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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脉问诊,清醒认识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当前部队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单位对法治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就是走形式、走程序,目的是完成任务、迎接检查,导致内容与实际脱节,虚、大、空、老,难以得到官兵关注,法治文化难以入心入脑。有的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局限于习惯性思维和固有旧模式,工作上受经验主义束缚较为严重,未能着眼新形势变化和部队新任务需要,结合实际加强部队法治文化建设。
(二)方式方法有待转变。随着时代变化发展和官兵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变化认识不足,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过程中仍然拘泥于传统形式,满足于开展法制授课、建设法治走廊、撰写心得体会等,缺乏针对性、目的性和创新性,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三)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制度是约束行为的规范和依据,机制是保证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法治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一项系统工程,在长远规划和循序渐进方面还存在空白,在贯彻执行上针对性计划性不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制约力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打折扣现象。个别单位热衷于标新立异,为吸引上级注意力而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争求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形、报刊上有文,与长远规划目标背道而驰。
二、对症施药,切实推动以法治文化建设促执法理念转变
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为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官兵执法理念转变。通过建设法治文化,使全体官兵养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官兵提升职业素养的紧迫感,强化规范意识,主动矫治不良行为习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要注重思想引导。边防法治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它具有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严格落实,为实现“文化强国”的目标增光添彩。要注意从点滴入手,及时纠正官兵思想偏差,培养官兵良好的执法理念。要针对个别官兵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及时组织讲评和分析,让大家在辩论中进行思想碰撞和升华。
二是要注重理念灌输。要按照“执法规范依据执法实战、执法培训跟着执法规范走”的工作思路,通过邀请法学专家来队授课、执法交流座谈会、警示教育、播放法治影片、读书读报等活动,多种形式强化执法理念教育,切实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渗透到全体官兵具体的执法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引导官兵牢固树立程序法治意识和证据观念,全面加强官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官兵的头脑中,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要注重氛围营造。加强边防法治文化建设要努力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依托网络阵地、社会阵地和实践阵地等着力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要通过举办法制夜校、发放法律手册和推进法律宣传等方式创新法律知识、技能学习和传播途径,以官兵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边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执法理念,引导官兵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官兵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综合素质,积极营造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载体创新,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是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加大阵地和载体建设力度,这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托。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发挥灵魂和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要抓住执法办案区改造、新营房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等契机,创新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路、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设立法治雕塑作品、法治宣传标牌、雕刻法治名言、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等,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是要紧密依托其它文化平台。作为先进文化的基础和活力源泉,法治文化要以“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之势,塑造部队拼搏进取的精神特质和蓬勃发展的战斗精神。要依托图书阅览室、队史馆、文化墙和宣传栏等文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要注重发挥官兵法治文化创造的积极性,让蕴藏于官兵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用文艺这种官兵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官兵的法治文化修养。
三是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投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支撑。因此,我们要根据实际需要,舍得下力气、花本钱,加大财力物力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善于借力借智、克服困难、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尽快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建设上有工作热情、有影响力的人才,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队伍的整体水平,使法治文化有更多的平台可以依托,更多的空间可以渲染,更多的渠道可以诠释。
