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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窗坐着,欣赏着窗外的风景:那阳光透过冬日冰冷的空气在树梢上跳跃,远处,连绵秒断的山峰随着汽车奔跑,那星星点点简约又柔美的绿在太阳下闪烁着令人陶醉的光芒。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使整个车厢里充满了阳光的甜蜜味道。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祥和、美丽动力。
“妈妈,那个叔叔怎么把手伸进了那个阿姨的包里了呢?”一个稚嫩的童音打破了沉寂。我转过头来,看到了一个四五岁的男孩正认真地盯着他的妈妈,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而他妈妈却迅速把他拉到怀里,严厉地责备他乱讲话,泪珠儿从男孩委屈的大眼睛吧塔吧塔滑落下来。
那个叔叔涨红了脸,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全车厢的人议论纷纷,窗外的景色顿时笼上了一层灰色。
在这时,一个稍大的男孩站起来:“小弟弟说得对,叔叔这样做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哟!妈妈说要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好孩子,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乱拿的。不过,妈妈还说过,知道自己做错了然后及时改正的孩子还是好孩子,那叔叔愿不愿意做一个好孩子呢?”他的妈妈会心地笑了,大家也露出了笑容,纷纷劝说那个一时糊涂的年轻人,关心地询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原来他是因为母亲病重交不同医疗费才一时做了错事,大家又都帮他想办法,有人说可以通过法律的有关规定,减免部分医药费,有人直接向他提供了帮助,那个阿姨也向他伸出援助之手。那个叔叔站起来,向大家鞠了一个躬:“对不起,今天我做了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但大家却热心地帮助了我,谢谢大家!是你们让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遵守社会公德,遇过困难要通过正当的手段向社会寻求帮助。你们让一个身处困境的青年人知道了人间有真爱,今天,此刻,就是我生命新的开始!”车厢里掌声不断。
那窗外,灰色迅速在清澈湛蓝的天空中消逝,阳光在树梢上跳跃,山随汽车奔跑,星星点点的绿闪烁着令人陶醉的光芒,风景,好美!转过头来,看到大家说说笑笑,才感悟:其实,每个善良的人,他心中的风景,才是最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车厢里满是阳光的甜蜜味道!
今天,心中的风景告诉我: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法令,它是我们制约自己行为的准则,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而当人性深处的光芒在它中间绽放时,它会更具生命力,更具活力,会更加深入人心,就像阳光透过冰冷的空气,树梢才会出现跳跃而和谐的韵律一样。
社会,因为有法律,变得井然有序,和谐安宁。
初一年(15)班 洪佳音
在世界的东方,有一条腾飞的巨龙,那便是中国;在世界的东方,有一只沉睡的雄狮,那便是中国;在世界的东方,有一只昂首挺立的雄鸡,那便是中国!在那里,有一群人,他们在努力实现着一个共同的梦。他们遵纪守法,共创美好的未来。
一个的十七岁少年,在厌恶了学习的情况下经常逃学、旷课。其母亲好言相劝:“儿啊,读书吧!对你的将来会有帮助的。”少年却很生气,当做耳旁风。母亲继续劝,少年因为实在忍受不住母亲的唠叨了,打算出门。当他走到门口时,发现门后放有一只锤子,情绪消极的他没有犹豫,把锤子藏在背后,走进母亲房间趁她不注意时,举起锤子有力地锤向母亲,母亲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死了。
这不只是血腥,正是这个正处朝气蓬勃的少年,亲手杀害了他的亲生母亲!而这个少年最终也被判了刑。通过这件事,我们知道,法律法纪一直在我们的身边,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可能不小心就触犯。
比如说那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到院子里玩。有一个同学提倡玩扔石头,砸中别人就算赢了。我一直感到有些不妥,如果把别人砸伤了怎么办呢?所以我明智地决定不和他们一起玩,就回家了。第二天早晨,我听到好朋友被砸得头破血流而大吃一惊,随即感到我昨天的选择是对的。“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一个学生,祖国的花朵,时代的希望,我们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遵纪守法”更是基础,拒绝“黄、赌、毒”,提倡高雅生活情绪;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走人行道;不随意丢弃垃圾,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吗?
