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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管理成为必然趋势
城镇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走向,也是一种必然趋势。然而,对城镇化的理解,则需要超越传统城镇化的范畴。传统城镇化模式主要是人口向城镇的聚集,伴随着城镇的发展,农村走向衰落和终结。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关键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不是仅仅依靠大城市或小城镇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城乡分治的格局。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在制度安排,所以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途径是要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消除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目前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为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是在1982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逐步在全国农村推进,并得以不断完善。某种意义上说,村民自治制度是继制解体后乡村治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创新。村民自治制度发展至今,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因而也成为当前政府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农村的一项基本社会管理体制。
村民自治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组织乡村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框架下设计的。从该制度的法理内容来看,村民自治主要是为了达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而从制度实施的现实来看,村民自治实际上在执行着管理乡村基层社会经济的职能。一方面村委会在村级集体经济和集体产权管理中发挥着领导功能,另一方面又承担着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然而,由于村并没有独立的财政来源,所以无法实现真正的村自治。要让城镇化的推进与农村发展协调统一起来,就需要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也就是将村民自治纳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管理体系之中。
首先,目前村民自治组织所承担的基层公共管理的功能需要纳入统一的公共管理体制之中。在地市一级的行政辖区内,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民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统一配置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水利、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并实施统一管理。打破城市与农村分离的财政体系,将农村公共领域里各项投入,编入到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之中。对于偏远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的支出,可由地方政府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
其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让村民自治组织逐步退出管理村集体土地和村级经济。为了深化村民经济活动的独立自主性,避免因集体产权模糊而引发和激化农村社会矛盾,乡村在经济管理方面必须推进集体产权的确权改革,也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或其它集体产权加以细化,将具体权责范围明晰到农民个体之上。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集体产权交易机制,使农民个体的产权收益更加明确。
此外,按照城乡一体化方式,建设和完善乡村基层社会生活领域里的村民自治。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可以参照城市居委会建设模式,由村民直接选举,组织的运行经费纳入到统一的财政支出之中,以确保村民自治得以普遍地、统一地、正常地运行。与此同时,村民委员会主要致力于服务村民生活。
将村民自治作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去加以发展和完善,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一项制度改革与创新,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将为城乡均衡、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最突出的差别问题就是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它社会生活条件的落后,而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仅仅靠农民自我建设和中央支农资金支持,其效率很有限。
作为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
新型城镇化也是社会生活方式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变迁集中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所谓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实际上也就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自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属性和特征之一,自治并不等同于民主。传统的乡村社会也有自治,传统乡村自治通常是在乡村精英如族长和宗教权威的主导下运行的,此种自治虽保证了村庄的相对独立性,但其实并未实现村民的自主性,而且也因过于强调村庄内部自治导致村庄封闭性增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村民自治,自然需要从传统自治向现代自治转型,与现代乡村社会生活方式保持一致。乡村是人类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域,伴随着社会变迁发展与城市化,一部分乡村人口迁移至城镇居住和生活。从迁移理论来看,人们从乡村向城镇的迁移行为,主要受两种力量的作用:一是乡村的推力作用,二是城镇的拉力作用。推力作用机制就是乡村中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不利条件或因素,拉力作用机制主要是城市优越于乡村的社会条件及因素。不过,从人类社会城镇化的整个过程来看,城镇化并不只是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迁移和聚集。城镇化同样还包括乡村的城镇化,而乡村城镇化实际上就是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与现代化。
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镇化,既需要有乡村生活物质环境和条件的改善,同时也需要营造现代的人文环境,即农村居民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民主化是社会生活领域的本质特征和要求,因为在生活中,具有自主性的个体完全能够支配而且应该由个人来支配其自身的生活性事务,所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乡村基层社会生活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非常重要。
作为乡村民主化的社会生活方式,村民自治就是要不断推进和完善基层社会生活领域的民主。首先,通过民主选举选择出多数村民所信任的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能就是组织协调乡村基层社会生活及社会秩序,即为不断改善乡村社会生活环境而服务。推进乡村基层民主选举,其重要意义还在于在基层社会形成民主生活的社会风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社会基础。让广大村民参与到与其生活相关的基层选举之中,可以培养人们的民主精神、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从而在乡村社会生活领域形成民主化的风尚和环境。其次,村民自治中的民主决策也将主要在社会生活领域得以体现,即乡村居民可以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对自己生活中的事务能够自主决策、能参与村庄内部生活中的共同事务的决策。村民自治组织的形成应该是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而不是让村委会来实现自治。因而民主决策不能局限在村民自治组织之中,而需要拓展为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这一原则和制度就是要促进村民个人独立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独立自主做出自己的合法行为选择。当村庄成为人们自主生活的社会空间时,一方面广大村民的个体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会被调动起来、激发起来,为乡村发展提供动力来源。另一方面,村民在社会生活中民主决策范围的不断拓展,也将促进乡村社会的进一步开放。只有当村民独立自主支配其生产要素或资源配置时,农村的要素市场才能发育、发展起来;只有农村市场发展起来了,农村才会进一步开放;农村只有走向开放,才会有新鲜的“血液”进入农村,农村才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未来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管理将主要是乡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由于村庄主要是社会生活的空间而不是政治单位或行政单位,因而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应该走向社会管理领域,即乡村民主管理的范围主要在社会性事务或生活性事务之内。目前村民自治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在于政社不分、公共管理与社会管理不分。制度设计赋予村民自治过多且模糊的功能,致使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建设、公共管理与社会管理混同在一起,由此影响到村民自治的社会效益。如果让村民自治回归到民主管理乡村基层社会的生活性事务,其职能也就走向专门化、单一化,村民自治组织的权责会更加对称、更加明晰,有利于其在基层社会生活民主化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加有效、更为积极的功能。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村民在平常生活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而且民主监督主要是在村庄及村民内部对共同生活的事务和社会行为的相互监督。由于当前的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着管理集体土地和集体产权收益的职能,以及组织和管理村级经济的功能,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主要是针对村委会的,即村民对自治组织的监督。村民之所以要对村委会实行监督,村委会之所以要公开村务接受监督,在一定意义上表明村级自治组织拥有了较大权力,成为一种类似权力机关的组织,而与法律所界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相一致。所以,当村民自治组织逐步去权力化,村民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监督村委会,村委会也就可以真正代表村民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在构建基层良好社会风尚、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功能。