(三)完善工作机制,打牢法治文化根基。
一是要深化执法制度体系。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使其相互衔接、协调,形成体系,切实抓好执法责任的细化落实,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官兵。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执法质量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职、权、责的相互衔接和协调一致。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己的制度文化,筑牢法治文化建设根基。
二是要深化法治理论研究。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与法治环境、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等课题的理论研究,探索有效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把握规律,力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要对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的经验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升华,分析研究已出现或潜在的问题,进一步丰富部队法治文化内涵。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刑法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刑法保护,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该继承人需不需要刑法的特别保护,我个人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刑法保护的需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需要收到刑法的特别保护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首先,非物质遗产传承人需要履行特殊的义务,我们在法律上常常讲,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统一的,一个人承担的义务越重,那么他享受的权利应该是更多。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承担的义务包括根据相关文化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技艺要领、技术资料,这就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放弃对该项技艺的绝对私有,将来面对的极有可能是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享资源,这项义务的履行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丧失极为宝贵的资源。传承人还应该毫无保留地向学徒传授技艺,这是一项巨大的牺牲和奉献。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本身具有数量极其少,不可复制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继承人,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虽然说我们国家已经在不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给挤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技术上的指导,但是这些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传承断代的局面,因此,传承人的数量还是极少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都是缺乏时取资料而依靠传承人口口相传使得技艺得以保留,传承人的作用就显得更加的突出。在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承人仅仅就那么一两个人,如果连这一两个人都因为一些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丧失生命,损失最大的应该属于国家文化的灭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让保护国家的这种文化资源权利,最基本的就要保护好这项文化的传播者。
以目前的刑法规范看来,对于传承人的保护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仅仅可以按照普通公民的相关待遇来规定,也就是说按照目前刑法来说,如果对传承人做出故意伤害行为甚至是剥夺生命的行为,尽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犯罪者实施制裁,但是这样并没有凸显出这种故意行为的相当严重社会危害性,没有凸显出刑法对于传承人这个特殊身份的保护。
二、刑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行为方式包括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刑法如何在这两个罪上面实现对传承人的特殊保护?我认为对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我们分析一下适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害罪从重处罚的犯罪构成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故意包含着意志因素和认识因素。我们都知道“明知”属于故意的认知要素,明知的内容一般来说都是日常工作中的事物。对于故意伤害、故意杀害的一般行为,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故意,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对于故意伤害、故意杀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行为,不仅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而且要求行为人明知犯罪对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因为我们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区别于一般的公民,也就是说此时是针对特殊主体的犯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对其身份有所认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犯罪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做出的犯罪行为,我们在此讨论两个问题:
第一, 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殊身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犯罪时是否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根据犯罪者身份的不同适用从轻、减轻规定的,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精神病人。从这个方面看来,这些人都是在认知上未发育完全或者是发育存在障碍,在生理上都具有一定的缺陷或者是机能的退化。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本身虽然具有一定的数量上的稀缺性和价值上的不可替代性,但是我们综合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果不属于前面所提到的三类人,那就不可基于其特殊身份而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保护。
