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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contacts company and individual work closely, discusses how to build operation mode which is helpful for logistics accountingsystem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anagement, summarizes the preliminary results obtained by strengthen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关键词:财务管理模式;后勤系统市场化;精细管理
Key words: financial management mode;logistics market system;fin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6-0053-01
0引言
自2002年10月份集团公司实施专业化重组以来,林南仓社区财务部在建立后勤系统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和理顺财会工作的同时,在服务分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按照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的要求,从后勤所负担的经营与社会双重职能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后勤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不仅理清了服务分公司每年给社区五百多万元的补贴的使用去向,而且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查找并提出了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增收节支的潜力所在,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后勤系统市场化精细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保证了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提升了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较好地发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
1建立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后勤会计核算体系
1.1 模拟两大主体核算结合后勤服务的特点,从其职责范围上划分两大主体,即社会职能和经营系统。社会职能部分反映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包括企业办社会的管理机构及其所管理对象。经营系统是指后勤服务按经营内容划分出11个经营行业,即供水、供电、供暖、餐饮、洗浴、物业管理、厂区服务、绿化保洁、托幼、加工制修。
1.2 规范细化行业核算按照设定的“两分”职能,把社区经营系统的经营项目模拟划分11个行业均视为市场主体,并以行业界定为前提,将原来的管理体制、核算形式、收入费用归集、考核方式等做出调整,并逐步理顺规范。达到真正规范、细化核算的目的。
1.3 实施全成本核算在“两分”设置下,以规范、细化核算为基础,以会计核算为前提,辅之以统计核算为保障,对每个核算主体实施全成本核算。分别以工资、材料、电力、折旧、修理费等成本费用要素为项目归集核算,对两个不同行业之间也要实施有偿结算;管理费用按照现核算口径在管理费核算,凡属于某一行业直接发生的费用,简称为直接管理费,进入各行业直接管理费项下;凡属机关管理费用,则按管理机构及行业工资权重分摊,计入各管理机构和行业成本中。为此下发“两分”结算的管理办法、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单位实施全成本核算。
1.4 实现财务核算网络化在创建后勤会计核算系进程中,着手组织财务核算网络化管理,先是自行研制设计一套服务分公司内部财务核算系统,统一规定设置、规范运行,资源共享;在集团公司会计核算软件启动运行之际,服务分公司与集团公司一道将“两分”财务管理模式及核算系统并入新的核算软件,通过私有设置、辅助功能,使原软件数据同新核算软件平稳有效衔接,充分运用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施财务管理。
2创新财务管理的运行方式
2.1 按行业经营方式调整、重组基层组织2005年已经对经营系统开始进行行业核算,但只是粗线条的,通过运行发现好多核算由于体制机构因素没有到位。为了进一步推行行业核算,同时实现社区对下属单位的考核与行业经营状况的考核有机衔接,财务部提出了各社区应按行业经营方式调整基层单位设置的建议。为此,各单位分别理顺、调整了基层组织,确保了行业核算的顺利组织实施。
2.2 深入调查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报告落实贯彻服务分公司下基层学习实践的要求,深入基层各单位,了解、学习、掌握各行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指导基层统计核算。通过行业核算的结果,以及了解掌握基层生产实际情况,比较分析各行业不同阶段的运行情况,为各层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2.3 参与重大决策,实施超前控制根据行业核算运行情况及结果的反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的资料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财务部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分公司在研究各月工程开工项目,发展基金的投向,内部投资统筹资金的使用,上报集团公司立项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论证时,财务部门都积极参与,并从资金使用、投向上提出意见。财务部建立各项经济合同、项目立项经济效益分析,都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科长签字,否则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2.4 理顺业务流程,规范经营管理为更好地规范经营管理,分公司财务部起草并以服务分公司文件下发“两分”核算暂行办法、“两分”核算补充管理办法、内部有偿结算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另外,请集团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讲解工程核算、税务筹划等业务知识,我们自己又组织税务交流座谈会、行业核算交流座谈会、预算执行控制交流座谈会等,起到了相互交流、促进的作用,相应规范管理行为。