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教育报》、《**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教育报》、《**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师范学院《希望》、《**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女性民主参与的意识、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民主参与意识,要积极主动。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所在,妇女干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作用。为此妇女干部增强民主参与意识,要积极主动,一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二要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安定团结;三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作用。
二、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要积累知识。
学习是人生的永恒主题。社会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在这个信息时代,对于女干部的素质要求也更高,要增强民主参与意识精神,首先,树立学习意识,要持之以恒。
我们妇女干部必须树立学习意识,建立一种自强不息,顽强进取的学习心理。不能安于现状,驻足不前,时刻警醒,敢于面对挑战、求学若渴、执着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其次,创新学习方法,要推陈出新。机械、刻板的学习,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要善于借鉴、善于思考、善于结合实际,用新知识启迪新思维,用新经验、新方法开创性地改进工作,提升效益。学不在多而在精,要有选择地学,不拘一格,博采众长,才会让我们的能力有所增强。
第三,学习从实际出发,要学以致用。我们学习不仅仅是学会,还要会学、会用,我们学过的很多专业知识,在指导实践时,已经是落伍了,只有在实践中摸索出全新的东西,结合理论来指导生产,才能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我们从事的工作就是我们的事业。网络信息的畅通让我们更多更好的了解知识,并运用于生产实践。
正所谓水涨船高,我们妇女干部只有丰富视野,积累知识,才能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三、强化工作能力锻炼,要创造机会。
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中的主体是相关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国规定拥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是县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拥有法律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另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形式有多种,但是总结起来可以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强制等几种。行政许可是指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进行某种行为的过程;行政确认是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行为的法律地位、法律事实的确认;监督检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是指如果行政主体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行政主体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强制是指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确保社会安全,对可能威胁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当责任当事人拒不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履行责任义务。
二、我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发展研究
第一,起步阶段。
我国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起步萌芽。此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包括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贸易、国防等社会生产的方方面面。
第二,调整阶段。
我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发展并不是一番风顺的,其中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整改进。199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国务院直属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直属机构。然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职能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与1988年的工作职能基本保持一致。
第三,改革阶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政府管理体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为提高国家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国家对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改革。此次改革中,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又重新升级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地位得到了大大提高,同时将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药品质量监督职能与质量纠纷仲裁职能划分给其他专业机构,并且在技术质量监督局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职能,从而使我国的技术质量监督体系更加的专业化、全面化。
第四,发展壮大阶段。
从2001年开始我国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2001年至今国家政府就在不断的调整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地位,采取了分段监管、品种监管等更为优化的监督管理方式,同时通过立法等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地位等,推动着我国技术质量监督行政体系进一步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研究
1.我国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经过多年的改进发展,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但是目前的行政执法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较弱。
