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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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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第1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关键词]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框架;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068-02

我国行政组织体系底层的基层政府,是我国最广大地域范围的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者,既要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又要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还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良好的公共行政治理地方促进地方发展维护辖区居民利益,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国现代公共服务政府建设的实现程度,因此必须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行解析。

一、我国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状分析

(一)治理水平整体发展加速

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深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近年来明确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了基层政府治理水平的加速发展。从治理理念来看,基层政府历经了从“政治控制型”的管制理念到“经济主导型”的经济导向再到“管理服务型”的治理价值观,基层政府在维护辖区稳定、发展地方经济同时也凸显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实现辖区良好治理的理念,将单一的提升经济总量增长取向变革为服务社会和民众的治理发展导向。

(二)资源配置使用力度加大

治理理念的发展和汲取资源能力的强化形成治理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优化的前提条件,实际上基层政府在上级政府重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实际问题解决的政策意图下,加大了将资源配置并投入使用于治理领域的力度,反映在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力度加大,以卫生医疗事业为例具体见表3,表中数据均来源于2012国家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从表中数据可知,国家投入基层卫生医疗事业的资源力度是不断加大的,基层医疗机构的数量持续增加,投入人力资源总量也对应增大,农村基础卫生事业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医疗保障覆盖面和支持力度是在不断加大。基层教育方面经费配置使用也持续增加,九年制义务教育已基本覆盖全国基层,超过1.3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3千多万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近1.8亿学生接受国家教育经费资助。

(三)基层治理存在结构缺陷

从治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来看,现在还无法完全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实际社会生活需要。如新农村养老保险还未能覆盖许多区域的基层群众,全国人口65%的乡镇居民拥有卫生资源整体上仅占全国人口35%的城市居民拥有卫生资源的50%左右,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基金支出1710.2亿元,补偿受益人次13.15,平均每人次受益额130元,但人均筹资额246.2亿元,离满足基层民众需求还存在明显差距。

从区域层面来看,治理水平还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具体表现在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差异和地区发展治理水平差异。从城乡差异来看,乡村基层治理服务种类与质量与城镇基层治理存在明显差距,以医疗费用为例,2011年人均卫生费用城市居民2695.1元,乡村居民871.6元,全国人均水平为1801.22元,而同期人均纯收入城市水平超过乡村水平3倍。从区域发展差异来看,经济发达省份治理服务水平明显优于欠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区域由于县域经济较为发达,基层政府能够更充裕的提供公共服务,而中西部则由于资金匮乏以及地理条件限制制约整体治理水平。

从基层内部治理支出来看,存在明显的结构无效率,重视与乡镇官员政绩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如道路建设、电信网络,忽视与农民生活良好发展密切相关的如教育、卫生、以及农业生产必须的科技服务和农田水利设施供给。在治理行为效率来看,基层政府过于注重自身治理主体地位,倾向于对公共事务进行大包大揽式的管理。另外基于基层工作人员的职业管理机制不健全,治理意识和能力普遍存在不足,因而基层工作人员治理工作开展和预期目标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差距。

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对策

(一)强化基层现代治理理念

在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政策理念下,地方政府必须强化现代地方治理理念,树立政府应该通过为辖区民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和优质公共产品从而实现地方良好治理的意识。首先基层政府要改变权力本位和治理中将手段取代目标的错误认识,形成基层群众需求导向的服务意识;其次在行政行为中树立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的观念,在依法治国要求下培养承担公共职务是通过处置具体公共事务享有公共权力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职权责一致的权力使用观,落实岗位责任制;在政府组织文化层面,突出政府行为的服务公共利益主导意识,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政伦理取向,并且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民众个体权利层面。在具体公共事务治理层面,提倡廉洁行政的道德风气,有意识的界定政府治理权力范围,并且转变政府单一治理权威的认识。在治理方式上,改变管控命令的纵向权力传递思维模式,减少强制干预行为,建立购买、协商谈判与合作的横向交流互动权力运作理念,在多元治理主体协同作用的认识加大柔性治理工具使用力度。

(二)优化基层政府治理职能

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实现基层政府治理职能的完善。明确基层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合理划分治理事务范围和授予相应的治理权,将基层治理作为基层政府职能的核心,凸显社会治理服务职能核心地位。其次从立法层面依法合理设置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范围,如基层医疗、初中等教育、社会保障等,治理职能范围一旦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于设立的基层政府治理职能要依法提供稳定的财政保障,公共预算要适度向基层倾斜,并加大向基层治理领域的投入和转移支付,并且形成法制规范下的常态化拨款。在行政体制内部要对基层政府进行合理授权,在合理界定的事权范围内要赋予对等的财政权和人事权,加大中央财政向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明确限定适用于基层治理领域。基层政府自身要在凸显治理职能的基础上精简政府机构,在经济发展上大幅减少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通过规范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来促进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上加大直接支持力度。

(三)构建资源汲取多元渠道

在现阶段必须改变过度依赖财政拨款的局面,构建包含公共财政支付、企业参与经营和公民社会协作的资源汲取多元渠道。上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政府用于社会治理的公共财政总量,基于基层政府承担的公共事务治理权科学、合理的确定财政专项资金比例和分配标准,并严格监督和激励基层政府将财政资源重点投入治理职能范围,实现基层政府治理财政支出均衡的目标。基层政府要依据辖区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强化资源汲取能力,在市场经济层面,减少对直接经营活动的资源投入,通过规范市场环境和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资源集聚总量,在招商引资中通过整体市场环境吸引适合地方特色的企业投资,规范并且通过合同外包、支付购买或者系统激励制度建设吸引企业参与对公益事业的投资,在企业增收的同时也推动地方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规范治理资源配置使用

为实现基层政府对辖区的有效治理,必须规范资源在治理领域的配置和使用,首先是促进基层政府体制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将工作重心转入具体的科学、教育、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民众服务方面,形成治理机构集中、运转高效的基层小政府,建立通畅的双向互动民众治理需求表达机制。在真实准确把握民众需求基础上确定治理服务的项目种类,对于治理实施的过程和资源投入量都要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治理过程中要邀请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在配置资源时尤其要合理划分政府作为组织自身存在所需要的资源和投入治理服务的资源界限,既不能忽视政府自身所需的特定利益,也不能由政府过度控制资源用于组织利益而损耗公共治理投入。在资源整体分配时,要公开透明资源分配原则、程序、措施和相关责任人,依据法律规定优先保证资源投入于公共利益领域,在这个原则下合理兼顾政府组织自身利益,形成重点突出、均匀连续的资源配置格局,避免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和部门利益化。

(五)健全治理监督考核体系

为确保基层政府治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健全基层治理监督考核体系。加强监督力度应该从体制外和体制内监督两方面采取措施。在体制外监督层面,首先要加大民主政治建设力度,赋予网络传媒对政府质疑和问责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推进基层自治建设,增加民众在治理服务决策的作用力度,提升民众对行政决策和公务员的制约力度。在体制内监督层面,强化人大对政府治理的质询和预算控制权,将预算权交由人大公开议论表决,并依据民意实行对基层政府治理的制度常态化质询。

第2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关键词:京津冀;产业结构;能源消费;财政政策;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5)01-0013-06

一、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必要性

空气具有流动性,是人类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治理大气污染,保障清新空气,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治理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重要任务;既需要发挥财政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也需要发挥金融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只有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才有利于实现对大气污染的源头治理、过程治理和结果治理。

首先,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治理大气污染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着财政根本目的和财政功能取向。财政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一是体现在税收政策上,能够发挥其抑制污染排放,支持清洁生产和消费的作用。如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或污染排放税)和完善消费税制度,能够对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和领域,发挥税收抑制作用;通过对节能减排的环保产业、环保产品提供税收优惠,能够发挥税收对清洁生产和消费的激励作用。二是体现在财政支出政策上,通过增加财政对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增加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支出,增加产业结构改造的财政贴息,增加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的财政补贴,促进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促进节能低碳产品消费。三是体现在政府采购政策上,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符合低碳环保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激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和低碳环保产品消费。