作为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村民自治需要通过相互监督和行为自律来达到生活的理性化,并由此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村民自治一方面使个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也就需要提高个体的社会性,以使社会关系得以协调。个体社会性的提高必须通过法律及规范来规制个体的行为选择,并通过社会监督机制促使个人遵循法律和规范。由于村民自治组织是广大村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能很好地反映和代表村民意见,因而充分发挥其对基层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教育功能,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基层社会。
走向社区建设
在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乡村将依然是居民居住和生活的重要社会空间,乡村的变迁与发展将主要体现为村庄的社会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于、越来越类似于城镇社区生活环境。要达到这一目标,乡村在社会管理上就需要朝着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作为乡村治理的基本制度—村民自治要走向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统一起来。
在社会学意义上,传统的村落尽管也属于一种社区,严格地说是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community),这一共同体主要是基于血缘和地缘而形成的,即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和长期居住生活在共同场域的居民而构成的社会共同体。传统乡村社区的存在和维续主要依靠熟悉的社会关系纽带、礼俗规范以及认同边界,因而容易在村庄内部形成自治格局,但同时也容易使社区封闭起来。现代意义的乡村社区建设则是在开放的社会推进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建设,即在不同社会关系的个体及群体之间建构社会共识、规范和秩序。
从发展的角度看,更好地治理乡村社会生活空间,关键是要解决制约乡村发展的三个问题:一是村庄的封闭性,二是乡村人口的单向外流,三是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就目前的村民自治状况而言,难以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甚至有些自治策略和措施,虽对扩大乡村基层民主有促进作用,但对乡村发展问题还可能具有强化和固化作用。因此,村民自治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地根据乡村发展的实际深化改革和创新。
首先,村庄的封闭性使得乡村发展只能按照自然循环的方式发展,即通过村庄内部人口一代一代地自然更替,维持着乡村的存续。由于封闭的乡村难以让新生力量进入,因而乡村发展最多不过是村庄内部面貌的更新,而难以与社会转型保持协调。未来的村民自治需要改变乡村治理策略和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就是村民自治必须超越传统村庄自治理念,走向现代社区建设。通过乡村社区建设,一方面可以发挥基层社会力量更好建设和管理乡村社会;另一方面在新的生活共同体构建过程中促进乡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让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之中,从而可以把乡村建设成与城市社区相类似的社会生活空间。
其次,乡村人口的单向外流,导致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基础越来越不稳定、发展的后劲越来越匮乏,由此也可能导致乡村社会逐步走向衰落,乃至有大量的村庄因此而走向终结。尽管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乡村人口的外流是一种趋势,流动也是农民的自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些村庄的衰落和终结是理所当然的结局。乡村人口向外净流出的格局是在二元体制和二元社会经济下发生的,由于城镇生产和生活方式已走向现代化,而乡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依然维持在传统落后的状态,农民自然会不断地走出乡村、流向城市。如果城乡差别过大、城乡二元体制存在,这种乡村人口净外流的问题就难以得到真正解决。因此,要缓解和改善目前乡村单向外流局面,必须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乡村社区得以更好的建设与发展,乡村社区生活方式同样达到现代化水平;二是乡村社会是充分开放的,即乡村市场必须充分发展。要让村落社区不仅发展成为“本村人”共同生活的社会空间,更是市场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再次,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城镇化,其共同目标都是促进发展,其中自然也包括乡村的发展。如果只有城市扩张和发展,而乡村不断走向衰落和终结,那么这一发展过程很难说是协调的和良性的发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将是解决乡村发展的持续性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村民自治的大趋势。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社会管理体制作保障,在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即把村民自治的乡村社会管理转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就是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乡村社会,即参照现代城市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模式来管理和发展乡村社会。目前城市社会的基层管理体制已基本从居委会管理体制转向社区管理,社区建设与管理体制实现了基层社会管理的专门化和社会化,大大提高了社区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效率,对促进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同样,在农村推进村民自治向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转变,也将会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对不断改善农村社会生活环境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伴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乡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也就会得以持续地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镇化背景下乡村自治的理想选择,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可以更好地改变人们固有的城乡差别观念,形成城乡融合与一体化的新理念,树立建设新农村的信心,重新构建乡村社会认同体系。此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起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通过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使乡村得以更好地建设与发展。由此打破传统村落边界的封闭以及旧体制的束缚,把乡村建设成为一个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
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形成合力。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需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纪委、农办、民政、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力量,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协商。统筹决策,确保这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特别是在场所建设、功能确定、规划设置等方面,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不能各自为政,各搞一套。镇(街道)层面需要哪个部门指导和帮助的,相关部门不能推诿,要拿出具体举措,帮助镇(街道)解决难题。
深化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步骤,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重要性,消除镇村干部的畏难情绪和基层群众的各种顾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盛秋平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温州市委“一年搭框架、二年抓深化、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部署,紧扣“三分三改”,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开始永嘉县在桥下镇开展先期试点,同时鼓励其他各镇街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开展社区建设。至7月底止。全县已有906个村完成了社区规划布局,117个村进入新社区运行阶段,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新格局。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
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社会是人类梦寐以求的一种社会状态,是马列政党永恒追求的崇高社会理想。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口号以来,党的十七大、十都对这一概念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和谐社会这一概念包含五个层次的含义:第一、个人自身的和谐;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第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和谐;第四、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第五、国家与世界的和谐。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点建设内容和目标。和谐社会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是指党在治理国家时,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是指党和国家要恰当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充分体现;诚信友爱是指全体社会成员能够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充满活力是指党和政府要尽一切可能尊重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愿望,支持各种创造活动,使全体人员享受创造的成果;安定有序是指党和国家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以此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要尽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保证生态良好的前提下,使人们过上富裕的生活。