3强化财务管理取得的初步效果
3.1 保证了经营工作在预算轨道上平稳运行 2006年编报集团公司预算时,按照2005年已实施的行业核算的运行情况编报行业预算,在分公司下发“两分”核算办法后,各单位按照“两分”核算的要求,重新编制了“两分”预算。通过强化财务管理,确保了经营工作在预算轨道上平稳运行。
3.2 摸清了各行业的经营底数,强化了行业经营意识通过“两分”财务管理模式,尤其是行业核算的应用,基本上摸清了各行业的经营底数,基本上分清了服务分公司补贴的去向。通过细化核算,社区以“两分”数据为支撑,分别核算到单位区科、班组、岗位、部位。
XXX在工作中,本着维护集团的利益,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相关流程进行合同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本集团内部的合同管理办法。从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把合同管理大关,切实保证项目具有可行性、经济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同时,力求规避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全新的合同管理办法,不仅有效规避了合同纠纷,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合同项目的执行能力。
2. 创新服务管理,完善后勤保障力
后勤作为生产过程中服务保障部门,在集团工作中占有极其显著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服务生产,促进生产。XXX在招待所的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办法。并且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宣传与教育,凝聚团队力量,使团队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高效、高质的完成了保障工作。
3. 深化现代化管理,加强企业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武器装备 合同管理 六环节
【论文摘要】 武器装备项目的管理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知识、技巧、手段和技术来满足或超越相关者对项目的要求。文章在对武器装备项目的管理的一系列特点及运行机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武器装备项目合同管理的“六环节”原则。
一、引言
武器装备是以战争需要为需求背景的具有高技术特征的他额数商品,它是以毁伤和防御力为标志。武器装备是由武器系统合武器使用过程中所配套的装备系统所组成,它具有三个属性,即本身的高技术特征、使用的战争特性和生产交换的商品特性。武器装备项目的管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知识、技巧、手段和技术来满足或超越相关者对项目的要求。随着各国在军事领域内高技术竞争的加剧,对于武器装备项目管理的研究也日新月异。武器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又称为型号项目管理或型号管理。它是根据武器装备研制需要而建立的特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它既是项目探索、计划等所有先期工作的一个最终成果体现,又是目前衡量项目质量优劣、价值大小和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之一,同时也是今后项目管理一切工作进行的主要依据。因此,合同管理的研究地位愈发显得重要,也日益引起各国军队的普遍重视各广泛探讨。
二、武器装备合同的特点
1、具有双重性和专用性
合同中所反映的订货与技术协议关系,除了反映军方与企业,承揽单位的供需关系外,还具有国家任务的性质,承揽方必须保证完成。同时,对于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装备或技术属专用范围。未经有关方面批准,除军方订货外,企业不得自行安排生产,不得传播公开某些技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订货方法受限制
大部分军事装备、军事技术不能在市场中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所以对技术较成熟的生产项目合同,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有限招标,对于关键性强,不确定因素多,技术风险大的科研合同,一般采用谈判法。
3、质量与风险要求高
武器装备直接关系到官兵的安危 和战斗的成败,对其质量的要求也就成了重中之重。而且军品的开发、生产要可靠,否则会贻误全局,造成严重后果。
三、装备采办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1、装备采办合同的管理机构
介于以上武器装备合同的种种特点,装备采办合同的管理,包括采办合同的起草、谈判、拟定、签订、履行、归档、解除、终止、追索求偿、异议、诉讼等各个环节。装备采办制度是围绕着采办合同构成的,无论是军队内部的管理层级分权还是严格的程序,从根本上都是要保证采办合同的合理、正常的订立和履行。作为军队一方的合同管理,应当分担由装备采办机关、审计机关负责,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对供应商或承包商及军队采办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军的采办合同的管理的主管机关是中国总装备部装备采购局(负责武器系统采办合同的管理)、中国总后勤部军用物资订购局(负责非武器系统类军用物资采办合同的管理)、中国审计署(负责军队内部有关采办合同的管理监督)。具体工作由各部采办局订购处、审计局负责。
