值链管理开始受到重视。这些方面决定了现在的会计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环境的变化,构建新的会计理论框架成为必然。这种会计模式就是基于科学发展观的价值链会计模式。
价值链会计理论内涵
“价值链”一词最早是由著名的企业竞争战略专家麦克尔•波特于1985年在《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出。美国ABCTechnologies公司和美国价值链机构把价值链定义为一种高层次的物流模式,从原材料作为投入资产开始,直至把产品通过不同过程售予顾客为止,当中所有的增值活动都可作为价值链的组成部分。而价值链管理是对这一过程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方位管理。只有资金增值了才能产生价值,所以价值链管理最关注的是资金流。价值链引起了企业管理理论的变化。
我国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认为会计是一项管理活动。那么会计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管理理论发生了变化,会计也应有相应的变革。阎达五教授在价值链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链会计这一新兴概念。价值链会计把传统会计对单个企业的研究扩展到了对整个价值链的研究。总的来说,价值链会计可以定义为“在从供应商到顾客这条价值链上收集、利用、加工、存储、分析价值信息,实施对价值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控制和反映,保证价值链高效、有序运转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价值链会计提出后,关于价值链会计的理论研究越来越多,构建价值链的理论框架也就成为重点。只有理论框架构建起来,价值链会计才能应用于实际。另外,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因此,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才能真正适应环境的需要。
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
价值链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活动的最高层次,它为会计活动指明了方向。传统会计目标反映企业的资金活动,为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以及内部管理者提供信息。价值链会计是建立在会计是管理活动论的基础上,是价值链管理的一部分。因此,应从企业内部管理角度考虑价值链会计的目标。
首先,价值的创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价值链会计应动态地反映价值的运动。其次,价值链上的每个环节都可以看作价值的增值环节。价值链的整体实现最大增值,从而提高价值链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获取最大利润是价值链会计的目标。但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只有站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上,才能使内部管理者从战略的角度思考企业的长期发展问题。而且科学发展观不仅要考虑经济的发展,还要注重社会的发展。只有在实现了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后,企业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最大增值。所以价值最大化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还应包括整条价值链的社会价值最大化。
价值链会计的目标可以总括为动态反映价值的运动过程,不断优化价值链,通过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协调控制,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大化。
价值链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传统的会计对象针对的是企业内部的价值运动。而价值链向上延伸到了供应价值链,向下延伸到了客户价值链,从而扩展了价值链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
价值链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会计所处的环境极为复杂,有了合理、科学的假设,才能使会计工作正常进行。价值链会计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比传统会计更复杂多变。虽然传统会计的假设在价值链会计中依然可以存在,但是其具体范畴还是受到了冲击。要使价值链会计在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成熟,价值链会计假设的合理设定非常重要。
会计主体假设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虚拟企业大量出现,企业主体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实体;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一个集团存在,拥有很多子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又各有很多合资公司。一个企业的枝节蔓延得,错综复杂,相互交错;而且,有的公司的成立只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项目完成公司也就不存在了。现在的并购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的存与亡只是瞬息之间。所以现在企业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会计的主体经常变化。
而价值链管理使传统会计主体从单个企业扩展到一条完整的价值链,会计主体的边界大大延伸。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确定好会计主体,走出传统会计主体是企业的禁锢,才能明确价值链会计工作的范围。
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目前,虚拟企业的存在以及企业竞争的加剧,使企业持续经营变得越来越不确定。很多企业都面临着随时被清算和终止的命运。所以持续经营假设似乎显得更加重要。为了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企业信息,在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中,人为地将其分割开来,形成一个个的会计期间。会计分期假设也很必要。
