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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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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概念

第1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会网络 知识管理 跨组织知识管理

问题的提出

我国正值经济转型时期,其市场体制和规则还有待完善,加上传统的文化背景,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成为一种对正式制度的补充(Xin & Pearce,1996)。最近十年间,企业间的横向和纵向社会关系网络逐步扩张到错综复杂,尤其是在知识密集性行业,社会网络已成为组织结构和组织间基础框架的新范式(Miles & Snow,2002),它帮助企业转移风险、获得新市场和新技术、加快产品推进市场,促使企业与网络伙伴技能互补(Gulati & Nohria,2000),为企业提供了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须的灵活性,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响应能力。如今,面对日益动态复杂的竞争环境,单个企业更应采取竞合的方式,通过构建动态的关系网络来参与全球竞争。

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急需知识的有效应用和创新;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经营也需要更广泛的技术知识、文化知识和管理知识。知识与技术创新正在改变着当代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并被各国普遍认为是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增长的引擎(谢富纪、徐恒敏,2001)。所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生产领域,知识管理早已成为一个大家都关注的话题。出于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要求,企业不能仅靠内部的知识来经营和创新,同时,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知识的广泛整合,而不是单一的知识(De Boer et al.,1999)。社会网络的广泛建立、知识与技术的飞速发展,要求企业除了建立内部知识网络和知识库以外,还需要积极有效地建立外部网络以吸收和整合外部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合作伙伴、中介机构等组织的知识,只有综合利用企业内外知识才能真正提高企业能力和竞争水平。因此,基于社会网络环境下研究跨组织知识管理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概念

(一)知识管理的概念

不同学者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兴趣出发来探讨知识管理的含义,从而出现了知识管理研究的百花争鸣现象。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知识管理领域存在两大观点,即对象论和方法论。对象论观点认为,知识是被管理的对象,则知识管理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对知识进行有效管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顾敏(2001)提出,知识管理是解决对知识或信息进行创新、组织与扩散问题的过程;方法论观点认为,知识是一种管理方法,则知识管理是一个运用知识进行管理的过程。彼得・德鲁克(1993)曾认为,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使知识产生作用,即通过系统地、有组织地去应用知识和创新知识。

尽管知识管理存在多种定义,但都离不开以人为中心、以知识为基础、以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为基本目标。知识管理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这项活动不会自发地实现,需要组织主动建立各种激励机制和软性环境,为知识的采集、整合、应用等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本文认同Wiig(1995)的观念,即知识管理为一连串协助组织获取自己及他人知识的活动,透过审慎判断之过程,以达成组织任务。

(二)跨组织知识管理的含义

纵观研究者们对知识管理的定义多立足于企业内部,主要是基于企业的原子模型假设,即视企业为独立个体而非网络视角。但随着企业社会网络的出现,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多个组织息息相关,并从单一的二元关系发展为与多组织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网络关系,相应地,企业的知识管理也应从关注企业内部的知识活动发展到关注跨组织的知识活动。因此,结合社会网络环境和知识管理的定义,本文将跨组织知识管理定义为企业利用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通过一连串的跨组织知识活动以协助企业有效利用组织边界内外的知识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组织业绩的目的。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内涵

(一)跨组织知识管理活动

Andersen(1996)认为知识管理包括对知识的识别、收集、创造、组织、分享、应用和适应。Davenport等(1998)认为知识管理包含了四个流程,分别是知识组织和存贮、知识转移、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陈小让(1998)认为知识管理包括对知识的识别、获取和利用。Huseman 和 Goodman(1999)将知识管理分为指认并获取知识、评价知识并排列其优先顺序、分享知识和创造知识四个过程。McAdam(2000)提出知识管理体系可以分为四种括动:知识建构、知识内化集成、知识扩散以及知识应用。王众托(2004)认为知识管理是识别、收集和选择、保存、传播与共享、转化与生成、吸收和使用知识的过程。黄蕴洁和刘冬荣(2010)在综合文献的基础上,将知识管理活动分为四个过程,分别是知识获得、知识转移、知识分享和知识应用。将以上对知识管理活动的研究整理出来,如表1所示。

综合以上对知识管理活动研究的文献,本文发现学者们对知识管理活动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知识获取、知识整合、知识应用和知识创造四个方面。因为创新过程是一个知识转化与生成的过程(王众托,2004),而知识应用能直接为企业增加价值,因此,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可以被反映在企业的创新绩效当中。所以,在本文的研究中,认为跨组织知识管理活动包括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

(二)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

跨组织知识获取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从网络其它组织或个体中收集和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跨组织知识获取对企业有重要意义,作为一种资源,知识有存量和流量之分。知识存量是企业长期积累的知识,是企业经营生产的基础;知识流量是企业知识的流动部分,它们改善、更新或增强已有的知识。企业要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从外部不断获取新知识以补充知识存量的不足(Winter & Zollo,2002;Zott,2003)。

根据以往对知识整合的研究及企业本身需求,本文将跨组织知识整合定义为企业根据战略目标需要,利用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对企业内部和外部网络组织中的知识资源进行组合、集成和提炼的一个动态过程,以此形成新的核心知识和知识体系。跨组织知识整合超越单个组织边界涉及到多个组织,要比企业内部知识整合复杂,主要包括知识整合需求确定、合适整合对象选择、整合平台建立、整合冲突解决机制建立等任务。随着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以Grant(1996)为代表的研究者们不断强调知识整合对企业创新而言是最为重要的能力,因为知识经过整合后才能指引企业在快速变动的环境中使产品与市场有效结合,从而快速开发产品以供应市场需求。企业面临着高度的模糊和不确定性(Daft & Lengel,1986),必须坚持不懈地整合和重组各种知识。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测量和检验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问卷参考了Lyles & salk(1996)、Yli-Renko等(2001)学者的研究,共包含10个测量题项,其中,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测量包含“本企业从外部网络中获得许多有关产品设计的知识”、等5个问项,跨组织知识整合包含“本企业能根据需要把不同企业的专家汇集起来,集中解决某项问题”、“本企业能将不同部门、团队或个人的知识在目标任务层面上进行有效整合”等5个题项。所有问卷都采用Likert7级量表进行测量, 样本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共发出问卷350份,回收270份,回收率为77.2%,剔除有残缺项、前后差距太大、同一题项重复评分的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216份。