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国家,对跨部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和审计机构规定的原则是:利用设置在承包企业或其附近的其他部局的现场办公室来提供专业援助,应鼓励需要现场合同管理或审计服务的部门,使用与现有合同管理和合同审计部门所达成的交叉服务安排;避免或消除政府有关工作的重叠和重复,几个部门对承包商或转包商同类活动或同类作业所进行的重复、监督和检查,应尽可能通过使用跨部局的交叉服务协议来消除;对承包商采取更加一致的处理方式,如美国规定了各行政部门利用跨部局审计服务的政策。主要内容是:各部局应使用跨部局审计安排来审计两个以上部局在同一承包企业所发生的配用。负责审计官员或合同官员应与有关部门协调,确定该企业的间接费用率,并将最后确定的间接费用率通知这些局,以便它们在确定各自合同应分配和允许的费用时尽可能遵守这一费用率。
2、装备采办合同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
采办合同的管理职能范围广泛,内容复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
(1)正常的合同管理职责。审查对承包商的补偿结构。审查对承包商的保险计划。举行合同签订后的工作指导会议。按规定审查和评估承包商的技术建议,并且在由合同官员进行谈判时向该合同官员提供意见和建议。谈判关于代管合同费用的预先协议。预先协议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签或在履行过程中签,但应在有关费用发生前进行协商。合同官员无权处理不符和规定的费用。按规定确定已停止支付的或已被否定的费用项目的合理性。如果有理由认为这样的费用应当停止支付或加以否决,即应发出停止支付和拒绝或不承认某项费用的通知书。根据争议条款,对合同官员有权直接提出起诉的事件的准备材料和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成本会计标准方面具有管理职责,审查和批准或拒绝承包商根据分期付款提出的付款申请。按规定支付代管合同所需的款项,颁发免税证书。对保密合同来讲,监督合同管理官员负责执行有关规定,如美国国防部制定了《国防工业安全计划》。在征求书发出前,合同官员应审阅所有准备发出的征求书,已查明投标者或履行合同的承包商是否必需接触保密资料,谈判和签署政府单方面提出终止的部分获全部项目的结算得文件等。
(2)须特别授权的合同管理职责。当军方根据装备采办合同的修改条款更改订货后,承包商可以提出一个相关建议的补充协议,此协议的谈判或签署应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举办标价订货样品展览会等。
四、武器装备合同管理的原则
军方总是要求尽可能以最低的费用、最短的时间去获取性能最佳的武器装备。要树立合同“最佳效益”,而不是“最低报价”。最佳效益以为着自始自终从设计、研制知道备用零件都要从总体考虑选择最佳方案。应从合同的报价性能、进度、质量、风险、后勤保障诸多方面按项目设定不同权重综合衡量。同时,在较长时间的采办过程中,影响工作进展的不确定因素很多,采办部门不能签了合同就算了事,而是自始自终要参与与采办全过程各个方面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而且在其中的许多阶段、许多环节上还要起支配或主导作用。这就要求我们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在管理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即强化、健全、夯实、把关、监督、创新。强化,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健全,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夯实,即夯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凭证的统一管理。把关,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应当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实行ABC分类管理把关。监督,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监督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创新,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军内合同管理需要不断地根据各个承包单位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观念。
五、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武器装备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以上对条款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项无碍装备合同,往往体现了武器装备的整个生命周期,始终贯穿着装备的规划、论证、开发、采购、使用、维护、处理的全过程,合同仅仅是这一系列工作的一项成果体现。因此,必须从整个武器装备管理的角度出发来对待合同管理的研究,使之与效用分析,项目规划,进度管理,风险管理、试验与评价、生产管理、后勤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研究结合起来,纳入到一体化,互相租金,协同发展的轨道上来。这样才能为武器装备合同管理的研究顺利发展和深入找到正确的定位和创造良好的契机,也为整个武器装备管理研究在迈上新的台阶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伟、廖良才、陈英武:武器装备采办的项目管理[J].国防科技参考,1998(10).
[2] 国增明、孙超:装备采办[M].海潮出版社,2002.