但是,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数据库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每笔交易瞬间就可完成,也可以及时处理向相关者提供报告。用户需要信息时可以随时从系统中调出。而竞争、兼并、企业虚拟化使得非持续经营的企业大量存在。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已经可以不存在于价值链会计中了。
货币计量假设会计管理活动论认为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而现在会计只能核算那些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业务。对于经营管理活动中不能以货币计量的活动,如企业的人力资源、企业的竞争力等没有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价值链会计是在会计管理活动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货币计量假设有很大的局限性。有人提出“货币计量假设扩展为价值计量,以核心企业为主体衡量整个价值链是否增值,对于人力资源、知识资本、金融风险等难以用货币计量的因素,可纳入价值链会计的范畴。”
价值链会计原则
传统会计有十三大原则,这其中除历史成本原则外,对于价值链会计基本适用。历史成本原则反映的是经济业务的实际成本,但是市场价格是变动的,资产的价值也就会或增或减。历史成本反映的价值是过时的,对于经营管理决策不具有相关性。价值链会计的目标是要使整个价值链增值达到最大化。它所要求的价值必须是现行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价值链上的价值。所以在价值链会计中必须将历史成本原则改为现行成本原则。现行成本原则是用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来代替历史成本,可以反映出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真正价值。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价值链会计可以扩展三个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社会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比其他任何资源都重要。人力资源会计的提出适应了这一变化。人力资源是企业持续创造价值的源泉,所以在价值链会计中应建立以人为本的原则。
社会性原则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仅仅考虑自身的发展,还应该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社会价值最大化才能真正体现出企业乃至整个价值链的价值最大化。对企业业绩的评价可从社会的角度全方位考虑,这是价值链会计的社会性原则。财务-[飞诺网]
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即要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前刚刚兴起的和谐会计以及逐渐成熟的环境会计就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只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价值链上的价值才能实现最大化。所以可持续发展原则应纳入价值链会计的原则中。
价值链会计计量
传统会计的货币计量已不能完全适应价值链会计,可以采用价值计量的形式正确反映价值链会计中无法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事项。但是,直接从货币计量过渡到价值计量是有难度的。在价值链会计中,可以先采用货币计量为主、多种计量形式(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存的方式。价值链会计的计量可以建立在两种目前流行的方法上,一种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Costing,简称ABC),另外一种是经济增加值法(EconomicValueAdded,简称EVA)。
价值链成本会计价值链成本会计主要是从成本的角度去计量价值链的整体价值。只有成本达到最低,才能使价值链的价值最大。作业成本法目前在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得到应用。所谓作业成本法就是对价值链的作业和成本动因进行分析,以便区分价值链中哪个环节的作业是增值作业,哪个环节的作业是非增值作业。在剔除非增值作业后,寻找新增值的上下游企业,动态地达到降低成本,实现价值链最大增值的目标。
价值链价值会计价值链价值会计是直接从价值的角度计量价值链的整体价值。经济增加值法是目前最流行的一种方法,最大的诱人之处就在于它把投资决策、业绩评价和奖金激励统一起来。经济增加值法把经济利润作为企业的目标,与目前会计采用的会计利润有所不同。经济利润不仅考虑债权资本成本,还考虑股权资本成本,即:
经济利润=息前税后营业利润-税后利息-股权费用
价值链价值=期初投资成本+经济利润现值
所以,经济增加值的目标与价值链会计的目标完全一致。价值链会计的计量方法在此基础上可以逐渐完善起来。
价值链会计的报告模式
价值链会计的实时性和信息化决定了传统报告模式的局限性。传统财务报告不能报告非财务信息,报只是定期,使用者不能随时得到所需信息。所以传统报告模式已不能适应价值链会计的需要。
XBRL(ExtensibleBusinessReportingLanguge,即可扩展商业语言)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技术,国际联合会一直在推广这一标准。中国矿业大学张涛提出,由于XBRL是企业网络财务报告的标准,统一了网络数据定义和格式,计算机可以统一识别网络报告的基本元素,所以用户可以快速、可靠地查找到所需要的财务信息。另外,用户还可以便捷地对查找到的财务信息进行利用。所以XBRL的报告模式符合价值链会计特点,它提高了报表编制效率,及时提供信息;增加了财务数据在不同时期、不同企业的可比性,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利用财务数据进行决策。
综上所述,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构建新兴会计研究领域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时,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才更能完善价值链会计体系,促进价值链会计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阎达五.价值链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会计研究,2004(2)