(一)探索性因子分析

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采用正交旋转观察各特征根的值,运用Kaiser 法作为确定因子数目的标准,选取特征根值大于1的特征根,从而得到不同项目的因子载荷,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跨组织知识管理量表通过方差最大法旋转后,有2个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分别对应于本研究的2个变量,这2个变量共解释了方差变异的87.651%,满足Weiss(1970)提出的解释方差的累积比例需大于50%的条件。2个因子的测量项目在其对应的因子上相对于其他因子而言都有较大的因子载荷,并且都大于0.5,这表明所检测的跨组织知识管理量表具有较好的区分效度。

(二)验证性因子分析

经过软件AMOS6.0运算后,跨组织知识管理验证性因子分析的结果如表3所示。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验证性因子分析中,Cronbach'sα值大于最低要求0.7;建构信度值大于最低要求0.6,T值达到显著水平,由此可见,跨组织管理表具有良好的信度。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量表中,跨组织知识获取、跨组织知识整合的标准化系数大于最低要求0.5,并且跨组织知识获取、跨组织知识整合的平均方差抽取量也大于最低要求0.5,因此,量表具有较好的收敛效度;从模型拟合情况看,x2/df 值小于2,GFI值大于0.9,AGFI值大于0.9,NFI值、CFI值均大于0.9,RMSEA值不大于0.05,量表的整体模型拟合度较好。结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量表具有较好的建构效度。

结论

跨组织知识管理是企业知识管理的终极目标,它不仅注重在企业内部实施知识管理程序,并且能与外部的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竞争者、研究单位和中介机构等组织有效交流知识,进而形成一个能创造价值的知识网络。但是,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不是一个任意的自发过程,需要一定的因素作为支撑。企业的战略规划、企业间的关系、企业的网络位置、学习意图、领导参与、知识的性质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企业应该能动地将这些因素控制在对其有利的范围,扫清企业从社会网络中获取知识和整合知识的障碍,明确跨组织知识管理的任务和目标。面对创新的复杂和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同竞争对手或研发机构、产业链成员之间的开发合作,通过鼓励边界人员对外宣传、组建跨组织团队、加强组织交流和进行跨组织合作。

参考文献:

1.Andersen A..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Assessment Tool(KMAT)[M].London:Arthur Andersen KMAT Study,1996

2.Davenport T., Delong D.W., & Beers M.. Successful Knowledge Management Projects[J].Sloan Management Review, 1998(4)

3.陈小让.知识管理: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新趋势[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998(6)

4.Huseman R., Goodman J. .Leading with Knowledge[M].London: Sage,1999

5.McAdam. R.. knowledge management as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within organizations: a qualitative study[J].knowledge and Process Management, 2000, 7(4)

第2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王弼;老子注;崇本息末;社会治理

王弼作为一名哲学家,在《老子注》中不仅体现了他的哲学思想,更加表达了他个人对于社会治理的一种看法,而这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崇本息末”思想。“本”、“末”的概念并不是由王弼所提出的,早在中国秦汉两朝的典籍中就已经有记载,王弼在《老子注》中将其进行了演绎和提升,将其上升到一个新的哲学高度。本文将从王弼老子注中“本”、“末”的含义出发,探讨王弼老子注中“崇本息末”、“崇本举末”的思想内容。

1 王弼老子注中的“本”与“末”

在王弼之前已经有学者试图通过“本”、“末”之间的讨论来需找一条适合社会发展的治国道路,这一点在汉代古籍中已有记载。例如《潜夫论.务本》中王符提到的“凡为治之大体,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1]。在《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中也都是将“本”定义为“自然不求”,将“末”定义为“有意为之”,认为要“务本”而“后末”。综上所说可以看出,以上的观点都是将“本”和“末”两者区别来看的,但是王弼是将“本”、“末”结合来看,并提出“由本其末”的政治哲学观点。在王弼的观点中“本”是指宇宙自然的本体,是“以无为本”,这里的“无”并不是说什么都没有,而是指本来就存在的宇宙万物。在《老子注》第一章中就有“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2]。而“末”是指法律、教化等人为现象。在《老子注》第五十二章中,他还用母子关系来形容“本”和“末”的关系,“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3]也就说“本”是母亲,而“末”是由“本”所孕育的,通过这种母子关系这种形象的比喻,很好的说明了“由本生末”的这种思想内涵,同时也说明了“本”的重要性。

2 王弼老子注中的崇本息末思想

在上文中我们明确了王弼老子注中有关“本”和“末”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从哲学角度来说,王弼认为“无”就是“本”,世界万物之所以能够存在,事情之所以能够发生都是因为有“无”这个“本”存在,因此简单来说,我们可以将“本”认为是无形的宇宙。而“末”就是因为“本”的存在而所发生的一些世界万象。而“崇本息末”中的“崇”是指重视、崇尚,因此“崇本”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是要人们重视和崇尚宇宙、自然,而“息”的意思不是说要去除“末”而是指在“崇本”的基本上让“末”得以生息。按照王弼对“本”、“末”之间母子关系的比喻来看,“本”是“末”的原体,通过“本”可以统驭“末”。而在《老子注》的第三十八章王弼提到“守母以存子,崇本以举其末”[4]。“母”与“子”,“本”与“末”都是非常重要的。从这角度看,王弼提出的“崇本息末”和“崇本举末”之间并不矛盾,而是一个连贯的过程,通过“息末”来达到“崇本”,而达到“崇本”时候就可以起到“举末”的效果。简单来说,“崇本息末”是一种哲学思想,而“崇本举末”是这种哲学思想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运用,通过“崇本息末”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来最终达到“崇本举末”的社会治理效果。