物资采购廉政风险评估
由于五个风险点分别是对应物资采购五个环环相扣、前后衔接的工作环节,对于物资采购的流程来说,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条,所以五个风险点在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频率的两个指标上的权重是基本等同的。决定物资采购廉政风险等级是依据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两个指标。我们根据两个指标的量化结果,构建出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的二维矩阵。从矩阵中得出结论:质量控制和价格审核环节风险等级为“高”;计划形成和供应商管理环节风险等级为“中”;货款支付环节风险等级为“低”。
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首先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坚持廉政教育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采购人员自觉加强修养,把好欲望关、人情关;其次,要将思想防控和提高采购人员能力相结合,引导采购人员研究经济走势和市场动态,防止因业务能力不强、不熟悉市场规律,被不法供应商利用而导致廉政风险;第三要加强后勤廉洁从业文化的塑造,借助反腐倡廉制度的强制力,健全廉洁从业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后勤采购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物资采购顶层设计,制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主要环节流程、内控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等,堵塞采购规程漏洞;二是加强大宗采购计划工作,预先提出当期采购总量,根据计划量与供应商接洽,最大程度发挥规模采购议价优势;三是做好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阳光采购”,在条件成熟时,开展网上采购,减少中间渠道;四是对物资采购、验收、库房保管等关键岗位,坚持定期轮岗制度,防止既得利益固化引起廉政风险。(三)严格资质管理,规避采购供应商信用风险根据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履约能力和信誉情况等标准,由集团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方面,建立合格供应商台账。大宗商品的合格供应商至少维持在3家以上。要实施合格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质审核评价,适时调整,对擅自涨价断货、不履行合同的,应及时纳入“黑名单”,实行校内市场禁入惩罚。(四)优化采购模式,确保采购物资质优价廉物资采购可采取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等三种方式。招标采购要严格执行规定,成立招标工作组、编制和招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询价采购原则上询价不应低于3家;直接采购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台账中确定供应商。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实施两人以上共同现场采购,建立分工明确、高效协作的监督制衡和自动纠偏机制。(五)加强合同管理,化解物品资金的结算风险大宗商品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询价采购和定点采购有条件的也要签订书面合同,以规范双方业务行为。要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格式合同条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最大程度发挥采购规模优势;要将合同双方权责利表述清楚,要约具体明确,如有必要,还应留存标的物样品以补充说明合同条款。(六)强化内控监管,确保物资和需求紧密契合一是加强过程控制,科学进行市场研判,规范供应商管理,要让用户、师生参与物资采购,实时监控,发挥好业余质量监督员等民主监督作用;二是探索科学的物资采购工作评价标准,不应把采购价格最小化作为采购和使用评价的首要和唯一标准,应对物资的价格、质量、效用等方面进行系统考虑;三是实行最严格的验收索证索票和库存管理制度,采购物资验收,不仅要进行数量上的核对,更要严把质量关;四是开展“师生广泛评议和用户单位定向评议”等考评工作,建立物资采购责任追究机制。总之,高校后勤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要强化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发挥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格局。
本文作者:娄志勇周文辉工作单位:安徽理工大学后勤集团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自行组织引进的社会实体,以有偿方式直接参与学校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实施细则。[本文来源于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第三条:采购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活动的执行部门。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领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活动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制定和编写《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及办法;
(四)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资格及相关文件资料;
(五)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及合同的起草及签约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办理公开和邀请方式招标以外的其它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财政部和学校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第六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权限,按照《××××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一)计划采购金额120万元(含120万元)以上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计划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120万元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对需要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按学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采购程序与要求确定供应商。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下列事项须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报科工委审批:
1、因特殊情况,对应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后勤服务项目;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九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进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活动,其相关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当接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邀请投标单位。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中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可采用非招标方式确定投标单位。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上报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上报经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招标、评标、定标专家应在学校有关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监察处为学校评标、定标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如排序第一的预中标单位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要求,则应按排序顺延审查下一个预中标单位,直至定标为止。
第十四条:对于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其它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采购活动,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一)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相关工作人员,与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进行回避。