其次,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市场力量的决定作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协同治理。金融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一是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导向上,通过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单位,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等提供信贷资金,能够保障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新能源开发利用、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水平,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体现在金融市场领域,通过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交易产品,不仅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项目的市场融资,还能够在市场领域真正体现“谁污染环境,谁付费”和“谁保护环境,谁受益”原则,使区域和企业从节能减排行动中直接获得收益,有利于调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必须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京津冀作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灾区,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和难点区域。由于该区域内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存在很大的梯次落差,因而在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方面,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显得更为重要。一是从治理大气污染一般意义上看,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是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各自功能,提升对大气污染的多主体、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二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重,治理难度大,更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京津冀是我国空间分布上人口最稠密的区域之一,也是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的全国第三大增长极。治理该区域工业化、城镇化造成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更需要发挥好财政政策的财力支持作用和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三是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需要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京津冀区域中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能力和金融力量差异很大。由于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中河北省相对于北京市和天津市而言,任务最重,压力最大,财政能力最低,金融力量最弱,单纯依靠其自身能力,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国家大气治理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困难,只有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区域协同力量,共同治理好京津冀大气污染。

二、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现状

从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情况看,各行政区围绕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明确了各方的任务目标、重点任务与具体责任,建立了联合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开展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具体行动。中央为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还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性财政政策。

1. 明确了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目标任务。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将京津冀区域确定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2013年9月,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近期主要目标和具体指标,统一部署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分工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和各自承担的具体责任,凸显了国家对于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

2. 建立了区域联合防治大气污染协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协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正式启动了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以及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协作联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重点研究协调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 中央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性财政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治理大区污染的积极性,2013年10月,中央采取了激励性财政政策,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大气污染任务最繁重的河北省倾斜。

4. 京津冀同步开展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具体行动。各地按照《细则》部署的任务,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地方法规,淘汰燃煤小锅炉,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污染企业搬迁再造,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和面源污染为重点,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了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行动,形成了层层行政动员,具体分解任务指标,限定时间节点,重拳治理大气污染的局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现状看,虽然国务院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体现了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近期治理大气污染行动目标、具体指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的统一部署,体现了目标明朗、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特点,国家还专门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安排了治理大气污染的专项资金,但在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作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集中表现为京津冀还缺乏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效保障机制,缺乏区域内财政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存在着治理大气污染的可用资源与承担任务不匹配现象,制约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

1. 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京津冀目前还处于跨越碳排放强度高峰的初级阶段,距离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总量上升的艰巨任务,寄希望在短期内很快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取得“一蹴而就”的成效是不现实的。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靠行政手段,也要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当前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中,虽然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能够取得一些成效,但从长期看,还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提供长效保障。

造成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充分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财税金融制度还不能适应低碳绿色发展需要。一方面,我国还没有按照“税制绿化”和“财政绿化”要求,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导致我国现行税收和财政在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提升方面,缺乏科学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发挥治理大气污染的财税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我国在信贷考核体系中,还没有把绿色信贷真正嵌入信贷制度内容中,还没有形成导向清晰,内容完整的绿色信贷体系,减弱了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制度功能。

2.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财政政策的相互配合。突出的表现是财政金融杠杆利用不充分。就财政政策而言,一是由于矫正利益分配和选择行为的污染排放税,激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均缺乏系统性的税收制度安排,影响了税收的行为矫正功能,不利于从利益机制上调动企业治理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的积极性。二是各级政府对产业结构改造和治理污染排放投入的专项资金规模有限,特别是财政相对紧张的河北省辖区内的基层政府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财政资金处于“捉襟见肘”状态,影响了地方财政对治理大气污染的投入力度。三是受制于政府财力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政府低碳采购、绿色采购尚未转化为普遍行动,影响了政府采购引领低碳发展的作用。四是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支持能力方面,京津冀公共财政能力差距悬殊。如河北省的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仅为北京市人均公共财力水平的18%,仅为天津市人均公共财力水平的22%,即便是考虑到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因素,河北省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也仅为北京市的29.8%,天津市的38.3%①。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各地“单打一”式的财政支持方式,无法取得协同治理的最优效果。

京津冀所以形成了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能力差距悬殊而又缺乏相互配合的局面,关键在于行政体制的“利益樊篱”阻碍了共同合作与相互帮助。即便是在河北省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与京津差距如此悬殊的条件下,在产业跨区域迁移过程中,处于总部经济所在地的区域对分支机构经营地争夺企业所得税的现象仍然非常激烈,把本来应由分支机构经营地获得的企业所得税纳入了总部经济所在地。不仅在税收法律制度上违背了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要求,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准则和规范,也不利于跨行政区之间的项目合作与发展。

3.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从金融政策来看,一是在财税矫正与金融跟进式的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由于京津冀的财税矫正作用不到位,影响了商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金融机构贷款,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缺乏有效支持的内在动力,未能及时跟进到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二是有利于控制污染排放的碳金融交易市场刚刚启动,涉及碳指标配置、碳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发挥出金融市场对节能减排和治理大气污染的促进作用。三是在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力量方面,京津冀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平衡。如河北省人均获得金融贷款仅为北京市人均获得金融贷款的14.4%,仅为天津市人均获得金融贷款的23.07%②。如果不改变这种局面,京津冀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节能减排和治理污染效果非常有限。

京津冀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平衡,突出表现在人均金融贷款差距、外汇资金利用差距、人均利用FDI差距等诸多方面。其中,造成人均金融机构贷款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区域间信贷指标分配不合理。造成外汇资金利用差距的原因在于区域间外贸进出口差异及其可获得外汇资金利用机会不平等。造成利用FDI差距往往与区域间相互争夺和拦截FDI项目有着直接关系。

4.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配合。由于受制于行政体制羁绊,京津冀尚未建立区域间财政金融政策的横向协同配合机制。在京津冀人均公共财力资源差距悬殊的条件下,虽然国家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也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了纵向补助资金,但这种带有“药引子”式的奖励资金,不仅支持力度非常有限,也因财政困难地方实在拿不出足够资金治理大气污染,降低了其“以奖代补”的财政引导功能。在京津冀人均贷款水平差距悬殊的前提下,由于缺乏区域间横向的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一方面导致人均贷款水平较低的地方因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弱,无法满足其产业改造和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碳金融交易制度不完善,碳排放指标的区域配置不合理,碳排放市场交易容量小,不利于发挥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市场化的金融合作,影响了节能减排和治理污染成效显著的区域和企业通过出售碳排放权获得市场融资的机会,进而制约了治理大气污染所获得的资金支持。

5.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未能按照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要求配置资源。京津冀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层次存在明显的“梯度落差”,导致同等的财政金融资源,投入不同区域产生的环境治理的效益差异很大。其中,落后区域治理大气污染的替代渠道多、政策实施空间大,以治理项目带动的财政金融资源越是投入到落后区域,其环境治理效果越显著。正是由于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未统筹考虑资源投入上的整体环境效益,而是采取各自把持资源和“各扫门前雪”的做法,这种源于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所造成的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缺乏财政金融政策相互配合与区域配合现象,导致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资源的区域错配,降低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

三、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的对策

协同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明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工,又要注重协同合作,必须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牢固树立区域环境效益至上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克服各种阻碍协同合作的制度障碍和行政体制障碍,必须针对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和三地客观存在的财政金融资源差距,密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一)近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 完善跨区投资税收征管体制。对于总部经济所在地与分支机构所在地之间、存在于区域内的“飞地经济”现象,应按照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管辖权补征税款的要求,制定国内跨区域的统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标准和分享办法,克服各地为争取分支机构项目落地而乱施税收优惠和任意让渡税款行为。同时,还应统一税收征管的执行标准,以解决京津冀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三地执行标准差异和由此造成的纳税人为减轻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跨区域报税问题。

2. 加大中央对环首都地区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国家战略,中央财政应承担更多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涉及减少污染排放的能源节约和能源替代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消费节能和消费减排等综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内容方面,加大中央京津冀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支持力度,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环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

3. 在京津冀协同治理污染的发展过程中,应通过金融管理特别是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增加绿色信贷权重考核体系等举措,对承担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的相关区域,增加其鼓励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绿色信贷指标,提高其金融机构存贷比水平,使京津冀资金保障与京津冀承担的治理大气污染的产业结构改造任务相一致。通过增加和调剂京津冀区域的信贷指标,支持其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4. 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关系。按照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要求,借助区域合作协调平台,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产业的吐故纳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引进和布局新的发展项目,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节能减排。在布局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方面,不仅要杜绝各行政辖区采用非市场竞争手段,争夺和拦截外商直接投资现象,还要通过京津冀协商合作,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重点布局在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节能减排压力大的区域。

