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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代位诉讼;诉讼地位;立法完善
公司的公众化程度因近代公司实务的发展而不断提高,普通社会公众参与公司活动日益普遍,而社会的商业诚信制度尚未建立,中小股东利益受到公司高管侵害的情形屡见不鲜,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为维护公司利益平衡,美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发展迅速,日趋成熟,本文仅从两国的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中的当事人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资对我国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
一、美国法上的考察
(一)制度的缘起
股东派生诉讼最早由19世纪中叶英国的foss v harbottle(1843)一案首先确立。该判例确立了著名的foss规则 [1]。这种规则的确立,最终发展成股东派生诉讼。
美国继受英国衡平法之后,美国法院于1881年确立了著名的衡平规则94(equity rules 94),彻底否定了英国判例法的foss规则,明确允许小股东为公司利益提起代位诉讼。衡平规则94的确立,美国的股东代位诉讼发展很快,成为小股东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和预防大股东滥用职权的重要措施[2]。
20世纪50年代美国律师协会组织起草《示范公司法》,研究总结了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例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实践经验,1991年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股东代位诉讼的程序[3]。这样,美国通过立法、司法和学界的共同作用,其股东代位诉讼制度日趋成熟,在世界各国中实践最丰富、制度最完善[4]。
(二)当事人制度
1.原告
根据《美国模范公司法》第7.41条的规定,原告适格的条件是:(1)在起诉的作为或不作为发生时为公司股东,或者因法律的实施从上述时间内的股东手中取得股份成为股东;(2)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时能够公正充分地代表公司的利益[5]。美国对股东代位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历经从严格的同时持有股份原则到宽松的公开原则的变化过程,这在某种程度上充分反映了美国法律的灵活性。
2.被告
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是指对公司实施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应负民事责任的人,其涉及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如下:
(1)主体范围
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其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是指任何从事违法行为所对公司造成损害的人。被告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公司董事、经理、大股东或控制股东、公司的雇员以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只要他们对公司的不正当的、不法行为之禁止、撤销和恢复、赔偿等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而公司又不起诉的,股东认为必要时,即可以他们作为派生诉讼的被告。而实践中,是否针对特定的被告提起代位诉讼,通常取决于原告的决定[6]。
(2)客体范围
美国对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的客体范围规定得较宽泛。除董事违反法律规定和忠实义务、谨慎义务之外,以下一些不正当行为亦属可作被告的客体范围:一是因既遂的越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之诉;二是高管对公司所负信托义务违反之禁止;三是对价不充分的股份选择权发行之禁止;四是不当分派股利之返还;五是外部人损害公司行为之禁止或侵害行为之损害赔偿等[7]。
3.诉讼地位
在股东代位诉讼中,公司和其他股东居于何种诉讼地位,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不同国家规定也不尽相同。
(1)公司的诉讼地位
在美国,公司在股东代位诉讼中具有双重地位:一是将公司列为名义上的被告参加诉讼;二是事实上公司属于代位诉讼的真正原告,因为原告股东所主张的和维护的均是公司的利益,如果胜诉,直接受益的是公司而非股东[8]。但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9条的规定,法院强制追加公司参加诉讼,为派生诉讼的当事人,系出于对公司利益保护;而又因为公司拒绝作为原告起诉,只能列为名义被告。
(2)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
美国参加诉讼的其他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其他人数较多的,适用集团诉讼规则,这与我国民事诉讼中人数众多的代表人诉讼类似[9]。可见,对于其他股东代位诉讼的地位,美国一方面允许其他股东自主决定自愿参加诉讼,另一方面又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限制,目的是促进诉讼效率,避免延长诉讼周期,形成诉累。
三、我国现行法的立法评析
2005年10月27日修改颁布实施的《公司法》,该法第152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股东代位诉讼制度。对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以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公司法》的这个条文分析,我国法律对公司代位诉讼的原告、被告的范围、公司及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1.原告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原告资格在持续持股时间及持股比例上进行了限制,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进行限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需合计或者单独持有公司股份l%以上,这一限制体现了我国将股东代位诉权视为少数股东权,公司法仅仅赋予少数股东股东代位诉讼诉权。同时,公司法还对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持股比例作出了限制。股东必须持续持有公司股份l80日以上。
