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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报
材
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尼勒克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尼勒克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创国卫”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下面将我局今年来开展的“创卫”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创卫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打造尼勒克最安全、最放心、最信赖的食品药品安全宜居城市为目标,通过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餐饮行业创建指标,组织召开了全县餐饮行业创建整治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落实创建目标责任,开展餐饮业主创建宣传,确保创建目标具体明确,整治措施扎实有效。
(一)广泛宣传,营造餐饮食品良好创建氛围
我局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国卫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宣传工作实现由点到面,由广度向深度转变。广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引导社会公众监督,同时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为抓手,强化对餐饮业各层级人员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整治的良好氛围。结合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在全县所有食品药品企业粘贴民族团结宣传插页、海报、标语等500余张,张贴“创国卫”宣传标语、海报等700余张。同时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宣传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
(二)狠抓重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局克服监管力量薄弱的困境,将监管资源、各项创建任务有机整合,突出共性目标,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借创卫东风,治餐饮沉疴,破整治瓶颈。
1、强化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控制。以“持证经营、规范操作,索证索票、定点采购,明厨亮灶、确保消毒,量化分级、脸谱上墙”32字方针,提升餐饮服务整体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业市场秩序,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2、专项整治,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自年初以来,我局以春秋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堂食品安全、疫区走私牛肉、火锅底料、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旅游景区及交通要道、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等专项整治行动为目标,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
3、量化分级,规范治理餐饮业脏乱差局面。我局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我县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96家,目前已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451家,其中优秀的19家,良好的303家,一般的122家,新办证三个月内的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9%。
4、明厨亮灶,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建设。按照优化场所布局,做到“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的要求,我局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示范创建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计划在年底前完成我县6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的“明厨亮灶”创建工作。同时,结合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要求,我县已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单位1家,自治州级示范店11家、示范街1条。
5、严处,确保“创国卫”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20余家,出动执法车辆19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489人次。查处餐饮、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8起,立案28起,其中简易案件14起,收缴罚没款13.3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功
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制订年度创卫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县爱卫会对创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进一步健全局爱国卫生组织,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春、秋季公共卫生周、爱国卫生月和各种卫生日等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脏、乱、差等现象,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加强督查和检查评比,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1、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手段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二是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宣传形式,根据不同的季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城市管理、卫生防病、旅游卫生等知识为重点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市民游客的健康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出游方式。三是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健康教育的宣传、培训,开展一系列的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人人重视健康,参与健康活动。
2、加强控烟工作。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争取年内创建成功。
四、进一步做好除“四害”工作
继续采取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专业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防治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完善除“四害”设施。通过综合防制,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使广大百姓受益。
为了切实搞好2005年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宁办[2005]34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要求,特制定以下我院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县城动员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版权所有任务,宣传健康教育实际行动,着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全院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把力量凝聚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上来,推进医疗保健等工作的协调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的现代文明县城。
二、总体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观念,强化爱我中华,爱我洛宁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克服消极颓废、无所作为的思想情绪,树立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勤于学习、乐于奉献的精神,把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转化到工作、学习中去,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是围绕打造诚信医院,继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种不利于医院集体利益的违纪行为,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持续开展健康宣传,发挥我院的专业特长,在日常工作中把正确的健康知识,保健理念,卫生常识带给广大群众,最大限度的作到以防为主,以治为辅。