(二)中长期应采取的措施

1. 完善制度保障条件,提供长效保障机制。体现在财税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按照绿化税制,完善税收体系要求,及时征收包括碳排放税在内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完善消费税制度,把“两高一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发挥其抑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功能。二是实施汲水财政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导向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利用的财政投资、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产业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吸引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的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节能减排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产品和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服务。

体现在金融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植入信贷考核体系中,增加对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二是实施窗口指导,针对“两高”行业实施更为严厉的贷款标准,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保护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借助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合理分配各区域的碳排放指标,使节能减排企业通过出售碳排放权获得收益,使高耗能和高排放企业承担付出更多的碳交易成本,从而发挥碳金融市场的鼓励碳减排、抑制碳排放功能。

2. 优化财政金融工具组合,提高政策组合效能。按照政府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与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好财政引导与金融支撑的组合效应,要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一是要注重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导向上的“双绿化”组合。以实现产业绿化为目标,既要发挥财税政策工具支持和引导节能减排行为的“绿化”作用,又要发挥金融政策工具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节能环保型产业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资金需要,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对产业发展的矫正功能,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的“双绿化”组合。

二是要注重搞好财政与金融工具的空间结构性组合。同时启用财政政策工具与金融政策工具,实现二者并驾齐驱的政策工具组合方式。重点是搞好包括碳排放税、资源税、消费税、节能减排产业税收优惠等在内的税收制度,建立区域性能源消耗指标、碳排放指标分配制度,推进节能量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市场化的金融产品,搞好财政工具与金融工具的有效组合。

三是要注重搞好财政与金融政策工具的时间序列组合。即财政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政策工具及时跟进,防止财政政策工具与金融政策工具相脱节的政策工具组合方式。重点是搞好绿色税制、政府绿色采购、财政补贴在内的财政政策工具为先导,吸引商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及时跟进的金融政策工具间的有效组合。

3. 按照环境效益最大化要求,调整区域间财政金融关系。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必须以实现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优化京津冀资源配置,把有限资源重点用于最能取得京津冀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地区和行业,进而提高既定资源的节能减排效果。在统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资源空间配置方面,由于河北省传统产业发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相对薄弱,把绿色优质资源投向河北省,能够取得京津冀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为此,应优先在河北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碳产业,为河北省产业结构转型及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增加产业的绿色“增量”,更好地提高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效果。

一是要按照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建设要求,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财政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不匹配现象,中央财政应加大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向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低的区域倾斜,使公共财力水平低的区域能够承担起财政支持和引导节能减排、产业结构改造、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要任务。

二是要按照金融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相匹配的要求,针对京津冀金融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不匹配现象,建议国家对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的区域,增加信贷指标,通过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植入信贷考核体系中,增加对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两高”行业实施更为严厉的贷款标准,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保护环境。

注释:

①根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统计公报披露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②根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统计公报披露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参考文献:

[1]辜胜阻,郑超,方浪.城镇化与工业化高速发展条件下的大气污染治理[J].理论学刊,2014,(6):42-45.

[2]阚景阳.京津冀治霾视阈下的河北产业政策调整研究[J].唐山学院学报,2014,(4):39-41,45.

[3]赵弘.北京大城市病治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J].经济与管理,2014,(3):5-9.

Beijing-Tianjin-Hebei's Air Pollution Control in Fiscal and Monetary Policy Coordination

Wang Yanjie

(Ecnomics Academy,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071002, China)

第3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关键词 生态效率;发展水平;发展质量;产业系统;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 X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11-0106-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11.018

产业发展在丰富、提高人类社会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构成了威胁。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深化,产业系统对环境问题的响应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通过不断调整生态对策来寻求对环境压力较小的发展途径。但是环境改善不会毫无附加成本地出现[1],生态对策选择需要对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和相应收益的消长进行权衡判断[2]。生态效率追求以更小的环境投入获得更多的服务产出[3-4],强调经济效率和生态效益的统一[5],反映了社会福利增长与生态环境投入的脱钩关系[6],其数学表达式为经济产出与生态破坏的比值[7]。生态效率是可持续发展分析工具之一[8],也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基础之一[9],已经成为企业[10]、产业[3]、区域[11-12]、产业系统[13-14]等不同尺度上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切入点[15]。尽管生态效率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16],但是包括了可持续发展三维空间中的环境和经济两个方面[8],从技术层面指向产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较适于产业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价[15]。对经济价值和环境影响的界定是当前生态效率研究的一个热点[12],关于二者数值的确定仍然没有统一的方法[15]。尽管单一的特定因子较为简单,但是并不具有综合性,因此整合各式各样的因子形成单一指标也就成为必要[17]。诸大建等[18]基于直接物质输入(DMI)和国内过程输出(DPO)构建生态效率指标: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Zhang Yan等[19]从源头循环(减少原生资源的消耗)和末端循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角度构建了城市物质代谢生态效率的度量模型。李名升等[20]对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采用加权整合的方法计算生态效率,并应用于环境压力和经济价值变化的脱钩分析。将生态效率分解为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构建模型进行发展模式的判别,以及脱钩分析等,丰富了生态效率的内涵,增强了指标的分析解释能力,对发现产业系统薄弱环节和优化产业系统运行具有直接意义,可为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研究提供有益借鉴。但是,现有研究还存在指标内涵不明确,生态效率指标整合理论基础薄弱等不足。在认识资源效率与环境效率联系的基础上,本文将环境效率进一步分解为与产业系统运行过程相适应的源头循环效率、清洁生产效率和末端治理效率三个指标,进而从系统整体协同视角构建整合不同过程效率的生态效率度量模型,对吉林省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质量进行分析,以期在理论上丰富充实产业生态效率研究,在实践中为区域产业发展调控提供参考。

1 产业系统生态效率模型

1.1 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的联系

资源等物质性生产要素在产业过程中实现了经济产出和环境产出的分离,相应的资源效率R和环境效率P

可以表示为产品服务价值V与资源投入量M的比值,以及产品服务价值V与污染物产生或排放量N的比值。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分别从源头循环(减少原生资源的消耗)和末端循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或排放)的角度表征产业系统的生态效率。

对环境效率进一步分解,可得:P=V/M×M/N=R×M/N,即环境效率可以通过资源效率与单位资源环境产出的乘积表示,也表明在单位资源环境产出不变的条件下,环境效率同样可以获得与资源效率同样的提升幅度。

一般来说,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更少量的物质投入必将进一步缓解污染物排放带来的环境压力,物质减量化也是改进环境效率的间接途径,资源效率提高将带动环境效率的改善。资源效率提高不仅可以降低资源负荷,同时还能够削减环境负荷,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源头循环的重要性,节约资源的收益会远远超过我们的期望。可见,环境效率的提高快于资源效率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环境效率的提高包含了资源效率的进步,二者存在重叠的生态效率部分。在实践中如果不加区别地对比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就会较为规律地出现较高资源效率伴随较高环境效率[13]的分析结论,以及研究案例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到末端治理模式,再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19-21]的发展路径判断,从而影响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1.2 环境效率指标分解

从产业过程来看,资源投入、清洁生产、末端治理都是影响污染物最终排放的重要环节,实现产业系统污染物排放最小化的关键是不同生产环节生态效率的协同进步。环境效率可以同时反映资源负荷和环境负荷的变化,通过区分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进一步从源头循环、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三个层面表征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水平,有利于发现进一步改进生态效率的方向,满足产业系统分析和评价的要求。对环境效率进一步分解可得:

式中α为源头循环效率,表示单位资源的经济产出,数值越大,物质减量效果越强;β为清洁生产效率,表示单位污染产生量对应的资源投入大小,数值越大,清洁生产水平越高;λ为末端治理效率,表示单位污染排放量对应的污染产生量大小,数值越大,末端治理效果越好。

1.3 产业系统生态效率模型

直接采用环境效率指标进行产业发展质量评价,虽然可以综合不同生产环节的生态效率信息,但是不能帮助我们深入认识生态效率变化机制,即在环境效率相同的情况下,不能进一步区别各生产环节生态效率对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的贡献程度。Nieuwlaar等[22]在计算不同环保项目投入组合对环境改善的边际效益时发现,投资100万欧元,可以实现80%的环境效益,而其余20%的环境效益则需要成倍的资金投入。前端生产环节的生态效率将直接影响下一环节削减污染的压力,次级环节虽然可以同样减少环境影响,但是需要高于上级环节更大的成本。