2.被告
我国《公司法》第l52条规定,代位诉讼的被告不仅包括公司内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且包括“他人”。
四、比较法视野下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立法启示
由上观之,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相关立法,无论在立法技术上、手段上均有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国家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成分,与其相比虽有其自身独特之处,但该制度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和争议颇多的地方,以下就美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公司法中股东地位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公司实务状况,对完善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当事人制度的立法可资借鉴之处作一探讨。
(一)对原告股东资格的完善
针对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位诉讼的原告资格过严,且缺乏操作性,客观上阻碍了中小股东依法起诉,不利实现立法目的现状,结合美国对原告股东的限制规定的一些共性的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笔者建议我国《公司法》对原告股东起诉权的资格问题,从以下几个因素考量:(1)原告在所诉不正当行为发生时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原告在代位诉讼期间始终具备股东资格。且这种股东身份须一直持续到诉讼终止;(3)原告须能公正并充分代表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对此,借鉴美国的《模范公司法》第7.14节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第1项的规定,一般从以下因素判断原告股东不能公正、充分代表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一是原告股东对所诉的不正当行为有过错;二是原告股东代位诉讼的目的非为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因为这实际上是原告股东假借代位诉讼为名,谋不正当利益之实;三是原告股东诉讼目的是为公司竞争对手谋取不当利益。
(二)对被告规定的完善
针对我国《公司法》第150条和第152条规定,对被告的主体范围过于宽泛、客体范围规定过于原则的问题,笔者建议将有关被告主体和客体范围的规定从以下两方面完善:
1.主体资格上,限定被告主体资格为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等内部人员。如此限定,排除被告主体资格扩大到公司之外的第三人范围。以确保股东代位诉讼的目的。在我国股东代位诉讼理论尚不成熟情形下,公司实务和审判实践不利于该制度发挥预期作用,甚至可能增加股东滥诉的机会。
2.客体范围上,明确被告勤勉义务的内涵。具体可借鉴美国立法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谨慎义务或注意义务,还可以结合大陆法系国家的善良管理人义务,再结合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忠实义务,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行为规范,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经营,更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诉讼地位的完善
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公司既具有原告地位,又具有被告特征,同时又符合第三人特征,因此很难恰当地确定公司的诉讼地位。为此笔者建议,公司应作为独特的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亦即公司在股东代位诉讼中,处于中立地位,不享有诉讼当事人对抗的权利,但为了公司利益,可以享有抗辩权。
(四)对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的完善
由于股东代位诉讼的裁判结果的既判力必然影响其他股东利益,而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尚付阙如,所以,确立其诉讼地位也是该制度当前迫需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建议对我国其他股东参加代位诉讼的地位采取灵活原则,不妨考量如下两规则:1.其他股东以原告身份参加代位诉讼为常态规则。此时的其他股东有与原告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对于其他未参加诉讼的股东,亦应规定享有知情权,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拒绝其他股东参加诉讼为例外为规则。这种情形主要指其他股东主观上为拖延诉讼周期获加大法院负担而申请参加诉讼的行为。
最后,对于多数股东参加诉讼的,人数在2-10以下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共同诉讼规则,其他股东列为共同原告参诉。人数众多的,同样按民事诉讼法中的代表诉讼规则,由股东推选的代表参加诉讼。当然,对于其他股东分别提起代位诉讼的,则适用合并审理原则 。总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股东人数多少来选择适当的诉讼方式,以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see: foss vhar bottle(1843)2 hare 461。
[2].see: l.c.b. gower'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london: stevens &sons ,1979。
[3].甘培忠.论股东派生诉讼在中国的有效运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4].刘金华.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5:20.
[5].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m],法律出版社.2005:324.
[6].杨静.股东派生诉讼当事人之探讨[j],经济师.2004,(3).
