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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正确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观念和思路
(一)建立清晰完整的权责利匹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结构、恰当的职责分离和明确划分商业银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商业银行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而建立一个清晰、完整的权责利相互匹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首先必须赋予风险管理部门以实际权力,足以影响高层决策和其他部门行为的权力,并且风险管理部门在承担与权力相应的责任的同时也获得适度的利益激励。我国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对金融创新风险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金融创新风险内部控制职责,有权要求其纠正过度利用金融创新工作而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
(二)改变唯模型化的风险识别方式目前,依据自身对银行面临风险的把握,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建立起适合自身的,并且依赖于基础信息及数据的完备的内部金融风险评估系统。这些模型主要注重财务分析,对企业财务数据及其他市场变量比较敏感,包括像金融市场中的汇率、利率或资产价格等。而面对我国的实际国情,如历史数据不全、企业财务欺诈、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唯模型化的风险识别方式在实际运用时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提高信息系统采集风险的能力和灵敏度,并且通过应用主观智慧,提高风险量化的准确度。准确量化风险是金融创新启动之前的必经之路,这在金融深化、全球联动的今天尤为重要。
(三)将审慎经营原则落到实处我国商业银行为适应国际金融业的发展,需进行多方面的金融创新,同时,也不能忽略金融创新带来的巨大风险。美国次贷危机中,一方面通过广泛的证券化,金融创新分散了美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同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和冲击力,造成了难以计量的损失。因此,在提倡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任何时候都不能背弃金融业最基本的“审慎经营”原则,把握好效率和安全的关系,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梳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状况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通过各种方式和产品的创新、变革,促进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金融市场、金融行业及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金融创新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金融风险是指在资金的融通和货币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资金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性。因此,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就是实现风险的分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可能产生损失的不确定性消除,并获得风险报酬。
(一)强化风险数据统计与整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的分析还不够全面,多数建立在管理者和专家的经验和分析之上,主观因素成分较大,内部操作分析的数据库设立还不完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数据库。通过将近似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过程、报告、散播、分析原因和解决等在数据库中记录,通过数据库的存储和处理,更好地对未来的金融风险进行管理和预测,还可以建立法人和自然人的资信信息库。在很多发达国家,许多银行早已建立法人和自然人有关资信历史的信息库,实践证明它对约束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行为和规范信用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分析金融创新风险形成累积途径分析金融创新风险形成和积累的途径,首先需要清理当前金融创新业务流程。细分当前的金融创新过程,清理审查已细分的各个环节处理流程,并分析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在从其他部门吸纳风险和向其他部门输出风险的环节中已经产生风险的显性特征进行总结,提取出能够量化的信号指标。基于清晰的业务流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将获取的历史数据和实际操作中的相关实践经验信息综合起来,梳理清楚风险管理中重点监控的环节,并总结分析出各个可能监控点的风险信号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规避思路
(一)风险信息数据库与信息渠道建设
1.利用信息网络,构建风险信息数据库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方案的设计、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加工,而信息的采集又是三项工作的基础。同时,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建设覆盖全行的信息网络,并实时收集原始信息。只要有新的信息,不管是每日常规信息、定制信息还是不定信息,都需要及时添加到数据库中。其中,原始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获得:(1)录入从原始的合同、文件以及相关档案案例中得到的数据,保留相关信息来源;(2)直接导入从业务部门系统中得到的数据,例如核心业务系统、总账信息系统(MIS)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等;(3)输入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者的决策意见或指令,当然,这是需要得到更高一层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的;(4)由相关信息渠道管理人员录入其他尚不能通过上述三个渠道获得的信息,必须经专人调查研究、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后方能进行。这样做可以保证原始信息的真实性,并且通过设置信息系统的自动取舍功能,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留下有效信息,再通过对信息的加工,使其成为有用的量化数据或指标并符合风险控制要求。
2.设立风险监控点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只有在建设好信息网络和风险数据库以后,才可能从信息网络和风险数据库中获取相应的预警信号或指标的具体数值或风险表现信息。同时,还需要相关的组织机构、信息网络建设部门预先选择和设置风险监控点,以此来了解应当从哪些原始数据或风险流经的部门获得这些具体的数值或者风险表现信息。与构建全面完善的风险数据库的风险数据采集点不一样,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有成本的,考虑到风险监管成本和监管效率,风险监控点并不需要建立在风险传递途径中的所有数据来源点。根据那些在风险管理系统的筹备阶段所获得的历史数据和分析结果,风险决策部门应针对当前银行内部风险状况,参考所使用的风险监控模型的需要,理清风险管理重点监控环节。
(二)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建设
