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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学法用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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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学法用法

第1篇:乡镇干部学法用法范文

该县在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中采取的主要作法是:

(1)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推进乡镇依法行政作为县政府重要工作来抓。

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经常,最广泛,最直接。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和执行,直接决定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县级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领导,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县政府制定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要求乡镇政府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在工作中把依法行政摆到了重要位置上,使全县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起来之后。县政府又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中明确以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行政执法的根本标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立法、执法、监督、保障四个工作机制。

(2)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将乡镇整体工作纳入依法办事轨道。

县政府首先抓了先学法再办事和坚持依法定程序办事两件事。要求各乡镇政府在开展各项工作前,要先研究法律,搞清执法程序,然后依法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严格依法办事,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有的乡镇为了依法合理地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找到县有关部门帮助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乡镇主动依法行政,有关方面支持乡镇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了乡镇处理实际问题的合法性,乡镇依法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县政府依法行政程序规范,编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程序及程序图,发给乡镇政府,供他们参照运用。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帮助乡镇站、办、所健全了执法制度和程序。从而实现了行政管理法制化,执法活动程序化。乡镇政府按县政府的要求在执法部门中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法律赋予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负责人、承办人、工作程序、收费标准、违规责任等通过公示板、广告牌向社会公示,增强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全县各乡镇随意行政的现象已基本杜绝,为民服务,文明执法蔚然成风,政府与老百姓鱼水关系逐渐加深,政府形象有很大提高。

(3)长期坚持法律学习、宣传,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和公民守法维权的自觉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关系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熟悉法律规范、创造依法行政氛围的基础工作,县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县政府认真按市政府的要求,注重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明确规定在每次会议上学习一部法律,现已形成制度。各乡镇政府也普遍建立了每周一次的学法制度。

为了使农民学法懂法,更好地监督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县政府给全县每户农民免费赠送了《常用法律汇编》和《农村科技知识》两本书。农民通过学习,法律意识提高的很快,常常拿着《常用法律汇编》与行政执法人员讨论,乃至上访论理,自我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县政府还利用县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县报长期开辟法制园地栏目,选载法律条文、法律解释和有关文章。县报全县每个农民一份,由县财政出资免费赠阅,真正达到了家喻户晓。县有线电视台每周制作一期浑江夜话节目,对执法热点问题进行报道评点,还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政府将学习、培训形成一种制度,一种风气。乡(镇)、村组开展了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加强普法力度,提高公民素质。有的乡镇、村组、学校开展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知识竞赛。有的学校搞了小法官模拟法庭演示活动。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使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营造了一个执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意识基础。

加强对全县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起器。县政府全面实施以宪法为核心,以公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把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列为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头戏,加强了对其培训的工作力度。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举办乡镇领导干部轮训班,对乡镇法制干部进行培训。

(4)健全乡镇法制机构,充分发挥其参谋和助手作用。

为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各乡镇政府都建立健全了法制机构,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法制工作队伍。从而使全县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做到了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为了提高乡镇法制干部地位,有效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县政府明确规定,县政府法律制办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要求乡镇政府也要这样做,所有政府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政府的重大社会经济决策,要认真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他们要求全县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2几点启示与建议

该县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作法,这些经验和作法能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

(1)加强乡镇依法行政,乡镇领导班子的法律观念要增强,认识要到位。认识问题不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就无法开展。基层政府的行政理念要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方式上转变过来。要从过去重管理轻服务转变到侧重服务上来。要寓管理于服务中,不断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2)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没有组织上的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要注意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和助手作用。行政执法人员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把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在实处。

(3)加强乡镇依法行政,需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基层政府面临着大量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不仅能看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而且往往关系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基层政府的服务水平。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其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施行具有重要意义,虽然依法行政难点的解决不是朝夕之间的事,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要正确面对问题,剖析问题,循序渐进逐一解决问题,依法行政之路就一定能够越走越宽,依法治国的大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第2篇:乡镇干部学法用法范文

目前,我国普法类节目尤其是农村类的法律节目在报纸、电视、广播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尽管电视法律节目更占优势,但广播传播快捷的优势,使其对农村的普法节目抢

一、变拜官为求法——由而诉讼

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遇事找党委、找政府,现在遇事找法院、找律师已成为社会风尚,以往“携刀讨债”,擅自扣留人质、查扣债务人物品已被“对簿公堂、依法维权”所取代,宗族械斗、动辄打人骂人的不良现象已不常见。农村干部基本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尽管如此,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眼下不少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还会抱怨一些诸如计划生育、统筹提留、护林保土等中心工作在农村开展起来难度很大的问题。这一方面说明农民群众接触、学习法律的机会较少,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们在宣传、执行的过程中办法不多,形式简单,这就给我们新闻广播节目加强对农广播的普法力度提出了极为迫切的要求。

去年夏天,我台《法在身边》节目连续三期播出“大船涨价以后”,说的是承包23年的大船摆渡主突然提升收费价格,与五个村村民纠纷不止,宁安市江南乡村民经历了变拜官为求法,由而诉讼,最终解决合同纠纷的历程。