2.李百兴.价值链会计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财会通讯,2003(7)
3.张涛.基于面向对象技术的价值链会计构建.财会通讯,2005(3)
4.綦好东,杨志强.价值链会计的目标确定与职能定位.会计研究,2004(2)
关键词:计算科学计算工具图灵模型量子计算
1计算的本质
抽象地说,所谓计算,就是从一个符号串f变换成另一个符号串g。比如说,从符号串12+3变换成15就是一个加法计算。如果符号串f是x2,而符号串g是2x,从f到g的计算就是微分。定理证明也是如此,令f表示一组公理和推导规则,令g是一个定理,那么从f到g的一系列变换就是定理g的证明。从这个角度看,文字翻译也是计算,如f代表一个英文句子,而g为含意相同的中文句子,那么从f到g就是把英文翻译成中文。这些变换间有什么共同点?为什么把它们都叫做计算?因为它们都是从己知符号(串)开始,一步一步地改变符号(串),经过有限步骤,最后得到一个满足预先规定的符号(串)的变换过程。
从类型上讲,计算主要有两大类:数值计算和符号推导。数值计算包括实数和函数的加减乘除、幂运算、开方运算、方程的求解等。符号推导包括代数与各种函数的恒等式、不等式的证明,几何命题的证明等。但无论是数值计算还是符号推导,它们在本质上是等价的、一致的,即二者是密切关联的,可以相互转化,具有共同的计算本质。随着数学的不断发展,还可能出现新的计算类型。
2远古的计算工具
人们从开始产生计算之日,便不断寻求能方便进行和加速计算的工具。因此,计算和计算工具是息息相关的。
早在公元前5世纪,中国人已开始用算筹作为计算工具,并在公元前3世纪得到普遍的采用,一直沿用了二千年。后来,人们发明了算盘,并在15世纪得到普遍采用,取代了算筹。它是在算筹基础上发明的,比算筹更加方便实用,同时还把算法口诀化,从而加快了计算速度。
3近代计算系统
近代的科学发展促进了计算工具的发展:在1614年,对数被发明以后,乘除运算可以化为加减运算,对数计算尺便是依据这一特点来设计。1620年,冈特最先利用对数计算尺来计算乘除。1850年,曼南在计算尺上装上光标,因此而受到当时科学工作者,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广泛采用。机械式计算器是与计算尺同时出现的,是计算工具上的一大发明。帕斯卡于1642年发明了帕斯卡加法器。在1671年,莱布尼茨发明了一种能作四则运算的手摇计算器,是长1米的大盒子。自此以后,经过人们在这方面多年的研究,特别是经过托马斯、奥德内尔等人的改良后,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手摇计算器,并风行全世界。
4电动计算机
英国的巴贝奇于1834年,设计了一部完全程序控制的分析机,可惜碍于当时的机械技术限制而没有制成,但已包含了现代计算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的组成部分了。此后,由于电力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电动式计算器便慢慢取代以人工为动力的计算器。1941年,德国的楚泽采用了继电器,制成了第一部过程控制计算器,实现了100多年前巴贝奇的理想。
5电子计算机
20世纪初,电子管的出现,使计算器的改革有了新的发展,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和有关单位在1946年制成了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和发展,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它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也当之无愧地被认为是迄今为止由科学和技术所创造的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工具。
在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过程中,因特尔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donMoore)对电子计算机产业所依赖的半导体技术的发展作出预言:半导体芯片的集成度将每两年翻一番。事实证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数十年内,芯片的集成度和电子计算机的计算速度实际是每十八个月就翻一番,而价格却随之降低一倍。这种奇迹般的发展速度被公认为“摩尔定律”。
6“摩尔定律”与“计算的极限”
人类是否可以将电子计算机的运算速度永无止境地提升?传统计算机计算能力的提高有没有极限?对此问题,学者们在进行严密论证后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如果电子计算机的计算能力无限提高,最终地球上所有的能量将转换为计算的结果——造成熵的降低,这种向低熵方向无限发展的运动被哲学界认为是禁止的,因此,传统电子计算机的计算能力必有上限。
而以IBM研究中心朗道(R.Landauer)为代表的理论科学家认为到21世纪30年代,芯片内导线的宽度将窄到纳米尺度(1纳米=10-9米),此时,导线内运动的电子将不再遵循经典物理规律——牛顿力学沿导线运行,而是按照量子力学的规律表现出奇特的“电子乱窜”的现象,从而导致芯片无法正常工作;同样,芯片中晶体管的体积小到一定临界尺寸(约5纳米)后,晶体管也将受到量子效应干扰而呈现出奇特的反常效应。
哲学家和科学家对此问题的看法十分一致:摩尔定律不久将不再适用。也就是说,电子计算机计算能力飞速发展的可喜景象很可能在21世纪前30年内终止。著名科学家,哈佛大学终身教授威尔逊(EdwardO.Wilson)指出:“科学代表着一个时代最为大胆的猜想(形而上学)。它纯粹是人为的。但我们相信,通过追寻“梦想—发现—解释—梦想”的不断循环,我们可以开拓一个个新领域,世界最终会变得越来越清晰,我们最终会了解宇宙的奥妙。所有的美妙都是彼此联系和有意义的7量子计算系统
量子计算最初思想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物理学家费曼RichardP.Feynman曾试图用传统的电子计算机模拟量子力学对象的行为。他遇到一个问题:量子力学系统的行为通常是难以理解同时也是难以求解的。以光的干涉现象为例,在干涉过程中,相互作用的光子每增加一个,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就会多出一倍,也就是问题的规模呈指数级增加。模拟这样的实验所需的计算量实在太大了,不过,在费曼眼里,这却恰恰提供一个契机。因为另一方面,量子力学系统的行为也具有良好的可预测性:在干涉实验中,只要给定初始条件,就可以推测出屏幕上影子的形状。费曼推断认为如果算出干涉实验中发生的现象需要大量的计算,那么搭建这样一个实验,测量其结果,就恰好相当于完成了一个复杂的计算。因此,只要在计算机运行的过程中,允许它在真实的量子力学对象上完成实验,并把实验结果整合到计算中去,就可以获得远远超出传统计算机的运算速度。