3 从“崇本息末”到“崇本举末”的政治哲学

在王弼《老子注》的第57章中提到“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以“道”来治国的话,是一种“崇本息末”的方法以刑法来治国的话,就是失去了“本”而专注与“末”了。王弼认为统治者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应该“以道治国”,而“以道治国”的具体方法是“崇本息末”,统治者自身要首先自己做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这样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引导万物万民,让万物万民恢复本真,这样就会天下无事。统治者要想让社会稳定不能只是简单的出台一些法律政策来杜绝犯罪的发生,而是应该自己首先应该做到简朴归真,心怀善念,起到表率的作用。进而通过“举末”来去除人们心中的邪念,从而最终让社会达到一个高度文明、自治的境界。而在上文中提到在王弼的“崇本息末”中“末”是指由宇宙自然的“本”而产生的万物现象。而他提出的“崇本举末”中的“末”具体的是指社会统治秩序和伦理道德以及统治者采取的有益于社会的必要措施。[5]因此,在“崇本举末”是指统治者自身应“崇本”要做到“简朴”,然后遵循社会伦理道德,心存善念的去治理国家,是“以德治国”的一种的体现。而在《老子注》第三十章中提到“言用兵虽趣功济难,然时故不得已后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遂用果以为强。”[6]由此可见,王弼同样认为当面对一些暴行时,统治者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和行为的。综合以上观点来看,本文认为“崇本息末”这种哲学思想是在国家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是要求统治者要“崇本”,自身要简朴,要心存善念,成为万民表率,是社会治理中“以德治国”的一种体现。而在其“崇本举末”的思想中可以看出,王弼并不反对统治者的“有为”的治理国家,而这里“末”即包含了“德治”的内容,通过也包括了“法治”的内容,但是因为有“崇本”作为前提,因此这里的“法治”是在“德治”的基础上成立的,它是要求统治者做好自身的“德”,心焉埔獾娜ブ卫砉家,维护社会统治秩序、伦理道德、采取有益于社会的相关措施。而不是监视百姓、不相信百姓,通过严峻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百姓的行为。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王弼所提出的“崇本息末”哲学在具体社会治理中要求统治者“以道治国”,因此“以道治国”是“崇本息末”哲学在社会理念中的一种运用,而王弼所认为的“道”即继承了老子有关“道”的“无为”思想,同时有将其进行了升华,将“道”扩大到“德”的层面,而这种“德”是通过“崇本”来实现的,可以说王弼所提出的“崇本息末”和“崇本举末”思想是中国社会治理中“以德治国”的一种体现,为中国社会治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4 结论

关于王弼老子注中的“崇本息末”和“崇本举末”思想,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两者之间“本”、“末”的异同学者们也都有着自己的解释。本文是基于前人对“崇本息末”中“本”、“末”的概念定义,来阐述“崇本息末”思想的哲学内涵,进而通过这一哲学内涵来分析王弼所提出的“崇本举末”社会治理理念的真正的含义。在本文看来,“崇本举末”其真实内涵所体现的是一种“以德治国”的理念,是中国古代在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理论中“德治”的一种体现。“崇本息末”思想中关于“本”、“末”的概念是从哲学角度来提出的,而“崇本举末”思想是其哲学概念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体现,两者之间不仅并不矛盾,而且前者是后者的一种哲学思想指导,而后者是前者具体应用的实际体现。

注释

[1]王符《潜夫论》电子书 公共版权 务本第二。

[2]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

[3]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

[4]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

[5]刘季冬《王弼“崇本息末”与“崇本举末”的思想探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6]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

参考文献

[1]王符《潜夫论》 电子书 公共版权。

第3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内涵

本文为河北省审计厅重点课题《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01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内涵分析

收录日期:2014年3月3日

一、国家治理的概念

“治理”有管理、统治之义。任何组织都需要治理,并建立有效的治理机构,国家作为一个庞大且复杂的组织,同样离不开治理。国家治理不是指单纯国家机构运行系统的权力划分,而是国家机关为了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目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体制设置,协同市场和公民,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核心是以新的方式和方法进行社会资源和代价的分配,解决好谁得到什么,何时得到和如何得到的问题,从而实现国家和社会协调良性发展。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互协调,以管理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全面、均衡发展,从而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深刻变革,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发展,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从立法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反馈再到社会管理,公众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国家治理中。现阶段,国家治理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四方面:

1、国家治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国家治理的主体,以政府为主,又包括了公民、其他非政府组织等第三部门。国家及社会事务的管理不只由政府负责,更多的社会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并在不同层面发挥着作用。

2、国家治理的机制具有复杂性。国家治理的机制,既包括政府管理协调、市场配置、公民社会自治,又包括中央和地方、区域间的互动。

3、国家治理强调公平和民主。从国家治理的理念而言,强调了责任、透明、民主、合法性和公平公正;从国家治理的目标而言,强调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国家繁荣发展,人民利益获得保障和提高。

4、国家治理的范围以促民生和社会发展为主。当代的国家治理,淡化了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强调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社会公共事务方面职能。

二、国家审计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对审计的定义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可见,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在经济生活中,按照实施审计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在不同的领域发挥各自的职能。

1、国家审计的概念。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之下,依据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的独立性经济监督和服务活动。

2、国家审计的职能。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是国家政治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因此,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检查被审计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按授权或既定目标履行经济责任,有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行为,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促使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监督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移送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审计的职能也在不断深化,由“监督经济活动运行”发展到了“国家治理”的层次,这就要求国家审计除了履行监督职能这一基本职能之外,还要对某些管理职能履行情况作出评价,如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经济效益的优劣等,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比如经济责任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等,从而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运行监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腐败治理等国家治理方面应有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国家治理是特定政体下的统治手段,国家审计必须在国家治理的大框架下运行,必须服从于国家治理的大局,同时国家审计职能发挥得好坏从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效果。所以,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在最终发展上具有一致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以下三方面:

从国家治理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的监督控制系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

从审计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来看,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内在动因是基于公共受托责任,国家审计通过发现并促进问题整改,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对改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秦荣生.国家审计职责的界定:责任关系的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3.

第4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取得了重要的进步。我国的公共治理体系从以“个人魅力和权威”为基础转向以“提高效率+广泛参与”为基础,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公共服务和反腐倡廉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我国能够在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长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治理改革的成功。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社会不公平现象突出,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不稳定因素急速增多,维稳的代价不堪重负,党和政府公信力遭受质疑,现存的许多体制机制阻碍了社会进步。凡此种种,都意味着我们在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方面,正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说明目前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现代化的步伐,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需求。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我们目前局部存在的治理危机有可能转变为执政危机。

二、国家治理体系的鲜明特点

(一)国家治理体系的多层次性。国家治理体系既有社会管理层面的,又有国家政权层面的即国家能力层面的,还有国家自主性层面等。具体地说,从权力的来源、权力的行使、权力的制约三个方面改善治理现状,逐步实现治理现代化。在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现代国家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切勿单边突进,要方方面面相关配套,才能让社会运行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

(二)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更加多元化。国家治理主体由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与原来的管理相比,未来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更多元了,不再是政府一家包揽天下;治理手段除了行政手段之外,更多的是市场手段、社会组织自愿自发的手段、宣传教育的手段、道德的手段,以及经济的手段和法律的手段等。还需要公众更多参与决策,把公众参与决策的通道打通。管理强调加强政府的监管、管控,政治学家称之为“全能主义”的政府,治理的概念包含共管、共治的含义,即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来管理社会,是共管共治的概念,实际上是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合作,共管共治。这次全会在公共安全方面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国家治理体系体现了包容性。