第十六条: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有对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的管理责任。
(一)维修工程项目缺乏规划性。我国许多高校都是几十年前建成的,有的时间甚至更长,许多基础设施老化,多年未能进行大规模修缮,这一现状已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发展的要求,大量的办公用房、实验室、道路、绿化都等待返修改善。可是高校每年的维修资金十分有限,由于项目多,资金紧张,高校的维修项目立项时,严重存在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但是先修建什么,后修建什么没有一个整体规划,主要凭现实急需和领导意见办事;加之高校的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到以规模扩大为主的外延发展建设,维修、改造等小型的零星工程项目未能摆到重要位置,造成的结果是维修工程项目缺乏规划性。
(二)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高校维修工程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等后勤部门直接实施,由于维修工程量小,加之高校后勤维修工程项目复杂多样,类型五花八门,存在着对建立系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有畏难情绪,对建立维修工程管理制度重视程度不够。许多高校在维修工程管理中缺乏维修立项、项目批准程序、施工单位选择、材料采购、现场管理、竣工资料的收集、维修后的保修和使用情况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或措施,使维修工程无章可循、无据可依,造成部分高校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维修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我国工程造价主要依据相关定额进行预结算,由于高校维修工程类型多样,定额不能完全包括维修工程的所有项目,使得有些维修工程无据可依,有些单个工程项目金额不大,且多为临时或突发性的,计划性较差;加之施工时间紧,缺乏招标环节,项目实施中常采用“口头协议”,使得材料的认价困难,维修工程内容的变化、增加、窝工、返工以及定额的滞后和市场的变化都增加了维修工程造价管理的难度。有些施工单位预算高估冒算,利用虚报工程量,增大材料单价,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提高工程造价,造成维修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四)审计监督环节有待提高。审计部门对小型维修项目工程的审计是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但一般高校的审计部门就有几名员工,学校需要审计的项目很多,审计部门主要把精力集中在大型新建工程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中。高校维修工程主要包括自行决定的改造、修缮、装修、道路、上下水以及一些基建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等,且这类工程的特点是种类繁多、分布零散、施工点多、单个工程金额不大,同时,工程施工随意性较强,通常无正规的专业设计,维修时间相对集中,常利用寒、暑假突击施工,校方对工程监督管理比较困难,漏洞相对也较多。进而忽视了小型维修项目的审计,高校对小型维修项目工程审计监督环节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维修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可以使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高校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应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的需要,以满足教学科研需要为出发点。高校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修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二是维修工程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考勤、考核、奖惩制度;三是维修工程申报程序和批准手续;四是工程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审计制度等。
(二)提高维修项目的计划性。高校维修部门要对学校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学校所需维修项目的全部现状,并建立相关资料的档案。在全面了解现状基础上,每年年底先由各学院、系、资产等部门提出维修项目,再由后勤部门会同财务、审计、资产等部门规划论证。对维修立项要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考察、调研,与申报用户沟通,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减少维修工作中的盲目性。对已经批准的立项项目,管理部门要统筹好维修资金,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来安排维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顺序,尽量防止超计划施工。
(三)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积极推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降低建设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维修项目校内公开招标的起点金额。为了统筹招投标活动,可组建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基建、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和建筑专家、法律专家组成。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在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推行招投标制度有助于建设成本的降低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优选施工单位。无论是实行招投标的维修项目,还是未实行招投标的小型维修项目都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订立合同时,应明确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并对承包方擅自转包、违规操作等明确处罚措施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从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四)重视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维修项目的施工有别于新建工程,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因此在施工阶段除了实现与项目相关的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以外,对施工全程的监督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应该指派有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制约并配合施工单位,以确保工程方案落到实处,处理好突况。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施工规范等,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把工程材料关,防止以次充好,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无特殊情况坚决不作工程变更,对必须变更的项目,要先计价后,按照变更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审批。维修工程完工后,要细心做好工程验收,对于因种种原因导致工程没有按时完成、产生质量问题、不能顺利验收等情况,需要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等责任后果。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终止有关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企业之间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我国理论界对于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了阶段式的划分。第一个阶段为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由于我国的法律赋予合同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合同一旦签订,公司将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责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个阶段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通过内部的监督等措施,促使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履行。