第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的,是否应该适用现有普通罪名并且从重处罚。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和其所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智力载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为实物或者成果的中转站,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枢纽,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对于一般人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具有更直接的优势和更重大的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除了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之外,不能适用渎职类犯罪的规定。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经个人申请后被认定为国家级的项目代表性人物。
参考文献:
[1]徐辉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机制探讨》,《民主与法治》,2008年1月。
关键词: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都在积极讨论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场讨论中旅游开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利用旅游开发能够继续保持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单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部分陈列在博物馆供人欣赏并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内在精神。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适当的旅游开发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得到延续,并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表演艺术类、传统技艺类、仪式习俗类、语言和口头文字类、知识实践类等五类。它具备五个基本特征。一是非物质性,即没有物质载体,它的存在形态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完全不同,是非物质的、无形的;二是“活态”性,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和言传身教,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三是民众性,产生于民间,也主要在民间流布;四是地域性,是一定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也只有在适宜的生态环境中才能传衍,带有深深的民族和地域烙印;五是脆弱性,在全球化、现代化及经济一体化的挤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危险境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珍贵的文化内涵,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旅游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文化行为,旅游者靠文化去与自然景观交流,与人文景观对话,没有文化的旅游是苍白乏味的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不但能更好地促进旅游者与旅游资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游者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间传说、口头传统、民间歌舞、地方戏曲、民俗节庆还有传统手工艺品等各个方面,内容丰富多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一定地域内人们智慧的结晶,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价值高。这为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基础,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可以促进人们更加深入地体验地方传统文化的精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承与发展。
(二)旅游开发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
民族民间文化是旅游产业开发的关键生长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某种程度上说比物质类遗产更为珍贵,因而受到旅游者普遍欢迎,能够为旅游经营者、为社会带来巨大的旅游效应和经济效益。为了发展旅游,为了拉动经济,或多或少都会促使各级政府以及旅游经营者们自觉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都将促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存得到宣传、交流、创新,能够扩大其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
(三)旅游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
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将这些文化遗产引入到旅游开发中,不仅成了弘扬和传播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而且还培育和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如南京夫子庙秦淮观光带,把绮丽的秦淮风光和独特的秦淮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大批的海内外游客慕名而来,而且众多的专家学者也纷纷加入研究行列。