(三)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理念———共治、协商。国家治理体系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全会公报多次提到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概念。从统治、管理到治理,言辞微变之下涌动的,是一场国家、社会、公民从着眼于对立对抗到侧重于交互联动再到致力于合作共赢善治的思想革命;是一次政府、市场、社会从配置的结构性变化引发现实的功能性变化再到最终的主体性变化的国家实验;是一个改革、发展、稳定从避免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严格限缩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再到追求和谐互惠的正和博弈的伟大尝试。管理和治理运行的向度不同,管理的运行向度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运行向度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国家治理体系强调的更多的是协商。目前对于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已经有了共识,未来需要着力研讨的是在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中国家权力处于何种地位以及多元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匹配、廉价合作。

(四)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目标———活力。秩序稳定作为治理的价值目标,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只是初级价值,更非唯一价值。也就是说,原来的管理理念更多关注的是社会运行中不出问题,而国家治理体系追求的价值目标更多的是在社会经过治理之后能否有活力、和谐。公报指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是说把能否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精神作为衡量标准之一。首先,治理应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考虑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其次,管理与治理的重点有所侧重。原来的“管理”更多关注的是社会秩序,如对社会矛盾的管理,侧重过程,现在的治理更侧重结果。公报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内容,比如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的体制机制,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等,应该说抓手更加明确了。

(五)国家治理体系的方式方法———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创新。可以积极尝试治理的新方法,具体要求是:变整治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变命令为协商,变指挥为指导。变监管为服务,变强制为利导。治理的着力点是法治方式。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对于政府而言,最关键的治理能力就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无权行政、越权行政导致了不少社会矛盾激化,既侵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中国”纲领下更令人瞩目的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是一个现代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三、结语

第5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

第6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审计本质 审计目标 审计假设 审计概念

一、准则出台的背景

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进行沟通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沟通,财政部于1999年2月4日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2005年财政部对该准则进行了修改,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修改后的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l号――治理层的沟通》。2009年末,中注协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中注协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其中第1151号就是全面修订的准则之一。

二、审计理论要素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应用分析

审计理论是人们在审计过程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而形成的对审计活动规律性的认识,它是对已被审计实践活动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并且应当用来指导实践的理论;审计准则是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素质和专业资格,规定和指导其工作行为,衡量和评价其工作质量的标准。从某种角度看,它是一种条文化的审计理论或者是法规化的审计理论。因此,审计准则只有得到审计理论的有力支持,才能保证审计准则对审计实践的指导意义。那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审计理论是如何体现的呢?

(一)审计本质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的应用

审计本质是对审计固有的本质属性的概括性说明,是审计得以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和内在属性。根据审计本质观里的论,认为审计是一种有助于促进股东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活动。精明的管理人员具有主动聘请审计人员对其业绩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签证,以显示其良好的经营绩效的动机。因此该准则便应运而生,审计人员与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成了审计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审计免疫系统论认为:在经济社会运行中,审计发挥的是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风险的功能。审计功能的发挥,是为了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的健康和安全。这个免疫系统有责任更早感受到风险,有责任更准确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抵御“灾害”的建议,有责任在促使其健全机能、改进机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就必须使得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充分沟通,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作用。诊断是对“当前实践的评价”, 治疗方法是“需要一些改进措施”。于是与治理层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沟通不好,也许就会导致审计失败。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该准则就有了它独一无二的作用。

(二)审计目标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的应用

审计目标就是审计行为活动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研究审计目标就是要探索审计行为活动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是什么以及怎样达到。考虑到审计人员的主要业务是会计报表审计,发表意见的对象是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希望审计人员为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做出鉴证,以帮助他们做出有关判断或决策,对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成为审计总目标。

审计目标制约着审计准则,该准则第三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时的目标。

该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的内容,这些内容正是注册会计师实现审计目标的一个途径。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对管理层的业绩进行监督。同时注册会计师有必要与治理层沟通,向他们获取相关信息以验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并且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以达到揭弊查错的目标。

这是审计理论要素中的审计目标在该准则中的最直观体现和应用。该准则的制定,使得与治理层以及管理层沟通成为审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程序。

(三)审计假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的应用

审计假设是人们从长期的审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目前还无法对其从逻辑上加以证明的对某些审计事项的理性认识,包括实施审计应具备的前提条件以及对被审计事项作出判断的依据。

1961年莫茨和夏拉夫第一次系统研究审计假设问题,他们提出8条临时性的审计假设,构浩了一个完整的审计假设体系。其中第二条假设: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没有必然的厉害冲突。其含义是: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进行验证的过程中能保持超然的独立地位,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不存在必然的利害冲突。否认这条假设则意味着管理当局处处作假,提供的报表、帐簿和凭证的内容均是不真实的。审计人员处于这种情况,根本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实现审计目标,为实现审计目标、规范审计行为所制定的审计准则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这是开展审汁工作的环境条件假设。

(四)审计概念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的应用

审计准则与审计理论结构的概念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概念包括证据、应有的审计关注、公允表达、独立性和道德行为。

(1)证据。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关于证据,该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标。如果认为不足以实现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以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能力的影响,并采取适当措施。

(2)应有的审计关注。在准则中第四章第二节中,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时着重问一些自己职业关注的事项。通过这些事项的沟通,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3)公允表达。这与审计目标有类似之处,公允性发表意见成为审计总目标之一。该准则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三部分“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便要求注册会计师公允表达意见,这也要求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

(4)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该准则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进行沟通时,往往会遇到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形象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损害其声誉,还可能导致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更不能变沟通为串通,丧失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原则,与治理层串通舞弊,粉饰会计报表、逃税等。

(5)道德行为。审计的道德行为就是一般道德行为观念在审计领域中的应用。道德行为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谨慎与技术规范、保密等。因此在该准则第八条就注册会计师在与治理层沟通过程中的保密行为做了规定。

三、结论与建议

总之,审计理论要素中的审计本质观、审计目标观、审计假设、审计概念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准则中充分得到了应用。