第三个阶段为合同归档阶段。即在合同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对合同进行整理,并按照归档程序保存,以备查阅。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集体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集体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二)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集体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中应该变更的条款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变更。就是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际的施工情况和预先设计的合同条款有所不同,需要经过一定的规范程序进行变更,并且加强管理,但是由于忽略了合同的管理,没有进行及时的修改。另外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违反合同条款的现象,但是由于合同管理疏漏,没有在有效的诉讼期内进行诉讼,使企业蒙受损失。除此之外,就是电力企业的合同的流转的过程过于复杂,由于合同的管理不到位,有的过了投标的有效期,两个单位仍未订立有效的合同,过了投标有效期以后订立的合同,法律效力大打折扣,给电力企业的损失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
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集体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针对电力集体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必须加快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专业人员配置;明确会签工作流程;制定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对企业合同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企业合同示范性的标准文本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种类的多样性和不同区域不同电力企业的业务差异性,建议国家电网公司制订电力集体企业通用的各类业务合同示范性标准文本,基层电力企业可以根据示范性标准文本,结合具体情况,对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进行删改与补充,使各电力集体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更加切合当地实际,又不失整体合同的规范性。
(三)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纠纷
合同的内容要做到真实有效,避免虚假谎报的情况发生,体现出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同时,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要就纠纷条款的解决进行深度的阐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矛盾问题。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了解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并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对于确需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当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按照合同审查程序履行审查联签手续。因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除法定免除责任外,应在协议中明确具体的赔偿方式,并及时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索赔。
(四)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五)完成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合同管理成果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要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化。企业应该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企业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不仅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减少企业的合同管理成本,还能减少工作人员的任务量,环节工作人员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合同管理的安全性。
关键词: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我国公立医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绝大部分来源于自身经营。由于编制管理部门为公立医院核定的编制数额有限,无法满足公立医院日常运转需要,公立医院只好大量聘用编制外人员。随着公立医院床位的不断扩张,业务工作量的不断增多,编制外人员在公立医院的数量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所占职工人数比例逐年增长,为公立医院顶起了“半边天”。编制外人员已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立医院不可缺少的力量。编制外人员作为公立医院用工的一种有益补充方式,有着政策束缚较少,用人机制灵活等优势,但也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流动性较大等问题。劳动合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始终贯穿着编制外人员的工作全程。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等全程的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绩效,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员工的流动性,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由于公立医院存在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种身份人员,形成了二元人力资源结构,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主要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1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历史情况
某公立医院的编制外人员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外人员总数的90%,主要分布在护理、药学、检验、病理等岗位;第二类是工勤人员,占编制外人员总数的5%,主要分布在保卫、门卫等后勤岗位;第三类是退休返聘人员,占编制外人员总数的5%,主要分布在临床医疗岗位。追溯到20个世纪90年代,即在聘用编制外人员的最初阶段,医院的编制外人员从招聘录用到合同签订、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环节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在总务部门负责管理的时代,医院并未与每位编制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并未完全缴纳。当时整个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管理缺乏法律法规约束,显得十分随意。2008年《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编制外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渐移交至人事部门,编制外人员管理逐渐步入正轨,渐趋规范。
2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问题
2.1对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受制于公立医院整体较为低下的管理水平,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也难以取得较大突破。医院认为劳动合同管理属于“表面功夫”,对劳动合同管理缺少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是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方式采用人工管理方式,信息化水平低下。许多陈年的劳动合同积压存放在人事部门,没有分门别类地摆放,也没有及时通知职工领取,职工领取合同时查找起来费时费力。职工领取劳动合同记录只有纸质记录,顺序排列混乱,部分职工的字迹潦草,辨认困难,查找起来费时费力。由于医院所处城市中心地段,办公场地紧张,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存放不够规范,部分劳动合同存在缺失的现象。