(四)旅游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能够充分体现其文化、经济与社会价值。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旅游开发而成为旅游产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展,便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其次,通过产品交换,实现经济价值的转化,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被人们认可和接受,被社会所了解和欣赏,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提升,最终实现其社会价值。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与问题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一方面,旅游开发模式日益多样化。从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的主题式旅游开发模式、实地村落式开发模式,模拟景观式开发,到90年代中期流行的节庆式旅游开发模式、公园式开发模式,旅游开发模式日益丰富。近来又出现了实景舞台式旅游开发模式、情景体验式旅游开发模式等等,大大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理论。另一方面,旅游产品类型日益多样化。目前我国常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以民俗旅游为主,民俗旅游的开发呈现出产品深度日益加大、产品类型日益细化的特点。 3.2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问题 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方法、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科学系统开发实践理论。二是开发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2006年全国审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18项,多达10个门类,而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仅仅集中于民俗旅游活动,而别具特色、充满奇趣、富有审美、科学文化价值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成为民俗旅游的点缀,并没有深入挖掘其旅游价值,对其进行开发。三是品牌意识有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产品,与其它物质产品的经营一样需要上档次的市场运作,需要有“商业包装”,需要树立品牌,打造成旅游精品,这一切尚需要从深处挖掘,进行创新。四是保护性开发意识薄弱。
四、结语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加速和文化标准化、环境恶化等因素的影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处于濒危状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现状,于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进行适度的保护性旅游开发便成为目前公认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
参考文献:
[1]肖颖.试谈古都西安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及保护[J].知音励志.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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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仰光.马克斯·韦伯与当代中国人的法律信仰[J].比较法研究,2011,(3).
The Unity of Consciousness and Will: The Culture and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Law Spirit
ZHANG Qi-jiang
(Institute of Ethics,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 Hunan, China)
关键词 : 中职化学教学;问题意识培养;教学质量;
从中职化学教学实际情况来看,实践教学受限较大,教学效果不够明显。为满足新课标教学理念的要求和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中职化学教师需要积极探究如何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开展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工作。
一、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意义与作用
(一)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就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开动脑筋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在中职化学教学课堂上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实际上就是开展学生自主探究式教学,将课堂上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学生还可以将课堂学习过程中掌握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二)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促使学生主动学习
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就是给学生创造提问的机会,让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主动学习。在问题意识的作用下,学生更愿意提前预习、主动投身学习之中。当教师讲课时学生更容易理解教师所讲的内容,从而增加学生学习的信心与兴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教师、家长看得再严、逼得再紧,也不如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效果好。由此可见,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三)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改善学习分化的现实状况
中职学生学习水平与普通中学学生水平有一定差距,中职学校内部学生学习水平分化的情况也比较突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部分中职学生基础较差,学习意志较薄弱,缺乏深入研究的精神。而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可以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思维能力,遇到问题勇于迎难而上而非逃避,从而增强他们的学习意识,培养他们深入探究的精神。在问题意识的帮助和引导下,学生会更加善于发现问题,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反思,从而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充满成就感。长此以往,学生们会保持一种乐于学习的状态,学生学习水平参差不齐、分化严重的矛盾可以得到一些缓解。
二、中职化学教学中学生问题意识培养的具体做法
(一)尊重学生好奇心,鼓励学生敢于提问
中职教育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对周围环境有着较强的好奇心,而好奇心正是驱动他们了解世界、学习知识的内在动力。身为中职学校的教师应当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鼓励学生主动提问,安抚学生青春期阶段的情绪,让学生养成敢问、好问、善于问的好习惯。
摘 要: 本文以中职化学学科教学为例,详细分析了问题意识对于学生学习的作用,探究如何在中职化学教学中加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 : 中职化学教学;问题意识培养;教学质量;
从中职化学教学实际情况来看,实践教学受限较大,教学效果不够明显。为满足新课标教学理念的要求和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中职化学教师需要积极探究如何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开展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工作。