目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的法律法规。然而,我国对于违法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范的企业或个人采取的处罚措施还是以罚款为主。但是一些企业违法经营获得的利润远远高于罚款数额,因此这些企业个人宁愿接受罚款处罚,却不改进生产技术质量,从而导致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起不到预期效果,法律效力十分薄弱。
第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支较为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但是目前的行政执法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不高,由于一些企业或个人在行政执法时试图通过贿赂执法人员以避免处罚,因此一些素质不高的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会包庇违法企业或个人,从而导致行政执法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2.完善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的措施。
第一,完善技术质量监督的法律体系。
技术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规范社会经济市场,保证公民、企业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标准化法以及计量法的修订完善,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并且与世界发展接轨的标准化体系,从而使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
第二,完善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制。
任何行为都需要体制的约束,行政执法也不例外,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针对现阶段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弊端制定完善的行政执法体制,将行政处罚的权利集中统一起来,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另外,要着力完善各级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机制,提高技术监督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加强建设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人才队伍。
行政执法部门要改革现有的用人机制,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同时要做到人尽其才,针对人才的能力特将其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从而提高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另外,用人机构还要定期对内部人员进行培训,统一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以及政治思想学习,提高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技术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
四、结语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从20__年11月中旬起,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围绕加强全市文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开始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经过了两次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在全面完成梳理《__市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今年5月,先后陆续正式出台,初步形成了市文化局(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
这一制度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行政决策。它包括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和《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其核心是推进决策民主,控制行政权力。重点是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二,行政执法。它包括了《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市级文化(文物)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其核心是:(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便于他们监督。(2)设定科学、民主、公正的行政执法程序,即: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行政参与权,确保文化(文物)行政执法的公正和透明,保护公民权利。(3)建立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条块结合的评议考核机制,包括综合评议考核制度和日常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4)落实责任,关键是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关键。因此,《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核心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本机关政务信息的权利。围绕这个基准点,我们对政务公开责任制、公开内容和程序、突发公共文化事件的信息公开、监督与救济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强调,凡是公开义务人违反本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的都将受到行政处分。
第四,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是作为《__市文化(文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附件,一并印发的。这项制度除了对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时间和考查方法进行了规定外,重点强调了,(1)坚持三项制度,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和举办法制讲座制度;(2)局长办公会,不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全市文化(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3)从今年起,每年度组织一次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上述制度今年5月陆续在依法治市综合网和中国__网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检索,先后被中国法律资源网、文化政策图书馆、法意网等60多家法制、律师或招商投资咨询网站录入,并把它作为__市文化行政机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善__文化投资环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热点文章向网民推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介绍了我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咨讯。