1.设置监控指标预警初始临界值金融创新风险是由各个单因素引起的风险的综合结果。在对金融创新风险作出总价评价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参照物”和相应的处理程序。因为只有超出安全值域的因素指标,才表明它处于风险状态;只有具备了相应的处理程序,才能实现实时防范风险功能。通过历史数据的正常值范围,可以确定风险监控系统的预警初始值,一旦超出正常范围,则显示为预警信号。另外,根据监测值对正常值范围偏离的程度,还应当将预警信号设置为几个等级,偏离越大,风险信号等级就越高。
2.风险信号的识别风险信号的识别实际上就是一个实践活动,更多的是凭识别者的判断能力、识别手段和经验总结。单个的非明显特征的风险信号并不一定代表某个风险发生,它需要结合其他风险信号系统分析才能对风险信号作出准确的判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信号的识别机制,目的是认识风险。风险信号识别应侧重于微观风险的识别,关键是抓好两项工作。(1)在设计或者改进风险管理系统过程中,风险管理机构依据风险决策需要预先设定风险监测模型,再根据既定的风险监测模型,确定相关的风险监测指标。(2)密切关注早期预警信号,有助于发现和预测金融风险的现有问题和发展趋势。当风险监测指标达到设定的条件,假如,当某个特定的风险信号对正常值偏离达到某个特定的等级时,预警系统内风险识别机制就会启动。
3.风险的初步评估与处理风险评估就是度量和评估有关风险对金融创新行为可能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程度和大小。为此,需要知道风险后果发生的概率、严重程度和大小。在风险信号被识别出之后,则进入风险信号的初步评估阶段。这个处理过程被分成系统自动分类处理和人工处理两种并行的模式。一方面,根据自身判断出来的风险暴露情况和风险信号,风险监控系统将自动对风险进行分类,并将其放入相应的风险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当超出系统模型设定范围的新型风险出现时,风险监控系统将很难作出正确的识别和判断,此类风险将直接交给风险监控人员来人工处理,并进入相应的风险初步处理程序。
(三)风险管理系统的反馈和维护机制
1.综合反馈信息,评估当前风险管理体制的运行效率对风险管理系统运行效率的评估,关键在于对风险数据库和反馈机制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当然,要获得来自于风险数据库的信息,必然受到风险管理决策部门的权限制约。例如从维护部门、监控部门、监控系统中分别获得不同的风险监控数据。这些信息渠道在提供评估所需的统计数据的同时,保证了重要商业数据的安全性。反馈机制与信息沟通是保障信息质量、实现信息共享、提升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快速反应能力的有效措施。反馈机制是连接我国商业银行各部门甚至银行外部的一个信息沟通交流系统,包括顾客与银行、员工与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等之间的沟通。通过这样的沟通,系统维护部门可以发现和了解到一些从数据监测角度不能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建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框架也相应地发生了变革,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缺乏全面的风险管理文化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了风险管理的概念,了解了风险管理的内涵,但尚未形成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在各类企业风险管理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商业银行这种高风险行业,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并没有发挥其防范风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其系统性、强制性、全面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不足。
3、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内部稽核的全面性不足,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环节,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内部稽核部门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其直接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渠道不畅通;同时,内部稽核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无法完全胜任稽核任务。
4、风险管理架构不独立风险管理架构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在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也已经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或类似结构,但尚未建立起独立的、高效的、系统的风险管理架构,尤其是这些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使其不能发挥风险管理的职能。
5、风险管理流程不健全完整的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几个环节,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虽已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是整个风险管理的流程还不健全,尤其是其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不强,使得风险到了爆发时才能被发现,无法达到风险管理降低企业风险的目标。
6、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国适应现代风险管理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还相当缺乏,人才不足是制约国内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瓶颈。如何引进、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是目前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诸多原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上述一系列问题,下面重点从风险管理意识、信息科技、内部审计、操作风险等几方面分析:
1、风险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不能正确看待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关系的问题,在其绩效评价过程中,重视的是短期利润目标,以及为了扩张业务规模盲目扩张新业务,而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较少考虑到风险管理,使得利润和业务规模上升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2、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不完备完善的信息科技有助于商业银行防范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产生的风险。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使得内部控制无法防范日益电子化的金融交易系统产生的风险。
3、内部审计的有效性欠缺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是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对于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且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使得其不能有效发挥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4、忽视操作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一直广受关注,但是操作风险受到关注则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巴塞尔委员会在2002年进行了一次针对操作风险的全球性调查,这次调查是前两次调查的延伸和扩展。调查对象是全球19个国家的89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被要求提供2001年发生的所有金额在1万欧元(含1万欧元)以上的操作风险事件。
