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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首先我代表旗委、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工作顺利、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今天,法院在这里隆重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
刚才,院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法院年的工作,并对年的工作做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我表示完全赞同。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加强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基础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年是我旗的关键年,也是我旗实现大发展各位领导、各位干警、同志们:
新年将至,首先我代表旗委、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工作顺利、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今天,法院在这里隆重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
刚才,院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法院年的工作,并对年的工作做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我表示完全赞同。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加强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基础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年是我旗的关键年,也是我旗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一年,同时也是法院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一年来,法院的全体干警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旗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规范审判行为,全力维护法律公正,积极营造我旗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院上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审判质量和效率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队伍素质尤其是班子建设成效显著,基础建设和物质保障更是走在了全旗乃至全市的前列,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旗委、政府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为我旗改革和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法院来之不易的工作成绩充分说明了法院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的班子、战斗的班子,也是一个有凝聚力,开拓创新的班子,法院这支队伍,是一支思想成熟、作风过硬、能打硬仗、人民满意、党委信赖的队伍,这是应该值得充分肯定的。不过,不容忽视,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同程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不高,作风纪律有待加强,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各项审判事业的深入发展。
会上,法院党组对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的表彰,让我们对这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xx年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xx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三、利用自身优势,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一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即将过去,在县司法局、本所及各顾问村的关注和支持下,我定期到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各顾问村重要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各顾问村依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现将xx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由于各村刚进行新一轮的村两委选举,新的干部及周边群众都还不太了解此项工作的具体职能和重要作用。为此,我把宣传工作放在了首位。在走访农村签订顾问合同过程中发放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文件通知,为村两委人员和村民讲解文件要求和精神,让村民充分了解律师的作用。并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广场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为广大村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分发联系卡片和法律宣传册。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
通过一年来参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我积极为各顾问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顾问村两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顾问村村民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少了,村里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各顾问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1月XX区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市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构建“三角一圈”科学发展布局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全面推进XX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条主线,为平安XX、法治XX建设提供理论支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XX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一)广泛宣传自治区法学会的论文征集活动,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接到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和首届广西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大力宣传和动员广大法学工作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全力配合自治区法学会的论文征集工作。
(二)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设和平安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乡镇实地调研,搜集了第一手素材,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强化宣传阵地。主动联系政法委、综治办、610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活动,利用圩日或民俗节日上人员聚集性强、人流量大的特点,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广泛宣传安全防范和平安建设知识,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守法用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二)抓好流动宣传。为了做到群众不用出家门也能学到法律知识,驾驶法律流动宣传车广播法律法规知识,在各街道上巡回宣传,群众能仔细地听着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据统计,共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受教育群众数万人,切实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板报横幅、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在社区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三、积极广泛发展会员
区委政法委召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司法局等分管领导,认真传达了市政法委文件精神,要求在本系统、本部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等法律工作者积极入会。同时,为使会员具有广泛代表性,政法委及时与区人大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取得联系,邀请法学工作者和法律界人士入会,重点吸收我区从事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学工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人员。自1月27日成立至今,法学会共发展个人会员65名。个人会员中,法学法律专业的25人,占38.4%;研究生学历的4人,占6.2%,本科学历的50人,占76.9%,专科学历的11人,占16.9%。会员构成具有几个特点:组织覆盖面广。会员来自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办和企事业单位。既有从事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者,又有从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工作者。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区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并听取了政法委筹建XX区法学会情况汇报,决定成立法学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政法委代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核定法学会机关编制2名。这为XX区法学会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五、提高调研水平,增强咨政建言实效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2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20*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20*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20*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20*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年、20*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采取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报送信息、报表等形式加强考核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系统城管执法观念、思路、方式不断转变,城管法规适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流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许可和收费工作。1-12月市局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等事项1314起(其中占道许可145起,挖掘许可437起,建渣处置许可101起,市政设施赔偿314件,办理建筑车辆运输专用证300件,实施洗车备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费873.6万元。收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1.24亿元。
(三)城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五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火车北站分局的执法体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区执法局共制止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542183起,实施一般程序处罚825件,简易程序处罚21件,警告321315件,执行罚款364.141万元,实行强制措施16起,拆除违建326493.56平方米。实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7件。备案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决定书365件。