二、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建立和完善执法队伍
经过认真梳理,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18项、行政执法依据25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88项(文化53项、文物35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行为21项。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注:以六城区为例)行政执法主体依据41项,行政执法依据75项(其中文化文物25项、新闻出版19项、广播电视31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45项(其中文化80项、文物26项、新闻出版74项、广播电视65项),其他行政行为22项。
在此基础上,针对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维护文物安全形势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决定利用现有编制,在原文物行政执法小组的基础上,组建了__市文物行政执法队,由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市文物局局长张年安直接分管,总人数35人, 其中市文化局(文物局)16人,各区县文化局19人,全体队员都具有行政执法资质。其目的是:整合市和各区县的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大力提高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市和区县联动、快速处置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制度和机制,更有力地依法保护文物。其性质是: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而是在全市文物保护形势严峻、行政执法体制面临改革和我市文物行政执法相对薄弱的三重背景下成立的全市文物系统内的应急性临时性的行政执法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制止和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受理对全市文物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组织联络、协同市和区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联合行动。
三、文物、公安实现报警、处置、保护“三联动”,初步建立了联合打击文物犯罪的工作机制
针对今年我市文物违法案件和暴力抗法有所上升的趋势,我们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根据《__市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20__—20__年全省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宁文物字〔20__〕32号)的规定,今年4月18日,我们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文物保护知识培训班”。市和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干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文保处、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办、劳教委、14个分(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各分(县)公安局经文保、刑警、治安、派出所领导等110多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南大历史系贺云翱教授、__博物院院长龚良研究员、市博物馆华国荣副馆长,分别就__地区的历史文物埋藏现状、文物法律法规、__文物保护区域和全市文化(文物)与公安机关协同处置文物现场等内容,结合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的实际,进行了生动的讲授。参训人员一致反映,通过这次培训,在文物法制教育和文化艺术方面受益匪浅,对加强文物、公安两个系统人员的联系与合作,共同保护文化遗产、打击盗掘古墓葬等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在张年安书记和市公安局黄新国副局长的带领下,文物、公安联合对__地区重要墓葬区域进行了调研。据调查:__地区重要墓葬区域有14个:(1)玄武区—明代功臣墓葬区;(2)下关区—幕府山古墓葬群区;(3)栖霞区—六朝陵墓区;(4)雨花台区—铁心桥古墓葬区;(5)雨花台区—雨花台古墓葬群区;(6)雨花台区—西善桥古墓葬区;(7)江宁区—汤山史前遗址区;(8)高淳县薛城史前遗址区;(9)鼓楼区—石头城遗址区;(10)六朝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1)南唐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2)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3)内秦淮河两岸十朝遗存区;(14)经考古发现的将军山沭氏家族墓葬区。
根据上述重要墓葬区域的古墓葬分布情况,市公安局确定玄武、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高淳、秦淮、鼓楼、溧水9个区县为重点地区,要求各分(县)公安局会同当地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按照“市公安局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所辖区域内所有古墓葬的分布,查明情况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古墓葬及重点文物的保护措施。全市文化(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将本辖区内田野古墓葬和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视线,形成工作机制,实施长期重点防控。
同时,我们和市公安局联合派员赴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地区,就如何发动群众进行文物防护工作、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举报、破案奖励机制等课题进行了学习考察。