二、习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习惯形成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里,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完善和发展。习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以及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在现代文明社会,成文法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各民族的习惯在规范民族行为、处理名族内部事务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习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民族团结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习惯这一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使得拥有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文化积淀的各个民族能够进行相互融合。名族团结就能由理想变为社会现实,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二)有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习惯作用的发挥,有助于涵盖人口结构、区域结构以及民族结构的社会第二系统的构建,这样一来,社会就能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社会结构的稳定就有了现实的可能。
(三)有利于社会行为的规范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规范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评价、教育,使人类的活动能在社会制度的约束下进行,这样一来,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才能得以进行。法律对人类的社会行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作用,但却不是唯一的方式。风俗习惯也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其对人类心灵和行为所起到的净化作用也不容忽视。因此,党和政府在治理国家时,要充分发挥法律和习惯的综合作用,促进人类社会行为的规范。
(四)有利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核心和关键。人类和大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自然,大自然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所需的各类资源,因此,人类必须要善待自然。党和政府在治理国家时,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为行动准则,努力达成社会和谐这一伟大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民主法治,在这一全新的时期,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党和国家所面临的重大建设问题。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要立足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充分发挥民主和法治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重视习惯这一具有浓厚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的社会资源,对社会制度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三、习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习惯法是一种区别于成文法的社会规范,它产生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中,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它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民众社会意志的体现,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解决争端的机制。习惯法对传承民族文化传统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民族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习惯法对我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变迁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古以来,习惯法都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支配作用,具有名族性、稳定性以及地域性等显著特点,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一)有助于司法和谐司法对维护社会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和谐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内容。在司法和谐建设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要加深对习惯法的重视程度,看到拥有社会历史积淀的习惯法的独特优势,在保证法律和谐的前提下,将习惯法灵活运用于司法领域,将法律和习惯法进行有效融合,使二者进行优势互补,保证依法治国的人性化,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将情与法相结合能够使群众的心声得到真切反映,缓和社会紧张关系。
(二)有助于乡土社会正义观的维护公平与正义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公平与正义二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社会正义的存在使得社会公平有了实现的可能,社会公平能促进社会正义的发扬。公平和正义与社会的道德和伦理相符合,它在纠纷处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保证社会秩序破坏的最小化以及人际和谐的最大化。社会大众朴素而现实的正义观区别于法律条文中的正义,这种正义观是具体的、微观的,是百姓心声和民意的体现。习惯法的价值和特点主要体现在对民意的关注、对人情的重视以及对道德的维护上,它能对基层社会秩序进行合理安排和维护,对乡土社会正义观的维护意义重大。
(三)有助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失衡是其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要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就一定要看到习惯法的重要作用。习惯法在少数民族的发展壮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少数民族的习惯法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党和国家可以对民族习惯法进行清理、改造和提升,使其能在少数民族自治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结语
今天召开的全县基妇工作会议是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后一次工作落实会议,刚才二位局长分别就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作了简要的回顾,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关键在于落实,下面就会议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妇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和国家已将解决民生问题摆上非常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去年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解决民生问题,更是倍受社会关注,十七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给我们卫生事业带来新的机遇、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1、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要求“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基层卫生工作的发展方向,是落实党和国家解决“病有所医”问题的具体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化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做到小病在基层社区,建立新型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省政府已明确将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完成300个乡镇卫生院和3000个村卫生室的改造任务,大幅度增加基层卫生事业的投入,是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快城乡卫生机构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我们要紧抓机遇,深刻领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密结合实际,努力推动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2、妇幼卫生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的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出生人口素质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对此,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健康,颁布了《母婴保健法》,为了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提出了妇女儿童五年发展纲要。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对于我们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转变服务模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医务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依法执业,有力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积极应对我县基妇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对照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我县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由于经费投入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妇幼队伍不稳等问题导致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妇幼卫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能裹足不前,必须充分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难而上,重点突破,推进我县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向前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基妇工作水平
基妇工作是社会性工作与小康指标息息相关,这项工作在我县底子薄,任务重,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下大功夫,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扎实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