[7].陶军.股东派生诉讼法律问题研究[j],江汉大学学报.2005,(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会上市公司部于1993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来函,询问发行B股的企业在分红派息时,是否可以仿照发行H股的企业以境内、外会计师审计过的两个报表中利润数较低的为利润分配标准。
证监会就此问题与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进行了磋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发行H股的企业,在分红派息时,以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向境内、外投资人分别提供的两张利润表中利润数较低的作为利润分配标准,B股上市公司也应照此办理。
让中国人不忘至今
很文弱的一个书生
他的名字响切寰宇
很不起眼的一条江
却使人难以健忘
这条江就叫汨罗江
这个故事家喻户晓
这个人就是屈原
||
五月初五
中国人的传统节日
它身上的中国元素
承载了多少苦难 艰辛
也给予了中国人
无数的希望和动力
壮志凌云
楚风长天
击水千里
浩歌不绝
||
个个粽子
深深怀念
甜在嘴里
留在心间
香艾菖剑
除魔消灾
福泽世绵
洒一尊雄黄酒
让妖魔鬼怪不敢为非作歹
饮一壶雄黄酒
让疾病痛苦远离身边
||
爱国爱民
赤胆忠肝
浩然正气
不畏强权
一首《离骚》
万世人仰
一支《橘颂》
歌到今天
||
伟人不用自赞
不朽岂用加棺
英雄离去众人写
万世表率民自留
正义的历史永远是人民书写的
可怜那位母亲哭成了泪人,雪花落满了全身,驼着背再没能力站起来和他们对峙。任凭他们数落自己。好心人把她扶走,好心人告诉她白菜有的是,吃多少可以拿多少。几分钱一斤的白菜,儿子都舍不得给自己的母亲吃。要这样的儿子又有何用?
回到屋里,我的心很痛。我们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人从头顶的百会穴到脚底的涌泉穴,每个穴位都涌动着母亲的血脉,母亲给了我们生命,把我们养育成人,娶妻抱子,不是只为了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老有所养,到了晚年让我们近点义务。像这样的儿子有和没有又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母亲童年时吃草很的苦涩?
还有的大学生,当母亲来到校门口探望他,他却矢口否认那是自己的母亲,这是何等的虚伪,又是何等的荒唐!更有九零后对自己的父母拳脚相向。这就是我们的后代,这就是我们的大学生,这就是母亲的儿子。对祖宗反目成仇的子孙大有人在。
遵守孝道,从古至今有多少仁人志士都在做,汉文帝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长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都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二十四年,重德名,行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王祥,琅琊人,由于生母早逝,继母在父亲面前进谗,使他失去父爱,然而当继母患病时,他却以德报怨,继母想吃鲤鱼,时至寒天动地,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他的继母吃了之后病果然好了。王祥隐居二十年,后来当了温县县令,做到了太尉之职。
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这些后人呢。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普通动物都知道感恩,难道我们人类连普通的动物都不如?养女不孝如养猪,养儿不孝如养驴。这话一点不假,我想那位母亲的儿子他的肚子里到底装着什么?不过是一抔驴粪罢了。
在这样纸醉金迷的时代,在这样摇摆不定的社会,人们的思绪行为也随着摇摆,人伦道德急速下滑,所以各种丑恶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悲惨的故事屡见不鲜,像那位母亲,社会的底层不在少数,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几人能报娘的恩?那位儿子攒下钱财也是传给他的子孙,而他的子孙将来也要延续他的这种一脉相承,他又做何感想呢?这就是社会,这就是人生,残酷而又陌生;这就是母亲,可怜而又可悲;这就是儿子,可恨而又可恶。现在人们活在金钱第一的梦里,已经不能自拔。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也能使磨推鬼。亲情算什么,友情算什么,亲娘老子算什么,如果没有钱照样抛弃。只要有了物质和金钱,管别人叫声爹又有何妨?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有管孙子叫爹的,有管洋人叫爹的。于是乎干爹遍地是,只要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不去努力,总想一下踏入富贵之门,在这种房子里充当富贵之人。岂不知:“富贵”二字,是一个词,两个意思,“富”是富有,财富的意思,而:“贵”是贵族之气,是一种从善如流理念和修为。对于一个不认母亲不守孝道的儿子,即便是他再有钱再富有,也没有这种贵族的气质,因为他的精神并不富有。
就像有的人,为了让自己变成洋人,挟着不义之财移居国外,买上豪宅,开上豪车,穿上洋服,说着洋话,喝着羊汤,为自己踏出国门变成洋人而沾沾自喜。更有甚者,接了洋人的一点银子,就当上了洋人的奴才,干起卖国的勾当。岂不知你的黄皮肤,黑眼睛早已烙上了中国印,别看现在摇头晃腚的是个人物,早晚有一天,洋人会在你无用时一脚把你踢回国门。总而言之,忘记母亲,忘记祖宗,背叛历史的人,一定会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尸骨难存。
家喻户晓造句一
1、在《开学第一课》中,介绍了几位家喻户晓的人物。
2、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3、曾经有14连冠的光荣历程;曾经是无数学子心目中最崇高的求学殿堂;曾经是家喻户晓的高等学府;曾经……
4、一场车祸避免了,小汤姆的名字从此就在美国家喻户晓了。
5、《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可是家喻户晓,它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日新月异变化的见证。
6、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为人民做了多少好事,但他不求回报。
7、《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它讲的是孔融按照长幼顺序分梨,而自己却挑选最小的。
8、福州地铁修建已成为我市家喻户晓的大事。
9、爷爷是我们村家喻户晓的象棋好手,得了许多次冠军。
10、且慢生气,我们中国人不是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吗?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这难道还不能够说明问题吗?