第三,《通告》,广泛动员。我们和市公安局通过对近年来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案件线索的分析,我市历史文物、遗址等分布位置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主要发生在郊县田野古墓葬区域,城区建设施工工地是损毁文物遗址的多发地点。为发动群众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态势,4月6日,我们和市公安局联合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通告》。《通告》申明: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加强__地区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遏制盗掘和非法买卖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精神通告。申明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文物的行为,对保护文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各区县文化局、全市42个派出所散发和张贴了该《通告》,号召全市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有关线索,积极同损毁文物遗址和盗掘古墓葬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四,密切协同,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全市文化(文物)部门在公安机关的有力支援下,完成了“第三航务工程局在宁杭高速公路二期四标段施工中挖毁市级文保单位老鼠墩古文化遗址案”等四起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其中直接违法行为人第三航务工程局被行政处罚20万元。目前,六合、江宁两区文化局正在对六合区薛山商周古文化遗址核心位置上建起厂房案和江宁区市祖堂山精神病院在幽栖寺遗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进行行政调查。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了十多起文物违法案件,一批犯罪份子落入了法网。例如:高淳文化县配合县公安局破案3起,刑事拘留4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迎庆、孔令华、李春福等,追回各类文物90多件,在已鉴定30多件文物中国家三级文物4件。又如:江宁文化区配合区公安局,当场抓获了祁、董青峰、李金龙等三名涉嫌盗掘古墓葬犯罪嫌疑人,一名倒卖文物嫌疑人,追回文物140多件,其中国家三级文物3件。在省文物局组织的文物行政执法卷宗评选中,我市报送了6份卷宗参评,其中“第三航务工程局在宁杭高速公路二期四标段施工中挖毁市级文保单位老鼠墩古文化遗址案”卷宗获一等奖,鼓楼区的一份卷宗获三等奖,我局获团体二等奖。
四、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努力解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结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了法制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先后形成和公开发表了五篇法制理 论文章,主要有《__市文化法制建设与依法行政研究报告》、《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和《由__一起文物违法案件引发的思考》等。我们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项政府行政机关自身的强制性综合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我们面临着四大难题。
难题一:职权规定错综复杂。在现行的法律中,部门职权规定成为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之不同层级的法律规定对部门职权都有规定,导致部门行政执法依据中的职权规定错综复杂,这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职责、明晰执法责任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
难题二:法律依据的缺位。法律依据是行政执法的核心和关键。但是,市文物局在处理的几起文物违法案件时,都因法律依据缺位而无法对直接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这一问题的直接后果是,既对我市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给文物行政执法造成了法律依据的不足。
难题三:法律规定的错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同一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是将行政主体对外承担的法定职责确立为内部考核目标。但是,由于我市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明显错位,这给我们明确职责、科学确定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加强检查监督、实施奖惩等工作带来了尴尬。
难题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的授权。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职权不仅是可以行使,而且是必须行使,不能放弃。法律在授予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也赋予了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去保证完成。面对如此多的法律授权和繁重的文化、文物管理任务,我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力量却显得相对薄弱,出现了放弃或转移部分行政职权的情况,区县的情况尤为严重。
针对上述难题,我们的解决路径主要是:
第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手段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等。依法行政,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今年以来,我们初步形成了市文化局(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文化领域管理的法律调控机制,强化有效监管的法律手段,使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法治、有效政府、有限政府。
我国加入WTO的目的是旨在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大餐桌上分得一杯羹。但是尚待健全完善的法环境和政府法制建设,像左手牵制右手一样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生前为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的曼库尔。奥尔森在他的《为什么有的国家穷有的国家富》一书中,用排除法论证了文化、人口密度、资本和劳动等诸多因素不是决定一个国家穷富的根本原因,论证出穷富边界是国界——即国界勾勒出不同的经济政策和制度。曼库尔。奥尔森教授在文中写道:“问题在于无序的个人行动并不能获得真正的巨额财富。只有通过数百万计的专业化工人和其它投入的有效合作,也就是说,只有专业化和贸易收益得以实现,它们才能被获取。虽然低收入社会能获得大部分自我实施交易的好处,它们仍未能获取大部分最大的专业化和贸易收益。”其原因是,其一“它没有公正地执行合同制度,从而失去了大部分此类需要公正的第三方实施的交易收益(如在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其二“它们没有在长期中保护产权的制度,从而丧失了大部分资本密集型生产的收益”;其三“这些社会中的生产和贸易还受到蹩脚的经济政策和私人或公共掠夺行为的损害”。曼库尔。奥尔森教授文中提出的三个方面需要的制度保证,就是需要一个高效率的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法环境和政府法制建设。
无论是在对市场与法治关系的探讨上,还是在评判市场经济的标准上,政府这一角色都占据着关键的地位。政府所以说是市场与法治关系中的核心纽带。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实践到了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时刻,推动政府角色在市场和法治的背景下的转变,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建设法治市场经济要解决的两大问题
在经济发展的法环境中的两个重要角色是政府和经济人(企业和消费者)。政府的行为和经济人的行为从本质上说都可以是利已的和机会主义的。只有约束政府和经济人的行为,才能使他们的行为达到好的效果。