1、以机构达标建设为重点,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我们要抓住省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基础建设扶持的机遇,加快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响水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落实好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一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每个行政村建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网络,使农村居民小病不出村。二是要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全面改造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兴建的要积极争取地基,尽快落实好建设资金,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图纸,加快建设进度,力争10月底前落实建设的村(居)全部到位,最大限度的争取省级补助和县财政的奖励,全面改善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要加快乡村医疗机构的转型力度,各乡镇要尽快确定今年转型的卫生室,合理调整布局,各乡镇的服务站建站率需达到70%以上。
2、以深化内涵为重点,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关键取决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要不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用好政府的补助,切切实实为老百姓提供较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益处。一是完善服务功能。“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和主动上门的服务模式,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特征,要正确把握这一定位,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薄弱加强什么,全面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综合。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继续加强在岗人员转岗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理念,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组织方式,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规律开展工作。卫生局将组织医院、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充实技术力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三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要全面推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建立农村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对居民健康实施网格化管理。要做好各乡镇所在地的老干部、外来投资商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合同服务,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健康合同服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以控降孕产妇死亡率为核心,全力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今年,市提出了“以县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8‰以内”的目标,而我县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0万,婴幼儿死亡率为7.66‰”,面对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以孕产妇、儿童保健为重点,提高妇幼保健水平。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和“三网监测”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响水县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紧紧抓住孕期保健这一关键环节,开展主动服务,使两个系统管理真正实现管理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真正实现两个系统管理率达90%的目标。二是全面开展新生儿“三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母婴保健法》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市下达的90%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要通过热心宣传,真情服务,使孕产妇及家属能够支持筛查,配合筛查,主动要求筛查,确保新儿疾病筛查率达90%,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再增加新生儿听力筛查,希望各单位积极支持,积极主动配合,不讲难字,只要做字,努力实现听力筛查率达90%。三是要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项目的准入管理,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接产,确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率均达到100%。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高度重视“两禁止”专项治理工作,坚持纠正违法执业行业;四是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以爱婴医院复评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合格产科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改善硬件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今年都要精心组织,全务冲刺,确保通过产科合格率达100%,凡应建产科不能达标的一律取消接产资格,人员实行分流,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五是要加强对死亡孕产妇死因的分析,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之内。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切实保证村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必备设施的及时到位,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负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落实,妇产科主任是具体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孕期建卡为抓手,扎实做好本乡镇母婴保健工作,妇儿保专职人员要主动深入村组,及时掌握本村的孕产妇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组织孕期卫生宣教,积极动员建卡。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薄弱环节抓突破,不出事;常规工作抓规范,出经验;重点工作抓标志,出硕果”的工作思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会办研究,强化督导推进,确保年度目标的圆满完成。
2、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政策性强,从事这项具体工作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多”,“三不”。即多看、多听、多记、多想,不讲俗话、不讲套话、不讲外行话。“多看”就是要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和先进典型学习,“多记”就是要勤于记录,“多听”就是要注意听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外地先进经验,“多想”就是要看到的、听到的、记到的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要想做事、会干事,不出事,要多问为什么,多想怎么办,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路数清楚,领导有力,工作指导到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近些年,随着国家社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对于社保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河北省的社保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和完善,为促进本省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河北省虽然属于东部沿海省份,经济发展却相对落后,思想观念更是保守陈旧。在国家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事业的大背景下,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组织机构设置分散。从河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的设置与中央部委的管理机构不一致,社会保险业务被分散到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等多部门分别管理。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归卫生部门管辖。由于机构不统一,必然造成组织机构的管理协调性差,这样,不仅很难统一社会保险决策的制定,延误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更直接导致社会保险机构重叠、业务交叉、人员浪费,加重了社保经办部门的工作难度,也增加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成本。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不足。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参保对象由企业职工向各类人群扩展,区域由城镇向广大农牧区延伸,这就必然要求在农村建立乡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满足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服务的需求。但是,河北省还没有建立乡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社保服务不健全。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社会保险工作在广大基层的开展,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全国城乡居民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成逐年上升的状态。数据显示,2013年末,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4548.8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674.51万人,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503.94万人,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737.04万人,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667.58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配置却没有相应地增加,这必然会影响社保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阻碍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除了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经办人员素质不高也是阻碍社保管理工作高效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社会保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社保的经办工作也更加专业化、细致化,这就需要具有高素质的经办人员,不但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项任务。