在费曼设想的启发下,1985年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多伊奇DavidDeutsch提出是否可以用物理学定律推导出一种超越传统的计算概念的方法即推导出更强的丘奇——图灵论题。费曼指出使用量子计算机时,不需要考虑计算是如何实现的,即把计算看作由“神谕”来实现的:这类计算在量子计算中被称为“神谕”(Oracle)。种种迹象表明:量子计算在一些特定的计算领域内确实比传统计算更强,例如,现代信息安全技术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把一个大整数(如1024位的十进制数)分解为两个质数的乘积的难度。这个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困难问题”,困难的原因是目前在传统电子计算机上还没有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将这种计算快速地进行。目前,就是将全世界的所有大大小小的电子计算机全部利用起来来计算上面的这个1024位整数的质因子分解问题,大约需要28万年,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人类所能够等待的时间。而且,分解的难度随着整数位数的增多指数级增大,也就是说如果要分解2046位的整数,所需要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宇宙现有的年龄。而利用一台量子计算机,我们只需要大约40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分解1024位的整数了。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中管理制度中缺少发法律依据,缺少明确规定体育经济法律法规,对于相关的管理权也不明显,对于法律的界定十分的模糊。因此在对体育经济发展中要设定目标和计划,对体育教学进行规划有计划的教学,同时建设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把体育经济的发展归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中,树立正确的目标。同时还有提倡政府的扶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体育经济的良好发展,还要提高人们对体育经济机制的认识,不断激发对体育经济学习的积极性,对体育经济进行全方位的提高。
二、在科学发展中深入体育经济机制发展建设的建议
1.促进体育产业的职业规划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之下,体育职业化的规定是体育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体育产业中必须具有企业的法人资格,推动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提倡体育综合能力的培养也就是人才综合素质的组成部分,当今素质教育更加强调综合应用能力,提倡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文化素养,在这些教育模式下,与其他的产业是一样的,提高运动员的积极性,不断的提高技术水平,不断的规划体育经济的发展。同时分层次的教学要求有利于贯穿教学的每个环节,对于目前我国大虚体育教学主要定位在体育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将体育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的发展。同时体育产业的职业化规定的进程,必须真正的面向市场,改变政府部分过去的被动的局面,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作为体育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
2.加强体育经济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
我们提高体育经济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良性的体育产业,不断的发展良性体育产业,提高体育水平和自身的综合能力,体育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要主动营造自由、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如,在学习健身操时,可以让学生自由结合,发挥各自的主动性,这样可使学生从心理上来适应课堂教学的需求,进行有效的体育锻炼。改变传统体育经济的人才培养的观念,要扩充体育知识和体育教育内容,培养出既懂体育、又懂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一些教育活动,增加对体育经济学习的兴趣。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实践人才,在体育教学活动中也就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在这里面既有竞争,同时又充满了挑战和机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经历着各种的成功和失败,同时在学校群体生活中也会面临各种不同的社会问题。在体育经济培训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建设一支既懂体育、又懂经营的的经济型符合人才。
3.增加体育经济的法律保障和政府扶持力度
在社会生活中是复杂多变的,在社会上也有很多不利的因素,在社会中生存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增加体育经济发展中的法律保护,对体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更具体育经济的实际出发,满足体育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长期发展法律效益,促进体育经济更好的发展。对于体育经济政府还要不断加强体育经济理论的研究,改变传统的体育发展的理念,同时还要对以往的体育设计进行改进,增加政府的扶持力度,拓展体育事业的渠道。同时也要尽快确定体育的投资法规,不断的确定体育投资中的利益,要实现体育水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的将体育事业产业化,更好的激活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的提高体育事业的发展。
4.增加科学发展中体育经济机制的应用
在科学发展中,体育经济应该协同体育共同开展好体育经济发展,给体育经济学习者参与社交和自我锻炼的平台,对学生进行生存性教育和适应性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很难完成的,适应能力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学生在课外时间或者在校外环境中更好地去完成。我们只有提高科学发展的宣传才能带动体育的发展,对大学体育教学的重要性的认识之后我们应该大力的宣传体育经济机制,增加人们对体育经济教学的重视。
三、结语