不同生产环节提高生态效率表现出一定的优先次序,即源头循环优于清洁生产,而清洁生产又优于末端治理。尽管不同生产环节降低环境影响存在成本差异,但是单一环节也不能完全实现环境目标。源头循环、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既存在相互联系,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各生产环节也可以独立发挥改善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的积极作用,三者之间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促进产业系统生态效率提高的完整链条。因此,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的度量可以从生态效率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两个方面来构建。

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主要由源头循环、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三个生产环节的生态效率α、β和λ来决定。由于存在量纲差异,α、β和λ不能直接进入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度量模型。为了使不同生产环节生态效率具有可比性,选用计算值与相应生产环节生态效率最大值比值的方法对原始值进行标准化,表示各生产环节生态效率实际水平达到最优效率水平的程度。数学表达式如下:

式3、4、5中,α′i、β′i、λ′i分别为αi、βi、λi的标准化值;αi、βi、λi分别为i研究单元在源头循环、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生产环节的生态效率原始值;i为研究单元序号;n为研究单元总数。由αi>0、βi>0、λi>0可知α′i、β′i、λ′i的取值范围为(0,1]。

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主要从不同生产环节降低环境影响的独立性方面反映源头循环效率、清洁生产效率和末端治理效率的总体发展水平。这里采用算术平均值的方法表示,数学表达式为:

Li=Vi=13(α′i+β′i+λ′i)(6)

式中,Li为i研究单元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Vi为i研究单元α′i、β′i、λ′i三者的算术平均值。Li越大说明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越高,产业运行带来的环境影响越小。

对于区域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不同生产环节生态效率优先次序和相互联系方面,侧重于α′i、β′i、λ′i之间协调性的鉴别,反映从传统发展模式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最优发展路径的接近程度。借用数理统计中的变异系数原理,同时考虑α′i、β′i、λ′i之间的集中性与离散性,采用综合值来判定评价指标之间的统计特征[24],衡量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的发展质量,具体函数模型[23]如下:

式中,Qi为i研究单元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Si为i

研究单元α′i、β′i、λ′i

三者的标准差;Vi同上。变异系数

化学需氧量四类污染物的环境影响表征产业系统运行带来的环境负荷,以吉林省全省和九个市州为研究单元,对2002-2008年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的变化进行分析。不同污染物环境影响总量通过排污费计算方法取得,具体参考我国《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附件《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制定的折算系数和当量收费标准,分项计算四类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并按照各类污染物当量收费标准换算为排污费后再加和汇总。而污染物产生量采用加和污染物去除量和排放量的方法来测算。基础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吉林统计年鉴》。

根据整理后的数据计算环境效率,并进行分解,标准化后得到不同生产环节效率指数和环境效率指数。将不同生产环节效率指数代入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度量模型可得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指数(见表1)。

2.1 不同生产环节生态效率分析

除2004-2005年外,吉林省环境效率在研究期内其他时段呈持续增长趋势,但是源头循环效率、清洁生产效率和末端治理效率之间表现出较大差异,而且在变化幅度和波动趋势等方面与环境效率也有着较大差别,从多方面进一步显化了环境效率变化的影响因子。具体来说,源头循环效率指数波动幅度较小,表现较为平稳,而清洁生产效率指数和末端治理效率指数变化较大,规律性较差,在生产实践中具有更强的活力。对比各指数大小可以发现,历年源头循环效率指数都要小于其他二者,清洁生产效率指数在2004-2007年期间大于末端治理效率指数,投资拉动战略下产业快速扩张过程中末端治理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其余年份低于后者,也说明吉林省在推进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实践中,末端治理仍是优先选择,其次为清洁生产,最后为源头循环,具有清晰的次序性。

进一步计算各市州在时间方向上的变异系数(见图1),发现区域内资源型城市,即白山市、松原市和辽源市在清洁生产效率和末端治理效率指标上的变异系数都较高,

而区域内综合型城市,如长春市、白城市、延边州,在源头循环效率指标上的变异系数分值较为突出,说明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路径选择存在较大差异,综合型城市倾向于提高资源要素生产率使经济变“轻”,资源型城市受自身产业结构的限制更侧重于污染产排环节使经济变“清”。可见,区域产业系统可持续发展要根据自身优势选择适合产业特点的生态效率推进组合模式,刻意追求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直接跃进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片面的。

2.2 生态效率发展水平分析

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映了区域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同生产环节环境影响的总体水平,有助于判断产业发展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表1可知,2002-2008年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表现出与环境效率一致的变化轨迹,即除2004-2005年外,其余时段呈稳定增长态势,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从2002年的0.40增长到2008年的0.49,增幅为23.59%,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处于脱钩状态。

从空间分异来看,研究期间吉林省各市州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波动幅度存在较大差异,增长幅度较大的地区波动幅度较小,如白城市呈线性增长,而松原市为“峰―谷―峰―谷”变化,其他地区波动幅度介于二者之间。

2.3 生态效率发展质量分析

由表1可知,研究期内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整体水平较高,而且在波动中趋于上升,增幅为7.19%,指标分值和增幅都普遍高于各市州水平,说明受产业结构、技术、规模等方面发展不均衡的影响,区域整体在各地区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涌现出新的特征,从侧面反映了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指标的空间尺度特征。对比之下,吉林省各市州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指数离散程度较大,而且除白山市外其他地区增幅均小于全省水平,白城市、长春市、吉林市和辽源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负增长,缩减环境负荷相对成本呈上升态势,也说明各地区在面对发展机遇平衡经济和环境过程中的环境滞后性,区域发展表现出较强的“经济发展型”特征。

2.4 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分析

由表1可知,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从2002年的0.35上升到2008年的0.46,增幅为32.48%,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产业发展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其中,生态效率发展水平提高了23.59%,对生态效率进步的贡献度为72.64%,生态效率发展质量上升了7.19%,贡献度为22.14%,二者的协同贡献度为5.22%。可见,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进步仍然为生态效率发展水平驱动型,在未来发展实践中应重视生态效率发展质量的提升,以实现产业的更快更好发展。从地区差异来看,吉林省各市州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并不平衡。以九个市州为样本对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变化趋势进行聚类发现,长春市为一类,吉林市和松原市为一类,其余地区可归为一类,各地区在生态效率水平和变化趋势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3 结 论

(1)吉林省在推进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实践中,源头循环效率指数波动幅度较小,而清洁生产效率指数和末端治理效率指数变化较大,在生产实践中具有更强的活力,末端治理仍是优先选择,其次为清洁生产,最后为源头循环,具有清晰的次序性。

(2)吉林省不同类型城市在发展路径选择方面存在差异,综合型城市侧重于源头循环,而资源型城市更依赖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各地区在实现环境目标过程中更倾向于在自身优势领域寻求突破。

(3)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指标反映了区域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同生产环节环境影响的总体水平。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从2002年的0.40增长到2008年的0.49,增幅为23.59%,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处于脱钩状态。

(4)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指标反映了不同生产环节生态效率组合模式在实现环境目标方面的相对成本差异。研究期内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质量指数整体水平较高,而且在波动中趋于上升,增幅为7.19%。

(5)6年间吉林省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呈稳步上升态势,增幅为32.48%,产业系统生态效率发展水平对生态效率进步的贡献度为72.64%,生态效率进步仍然为生态效率发展水平驱动型,未来发展中应重视对生态效率发展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Quariguasi F N J, Walther G, Bloemhof J, et al. A Methodology for Assessing Eco efficiency in Logistics Networks [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9, 193: 670-682.

[2]Quariguasi F N J, Bloemhof Ruwaard J M, Van Nunen J A E E, et al. Designing and Evaluating Sustainable Logistics Networks [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2008, 111:195-208.

[3]Kharel G P, Charmondusit K. Eco efficiency Evaluation of Iron Rod Industry in Nepal [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08, 16:1379-1387.

[4]WBCSD. Eco Efficiency: Creating More Value with Less Impact [EB/OL]. 省略/DocRoot/BugWjalu0wHL0IMoiYDr/eco_efficiency_creating_more_value.pdf, 2000.