然而由于以前的社保工作比较简单,信息化程度不高,所以目前全省的社保经办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不能满足社保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落后。目前,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还在延续传统的模式,即按险种设置的“单险种”机构体制,每一个险种都要建立独立的数据系统,各险种之间的业务相互分割,而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都有基础信息等方面的一些共性业务,“单险种”管理模式必然会出现重复性的工作,这不仅降低社保经办管理工作的行政效率,还会加大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的难度。同时,“单险种”管理模式也会使各险种的社保基金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既不能集中运营,也不便于监督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规定不完善。为保证国家社保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规章、规定,以及意见和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的制度,保障广大居民的社保利益落到实处。目前,就河北省的情况来看,近几年,也出台过一些符合本省实际需求的规定,为国家社保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提供了政策支持。比如,省人社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实施意见》,就对本省因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经营受到影响的企业,自2014年4月份开始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该项意见的出台无疑对于特定时期受到影响的特定企业及职工从政策上给予了特殊保护,符合国家社会保险工作的要求。但是,从整体情况上看,河北省就贯彻国家社保政策出台的相关规定远不能满足社保发展的需求。尤其是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三地必将实现社会保险的互通,那么,河北省必须抓住机遇,尽快出台相关的意见,推动三地社会保险工作的协同发展。
二、完善河北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建议
河北省环抱京津,自古即是京畿要地。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它给河北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想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及能够充分执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河北省必须转变观念,提前作好规划。京津冀一体化的实现必然带来三地社会保险的一体化,因此,河北省必须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方面的不足,创新社保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满足京津冀社会保险一体化的需求。
(一)构建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可以诟病于现行分散式的行政管理体制,正是因为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能实现统一管理,才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效率低下的局面。所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界,都主张社会保险的管理应由目前的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采取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构建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能从制度上根除原有社会保险管理上存在的弊病,创新机制,提高效率,解放和发展社会保险生产力。在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下,尽快建成“经办五险合一、信息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基金核算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对五大险种统一办理登记、核定缴费基数,为参保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这样,不但能够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降低社保机构的内部管理成本,实现社保管理工作的经济效益。我国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天津、吉林等地对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行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垂直管理后,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提升,社保管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河北省的社会保险也应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垂直管理模式,统一机构、整合资源,提升社会保险机构能力和管理工作水平,实现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建立健全基层社保机构。指出,要适应城乡统筹保障项目的增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以及个性化服务的要求,整合管理资源,加强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和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今后,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必须首先建立基层社保机构,设立乡、村级社保服务平台,并配备专业的社保管理服务人员。基层社保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对于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配置。针对河北省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必须尽快增加人员配置,满足不断扩大的社保管理工作的需求。一是要加强对社保经办人员的培训,不但要培养他们熟练掌握各个险种的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还要加强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二是加大宣传,增强社保服务意识,提高社保服务水平。社保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注入人文关怀,切实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加快制定社会保险配套措施。一是应尽快出台有关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建立京津冀职工的养老保险协商机制,积极有效地推动三地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协同发展。二是在医疗保险方面,应该共同搭建京津冀三地间的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医疗保险在三地间的即时结算。三是在我国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河北省应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广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工作,以及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
三、结语
今天的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同志对“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实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创建“平安**”的重大意义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平安**”活动,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创建“平安**”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这件大事认真抓实抓好。
第一,创建“平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要按照“五个统筹”来推进改革和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以人为本。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没有安定的社会秩序、良好的经济秩序、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谈不上经济的快速持续协调发展,也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近年来,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强劲,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大局基本稳定。我们要保持这一良好势头,必须绷紧稳定这根弦,必须努力做好各项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平安,以稳定促发展,以平安促进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始终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一切为人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服务,充分认识创建“平安**”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平安浏阳”活动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去部署,作为实现“三个文明”共同进步的重要任务去完成,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去落实。
第二,创建“平安**”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我们也在着力打造富裕、秀美、安全、文明的新城市。一座文明城市,必须具备各种要素和综合条件。她必须是一座富有生机的发展城市,又是一座和谐稳定的平安城市,还是一座环境宜人的优美城市。其中平安稳定是重要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城市的平安稳定,就不可能有城市的文明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创建平安城市,它既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前提和保障。这些年来,我市的文明程度有了长足提高。但是,我们的经济总量还不多,市容市貌不是很美,人们的文明素质还不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发展力度,努力实现高速高效发展;要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城市整洁有序;要着力提高人的素质,使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总之,要努力把**建设成为社会平安的**,人民文明的**,经济发达的**,成为投资者的乐园,旅居观光的胜地。