三是倡导礼仪规范,树立文明形象。
在生活礼仪方面,要做到讲究卫生、体态端庄、穿着得体、相互礼让、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在社会礼仪方面,要做到文明乘车、文明出行、文明就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在职业礼仪方面,要注重窗口单位仪态规范、服饰规范、语言规范建设,严格执行职业规范,切实做到服务热情,文明办公。
三、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9月27日10月8日)。根据宁爱卫[2005]5号《关于开展创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和标准,制定创建文明县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召开协调会议,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劲造势,在全院营造起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县城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10月9日10月20日)。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制定的实版权所有施方案,结合创建文明县城的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要求,抓好健康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责任科室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10月20日10月25日)。组织各责任科室开展全方位、大容量、高密度的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活动,为迎接检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改。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规范整理有关文字、图片和图像等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文明县城,是我县加快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是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对顺利实现创建目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院是我县健康教育的重点单位,各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县城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化措施,全力以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健康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将创建文明县城健康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督查调度,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健康教育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要建立搞好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保持创建文明县城健康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我们对全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生态县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进程,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对照生态县指标考核要求,定性指标5项基本条件中已有4项达标,定量指标27小项中已有17小项达标,创建达标率达65.6%。
一是生态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在规划体系方面,先后制定了《__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__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和《__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__生态县建设规划》于20__年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认证并已颁布施行,全县14个镇也都制定了环境规划并经县政府批复后实施。在组织体系方面,成立了创建国家生态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生态工业组、生态农业组、生态服务业组、生态环境组、生态文化组等“一办五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职能科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镇、部门创建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政策体系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意见》、《关于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政府关于扶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政策意见》,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__”的工作意见》,从政策上引导和保障了生态县建设。
二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全年投入6000多万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15项,节约标准煤1.5万吨,万元gdp能耗比20__年下降4%,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同期下降6%以上;淘汰落后设备641台套,关停“三高一低”企业10家,争取节能改造专项资金补助800万元。同时,严格把好环保关口,审批建设项目690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32件,依法拒绝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项目10个。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工程,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关停小化工企业12家,淘汰落后锅炉40台(套),燃煤机组脱硫率达80%。全县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3家,20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全年cod、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600吨、120吨,连续两年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是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去年以来,全县未出现酸雨天气,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达90.5%。县域内大运河、__湖和主要河流基本符合ⅲ类标准,城区生活饮用水源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对全县日供水500吨以上的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全县230个行政村地表水和14个镇跨界河流进行全面监测,整治水源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各功能区域要求,状况良好。连续三年在全省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前茅,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曹甸镇在扬州市首家试点采用了生物接触氧化曝气+水生植物综合处理的方法,去年6月已建成投入运行。今年,积极推进柳堡、望直港和范水三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柳堡镇和望直港镇投入200多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了设备调试,近期将进行工程调试;柳堡镇正在建设世纪大道管网,望直港镇已铺设污水管网20__米,范水镇投入420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预计本月完成土建工程,污水管网也将招标建设,夏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垃圾中转站是乡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必备条件。目前,柳堡镇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已过半,望直港镇垃圾中转站用地已解决,范水镇垃圾中转站即将开工建设。同时,三镇公共绿地建设不断加快,柳堡镇的柳堡大道、芦范河绿地基本完工,望直港镇完成5500平方米公共绿地建设,范水镇新增公共绿地7000平方米。
五是生态创建稳步推进。全县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2个、建成市级环境优美镇9个,有133个村被命名为省、市、县三级生态村,其中省级生态村(百佳生态村)19个、市级生态村48个、县级生态村66个,生态村覆盖率达57.8%。建成国家级绿色