[5]CAP Research. A Portal on Sustainability: Definitions of Sustainability [EB/OL]. cap lmu.de/fgz/portals/sustainability/definitions.php, 2005.

[6]The 3rd Policy Consultation Forum of the Seoul Initiative Network on Green Growth. The Green Growth Approach for Climate Action [EB/OL]. 省略/download/2008/singg_cebu/Other%20Materials/The_Green_Growth_Approach_for_Climate_Action_final_draft.pdf, 2008.

[7]WBCSD. Measuring Eco efficiency: A Guide to Reporting Company Performance [EB/OL]. 省略/plugins/DocSearch/details.asp?type=DocDet&ObjectId=Mjgy, 2000.

[8]Huppes G, Ishikawa M. A Framework for Quantified Eco efficiency Analysis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2005,9(4): 25-41.

[9]Martin W J H, Raymond P C. Counting Biodiversity Waste in Industrial Eco efficiency: Fisheries Case Study [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09, 17: 348-353.

[10]Suh S, Lee K M, Ha S. Eco efficiency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Small to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A Case from South Korea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2005, 9(4):223-240.

[11]Nigel J, Jonathan L, Murray P. Aggregate Eco efficiency Indices for New Zealand: A 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 [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04, 73(4):293-305.

[12]Seppald J, Melanen M, Maenpiia I, et al. How Can the Eco efficiency of a Region be Measured and Monitored?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2005, 9(4):117-130.

[13]Zhang B, Bi J, Fan Z, et al. Eco efficiency Analysis of Industrial System in China: A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Approach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8 (1-2):306-316.

[14]Reijnders L. The Factor X Debate: Setting Targets for Eco efficiency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1998,2(1):13-22.

[15]吕彬,杨建新. 生态效率方法研究进展与应用[J].生态学报,2006,26(11):3898-3906. [Lü Bin, Yang Jianxin. Review of Methodology and Application of Eco efficiency[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6,26 (11):3898-3906.]

[16]Michael H H. The Failure of Eco Efficiency to Guarantee Sustainability: Future Challenges for Industrial Ecology [J]. Environmental Progress, 2004,23(47):264-270.

[17]Kobayashi Y, Kobayashi H, Hongu A, et al. A Practical Method for Quantifying Eco efficiency Using Eco design Support Tools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2005,9(4):131-144.

[18]诸大建,邱寿丰.生态效率是循环经济的合适测度[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6(5):1-6. [Zhu Dajian, Qiu Shoufeng. Eco efficiency as the Appropriate Measurement of Circular Economy[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6,16(5):1-6.]

[19]Zhang Yan, Yang Zhifeng. Eco efficiency of Urban Material Metabolism: A Case Study in Shenzhen, China [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7,27(8): 3124-3131.

[20]李名升,佟连军.基于能值和物质流的吉林省生态效率研究[J].生态学报,2009,29(11):6239-6247. [Li Mingsheng, Tong Lianjun. Eco efficiency of Jilin Province based on Energy and Material Flow[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9,29(11):6239-6247.]

[21]王飞儿,史铁锤.基于物质代谢的中国纺织业生态效率评价[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6):116-120. [Wang Fei’er, Shi Tiechui. Assessment for Eco efficiency of China’s Textile Industry Based on Material Metabolism [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8,18(6):116-120.]

[22]Nieuwlaar E, Warringa G, Brink C, et al. Supply Curves for Eco efficient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Using Different Weighting Methods [J].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 2005,9(4):85-96.

[23]杨世琦,杨正礼,高旺盛. 国家尺度区域农业系统协调度评价[J]. 生态学报,2008,28(8):4047-4056. Yang Shiqi, Yang Zhengli, Gao Wangsheng. Appraising Harmony of Regional Agricultureal System in National Scale [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8,28(8):4047-4056.

Evaluation of Industrial Eco efficiency in Jilin Province

GAO Ying chun1,2 HAN Rui ling1,2 TONG Lian jun 1

(1. Northeast Institute of Geography and Agroec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angchun Jilin 130012, China;2. Graduate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9, China)

Abstract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 index was decomposed into three components including source prevention efficiency, clean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end of pipe treatment efficiency to indicate eco efficiency in different industrial production stages, and a model of industrial system eco efficiency was proposed through integrating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aspects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 which was applied to calculate the industrial system eco efficiency in Jilin Province. The results are as follows: ①End of pipe treatment was preferential, followed by and clean production and source prevention in realizi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goals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02 to 2008.

②Different cities took different preferential choices to prevent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 in Jilin Province. Comprehensive cities, such as Changchun City and Baicheng City, preferred to source prevention more than others, while resource based cities including Songyuan City, Baishan City and Liaoyuan City mainly depended on clean production and end of pipe treatment. ③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industrial eco efficiency increased from 0.40 in 2002 to 0.49 in 2008, showing a de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quality of industrial eco efficiency also showed an ascending tendency with relatively high scores, indicating the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cost was decreasing. ④Industrial eco efficiency improved steadily from 0.35 in 2002 to 0.46 in 2008, increased by 32.48%;

a contribution of 72.64% was made

第4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缓解水资源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实施有效的城市节水管理,加强城市污水治理,促进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加强水资源保护, 实现有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成为保障和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面对资源短缺日益严峻的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和削减环境污染的根本手段。

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污水再生利用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促进水资源良性循环的重要措施。而目前,在我国由于受传统的节水观念以及粗放式经济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影响,城市污水治理仍然停留在被动治理阶段,这种传统的污水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城市水的可持续利用原则。推动污水资源化, 指导各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探讨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的政策措施、工艺技术路线和标准,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多渠道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经济的新的经济模式,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经济增长模式。因此城市污水治理也必须引入循环经济的思想,以循环经济的理念来推动我国的城市污水治理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污水再生利用不仅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而且是水资源综合利用和节水的重要措施。在解决城市缺水问题时,应当首先立足于本地自有水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再生利用,借此增加可用水量,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应尽可能降低对外部水源的依赖程度,减少或避免远距离调水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成本。我国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进展缓慢,应当抓住主要矛盾,以循环经济理念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予以推进。

第一,按照循环经济基本思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抓好城市污水治理系统规划,是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的关键。我国的城市节水管理,应该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城市节水管理从被动节水转变为提高水利用效率,主动科学管理,降低水需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加强水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强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对城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保护城市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城市节水的认识从单纯的抑制需求、减少耗用量,发展到用同样的水量消耗来满足人们迅速增加的健康和舒适度的需求;从消极、被动的节水阶段发展到积极、合理的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阶段,体现循环经济高效率的基本特征。需要强调的是,在大力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加强水质监测和设施维护,建立应急预案,保障供水安全。

第二,遵循循环经济的系统工程的理念,抓好城市污水治理设施专项建设,提高区域性和系统性,是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的核心。城市污水治理系统是由专项硬件设施支撑起来的,为解决好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和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生活污水大量产生,影响到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安全供水的问题,必须加大对区域和系统污水治理设施硬件建设的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污水收集管网配套能力,为污水资源化创造必要的条件。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遵循循环经济的系统工程的理念,要以实现污水综合利用为目标,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处理规模和工艺方案,促进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协同发展。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在城市水域的下游,没有考虑日后再生利用的发展需要。许多大型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规模很大,建在城市的下游,污水收集管网较长,造成长距离输送。所以,缺水城市应以再生水利用为目标,优化调整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规划。

第三,遵循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抓好城市建设中污水治理收集系统的配套,采用适宜的技术和工艺,不断完善和提高系统运行能力,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是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的有效方法。城市污水治理,是一项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广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区域的设施配套,提高收集能力,强化点源治理,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作用。实施污水资源化,要将城市污水处理的战略目标由传统意义上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转变为以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为核心的“水的循环再用”,相应地要调整污水处理技术路线,遵循循环经济的3R原则,尽快提高我国城市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工艺技术水平。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再生水利用方案,优先选择水质要求低的再生水使用途径,尽量缩短输水距离,降低再生利用成本。积极开发适应当地条件的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工艺,较好地维护了城市污水治理系统的完整性,加快了城市污水治理的速度。