一、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意义与作用
(一)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就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开动脑筋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在中职化学教学课堂上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实际上就是开展学生自主探究式教学,将课堂上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学生还可以将课堂学习过程中掌握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二)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促使学生主动学习
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就是给学生创造提问的机会,让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主动学习。在问题意识的作用下,学生更愿意提前预习、主动投身学习之中。当教师讲课时学生更容易理解教师所讲的内容,从而增加学生学习的信心与兴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教师、家长看得再严、逼得再紧,也不如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效果好。由此可见,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三)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可改善学习分化的现实状况
中职学生学习水平与普通中学学生水平有一定差距,中职学校内部学生学习水平分化的情况也比较突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部分中职学生基础较差,学习意志较薄弱,缺乏深入研究的精神。而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可以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思维能力,遇到问题勇于迎难而上而非逃避,从而增强他们的学习意识,培养他们深入探究的精神。在问题意识的帮助和引导下,学生会更加善于发现问题,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反思,从而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充满成就感。长此以往,学生们会保持一种乐于学习的状态,学生学习水平参差不齐、分化严重的矛盾可以得到一些缓解。
二、中职化学教学中学生问题意识培养的具体做法
1、养慈纹花应用富含有机肥的土壤,它喜欢在微酸性或中性,因此不要用碱性土。
2、植株喜欢光照充足的生长环境,不要在太荫蔽的地方养护,温度也要控制好,在20-30℃之间是最适宜的,冬天温度尽量是在7-12℃。
3、在它生长期间,要及时追肥,生长期可连续追肥2、3次,结球期间也要再追肥一次。
(来源:文章屋网 )
2005年12月,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作为出品人、张伟平为制片人、张艺谋作为编剧和导演拍摄了电影《千里走单骑》。因影片中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安顺地戏说成是“云南面具戏”,2010年1月,安顺市文化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名义对影片导演张艺谋、制片人张伟平、发行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侵犯安顺地戏署名权向法院提讼。安顺方面希望判令导演张艺谋、制片人张伟平、发行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法制日报》、《中国日报》(英文版)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就影片《千里走单骑》侵犯“安顺地戏”署名权消除影响。同时他们希望判令北京新画面公司停止发行影片《千里走单骑》。2010年5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1年5月24日10时安顺地戏”状告电影《千里走单骑》侵犯署名权一案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安顺地戏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依法保护,但张艺谋及其执导的影片不构成侵权。对宣判结果,安顺方面表示不服,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将“安顺地戏”列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06年6月,国务院将“安顺地戏”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此案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案”之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此案中,安顺市文化局的诉求被驳回,但由此引发的问题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应该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值得我们深思。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一)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按上述第1 段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二)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之前,《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可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无论是从传承的主体还是传承的形态,都与国际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如出一辙。
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具备两个特性即非物质性和价值性,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日韩等国经验,要想申报世界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没有这几项硬条件作保障,要想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无论是公约还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视了其“价值性”却忽视了“非物质性”,将各种“工具”、“实物”及“制成品”等亦当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笔者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上“换汤不换药”,并没有体现出任何特色,充其量不过是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同题异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一)国际上的法律保护模式