1.1有利于改善中国严峻的环境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但高消耗、高污染却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一直如影随行,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之后。资源衰竭、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疾病增多,等等,中国环境已经到了不能承受之重。严峻的现实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呼声,都要求在经济发展考量时将环境成本纳入其中,建立起绿色会计制度。
1.2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发展与环境关系密切。建立绿色会计,一方面,能够完整、全面地反映和监督包括环境在内的企业活动,引导和监督企业通过社会经济活动去保护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从而有效解决传统会计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发展。通过绿色会计核算,积极协调企业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可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3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中国正处有史以来的最快发展期,由于中国人多、地少、资源人均占有量低,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持续。然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除了要依靠科技手段外,还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下功夫改变过去企业在行使配置资源权时不考虑成本代价的评价体系,尽早完善绿色GDP替代GDP考核机制。则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尽快转变,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1.4有利于对外贸易的正常进行目前,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发达国家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环境,一方面将高污染行业或企业迁往发展中国家,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自然环境为代价实现企业行业高额利润的稳定,另一方面,在进口产品中,设立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千方百计地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产品拒之门外。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自身的绿色会计体系,既有效保护我国自然资源,维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又能在对外开放中突破发达国家设置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实现产品的正常出口与贸易,发展我国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会计发展的对策建议
2.1加强教育,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建立绿色会计,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也样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当然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环境问题。在社会广泛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我国既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抛弃经济发展。两者并不是完全的矛盾对立关系,是可以协调统一发展的关系,我国要实现两者兼得,就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全体国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同时得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使绿色会计在思想上、意识上逐步被公众、企业和市场理解与接受。
2.2完善法规,加大奖惩力度一方面要修订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建立健全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资源计价的方法,并且必须在报表中披露,使企业在制定规划的时候考虑环境、资源成本,从而避免企业行为的短视性;规范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会计人员的迅速掌握与实际操作;另一方面,还要完善绿色审计制度,绿色审计要站在公众利益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重点在自然环境、社会资源等方面全面衡量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通过其职能的发挥,对社会企业的经济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2.3强化学习,提升专业人才素质为了推动绿色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绿色会计知识的学习培训势在必行。绿色会计是由会计学、环境学、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学等多门学科交叉渗透而成。但是我国的会计人员基本上由会计、财务、审计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所组成,缺乏相应的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知识,从而制约了绿色会计的有效推行。可以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绿色会计培训工作,一方面让企业财会人员充分了解绿色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相关学科知识,从而使国家有关环境政策能够被严格执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尽快适应绿色会计的社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