第四,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抓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资金落实和市场化运作,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是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的基本保证,是城市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污水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需要有资金作为保证,积极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在城市污水和资源化的管理方面,政府有主导的义务和职能。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单靠政府行为,没有市场推动,显然动力不足;单靠市场推动,没有政府引导,也必然难见成效。城市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模式是决定城市污水治理工作能否持久开展的关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路子,是当前城市污水治理工作的积极探索。当前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投融资方式和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并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促进污水处理及资源化的市场化运作。努力进行市场化资本运作,推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社会资本买断,不断滚动回笼资金和再融资,促进城市污水治理项目的再建设,必将对实现城市污水治理系统的良性循环,深入、持久开展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抓好舆论宣传,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城市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快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引导用水单位积极利用再生水资源,扩大再生水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市政、绿化、环卫和工业用水等方面要率先使用再生水。

第5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协调和管理机制

区域的合作需要大量的沟通协调,具体到京津冀的生态环境治理,亟待成立区域生态环保协调机构。可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及京津冀三地市长(省长)组成的指导小组,共同组成京津冀生态环境发展的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研究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协调三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动生态环境合作的顺利实施。

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整合三地的环境保护力量,在联合协调理事会下设专门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战略规划的执行,开展环保执法,保障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的开展。

同时,成立生态环保合作督导组,进一步监督协同工作的开展。可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土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组成京津冀生态环境合作督导组,负责监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环保执法、项目环评等情况。

建立区域环境污染

联防联控机制

京津冀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生态环境治理的阶段不同,实现协同治理,应统一区域生态环保标准。进一步加大政策整合力度,统一并完善京津冀生态环保标准,研究区域一体化的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三地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无缝对接。

在标准统一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行京津冀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

同时,还需要建立环境预警、联合监察和交叉执法机制。建立跨区域的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和海域等环境预警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形成京津冀环境联合监察机制和交叉执法机制,针对区域性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建立区域生态红线

保护制度

吸取过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京津冀协同必须跳出各自的“一亩三分地”,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考虑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设立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既要建立三地统一的红线区管护问责制度,落实管护部门,明确单位、人员、职责与任务,形成生态红线区的组织保障体系。

也要建立三地统一的生态准入制度,将生态红线区保护要求纳入环保“三同时”体系,作为项目环保审批的先决条件,对与生态红线区保护要求冲突的项目实施“零容忍”。对于生态红线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污染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行为进行清理。

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将各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建设职能分解到各市及各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红线区管护。

建立流域和横向生态

补偿机制

水源治理是京津冀生态环保一体化的重点内容,围绕海河流域上下游,结合三北防护林和北京风沙源建设,可划定京津冀张承水源地保护区,做好产权界定,按照生态有价的理念,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在总结官厅和密云水库上游、津冀引滦等现有水源地生态补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并完善以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监管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流域和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设立区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以及京津冀三方政府财政资金拨付形成)。

在确定补偿资金规模时要充分考虑供水地的生态保护和用于治理污染的必要成本,以及为保障供水量与水质而失去的机会成本,包括为提供生态服务所支付的直接支出与间接支出等。

同时,突出国家在京津冀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的牵头、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强化水生态补偿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考核、评估,确保生态补偿资金合理使用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在治理的同时,还应通过制度性的设计避免新的污染产生,特别是应发挥市场作用,在京津冀地区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首先应完善排污权交易技术支撑体系。加大构建污染源基础信息平台、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分配管理平台、排污权交易信息管理平台的力度。实施企业和地方环保部门两级监控措施,建立排污跟踪、许可证跟踪和年度调整三个信息系统,完善排污监测系统。

其次是确立配额总量和初始分配方案。在科学监测的基础上,确立京津冀区域内的污染气体排放总量,并进一步确定排污交易中的配额总量。配额总量要小于目前京津冀区域内大气中的污染气体排放总量,要与当前京津冀的经济相协调,并根据京津冀的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

再者是设计合理的排污权定价机制。排污权初始指标有偿使用的定价所定价格高于社会最优治理费用水平,低于社会最差治理费用水平,从而客观上促进排污权交易的活跃开展,并依据鼓励污染减排的原则,在确定社会最优治理水平时,要激励那些技术先进、有减排潜力的企业积极开展污染物的减排活动,要鼓励这些企业不断应用和研发先进的减排技术。

第6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环境治理;契合

在发展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下,如何实现区域经济建设与环境治理间的契合,不仅应被学界所关注,也需要被业界在实践中遵守。从环境治理的手段来看,其主要依赖于工程技术领域的努力。但在治理技术存在着创新瓶颈而在短时间内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则需要借助经济学的有关方法。

经济学视角下的环境治理手段,是建立在制度约束和惩戒、奖励机制之上的。目前国内所常用的方法有:庇古模式和科斯模式。针对区域经济建设全过程如何建立起环境治理的机制,是本文探讨的问题。这也是单纯依靠上述治理模式无法完全达到的。

一、二者契合效果形成的机制分析

本文对目前使用的庇古模式和科斯模式存而不论,将在另一视角下分析二者契合效应的形成。

1.企业环保意愿形成的机制分析

作为区域经济建设的企业,如何建立环保意愿应成为实现二者契合的首要条件。一般认为,企业以经济理性存在于区域市场中,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建立在经济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由此,形成企业环保意愿的机制应在于提升其经济效益水平。或者说,当企业知道通过履行环境治理职责将促进其经济目标的实现,那么它是有动力来做这项工作的。

2.环境治理对企业正外部性分析

要理解环境治理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水平中的作用,就需要围绕环境治理对企业正外部性的贡献展开分析,而且企业正外部性红利还需要转化为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这主要从企业品牌号召力的增强以及公共关系的改良中来理解。当然,企业上述红利的获得还需要得到第三方组织的帮助。

3.二者契合模式形成的机制分析

第三方组织即区域政府。政府不仅是执行庇古模式和科斯模式的主导者,也是企业品牌塑造和公共关系营造的推动者。区域政府怎样保证二者的契合尤为重要。政府可在市场进入许可、税收政策以及媒体宣传等方面给予履责企业红利。这样一来,企业因参与环境治理而形成的正外部性,就逐渐转换为企业内在的经济效益水平。

二、分析基础上的路径目标定位

为了规定二者契合模式构建的路径指向,这里还需要对其目标定位进行讨论。以区域中两个微观主体为考察对象,下面分别从两个方面进行目标定位。

1.企业的目标定位

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建设的企业,其本身就具有逐利性冲动。因此,在形成企业实施环境治理行为的机制不在于教育,而在于使它意识到环境治理与企业发展间的共生效应。因此,企业方面的目标可定位于:在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目标的基础上,有能力的完成环境治理职责;并在履行该职责的情况下,推动自身经济效益水平的提升。惟有建立起这种共生效应,才能改变利用传统惩戒方法所导致的政府与企业合谋态势。

2.政府的目标定位

政府在引导区域经济建设的同时,还承担着解决当地民生、生态问题的重任。因此,政府的目标函数应是多元的。帮助企业获得上述共生效应为前提,其目标应定位于为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企业提供制度保障,使其能在一系列关乎自身发展的方面获得优惠。并使用庇古模式和科斯模式,主动推动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从政府的目标定位来看,在实现区域经济建设与环境治理契合的路径中,政府的保障制度应该先行,即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的形式公布出来,从而为企业建立起实施的成本和收益的先期比较。

三、目标定位下的路径构建

在目标定位下,二者契合的路径构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政府保障制度的建立

上文提到,政府应在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内容设计上,明确给予实施环境治理企业市场税收优惠和官方媒体的宣传等。在降低政府制度实施成本的要求下,应针对本地区污染较大、能耗较高企业,制定出符合它们实际需要的细则。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在提供上述制度保障的同时,还可以给予金融支持。

2.企业行为实施的奖励

企业在获知政府以上制度安排后,往往会建立起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其中的成本还包括机会成本。因此,在目前的环境污染惩戒措施下,区域内企业一般都能形成环境治理的意愿。那么就需要研究对企业行为实施的奖励。仍要在政府制度安排的成本控制下来思考,可以通过公开的税收减免和优惠,以及媒体的正面宣传来奖励,特别是企业声誉度的提升符合它们的利益偏好。

3.企业行为实施的养成

最终的目的在于,使区域内企业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间的共生效应。因此,在确保企业获得应得的奖励后,政府部门应严格维护保障制度的稳定,并根据区域经济建设与环境治理间的新情况,优化保障制度的内容结构。

四、小结

本文认为,建立契合态势单纯依靠传统治理模式将无法完全达到。因此,在企业和政府方面的目标定位下,应围绕着政府保障制度的建立、企业行为实施的奖励,以及企业行为实施的养成来展开路径构建。同时,在实现区域经济建设与环境治理契合的路径中,政府的保障制度应该先行,从而为企业建立起实施的成本和收益的先期比较。上述观点在实践中,需要区域政府准确把握企业发展与环境治理间背离的原因。然后在激励兼容原则下,进行相关保障制度的设计。

参考文献:

[1]谢天春 陈传玲 郭明建:通川区审计局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建设[J]. 现代审计,2012, (1): 68.