由此可见,审计理论为审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中审计本质是对审计固有的本质属性的概括性说明,是审计得以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和内在属性,而审计目标制约着审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制定离不开审计假设,审计约定、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和审计报告准则都离不开判断假设、证据假设和标准假设。审计准则与审计理论结构的概念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审计准则是建立在审计理论概念的基础之上的,是联系审计理论与实务的纽带。任何国家、任何审计组织要制定自己的审计准则,都应考虑这些基本审计概念,这样制定出的审计准则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接受住时间的考验。同时审计理论这几个要素之间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发展的。

希望在审计理论的指引下,审计准则能够越趋于完善,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同时推助整个审计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学文,郭化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阐释与应用[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2]刘华.审计理论与案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3]刘明辉.独立审计准则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第7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近年来,邳州环境监察工作按照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环境监察工作为我的“三先”目标服务、为环保事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为保护邳州的蓝天碧水,保护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求真务实,严格执法,认真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我们把坚决清理取缔“十五斜企业和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企业放在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20__年,全共清理取缔“十五斜企业19家,立案查处严重污染企业40家,查处的重点主要是针对我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小造纸、小炼焦、小炼钢、小电镀和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

在现场执法工作中,我们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严格从源头控制污染企业的产生,发现新上建设项目,及早介入,率先了解其生产工艺,对工艺中存在严重污染问题又无力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新建项目,及时予以制止,这样,既控制了新建项目带来的污染隐患,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盲目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二、认真做好环境处理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意识也随之增长。20__年,我们共处理环境问题125件,其中,我群众还在全环保系统首创自制光碟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先例。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按照工作无小事的原则,从解决污染双方的矛盾入手,坚持事无巨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环境案件处理率达到100,连续多年被我评为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为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我们率先引入提前介入的概念,率先引入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率先引入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成果,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避免因为重复投资或者投资方向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从企业新建项目立项开始,我们就把执法和服务贯穿其中。首先,帮助企业理清投资方向,分析项目投资的可行性,防止重复投资和上马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其次,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治理信息,帮助企业落实“三同时”措施,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实现以较少的投资取得最好的治理效果;第三,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指导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指导企业建立污染治理台帐,并且不收取任何成本费、服务费。这样,把执法溶入于服务之中,把环保理念溶入于服务之中,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环境宣传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了环境监察成果的最大化。

今年以来,我相继吹响了四城同建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东陇海第三大的战斗号角,在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更加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紧紧围绕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在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开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解放思想,轻装上阵,全面深化环境监察工作改革,全面溶入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以适应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下一步,环境监察工作将要在职能和观念上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

一、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管理型执法、收费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的转变

我们要在继续强化提前介入管理的概念、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力争把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基础上,从壮大我的工业经济实力入手,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保障我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我改善环境、治理污染的能力,切实发挥环境作为生产力的作用。

二、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点源管理到面源管理、宏观管理的转变

过去,污染企业分布广、污染特点各异,环境监察工作成本投入大,执法效果不理想,随着我工业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一些小的供热型污染将被集中供热所取代,同时,随着城集中排水管网初具规模,城污水处理场投入使用,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新上工业项目统一集中到工业园区,实现了污染的集中治理,客观形势要求我们要加强面源污染、宏观污染防治方面的研究,转变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应对污染特点变化的能力,加强宏观污染管理,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

第8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自然;无为;天道;人道;治道

    《道德经》的最高概念是道。道是天道、人道、治道的统一,是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渊源和基本理论问题。而《道德经》一书中的“自然”与“无为”两个概念则是道(政治理论)的本质属性和政治行为的根本要求。

    这两个重要的概念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老子政治理论体系、理论渊源的本质要求,是理解老子政治思想之本源及其体系结构的两把钥匙。有学者认为,老子的“自然”是事物的初始状态,原始遥远却有源可寻;是事物的纯朴本性。笔者认为,老子讲的自然是一种状态,是一个过程,是一种属性,它是指万事万物按照自己的存在形式,通过各自的运行方式,排除外力的干扰而自我存在、自我发展、自我完成,既包含了自然世界,也囊括了人类社会。这里讲到的自然,是侧重于自然世界的,体现了老子遵循自然的思想。他从自然宇宙万物中体会出“道”的思想,正如《广雅·释诂》:“然”,成也。而“无为”则是自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它寓于自然之中,更侧重于人本身。“无为”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也不是指无所作为,它是指不乱为,不要胡乱干涉。正如老子的弟子文子在《文子·自然》中引用老子的话,对“无为”作了解释:“老子曰:‘所谓无为者,非谓其引之不来,推之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夏渎冬陂,因高为山,因下为池,非吾所为也。’”[1](p368)文子是老子的弟子,他的解释很显然有一层不对万物横加干涉,顺物而为的意思。《淮南子·修务训》对“无为”也有一个相当明确的解释“: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闻也。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焉,故五谷得遂长……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2](p728)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无为”,绝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做,而是按照客观规律去做,什么事该做就做,什么事不该做就不做,也就是文中说的“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这才算是“无为”。

    一、天道无为:“自然法”与老子政治思想之理论渊源老子从自然宇宙之道中总结出“无”的特征,与他对自然界的崇拜是分不开的。“老子考察出万事万物———包括社会价值层面———均是相对而存在,并无永恒与绝对;他认为,产生万事万物的那个‘有’(存在),也应该是相对的,不足以代表永恒绝对。”[3](p“)5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王弼注为“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因此老子赋予了“无”为“道”(政治理论)的永恒与绝对。“如果说老子‘道’的理论起点是自然宇宙,那么,‘道’的运行和作用的发挥就是以‘有’和‘无’相结合,自然而然展开的”[4](p143)。香港中文大学刘笑敢教授提出“人文自然”的概念。刘教授指出:《老子》书中的五处“自然”都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大自然。“道法自然”的“道”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根据,而这个总根据是以自然为效法的对象。“‘道’是老子的终极关怀符号,而‘自然’则是这种终极关怀所寄托的最高价值”[5](p143)。