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1所、市级绿色学校39所、县级绿色学校70所,省级绿色社区3家、市级绿色社区9家,省级环境友好企业1家,市级环境友好企业3家。今年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的柳堡、望直港和范水三镇,强势推进硬件设施建设,精心完善软件资料收集,预计在今年12月下旬接受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验收。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对照国家生态县五项基本条件、27小项考核指标,尽管我县已有四项基本条件、17小项考核指标达标,但未达标的都是很具体的量化硬指标,特别是80%的镇创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环保投入占gdp比重等关键指标,要在20__年顺利达标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设污水处理厂,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是生态县创建的最基本条件。目前,除安宜镇、曹甸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外,柳堡镇、望直港镇、范水镇可望年底前建成,其他镇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启动建设;各镇排污管网普遍不够配套,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除安宜镇外,仅有柳堡镇正在建设垃圾中转站,望直港镇和范水镇刚确定建设地点,其他各镇均未建立垃圾中转站,对照生活垃圾“组保洁、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要求,全县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洁队伍组建方面缺乏资金保障。
二是政策扶持有待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创建的基础,而基础设施建设动辄上百万、上千万,我县及各镇财政相对较薄弱,投入明显不足。尽管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__”的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一些激励政策,但我县的污染防治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奖励基金、节能专项资金至今尚未建立,影响了乡镇及中小企业在创建和节能改造方面的积极性,且由于投入不足达不到国家和省扶持门槛,导致申报项目源流失,给向上争取资金带来困难。
三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一方面,尽管20__年完成了市下达的节能任务,但要实现到20__年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7吨标准煤、降低20%的目标难度很大。我县纺织、建材、玻璃、陶瓷、食品等传统行业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空间较小,加之我县正处于工业加速发展期,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存度较高,能源总量势必增大,而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五小”企业难度较大,造成耗能总量难以平衡。另一方面,城区污水产生量远超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而二期工程尚未启动,完成明年减排任务压力较大。同时,节能减排基础管理比较薄弱,县级节能监察机构和减排机构均未建立,影响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效果。
四是创建资源有待整合。我县生态县创建起步虽然较早,但受县镇财政制约,创建进度不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缺乏长效管理;一些镇和部门认为创建工作要求较高,强调客观原因,创新不够,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各部门创建职能虽然明确,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交流有待加强,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配套,部门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合力效应不够明显,尤其是在多元投入机制和科学综合决策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三、下一步打算
到20__年创成国家生态县,既是市政府对我县创建工作的硬性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做好明年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直接影响到全县创建目标能否如期实现。20__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组织程度。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目标,进一步深化各镇、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认识,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和进度要求,建立创建工作报告制、会商制和督查制,定期研究环境优美镇建设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要将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列入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单列生态创建考核内容,加大条线考核分值比重,由县创建指挥部负责考核,定期通报,以考核促创建,推动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2、坚持创新思路,进一步拓展多元投入渠道。推进生态县创建,关键在投入,难点在资金。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县设立的500万元生态县创建专项资金,重点要投向乡镇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和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的创建扶持,并形成相对应的以奖代补机制,调动乡镇创建积极性。各镇要克服困难筹集资金,设立环境优美镇创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创建支出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二要积极向上争取。县环保、水利、建设、农林等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同步集中使用各类创建资金,并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机遇,帮助包装项目,向上申报专项,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扶持政策,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中转及无害化处理体系等环境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任务。三要引导社会参与。要以改革的思路,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机制,以bot、bt等方式广泛吸引外地资本和社会资金,鼓励和支持外地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坚持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环境优美镇是生态县创建的硬骨头,也是生态县验收的硬指标。对照目前的创建差距,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加快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各镇要结合本镇实际需求,确定合适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污水处理量,科学选址,专业规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调试。20__年,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4个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二要加快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明年要建成覆盖全县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各镇要建立健全垃圾转运保洁队伍,完善垃圾转运设施,添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或垃圾桶,有条件的镇、村要实行垃圾分装。曹甸、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5个镇明年要建成垃圾中转站。三要加快推进农村改厕。推广建设水冲式、三格式厕所,在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各村普及率达50%的基础上,各镇要重点建设改厕示范村2-3个,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四要加快镇容镇貌建设。抓紧修编集镇建设规划,合理划定集镇功能区,加强集镇管理和环境治理。推进集镇公厕和排水、排污管网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公共绿地,提高集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绿化率,不断完善集镇公共设施。
4、坚持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一要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程。要扶持以协鑫电厂为龙头的秸秆回收加工点建设,在全县各镇设立秸秆回收点,现场打包收购。县农机部门要鼓励推广打包机的使用,农林部门要加强秸杆还田及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同时,要加大禁烧检查力度,由县环保、农林、农机等部门分片区包干监管,杜绝成片露天焚烧秸秆。二