首先,经济人的天性是机会主义的,只要有可能,总想扩大自己的利益,即使这样做会损害其他经济人的利益。如果抢东西、偷东西不受惩罚,抢和偷就有吸引力。如果违反承诺不受惩罚,守信就没有吸引力。自由竞争能解决问题吗?不一定,因为竞争可以提高福利,也可以减少福利,关键是看产权和竞争规则的确定。
因此,为了实现市场的功能,市场经济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是经济人必须被约束。这种约束至少包括三项内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合同的实施、适当的监管。没有这些,经济人的行为不受到约束,市场就是无序的,经济人的为自己利益的努力将互相伤害,而不是互相有利。
由谁约束经济人?一种可能是经济人自己,经济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许会遵守秩序,比如他在乎自己的“声誉”,因为坏的“声誉”导致将来别人的不合作,丧失图利的机会。如果短期的利益小于长期带来的损失,经济人基于声誉考虑会遵守秩序。另一种可能是社会的非正式习俗,比如“诚信”。它是一种“社会资本”或共享的信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虽然个人声誉和社会诚信起很大作用,但它们对维持大量的复杂的交易是远远不够的。产权的保护、合同的实施、适当的监管需要一个执行规则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就是政府。
人们习惯对政府的“守夜人”职责轻描淡写,实际上,政府要做到使市场有秩序是非常不容易的。它要保护产权不受侵害,特别是不受强势的侵害;它还要保障合同的实施,公正地实施;它还要做适当的监管,保障竞争的秩序。
但是,引进一个强大的政府马上引入另一个问题:当这个政府用它的权力去保护产权,实施合同,并做到有利于市场的监管时,这个政府也可以用它的权力破坏产权,不公正地实施合同,做不利于市场的管制。有两个基本原因使人们对政府的滥用权力极为忧虑。第一,政府的垄断性强制权力。本来,赋予政府垄断的“守夜人”职责是为了节省成本,但是这一垄断性强制权力自然使经济人受到政府的威胁。第二,政府并不是由一个人组成的,而是一个庞大的组织,即使有些官员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却不能保证所有官员都这样。
法治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
如何较好地解决这一两难问题呢?即约束经济人又发挥政府的作用,但同时又约束政府呢?没有完美的制度,但目前人类发明的最好的制度就是法治。所谓法治,就是经济人和政府都置身于法治的框架之下,都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通过政府保护产权,实施合同,维持市场秩序,但同时法律也约束政府。
法治的约束政府的作用是区别“以法治国”(或称“法制”)与“法治”的试金石。“以法治国”是政府以法律为工具来管制经济人,但是政府自己在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约束。因此,“以法治国”下的政府本质上是无限政府。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第二个作用才是约束经济人,是针对常见的误区提出的。重要的是,法治造就一个有限与有效的政府。因此,法治是建设好的政府,好的市场经济的制度保障。在法治下,政府与经济人是一种“保持距离型”关系。
法治通过预先制定的规则来划分政府和个人的权利范围,建立决策和解决纠纷的程序。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受到约束。当然,法治并不是约束政府的唯一方式。公民社会和民主是约束政府的另外两种方式。公民社会通过非政府组织舆论、媒体等渠道约束政府。民主是以投票的方式,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政府人员,决定事情,从而约束政府。
在三种约束政府的机制——法治、公民社会和民主——中,我们特别强调法治建设,并不是否认公民社会和民主的作用,而是指出制度建设中的一种适当程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可以比较直接而且效用比较高地推动好市场经济的建立。用法治来约束政府应该排在优先顺序上。法治是独立于公民社会和民主的约束政府的形式,并不是不先建立民主就不能在法治建设上有建树。虽然三者之间确实有联系,但是这种联系并不能推导出没有民主,没有公民社会,就不能去建设法治。实际中存在很多的空间,努力推动法治建设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违背有限政府的两类情况
法治下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法治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约束政府。为什么要把约束政府放在首要位置,这跟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有关。因为我们的历史是从计划经济走过来的,我们的现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职能和体制上来讲,政府习惯的是无所不包,而且我们的历史上没有有限政府的概念,没有政府行为要受到约束的概念,所以约束政府应该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
在现实中,违背法治的突出表现正是法治没有约束政府,即政府没有能成为真正的有限政府。
这里有两类情况:第一类情况是政府颁布的限制经济人活动空间的法律太多。有法律的国家并不一定是法治国家,立法多并不意味朝法治国家迈进。事实证明,众多的限制经济人活动的法律,往往是造成了很多坏的市场经济的主要原因。这在中国虽然是新出现的问题,但是在其它国家是老问题了。法律多并不是法治。相反,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捆绑经济人,是打着法治的旗号,实施以法治国。
(一)执法人员力量与需要承担的职能不匹配
苏办发〔2014〕1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并具体负责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试点镇综合执法局不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职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监管职能。试点镇综合执法局等职能机构是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调节编制组建的,这就决定了综合执法局的编制难以大幅度增加。所调研的试点镇,执法人员最多的张浦镇也只有22人。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承担起下放的几百项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专业技能与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适应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处罚权,权力多、领域广,而且农业、环保、食药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很强。目前试点镇虽然采取了跟班学习、加强培训等措施,但一些执法领域专业性偏强的特点,导致一些执法工作在试点镇难以得到有效开展。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很难直接顾及到试点镇。
(三)衔接不畅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基本目录的要求下放、承接行政权限;有的地方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权限多且时间紧,试点镇暂时无力承接;有的地方县级职能部门与试点镇没有建立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工作机制,有的县级职能部门对试点镇的行政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试点镇获取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受理,省、市主管部门仅认可县级,试点镇难以具体操作;有的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缺失,导致部分领域出现执法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真空现象。