美国主张以“合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反对国际层面的立法,更反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框架。
欧盟及其成员国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支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国际立法模式,主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设具有操作性的权利制度,并积极筹划准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TRIPs之中。
(二)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保护主要是指知识产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一类中的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可以作为口述作品享有著作权,第二类的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同样享有著作权。因而,这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可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三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技艺有可能成为专利法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当这些技艺取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成为商业秘密时,便可受到专利法和的保护。第四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中也有许多内容如工艺、木雕和人体艺术等可以视为美术、建筑作品,有些当其附着于产品而作为商业用途时还符合外观设计的法律要求,因而可分别受到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保护。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法保护
所谓公法保护模式主要指通过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法保护主要有行政法保护模式和刑法保护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九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侵犯调查对象风俗习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身的性质及其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属于典型的公法保护模式。
《刑法》作为一种保障法,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行政法规或措施和知识产权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般法律保护手段,而刑法是最后的保障手段。当行政措施和民事措施对越来越突出的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显得有点力不从心的时候,刑法作为“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力量”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刑法保护的重要性便逐渐凸显出来。刑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的保护。《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大致可分为四类:侵犯商标权的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专利权的犯罪有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有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内容可取得知识产权,侵犯这些知识产权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构成《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所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通过附属刑法规范的保护。例如2006年12月1日施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二)项规定,,致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及其环境遭受破坏的;第(三)项规定,贪污挪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经费的。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质都是利用罪刑规范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黄杨木雕;刀法;艺术价值
木雕是雕塑的一种门类,它常常被称为“民间工艺”。一木一刀造就了它。木头是生命体,它有着生命体所具有的独一性。我们的祖先利用木材的特性,因材施艺,用手中的刻刀创造了精美的木雕作品。正是祖先留下的传统木雕刀法才足以让我们有了学习和借鉴之处。
传统木雕刀法好比绘画中基本线条的勾勒,槟镜褡髌返於了最基础的艺术效果。再精美的木雕作品都离不开传统木雕刀法。我们以传统刀法做基础,在掌握技巧和积累经验之后,找到属于自己的刀法,给每一个作品赋予它独特的艺术价值。
时光荏苒,弹指一挥间在木雕创作过程中,随着刀法越发的精湛,传统木雕刀法的重要性日益显著。所谓木雕刀法,就是木雕创作中对于形象和空间的处理手法。这种手法主要是在削减意义上的雕与刻,由内向外,一步步减去废料,将一个作品呈现出来。我国木雕主要有:黄杨木雕、东阳木雕、龙眼木雕、金漆木雕、湘南木雕、歙县木雕 。
以黄杨木雕为例,在黄杨木雕的刀法中,它的传统类的雕刻刀法是以单一的人物造型为主,亦有群雕或拼雕。传统类的雕刻有人物范型,木材的型状要与之相呼应,故有泥塑构稿、选材取料、敲胚定型、实胚定格等程序。正是有了传统木雕刀法,黄杨木雕才会有了其他两种类型:根雕类和劈雕类。黄杨木坚韧光洁、纹理细腻、雕刻技法丰富。除了圆雕、镂雕、浮雕外,还创造了镶嵌、劈雕等多种技法,有很好的艺术性。在传统木雕刀法的基础上还创造了黄杨木雕的雕刻七法“外形切除法、先前而后法、相纹操刀法、留实凿虚法、抠刮代削法、勒剔切割法和进刀行止法”。
黄杨木雕充分展现了民间工匠的智慧,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多样的风格。如明之木雕刀法圆润、简练流畅;清之木雕刀法清澈,光滑圆转等。这些传统木雕刀法流程复杂,工序的细腻程度都是现代技术所无法替代的。
无论哪一种艺术,传承传统总是幸运的。正是前辈们在实践中为我们的创作提供了一个难能可贵的空间,我们才能在传统木雕刀法上创造出更有技术造诣的刀法,如若不是传统,何来创新。传统木雕刀法、传统的样式,可能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直白的,或者说是简易的。但我们知道任何一门艺术形式都有它的规律,像木雕这种传统手艺,是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艺术,我们必须理智、冷静的分析传统的精华,进一步钻研传统木雕刀法,才能创造出符合新时代的艺术形式。
传统木雕刀法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不论经历了多少年的沧桑变化,我们都是从传统木雕刀法学起,熟练掌握刀法技能,才能在技艺成熟之后,创作出更好的刀法,形成自己的艺术语言和艺术风格。在木雕创作中,恰到好处的体现我们的创作意图。
一、变有形为无形,形成“智圆行方”的管理文化