11、蓝蝴蝶?你一定会这么问我,它并不像荷花那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它只不过是一朵绽放在幽谷里花罢了。
12、雷锋,一个众所周知、家喻户晓的名字,一个永存的英雄,一个人民永远要学习的榜样。
13、科学一个家喻户晓的词,科学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14、就拿贝多芬来说吧,一个家喻户晓的大音乐家,在没有成名之前是一个健全的人,而他的知名度却不高,跟普通的音乐家没什么两样。
15、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16、伊索寓言里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
17、42年来,雷锋这个伟大的名字家喻户晓熠熠生辉,雷锋精神成为亿万人民的自觉实践。
18、虽然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战士,但他的精神依然存在;虽然他仅仅只有20多岁,但他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虽然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他的用途却不可估量。
19、雷锋这个名词已经家喻户晓了,从小我们就被教育成为一个像雷锋叔叔一样的人。
20、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
家喻户晓造句二
1、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
2、科学一个家喻户晓的词,科学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3、42年来,雷锋这个伟大的名字家喻户晓熠熠生辉,雷锋精神成为亿万人民的自觉实践。
4、伊索寓言里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
5、一场车祸避免了,小汤姆的名字从此就在美国家喻户晓了。
6、《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可是家喻户晓,它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日新月异变化的见证。
7、银座三越百货店有五位会讲中文的销售助理,一位站在资生堂柜台前,资生堂是日本最大的化妆品公司,在中国家喻户晓。
8、她在世时就家喻户晓广受尊崇,死后更是成为了一位美国偶像。
9、虽然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战士,但他的精神依然存在;虽然他仅仅只有20多岁,但他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虽然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他的用途却不可估量。
10、且慢生气,我们中国人不是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吗?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这难道还不能够说明问题吗?
11、爷爷是我们村家喻户晓的象棋好手,得了许多次冠军。
12、这段话虽然出自一个普通士兵这样的小人物之口,但由于它说的确实是朴实的真理,几乎家喻户晓,被人们奉为座右铭,从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13、福州地铁修建已成为我市家喻户晓的大事。
14、但古德说奥萨在当地很有名气,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冒险家”和“气质优雅迷人的女士”。
15、尽管skype的服务家喻户晓以至于skype都用作成动词使用了,但该公司却一直没办法向用户收取诸如与手机通话这类额外服务的费用。
16、一位家喻户晓的中国艺术家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新潮老头”。
17、在《开学第一课》中,介绍了几位家喻户晓的人物。
18、相反,大赞助商常是那些品牌家喻户晓的公司。
19、黄光裕的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但他一直比较低调。
20、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为人民做了多少好事,但他不求回报。
21、雷锋这个名词已经家喻户晓了,从小我们就被教育成为一个像雷锋叔叔一样的人。
22、蓝蝴蝶?你一定会这么问我,它并不像荷花那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它只不过是一朵绽放在幽谷里花罢了。
23、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24、就拿贝多芬来说吧,一个家喻户晓的大音乐家,在没有成名之前是一个健全的人,而他的知名度却不高,跟普通的音乐家没什么两样。
25、《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它讲的是孔融按照长幼顺序分梨,而自己却挑选最小的。
第一次轻叩书海的大门,源于妈妈买来的各种童话、寓言、神话故事。我沉浸其中,就如鱼儿游入了大海。安徒生爷爷笔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是那么可怜,皇帝的新装是那么可笑。三只小猪的经历让我不禁为之捏一把汗,所幸结局让我欢呼雀跃。李靖王三太子哪吒的故事是那么传奇,不愧为中国古神话。
上了小学四年级,各种名人传记和历史书籍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的一生让我懂得了伟人的艰辛;拿破仑虽然兵败滑铁卢,但他再次执政100多天里创造一系列奇迹,使他永远活在法兰西人心中;的雄才伟略、居里夫人的坚持不懈……还有《明朝那些事儿》中,王守仁的“知行合一”,于谦的含冤而死,朱厚照的不理政事、追求自由……更是让我铭记心中。
在闲暇时分,我会带着三分易安的婉约,三分东坡的豪放,三分耆卿的淡泊,一段纳兰的心绪,凑成着十分的惬意,来翻开各种唐诗宋词。是苏轼“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的豪气;是曹操“青青子吟,悠悠我心”的求贤若渴;是青莲居士“天子呼来不上船”的狂傲;是李清照“风卷残帘,人比黄花瘦”的忧伤……徘徊在古今诗词间,让我多了一份诗意,让我多了一段轻盈。
在我漫长的生涯当中,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是不可或缺的。《绿山墙的安妮》教我学会乐观、坚强;《窗边的小豆豆》让我对“巴学园”十分神往;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让我感叹人性的美好;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让人怀念童年。
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
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一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一是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也是良好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这里我不想过多地举伟人的例子,因为这很容易令大家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那么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或者认为即使践行了文明的要求,也并不因之成为伟人、名人。我们不但要有讲道德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道德的民众。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