5、风险评估的技术和方法比较落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衡量和评估还停留在定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这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用于风险衡量与评价基础的数据,没有完整的数据库的支持,没法做到定量分析;另一方面,也与我国缺乏相关的风险衡量和评价模型,以及专业人才有关。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正确看待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正如前所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一味强调业务规模扩张,而忽视了风险管理,致使业务规模上升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危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目前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在考核和激励制度中适当加入风险控制和管理的因素,把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有机衔接起来。
2、增强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使风险管理文化深入人心根据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银行要想谋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必须不断强化对风险认识的文化,使其成为全体员工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和价值标准,并渗透到所有部门、人员以及操作环节中。我国的民生银行在这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根据COSO报告,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监督五个方面。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1)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制度性基础。(2)明确各个业务部门风险控制的岗位分工以及相互制衡关系。(3)建立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尤其是在信贷系统,比如说首先就要建立将贷款的审查和批准职能分开的制度,使其相互制衡,形成贷款质量的保证系统。(4)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保证稽核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其能够对企业中的各项业务提供监督,并及时把相关信息报告给决策层。
4、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架构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这些成功企业的经验,完善风险管理架构。(1)在总行层面上设置针对全行范围风险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其实我国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已经这么做了,只是其独立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鉴于独立性对其充分发挥作用十分关键,其成员一般可由银行内外的风险管理专家和金融方面的专家组成,直接对董事会负责。(2)可考虑在总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置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并在各个部门设置一个风险经理。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别强调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可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分设针对这三大风险的风险管理部门。(3)在各分行设置风险管理处,其职责就是负责管理各个分行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在人事上受上一级风险管理部门的垂直领导以保证其客观性和独立性。
(一)加强内控.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一是树立稳健的经营战略方针。各商业银行曼制定经营管理责任制,明确系统管理中的各项责任制度.同时实行集约化经营,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逐步增强自身实力。在制定经营目标的同时要紧紧围绕银行的“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来制定内部管理考核的指标,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操作.向管理要资产,向管理要效益.在稳定中求发展一二是坚持授权原则,加强稽核畸督格推行授权、转授权制度,明确授权范闱和责任.对高风险地区、信贷管婵薄弱或违纪单位.相应收回授权和转授权项目.并降低其权限。另外要保持内部稽核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做到稽查、建议、处罚三权统一,增强内部稽核的威慑力。三是切实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决策约束机制一对管理进行组织人事控制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粗放经营、违规经营,强化权力约束,同时注重和加强规范、制约权力的制度建没,强化人事控制,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以市场为导向,改革金融管理体制通过对机构、人员、业务的重新组合和再构造。增强银行、信用社整体抗险能力。一是按照效益性、集约性、整体性的原则,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整重组。从总体上看,工行、中行、建行应尽快退出经济不发达的中小城镇,把市场留给农行经营:农行应尽快退出农村市场,把市场留给农村信用社经营: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对网点的涮整撤并力度,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以保证信贷资产质量优化、结构合理、风险减少。二是按照竞争激励、精简效能的原则,对金融系统从业人员进行调整重组。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强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是追求“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经营原则。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金融产品研制、开发原则,对金融业务进行调整重组,逐步退出无市场区域、高风险区域及行业四是运州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吸收社会法人股、自然股、内部员工股.建立固有商业银行业自己的法人财产,使法人代表在市场经济中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盛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强化信贷管理,严把新增贷款质量关。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文施集约化经营。全面落实资产负侦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从贷款的赢项、调杏评估.到审查批准、担保抵押、合同答订、档案归卷、跟踪管理等方面制订一套完整、科学安全的操作程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风险警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项目贷款招聘责任人制度,通过风险内控机制的建立来防范、分散和转移风险.减少和杜绝新增贷款成为不良货款。在整个信贷活动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存信贷决策和项目评估上。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概念