二、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稳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
按照苏办发〔2014〕1号文件“凡试点镇确需且能够承接的行政权限,都应赋予试点镇行使;试点镇暂时无法承接的行政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一是有序下放。在县级政府编制、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加强协调,充分考虑到试点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可放”和“能接”之间找到平衡,下放一批试点镇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常用行政处罚权,对专业性特别强、实践中不常用的权限暂缓下放,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平稳下放。昆山市2012年下放给张浦镇行政处罚权655项,其中农业类134项。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根据张浦镇的实际承担能力,为防止市场监管出现真空情况,昆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市级部门下放的部分综合执法职权的通知》(昆政发〔2014〕49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涉及燃气管理、农业投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停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中农业类的有99项。二是有力承接。试点镇对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细化落实承接实施方案,优化、充实人员配备,做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三是有效行使。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试点镇综合执法局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要履职到位,避免出现下放权力悬空的现象。
(二)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
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培养。随着权限的大量下放,试点镇面临人手少、任务多,权力大、能力不够的情况,急需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避免试点镇扩权带来的“隐性违规”,构建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定期派人员充实试点镇的行政执法力量,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试点镇应通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派员到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加速培养各执法领域的专业执法人才,适应权限下放后执法工作需要。
(三)完善各项运行机制
【内容提要】对系统化家庭治疗的原则和方法,以及优势和局限性本文进行了一定分析,并说明了它对心理咨询的可借鉴性意义。
早期的心理治疗不涉及整个家庭成员,它主要针对个体,如婚姻咨询中心处理离婚问题、孩子养育、经济问题、交往问题和等,儿童指导中心处理儿童问题,有的婚姻咨询也会讨论到孩子问题,但并不处理儿童问题,儿童问题要转到儿童指导中心。20世纪50年代儿童精神病学家NathanAckerman认为社会情境容易导致情绪困扰,他开始一起会见家庭成员,并且把治疗的重点从过去经历转到当前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关系上。NathanAckerman因此被认为是家庭治疗的创始人。1959年DonJackson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家庭精神研究中心,从事家庭关系的训练、研究和治疗。1960年Ackerman在纽约建立了家庭治疗中心。家庭治疗打破了早期治疗的局限,成为处理家庭问题,恢复家庭功能的更有效的治疗模式。
随着家庭治疗的扩展和深入,出现了许多不同的适用不同情况的方法,如系统家庭治疗,它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把整个家庭看作一个系统,它的处理方法是理解和改变整个家庭的结构,治疗的关注点是家庭而不是个人的症状。系统家庭治疗也有几种不同的学派,其中结构化、策略化、系统化家庭治疗有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系统化家庭治疗的代表人物包括Milan小组、Hoffma、Penn和Temn等等。
一、系统化家庭治疗的基本理念
1.家庭是一个有边界的系统,它可以适应家庭成员的变化,促进家庭成员的成长,同时为了让家庭正常运转,家庭成员应该共同努力实现家庭功能。而夫妻、亲子、兄弟姐妹分别构成家庭系统中的子系统。
2.家庭的边界必须是半渗透的,以确保它的生存和对社会的适应。因为人在一生中会发生许多变化,如上学、落榜、结婚、生子、升迁、降职、退休等等,每个变化都可能成为一个转析点,如果家庭不能适应这个变化,那么家庭成员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孩子到了青春期,想独立、自主,如果父母仍象过去那样包办代替,孩子就会出现逆反心理,并可能出现问题行为。
3.家庭是一个可调节的自稳态系统,它有能力对外界和内部的改变做出调整来保持自身的稳定。当家庭内部的一部分元素发生改变时,另一部分也发生相应的改变,两者共同作用使家庭恢复稳定。这一过程叫做负反馈,通过负反馈使家庭系统功能稳定和自适应。与负反馈相对应的正反馈指的是,家庭内部发生一个小改变,都因为其他成员的互动作用,使这种改变扩大化甚至异常加剧。一般一个人做了某件事,家庭成员会赞成或反对,会强化或减弱他的行为,比如你有一个12岁的女儿,她告诉你她想与同学一起坐公共汽车到商店买新年礼物,你会同意吗?如果你仍象过去那样认为她尚小,没有大人陪伴会不安全,那么她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征求你的意见,或者以后始终谨小慎微,没有独立精神,这就是正反馈。
二、系统化家庭治疗的指导原则
系统化家庭治疗人员要遵循三条原则:建立假设,迂回询问和中立。
建立假设指治疗人员以对他所要访谈的家庭收集的信息为基础建立一个明确的假定。在治疗中可以有多个假设,假设多一些,思路就会多一些,对方接受的可能性也大一些。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于惯性思维,往往对不同的人采用同样的假设,比如一个女人说我最近心情糟透了,我们马上就会想可能又是婚外情。米兰学派认为提供一个问题的多种假设,来访者的思路就会宽一些,如果第一个假设不对,就用第二个假设。提出假设可以使治疗人员收集到信息,也可以引导来访者思考。米兰学派认为治疗的任务是让来访者用不同的方法看问题,而不是强迫对方改变。
迂回询问指治疗人员针对他所征求的各种关系、变化和差异以来自家庭的反馈为基础而进行的调查。我们在治疗中经常发现,问“你们夫妻关系怎么样?”“你觉得你爸爸和妈妈关系怎么样?”其结果可能是不同的,之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前一种问法可能会遇到阻抗,而后一种则不会,甚至还可以掌握有关家庭关系的多种信息。
保持中立。中立原则对于家庭会谈和建立与家庭的关系十分重要。中立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所有家庭成员的中立态度,不站在任何一个家庭成员的一边,对每一个家庭成员保持客观和公正的立场;二是指治疗者对待家庭的信仰、价值观、种族立场、社会准则和阶层观念持一种“非评价”的态度;三是治疗者不视症状为病理学性质的,而是家庭系统功能失调的表现;四是治疗者对家庭的改变和家庭结果保持中立,这意味着治疗者并不提倡某种改变,也绝不能将某种改变强加于某个家庭之上。