第9篇:社会治理概念范文

关键词:乡镇企业 总体性 概念框架 制度精神

在开启了一种真正的世界性社会学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当时身处西方文明“危机状态”中的帕森斯借助欧洲“世纪末”的社会理论探讨,一方面澄清了自己对“西方社会状态诸问题”的思考,同时以更大的智识性努力试图从他所谓的这场“思想运动”中引申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概念图式”(Parsons,1970:25ff)。因此,他在该书中首先讨论的是“理论与经验事实”这一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并以此确立其理论化探讨的基础。然而对于当今中国的社会学者来说,无论理论传统、经验事实还是现实问题,都处于一种双重困境之中:一方面,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学研究的诸多传统和流派、理论和概念、范式和方法等已经极其丰富,但对这些丰富的思想遗产的梳理、吸纳和消化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这种状况有时反而悖谬地成为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负担或阻碍;2另一方面,与西方社会学学科的明确提出和阐发几乎同步的中国近代以来所经历的社会、思想领域的剧烈而复杂的变迁,尤其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当代改革历程,将大量丰富、尖锐而紧迫的现实问题摆在研究者面前,但研究者在面对这些过于丰富和复杂的研究对象时,却往往难以提出有效的理论解释。换言之,理论和经验事实依然是摆在当今中国社会学者面前的一个根本问题。中国社会学要有所积累、有所发展,就必须正视和解决这个问题。

民国时期的社会学家已经在这个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社会学在“”后恢复重建以来的30余年里,也一直有研究者不断探讨这个问题。渠敬东(2013a,2013b)的《占有、经营与治理:乡镇企业的三重分析概念——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一项尝试》(以下简称“渠文”)一文就是近期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副标题表明了此项研究的一个明确意图——为乡镇企业研究提供一种多维分析框架。但不啻于此,该文的第二个多少有些令人费解的副标题既表明了作者提出这种分析框架的路径或方式,也透露出作者的一个更具理论意义的尝试:“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今的研究处境下,这种尝试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经典社会科学研究”对于当下的中国现实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社会学早就被定位为“经验科学”,默顿(Merton,1968:1)就曾经援引怀特海的话来为这种科学的进展而辩护:“一门还在犹豫是否应忘却其创立者的学科是迷茫的”。但默顿的良师益友帕森斯(Parsons,1981)在其长达半个世纪的学术生涯中,不仅没有忘记社会学的那些创立者,而且经常“重访古典大家”,亚历山大(2006)更是明确打出了社会科学中“经典的中心地位”的旗号。

问题是,如何“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渠文正是对此难题的一种切实的探索性解答,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用古典社会科学的一些概念来建构对于某个或某些中国经验问题的解释框架,更重要的,也许是重申古典社会科学的研究方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实质问题。这项研究涉及诸多有意义的问题,下面仅就其中几个进行简要讨论。

一、“总体现象”

渠文的经验研究对象是乡镇企业。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始于农村,而乡镇企业曾被官方誉为中国农民在改革时代继“”之后的又一个伟大创举,并在改革初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极大地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因为种种原因,乡镇企业在90年代或转制或倒闭,日趋衰落。乡镇企业虽然曾经是“学术研究的一片沃土”,但今天再来研究这个“已经基本消亡了”(渠敬东,2013b:28、29)的社会现象,其意义何在?

确实,“很多过往的社会现象,并不因它们消逝了而死去,很多人们正看得见的现象,也并不因其现实存在着而活着”(2013b:28)。不过,正如韦伯在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时所指出的,研究者在选择研究对象时必然涉及“价值关联”(Weber,1946:21-22),这其实也涉及研究者的研究旨趣和关切。就渠文的论述来看,这种选择同时涉及作者的多维概念框架和实质关切两个层面,前者表现为乡镇企业是“一种总体现象”,后者表现为乡镇企业体现了“一个时代的制度精神”(2013b:28、29)。

先看第一个问题。渠文认为,乡镇企业“这个看似局部的社会现象,在理论分析上却有着总体的意义”,并进一步从两个方面指出了这种“总体意义”的意涵。就第一个方面而言,正因为“乡镇企业本身即是一个总体现象”(2013b:28),才有可能运用多维概念框架来分析其“总体性”特征。

在占有关系上它汇合了公有制、共有制和私有制等多重因素,并在其间进行多向度的转化;在经营关系上,则充分利用双轨制的体制环境,将土地承包、企业经营和财政包干结合起来,集个体、集体和行政部门之力,充分调动和积累各种资源,投入市场化运作;在治理关系上,将体制的、知识的和民情的等多向度的治理机制融合起来,解放了家庭、宗族、习俗等各种传统资源,甚至尽可能地从制度史和思想史中汲取营养,来尝试现实实践中的改革与创造。(2013b:28)

这段话可谓对全文的一个精炼概括。不过,这种分析乡镇企业的多重概念框架,其一般性尚不止于此。“占有、经营和治理的概念、范畴和分析上的联系,对于分析同一历史阶段中的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民间群体的结构特性和运行机制,也具有一定的解释力”(2013b:28)。因此,这项研究虽然集中于对乡镇企业的分析,但其概念化或理论化意图中实际上蕴含着一个更具一般性的分析框架。

可能是因论题、篇幅等因素所限,作者对这种“总体意义”的讨论——就此项研究而言,这种讨论实际上是至关重要的——被放在简短的“尾议”之中,确实有意犹未尽之感。不过,我们从中至少可以引申出两个方面的意涵来稍加展开。

首先,这种对“总体现象”或“总体意义”的探讨,从思想史或学科史的角度看,涉及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总体性”(totality)范畴及其相关概念的思想脉络。就此项研究而言,最直接的指涉莫过于涂尔干一莫斯传统,尤其是莫斯(2002)的经典研究《礼物》所体现出的总体研究范式。莫斯认为,在早期人类社会中,礼物交换是一种“总体现象”,牵连到社会生活中的诸要素,因此表现了他所谓的“总体呈现体系”。我们在此不妨简要引述莫斯关于“总体性社会事实”(total social fact)的相关论述(可与上段引文稍作对比)。