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风险分为八类: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本充足率也有了新的更进一步的要求,要求把评估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工作与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多少风险就应该有多少资本,风险越大的银行资本就应该越多。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其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处理的活动以及金融管理当局为实现金融、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要求,而对商业银行风险实施的外部监管活动的总称。
2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筛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和统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1)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2)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3)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风险管理权力责任制度模糊,缺少必要激励约束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激励约束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权力责任制度的缺陷.是指目前贷款权力的分布完全根据行政级别而不是根据风险管理能力来划分;而激励约束制度的缺陷则表现在激励不足、约束过度时银行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约束不足时则会选择铤而走险。
(2)风险衡量方面存在缺陷,风险量化体系有待完善
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主要用于银行授信管理和授信业务运作过程。受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我国的信用评级的其他重要作用发挥不够:在信用评级方法上,目前商业银行的做法与巴塞尔银行新框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信用评级的组织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尤其是在进行风险量化时,计量分析不足,缺乏量化手段;现有量化指标不能体现出行业和规模之间的差别;指标的调整速度和行业风险的变化不协调,使计算结果失真。
(3)社会经济环境有待加强,外部作用加剧商业银行风险
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力不大,社会各界对信用评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由于信用中介行业发展滞后,已有信用数据库小、覆盖面窄,无法对市场主题的信用级别做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估。
4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全球金融危机带来剧烈的市场动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我国银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应努力防范和化解由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应改变传统的业务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收付结算、担保、融资管理、咨询、衍生金融工具等为代表的中间业务,以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优化负债结构。同时,全球金融危机也警示我们要审慎地进行金融创新,做好风险管理,通过风险管理使资金得到合理地运用,让更多的人得到便利的融资。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和法律,用市场需求来检验各种创新业务,商业银行应及时建立并调整其金融创新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体系以及严格的后续监督机制,保证对创新的业务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避免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商业银行应通过完善其内部评级系统,充分揭示交易对手特定债务的信用风险,为此应对影响交易对手未来偿付能力和履约能力的各种因素及变化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以便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信用风险的程度,并根据不同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性对其进行管理,实行产品多元化策略。
(2)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贷风险的管理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波动性较为宽裕的条件下,投资者对经济发展的前景较为乐观,往往会低估风险,但是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商业银行应始终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位,从预防经济周期波动和外部冲击的角度,充分估计风险,实现自身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应做到一下五点:第一,设立合理的资本结构,扩大资本总量;第二,积极推动抵押贷款证券化水平;第三,尽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第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重视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第五,信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3)改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法
商业银行对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提高对市场风险的识别与计量水平,这离不开现金的理论、复杂的软件系统和强大的数据库作支撑。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下稳健经营;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设计合理的信用级别,区别不同层次的风险;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并应当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通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级方法,合理计量风险:随着世界金融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已不仅仅局限于信用风险,还必须加强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监控,以及时针对市场变动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4)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我国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①构造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②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和网络管理;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5)提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素质