第7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一、京津冀区域内环境现状

在水资源方面,由于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各地方政府往往把关注点集中在经济增长上,从而忽视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状况。由于人为改造地下水结构分配,导致华北平原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斗区,其地区可直接饮用的地下水仅占22.2%。同时,由于区域协同发展的需要,一些重工业工厂相继建立,这些工厂是导致区域内水资源污染的主要原因,目前京津冀地区有三分之一的水资源已经被污染并且不能使用,比如,唐山、石家庄等由于重工业工厂的建立,当地的水资源已经出现重金属污染。随着污染的加剧以及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水生态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出现了流域范围内平原地区普遍地标断流、湿地萎缩、功能衰退等问题。由于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等问题都是相互影响、互相叠加的,因此,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着眼于全局,合理规划好区域内的环境治理。在大气污染上,京津冀是我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其大气污染主要以雾霾为主。参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区域内的城市就占6个,《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京津冀空气质量最差。尽管随着经济形势进入新常态,区域内的经济结构面临转型,一些传统的重工业为了与当前经济形势相适应都作出相应的转型,有些企业甚至已经停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内的环境污染,但是这也因此促使了一些小企业、小作坊的兴起,反而加重了空气污染的程度。城市的扩张也导致了京津冀地区生态功能与发展格局的严重失衡。城市化范围的扩大,使其对土地的需求也不断加大,从而造成了城镇绿化空间减少,土地使用质量下降。比如,坝上高原地区由于人口和放牧超载,土地荒漠化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山地出现了水土流失以及土壤侵蚀现象。冀中南平原地区随着城市快速扩张、工业开发挤占生态用地,导致城市绿地面积不足,城市热岛效应显著,平原地区城镇连片开发与交通网络隔断了生态廊道,高消耗、高污染产业掠夺生态用水,破坏了生态屏障,恢复难度大。同时,近年来滨海新区区域内出现了土地盐渍化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建立创造业基地和服务业基地,而过多开垦未利用过的土地。土地资源的稀缺造成了各方利益的争夺,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模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区域环境治理的关注。

二、当前区域环境治理的困境

(一)行政区域与环境区域的不一致

目前,我国的地方政府都是依据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等因素、按照行政区划分建立的。然而环境区域多是在某生态系统所形成的特定自然地理或某一自然地理环境中形成的。因此,行政区域与环境区域的范围大都不一致。尽管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就地方政府应对其相应的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进行管控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因为区域环境问题的整体性,许多区域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往往超出了地方政府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而行政管辖区与环境区的不对等,就会有各行政区域之间交界处无人管制的现象发生。据相关研究,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是与整个群落相关的,大气污染在京津冀区域内是相互关联影响的。也就是说,关于京津冀区域内的雾霾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地区在大气污染治理上付出人力、财力,是无法改善该区域内的空气质量问题的。同时,由于行政区域的划分,导致京津冀区域交界处环境管制不当。交界地区基层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极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还有排污收费标准的差异、跨区域协调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执法效果不佳,从而使交界地区环境监管漏洞长期存在。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打破行政区域的块状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治理是很难成功的。

(二)地方政府间权利资源碎片化

关于环境治理,由于当前中央政府居于主导地位,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结构,地方政府不仅需要对中央下发的政策进行实施,同时也需要保证本地的自身利益,而且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不仅对本地区的相关财政事务具有管理权,同时对财政收支也具有支配的权利,是该地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为了提升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惜降低企业的准入标准,没有对那些不符合绿色生态标准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管控与治理。同时,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主要关注点集中在经济增长指标上,忽视了环境治理,因此,环境治理的效果短时间内并不明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作为“理性人”考虑到自身利益,把重心都投入到短期内能够提升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中,而选择放弃短期回报率相对较低的环境治理项目。这便会出现地方政府官员过分关注经济增长而忽视民生保障、环境治理等问题。

(三)外部约束规范的缺失

我国现行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管理问责制是以行政区域为版块进行划分管理的。当区域内交界处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时,由于缺乏整体区域内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传统的以行政区域划分的环境管制并不能发挥其作用。由于缺乏以区域治理为单位的规章制度,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每个地方政府都把治理的希望寄托在区域内其他政府上,希望多投入治理成本,自己可以“搭便车”。如果“搭便车”现象长期存在,区域内的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便不愿意长期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最终的结果便是区域内环境治理不能顺利进行,出现“集体行动困境”的情况。

三、完善区域环境治理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区域环境治理专项委员会

建立环境治理体系,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权威性约束最重要,然而权威性建立的基础是建成一个管理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公平公正的合法性组织,该区域的合作组织是契约式的,是需要该区域内所有地方政府对区域内的发展目标达成一致的。目前,京津冀地区之间已经签署协议并成立了省市之间的领导小组,交界地区也可成立专门的联合治理领导小组。可以借鉴欧盟关于各国联合治理的机构体系:欧盟各个机构分工明确、体制健全,有专门的决策机构(首脑会议)、立法机构(部长理事会)、执行机构(委员会)、监督和咨询机构(欧洲议会)、仲裁机构(欧洲法院)。正因为欧盟完善的组织体制,才使得欧盟区域合作组织的权威性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各国间在处理问题时才更容易达成一致。在当前国内的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京津冀区域可以通过合作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同时,三地可以通过逐步统一京津冀地区的基本环境政策和排污标准为联合执法创造有利条件。河北省已经制定了2015—2020年的排污收费标准计划,逐步减小了与京津的差距,保证了联合治理小组与各地区的环保部门顺畅的沟通,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及时交流,互相学习经验,共同商讨决策。

(二)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运行机制

为实现可持续性的新型城镇化,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样重要。在生态环境治理上,三地要推动联防联治、执法一体,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立法的稳定性与强制性,能够相对有效地保障和约束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合作治理所产生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实现区域内立法资源共享,地方政府之间因合作而产生的分歧困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政府间的合作才能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域内环境治理与合作的机制,京津冀三地于2015年12月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只停留在初步实施阶段,尚未完全成熟,如果条件成熟,建议可以在国家层面通过人大或者国务院制定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协调机构的设置程序、行为方式、职能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这对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具有积极的影响意义。

(三)完善区域内环境管制关系网络

要想实现区域内有效合作的关系网络,建立区域内环境管制机制,不仅需要区域内各地政府间的整合,还需要政府投入一部分精力到私营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间的合作中。当前,京津冀生态环境的整合建立,应当注重公私部门间的合作、各地生态环境治理功能以及层级的结合和规制。政府可运用PPP模式,鼓励私营部门加入合作。同时,区域内的环境治理委员会在获得各地政府同意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与私营部门合作,通过投标的形式,将环境治理相关事务外包给私营部门,这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能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可以建立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该区域内各地政府的资源共享,做到区域内生态环境信息的高效性、及时性以及持续性,以便为京津冀环保专项小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四)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补偿及问责机制

第8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关键词 庙台流域;荒山荒沟;治理技术

中图分类号 S72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8-0153-01

1 流域基本概况

庙台流域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东北部10 km,该区域总面积36.6 km2,涉及官厅、头营2个乡镇5个行政村,650余户,3 000人左右,其中农地1 641.7 hm2,占44.9%;有林地143.6 hm2,占该项目总面积的3.9%,其余的为牧荒地及其他用地;海拔高度1 604.0~1 997.3 m,年降雨量350 mm左右,属干旱区,土壤以缃黄土、黑垆土为主,为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环境恶劣,生态十分脆弱,且大部分林地为退耕还林、荒山灌木营造的山桃、山杏、沙棘、柠条、刺槐、臭椿、白蜡等混交的中、幼林。