我们所研究的全部事实,都是总体的(total)社会事实……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事实启动了社会及其制度(夸富宴、对峙的氏族、互访的部落,等等)的总体;在另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当这些交换和契约所涉及的主要是个体的时候,这些事实所启动的虽然不是社会总体,但却是多种制度。……所有这些现象都既是法律的、经济的、宗教的,同时也是美学的、形态学的,等等……它们是“总体”,是我们所试图描述其功能的各种社会体系的全部。我们是在动态或生理学的状态中考察这些社会的……只有通盘考虑整体,我们才有可能体会其本质、其总体运动、其活生生的面相……(莫斯,2002:203-205)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就是“总体视角”。需要指出的第二点是,将乡镇企业作为“总体现象”来探讨,不仅在研究范式上受到西方社会科学的影响,而且蕴含着对中国社会结构、尤其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总体性理解和判断。实际上,中国社会学者很早就注意到这种结构性变化,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一项相关研究(孙立平等,1994:51)就指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从研究者在文中使用的基本概念——如总体性社会、(结构、功能、利益)分化、(社会、政治)整合、自由流动资源、社会流动等——和论证逻辑来看,可以说深受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影响;而且,这项研究虽然指出并强调了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些问题,但对中国改革和社会变迁的前景的判断基本上还是乐观的。但随着中国改革的发展,后续的一些相关研究,尤其是孙立平的一系列研究,已经敏锐地看到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所表现出的不同于早期的特点和趋势:中国社会结构自90年代中期以来并没有沿着从“总体性结构”向“分化性结构”的趋势转变,相反,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中国社会结构逐渐演变为所谓的“新总体性社会”。我们从渠文作者前几年的一项合作研究(渠敬东、周飞舟、应星,2009)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结论。这项研究侧重于对改革历程诸阶段(1978-1989年、1990-2000年、2001-2008年)的制度改革——双轨制、分税制和市场化改革、行政科层化等——的详尽分析,认为中国社会结构经历了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变,但在实质意涵上,这种转变和孙立平所谓的从“老总体性社会”到“新总体性社会”的转变并无不同。换言之,经历了30余年改革历程的中国社会结构在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总体性社会”,尽管其中的支配或治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这一点来看,今天再来探讨和反思能够表征改革早期那种“总体性”变迁的乡镇企业,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不言而喻。

二、“概念问题”

那么,如何提出和运用适当的概念框架来分析乡镇企业这种“总体现象”所体现出来的“总体意义”?实际上,这正是渠文所做的一个主要尝试。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提出几个问题做进一步讨论。

首先,如何提出关于中国现实问题研究的分析概念?渠文开篇指出了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和组织变革的错综复杂性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理论解释的困难,在指出(来自经验研究的)描述性概念和简单照搬某些现存的(主要来自西方的)社会学概念之不足后,作者提出了其理论化努力所强调的几个基本点:首先,鉴于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现代社会基本要素的形成、组合和演化的基础过程,即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再造过程”,因此,对此过程的社会学解释需要“从原初概念出发来确立逻辑清晰的解释链条”,需要源自多学科的“经典理论的宏大视野”;其次,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任何表面看来微小的现象,都可牵一发而动全身,都可透视出结构变迁的效果”,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总体性的解释框架,即从现象与总体社会结构的关联出发,形成结构分析的基本脉络”;第三,由于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是一个复杂的变迁过程,因此,“结构分析不能停留在总体特征和类型的归纳层面,而应当深入探究造成结构变迁的每个动力机制”(2013a:3)。显然,这每一个侧重点背后都蕴含着对中国社会变迁的一般性判断,而作者在此所强调的“原初概念”、“结构分析”和“动力机制(分析)”也将贯穿在随后的理论经验分析中。

渠文的论述风格和时下大多数学术论文有所不同,其进路既非纯粹的经验研究,也非抽象的理论探索,表面上看类似于某种“二手研究”。作者在整个文章中的论述,看似相当依赖于相关的经验研究,尤其是文中“经验问题”部分特别提及的几项研究,但文章的主旨显然不在于此,事实上,这些相关研究主要是用来提出论题和问题的。以作者论及的五项产权研究为例,选择这些研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国内近年来关于乡镇企业和产权问题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而且——就本文主旨而言,可能更为重要——因为这些研究所呈现出来的具体经验问题的复杂性以及试图提出有效解释的理论化尝试。尤其是文中所提及的“研究四”(周雪光,2005)和“研究五”(刘世定,2006),其概念化或理论化的意图是相当明确的。不过,渠文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二手研究”,这种研究方式蕴含着某种概念化或理论化的策略。作者最终提出’的以“占有”、“经营”和“治理”为“一级分析概念”以及若干相关的二级、三级分析概念所构成的分析框架,显然并非源自对相关研究的一种经验概括。作者在论及这些精彩的研究时,一方面认为“这些研究在理论上的突破率先来自于经验本身的活力,对经济学普遍存在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提出了挑战,并试图通过将产权分析扩展到组织构成的所有范围,突破时下通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制度主义分析的理论架构,从而确立一种能够囊括组织研究之基本问题的新范式”(2013a:4),但同时又指出:

这类研究从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上极大丰富了中国经验的理论意涵,但同时由于仅强调总体结构关联中的某个侧面,而使得单一性的分析概念缺乏解释力度。从对此类研究的检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占有”、“经营”和“治理”在三个层面上塑造的不同社会关联和其中所贯彻的不同逻辑,才使得中国的乡镇企业组织始终处于一个动态的变迁过程之中,因三个维度在不同情势中的相互作用和调整而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特征。(2013a:15)

因此,这种概念框架的提出方式涉及经验问题和(某种意义上先验的)参照框架——实际上源自作者所谓的“经典社会科学研究”传统——的双向互动,既非经验主义意义上的经验概括,也非理性主义意义上的逻辑推演。渠文的主要篇幅用来论述概念框架对复杂的现实经验问题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反过来又促进了对概念框架的阐发。

进而言之,这种研究方式不仅体现出作者对所谓“中国经验”进行概念化和理论化的尝试,也有助于我们对中国社会学积累性发展的思考。例如,从二战后西方社会学的发展来看,帕森斯的“一般理论”(generaltheory)和默顿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是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化策略,是对社会学积累性发展的不同思考和进路。虽然帕森斯和默顿都强调社会学是一门经验科学,但两人的方法论立场却迥然有别:帕森斯始终坚持一种反经验主义的方法论立场,而默顿显然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参见亚历山大,2006)。帕森斯(Parsons,1968:774)认为,从对(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描述(即确定研究的“事实”)到解释都离不开“概念图式”,他孜孜以求的“一般理论”,其主旨在于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理论的实质性的共同基础”,结束不必要的“派系之争”,从而有助于社会科学的积累性发展。默顿(Merton,1968:39)则倡导“中层理论”,拒斥“总体性的社会学理论体系”,认为这种研究取向对社会学的发展有弊无利。默顿(Merton,1968:51)认为,“社会学理论要想得到重大发展,就必须在下述两个相互联系的层面上推进:(1)发展特殊理论,从中推演出一些能够在经验上考察的假设;(2)慢慢发展出(而非突然性的启示)一个逐渐变得较为一般的概念图式,这个图式足以巩固诸特殊理论群”。显然,默顿的研究取向遵循的是从特殊到一般的经验主义理路,这与帕森斯的“一般理论”的研究取向正好相反。