2.2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够规范
未能与员工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由于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作为办理各项保险的必备材料,所以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和履行阶段还是比较顺遂的,当进入到劳动合同续签阶段,开始出现一些问题。续签劳动合同遵循着人事部门通知用人科室考核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编制外人员,用人科室考核完成后向人事部门递交同意续签合同期满合同制人员的报告,人事部门再通知用人科室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人员到人事部门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生人事部门遗忘通知用人科室考核即将期满的编制外人员,待回想起来已经是数月之后。人事部门通知用人科室的方式以电话通知为主,电话通知也缺乏记录,随着时间推移,工作进程很难及时跟进。反观绝大部分编制外人员对待劳动合同续签态度比较积极,但少数人员因为请病假、产假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续签。尽管未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是少数,仍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风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于编制外人员普遍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并没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用人单位侥幸过关,但不知这样的幸运可以持续多久?此外,劳动合同是办理职工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一旦未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全权负责。续签劳动合同缺乏完备的考核机制。医院诸多编制外人员用人科室中,除护理部的考核机制较为完善,包含所在科室考核和护理部考核双重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状况、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十个维度,其他科室的考核机制显得较为简单甚至流于形式,考核过程缺乏监督,受科室领导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医院对编制外人员劳动续签规定在合同期限内任一个自然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将所请病假天数作为续签劳动合同一票否决的依据,多数编制外人员反映此项条款过于严苛,缺少人性关怀。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组织内的工作人员不仅会进行纵向比较还会进行横向比较。横向比较即与组织内的其他人员相比较,相对于编内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受所请病假天数的影响,对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用病假天数简单判定,会让编外合同制人员产生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医院为此也将支付更加高昂的内部培训成本。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科室以科室人手紧张为由,随意延后其实际离职日期。人事部门向各用人科室多次表示因为离职人员的各项保险已经办理了减员手续,而随意延后离职人员的离职日期,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将由医院全权负责。
2.3编制外人员保管劳动合同的意识薄弱
在2017年4月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从非公有制单位和临时工招收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根据文件规定在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工作过之后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对象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即可认定以编外身份工作的工龄。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发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出现了时间断档或者重叠,此外,大多数人的劳动合同原件早已遗失,在询问遗失缘由时,或因搬家遗失,或认为劳动合同无关紧要,或认为新的一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续签,上一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失去效力,没有保管必要。
3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管理改进建议
3.1从思想上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对医院现存的劳动合同进行全面整理,通知职工及时领取劳动合同,减少过往积压的劳动合同存量。将劳动合同职工领取记录录入电脑,形成电子化数据,方便查找核对。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保管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专柜存放于档案室,避免劳动合同的丢失。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让用人单位规避防范风险。建议在每年年底将下一年度合同即将期满的人员名单筛选出来,按月份顺序安排到下一年度每个月的日常工作中去。劳动合同续签工作中人事部门应在编制外人员合同期满前30日内以格式统一的书面形式通知用人科室开展劳动合同即将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人事部门留存通知副本以备查阅。通知中应包含劳动合同即将期满人员名单,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续签考核工作完成的期限等内容。用人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将考核结果及续签意见填写在统一格式的通知书交回人事部门。以往用人科室提交的同意续签报告时间不统一,格式五花八门,有的字迹潦草,辨认困难。采用统一格式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3.2建立完备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正
用人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及岗位特点制定书面的考核规定并交医院人事部门备案,使劳动合同续签考核工作有章可循。考核过程中尽量避免主观人为因素左右考核过程与结果,考核过程中应接受医院监察部门及科室工作人员代表的监督并将考核结果在科室范围内进行公示。科室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员工应进行院内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的监督。对于用人科室随意延后编制外人员的离职日期,应将相关的规定写入医院规章制度中,并从用人科室和编制外人员两方面加强宣传教育,让他们知晓随意延后编制外人员离职日期的后果,如果宣传教育无效将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编制外人员保管劳动合同的意识
在新员工岗前培训时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强调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告诫他们妥善保管好劳动合同,一旦丢失将使自身权益受损。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制度开始实施,加强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是顺应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举措,为即将实施的编制备案制奠定基础。加强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举措,保障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加强编制外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提升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有利于提升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闫宝卿,邱小平,李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重大合作、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执行)
4 定义和缩略语
无。
5职责
5.1 董事长