系统化家庭治疗之所以强调中立原则,是因为它认为治疗的目的是增强家庭改变时的自由和能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治疗人员应该做到不判断、不责备。
三、干预性的谈话
系统化家庭治疗主张不判断、不责备,只是倾听,那么如何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呢?系统化家庭治疗认为干预性的谈话是最佳途径。
治疗师的每一个问题都会带有某种意图或是源于某种假设。有些问题的目的是使治疗师能够把握来访者的处境和经历,而另一些问题主要是为了激起治疗上的改变。问题可分为四种:直接的问题、迂回的问题、策略性的问题和内省性的问题。每种问题的目的效果是不同的。
直接的问题,目的是调查性的。主要用于了解家庭成员的现状及其相互关系,这些问题往往会对来访者或家庭产生保守的效果。如一个家庭的妻子对你说她的孩子不听话、难以管教,那么你可能会问孩子什么地方不听话?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不听话?等等,这就是直接的问题。直接的问题有两个弊端:一是使这个家庭更深地陷入到直接的感受中,无助于挑战家庭已有的信念;一是可能引发判断性的态度,不利于家庭治疗。
迂回的问题,目的是探索性的。问题是要引出人物行动、认知、观点、感情、事件、信念、环境等等之间反复或循环的关系。它往往以对事件间的可能联系的好奇心为特征,而不是特别需要知道问题的来龙去脉。迂回的问题对家庭有潜在的释放作用,使他们逐渐意识到家庭成员固有的方式。例如问妻子:孩子不服管教时你丈夫在做什么?问这样的问题会使丈夫意识到妻子不仅对孩子的行为感到苦恼,也对他的行为不满。迂回问题的主要弊端是随着问询范围的逐渐扩大,可能会偏离问题的核心。
策略性的问题,目的是用一种特定的方式影响来访者或家庭,是矫正性的。治疗师的行为更象老师或教育者,告诉家庭成员他们错在哪儿和他们应该如何做。如:你有没有请你丈夫帮助你管教孩子?这种问题往往对家庭有约束强迫的作用。治疗师尝试着影响来访者按照治疗师认为更健康更正确的方式去想去做。常见的副作用是家庭成员对自己过去的方式感到有罪感或羞耻感。不过,在治疗过程中偶而使用策略性问题也非常具有建设性。这些问题在挑战有问题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时可以大胆使用。
内省性的问题,目的是促进性的。治疗师更象一位指导者,鼓励家庭成员调动他们自身解决问题的资源。内省性的问题对家庭更具有促动性的作用。如:你如果请丈夫和你一同管教孩子会怎么样?治疗师影响性的意图由于对来访者自主性的尊重而弱化了,因此问题的语气往往更温和,家庭成员感觉自己象是被邀请进入新的观点而不是被推拉着。这些问题往往给予家庭成员新的认知状态、新的看法、新的方向或新的选择空间。他们也能重新评价家庭目前的认知和行为,找出问题所在,从而产生新的关系和新的解决办法。
总体来说,采用迂回问题和内省问题,家庭成员更可能感受到尊重和新奇,并自发产生转变,而采用直接的和策略性的问题,家庭成员更可能感受到评判、交互讯问和强迫。
为了使家庭成员发生改变,系统化家庭治疗除了采取干预性谈话方式外,还采取其他策略:
1.正性暗示。治疗者给予症状行为一个良好的解释,来改变家庭其他成员对症状成员和症状本身的知觉,进而改变围绕症状行为的互动方式。比如:孩子也许并不是有意拒绝上学,而是因为她怕妈妈独自在家会因为沮丧而自杀,孩子非常害怕失去妈妈和家庭解体。这种鼓励症状的方式,最终却能起到建设性的改变家庭内部互动关系的作用。
2.“仪式行为”。治疗者为家庭布置一系列任务,包括家庭去做什么、在什么地方做,何时做和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做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在那些互动关系混乱的地方建立起明晰的行为。例如在一个三代人的家庭,奶奶经常干预母亲对女儿的教育,由治疗者设计的仪式行为是让奶奶和母亲在某些特定的时间轮流对女儿进行教育,这项工作通常要作为家庭作业来完成。
3.提出困境。治疗者指出任何一种选择的好处和可能带来的不好的地方,当家庭成员面对选择时,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信仰、情感和恐惧,这样的训练可以帮助家庭作出改变的决策。
四、系统化家庭治疗的优势和局限
系统化家庭治疗作为一种特定的心理治疗方法,一方面拥有自己独特的原则和技术,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还常常有选择的吸收其它学派的治疗方法,因而具有明显的优势。
1.系统化家庭治疗遵循的中立性原则,能更有效地消除家庭成员的抗阻,因为它使家庭成员感到了尊重,治疗效果会更好。
2.系统化家庭治疗建立的多种假设和迂回询问原则,使治疗人员能了解到更多的信息,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及问题所在。
3.系统化家庭治疗的目标是增强家庭改变时的自由和能力,不强迫对方改变,同时它认为治疗人员不能过分卷入,因为这样会使治疗人员深陷其中,不能清楚掌握问题的实质。这一点对热线咨询人员也同样适用。在热线咨询和面询中,咨询员有时会出现衰竭现象,如怀疑自己的能力,感到力不从心,试图逃避等等,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过分卷入,把自己当做救星,一定要解决对方的问题,当自己不能让对方满意时,就产生无力感。或者有过多的情感投入,身处其中,无法掌握咨询的方向。不过于卷入才能使咨询员了解事实的真象,帮助对方梳理思路。有人可能会说这与心理咨询的共情原则是相违背的,其实过于卷入与共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过于卷入是指对方的事件完全等同于自己的事情,投入过多的情感。而共情是指对方的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能准确理解对方的意思和情感,并对对方的感情作出恰当的反应。
总之,系统化家庭治疗的目标、原则和方法值得心理咨询人员在咨询中参考和借鉴。如在咨询中建立多种假设,并通过迂回询问验证假设,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的根源。通过正性暗示提高其自信心,用仪式行为引导其思考和采取行动。坚持中立性原则,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打破来访者对咨询员的心理依赖,提高其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从而达到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目的。
系统化家庭治疗的优势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但与此同时这种治疗方法也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第一,由于没有确定的方案和建议,可能使求助者产生失望情绪。特别在我国,心理治疗还没有普遍,人们对心理治疗缺乏正确的认识。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内心是封闭的,不愿让其他人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一旦家庭成员心理出现了问题,人们都习惯于把它隐蔽起来,直到问题严重到了一定程度,家庭确实无力解决的时候才寻求治疗,而这时又会对治疗师产生心理依赖,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治疗师身上。他们迫切希望有一个明确的改变方案,如果没有,他们就会感到无助或怀疑治疗的可能性,怀疑治疗师的能力。
第二,有些来访者对动摇其观念的问题可能会加以抵制。这主要是由于问题已积压了很久,来访者已产生了固定的认知模式,要改变是比较难的。比如:我对这件事已想了很多年了,就是因为他的原因,才造成了今天这个结局,我对这件事没有任何责任等等。另外个性的原因也会加大治疗的难度。
第三,系统化家庭治疗主要采取谈话的方式,治疗师通过问一些问题了解家庭的互动方式和信仰,又通过问问题引发来访者的思考,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但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有些来访者可能难以理解治疗师的意图,双方无法互动,这会大大影响治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