从方法论角度看,渠文与其说意在提出一种关于乡镇企业的概念分析框架,不如说作者运用“理想型”的方法试图构建乡镇企业这种“历史个体”(historical individual)(韦伯意义上的)。从文章内容来看,作者实际上是从所有权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制度环境诸方面构建了乡镇企业的“理想型”,或者用作者的话说,这三重维度的概念建构所揭示的是乡镇企业这种企业组织“所特有的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意涵”,这些维度及其关联决定了“企业的性质”(2013a:15)。对社会学研究而言,作者对“治理”维度的论述可以说是最有意义的。在这项研究中,作者试图将“治理”(governance)作为社会科学分析的一个基础概念,并从体制、知识、民情(mores)三个面向来界定其丰富的内涵。这种阐述使得近年来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颇广、牵连诸多智识脉络的“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变得类型化和具体化。另外,渠文用相当篇幅来论述“民情”概念,尤其是在运用它来解释“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时,牵连到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展现了丰富的解释力和真正的社会学研究视角。

不过,渠文作者对其概念框架的论述也存在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例如,作为全文解释框架的三重概念维度之间的逻辑关系,虽然作者指出它们各自的侧重点(如“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意涵”)不同,并在对具体经验问题的解释中也多涉及其间的关联性,但在概念框架层次上并没有对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给予明确阐述,这使文章提出的概念框架显得不够充分,而这种主要基于分类的概念框架也显得有些简单。另外,“分析”层次和“具体”层次的区分——这种区分在方法论思考中具有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意义——在这项研究中似乎也未能得到明确的论述和贯彻。因此,文章对诸多细节性的经验解释虽然颇具启发性,但在总体概念框架的阐发和对乡镇企业的总体解释两个大的方面,仍存在诸多可探讨之处。

三、“制度精神”

在渠文的结尾部分,作者表明此项研究的一个主要旨趣在于揭示乡镇企业在其产生和运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改革的时代精神”。

与其说乡镇企业的实践是一种制度的创生和建设过程,不如说这一实践过程代表的更是一个时代的制度精神。乡镇企业实践的活力之源,在于它不为一统的体制、一体的制度和整齐划一的观念所支配,而是将各种各样的历史遗产、传统资源和本土策略与现行体制结合起来,与外来制度融汇起来,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创造。它不屈从于任何单一向度的制度霸权,不惟传统是瞻,不受体制裹挟,不被西方掠获,印证了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的时代精神。(2013b:29)

在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中,乡镇企业是一种极具本土特色和富有中国经验的企业组织形态,其中蕴含着中国改革时代的矛盾和动力:一方面,乡镇企业在改革初期的社会结构中处于一个相对边缘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它在改革初期却发挥了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正如渠文作者所指出的:“正因为乡镇企业作为社会存在的多重因素和多重环节的交集点,才能在改革实践中蕴涵丰富的制度创新空间,并反映出改革开放前十年的核心理念”(2013b:28)。作者运用占有、经营和治理的多重概念对这种组织形态进行了详尽的结构及机制分析,并以此来揭示它所体现出的“制度精神”。不过,遗憾的是,作者只是在文章结尾部分对此进行了简要总结,而未将其作为概念框架的一维。就此也可以提出几个问题予以讨论。

首先,在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中,“精神”——或道德、价值、规范等——维度一直居于显著位置。在西方思想脉络中,现代社会一文化科学实质上是一种“人的科学”(science of man)。人的存在(包括其构成)虽然离不开物质性,但其本质却在于精神性。虽然不同思想传统、流派和研究者对“精神性”的理解、表述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不否认其根本的重要性。以古典社会理论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涂尔干和韦伯为例,涂尔干(2000,2001)所建构的“职业群体”虽然具有经济、政治和伦理等功能,但无论就涂尔干对此所做的社会史考察还是理论建构而言,道德规范所发挥的社会团结无疑是这一群体最主要的功能;而在韦伯(2010)那里,撇开他在学术生涯中后期对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做的经典研究不论,在其早期的经验研究中,强烈的价值取向已经表述得很明确。譬如,他在运用政治经济学视角研究当时德国的具体社会经济问题时写道:

当我们超越我们自己这一代的墓地而思考时,激动我们的问题并不是未来的人类将如何“丰衣足食”,而是他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才是政治经济学全部工作的基石。我们所渴求的并不是培养丰衣足食之人,而是要培养我们认为足以构成我们人性中伟大和高贵的素质……一种以“人”为对象的科学说到底最关切的是“人的素质”;政治经济学正是这样一种以“人”为对象的科学,它要研究的是特定社会经济生存状况中成长起来的人的素质。(韦伯,1997:90-91)

就此而言,在渠文这一试图“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文章中,对“制度精神”的强调也就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了。不过,就乡镇企业而言,当我们强调这种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时,也不能忽略其价值取向的另一面。众所周知,中国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之所以发端于部分农村地区,基本上是生存问题之逼迫使然;同样,乡镇企业在改革初期广大乡村地区的兴起,虽然有历史上的制度根源(如渠文所论述的),但鉴于其所处时代背景及边缘性的地位,生存逻辑可谓主宰了乡镇企业并不是很长的发展史。大凡经历过改革初期历程的中国人,恐怕都对乡镇企业那种为了生存和扩张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及其生产的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印象深刻。而在乡镇企业发展的中后期,尤其是在转制及后续的发展中(大多转为民营企业),其毫不掩饰的功利主义(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同样给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强调乡镇企业体现出的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的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精神的另外一个面相:生存逻辑与功利主义。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说乡镇企业是一种“总体现象”,那么它所体现出的这个精神维度也具有总体意义,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新的总体性社会”的逐渐形成,功利主义也成为当下中国人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价值取向。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研究,自诞生伊始虽然主要致力于对现实问题的描述和解释(以及相应的解决之道),但批判和理想也是其研究的基本维度。且不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批判,作为古典社会理论主要代表的涂尔干(2000)和韦伯(2010),实际上都以批判功利主义的社会理论作为创建自己理论的逻辑起点。帕森斯(Parsons,1968:ch,4)对此给予了明确阐述,并从思想史的角度对功利主义的社会理论进行了系统批判,从而对“秩序问题”做出了经典性论述。而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中,利益取向和利益关系似乎成为压倒性的视角,就此而言,渠文所阐发的多维视角和制度精神无疑是对这种“唯利益论”的一种纠正;虽然如此,利益乃至功利主义这个维度的影响依然需要强调,即便是出于批判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