(四)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广泛开展。年初,指导各区(市)县城管局参加区(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均取得好成绩。12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参评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1次,评查简易程序案卷116个,一般程序案卷289个。市局和各单位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拟废止的有10件;拟失效的10件;继续有效的22件,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公布。协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42件。认真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并修改了《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通告》、《关于核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的通告》、《关于清理整治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通告》、《新津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 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行“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执法模式,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城管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服务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妈妈城管文明劝导”、“门前双五包”等活动。5月-9月在全系统组织了“四川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预赛,9月25日选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统参加了建国60周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名同志获个人一等奖。5月14日和11月23日两次到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行风面对面》热线直播节目,宣传城管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热潮,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9月29日在全市开展了《条例》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庆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其间,各区(市)县局共设立《条例》宣传点103个,出动执法车辆210辆,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共计48270起。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的“12·4”城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全年开展城管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城管法制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较大提升了群众的城管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同媒体的合作,加强城管法规和城管工作宣传。9月19日利用《日报》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适用范围扩至“大”内容具体到罚款金额》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月8日在《商报》上刊登了《四川省城市管理处罚权可望收归一个部门》的报道,宣传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办起草《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市立法计划的修订《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 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工作思路
,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018年11月9日)
2018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执法打假职责,狠抓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较好完成了“保障安全、服务民生、提升质量、促进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将重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结合县域实情,重点开展了春季农资专项检查、液化气钢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检查、贸易结算和医疗卫生在用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消防产品专项检查、ETC电子标签、天然气管材、低压电器、贸易自助终端、“厕所革命”相关建材等专项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企业36家,接到投诉举报案件3起。截至今年10月,共立案31起,结案24起,涉案货值110余万元,实现了案件查办数量和结案数量与去年相比“双翻番”,同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第一时间化解投诉举报带来的纠纷,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工作成效
1.配合特设科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集中时间、力量开展了电梯安全整治和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配合安全监察人员展开工作,依法对县城北气站、宣化河西气站等2个液化气充装站的无证充装行为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查办天然气管材案件1起。
2.抓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深入开展“计量保春耕 助农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和制售劣质肥料的违法行为,组织执法专班对湖北黄麦岭磷化工有限公司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尤其是磷肥进行了监督检查,协助办理工商部门转办的农资案件1起。
3.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条形码及认证标志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重点对金融行业、通讯行业自助终端等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共查处上述领域案件10起。
4.开展计量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计量惠民”。开展以医院、加油站、金行、物流等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开展对检测机构的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检测机构是否超范围、超认证有效期、伪造数据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确保检测机构认证体系有效运行。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6起。
5.加强12365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制定并完善了12365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制度,保持24小时热线不间断,及时处置回复12365的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受理举报投诉3起,其中涉及职业打假人投诉案件1起。已按12365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回复。
6.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依据、裁量幅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全面提升案卷质量。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已取证的2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审工作,利用执法证年审,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确保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对照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严格执法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全面质量提升、两个安全监管中大胆执法,积极办案,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1.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省局、市局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素质,确保能正确理解和掌握上级精神实质,准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业务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以及执法人员实务操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依法履职的能力。
“五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县妇联以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及《*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我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扎实有效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县妇联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2006年,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妇联成立了由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妇联、战线妇工委和各单位妇委会也按照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二)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01年我县制定了《*县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2006年《两纲》中期监测评估、2006-2008年《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以及抓住2009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省妇儿工委办对我县两纲进行全面检查的契机,我县都及时对该项指标进行了监测评估,找出了差距。县妇联利用县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这一职能,针对中期监测评估、阶段性监测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此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给各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全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自“五五”普法以来,全县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节、“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都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县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如:2006年我们举办了“两规”知识竞赛,全县3000多名妇女积极参加了此次竞赛,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广大妇女学到了有关节约用水、预防艾滋病、《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等方面的知识;我单位是全县“五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单位之一,2007年我们利用在基层开展的艾滋病综合防治面对面宣传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了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增强了基层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8年我们在县委党校开展了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乡镇妇联主席和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150余人参加培训,增强了广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9年、2010年开展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各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讲座、办培训班、组织文艺宣传队表演、上街分发宣传材料等活动,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亮点进行了重点宣传,还动员组织了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的“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网上知识竞赛、“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领域,全区妇联组织利用这一优势,开展了系列活动。
1、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从家庭平安入手(把家庭学法、守法、懂法作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之一),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通过以点扩面、质量并行、品牌运作、持续深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我县依法治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2、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
3、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如城关镇利用在四个社区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辖区内的家庭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咨询、培训服务,从而增强了家庭成员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网络维权为抓手,开展深入宣传。2007年5月18日,全新改版后的妇女网正式开通,网站新增了“维权驿站”和“资料中心”等栏目。网站及时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公布在网上,把妇女法律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不断深化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宣传贯彻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妇联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还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干部的学法用法,为县妇联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还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列入党校教学课程,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远程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决策层的主流意识,在全县营造了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妇联组织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妇联儿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帮扶、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大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2、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建起了省级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一所、市级留守服务中心一所,为留守孩子们提供了维权帮助、课外阅读、结对资助、亲情关爱、心理疏导、道德实践、亲子沟通、家庭教育等服务。