一、明确目标任务,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我局围绕县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县城市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县城市管理局2013年工作绩效考评方案》,明确了主要工作和目标要求,并对各项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细化了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贯彻“从严治队”的方针和“制度管人”的原则,以制度抓管理,以督查促落实,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全局人员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确保队伍高效运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抓好对工作职能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制作城市管理漫画展板、录制语音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了城管执法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2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8人。
2.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为切实增强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3月份,县城管局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县委党校赵乘斌主任和县司法局曾令达主任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加大市容整治,提升城市品位
(一)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元月份,为营造洁净、文明的市容环境,开展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出台了《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深入开展市容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整治城区卫生死角,重点解决小街小巷污水横流和垃圾乱倒问题,组织开展了全民卫生日活动,清扫垃圾,清除杂草和杂物,清理水沟。
2.交通秩序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非机动车辆,采取处罚、贴示和拖离等办法,进行纠正、查处,使城区内人车各行其道,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各类车辆停放规范。共查处纠正违章停放车辆59起。
3.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等集贸市场的监管,拆除不按要求设置的避雨、遮阳设施,确保市场整洁、有序。共拆除乱搭乱建棚架23起。
4.占道经营、堆放、搭建整治。集中治理违章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维修和占道洗车等行为,实现座店经营;治理不到指定场所消纳建筑垃圾而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整治店面装修无序无遮挡,滞留及乱倒垃圾行为;拆除占用公共场所违章搭建行为。共驱散各类流动摊点34起,规范店外经营26起,铲除占道堆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600余方。
5.整治户外广告。整治户外广告、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牌和沿街店面招牌,依法拆除破旧损坏、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清除各类占道落地招牌,全面提升城市立面品位档次。共清理破损户外广告30余处。
6.认真营造节日氛围。投入34.74万元,在城区主干道路灯、行道树及大型公益广告牌、各出口路醒目位置悬挂灯笼及新春贺语,在市政公园、城北广场设置花卉造景。
(二)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
4月份,自省、市部署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以来,我县积极响应,认真落实,迅速组织动员各部门、各单位投入活动,掀起热潮。
1.强化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年活动,制定出台了《县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交管大队、城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教育局、食药监局、城司、爱卫办、工商局、公路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镇、文峰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高位推进,部门协同联动。
2.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城市管理年活动确定了“开展六项整治,推进两项建设”的工作任务,即: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临街立面市容、整治市政园林设施、整治县城出入口道路环境,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并将“六项整治、两项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67个小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到“千斤担子人人挑”,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3.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我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紧迫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卫生死角、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余土抛洒、广告乱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截止目前,共下达整改通知200余份,取缔占道经营58户,拆除陈旧破损、不符合设置标准广告牌34块,清洗粉刷“牛皮癣”50余处,铲除建筑余土、建筑垃圾800余方,查处纠正乱停乱放车辆300余辆次,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明显好转。二是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编制了数字城管项目建议书。三是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充分发挥创园主力军作用,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完成了创建资料,制作了影像资料,组织了城市绿化遥感测定。5月份,省建设厅组织专家来我县帮扶指导,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等形式,实地考察我县的市政建设和园林建设情况,观看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汇报录像,听取创园工作情况汇报,得到了专家组的好评,专家组还对我县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重点建设,市政公用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县城管局重点项目建设按照《2013年县重点项目建设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寻字〔2013〕2号)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13〕24号)文件要求,发扬“白+黑”、“5+2”、“雨+晴”的作战精神,对所有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排出推进时间表,抢时间、赶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黄岗山公园建设。公园东入口己全面完成入口广场、管理用房、橘文化主题雕塑安装、儿童游乐园、停车场和绿化工程建设;园路建设12条园路已开挖,5#、6#、7#、10#、11#路路基基本整完,4#路高位水池已装好模板、钢筋已绑扎完成,5#路挡土墙正在施工,12#路中的四角亭正在施工;山顶橘文化广场已启动山顶橘文化广场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准备工作。
2.城区排水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滨河东路及支路排水管网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并通过初验;涌(三二五村河树背至马蹄河)已完成招投标,并已开工建设;中山路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进入招投标前期阶段;综合市场、小水村、石屋丼、石圳村周边排水管网工程图纸正在设计之中;青水山下涌(流田径至马蹄河)、教师村涌(中学门口到马蹄河)、新东大道管网工程(新东大道至长桥大道)正在设计论证之中;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进入审核预算招投标阶段。
3.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滨河西岸樱花广场改造工程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进入收尾阶段;小游园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范围土方回填,管道预埋、排水井,园路完成工程量的80%,对雨亭完成工程量的85%,绿化部分完成90%;投入50万元完成了街、岳家庄大道、宾馆门口、沙子头和江东大道等16个区域行道树移植补栽工作。
4.垃圾中转站建设。石圳中转站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砌筑墙体,并已确定垃圾压缩设备供应商;新罗南路中转站选址已确定并已启动征地工作;迎宾大道中转站选址待确定。
5.街道整治。已完成纪念馆周边硬化、并已确定建设施工单位,6月中旬开工建设;西路、大道北段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图纸及预算审核工作,进入招投标工作;人行道改造已报政府审批。