第三,创建“平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容很多,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创建“平安**”活动,不是一时的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些年来,我市社会治安总的状况是好的,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全市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还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由于企业改制和城市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有所增多,同样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风气,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当前,特别是要做好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解决好城市建设中城乡拆迁户的安置问题,认真维护好企业改制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从而更好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强化措施,整合力量,积极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平安**”是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全市上下特别是政法系统的全体同志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要坚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创建“平安**”主要目标是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提高社会的安全度。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坚决查禁、制黄贩黄、贩毒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打击和取缔黑社会势力。要主动研究严打形势,准确谋划严打策略,适时调整严打部署,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解决哪里,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滚动式治理,把“重典治乱”落实到严打斗争的全过程。要坚持破大案、破要案、多破案、快破案,确保对刑事犯罪打得狠、打得准、打得及时、打得彻底。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打击犯罪的各个环节上高效运转,形成严打斗争的整体合力。要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政法机关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同“”等组织的斗争,随时掌握其活动动态,严防他们聚集活动和到省进京滋事,巩固转化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第二,要切实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建设“平安**”,必须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形成全民皆“兵”,才能有效打击犯罪,确保平安。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特别是要大力加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和推进“千名保安保平安”工程。治安巡防队要在派出所民警带队下开展夜间区域性巡逻,加强对重点部位、地段的控制、守候,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退休干部职工和老退伍军人的作用,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加强党支部、村(居)委会班子和治保会、调委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建设“平安**”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按要求配足警力,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基层维稳防范中去。要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保证维稳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4月10日成立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上岗一个月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0多人,为维护**城区的安宁作出了贡献。全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花钱买平安”的思想认识,按照两办下发的41号文件精神,在5月15号之前把治安巡防经费落实到位。总之,要通过有效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着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把综合治理作为创建“平安**”的重要举措来抓,突出抓教育、抓基层、抓基础。抓教育,主要是抓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抓基层,抓基础,主要是提高基层党政组织的保安能力和维稳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的管理、服务和教育职能。在农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大力推行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促进民主管理。在城镇,要大力推行建设文明小区,强化小区维稳的安全责任,提高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依法办事、文明办事和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要做好对后进和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帮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认真分析城乡不稳定因素,及时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工作,今年要对老上访户、越级上访户、重复上访户作一次认真清理,逐个逐类逐步加以解决相关问题。政法系统要以解决司法不公、执法难为突破口,妥善处理好各种上访案件,依法处理一批借上访之名破坏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采取得力措施,大力加强危爆物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止发生重大群死群伤的案件和事故。
第四,要不断强化“平安**”创建力度。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担当主力,块块为主实施,部门协调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创,不断提高的工作局面。要总结提升以往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创”经验,广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和平安单位等“三创”活动,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活力,以一个个局部地区、一个个行业系统卓有成效的平安创建工作来打造、实现和保持全市大局的平安,积条条块块的小平安为整个**的大平安。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严格创建标准,广泛宣传发动,稳步推进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特别是要坚决反对和杜绝一切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一切涉嫌作秀、无益创建的行为。要通过行政手段、市场手段等组织、吸引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其中,使人人都成为“平安**”的创建者、推动者和受益者。特别要注重培育司法机关与民众之间的亲和力,注重培养民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与社会保持一种和谐关系,受到民众的热烈响应,使“平安**”创建步入良性循环。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果”的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一般号召与典型引路相结合、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建的新鲜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逐步实现“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最低”和“五个领先”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
创建“平安**”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涉面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民动员,把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不同角度的综合治理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产生综合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要强化责任。“平安**”的创建,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领导亲历亲为才能实现“平安**”的总体目标。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统揽全局,亲自抓,主管领导要挂实帅,负实责,舍得花精力想平安,舍得用时间抓平安,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切实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任期工作目标,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研究部署,迅速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等体系,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惩分明。要认真实行领导联点创安制度。街道(乡镇)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确定创安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全面创安工作。
二是要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政法机关要切实肩负起创建“平安**”的主力军作用,通过专门职能的有效履行、拓展和延伸,努力实现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全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创建“平安**”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综治委成员单位既要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创建工作,又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落实联街创点制度,积极投身“平安**”创建活动中,努力构筑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决不能抓一批,丢一批,要抓一批,巩固一批,然后抓好发展。不搞一朝授牌,终身享用。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保障机制,在改进、改造、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不吝投入,真正做到花钱买平安、平安保发展。