资源分配的马太效应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七条规定要为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对城商行来讲,应根据各分支机构面临操作风险的实际程度来分配资源。一些业务量不大、管理力量薄弱、硬件设施不够齐全的分支机构,往往是操作风险最易发生的机构。因此,城商行在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时,应在对各分支机构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按需分配”资源,避免传统的资源分配方式,造成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而一旦因资源不足的分支机构发生操作风险,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也最终给城商行造成巨大损失。
制度设计的羊群效应
目前,监管部门对城商行操作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未作统一规定和要求,这既为各城商行制定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留下较大的发挥空间,同时也会出现一些力量薄弱的城商行模仿大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现象。尽管银行之间业务种类的差异性较小,但城商行与大银行之间毕竟在内控制度、发展基础、人员素质、企业文化及资金力量等方面存在区别,部分要素的差别甚至相当大,这就要求各城商行必须在借鉴国内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一定要通过认真学习和消化吸收,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避免直接照搬大银行做法的“羊群效应”,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才力,实际效果却不理想。
风险扩散的蝴蝶效应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制度设计上,要秉承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和风险阻断原则,特别是对欺诈、信息技术系统瘫痪等操作风险,应做到发现风险时及时进行隔离,防止因风险的扩散和传染造成更大的损失。这就要求城商行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各风险的特点,分析风险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对关联风险的研究和防范,在做好每个单一风险点控制的同时,加强对防范风险触发机制的设计,杜绝因某一风险发生导致其他风险发生的连锁反应。
【关键词】银行风险;巴塞尔体系;信息披露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风险的特殊性源于银行在社会中的地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指出:“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
(一)银行风险的外部效应与银行各个经济主体的紧密联系使得危机产生强大的连锁反应,使本来已经脆弱的金融体系崩溃更快。首先是银行与企业。企业过度负债的经济状态下,金融扩张中积累起来的风险会增大并显露出来,银行可能遭受损失,所以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可能会提高利率减少贷款。银行的这种行为会使企业投资减少,或引起企业破产,从而直接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后是银行与存款者,银行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存款者对银行业的信心。戴尔蒙德和荻伯威格在1983年提出了银行挤兑理论,其基本思想是:“银行的重要功能是将存款人的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流动性的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依据大数定理,所有存款者不会在同一时间取款。但当经济中发生某些突发事件,就会发生银行挤兑。”
(二)信息不对称隐蔽了风险社会分工使个别生产环节的外部依赖性和在投入、产出两端面临的不确定性都不断增大,一个简单的概率定理是:整条线路畅通的概率等于所有环节不出故障的概率相乘。同时,社会分工程度越深,各个主体所能获取的信息越少,盲目性也就增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可能完全占有对方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委托、关系中,若非对称性发生在签约前,称为逆向选择;若签约后发生了非对称性,则属于道德风险。银行业中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存在于银行与借款人、存款人之间。首先是银行与借款人之间,银行只是资金的提供者,并不直接运用资金,对于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只能通过借款人或其它渠道间接地了解,这个过程有很多的障碍和成本的,银行大多数情况下是被动的,是在借款人提出要借款投资时,才开始搜集信息。其次是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存款人要在众多银行中选择自己信赖的银行。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并不健全,银行通过粉饰报表使很多已坏死的贷款难以在账面上得到反映,存款人无法完全知道银行的信用状况,并且获取信息的成本非常高。
(三)银行风险的集中性首先,商业银行的业务直接面对各种经济主体,银行经营的好坏与各个主体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不但要承担其他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经济义务,还要承担各种政府决策偏差的后果。再者,银行经营的商品是货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连接着各个经济主体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的变化都会引起货币本身价值的变动,从而影响银行的资产价值。可见,银行风险来源于社会各个角落,个别经济主体的风险集中在银行。如果市场风险增大,银行风险就会跟着成倍地增大,从这方面看银行体系是相当脆弱的。
二、城商行对风险监管及信息披露政策
(一)城商行监管演变历史
1、自由发展时期经济的发展是一部社会分工程度不断加深的历史,社会工作被分割之后,人们专于发展自身特别的技能,通过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牵着去实现一种他根本无意要实现的目的,他们促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们真正想要实现的还要好。”城市商业银行是社会资金借贷业务分工的产物,在产生之初受自由放任思想的影响,规制制度的发展相当缓慢,银行的业务往来得不到安全保证。
2、全面管制时期由于人本身存在的弱点使得市场存在很多漏洞,分工最终要走向合作,但利己之心总是无形中冲破着各种道德观念。市场的最优是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下才存在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经济信息完全和对称、经济人完全理性,这与现实是矛盾的。凯恩斯对“看不见的手”进行全新诠释,主张建立现代市场政策体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20世纪初至80年代,以美国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为代表,银行真正进入全面管制的时代。这一时期的银行监管倾向于直接管制,放弃自由银行制度。