6.部分城区亮化工程。已完成城北大桥至新罗大桥东岸增亮工程,现已正常使用;已完成新罗大桥至城北大桥一河两岸夜色景观亮化工程;已完成城区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增亮工程及老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完成东江源大桥以上延伸至长举大桥一河两岸、市政公园环湖周边及人才公寓夜色景观亮化工程方案设计。
7.高速公路连接线亮化绿化工程。已完成高速公路连接线1500米绿化种植;已完成高速路连接线6.4公里段亮化工程基础浇筑,路灯灯杆已生产完毕,灯头正在紧张生产。
五、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抓手,加大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管护水平。
1.积极组织实施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活动,确保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严格对照《省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出台并下发了《2013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28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部落实了相关责任单位,并已完成省级园林县城申报工作。
2.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城区枯死树木的移植补栽、滨河西岸樱花广场改造工程及小游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紧张有序地推进。
3.落实管护责任,绿化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已接管的园林绿化管护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制定了园林绿化管护实施细则,提高管护水平。
4.加大执法力度,城市园林绿化监察工作不断完善。严肃查处损绿毁绿事件,有力地保护绿化建设成果,维护绿化建设的完整性。坚持每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道路、公园等绿化情况,严禁乱挂乱拉现象,把违规违章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各项工作
1.“三送”工作。一是全覆盖,常态化。为深入推进我县“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双向全覆盖常态化,2月26日,3月28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两次冒雨深入丹溪乡丹溪村、双溪村“三送”工作点,联系走访农户500多户,嘘寒问暖走近村民,深入了解村民的家庭生活状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挨家挨户挂好上联系牌。二是筹资金,办实事。当了解到两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水陂水圳冲毁严重及丹溪村旺地至圩镇约两公里村道未硬化,村民出行及不方便时,我局及时赠送20吨水泥用于两个村兴建水陂水圳,筹集1万元并及时联系了县交通部门申报了今年的村道建设项目,贴心为村民排忧解难。三是完善96333台账建设。调集4名相关业务熟悉、电脑技术全面的人员,将信息采集表中700多户的资料录入电子档,并逐一认真核对。
2.校园周边管理。围绕“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一是制定了《2013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二是配合环保、文化、公安部门加强“禁噪”管理。三是实行“错时管理”。安排人员加强早、中、晚三个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取缔流动摊点在学校占道经营等问题,特别是在高考、中考期间,安排执法人员蹲守考点执勤,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各考点周边市容秩序良好。
3.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值班和维稳工作。从严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元旦、春节、“两会”、清明和端午期间的值班值勤,确保了全系统平安无事。
七、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在看到成绩的同也应理智地看到我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弱点和问题。一是城市管理手段还不能适应城管工作的复杂性,部分责任部门往往以突击性的整治来弥补长效性、持续性管理的不足,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上还缺乏有效的手段。二是群众的城管意识还跟不上我县的城市化进程,部分市民尤其是由农民刚转变过来的居民缺乏相应的城市文明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度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市对县各项考核任务均圆满完成。(二)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已于2017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任务。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交办的1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和水上乐园整改工作已按期全面完成。(三)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根据省的2016年、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县连续两年EI值分别为82.41、83.54,结果均为优,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EI)为0.53,生态环境质量排名保持全省前列。(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全县境内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县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提出8项目标、99项指标体系。完成空间规划(送审稿)、《县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及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三线一单编制加快推进,完成《制定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生态经济蓬勃发展。我县利用自身生态优势,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经济结构,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加速成型,三次产业结构为13.8:56.1:30.1,其中,服务业增加值17.85亿元,增长7.5%,一、三产业占比逐年提高,呈现质量向好、结构更优、活力倍增的良好态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93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5.2立方米/万元,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60万元/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农业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6.72%。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2017年我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我县种植的所有农作物均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100%。(三)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截止2019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5,在全省127个县(区)中排名第九,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名第九,岚河、大道河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自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以来,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EI)始终保持稳步变好趋势,2018年∆EI为0.53,评价结果为优,全市排名第三,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各项资料已报送省厅审查评分。全县森林面积155697.6公顷,覆盖率达到79.6%。林业用地规划占比89.41%,境内重点物种收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立。(四)生态生活全民共享。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加大资金投入。目前,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完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1处,垃圾填埋场6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总数达到91个,整治率达到72.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18%。下大力气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积极推广环保建筑材料,新建节能建筑比例达到40.7%,新建绿色建筑工作已全面开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广公交、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出行工具,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2%;政府制定采购目录优先绿色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8.32%,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9.35%。