5.1.1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领导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5.1.2 审批公司合同。
5.1.3 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
5.1.4 对公司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作出决定,授权委托人办理。
5.1.5 责成合同审核及归口管理部门,对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事件作出调查。
5.1.6 解决公司合同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5.2 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
5.2.1 受公司董事长委托,代表董事长行使5.1条所述各项职责。
5.2.2 负责对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5.3 合同审核部门
5.3.1 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拟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协助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3.2 负责审查合同对方单位的资质、信誉,负责组织公司合同的谈判及招标、议标等事宜。
5.3.3 负责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司合同的管理工作。
5.3.4 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5 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审查工作。
5.3.6 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5.3.7 负责公司合同统计和报表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合同管理报表。
5.3.8 负责公司合同资料、台帐管理。
5.3.9 负责公司合同的签订、公证管理工作。
5.3.10 对合同价款或酬金来源与结算方式的合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监督。
5.3.11 负责施工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承办。
5.3.12 参加国家、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业务培训。
5.3.13 负责对公司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工作程序及维护公司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5.3.14 参加对拟订立合同对方的资质审查,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的审计审签,保证合同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5.3.15 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5.3.16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部控制审计。
5.3.17审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审核法律意见。
5.3.18 负责公司后勤工程(不含独立或大型土建项目)、人事用工、培训、保安、房屋租赁等合同的承办。
5.3.19 负责签订外委工程廉政责任书。
5.4 财务部门
5.4.1 负责对合同所涉及的费用计划、费用来源进行审核、认定,确保费用按计划使用,并作好统计。
5.4.2 负责合同所涉及的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5.4.3 对合同价款的结算、财务手续、支付方式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5.4.4 负责合同结算审核。
5.4.5 负责公司贷款、财产保险、财产租赁类、投资类合同的承办。
5.4.6参加重大合同的商务谈判。
5.4.7负责组织合同中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
5.5 项目(投资、招投标)管理部门
5.5.1 负责工程和物资类有关合同(建安、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工程技术服务等合同)的技术部分;
5.5.2 参与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谈判;并对工程量及技术、质量等差异进行审核确认。
5.5.3 负责对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立项,并负责对资质、技术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资格及施工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核;负责对合同甲方提供设备材料范围进行复核;
5.5.4 负责合同付款工程量的审核及安全、质量、进度等工程状态的评价。
5.5.5 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及工程量核定。
5.5.6 负责合同执行中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的条款。
5.6供应采购部门
负责公司设备、物资、材料类和大宗类运输合同的承办。
5.7 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5.7.1 合同管理实行合同承办人制度,每一项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确定一名承办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履行等具体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合同签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评估、设计、概预算、项目立项及合同申办批准手续、询价、技术规范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并组织进行事前审查。
5.7.2 负责提出对承揽方的推荐意见,配合招标、议标等事宜。
5.7.3 负责与合同对方接洽,预审查对方的资质、信誉,组织合同的立项、起草和会审工作,并对合同的技术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5.7.4 负责办理各类工程准建、开工等审批手续。
5.7.5 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合同标的质量、期限、价款、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
5.7.6 负责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和手续,负责处理发生的合同纠纷,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5.7.7 负责对合同标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出具合同履行中的有关工程签证,并对签证的准确性负责。
5.7.8 负责组织对合同标的各阶段的验收,提出评价意见,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7.9 依照合同条款提出支付价款及违约扣款意见。
6 规定和程序
6.1 合同管理原则和范围
6.1.1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专业承办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承办机构不明确的,由公司领导临时授权委托或按照合同费用来源确定。
6.1.2 公司对外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
6.1.3 标的额在1万元(物资采购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
6.1.4 有专业技术要求,短期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或工程质量、有试用期和保质期等要求的,虽能即时清结,也应订立书面合同。
6.1.5 其它业务往来。
6.2 合同的类型
6.2.1 本办法所称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但不得用货单、调拨单、计划衔接表、预算单、收欠条等代替合同。
6.2.2 经济合同按标的不同分为: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电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等。
6.2.3 按合同标的额的大小,公司合同划分为:重大合同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不含50)万元以上)、一般合同(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
6.3 合同的承办
6.3.1 每一件合同需由合同承办部门确定一名合同承办人。合同承办人应当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或本系统内借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