*年全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年*粮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普法依法管理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粮食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对普法工作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年本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党的*精神落实在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提高粮食从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认真开展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认真总结过去两年普法取得的经验并加以发扬,找出普法的盲点和不足并积极应对,是本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在下半年将组织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互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本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3、继续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围绕本市粮食流通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四周年的学习宣传活动。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0.16”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4、着力加强《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出台了《标准》,这是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全社会保有一定数量的粮食库存量,更好地发挥粮食库存“蓄水池”作用,对维护本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的宣传实施工作,上半年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下半年着重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本市粮食市场供应和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基本物质保障作用。
5、加大粮食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本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学习和宣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沪府发[*]3号)、《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市粮食局将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提高公务员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解决粮食行政争议的能力。
三、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依法执政意识。市粮食局将通过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机关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着重《宪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
7、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市粮食局将通过法制培训等形式对局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青年公务员开展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档案法》等与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青年公务员胜任行政机关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理念,推进依法管粮。
8、加强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享有的合法权利的宣传,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权益的有关规定,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粮食行业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9、在借助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粮食网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粮食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加强新型宣传园地建设,充分挖掘、拓展互联网的宣传潜力,不断增强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五、加强研究和队伍建设,实现粮食流通“五五”普法工作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以市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动力,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减少各类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目标以内。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国务院、省政府《通知》规定和市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措施落实到位。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定并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考核、高危企业主要安全事项备案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委会议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三铁”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必须坚持“说清楚”制度,较大事故的查处结果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肃事故上报纪律,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4、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发生一起死亡安全事故的,企业领导必须向处安委会“说清楚”。对一个时期内事故频发的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警示通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当年目标考核为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表优资格。
(二)扎实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道路以及专用运输车辆、农用车、摩托车、校车等为重点,严禁打击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水上交通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渡口、渡船隐患排查治理。
2、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凡是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描述不清的,一律不予安全许可。进一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和非法销售。
3、深化消防、建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全面落实“两规定三提示”为抓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建设工程要认真落实监管“双联”工作制度,开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督查,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施工安全。深化外施队专项治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等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投入机制,各单位、企业要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并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
(三)按照执法计划严格开展监管执法行动
1、着力推进计划执法。根据市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要求,严格开展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安全诚信评估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督,提高执法频次与执法覆盖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
2、以执法促隐患整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各类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问题,依法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跟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以执法促隐患整改到位。
3、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击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以整合技改为名非法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依法关闭。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在年底前要全部达到上级安监部门要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各企业要抓紧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
2、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企业信用挂钩的制度。把企业标准化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结合起来。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行政许可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合格社区创建活动。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依托,落实社区安全监管协管员,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与社会治安联动运行、共建共享的基层安全事故防范体系。用诚信评估、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社区建设。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培训工程。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培尽培。强化班组长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一线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规范安全培训管理,严把准入关、考核关、发证关。