(五)生态制度不断完善。2017年,我县实施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年),全面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制定了《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制定了《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县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2件22人。其中: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未落实类立案查处11人;非法捕猎破坏生态资源类立案查处4人;企业及个人污染破环生态环境类立案查处6人;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和大棚房整治期间企业违规占用耕地类立案查处1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积极把实践经验化为制度成果,探索创新了河道管理河长+警长+督查长“三长治河”模式,先后被央视、国土部简报、《人民日报》和省委《改革工作动态》等重量级媒体报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开展,今年新完成民主镇、滔河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年度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全面完成,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比例100%,经对标自查全部达标;省级生态镇创建命名比例达到66.6%。(六)生态文化全面普及。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普及抓手,积极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率每年都达到100%。同时,通过生态文明“六进”系列宣传活动,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1.4%和92.4%。
三、创建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要求,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创建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创建工作动态。
*城管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创建工作,认真推进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第三方服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在强化统筹协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一定成绩。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扎实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一是官山南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年第一期小街小巷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仰贤路、天宝南路(新昌大道-耶溪福城),城南环线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等五个工程已完工。二是城南新区污水接入了城市污水处理;完成了天宝南路、山峰坳路、天宝南路(耶溪福城-截污干管)、山峰坳路、*年第二期小街小巷工程已完成了标前审。三是完成了城市渗水处理提标扩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基本完成。设备招标完成,正开始进场。
*、垃圾分类工作稳步进行:一是县区启动了*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目前,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约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二是增强了组织管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每月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简报》,刊登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展。三是举办培训,加强宣传。举办了三次垃圾分类培训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万份,制作了宣传展板*余块。同时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处。
*、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一是抓好城乡环境净化项目。投入*.*万元,完成旅发大会沿线乡镇场房相及立面改造*.*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万平方米,复绿裸露土地、山体*.*万平方米;开展“洗城行动”,清理我县城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道路两旁护栏;投入*万元启动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全县*个乡镇(场)全部完成环卫工作接管,环卫工作服务延伸至*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覆盖率*%。二是实施城区氛围提升工程。在县城区主要路口、各高速出入口设置景观花盆;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硬化村庄道路,推进农田水灌溉、排污管网工程建设等,城乡环境焕然一新。三是对城区违规出店、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城覆盖全市率先完成。我县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范围为*县下辖范围内*个乡镇场,所辖村庄和集镇,服务人口*人。一是采取ZF购买服务,每年投入资金约为*万元。
二是建成了*个县级填埋场,*座乡镇垃圾压缩站。
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企业入驻后,设置垃圾收集点*余个,配备垃圾清运车*台,洒水车*台,快速保洁车*台,人力垃圾车*台,建筑垃圾自卸车*台,勾臂车、洗扫车、铲车等在公司停车场集中停放,作为乡镇场需求的统一调配。按每*人口配*名保洁员、每个乡镇场配*名垃圾清运员的标准,共配备保洁员和清运员*人。
三是建立了《理事会履职制度》、《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进一步加强了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开展了城区管网普查工作,建设和改造了城市污水管道*.*公里。改善了城区雨污混流,污雨水倒灌及网管错搭、乱接、渗漏、堵塞等问题,提高了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
*、垃圾分类推行取得良好成绩: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平台、户外广告、宣传手册等载体,营造了理解、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二是率先在旅游区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三是*县正式列入*省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试点县。
*、进一步美化规范了城乡环境:一是在净化城乡环境行动中,全县净化治脏行动共清理垃圾*.*吨,清洗道路面积*平方米,清扫城市家具*处,清理违章小广告*处,清理僵尸车*辆,整治菜地*处*.*万平方米。二是在城市秩序专项治理整治行动中,共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治理*项,整治占道经营行为*起,整治农贸市场*个,整治户外广告*处,新建停车设施*处增设*个停车位,规范户外线缆*米。三是在美化治乱行动中,共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城市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以上,设置国庆主题造型*处,美化沿街立面*平方米。
*、城乡环卫一体化初步形成:一是全县*个乡镇(场)已全部完成环卫工作接管,环卫工作服务延伸至*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覆盖率*%。二是在垃圾填埋场,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点建设完毕,各类设备以及人员基本配齐。三是管理制定升级。制定了多种制度,引导自然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和落实好了环卫清扫保洁机制。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污水处理整治所面临的困难:城市配套管网建设极不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偏低。我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不到位,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住宅小区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覆盖面不足,县城区污水收集率达不到上级要求。
*、第三方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一是部分农村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不强,仍然存在在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二是卫生费筹措制度不完善。少数村民对垃圾处理工作不关心、不参与,不愿承担每人每年*元的卫生费。三是门前三包不到位。农户门前仍然存在杂物乱堆、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