2 治理依据及规模

依托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扶贫开发综合项目,按照“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以营造水土保持林为主,以整村推进为方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劳共同发展,兴修梯田484 km2,造林种草1 325.8 km2,修筑骨干坝1座、中型淤地坝3座、小型淤地坝7座,新修道路51 km,打井窖300眼,建成多层次、多功能、开放性、高效益、完整的综合治理体系。

3 主要造林技术及措施

3.1 荒山荒沟造林技术

3.1.1 整地。采用“66431.2”水平沟整地标准,即在山坡沿水平线先挖60 cm深60 cm宽的沟,所取出的土用于培埂,要求埂高40 cm,埂上沿宽30 cm,埂面拍光。然后再用沟上坡活土进行回填,回填后水平沟底宽1.2 m,反坡15°。沟间距6 m。在大于25°坡面或地形破碎的地方采用大鱼鳞坑整地方式,株行距为100 cm×120 cm,

3.1.2 造林。用沙棘、山桃、柠条、山杏、刺槐、臭椿、白蜡等乡土树种混交植苗造林和夏季水平沟外沿柠条直播造林。苗木选用根系发达,长势良好的一至二年生优质壮苗。混交树种按1∶1在水平沟内栽植,一般按山坡中、上部以沙棘、山桃、山杏混交,山下、沟底以刺槐、臭椿、白蜡为主,道路绿化以樟河柳为好,株距为1 m×1 m。栽植时,对苗木先进行蘸浆处理(要求抗旱保水剂、水按1∶200混合,再加入50 g驱鼠剂,加黄土搅拌打成泥浆),然后照“一提、二踏、三覆土”的技术要求进行栽植。外沿在雨季抢墒直播柠条,在80 cm穴距处,开2 cm宽小沟形成,直径为15 cm的圆,在小沟内均匀散播15粒左右饱满种粒,覆土1.5 cm,略加镇压。

3.2 退耕还林(草)

项目区陡坡地按退耕还林要求进行造林,树种主要以柠条、山桃、沙棘、杞柳等为主,在水平沟间距空地兼种紫花苜蓿,造林结束后要及时或逐年对造林地进行补植、补播、松土、除草、打药、病虫鼠害综合防治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

3.3 抗旱造林措施

3.3.1 树盘覆膜。树盘覆膜可提高土壤含水量和土壤的温度及氮、磷、钾的含量,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成活率,促进幼树生长以及早熟具有明显作用。

3.3.2 人工补水。干旱缺水是导致原州区造林成活率低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节水灌溉、人工补水、浇定根水可促进造林成活及树木的生长发育,提高造林成活率[3]。

3.3.3 生根粉、保水剂技术应用。ABT对苗木成活和生长有明显的提高和促进作用,保水剂具有刺激苗木根系生长发育、持续保水、缓释肥水之功效。因此,用生根粉、保水剂配置泥浆蘸根带浆深栽,中耕除草覆盖保墒造林技术,林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可在不同程度上大幅度提高植树成活率。

4 取得的成效

4.1 生态效益

治理后林草覆盖率由9.4%提高到29.9%。年平均拦蓄地表径流63万m3,拦蓄泥沙13万m3,保水率达65%,保土率达86%,流域内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基本农田大幅提高,增加林草面积1 325.8 hm3,并结合封育、退耕,形成以林草牧为主导产业的新型产业格局,土地利用率提高20%。

4.2 社会效益

通过荒山荒沟治理,调整和优化了产业结构,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基本实现农业自给、林业、畜牧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同时,也创新机制,积累经验,为黄土高原地区提供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依据,为转移农村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缩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距,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4]。

5 参考文献

[1] 朱立军.庙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与做法[J].中国水土保持,2010(8):27-28.

[2] 高秀琴.宁南山区黄土丘陵沟壑区抗旱造林技术的组装配套与应用[J].宁夏农林科技,2008(1):94,41.

第9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范文

赶超式的压力型体制下,中国环境风险已打破地域与行业界限,呈现复杂化、外溢化及公共化趋势,历时态环境风险共时性存在、结构性环境风险过程化表现、累积性环境风险突然性爆发,以及并发性环境风险高频度涌现,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环境治理指政府机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或跨国机构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机制,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控制污染及解决环境纠纷。长期以来,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全能型行政管理模式,参与主体相互依赖性弱,目标分散或存在冲突,加之机构设置不合理,公众参与不足,政府与市场及公民社会的协同有待加强,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难以处理超载组织界限的复杂问题,导致环境治理供给严重不足。

治理强调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实施,本质为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不同于传统的官僚制与新公共管理模式,“整体政府”以结果为导向,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可排除相互冲突的政策情景,更好地综合利用稀缺资源,促使不同利益主体协同合作,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中国区域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体制割裂,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协同机制不健全

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科层制行政体制,以及政府大包大揽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形成了封闭隔离的特殊区域环境治理模式。纵向上,按行政等级层层细分,上下机构设置一致,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横向上,条块分割导致“块”政府对“条”部门的沟通与约束陷入自主治理无力的尴尬境地,资源冲突矛盾突出,同级机构间及上下级机构间的协同机制不健全。

2.2目标差异,环境治理供给呈碎片化状态

不同的治理主体间的环境治理收益更不相同,治理目标各异,导致环境治理呈现“运动式”供给态势,“碎片化”现象严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各主体间的沟通协作缺乏依据,各参与主体始终从自身利益而非共同目标出发,进一步恶化了资源供给与治理需求的不平衡。治标不治本的方式不仅增加了环境治理成本,更无助于区域环境治理问题的彻底解决。

2.3市场与公民社会力量薄弱,整体参与不足

中国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相对薄弱,整体参与程度不高,两方面的治理失灵使得政府成为环境治理的单一主体。一方面,区域环境治理具有非竞争性,成本较高,且不能通过较低成本实现“选择性进入”,使得治理的期望收益远远低于治理投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参与动力不足,即“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组织产生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且处在政府主导之下,自治能力和独立性较差,使得社会组织或具有去公共化倾向,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治理的参与供给,或仅关注单地域或行业的公共利益,对环境治理这种跨领域跨地域的复杂性程度较高的公共产品有心无力参与供给,即“志愿失灵”。

3.中国区域环境整体政府治理模式建构路径

3.1网络化多层次的多元沟通机制

政府层面,成立强有力的环境治理协调机构,发挥协调机构的权威,改变各自为政、目标分散的局面。市场与社会层面,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环境治理沟通机制,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方式,如政府采购、伙伴关系、经济补偿、谈判协议等,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实现成本与收益对等化,加强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主动参与,保证区域环境治理的长期持续稳健供给。

3.2明确有效的补偿、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将区域环境治理融入政府考核中,克服政府作为“有限理性人”的局限,重视环境的整体收益,主动参与整体治理。建立整体政府模式实现必须的约束机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方的权责、目标与行为边界,规范主体行为,保障整体治理模式的实现。

3.3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多主体参与机制

通过合作互信愿景的建立,设立共同的环境治理使命,以目标为导向,跨越公私组织部门,充分发挥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作用,形成政府与市场及公民社会的互相依赖关系。同时,规范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服务提供中的作用,突出其低成本、高产出的优势,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促进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3.4高效多样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

有效的区域环境治理模式以先进的信息网络为支撑。建立全面便捷的信息沟通网络,识别、遴选、挖掘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结构的信息,促进其融合和涌现,形成新的核心资源体系。建立高效多样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有效利用现代社交技术和社交网络的资源,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治理整体政府模式所倡导的直接、便捷服务。

4.结语

区域环境治理问题仅凭政府一己之力难以应对,需要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共同参与,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协同应对机制与良性互动的伙伴关系,以实现信息、知识、技术、服务等的资源共享。整体政府的治理模式为我国的环境治理问题指明了可行的解决方向,可有效避免环境治理的低水平重复供给,促进公共服务在社会范围内的协调与公平分配。

参考文献:

[1] 王芳.转型加速期中国的环境风险及其社会应对[J].河北学刊,2012(6):117-122

[2] Li W X.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ssues and challenges [J].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2006, 36(7): 10505-10525

[3] 涂晓芳,黄莉培.基于整体政府理论的环境治理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6

[4] 竺乾威.从新公共管理刭整体性怡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8(10):52-58

[5]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9):40-45

[6] Pollitt C. Joined-up government: a survey [J]. Political Studies Review, 2003, 1(1): 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