3、放松管制时期具体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市场风险,但也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行为,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实施的严格而广泛的金融监管,使得金融体系的效率下降,抑制了发展,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不相符合。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系统地提出了金融自由化思想,尖锐地指出了金融抑制的危害。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各个国家在金融改革上渐渐放松了管制。
4、有效监管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在急剧地提升其资源配置能力与效率的同时,也迅速地累积了自身的系统性风险。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各国政府重新关注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D・诺德豪斯通过分析外部经济效果的发生,说明了市场参与者会集体要求政府在不同程度上介入经济。他们主张市场自发调节和国家干预并重,提出了混合经济论,指出政府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因此,政府干预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而非外在因素。
(二)巴塞尔体系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防范银行风险的传统做法是让中央银行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施以援手,而后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了巴塞尔委员会,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修补转到内部调控。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巴塞尔报告》,核心内容是将银行的资本进行分类。尽管《巴塞尔报告》的执行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但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市场风险却经常发生,最典型的是巴林银行,其资本充足率1993年底时超过8%,1995年1月还被认为是安全的,2月便宣告破产,其中会计透明度不高是重要原因之一。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三大支柱中,市场约束是资本充足率发挥作用的必要补充,而市场约束能否发挥作用依赖于市场参与者是否能及时获得信息。1998年,《提高银行透明度》报告中说明了信息透明度对增强金融系统安全和稳定的作用,同时分析了公开信息披露存在的潜在弊端,对如何提高银行透明度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关键词】城商行 资本缓冲 风险承担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经得到进一步深化,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也尤为突出。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标志着中国开始进一步采用《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资本进行统一监管。自巴塞尔协议Ⅲ推出以来,各国对于银行进行逆周期性的资本拨备和风险管控的问题愈发重视,而逆周期性的缓冲资本计提既可以防范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的“过度投资”和经济下行期间的“惜贷”行为,也能从一定程度上缓释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孟卫东,2014)。由此可见,资本缓冲的“硬约束”能够迫使商业银行注意调整自身的风险偏好,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故本文为了检验资本缓冲的提高是否一定能够为商业银行缓释一定的风险,就城商行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或许能给城商行的风险治理带来新的管理思路。
余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第四部分为研究结论与建议。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资本缓冲是世界各国为了改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而提出的逆周期监管工具,是在银行满足当局监管要求后所多出的资金部分(田祥宇,2013)。在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过后,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形势较好时期储备更多资金,建立“资本缓冲带”,以便在经济下滑阶段应对银行承担的风险,同时仍有能力向信贷状况良好的客户提供贷款,避免出现“惜贷”现象引发信贷紧缩问题。潘佐郑(2013)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证研究发现资本充足监管有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提高其风险管控能力。熊(2009)认为,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主要依靠核心资本的增加以及风险加权资本总量的减少来实现,所以当资本缓冲的比例有所提高时,银行的风险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下降。杨光美(2012)在对我国商业银行面板数据分析后得到,资本缓冲的限制能够有效的降低银行的外部风险以及增强银行体系本身的稳健性。鉴于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的第一个研究假设:
假设1:限定其他条件,我国城商行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之间呈负相关,即资本缓冲的提高(降低)能够对银行风险起到缓释(加剧)作用。
当然,资本缓冲对于银行的风险水平的缓释作用不会随着缓冲资本的增加一直加强,其对风险的正向作用可能是一种非线性影响效果。熊启跃(2013)在对跨国银行的数据实证分析得到,资本缓冲的增加强化了银行提高风险承担水平的动机,这一机制在经济增速较快时体现得尤为明显。随着资本缓冲数量的增加,资本缓冲对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效应会呈现“减弱―加强―减弱”的关系。故我们预测这一关系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中也同样存在,鉴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限定其他条件,我国城商行资本缓冲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正向效应呈现为“减弱―加强―减弱”的“U”型关系。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为了检验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1和假设2,即分析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效应,在充分考虑了与银行风险承担相关的因素后,我们使用以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
Npli,t=β0+β1Bufferi,t+β2Cyclei,t+β4Sizei,t+β5Roei,t+β6Dloani,t +β7Top1i,t+εi,t (1)
Npli,t=β0+β1Bufferi,t+β2BBufferi,t+β3Cyclei,t+β4Sizei,t+ β5Roei,t+β6Dloani,t+β7Top1i,t+εi,t (2)