2、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选树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动更多企业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社区和企业、相关单位要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评审、修订、报备及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编制应急预案,使预案有用、好用、管用。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订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工作,所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年内必须完成应急预案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活动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现代高校具有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四大功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理事长潘懋元教授也认为教育的两大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的发展,社区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单位和细胞,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一方面促进了社区决策的正确性、提高自治能力,进而推动社区全面治理;另一方面大学生也受益匪浅,在服务社区的事业上获得快速发展,实现双赢。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下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
1.1 社区志愿服务是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创新视角
党的十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拓展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通过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和实践育人的基地建设,进一步探讨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特征和规律。高校学生广泛受到志愿文化精神的熏陶与传承,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极为普遍。因为志愿服务迎合了大学生加强社会交流与融合的需要,深入接触到了社会实际和人民群众,唤醒了他们的道德情感和行动,促使他们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而高校丰富的人才和文化资源促成了志愿服务在大学校园的生根发芽,同时高校中的党团组织有其强大的号召力和组织力,大学生志愿者组织的运行机制和组织架构亦趋于完善,因此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或离校后有志愿服务经历的比例非常高。
1.2 社区志愿服务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同时社会结构也出现了重大变化,人口老龄化现象、留守儿童问题、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科技两极分化现象和社区建设等一系列新问题随之而来,而当前政府服务职能转变节奏在短期内无法满足社区建设需要,而大学生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展现了无偿性、志愿性、互动性、社会公益性、科技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缓解社区矛盾,满足社区建设需要。大学生作为“准社会人”参与社区建设,不仅可以提升大学生的个人素质和生存能力,而且可以调动大学生关心社会和关爱他人的积极性,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共参与意识,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积极力量来维护社区稳定和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以及强化党对基层社区的控制权。
1.3 社区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发展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双赢
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是在“相互帮助、助人自助”的理念指导下,大学生贡献时间及精力,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改善社区服务的不计报酬的行为。这种行为以社区为载体,主要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的活动为途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提供志愿服务对大学生道德修养具有提升作用,可以培养大学生“仁、义、礼、智、信”等优良品德,对大学生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作用。大学生深入接触到社会实际和人民群众,唤醒他们的道德情感和行动,促使他们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1.4 社区志愿服务是高校社会功能的具体体现形式
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也是高校与社区之间的一种交流与协作的过程,高校与社区双方功能的差异、各自优势的不同,进而互动共赢,对高校教育教学、对社区建设都具有正面作用。高校利用地理优势、科教优势、科研优势、资源优势等众多优势,必将在建设学习型社区、推行社区终身教育体系等很多方面发挥正能量。参与社区建设是“第一课堂”的自然延伸和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坚持“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核心任务,通过积极传播先进知识、先进文化,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大学生的各项能力,并使广大青年在思想上更加成熟,行为上更加自立,认识上更加完善;培养以他人意识、集体意识和国家意识为核心的责任感,为日后成为一个高素质的综合人才,更好地服务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实践路径
2.1 立足社区需求,实现多向契合
依据社会学、方法论等理论,通过问卷分析、群众座谈会等方法,认真排摸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找准群众需求的“穴位”,设计接地气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顺民意的活动,力争覆盖群众所需的各种服务,实现大学生的参与和群众诉求、社区意愿相契合,努力实现校内志愿服务内容和社区需求的无缝隙对接。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这样既可以实现社区居民“看菜点单”,有可以为社区居民“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
2.2 建设给力队伍,制定个性方案
为推动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规范化开展,以本校或本院大学生为依托,建立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社团、志愿服务队等社区服务组织,专门成立服务项目对接组、社区需求工作组等工作小组,并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方案。每个服务队伍制定个性化的方案,结合大学生青春朝气的风貌,进行有特色内容的社区建设,如社区文艺汇演、科普大讲堂、“拨开雾霾?找回健康”预防PM2.5危害宣传、“健康梦 蒲公英”、烹饪小妙招、生活小常识、燃气安全使用、留守儿童夏令营、老年人电脑班、老年人健康养生宣传、自闭症儿童潜能开发、残疾人心理辅导、挂职锻炼等特色服务项目。
2.3 深化?目建设,打造创新品牌
在完成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创新品牌。一方面,各个特色服务团和学院已有的“××论坛”“××希望小学”等品牌活动或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形成合作,力求强强联手,深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内涵;另一方面,服务团参与社区大型活动,借助大型活动形成的社会影响力,扩大服务团工作的覆盖面和辐射性。如“十精神宣讲团”项目、“中国传统文化进万家”道德讲堂项目、“亲情陪伴”关爱空巢老人项目、“阳光之家”为低保户子女补课等项目,这些富有鲜活时代感和丰富内涵性的项目将给当今形势下的和谐社区建设带来一股新风。
2.4 完善机制保障,优化资源配置
推进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基地、项目、岗位、活动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大?W生工作活动机制,扩展大学生活动社会化参与的途径,搭建规范化、社会化的志愿服务平台。确立了整合资源、建立基地“一平台”,服务社会、增长才干“两互赢”,大学生志愿者、高等院校与社会组织“三主体”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1-2-3”工作模式,坚持精神鼓励、经济支持、骨干培养三位一体的引导方式,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运行良好的激励机制,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到学院党、团支部建设和学生评奖评优考核等体系中,加大队伍培训、能力提升的力度,为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各个服务队伍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激励等完善的管理办法,设有专人负责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细致排定服务时间、服务岗位、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2.5 建设共赢基地,推进常态发展
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实践基地,建立大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其常态化的发展。将创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工作规划和近期目标实施意见,加强服务基地的策划、宣传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基地的创建水平,使其能够提供具有公益性、长期性、规范性志愿服务岗位,对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有积极引导作用。在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引导下,作为中国著名工业区的沈阳市铁西区,提出了“东北振兴、沈阳先行,铁西领跑”的口号,以此为契机,以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铁西区基层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在学生党团组织原有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地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经过与沈阳市铁西区区委、区政府的商谈,启动与铁西区民政局、街道党工委及115个社区对接共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