3、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以及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增强了少年儿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法制帮教工作。
1、发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作用。五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陪审员工作,凡涉及到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家庭暴力等案件,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都亲自出庭参与案件陪审,而且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本着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宗旨,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不但有助于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且还提高了妇联干部对维权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帮扶工作。近年来,县妇联先后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宇司法鉴定所成立了“*县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受害妇女依法进行鉴定,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和审理家庭致伤案件提供依据。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各级法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8所。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亚律师事务所首次成立了“打工妹维权服务站”,服务站以劳动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打工妹自身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组织律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打工妹个案或集体案件的调处工作;免费为打工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多方协调,一方面与县法院联系,为弱势妇女儿童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逾万元;另一方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免费申请律师进行诉讼。据统计,近年来为困难妇女群体诉状33件,法律援助2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有25件,受到社会好评。
四、求真务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紧密结合。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推动人大和相关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更高层面上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1、借助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2、充分利用民主渠道,督促各部门、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
3、利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反映各种侵权案件和问题,监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紧密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县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维权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城关镇四个社区建立了基层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了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健全了由维权协调机构和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等组成的司法保护网络;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强化了社会救助手段。目前有1名妇联干部担任了法院特邀陪审员,1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全县妇联组织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接待工作。县妇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执行首问责任制,由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接待工作,保证事项能妥善得到解决。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做好调解、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8件,调处359件,调处成功359件,调解成功率达97.6%。
三是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妇女自主创业培训班、家政培训班、妇女小额信贷等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妇女创业就业。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必须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水源地污染必须依法整治,为在全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服从水资源调度指令、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源活动等水事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无取水许可证而向城市供水管网、乡镇驻地、工业园区和企业供水的;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的;
3、城市主要供水水源管理单位执行水资源调度指令不到位的;
4、未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或者违法建设取水工程设施的;
5、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违法取水的;
6、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以及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7、供水、需水单位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违规计量、违规收取水费,扰乱供需水市场秩序的。
(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
1、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或者虚报瞒报、不按实际取水量足额缴纳的;
2、应征未征或者未足额征收的;
3、不按标准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的;
4、水资源费征收未使用专用票据的;
5、其它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规定的。
(三)水资源保护方面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2、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工业、养殖、建筑等影响水源水质活动的;
3、未经许可在河道、水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0年8月份开始,至2010年11月25日结束。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根据实际,认真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印发材料等形式,部署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将整治内容和自查自纠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取用水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法规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取水行为,全面启动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根据方案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本辖区内违法取水、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违法企业情况,于8月31日前报送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取用水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找取用水是否办理许可证、是否按审批要求取水和退水、是否超计划用水、是否改变取水水源及用途、是否安装计量设施及运行正常、是否依法及时并按标准和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资源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主动整改的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对符合取水条件需补办手续或补缴水资源费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采取进厂到户的方式,在对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井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违法取用水等行为逐个依法立案查处。在整治行动中,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水源案件、屡查屡犯的典型违法取水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水资源违法行为登记备案并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尤其是“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落实,坚决依法办理。
(五)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工作总结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总结,经批准后上报。
四、责任分工
(一)市水利局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组织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与督办,并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
(二)市人民法院负责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三)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水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市发改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取用水建设项目立项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做好水资源费、水费征计标准的监督及超计划加价水费标准的核定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追究。
(六)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费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市城建局负责对城市节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节水“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监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用节水型工艺或设备。
(八)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对建成区内违法取水工程的相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九)市审计局负责做好水资源费缴纳或征收的审计检查监督工作。
(十)市广电局负责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地址等有关资料。
(十二)市环保局负责协助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做好全市水环境状况监督检查,对水污染事件进行查处。
(十三)市政公用事业总公司负责提供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供水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法人、地址及其他有关情况;负责对城市节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全市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的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和开展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二)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强化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打击违法行为。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抗拒执法、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依法严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情况报告等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对在整治行动中消极应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