*、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不足:一是群众参与性不足。市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认识不足,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存在整治区域差距。一方面整治工作不均衡。各乡镇(场)之间、中心城区与乡镇场之间、城镇乡村之间整治工作不平衡。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等区域有盲区、有死角,整治不到位。三是缺少长效机制。整治行动局限于“一阵风”,且基本上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况,整治结束后易出现反弹。
*、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主要靠ZF投入来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与年度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奖励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县未出台相应资金奖励办法,奖励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地域重视程度不一。部分乡镇(场)、县直单位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没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没有建设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点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污水处理整治的规划:一是加快推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针对城南新区污水未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问题,通过*至*年期间开工建设,对空白区域进行覆盖,对已建成的区域进行联网成片,形成系统。二是摸清排水管网运行现状,有针对性的进行清淤堵漏、混接错接改造。同时县城区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测,以此制定近期破损、塌陷、错接混接的改造计划,根据待检测完成后开展清淤堵漏、混接错接改造等工作。
*、垃圾分类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快末端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启动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等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项目。二是逐步建立“垃圾分类直运”模式。设置固定的行驶线路和站点,由专门的垃圾分类收运车定时到各站点收垃圾,并转运至各类垃圾处理点。三是建立相关制度,强化督导考评。逐步建立督导员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违法行为曝光制度、信用监管制度、考核制度、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狠抓督导考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工作“防范胜于救护,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不懈,脚踏实地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载体,以“警示教育”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降低学生非正常伤亡率,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流行,杜绝发生食物中毒等学生和安全责任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校(园)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园长)或政教、德育处主任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要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专题研究本校(园)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健全制度,完善预案。各校(园)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制度汇编》,结合本校实际及周边环境、学生年龄特点等,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根据县教育局编写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结合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际、学生年龄特点、季节天气变化情况,通过主题班队课、安全专题教育、每天放学前最后一节课1分钟安全教育等途径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和防灾、避险、逃生能力。
(2)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途径,积极向家长、社会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化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意识。
(3)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
(4)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4、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育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教师要爱护学生、依法执教、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
(1)抓好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不在教室、走廊、过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要道玩耍;严禁学生带危险性玩具进校园。
(2)加强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游玩,未成年学生外出游玩要有家长带领;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等校外实践活动前要派有经验的教师了解地理状况等,并制定详尽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医务人员带队参加,并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3)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或作为仪仗队、迎宾队参加各种庆典活动或作为啦啦队参加各种比赛活动。
6、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道路上穿溜冰鞋、玩滑板车,12周岁以下儿童不骑自行车,拒绝乘坐无牌无证、破旧、超载和非客运车辆。
(2)认真组织实施周末班车工程。寄宿制学校要按县政府的实施方案和县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安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周末班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庆教普〔*〕111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周末班车工程”,教育和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完善周末学生离校档案,督促车主按要求营运。要鼓励家离校5公里左右的学生徒步返回,建立健全路队和路队长制度。
7、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购买街头小摊和无证小店的食物、不食用不洁净和过期变质的食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积极开展“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按庆教普〔*〕78号文件要求将校园副食品店创建为“校园放心店”,不符合“校园放心店”条件的校园副食品店一律关闭。
(3)按县政府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的实施工作。
(4)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使用自备饮用水的学校要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对水源的保护,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污染和消毒工作。
(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县城学校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开展食品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
①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
②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立即调离岗位。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
③采购、销售关: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要严格实行食品进校准入制度。采购食品要定点、索证、索票、登记造册,不购进不适宜学生食用、违禁食品和“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订购、制作冷荤冷菜。严格执行饭菜24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