在本文研究模型中,被解释变量Npli,t表示i银行在本期的风险承担水平,具体为银行实际不良贷款率Npl。此外β代表变量回归参数,ε则代表回归残差。
解释变量Buffer选取银行当期的资本缓冲量,具体衡量标准为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之间的差值,BBuffer为变量Buffer的2次项,用以检验假设2中“U”型关系是否成立。
在控制变量方面主要选取了与银行治理有关的经济周期Cycle,用以衡量银行的风险承担是否受经济周期影响;资本规模Size,主要为了验证“大银行”和“小银行”之间的差别和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是否一致,并且对银行资本规模这个指标进行平滑处理,取银行资本总额的对数;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要观察银行风险水平与城商行盈利之间的关系,观察风险承担是否会受银行的利润的影响;还选取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以及当期的贷款增速Dloan变量。
(二)实证结果
本文选取2005~2014年我国50家城市商业银行非平衡面板数据,运用Stata 14.0软件对数据样本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分析,得到表1的回归结果。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以及各城市商业银行历年的年度报告。
表1中模型一是对假设1进行实证分析后的结果。研究结果表明,资本缓冲变量Buffer的回归系数为-0.089,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之间呈现负相关,即资本缓冲的增加对银行的风险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为假设1提供了实证支撑,这一结论与王小龙(2007)等人的研究结论一致。资本缓冲之所以能够抑制银行的风险水平,或许是缓冲资本的增加往往是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总量得来的,从而能够对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控制变量方面,经济周期Cycle的系数为0.199,表明银行风险具有一定的顺周期性,可能在经济繁荣时期有过度投资的倾向,并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银行资产规模Size系数为-0.013,说明“大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优于“小银行”,但是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所以商业银行“大而不倒”现象在我国城商行中并不存在;净收益率Roe为-1.925,表明了城商行的盈利可以为自身降低一定的风险承担;贷款增速Dloan的回归系数为0.055,说明过度投放信贷资源可能进一步提高城商行的风险水平,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第一大股东持股Top1系数0.007,意味着股权过度集中亦会导致城商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提高,但并不显著。
模型二是对假设2进行实证检验的结果。研究结果表明资本缓冲变量Buffer的2次项BBuffer变量的系数为0.018,Buffer的系数为-0.338,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由回归系数可知,资本缓冲对于银行风险的缓释作用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减弱―加强―减弱”的关系,银行风险水平与资本缓冲之间呈现显著的“U”型关系。所以研究假设2也得到了实证支持。资本缓冲对银行风险的缓释作用能够给银行治理带来新的思路,为保持银行的稳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是,资本缓冲对于城商行风险的降低有一定的最优作用点,这一最优作用点为“U”型曲线的最低点。可见,资本缓冲的存量有最优水平,并不是越多越好。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城商行资本缓冲与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在提出了2个研究假设的基础上,利用我国50家城商行2005~2014年度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城商行资本缓冲与风险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即资本缓冲对银行风险具有一定的缓释作用。但是,其对于风险的缓释作用不是简单的线性影响关系,而是一种“减弱―加强―减弱”的“U”型关系。另外,我国城商行风险承担有一定的顺周期性特征,可能在经济繁荣时期有过度投资的倾向。
鉴于实证结果,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对于城商行风险承担的顺周期性特征,银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监管政策要落实到位。第二,对于资本缓冲对于银行风险的缓冲作用要慎重决策,资本缓冲的增加往往是牺牲银行的信贷投放和净资产收益来实现的,所以,并不是一味的增加缓冲资本存量就能不断的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而是要注意其“U”型影响的最优值点。第三,银行与监管部门就风险管控问题要进一步合作,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切实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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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佐郑.资本充足性与商业银行风险行为[J].金融论坛,2013,11:29-35.
[4]熊.从风险控制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提高[J].商业时代,2009,24: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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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3-0138-02
1 研究背景
农村信用社在向农商行转型的过程中业务种类和数量与日俱增,业务结构日趋复杂。繁多的业务使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银行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由于发放贷款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信贷风险也随之成为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不良贷款率较高,挫伤了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自2001年张家港农商行成立以来,农商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经营活动和加强内控管理,存贷款规模取得了翻番性的增长,在支持农村金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农商行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经验不足,再加上旧有体制的缺陷,自身的一些问题也在转型后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不良贷款包袱繁重。
上表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各季度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普遍较高,并呈上升趋势,从1.52%大幅上升至1.76%,而各类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率只有0.94%。不良贷款会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和资金的合理配置,从而影响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信贷风险是农商行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农商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对于农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至关重要。而内部审计作为一种控制风险的机制,能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风险,帮助商业银行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