1.制度规范,理念先行。学校以《构建智圆行方的学校文化实践研究》作为主课题推动学校文化发展。通过教代会、党员会等充分讨论制定《方洲小学章程》等规章制度。每一个进入方洲小学的老师都要进行“智圆行方”学校文化理念的学习,进行各种制度规范的培训,并化成习惯,凝成传统,形成氛围,从而达到引导人、规范人、发展人的目的。
2.民主管理,创新举措。“集方圆之慧”,让每一个方洲人成为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学校文化的坚守者和实践者。教科研奖励条例的颁布,教学月考核嘉奖的实施,文明办公室的评比,先进备课组、教研组、课题组的评定……系列创新举措践行着“智圆行方”的理念,也使学校文化融入了每个方洲人的血液,有形的制度就成了无形的习惯。教师有了精神追求,有了努力方向,方洲就成了“幸福之洲”。
3.以人为本,品质服务。管理以人为本,服务以品质为本。努力创设清心、静心、舒心、安心的校园环境是方洲每一个管理者和服务人员的基本准则。由后勤、家委会、教师代表参与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保证了师生的营养膳食,使食堂温馨如家;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文化”,使师生每天都能在雅致的氛围中学习、工作;完善的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使教师的多媒体辅助教学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资产管理机构及管理网络的建立使物资的申购、审批、采购、领用等环节严密而高效。
二、变外需为内需,打造“智圆行方”的教师专业发展文化
“职业幸福感强、治学行教风正、教学科研力高”是“智圆行方”的教师培养目标。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搭建多种平台,促进名师成长和梯队形成。
1.规划制定,让目标更明确。学校根据“智圆行方”的教师培养目标,针对个人现状,明确优势,找出不足,指导全校教师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制定考核措施,以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整体发展。
2.文化浸润,让智虑更圆通。思想决定行为,行为上的问题往往来自思想。因此,我们特别重视思想教育,给师生心灵以滋补。学校每月精选《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为智慧的生长而教》等高质量的培训材料,供老师阅读学习。全体老师以跟帖形式发表自己的学习体会,分享互动,关注内质,由内而外,让思想走在行动的前面。
3.专家引领,让氛围更浓厚。我们充分发挥区域内教育名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先后邀请十多位专家做客“方圆大讲坛”,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艺术特色、心理品质、信息技术等多层面进行指导,同时充分利用校本名师资源,为全校教师开设公开课,做专题讲座。专家、名师的引领使全体教师充分感受到教育的伟力、思考的冲力与自身可挖掘的潜力。
4.分层培养,让提升更快速。学校按照“分层培养、逐级提升”的原则,积极实施青蓝、新苗、牵手、名师四大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形成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同时开展见习教师过关课、青年教师评优课、潜质教师汇报课、成熟教师研究课、骨干教师展示课和名特教师引领课等“六课”制度,让老师们在各种活动中得到历练,夯实基础,迎来快速发展期。
三、变他育为自育,构建“智圆行方”的校本课程与综合活动文化
我们定位“智圆行方”的学生总体培养目标是“心向阳光的正才、奠基未来的人才、走向世界的英才”,具有阳光、智慧、灵活、自律的品质。为此学校开设了系列校本课程,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活动。
1.好习惯让品行更方正。学校制定了年级德育目标,编制了校本德育教材《好习惯成长手册》。每一位任课老师都能在学生的《好习惯成长手册》上进行鼓励,引导学生规范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激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儒雅之星”的评比更是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了方正意识。
2.生肖文化让智慧更灵动。学校开发了“生肖文化”校本课程,建立了红领巾生肖文化研究院,共建了生肖文化实践基地,举行了生肖特色主题队会,构建了十二生肖争章体系,培养学生多元智能,提升能力,启迪智慧。
3.心理社团让心灵更阳光。为了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对待生活,培养健全的人格,学校根据学生心理年龄特点在六个年级分别建立了“心生我材”、“书香沁心”、“彩色心情”、“沙盘绘心”、“心声悠扬”、“心愿成真”六个心理社团,每月以“责任”、“感恩”、“坚强”、“宽容”、诚信”等主题,通过游戏、阅读、绘画、沙盘、音乐、心理剧的方式进行活动。同时,学校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建立了“大手拉小手”、“方圆之家”、“亲子时间”、“创造力”等系列校级特色心理社团。在心理老师的有序组织下,学生们在心理社团活动中收获了快乐,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希望,心灵变得更阳光。
4.特色课程让能力更卓越。学校编写了低、中年级美术校本教材《多彩童画》,着眼于儿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提高,致力于以艺术启迪智慧。《快乐足球》校本课程的开设,锻炼了学生体能,培养了学生品质,推动了阳光体育的开展。
四、变促进为奋进,建构“智圆行方”的课堂教学文化
1.范式研讨,探究教学策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针对年轻教师多的现状,以“规范教学、高效课堂”为主题,开展了“拼音教学”、“词串识字”、“练习课”、“计算题”等学科教学范式的研究,并在课堂教学中推广。通过学习理论、构建框架、实践反思、优化教法,形成基本的教学流程。用基本范式来帮助教师把握各类课型的基本教学规律与策略,形成了具有方洲特色的课堂教学文化。
2.学科特色,落实减负增效。各学科本着“夯实基础、减负增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选准学科建设方向,着力培养学科特色。语文学科全力推进课外阅读,在学生广泛阅读的基础上提高语文素养;数学学科围绕“有效反思”,探寻“单元反思”新形式;英语学科以校园生活为情景进行口语交际训练,切实提高学生英语口语水平;音乐学科让孩子在传统艺术的熏染中感受民族文化的博大;体育学科让孩子在足球的世界里绽放童年的活力;美术学科让孩子在童画的天空里涂抹绚烂的童年;信息技术学科构建可移动的信息化课堂。系列措施的落实,提升了课堂效能,形成了方洲学科特色。
3.自主学习,凸显学生主体。教是为了不教。学校通过课前预习菜单指导、课中学习创新引导、课外拓展兴趣诱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制定诵读卡、试行导学案、编制课外阅读指导手册、定制反思本、梳理知识树、英语情境对话等系列实践活动,使学生在预习、听课、作业、复习、思维、作息等各方面的习惯得到了培养,促进了学生家庭自学,课堂智学,课外广学。
五、变特长为特质,打造“智圆行方”的特色校园文化
学校特色建设是学校文化的展示、个性的体现,是学校品牌创立、品位提升的需要。
1.五彩画笔绘就艺术童年。学校以《依托儿童画项目研究推进学校特色建设》的课题研究为切入点,邀请了艺术、教育、科研领域的多位专家到校开展美术活动,进行发展规划和过程性指导。学校还开设《多彩童画》校本课程,全方位探索学生美术素养的培养。中国艺术工作室、综合材料工作室、漫画工作室、色彩工作室、现代装置艺术工作室和版画工作室的设立,速写培训、国画沙龙等教师培训的蓬勃开展,艺术节、特色周、绘画达人秀等主题活动的迭起,让方洲小学浸润在童画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