公共文明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而公共文明又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之上。试想一下,如果有人不注重自身的文明修养,他会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吗?不会!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人要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人的文明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完善个人道德修养,便有了推进社会公共文明的基础。
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氛围对他的民众亦有莫大的影响。为什么这么讲呢?相信有的同学去过欧洲或日本,就很有亲身体会。大的不说,只看看过马路这样的小事。只要亮起红灯,纵使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外国人绝不会过马路。他们认为这是必须遵守的公共文明。试问,在如此的氛围中,有谁会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呢?这就是社会氛围的力量所在。但再想一想,如果我们不是从自身做起,这社会氛围又从何而来呢?
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
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一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一是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也是良好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这里我不想过多地举伟人的例子,因为这很容易令大家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那么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或者认为即使践行了文明的要求,也并不因之成为伟人、名人。我们不但要有讲道德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道德的民众。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
公共文明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而公共文明又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之上。试想一下,如果有人不注重自身的文明修养,他会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吗?不会!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人要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人的文明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完善个人道德修养,便有了推进社会公共文明的基础。
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氛围对他的民众亦有莫大的影响。为什么这么讲呢?相信有的同学去过欧洲或日本,就很有亲身体会。大的不说,只看看过马路这样的小事。只要亮起红灯,纵使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外国人绝不会过马路。他们认为这是必须遵守的公共文明。试问,在如此的氛围中,有谁会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呢?这就是社会氛围的力量所在。但再想一想,如果我们不是从自身做起,这社会氛围又从何而来呢?
有记者访问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儿学到的呢?”,“在幼儿园。在那里,我学到了令我终身受益的东西,比如说,有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谦让,吃饭前要洗手……”我们完善自己的文明修养也一样,并非一定要有什么了不起的举措,而是要从身边吃饭洗手这些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习惯,使文明的观念从意识层次进入无意识层次,使文明贯穿我们的一举一动。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
公共文明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而公共文明又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之上。试想一下,如果有人不注重自身的文明修养,他会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吗?不会!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人要有良好的公共文明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人的文明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完善个人道德修养,便有了推进社会公共文明的基础。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也是良好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这里我不想过多地举伟人的例子,因为这很容易令大家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那么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或者认为即使践行了文明的要求,也并不因之成为伟人、名人。我们不但要有讲道德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道德的民众。
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与“素质不高”对号入座的行为,都是因为不注意、不在乎而形成习惯后在举手投足间不经意就暴露出来的。说到文明素质,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向善、向美的天性,只是日复一日,因自我约束的态度、力度不同,才有了令人一目了然的区别。这一渐变,既与思想认识有关,更是一个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真希望我们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人能抛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不容“小恶”,不拒“小善”,让不文明的画面、不和谐的音符,少些,再少些。 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底线,那我们纵然拥有了高深的科学文化知识,对人对已对社会又有何用?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说的就是学习应先学做人, 学做文明人,学做社会人, 清洁环境,文明校园,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文明礼仪之花在校园处处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