2 农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问题
2.1 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
尽管农商行制定了激励约束机制,但激励与约束的手段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将制约与激励有效配比。有的农商行惩罚措施较严格,约束过度而激励不足,大大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有的农商行激励过度而约束不足,员工为了争取到更高数额的奖金不惜放贷给高风险的企业,埋下了呆账坏账的隐患。另外,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程度不能有效保证,奖励不能与真实的绩效挂钩。
2.2 权责界定不清晰
农商行缺乏清晰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特别是在贷款出现问题的时候,责任追究无法着手。虽然农商行制定了贷款审批手续来明确责任,但是一些贷款程序较为烦琐,不易操作,导致审批链条过长,信息在审批过程中容易失真,使责任认定复杂化。再加上贷款权力过于分散,越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责任界定更加无法明晰。
2.3 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某些企业会刻意隐瞒信息而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主要是依据客户的财务、授信信息等来识别和认定贷款风险。企业为争取贷款往往会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信贷管理人员消息失真,无法准确了解到企业潜在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银行内部的总行与支行委托管理体制也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农商行实行总行垂直领导分行的一级法人制度,分支行在监控、审批贷款的过程中往往缺乏能动性,无法在信贷风险管理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4 风险管理方法不先进
由于农商行成立时间不长,信贷信息系统化程度较低,风险管理方法落后,缺乏模型、科学定性分析以及技术工具的应用,缺乏统一的预算方法与标准,不能将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而且,已开发的信贷信息系统功能单一,只满足于信息统计和报表管理,没有能用以监控授信业务的流程。放贷之后银行缺少电子手段对客户的财务信息进行持续监控,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此外,农商行缺乏相应的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商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3 内部审计对农商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作用
3.1 内部审计有助于识别信贷风险领域
识别农商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应该参与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识别每个环节中的风险因素,分析风险的重要程度。内部审计部门能充分考虑所在地域的风险环境,借助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识别在发展过程中信贷风险的环境因素,分析其对长期信贷管理战略规划的作用,从宏观的角度识别信贷风险。
3.2 内部审计帮助确定信贷管理战略目标
目前,农商行的信贷管理难免存在着发展目标不合理,追求速度而不注重发展质量的问题,使发展常常趋于短期利益观,内审人员要充当组织内部长期风险策略与各种决策的协调人。内部审计通过对外界环境和财务数据的分析,提供充分战略决策信息,能够回避管理层的压力,独立地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战略目标的修正,使许多信贷风险消灭在事前审计之中。
3.3 内部审计指导信贷管理战略调整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开展信贷风险管理的关键手段。在开展事中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应着重内部控制相关环节的执行情况。对于农商行网点分布较广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要深入每个网点,调查取得审计证据,从而对农商行整体的信贷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评价,帮助农商行决策层调整相关的风险战略。
3.4 内部审计促进农商行基层信贷信息沟通
由于农商行是服务农村的基层金融机构,常常有着基层网点多,信息传递慢的困扰。而农商行常见的信息系统主要传递的是财务数据及相关报表,对信贷信息缺乏整体的规划和分析,不能及时传递风险信息。内部审计会对控制信息沟通反馈的整个流程介入管理,对信息传递时存在的相关风险充分分析识别,从而使抓住最佳时机进行风险控制成为可能。
4 结论及建议
4.1 清晰界定职权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确保农商行岗位制约,实现各个环节的相互监督。面对农商行缺乏清晰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的现状,在明确“贷审分离”制度的同时,增加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内部审计人员介入,对农商行的整体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评价。同时内审人员可以帮助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摆脱目前行长副行长“一管到底”的情况。
4.2 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升风险识别水平
农商行可考虑采用电子化的业务处理系统,结合目前广泛开展的网上银行业务,数据库时时储存更新交易和业务相关数据。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系统中的风险模型,预先设立自动报告的警示水平。通过例外报告制度,可以大大减少风险监控消耗的人力物力,关注识别出的风险较高获效益较低的方面,从而使内审人员在事中环节将信贷风险有效掌控。
4.3 将风险水平与薪酬水平挂钩,增强员工培训
“风险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应广泛落实于各个岗位。农商行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规范风险操作程序,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将贷款的收、放作为人员绩效评价的一部分。通过明确每一环节的职责来实现风险管理。同时内部审计能帮助识别农商行人员培训的要求,改变目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有效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
4.4 建立追踪审计,参与信贷发放管理
内部审计人员要全方位地介入农商行的信贷管理流程,从授信调查、贷款审批、发放、管理到清收,帮助识别风险领域,强化风险监控,完善贷后监督。内审人员应将信贷管理的重点放在贷前信用调查(事前)和贷款审批上,减少因不良信贷造成的巨大损失。
总而言之,农商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部门的力量,减少不良贷款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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