记者的采访围绕着一张大船承包合同开始了。

2003年末,一直作为集体财产的渡口大船因运行多年,船底和船板均需更换,当时村里没有钱。村委会就想以承包方式把船包给个人摆渡。然而宁安市村村通公路建设开始了。福兴村通往外埠的道路陆续被暂时封闭。福兴渡口成了唯一通道,大船承包人邵春辉突然宣布:村民乘船收费、车辆过船涨价。

村民找村干部、找乡政府评理,想靠行政手段解决村民纠纷,最后上下统一思想,认为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时代,这件事情既然调解无效,那就求助法律。

村民代表怀着复杂和好奇的心理,走进宁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他们亲眼看见法官经过认真详细的法庭讯问和质证,他们亲耳听见法官当庭判决邵春辉违反合同约定,他与五村村民签订的大船承包合同被依法解除。这些头一遭打官司的村民代表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

在采访中,村民告诉记者:还是法律好使,以后再遇什么说不通,理不明的事,该找政府找政府,该走民事走民事。

江南乡这场非常诉讼告诉我们,法律正日益深入广大乡村。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等理念必将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杠杆。

二、热线——直播并驾齐驱

通过实践,我们觉得,广播普法,首先要了解农民的需求,突出普法重点内容,从内容上要选择与农村工作,村民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婚姻法》、《民法通则》、《土地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业法》、《选举法》、《村民组织法》等,近年来,村财村务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这些早已备受村民的关注,然而年终分红、宅基地分配、土地、山林、工程、地材承包等敏感性问题,还有村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如用水、用电、治安、环保、卫生、道路、土地承包、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等。往往会引发歧义以致纠纷,特别是在年终岁尾,在媒体反映此类问题的农民朋友比较集中,我们的节目就要以此为契机和出发点,利用广播信息传播迅捷、收听方便等优势,让播出形式活起来,增添节目的可听性、趣味性。如何尽量发挥广播的优势,强化听众的参与意识,经过实践我们总结出广播与其他媒体相比而言,有着两大强势法宝:开通热线、现场直播。

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对农节目《北国山乡》在扬广播优势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北国山乡》专门开辟出一档普法栏目《学法用法》,每周固定播出二期。刚开始时,也是找几篇涉农案例播一播,但这种流于表面、飘浮空洞的案例,很难引起听众的兴趣和共鸣,宣传的效果自然难尽人意。于是,主持人及时请来职业律师作节目嘉宾,并在节目中开通热线,现场接受听众咨询。通过形象生动、以事喻法的宣传,使千家万户在耳闻目睹、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扩大了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比如以往只知道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哪些是犯罪,但违的什么法,犯了哪款罪,判罚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履行法定的义务,诉辩双方享有哪些权利等等听众急于了解和关注的法律知识却不得而知。开通热线后,这些疑难和困惑通过律师的现场解答都迎刃而解。

为了进一步加大节目的权威性、直观性和参与性,还将普法节目的直播间,由室内搬到乡村集市和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用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例来讲解,使得老百姓能够真正的理解法律。把法律常识汇集成生动有趣的竞答和游戏,让老百姓在娱乐中学习法律,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一来,听众和广播之间的距离缩短了,收听和参与的主动性也提高了。

三、案例实用——操作性强

对农普法节目,因面对的听众群体指向性较强,这就要求我们的案例的选择上必须贴近农村生产生活,能给农民群众以实际的指导意义,而且题材应力求宽泛。一提到普法,不少人就将法的概念定位在民事、刑事法律上,认为普法的目的就在于使群众避免民事纠纷,不要触犯刑律。这种观念即便不能算错误,起码也是片面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观,他们触摸世界的角度更加宽泛,面对的矛盾和困难也出现了新的特点。比如穆棱农民肖光桢平时喜欢钻研农业机械的发明创造,但因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以往的发明成果大都被他人窃取和仿冒,造成了不少损失。在当地科委的帮助下,肖光桢学习了大量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懂得了科技成果也是财富的道理。他随即将自己研制的多功能饲料绞磨机等多项成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依法给自己的发明上了一把“保护锁”。《学法用法》栏目及时报道了肖光桢的事例,并请律师详细介绍了申请专利的方法程序,为那些善于总结生产经验,热衷发明创新的群众运用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引路、导航作用。

第3篇:乡镇干部学法用法范文

法治文化是法治创建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创建,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是创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创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创建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乡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创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乡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乡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乡村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创建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乡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创建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乡村创建,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乡村法治文化创建的现状

多年来,乡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乡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创建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乡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创建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乡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创建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乡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乡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创建产生消极影响。

乡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乡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乡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乡村法治文化创建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创建,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乡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创建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乡村创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乡村创建中同步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创建,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创建的重要职能。随着新乡村创建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创建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乡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乡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乡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乡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乡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乡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创建,构建和谐乡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乡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乡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乡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创建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乡村创建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乡村社会环境,促进乡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乡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