④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疏菜、肉、海鲜要分池洗、分板切,食物要烧熟煮透。
⑤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学校提供的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8、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和校园巡查、进出校门盘查制度。
(2)切实落实好学校领导、教师值日值班制度。
9、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和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庆教普〔*〕140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对师生的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做好各季节常见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0、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严格按庆教〔*〕12号文件要求配足、配好生活指导教师,完善寄宿生晚就寝点名、查铺制度。
1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并做到即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
12、抓好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利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抓好法制纪律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等工作。
13、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各校(园)在汛期来临前要充分做好防台防汛和抗灾准备工作,台汛期间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台风、暴雨影响我县期间,学校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班。
14、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重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都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15、建立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严格按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的通知》(庆教普〔*〕13号)精神,做好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工作。
16、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管理。通过德育导师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途径,切实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适时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
17、按庆教〔*〕11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8、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妥善处置安全事件。各种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妥善。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诚信承诺书,经济开发区与辖区内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市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连锁超市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放心店”提质扩面及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对乡、村两级监督员实行分级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监督员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培训,村(社区、学校、企业)一级监督员由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负责指导培训;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供销联社,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农业局会同经贸、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联合制定《*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市228家农资经营企业、43家兽药经营企业,以及27家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瘦肉精告知承诺书》补签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年内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4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市50%以上的乡镇和5%以上的行政村。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21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业信息网、浙江农民信箱和浙江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年内完成组建*市种子产业化协会、白菇产业化协会、生猪产业化协会、蜜蜂产业化协会、绿牡丹名茶产业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年内完成制定无公害*白菇、竹荪、外三元生猪、无公害稻米、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至20*年末,使全市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达20个5668万(亩、袋、箱、头、羽)以上,至少有7个以上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发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公益性职能,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在20*年10月前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800人次。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年10月前,全市达到有机水产品认证一个,面积1.*万亩;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4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5个,面积1.85万亩;无公害水产加工产品1个。三是每年向浙江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到20*年10月累计完成15个以上。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年底前争取有40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市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市天行健公司(蔬菜)、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奋发粮油贸易公司(稻米)、荣盛食用菌公司(白菇)、恒亮蜂产品公司(蜂产品)、天蓬畜业公司(生猪)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市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城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市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建立考核制度,落实乡镇定点屠宰扩面工作责任。二是设置临时屠宰点,方便农村生猪屠宰。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四是严格实行进场生猪宰前检疫和上市畜禽产品的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检疫管理,提高检疫密度和检疫率。五是认真做好进场生猪宰前“瘦肉精”的检测工作(按进场数量2-3%的比例抽样快速检测)。六是严格执行市场肉食品准入制度,坚决查处经销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蜂产品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质监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市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9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9月—20*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市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年8月—20*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年8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市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